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控管理办法(收集3篇)
医疗质控管理办法范文篇1
摘要:目的:探讨非手术科室医疗风险控制的新方法。方法:将某三级医院非手术科室22个病区随机分为两组。对照组:运用传统的管理方法进行医疗风险控制;实验组:在传统管理的基础上联合风险警示法,对医疗风险进行致因分析,明确引发风险的危险因素,针对性制作《风险警示录》,并投入使用。结果:风险警示法实施后实验组医疗风险总体水平、各类医疗风险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无显著差异,有一定的可比性。实验组11个病区采用传统管理法联合风险警示法进行医疗风险控制;对照组11个病区单纯采用传统管理法进行医疗风险控制。
1.2方法:对照组采用传统管理方法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①风险管理组织及时拟定风险管理目标、计划及措施,并对风险管理效果进行评价;②建立健全各种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和职责,完善医疗风险管理流程及评价体系,制定各种保障病人安全的相关规定、制度职责和操作指南,严格执行各种药品、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③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风险管理与控制方法的培训与考核。
实验组采用传统管理方法联合风险警示法。将11个病区近两年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投诉、医疗差错、质量缺陷等医疗风险进行收集、整理及分析,明确风险形成原因。通过统计,引发风险的危险因素从高至低分别为医患沟通因素、诊疗操作因素、药物因素、诊断治疗因素、医嘱因素、危重临终因素等。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制定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医患沟通警示录,危险操作警示录、危险药品警示录、危险医嘱警示录、危险诊治警示录、危重抢救警示录等。并制作印刷成《风险警示录》,发给每一位医护人员,供随时翻阅学习,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对风险警示录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1.3时间:从2011年3月开始对实验组11个病区实施风险警示法进行医疗风险控制。观察指标的时间段实施前为2010年3月-2011年2月;实施后为2011年3月-2012年2月。
1.4观察指标
1.4.1医疗风险总体水平、各类医疗风险水平。①医疗纠纷[3]:泛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形成了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就医疗法律行为的需求、采取的手段、期望的结果及双方权利义务的认识上产生分歧,并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请求的行为。医疗纠纷的统计包括已赔偿的案例及尚在解决之中的案例。②医疗投诉:因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技术水平、或诊疗措施等诸多原因引起的患者投诉。主要来源于医院纠纷投诉接待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及纪检监察办公室的投诉登记本。③医疗差错: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确有过失,但经及时纠正未给病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数源主要来自质控办每月质量安全检查资料及各科室质量控制差错登记本。④质量缺陷: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造成诊疗活动的不足,对患者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或未造成任何后果的。质量缺陷数据主要来源于质控办每月质量督查资料,主要包括诊断缺陷、治疗缺陷、抢救缺陷等。
医疗质控管理办法范文篇2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依法行政,强化准入管理
认真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相关医疗机构管理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一是举办昆明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法规政策培训班;二是及时转发《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三是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年)》关于“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的政策要求,及时我市调整诊所设置审批有关政策;四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法规、部门规章开展医疗机构审批管理。今年截止11月底,对省级审批的6家医疗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市级设置审批医疗机构29家,回复县区医疗机构备案46家,市级执业登记医疗机构20家、变更64家,校验49家。
(二)组织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我市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组织我市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一是在年初的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对我市开展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三是为解和掌握我市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进展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组织专家对9家市级直属医院和14家县区级医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继续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其中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病种数均符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40个病种、二级综合医院10个病种)。如市延安医院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61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进入路径病例数、完成路径病例数和变异病例数分别为769例、714例和55例;呈贡区人民医院截至今年11月底,共有10个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管理,其中进入路径病例数、完成路径病例数和变异病例数分别为214例、198例和16例。
(四)强化临床药事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促进我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规范用药和合理用药水平,积极开展药事管理工作。一是先后举办了《昆明地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全程质量控制规范化培训暨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负责人及骨干药师培训班》、《药品风险管理与临床用药安全研讨暨“汇聚药师爱的力量”安全用药科普骨干培训班》、《等级医院评审—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培训班暨医院发展人才培养项目药事管理专业人才培训班》;二是建立昆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质量体系和昆明市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质量控制体系;三是组织昆明地区优胜杯药师技能大赛参赛选手遴选工作,派出优秀青年药师参加省级、部级竞赛工作;四是组织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整治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如市一院和呈贡区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20%、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4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0DDD、︱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30%)。截至2015年11月底,市一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7.21%、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33.7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2.74%、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8.99DDD、︱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为10%;呈贡区人民医院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4.71%、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为19.19%、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为52.36%、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为36.32DDD、︱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为16.95%。
(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管理水平
