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如何防止校园欺凌(收集3篇)
学生如何防止校园欺凌范文篇1
李作文
关键词:校园欺凌网络暴力道德底线教育惩戒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层出不穷。那么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国内教育界尚无共识。在皮艺军看来,“校园欺凌”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要发生于在校学生之间的行为。
校园欺凌按实施手段划分,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身体暴力,利用身体或物体去攻击另一个个体的行为,如殴打、扇耳光、推搡、踢打、性侵犯等;另一类是心理暴力,通过非身体接触的方式去伤害他人心理的行为,如口头辱骂、威胁、恐吓、孤立、网络暴力等。
纵观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笔者进行分类总结,对导致其频发原因进行归纳,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从家庭教育分析: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从我校情况来看,出现问题的孩子超过80%来自单亲或类似单亲的家庭。一方面,家庭结构失能,使得孩子在成长中缺少关爱和教导,另一方面,一些家庭虽然看起来美满,家长对孩子也充满关爱,但由于教育理念和方法存在问题,也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消极影响。一些家长这种明显走偏的观念,不仅使孩子遇到问题时倾向于用暴力方式解决,同时也让校园里一些原本稀松平常的“磕磕碰碰”,被上升到不可调和的程度。
校园欺凌事件很多施暴者多是留守儿童,一般是隔代抚养或长期寄宿,自小缺乏亲情,缺少关爱,缺乏管理教育,缺乏监督;即使有父母在身边,也由于父母工作忙疏于管理或者由于父母自身的原因(受文化程度限制或对子女管教方法不当或者本身就不能成为孩子的榜样),或者由于父母的放任造成孩子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形成不良习惯,形成自由散漫,唯我独尊,形成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结交不良朋友,形成一定小团体,对同学中稍有“不顺我意”就组织进行暴力欺凌,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方面社会上,经常能够看到相互偶尔触碰就会引爆无休无止的争吵,甚至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另一方面,部分影视剧大力宣扬暴力征服,提倡江湖规则,宣扬江湖道义,对于未成年人影响深远,现实生活中一些极端事件发生,加之新闻媒体过分追踪渲染,使孩子模仿成社会成人特权强权思想,对于“不顺我心”“不和我意”者,组织纠集一定人员,对其凌辱。目前市面、网络上的大量小说、游戏都包含色情、暴力情节,处于青春期的学生非常容易受到影响。甚至连一些热门幼儿动画片里也开始出现“暴力美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导致他们极易因盲目模仿、追求刺激而产生暴力冲动。十多岁的孩子正是表现欲和模仿能力最强的时期,如果不加以限制,很多孩子就会不自觉模仿从网络上接受的信息。此外,当前社会上“一夜成名”“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也影响着校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当前社会应提高对包括校园欺凌在内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重视程度,做好预防工作,避免这部分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监管的缺失,造成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纵观大多数欺凌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以放学后和校园居多。在校期间,由于老师干预监控,无法进行施暴行为。而放学以后走出校门,由于无人监管,在时间空间上都给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时间和空间。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了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学校面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没有任何一丝处等权,教育部门最多只能批评教育(甚至连批评教育都得注意方式),这一现象在义务教育段特别明显,过去还可以给予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甚至开除学籍,现在提倡,正面引导说服为主不能剥夺受教育权。对于未成年的违法,由于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免除惩罚,司法公安机关也最多送至工读学校接受教育。由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公安司法机关对施暴者最多是说服教育,而让施暴者没有受到应有惩罚,没有为此而付出代价,纵容了施暴者的行为。
五、学校教育缺失,导致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在校园欺凌背后,学校法制教育和德育的缺失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对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规定,要求做到进课堂、进教材,教师落实,课时落实,但现在看来做得还不够。一方面,学校没有法律教师人才储备,讲课的基本上都是政治、思想品德教师;另一方面,法律知识被分散在多本教材中,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加上学校出于升学率的考量,并不重视普法,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十分有限。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理机制”课题组2014年曾开展过一项专门调查。调查中,65%的调查对象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64.7%的选择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60.5%的调查对象表示,如果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就不会实施违法行为。法制教育缺失,加上学校和社会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校园欺凌行为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而本应对欺凌行为发挥重要预防作用的德育,其现状也十分堪忧。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加强家庭教育,落实家长对孩子监管责任。对于留守儿童,要通过开展亲情帮助,建立亲情聊天室,建立妈妈等制度,改善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现状,加强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政府督促,家长落实对子女教育监管责任,强化家长的责任。对于施暴者的家长,要让其承担相应责任。
