财务交接工作要求(收集3篇)
财务交接工作要求范文篇1
关键词:政府机构改革单位财务合并建议经济
在事权与财权相平衡的原则下,由于机构改革所形成的组织事权与人员结构变化的背景下,财务合并并不是简单的加法。同时,政府有关单位还承担公共产品的供给任务,若是机构改革增大了原单位的事权,那么,在单位财务帐户的预算资金量,以及使用方式也会发生相应调整。
因此,还需通过动态的视野,来探究在财务合并中的注意事项。
一、政府机构改革对单位财务的内在要求
政府机构所执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要求其在上年年末对单位来年各项事业发展进行经费的编制。并且,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平衡的原则,进行所需经费的预算。因此,政府各单位的财务仍是以各单位的职能为导向的,即:财权为事权提供资金支持。这样一来,随着政府机构的单位在事权上的变更,也会造成单位财务所反映的财权,发生数量上的变化。
由于事权与财权相平衡的原则规定下,政府机构改革使得单位在整合的过程中,确定了自身新的事权边界。满足新的事权边界的内在要求下,必然形成单位财务帐户上的经费数额发生调整。
并且,政府机构改革还将涉及到纵向行政级别的调整。这将影响到政府单位在职能调整后,各有关单位的财务帐户的挂靠问题。因此,政府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还体现在各有关单位财务帐户的撤消与挂靠调整。
二、单位财务合并所衍生出的问题分析
由上至下的政府机构改革,必将在改革过程中不断的得以完善。与之相应,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单位财务合并所衍生出的问题,也将在不断出现后被纠正。其中,所衍生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单位财务合并所引发的矛盾主要在于:事权的叠加,并未同比例的实现财务预算资金的线形倍增。并且,事权所具体化的社会各项事业,需要可持续性的发展规划;而,伴随着单位财务合并的过程,也将削弱政府单位的社会功能。
三、建议
由上可知,政府机构改革不但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还是一个雷区。在这样的前提下,本文关乎单位财务合并的几点建议,也只能是在有限的问题下,给出的一般性解题思路。
(一)关于解决部门预算执行和调整工作的建议
1、机构改革过渡期间部门预算执行
各一级核算部门原则上继续按原财政批复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部门财务机构未变化前,原省财政一级预算部门暂不变动,仍由其原财务部门与省财政厅联系有关事宜,资金拨付渠道和方式不变。部门财务机构变化后,由部门新设立财务机构直接与省财政厅联系,确定新的资金领拨渠道和方式;所有改革涉及部门的人员工资可暂直接由原部门财务机构申报,实行财政统一发放。新增人员工资由新组建的一级预算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笔者所在的省是2009年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原各一级核算部门继续执行2009年的财政预算批复,资金拨付渠道和方式不变,截止2009年12月31日时点财政决算同财政预算一一对应。
2、新机构成立后部门预算调整
对因机构职能变动需调整预算的部门,新机构挂牌成立后,及时向省财政厅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省财政厅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批复部门调整预算;对新设立、原来没有单独编制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由新机构按要求向省财政厅申报预算,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批复部门。新机构财务数据对接时点是2010年1月1日。对接依据是合并单位的上年决算数据。
(二)关于解决资产财务移交工作的建议
1、资产移交或划转问题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财办发〔2008〕173号)的有关规定: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和单位间的资产划转,由划出单位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固定资产的实物存量和价值。在此基础上,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报省财政厅批复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各单位如对资产产权归属不清而产生产权纠纷的,由省财政厅组织调解、裁定,涉及数额较大、争议较多的可报省政府审定;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划转撤并期间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的损失和流失。涉及机构变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
2、财务移交问题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和单位要开展经费债权债务情况的全面清理,原有财务、内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保存好各类财务账表和凭证,防止改革过渡期间的资料遗失,同时要按照资金来源和用途分别清理和核实各项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及经费结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确保各项会计资料、账册的清晰、完整,并在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下,及时妥善办理资产和各类款项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省财政将对新设立或更名的部门依申请及时开设财政资金相关账户或予以更名,同时撤销旧账户。
(三)关于解决财政财务监督工作的建议
省审计厅和省财政厅要加强审计监督,对涉及机构改革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有关管理规定,如实上交应缴财政收入,严禁隐瞒、坐支、挪用、私存私放;严格控制支出,严禁借机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钱物,对机构变动过程中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而造成经费资产流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建议解决撤并机构财务审计工作
(1)对撤销的单位,要做好审前准备工作。①全面清理固定资产,逐项登记造册,备查。②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各项存款和财务收支,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结清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③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
(2)制定开展审计工作时间,包括进点及现场审计结束时间,有步凑有计划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地有关会计资料;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隐匿转移资金;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同时进点开展工作。
(五)关于解决固定资产调配划转交接工作的建议
按照“物随人走”的原则,对机构改革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调配、划转、交接。
1、固定资产调配划转的办法
部门整体划转到新部门的,其原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部调配划入新部门;处室成建制划转到新部门的,处室原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部调配划入新部门;处室部分划转到新部门的,该处室原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原部门提出分割方案,报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进行调配划转;撤并部门统一填写《政府机构改革固定资产划转交接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调配划转交接手续。
2、固定资产交接范
交接的范围为省政府机构改革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含在建)、机动车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其他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
3、固定资产交接工作纪律
做好省政府机构改革固定资产调配、划转、交接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撤并部门专门成立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调配划转交接工作组,负责对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机动车辆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如实填写“调配划转交接表”。
