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规章制度(收集3篇)
建立企业规章制度范文篇1
关键词:规章制度;建筑企业管理;重要作用;
Abstract:Rulesandregulationsisthe"law",istheenterprisemanagement.Astheconstructionenterprises,constructionproductsisalong-term,needmoreregulationtoguarantee.This"yardstick"leaveregulations,buildingthebusinessactivitiesofenterprisestoorderlyandeffectivedevelopment,itisdifficulttostandardizethebehaviorofemployees,nottomentiontheformationofcompetitiveness,realizeeconomicbenefit.
Keywords:rulesandregulations;constructionmanagement;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279.23
一个建筑企业通常有许多子系统组成。从投标、预算、施工、建筑成品、结算以及后勤保障,每一部分作为一个单元,在经营过程中,其运作是相对独立的,能够把每一个部分贯穿起来,就是建筑企业的规章制度。正是有了这种制度保障,建筑企业才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可以说,建筑企业内部各单元的密切衔接,首先是规章制度的衔接。规章制度在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中,处于“基石”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顶层设计作用
任何一家企业,都是以实现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经济效益是建筑企业的最高利益所在,是建筑企业的核心命脉。如何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始终围绕这个中心来转?惟有规章制度能够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靠制度办事,而不是靠人办事。只有规章制度,才能够统筹建筑企业内部各单元、各要素、各层次,才能解决全局性、系统性的根本问题,才能保证建筑企业的稳定性、持续性、发展力。企业成立目的在于发展的更大、更强,前期公司的经营由于成本上的制约会发展的较慢,但随后公司的人员会不断的增加,经营水平不断的提升,必须采取正规化的管理。一些有眼光的企业家,大都走上了“法治”轨道,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运作企业,以保持企业的生命力。“无规距不成方圆”,从这个意义上说,规章制度在建筑企业里发挥着“顶层设计”、统揽全局的作用,是解决建筑企业最根本、最核心问题的根本出路。实践证明,越是搞得好的企业,规章制度越完善、越合理、越具有可执行性,反过来,规章制度完善的企业,落实的好的企业,基本上在经营上也不会搞的太差。要想富先修路,建筑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得先立制建章。路修得越好车跑得越快,成功的企业都有一个共同的秘诀: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优良的规章管理制度。
当然,当今世界左右建筑企业命运的是市场,而不是规章制度,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在讨论之列。
二、基础保障作用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规章制度对于建筑企业管理来说,它是建筑企业的“法律”,是建筑企业进行管理的依据。离开规章制度这个“准绳”,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就难以有序有效开展,难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就难以参与市场竞争,更谈实现经济效益。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核心价值观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的具体反映,也是衡量一个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这种基础保障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建章立制,是企业最基础的一项工作,其核心是就是规范程序、明确方法和途径。对建筑企业来说,离不开劳动者、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装备这三个要素,也就是说,只有把劳动者、建筑材料与机械装备结合起来,才能进行建筑活动。而建筑活动又不是这三者的简单结合,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履行一定程序,按照事先的设计和一定的工序,通过采取一定的建筑工艺、充分发挥丰富的施工经验优势,才能最终形成合格的建筑成品。就建筑施工过程本身来说,投入多少人力和资源,按照什么工序,使用什么机械装备等等,都不是随意而来的,都有各自科学、严格的技术规范,或者说是规章制度的约束。这种约束,主要是通过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明确每一个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避免建筑过程中的随意性,来满足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条件。否则,建筑活动就无法进行。二是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依据。在建筑企业管理中,既有宏观层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又有微观层面的协调、施工、控制。无论哪一个层面的东西,都是以一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和前提的。企业管理不可能由着管理人员随意去管,而必须遵守“依据”,按照程序办事,有的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更多的是建筑企业内部根据自身需要所设立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建筑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既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也要按照自身设立的规章制度办事,而且这种规章制度在企业内部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要求每一个员工一体遵行。从某个角度讲,企业管理人员只不过是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作出裁判,加以纠正,而不是另设规章制度,改变游戏规则。
三、规范激励作用
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就是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化、标准化的过程。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一些特殊关键部位,除了国家有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外,施工企业还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建筑工人的操作也有很多具体规定,这种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每一个员工都要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按照规定的动作去执行,这时候,个人在专项施工方案面前好像变成了一个机器人,只有按规定操作的义务,没有或者很少有自由活动的空间。
建立企业规章制度范文篇2
【关键词】:烟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执行力;企业文化;
[Abstract]:laborrulesandregulationsoftheemployerunderthemodernenterprisesystem,realizetheindependentmanagementhasthepower,isthe"laborcontractlaw"isanimportantcontentof.Atthesametime,enterpriselaborrulesandregulationscanbeeffectivelyimplemented,isafundamentalworkintheenterprisemanagement.Thiscombinationoftobaccoenterpriseinternallaborrulesandregulationssystemconstruction,discusseshowtoscientificandeffectiveconstructionofinternallaborrulesandregulationsandimprovetheexecutionofthesystem,playasystemoneselfefficiency,promotingtheharmoniousandstabledevelopmentofenterprises.