2.改善宣传理论氛围,为青少年成长提供健康环境,多部门联动,对于影视剧、图书进行检查,使那些充斥暴力,宣扬江湖规则影视书籍远离青少年。新闻媒体要减少对那些极端事件的详尽报道,给青少年成长健康环境。
3.完善机制,对校园周边要加大综合整治,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形成全天候监管,不留盲点,给施暴者形成做案无空间无时间,无机会。
4.完善法律法规,让施暴者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其形成震慑,让其不想也不敢施暴,让其家长履行对子女监管教育责任,若不履行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5.各级各类学校,要突出德育为先办学思想,牢固树立成才先成人的理念,要树立立德树人思想,端正办学行为,正确处理教育和育人的关系。
(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2)、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保卫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分管副校长组织校行政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3)、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4)、及时处理,教育惩戒。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总之,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要做到学校、家庭、媒体共同发挥作用。
明确学校在校园欺凌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第一,提升校园欺凌处理政策的知晓度。学校应当将处理校园欺凌的规定写入学生手册中,到网站上;定期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教育,包括认识什么是校园欺凌行为,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干预以及补救措施,可能的后果及纪律处分等。第二,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并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第三,学校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强对青春期学生的心理引导。第四,学校重视对学生反欺凌意识的培养。学校开设相关安全课程,其中包括生活和安全常识、成人教育、保证人身安全等内容。
强调家庭责任和教育作用。明确家长对孩子的管教责任,当未成年人因欺凌行为被送到法院,父母也要共同进入司法程序,承担所有可能面临的民事赔偿责任。重视家庭环境影响和家庭教育作用。如父母在管教方法上出现问题,法院应要求父母学习如何合法合理管教子女。
发挥媒体导向功能。一方面,为减少大众传媒中蕴含的暴力因素对学生带来负面影响,媒体应审慎处理暴力的传播。另一方面,加强反校园欺凌的媒体传播。建立专门的青少年反欺凌网站,主要包括对反欺凌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对欺凌行为的界定和认识,分析易遭受和实施欺凌行为的人群,学校、社区、不同角色的公众如何应对和处理欺凌行为等,并且被欺凌者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求助。
注释:
①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多是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欺凌过程,蕴藏着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②心理: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
③拜金主义:是一种金钱至上的思想道德观念,认为金钱不仅万能,而且是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
④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能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而且它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亟待运用教育、道德约束、法律等手段进行规范。
参考文献: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全国发出《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变态心理学》(王建平2006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姚树桥双月刊)
作者姓名:李作文
学生如何防止校园欺凌范文篇2
关键词:中小学校园欺凌青少年对策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不断增多,过程触目惊心,性质十分恶劣,一些女生间的校园欺凌,施暴者采取的手段残忍恶劣,侮辱性极强,多次引起了人们对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的广泛关注。其实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小学欺凌现象在我国就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频发,一次又一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原本应该充满欢声笑语的菁菁校园,为何会欺凌事件频发,是什么让青少年变得如此暴戾?
