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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4-07-05 手机浏览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范文篇1

[关键词]物流;仓单质押;法律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2.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5-0038-03

仓单是仓储物流企业接受货主的委托,将货物收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不仅是提取委托仓储物的证明文件,也可以作为仓储物品的转让证明,同时仓单还可以作为质押担保。质押担保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3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则是以权利为质押的标的,而不是动产,其他内涵与动产质押基本相同。以仓单作担保是一种以提取仓储物的权利为标的的担保,属于权利质押。

目前物流企业充分运用仓单质押功能与银行合作开展新型物流金融服务,仓单质押比较适应我国目前企业融资难、银行放贷难的市场现状,能够较好地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矛盾。它通过物流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目前一些大型的物流企业如中储与十几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仓单质押业务。

1物流仓单质押的具体运作模式

在实践中,仓单质押业务模式主要有:现有存货质押贷款、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买方信贷、综合授信等。

1.1现有存货质押贷款

现有存货质押贷款是指货主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物流公司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1.2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

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是在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物流公司根据客户不同,或利用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或整合社会仓库资源,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这一过程中物流公司受银行委托,对贷款企业存放在物流公司认可的仓库、货场、码头的货物进行监管,并对监管质押货物开具仓单,贷款企业将物流公司开出的仓单质押给银行,银行审核后对贷款企业发放贷款。这种方式极大地降低了客户的质押成本。

1.3买方信贷或保兑仓

买方信贷(保兑仓)是银行以客户与厂家(供货方)签订贸易合同的金额为依据,为客户提供专项用于向合同的厂家(供货方)支付货款的融资授信方式。它是针对买卖合同的买方要买的未来货物进行仓单质押,其特点是先票后货,即银行在客户(买方)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按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由物流公司签发仓单,然后将仓单质押给银行。保兑仓业务有效地放大了仓单质押业务量,更大程度上满足客户对资金的需求,银行资金的安全性也得到了有效保障,这是一种买方、卖方(生产企业)、银行、物流公司四方共赢的合作。

1.4质押贷款统一授信

统一授信就是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公司,再由物流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公司代替银行向客户融资,开展质押业务,获取利差。物流公司向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2仓单质押运作中的法律关系分析

2.1仓单质押业务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仓单质押业务中存在三个当事人:物流公司、银行和货主企业。在仓单质押的法律关系中,物流公司属于保证人的角色。物流公司作为银行的保证人,负有向银行保证协助监管的责任;银行担当质权人的角色,银行根据企业的质押物总价值向企业发放贷款并委托物流公司对质押物进行监管;货主企业担当出质人的角色,企业向银行提供仓单或动产质押,通过物流企业的担保作用,获取银行贷款。

2.2仓单质押业务的法律关系

在上述四种仓单质押业务的模式中,现有存货质押贷款模式的法律关系是最基本的,保兑仓业务的法律关系是最为复杂的,下面以该两种模式来分析仓单质押业务的法律关系。

2.2.1仓单质押业务的基本法律关系

物流公司、银行和货主企业之间存在着三个法律关系:

(1)银行与物流公司的保证合同关系。

(2)物流公司与货主企业之间的仓储合同关系。物流公司是保管人,货主企业是存货人。

(3)银行与货主企业之间的以质押为担保的借款合同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银行是贷款人和质权人,货主企业是借款人和出质人。

具体法律操作程序为: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物流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仓单;货主当场对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将仓单交付银行并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2.2.2保兑仓质押业务中的特殊法律关系

保兑仓质押业务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共存在着四个法律关系:

(1)买方(未来货主企业,经销商)与卖方(供应商,生产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银行与物流公司的保证合同关系。物流公司作为银行的保证人,监管货主企业在仓库中存储货物的种类、品种和数量等,并协助银行行使质押权。

(3)买方、卖方与银行之间的以仓单质押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关系(保兑仓协议)。银行是汇票付款人和质权人,买方是借款人和出质人,卖方是回购担保人。