[Keywords]:tobaccoenterprise;laborrulesandregulations;executivepower;enterpriseculture;
一、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与制度化管理
企业管理模式一般可以分为亲情化、友情化、温情化、随机化及制度化管理模式等几种类型。企业的发展如同人成长一样,会经过创建期、成长期及成熟发展期,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需要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制度之一,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
烟草企业把管理当作企业永恒的主题,重视抓好制度管理,提高制度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发挥制度管理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职工行为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行业扎实推进了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对理顺行业内部用工关系、规范分配行为、构建和谐烟草,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国家局党组提出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和调整,不断跟进,完善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2011年12月,国家局在全国烟草行业用工分配制度改革研讨会上,印发了山东省局研究制定的《烟草系统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共分12章344条,涵盖了人事劳资培训等各个方面,要求各省、市级公司参照此示范文本开展本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涵义及意义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中关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企业规章制度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定内容,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险等。二是非法定内容,即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的包括员工选聘依据、考核标准、晋升条件等。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员工及员工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的延伸,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权益的契合点,是国家法律与社会实际的结合,是劳动者权益的具体体现。第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是企业加强劳动管理,规范员工劳动义务并保障员工依法行使劳动权利的行为准则。第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生产经营,长足发展的重要保障,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维持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国家局下发的行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结合本企业特点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对企业进一步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及对行业未来发展的积极作用的毋庸置疑的,那么如何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更有效力,充分发挥好制度的作用呢?三、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有效执行
1.合法、科学、实效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前提
(1)合法。企业的规章制度并不是法律,其效力来自法律的赋予。劳动规章制度发生效力,一是内容合法,二是程序合法。企业虽然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但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内容相冲突。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审查,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内容体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奖励与惩罚的结合。程序合法要求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广泛听取劳动者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和修改完善;对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员工,让每一名员工都清楚的了解制度内容。
(2)科学。不具有科学性的制度没有任何的价值和意义。一是制度要实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要在法律法规普遍性制度的指导下,多考虑自身的特殊性,紧密结合烟草行业的特点,进行细化、量化,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执行力。二是要系统全面,合理预测制度实施可能遇到的阻力,尽可能考虑到各方面可能的情况,做到有章可循。
(3)实效。制度出台后要相对稳定,避免朝令夕改,但是也不能一成不变,一劳永逸。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管理同样存在与时俱进的问题,企业规章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修订,确保制度不脱离实际,真正提升制度执行力。
2.学习、监督、文化是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
宣传学习。劳动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并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应加大内部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得规章制度人人知晓。遵守制度的前提是要学习制度,把制度吃透,入心入脑,内化为一种习惯。烟草企业领导干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自我提升执行力,作制度执行的表率,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职工群众言行。
过程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增强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性与透明性。规章制度既然以全体职工为约束对象,那么对规章制度执行结果进行公示,增强规章制度执行过程的透明性。
(3)发挥企业文化作用。尽管劳动规章制度可以规范员工行为,但是制度是硬管理,它只强调管理中直接、量化的一面。而文化管理重视人的精神价值的开发,注重协调人际关系,是企业管理的高级境界。为使劳动规章制度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应使劳动制度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形成一种制度文化氛围。