一、校园欺凌的相关概念
欺凌是指一种反复发生的、以大欺小或以多欺少的恶意侵害行为,通过孤立、侮辱、威胁、打骂、勒索等方式侵害他人身心。欺凌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是对被欺者采取拳打脚踢等肢体暴力或勒索钱财等行为;间接欺凌指对被欺者进行排挤孤立或语言谩骂攻击等。[1]校园欺凌概括来说是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由一个或多个学生集中持续地故意伤害或破坏某个或某些学生的财物、身体和心理等,造成受欺凌学生肉体上和精神上痛苦的行为。该问题最早被挪威学者奥维斯所关注,早在20世纪70年代他就对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的校园欺凌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近年来,校园欺凌在我国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青少年欺凌是校园欺凌的一种,欺凌者个人或伙同他人一起对受害人实施排斥孤立、言语侮辱、肢体暴力、威胁勒索等行为,青少年欺凌的危害不容小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有的欺凌者还将欺凌过程、欺凌照片到网上,对被欺凌者造成身心上难以平复的伤害,甚至促使自杀行为的发生。[2]有些被欺凌者会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来反抗欺压行为或成为新的欺凌者,最终导致一种恶性循环。而对于欺凌者来说,他们处事霸道、以自我为中心,缺乏正义感和责任感,把欺负人当成家常便饭。如果欺凌者始终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其行为也没有得到惩罚和矫正,其以后犯罪的可能性会增大,对家庭和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青少年校园欺凌的特点
1.手段多种多样
常见的手段不仅包括对被欺凌者直接的身体暴力攻击,如推搡、掌掴、拳打脚踢等,还包括对被欺凌者精神上造成的伤害,如嘲笑、侮辱、恐吓、勒索等,除此之外,社交上的排斥、孤立、敌视以及心理上的折磨也是欺凌行为的表现。
2.持续反复发生
由于欺凌者抓住了被欺凌者不敢将受欺凌情况告诉家长或老师的心理,欺凌行为通常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他们会肆无忌惮地多次反复欺凌受害者,并以此为乐。
3.当前普遍存在
校园欺凌目前普遍存在于中小学校园。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心智与心理都还不成熟稳定,对自己行为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再加上人们对此没有足够的重视,常常把欺凌理解为同伴之间的小打小闹,造成中学校园成为欺凌的高发地带。
4.力量的不平衡
欺凌者相比被欺凌者,一般年龄更大、身体更强壮,或者实施欺凌的学生由多人组成,形成实力或者势力上的优势,使被欺凌的学生在心理上惧怕而不敢反抗,形成一种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不对等局面。
5.行为隐蔽较难察觉
欺凌行为通常会发生在一些隐蔽的、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家长和学校往往很难发现。而且间接欺凌往往不明显,家长和老师短时间内无法察觉到孩子的异常。当前网络欺凌逐渐兴起,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传播速度更广更快,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一些青少年利用QQ、微博、贴吧等发送恶意诋毁、侮辱、威胁他人的文字与图片,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与精神伤害。[3]
三、青少年校园欺凌的原因
1.青春期独特的心理特征
青春期的中学生身体处于快速发育阶段,精力和体力都比较旺盛,有时需要对外发泄自己多余的能量,但心理上还不成熟,有时为了“面子”将自己所遇到的挫折和不满发泄到他人身上。此外,有些学生本来就较为懦弱胆小,受欺负了也不敢吭声;还有些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这些人很容易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跟男生顽皮好动、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直接相比,女生往往会不自觉地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习惯用自己的方式发泄情绪或达到某种目的。青春期的女生敏感多疑,嫉妒心理强,情绪变化大,可能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或一个眼神而心烦意乱乃至情绪失控,通过欺凌等方式将不满发泄到他人身上。
2.家庭的教育方式
家庭是个人社会化的最早场所,家庭环境和家长的教育方式对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有重要影响。有些家长本身素质有限又忙于生计,无法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给予正确指导,更有甚者,通过打骂孩子的方式宣泄自己生活和工作中的压力,致使青少年在早期家庭教育中没有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对青少年而言,父母过分严厉的教育方式,容易造成孩子缺乏安全感、攻击性强、野蛮粗暴。而对于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他们往往得不到该有的关爱和教育,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当自身无法调节时,可能会通过欺凌的方式将这种情绪转移到他人身上。[4]
3.同伴团体的影响
人都有合群性,对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而言,在团体里的归属感非常重要,在团体里他们能建立自信、加强身份认同,也能对抗来自其他群体的排斥和欺凌。但这种归属感并不稳定,当意识到自己在小团体中的地位受到威胁或明显感到自己地位较低时,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安感。为了改善自己的境地,青少年可能会通过欺凌他人的方式来向团体宣示自己的存在。
4.大众传媒的不良示范
处于青春期的学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影视、图书、网络等大众传媒对暴力行为的大肆渲染,会增强他们的攻击性。再加上他们本身可能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危害性,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炫耀,再次引起他人的效仿。
5.学校道德教育缺失
当前我国的学校教育仍然没有摆脱应试教育的樊篱,把分数、排名作为衡量学生好坏的标准,忽视了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老师很少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生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异常行为。