(4)买方与物流公司之间的仓储合同关系,物流公司是保管人,买方是存货人。

保兑仓质押业务是一个动态的质押业务,其具体法律操作程序如下:物流公司与银行要签订保兑仓业务质押监管协议(相当于保证协议),经销商与生产商签订买卖合同后,经销商和生产商即可向银行申请签订保兑仓协议,银行审查生产商的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并与生产商签订回购及质量保证协议;在保兑仓协议中,规定由经销商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银行向经销商开出以生产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生产商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银行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银行凭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等额的《提货通知书》,经销商持《提货通知书》向物流公司提货;经销商实现销售,货款回笼追加保证金从物流公司的仓库提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足额交付保证金,到期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3物流仓单质押模式的法律风险分析

3.1注意仓单与出货单、存货单的区别

仓单是质押贷款和提货的凭证,是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也是物权凭证,是仓单质押业务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但目前我国出现了形式不一的仓单,使仓单的管理具有较大难度。有的物流公司收取质押物时,并没有开具有效的仓单,而是使用存货单或入库单。由于我国法律上对提取货物时是否必须是存货人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各物流企业遵循各自的规定,有的认单不认人,有的认单还要认人,仓单的操作风险隐藏在无律管理中。因此,物流企业在开具仓单时一定要按照标准的仓单格式签发,以保证仓单的有效性。

3.2注意仓单项下的货物所有权转移和风险问题

仓单是具有流通性的,物流公司在出货过程中只需确定仓单的真实性,不需确认仓单项下的货物是否属于仓单持有人。因此仓单质押一般不需考虑货物所有权问题。但在保兑仓质押业务中,由于企业方面是涉及买方和卖方两个企业,为了买方信贷的方便,货物所有权的问题还应该明确,主要是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要明确货物一旦进入物流公司的仓库,所有权即应转移给买方。这样能够使物流公司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作为质押担保的价值体现在仓储物上,如果仓储物发生了灭失,则作为质权人银行的权利就会受到损害,同样对物流公司的担保信誉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在仓单质押中物流公司要注意仓单项下货物的风险问题,可以要求货主企业对仓储物向指定的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仓储货物的保险,确保仓储货物出现损毁时,保险公司可以赔偿。

3.3明确出质人、质权人、监管人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

物流公司仓单质押业务涉及多方主体,仓单项下的货物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注意货物的验收确认、货物出质、质押货物的置换和解除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特别是物流公司要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督管理。物流公司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对货物的保管负责,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物流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履行对银行的承诺,物流公司要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管,保证仓单与货物货单一致,手续完备,货物完好无损。

3.4注意非法质押问题

物流公司同银行之间可能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会导致双方决策的失误,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特别是异地仓库监管,潜藏着更大的风险,一是同一商品出现两个仓单,被重复质押,二是质押商品被非法挪用,都会使债权人银行的质权落空。物流公司作为银行的保证人,要切实履行好监管的责任。

4结束语

在国外仓单质押已经成为企业与银行融通资金的重要手段,也是仓储业增值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我国仓单质押是近几年物流企业发展的新型物流金融服务项目,在实践中一直是摸索着向前走,没有任何经验可言。物流企业仓单质押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在法律制度上都还不够完善,而仓单质押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又很多,因此可能产生不少法律风险及纠纷,如果仓储物流企业能处理好各方面的法律关系,并能够有效地防范以上风险,仓单质押业务会有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媛,徐萍.仓单质押贷款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储运,2006(2):104-106.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范文篇2

【关键词】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财税和资金支持方面,惠扶政策接连出台,这同时也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目前我国融资担保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贷款业务稳步上升,对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业业务特殊性也决定了融资担保公司具有较高的业务风险性,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外部市场压力与风险隐患非常大。促进融资担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强化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尤其是理顺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财务管理流程,进而为融资担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支撑。