结束语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烟草企业要以贯彻落实国家局工作要求为契机,建立和完善起完备规范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并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制度作用,为用工分配改革的不断深化及企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廖名宗.劳动规章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马爱华.我国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政法学刊.2011(4)
建立企业规章制度范文篇3
2008年6月28日我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内控基本规范”)。同时为了配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施行,有关部门还草拟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和《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以基本规范为统领,以评价指引、应用指引和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配套办法为补充的内控标准体系。拓展了原来仅包括基本规范、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的内控规范体系结构的设想。而“内控基本规范”从征求意见、修改到定稿、,历时为起草制定阶段的2倍。可见管理当局之谨慎。
笔者发现,“内控基本规范”从征求意见稿到稿有着不小的变化;《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则系原《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变身而来,也有一定的修订。
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变化
总体上,结构和文字都更加精简,删去了描述性的语言和显累赘的章节条款,同时又增加了部分内容,使各项要求更趋专业化。
(一)结构精简
征求意见稿分为七章: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及附则。其中第二章又分五节: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和反舞弊机制。最终稿删掉了“组织实施及附则”一章,只在总则中保留了相关的一条内容。“控制措施”一章修改为“控制活动”,“监督检查”一章修改为“内部监督”。第二章不再分节,内容有所调整。
(二)文字精炼
大幅删减描述性文字或合并同类问题,由原来的82条减为50条,仅“内部环境”一章就减少了12条。
如原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共357个字,简并为第十五条149个字。一方面原第二十六条和原第二十九条第1、2、4款,简并为第十五条第1款,语言大为简练。另一方面,第十五条第2款修改了原第二十九条第3款关于内部审计监督的内容,明确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与总则第五条第5项增加的“内部控制缺陷”的概念相呼应,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报告对象增加了“监事会”,赋予监事会真正的监督权。
(三)内容增减,突出重点
1.删减的主要内容。(1)无需在内控基本规范中规范的内容。如原第十六条企业文化的概念不需要在内控基本规范中介绍。相应的原第十七条至二十一条与企业文化相关的内容简并为一条。类似的还有原第三章中对风险、风险评估、目标设定等的定义,也都予以删减。(2)需要在内控规范中说明,但不需在基本规范中列示过细的内容。如前述删掉“组织实施”一章计10条内容,原第六十条企业外部沟通应重点关注的六个方面,原第六十八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需披露的7项内容等等。(3)调整概念。如原第六条建立和实施内控的原则,删掉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原第四章控制措施中,删掉“内部报告控制”、“信息技术控制”,将“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并为“授权审批控制”,“职责分工控制”改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改为“运营分析控制”等。
2.增加的内容。(1)适用范围。原稿第三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和其他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企业”。公布稿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参照实行”。把中型企业纳入必须实施的范围内。原第四条列示了5条内控目标,要求“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应当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具备条件的,还应同时实现其他控制目标”。公布稿将此款删掉,在第十二条明确:“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明确内部控制不再是有条件才需做的工作。(2)政府监督。总则中新增了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本规范公布前银监会、证交所等部门都已出台了各自的内控指引,此次作为全国统一的内控基本规范,首次明确了政府的监督检查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各部门的关系。(3)独立审计。上市公司被要求对内控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评价报告,并进行审计。规范新增了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因此,基本规范及配套办法,不仅是企业实施内控的依据,还是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的依据。(4)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介绍的是董事长、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职责,而公布稿调整到“内部环境”一章,增加了第十一至十三条,明确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董事会负责内控的建立和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协调内控审计等事宜。(5)更明确的各项制度或标准。第八条,建立内控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第十九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第二十一条开展风险评估,应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第三十条,企业应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第三十二条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第三十三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新增第三十七条,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第三十八条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第四十二条建立反舞弊机制。第四十三条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第四十四条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第四十五条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新增第四十七条,妥善保存内控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记录或资料,确保其可验证性。