四、国外解决校园欺凌的做法
为了解决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从2007年3月开始,韩国教育部就向中小学提供免费“警卫服务”,只要学生提出求助申请,政府就会安排警卫在校园周边或特定地点暗中保护他们。[5]今年年初,韩国政府还颁布了《人性教育振兴法》,规定把人性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将相关课程设为必修学科,全国中小学校必须提交人性教育计划,并加强教师的学习培训。日本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特别加强了学校教育和咨询服务,不仅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增加了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还扩充校园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学校咨询机构的规模,设置24小时不间断服务咨询电话,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澳大利亚的一些学校采用“同伴调解”的方法,挑选若干性格开朗、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调解员,一旦发现有同学被孤立,就会特意多和该同学接近,尽量消除他们的寂寞与孤独;还会找不团结的同学谈话,努力使他们消除偏见和分歧,重归于好。
前不久在美国发生的中国留学生欺负同伴事件,涉事学生面临着美国司法部门的绑架、虐待等指控,可能会被处以终身监禁或驱逐出境,相比之下,我国对未成年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力度还有待商榷。有关专家分析指出青少年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不强,极易受外界影响,身心发展还不健全,如果惩罚过重可能会让其自暴自弃毁其一生,太轻的话又可能达不到教育效果,如何合理有效量刑需要进一步研究。
五、遏制校园欺凌的对策建议
1.政府
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制定实施了《校园安全法》,时至今日,共有48个州实施了反欺凌法,大部分州更是明文禁止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也有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而我国的《校园安全法》至今尚未正式出台。我国应该尽快加强校园安全立法工作,从法律的高度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还要健全惩戒机制,让欺凌者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对欺凌者实施应有的惩罚和处置,才能鼓励那些受到欺凌的孩子起来反抗。
2.学校
目前学校教育一味追求学生成绩的提高,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导致学生伦理道德的缺失。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健康人格的培养、良好道德教育的熏陶与分数的提高、升学一样不可或缺。学校教育应两手齐抓,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开始,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注重团结友爱、社会公德、爱护弱小等教育。学校应积极创设良好的教育氛围,培养融洽的师生同学关系,改善校园环境,使学生能够在和谐、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中快乐成长。
为保证学生安全,学校应当在校园内一些偏僻、不易察觉的地带建全监控网络,当发现校园欺凌行为时,应当立即采取制止措施,避免伤害的发生。[6]聘请专门的心理老师,及时给予青少年科学有效的帮助。同时,学校还应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律常识宣传栏、法制教育栏目、案例探讨等形式让学生懂法、知法、守法,教给他们基本的防范知识,学会找老师帮忙,而不是以武力解决问题。
教师在处理学生的欺凌行为时,不要武断批评或者当众训斥,应采取合理的方法,了解学生这么做的原因,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矛盾,让他们认识到欺凌的后果和严重性。教师还应该培养积极的师生关系,增进学生对班级和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教师可以针对校园欺凌问题开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从而提高学生对欺凌问题的认识,也可以学到应对欺凌的技巧。
3.家庭
在平时的家庭教育中,家长应尊重孩子,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既不过分溺爱孩子,也不过分专制。平时处理事情时,家长要以身作则,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向孩子展示良好的修养。作为家长,要及时发现子女的异常,捕捉子女可能欺凌他人或被欺凌的迹象。当得知孩子欺凌别人时,不要一味过分指责孩子,要耐心开导孩子,让孩子明白欺凌别人的行为要承担责任。若孩子被欺凌时,多给孩子爱、包容与理解,让孩子不要恐惧,切忌不要“以暴制暴”。家长与学校要保持联络,加强合作,一起出谋划策,制止和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4.青少年学生
面对校园欺凌,青少年学生要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打破沉默,及时与父母或老师沟通,取得帮助和支持。青少年学生要学会与人为善,接受他人的缺点,不孤立他人,学会宽容、体谅、理解他人。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多学习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与人交往,学会控制情绪。同时,提高自己的抗挫能力,面对考试的不如意、老师的批评、遭同学欺凌等,不应自卑退缩、自暴自弃,应当多给自己积极的暗示,自信地去面对解决问题。
总之,校园欺凌的防治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和学生必须协调行动,形成合力,一起关注欺凌现象,共同探讨避免和解决的方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效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天娥,龚伦军.当前校园欺凌行为的特征、成因、与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7).
[2]贺岚.看不见的角落―关于我国中学校园里的女孩欺凌现象的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4.
[3]张杰.浅谈日本的校园欺凌问题[J].中国电力教育,2008(12).
[4]郭一建.社会工作介入流动青少年同伴欺凌行为的实践研究[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5(1).
[5]李茂.遏制“校园欺凌”外国如何出招[J].黑龙江教育:中学,2014(5).