(六)关于做好档案转交处置工作的建议
涉及机构变动的部门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防止档案丢失。档案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有关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在档案未清理交接完毕之前,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原一级核算部门的会计档案,分别作为独立全宗,由新组建的单位接管;新组建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建立独立的档案全宗。
(七)关于建立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的建议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强化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政府赋予新组建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的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适应新组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我国大部制改革背景下,笔者所在云南省政府的机构改革正在不断推进中。笔者认为,机构改革中单位财务合并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是决定改革能否继续向纵深发展的关键。因此,本文就从原则性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讨论。
参考文献:
[1]房红.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研究――基于财政透明度视角[J].会计师,2011,(4):23-25
财务交接工作要求范文篇2
【关键词】新成立公司已成立公司专业问题处理
刚入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的时候常常需要学习很多实际应用的知识,这些知识甚至有时是无法从书本中学来,只能靠自己工作的日积月累和不断总结,然而,作为一个会计行业的新手,如果常常需要在碰壁中获得成长,这也未免活的太过悲伤。作为一个对曾经有着刻骨铭心记忆的老会计,我不忍心看到新手们也像我的过去一样,工作中忙无头绪,做账中又常常出错,工作效率十分低下。为此我在这里提出我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帮助到更多“菜鸟”级的会计从业人员,希望他们走过的路不再弯弯曲曲。
一、对新成立公司会计专业问题的处理
刚刚从事财务工作的会计人员,最让他们头疼的就是就职的单位也是刚刚新创立的,这意味着很多财务基础方面的工作都需要从头做起。为此,在这里我针对以上情况,给“菜鸟”们提出我的建议,那就是到新成立的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必须会处理的10个专业问题,分别是:
(1)财务会计需要考虑的第一件事是建立起健全各项财务的规章制度,再考虑新成立公司所采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核算的方法以及所涉及的税种,最后才能开始建账。
(2)新成立的公司要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就是借:银存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贷:实收资本。
(3)第一个月作账必须解决的一个小税种就是增值税:对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企业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会计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其主要包括城市的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附加费;在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的正常月份里,会计需要懂得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的月份,例如季度、年末结束则应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数目;最后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企业按半年或季度去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
(4)组织机构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应到哪些地方进行办理呢,这时我们应该根据根据公司的性质,比如有限公司,需要的证件有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各一枚,验资报告(企业留低),公司章程一份;有限公司办理的程序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5)如果所任职的公司只涉及到地税的税种,按照现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创办的企业必须在领取工商执照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法人为了尽早取得发票开始经营,应该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之后就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对于合伙性质的企业,若没有销售的行为,仅仅只提供客户服务,则不需要财务人员去办理国税登记。
(6)建账时一般需要的账本有:第一,视企业的不同情况而定,企业规模常常与其业务量是成正比,对于规模大的企业而言,其业务量也大,人员分工也相当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对于规模小的企业,其业务量相对也小,常常只需一个会计就可以处理所有得经济业务,这时设置账簿就无需去设许多账,其所有的明细账都可以进行整合,所以需要一、两本账就可以了;第二,视企业的管理需要而定。建立账簿的目的有时候也是为了满足企业的管理需要,为管理层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为企业决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所以在建账时常常要以满足企业管理方面的需要为前提,避免去重复设账和记账。第三,视账务处理程序而定。企业的业务量不同,财务人员这时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常常不同。而我们的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的处理程序,也就意味着选择了账簿的设置。若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则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这时财会人员就必须得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7)每个月财务会计核算的流程主要是做凭证――编制会计报表这一会计循环过程。具体内容就是依据原始凭证去做记账凭证,再依据记账凭证去记明细账,并进行汇总,然后依据汇总表去记总账,最后根据总账去进行报表。至此一个月的企业会计业务就算是结束了,接下来会计人员就是去报税和纳税。
(8)注册资金未到位时需解决的几个问题,应该在出资不到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9)针对哪些税种需要到地税去申报,哪些税种需要到国税去申报的指南如下: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公司企业的所得税应在国税去申报。公司企业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应要在地税进行申报。具体业务常常还需关注时事和政策的变化而变化,财务会计平时也还应多看看一些相关的税种的书籍。
二、对已成立公司会计专业问题的处理
在行业中初来咋到的会计从业人员,就职于成熟企业的时候,纵使企业的财务基础框架已经搭建,但也有许多会计专业方面的问题等待处理,具体常见问题有如下。
财务交接工作要求范文篇3
[关键词]加强教育系统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是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是一项社会经济管理工作,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教育系统的会计工作也随着进行了改革,实行了会计委派制,这就把会计基础工作与改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建立现代化教育制度等结合起来,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基础工作在教育系统有序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工作的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它主要包括: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会计档案管理要求、会计监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等。