二、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对受保企业缺乏全面的审查

目前在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对受保企业公司的全面严格审查,特别是一些存在严重资金问题的企业,为了维持自身的经营运转迫切需要快速获得资金,因而在向银行申请融资并寻求担保时,有时会刻意粉饰财务报表,编造一些虚假的会计材料作为担保材料,如果担保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不能对这些财务数据进行全面的审查分析或者是对于担保抵押物价值不够熟悉,容易为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埋下风险隐患。此外,一些担保企业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着短视的问题,只是片面的注重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经营绩效,对担保企业的一些问题视而不见,也很容易导致各类问题的发生。

(二)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

一些融资担保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制度化、系统化与标准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对于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在财务监管工作上力度较弱,财务预算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甚至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快速提升,在没有进行必要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就开展一些短期的资金融通、流动资金借款、对外投资或者是票据贴现等业务活动,而且对这些业务管理不到位,很容易造成融资担保公司陷入到财务困境之中。

(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升

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普通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对财务风险控制管理的要求更高,因而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也有着更高的要求,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除了必须具有相应的财务金融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以外,还必须有着较强的财务风险识别管控经验。但是目前我国融资担保公司在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在教育培训上投入不足,一些新的基于风险控制的财务管理理念与财务管理方法未能应用于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工作之中,不利于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质效。

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改进策略

(一)完善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

对于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设置,首先应该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的规模以及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的设置财务机构以及财务会计人员,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其次,应该进一步的健全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重点是健全完善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成本和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利润管理、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等制度体系。第三,应该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即合理的筹措资金、科学进行资金投资、收支与成本费用核算、债务债权关系的处理等工作内容,并将财务管理工作内容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管理部门以及责任岗位,实施责任化管理的措施。此外,在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中,应该将对受保企业的财务审核作为关键管理控制内容,尤其是提高对其财务会计数据的审核分析与风险识别能力,以免由于受保企业影响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

(二)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

预算对于财务管理具有整体的规划与指导作用。在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上,应该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经营目标完成财务预算编制,在预算编制程序上尽可能采取上下结合的财务预算编制模式,将融资担保公司的年度财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个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并结合其提报的收支预算实际需求形成整体预算计划方案,在经过董事会讨论批准以后作为财务预算方案执行。同时加强对财务预算执行的控制,加强财务预算执行的差异分析,确保财务预算真正起到规范约束财务管理的作用。

(三)提高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评价分析能力

通过财务评价分析,可以全面的总结融资担保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并且可以发现财务工作中的风险问题。在具体的财务评价分析指标上,应该结合融资担保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选择。对于经营状况指标,重点是选择流动比率、负债经营比率、资产负债率、固定资本比率等指标进行评价分析;对于经营成果,则主要是采用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成本率、费用率、社会贡献率、上交积累率等指标进行评价分析;风险控制指标主要是选择担保放大倍数、逾期担保率、担保代偿率、资本风险比率、担保损失率等指标进行评价。

(四)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团队的建设

提高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效率,必须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首先,在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上,可以定期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到不同的业务工作岗位进行轮岗培训,确保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全面的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容,提高财务工作业务处理的针对性。其次,应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各项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职业素质,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结语

财务管理对于整个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也是融资担保公司稳定发展的基础前提。这就要求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必须充分的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点在规范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财务风险防范控制、资金成本管理、内部控制监督等几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而提高融资担保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的发展潜力。

参考文献

[1]罗志勇,谢洁华.商业性担保机构经营研究与思考[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1(04).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范文篇3

关键词:资金管理;风险控制

企业资金管理是资金流入与流出企业,以及资金在企业内部流转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融资活动、投资活动和资金营运活动。企业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防范和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必须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战略,慎重科学规划投融资目标与规模,严格制定授权、审批等相关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与权限,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1概述