学生如何防止校园欺凌范文篇3
校园欺凌(Schoolbullying),指发生在学生间的,个人或集体持续以语言、文字、图象、符号、肢体动作或其他方式,对他人实施的直接或间接的贬损、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使该学生处于敌意或不友善的校园学习环境中,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的损害。随着对欺凌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国外已越来越重视对其的惩治,许多国家已在立法上出台了预防、处理办法。在我国,校园欺凌越来越严重,暴露出家庭、社会、教育等各方面的问题,对其的预防与惩治也将是个系统性的工程。本文从法律的视角,尝试分析校园欺凌产生的心理根源,并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分析,从而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
一、校园欺凌的认识误区
对于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可以从诸多视角进行分析,本文则是从法律责任、不利后果的承担上分析学生的心理。
(一)认为并不违法的游戏心理
有些校园欺凌,可能一开始确实仅仅是学生间的游戏行为,只是随着游戏的不断反复,一些不良游戏情节,尤其是一些暴力因素在不知不觉间被加入,游戏中的某些人开始向其他人提出物质财产上的要求,不服从者将受处罚或孤立。这种游戏已经转变成了欺凌行为,学校和家庭也很难及时发现,也就无法予以干预、制止。
(二)认为不到法定年龄的无责任心理
一些校园欺凌行为人在自我认知上,以及其监护人对其认知上,都认为行为人是个学生,还只是个孩子,无法辨识、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之间的行为,即使造成某种后果,也不具有主观恶意,不需要承担责任。行为人或其监护人从我国法律有关法定责任年龄的规定出发,错误地认为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了解法定责任年龄的细节规定,也不了解法律责任的种类。在行为人因不到法定年龄无法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忽视了监护人负有监护责任,需要承担某些替代赔偿责任,在严重情况下,监护人还可能被剥夺监护权。
(三)认为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
校园欺凌大都是由集体实施的,其恶劣之处在于,一群学生对某个学生进行身体侵害,被侵害者无力反抗、不敢反抗。而正是这种集体行为,让行为人存有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认为法律不可能追究每一个人的责任,即使追究,他分担的责任也很小。
(四)认为单个行为危害不大
校园欺凌是持续的行为,双方地位是长久、稳定的不对等,致使被欺凌的一方精神上、肉体上遭受长期的折磨,累积起严重后果。而就每一次欺凌行为来看,有可能都不严重,表面上看都不会对被欺凌人造成很明显的损害。正是这种单次行为危害后果不大的表象,让行为人以及他人看不到欺凌行为的危害。行为人至多是从正在实施的单个欺凌行为判断其危害,掌握自己行为的分寸,认为自己的欺凌行为并不过份,后果也不严重。老师、同学或其他人也多是从正在实施的单个欺凌行为判断其危害,因此也认为欺凌行为不严重,最多只是简单地阻止某次欺凌,而不能据此发现问题,从而有效防止欺凌的再次发生。
(五)认为受害者仅仅是受欺凌学生
在校园欺凌中,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往往认为自己是胜利者,吃亏的是被欺凌者。其实,从美国对欺凌行为的研究来看,一方面,被欺凌者的学习、生活受欺凌干扰,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美国校园枪击案有三分之二是由被欺凌者实施的);但是另一方面,实施欺凌的学生,其心智也深受欺凌行为影响。许多成年罪犯,当年都曾在校园里有欺凌行为,学生时代的欺凌行为极易在成年后转化成犯罪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欺凌实施者也是校园欺凌的受害者。
因为上面这些错误认识的存在,再加之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有些欺凌行为通过网络实施,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使实施者更无责任意识,更加肆无忌惮。因此,要防治欺凌行为,首先要明确欺凌者的法律责任,用必要的惩处来阻止欺凌行为。
二、校园欺凌的责任分析
校园欺凌法律责任的主体以及法律责任的种类,需要从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中去完整把握。
(一)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欺凌行为人。欺凌的直接责任承担者就是欺凌实施者,不管欺凌行为实施者年龄大小,法律责任都存在,只是有些责任,如果是未成年人则无法承担或被减轻,有些责任转于他的监护人承担(或因无法承担该种责任而对其有其他干预措施)。由于欺凌行为经常是种集体行为,因此实施者的情况也较复杂。直接实施欺凌的带头者、参与者与协助者,都有法律责任;旁观者一般情况下没有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旁观者为欺凌行为起哄助威、出谋划策,甚至教唆他人实施欺凌行为,则属于共同行为人,也有法律责任。
未成年欺凌行为人的监护人。如上所述,对一些未成年的欺凌行为人,由于其无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有些责任转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因为这是种责任的转移承担,因此并不能以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而免除,但是可适当减轻。有些情况下,监护人还要承担对实施欺凌的被监护人未尽监护义务的责任,造成监护人严重损害的,可能被剥夺监护权。
学校。学校对学生管理不善,对校园欺凌不能及时发现、制止,对学生疏于管理,要承担行政上的法律责任。有对被欺凌学生所受损害的责任,也有侵权责任上的补充责任或合同上的违约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正如前述,欺凌行为中,除了被欺凌者外,欺凌实施者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学校对未成年欺凌者也要承担责任,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管教的责任以及按规定送专门学校的责任。
(二)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种类
1.刑事责任