显然,内控基本规范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公布稿历经了一个“锐化”过程,并旨在通过这种“锐化”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首先,内控基本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这是无条件的,而不是视有条件与否才实施的,并明确指出了内控制度必须包含哪些必要的内容、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其次,政府的监督是促使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力推动,并且从国家层面来看这本身就是一种国家“内控”行为(相对于企业内控),体现了强制性。再次,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指导和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意图很强,这也显示了国家对于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迫切希望。
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变化
总体上,内容结构更趋完善,文字增减不及基本规范变化大,部分内容修改细化,用词更趋严谨。
总体内容结构上。此次征求意见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共22项,将原征求意见的17项具体规范中的2项合并为1项,新拟定了6项应用指引。合并的是,将“财务报告编报”和“信息披露”具体规范合并为“财务报告编报和披露”应用指引。增加的是无形资产、业务外包、衍生工具、企业并购、关联交易和内部审计应用指引,使应用指引体系的总体内容结构趋于完善。如与原具体规范的内容结构及具体项目的设想比较,在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报表编报和制度支持三大块中,应用指引仅各剩余一项未制定完成(分别是资产减值、公允价值和中介机构聘用)。
具体指引名称。“货币资金”改为“资金”,“采购与付款”改为“采购”,“销售与收款”改为“销售”,“对外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合同”改为“合同协议”,“计算机信息系统”改为“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同时,工程项目、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都有所扩展,内涵更加明确。
各项指引内容上。(1)对比原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每一项指引在总则中都增加了“第三条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的下列风险:……”,很明显地突出了对于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第四条“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内容也相应有调整。其他条款变化不大,稍有修改或细化。(2)在原条款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如应用指引《资金》第十六条,原具体规范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一般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应用指引增加:“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应当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同一指引最后一款,“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增加“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这都是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事项,而一旦出现问题又影响巨大,应用指引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程序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3)修改完善的。如应用指引《采购》第十七条,原具体规范仅规定,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严格审核。而应用指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付款的程序:首先由采购部门审核,并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复核后,提交权利机构审批,再办理付款。应用指引《合同协议》第六条,原具体规范要求,建立“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由董事长或人签章。而应用指引改为建立“合同协议订立权限分级授予制度”,合同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应用指引中《财务报告编报和披露》由原两个具体规范合并而来,文字与内容有较大减并,突出了“控制”,而不是如何编制报表或披露信息。其他指引之文字或条款精简的不再一一赘述。
很明显,应用指引脱胎于具体规范,更注重的是风险提示和可操作性。就像母亲手把手教儿女走路一样,应用指引无时不刻在提醒企业内控应该怎么“走”,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这是个很重要的步骤,可见国家对于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视。这也正是中国内控基本规范借鉴美国sox法案而又较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所在。
“三鹿事件”只是一个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的缩影。实际上,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已经为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付出了太多的学费。比如2004年相继爆发的中航油、中储粮事件,早已暴露出我们在内部控制管理上的缺失,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而“三鹿事件”则在经济代价之外还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试想,如果他能在快速扩张的同时重视内部的治理;如果他能在2004年“大头娃娃”、2005年“早产奶”事发后及时汲取教训,而不是仅仅“摆平”舆论;如果在2008年9月东窗事发前能比照内控规范,认真整改,尤其是一些关键的风险控制点,如“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那么事件就远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管中窥豹,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在征询意见前后的变化,可以看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通过删减描述性语言、增减必要条款、修改完善内容,夯实了制度基础,突出了企业的风险控制这一重点,旨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监督和独立审计并重的内控机制,意在控制和防范风险、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效率、维护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