笔者工作的汽车运输集团公司在高铁开通后,营业额急速下滑,夹缝中求生存,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我集团领导审时度势,一方面,另辟蹊径,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强化企业管理,降本增效,特别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大胆改革,实行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控,利用集团财务集中管控平台,对集团所属子公司、分公司资金实施集中管控,充分发挥了集团资金规模优势,盘活了沉淀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大大提升了集团资金的运营管理水平,带领企业走出了困境,渡过了难关。现浅谈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模式、具体措施和风险控制点。

1.1资金管理的原则。资金管理须遵循以下原则:业务操作合规合法性原则;融资成本最优化原则;资金利用率最大化原则;资金收益最大化原则;技术保障安全性原则;资金调配独立性原则。

1.2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集团公司采用财务公司模式运作,资金管理方式上,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统贷统存、有偿使用闭环管理,集中控制、统一调配。做到集团资金的全封闭全程结算,实时到账、减少资金在途,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

1.3集团资金集中管控的措施。资金集中管控是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借助先进的资金结算的现金管理平台,规范集团资金运作程序,明确集团资金基本运作方式,并通过模拟商业银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集团资金管控功能和作用。在资金管理上充分调动银企各方的积极性,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集团管理科学化。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成员单位与集团公司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①为实现资金集中统一管理,银行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控的基础,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要在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禁止游离于资金系统之外的银行账户存在。②各个成员单位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编制资金预算,为集团公司统筹安排融资和日常经营提供可靠的依据。逐步达到“月预算、周平衡、日控制”的效果。③公司融资方面,集团融资决策与管理工作重点是明确融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划资本结构及控制融资风险、规划融资规模、灵活使用融资方式。我公司在发展战略基础上,确定融资方案。一是遵循法规,公司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统一控制,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融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集团整体资本结构、二级公司及三级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集团担保与抵押规则、集团授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对融资进行风险评估,提早预防,严格控制,以确保资金安全;三是降本增效,集团公司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利用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利率融资渠道,借贷适量,公司融资活动以满足经营需要为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以节约资金成本;四是统一授信、统贷统还,各公司每年3月份向集团公司申请授信额度,集团公司根据借款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决算报表,参考净资产收益率,银行负债资产比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利润增长率等相关指标,以确定借款单位授信额度。在遵循这五项原则的前提下,公司经营计划着未来走向,控制风险发生。④资金支付管理方面,各公司对货币资金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授权审批制度,完善付款流程,明确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杜绝发生由一人办理代币资金全过业务的现象,严禁将办理资金业务的相关印章的票据集中一人保管。涉及大额的资金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

2现阶段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点

企业集团财务风险控制包括控制资产负债率、控制对集团外的担保等。

2.1控制资产负债率。企业集团融资战略应与企业战略相配并支持企业投资增长,企业融资规模、资本结构的安排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负债规模,避免过度使用财务杠杆而导致企业集团整体偿债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指标体现企业集团资本结构政策。主要包括两个层面:①控制企业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②控制母公司、子公司层面的资产负债率。

2.2控制对外担保。企业出于多种原因可能会对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尤其是为集团外的往来客户提供信用担保。企业集团为集团外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担保,假如被担保单位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则企业集团必须履行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因此,集团公司的担保有可能形成“或有负债”,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集团公司应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降低担保风险。具体措施:①以集团总部为权力主体建立担保审批制度,②依据财务状况和信用确定担保对象,③反担保制度的建立。

2.3集团公司为实行资金集中管控成立财务公司,其资金管理的风险意识和有效应对无疑是整个集团财务安全的命脉。因此,在本集团总部以及各成员单位进行资产负债率管理及担保控制的基础之上,集团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的风险管控显得至关重要。财务公司必须建立全面而系统的风险管理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同时还要强化财务公司的内部管控规章制度。

一方面,完善集团内部组织机构体系。主要包括:第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的风险管理制度,保障财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在日常运作中保持正常运转,还要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在财务公司风险管控中的核心作用;第二,设立独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和监督部门,在集团面临风险环境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系统应对,全面落实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