如果欺凌行为触犯刑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则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集体行为,则行为人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分别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不满14周岁,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欺凌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应当负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
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如果校园欺凌造成被欺凌者人身或财产等损害的,还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欺凌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因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年龄而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则依然要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当欺凌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替代承担。如果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财产的,先由其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当欺凌是由集体实施时,如果数个欺凌者共同实施欺凌,则每一个欺凌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数个欺凌者分别实施欺凌,造成同一损害,则承担按份责任;能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无法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3.行政责任
欺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则有可能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处罚。虽然不满14周岁的人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同样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也同样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对校园欺凌没有及时发现、干预、制止,造成了不良后果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校园欺凌的法律应对
近期,我国一名在美国留学的中学生翟某,因校园欺凌事件,被判处十多年的监禁,引起了社会的大讨论。为扼制住校园欺凌的严重势头,许多国家采取了零容忍态度,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欺凌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根据行为的性质,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但在如何发现、如何追究、如何定性等问题上,缺乏必要的规定,我国许多校园欺凌行为人仍逍遥法外,责任无法追究。因此,要正确应对欺凌,应制定相关的法规,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惩治法律机制。
(一)成立欺凌信息的收集机制
对于欺凌行为,被欺凌者因为精神上的恐惧,大都不敢向家庭、学校或他人举报;其他旁观者因害怕自己成为报复或欺凌对象,也大都不敢向学校或有关方面反映。即使有些大胆的旁观者想举报,也不知向谁举报。有的向自己的老师反映,如果不是同一班级或同一学校的学生,往往也得不到重视,获得信息的老师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因此惩治校园欺凌,首先要建立起校园欺凌信息的收集处理机制。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受理、收集有关校园欺凌的投诉或举报机构,设置投诉电话、邮箱、网页,并大力宣传,让学生、社会人士了解能反馈欺凌信息的渠道。学校也应不时组织匿名问卷调查等方式,灵活技巧地获得欺凌信息。另外,还要建立起全社会的协同通报制度,比如当警察在处理案件时发现存在校园欺凌,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学校;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在校学生人身伤害有可能来自校园欺凌,也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相关学校;媒体接到或发现校园欺凌的线索,也应及时反馈到学校。此种信息反馈机制,应明定于相关法规中,整合各方社会力量,及时发现校园欺凌。收到相关欺凌信息的学校,如果没有管辖权限,应及时将信息转到有管辖权的学校。
(二)建立科学的调查处理程序
首先,要建立专门的欺凌处理机构,成员应包括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保证处理机构的专业性与广泛代表性。其次,调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听取教师、欺凌学生、被欺凌学生、其他学生陈述,对未成年学生进行询问,应通知其监护人在场。调查中,为保护被欺凌学生,除非必要,应尽量避免学生互相对质。处理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注意保密,维护学生尊严,着眼欺凌行为的校正而不是激化矛盾。再次,学校要建立专门的辅导团队,对有欺凌倾向或被欺凌的学生进行及时、长期、有针对性的辅导,并要有相关的辅导过程与辅导成效记录,辅导学生健康成长,而非简单的以处罚代替教育。然后,要注意各部门的配合。在处理过程中,如果学生涉及多个学校,相互间要密切配合,必要时应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处理。如果调查中发现情节严重,涉及违反治安管理甚至刑法的情形,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机关,并依法处理,不能以校内处罚代替行政处罚或刑罚。最后,要根据调查的情况与辅导后的改善情况,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做出处理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及行为人,并且要告知不服处理的复议等救济方式及期限。
(三)赋予学校必要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