积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对医疗机构感染预防控制的相关要求,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管理。一是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尤其是冬季春节易发的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昆明市传染病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并对医疗机构开展了明察暗访;二是组织了针对埃博拉出血热、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知识医院感染预防控制专题培训;三是委托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与全国儿童医师协会、市儿童医院联合举办2015年第五届全国儿童医院感染管理学术年会暨昆明市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实用技术培训班。
(六)积极参与医改相关工作
1.制定《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疾病应急救助文件精神,起草了《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多次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召开讨论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现相关部门已会签完毕,正在印发之中。
2.制定《昆明市2016-2023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一是完成了昆明市截止2014年底的医疗机构资源现状调查分析工作;二是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3年)》和原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起草了《昆明市2016-2023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三是将根据省卫计委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3年)》,对《昆明市2016-2023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并争取在《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3年)》出台后,及时《昆明市2016-2023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向社会公布。
(七)积极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1.召开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主任会议,会上对全市的全市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
2.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一是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二是开展培训,如市感染质量控制中心在富民举办了《基层医疗机构基层人员医院感染防控技术培训班》、市病案质控中心举办了《病案管理质量提升与病案信息利用培训班》、市急诊医学质量控制中心举办了《昆明市第二届危急重症诊治新进展暨急诊护理安全培训班》等。三是开展现状调查工作,如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市县区医院、部分民营医院开展2015年度现患率调查、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针对部分综合性医院检验科的临床检验质量现场调查;四是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如市病理质量控制中心开展了2015年全市病理科质量控制督查工作、市药事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等。
(八)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积极参与组织3起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任务。一是积极参与协调“3.04”昆明市官渡区东盟联丰商贸中心火灾烧伤患者的医疗救治;二是组织协调“4.25”东川因民镇联盟村黄草岭1786矿炮烟中毒事故患者的医疗救治;三是参与晋宁晋红高速隧道塌方事件被困工人医疗救治。
(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督办件办理情况
一是完成10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面商工作。二是按时完成了3起“市长热线办”交办件的答复。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并于10月份组织督导检查。
2.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启动二级甲等医院以下等级评审。
3.8月份组织开展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的督导检查。
4.依托全市26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继续开展医疗质量工作。
医疗质控管理办法范文篇3
1、在举办医院社康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和防保科的指导下,社康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包括全科、专科、护理、药房、医技及计划免疫等专业小组。每专业小组设立组长,并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各组及各班(岗)岗位职责。社康中心主任应对本部门员工定期进行岗位职责考核。
2、负责成立本社康中心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为各专业小组组长,不断加强社康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质控小组每月就本社康中心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进行自查,质控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3、社康中心的主任,应每月召开一次各专业小组工作会议,针对各专业小组提出的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制定改进措施。
4、社康中心主任应每月统计中心各项工作的工作量;制定本中心二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对工作人员的每月的绩效工资按照工作量进行二次绩效分配;对社康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做好质量控制。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加强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主要包括《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深圳市基本医疗制度》、《深圳市常见疾病诊疗规范》、《深圳市医保管理办法》以及举办医院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等)的学习和掌握。对相关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要求熟练掌握,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做到依法行医。
2、社康中心应贯彻执行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提供诊疗服务,严禁超范围执业;及时督促协助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办理执业注册,避免非法行医。
3、社康中心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医保相关规定,及时核对调整医疗收费价格;社康中心主任应直接管理物价,确保社康中心医疗收费价格不高于举办医院。杜绝乱收费。
4、建立社康中心电话回访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对门诊患者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社康中心主任要定期抽查回访执行情况。
(三)服务流程管理
1、制定适合本社康中心的医疗工作流程,包括全科及专科医疗,护理、药房及收费挂号等流程;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调整优化服务流程;社康中心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执行。
2、建立社康中心医疗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应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停电和火灾等突发事件等)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社康中心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并将预案落实执行情况作为社康中心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进行定期检查,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医疗缺陷和纠纷管理
1、根据临床医疗、护理缺陷评定标准,建立社康中心医疗差错登记本,并定期组织讨论。
2、对重大差错、纠纷应立即上报医院社康部及其他有关部门。
3、制定社康中心的奖惩制度,并贯彻执行。
4、发生医疗纠纷,应注意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客观资料,包括病历、处方、处置单、诊疗过程涉及的药物、安瓿、器械等各种医疗文书和医疗用物。
(五)员工和公共关系管理
1、严格执行社康中心工作人员岗前及岗位培训制度。要求新进社康中心人员熟练掌握内、外、儿、妇科常见急证的处理、院前急救技术、外科常用操作及急救设备的运用等基本技能,并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急救技术的演练及考核,考核成绩与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奖金挂钩。在岗工作人员每年需到举办医院参加临床继续医学教育学习15-30天。
2、社康中心主任应根据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状况及业务特点合理搭配排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