1.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而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不真实甚至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没有规范和约束,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如何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资料质量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及时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记账凭证的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2)会计账簿,是指以会计凭证为依据,由一定格式并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的,对单位全部的经济业务进行全面分类、系统序时地登记和反映的簿籍,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是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是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真实,完整的重要基础。
(3)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和其他单位向有关各方面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定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包括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等,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一个单位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更是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总结和综合体现。
(4)其他会计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它们也是会计资料不可缺少的部分。
3.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电算化,是以电子计算机为主的当代电子和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中的简称,是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算账、报账以及对会计资料电子化分析和利用的现代记账手段。对实现会计核算手段现代化和提高会计参与经营管理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软件是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会计软件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要求,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和会计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造成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原因
1.对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
会计基础工作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因此,有的单位负责人根本不重视会计基础工作,认为会计基础工作抓不抓无所谓,会计工作就是收收支支,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不重视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会计知识的更新换代,导致单位会计人员对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工作缺乏了解,使会计核算工作的各个环节与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影响了会计工作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2.会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自觉的学习精神
会计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两方面,由于会计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遍较低,没有受过系统的会计理论知识的正规训练,不少是“半路出家”,搞不清科目、账簿和会计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有的会计人员虽然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长期忽视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使其业务素质停滞不前甚至更差。此外,还有的会计人员尽管掌握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知识,但因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降低工作标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
3.蓄意造假造成会计基础工作的混乱
一些单位为了小团体利益,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假账真算,真账假算,造成账实不符,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以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等非法目的。一些应当建账的单位不建账或账目混乱,不按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使用凭证和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还有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等。
4.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有些基层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负起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这些单位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无人问津。虽然有一些检查,但有的是专项检查,有的是走过场,应付了事,缺乏对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和指导。因此,这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议
1.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与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本要求,督促指导企业搞好会计基础工作。还应定期组织对企业会计基础工作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会计凭证传递、资产管理、盘点监督等制度。
2.设置会计机构、配备适应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手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设置总会计师;会计人员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
3.加强会计核算。具体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的方法等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并经有关责任人员签章;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对账单及时核对、经调整无误;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章。
4.规范会计档案的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企业,财务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企业,财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对已离任的财会人员,其会计档案应交本企业综合档案室或财会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对已终止核算业务的企业或部门其会计档案应交主管单位档案室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