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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4-07-24 手机浏览

通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篇1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

一引言

为了适应通信产业的迅猛发展,探索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海南工商职业学院与深圳中兴通讯NC教育合作中心中兴新思教育合作,于2012年在我校正式创建了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NC学院以培养移动通信及信息化人才为宗旨,引进中兴通讯与现网一致的实训平台、配套实训教材、企业讲师授课、完善的企业培训教学体系、企业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等等,确保人才培养与通信产业人才需求的无缝对接。作为海南省第一家与中兴通讯全面深度合作的NC学院,“校企联办,深度融合”是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最大的特色。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我校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建设从此迈上新台阶。

二与中兴通讯校企合作的创新与实践

(一)构建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的全面深度合作新机制,实现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的校企深度融合

为探索实践与岗位要求无缝对接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高职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底我校与中兴通讯NC教育合作中心旗下深圳清大协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合作协议》,构建了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的全面深度合作新机制,找到一条校企合作双赢的新路子。双轨制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基本理论与文化修养以大学教育为主,职业素质与职业技能教育以企业为主的教学双轨制;第二,大学为主体的教学与科研突破与创新,与企业为主体的教学与技术应用突破与创新的发展双轨制[1]。为充分发挥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合作机制的作用,根据合作协议按照一院四基地的合作目标和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的合作机制,2012年3月成立校企合作领导机构,每年研究和决定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为海南工商中兴通讯NC学院的发展把握方向。同时细化了协议执行方案,制定移动通信技术校企合作专业五年建设规划,包括:①信息咨询服务。②合作专业教学计划执行保证。③设备技术支持保证。④学生NC专业认证。⑤学生职业规划与实习就业保障。在共建共管专业发展双轨制合作机制下,自2012年以来,双方共同努力,不断深化合作内容,不断创新合作形式,持续推进移动通信技术专业的校企深度融合。

(二)共同打造校企一体化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真正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与行业需求零距离整合

具体做法是:与中兴新思教育实施专业共建共管,实现学生入学、培养、就业全过程一体化的深度合作办学,由校方和企业方共同制定培养人才计划,共同开发教学教材,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共同实施教学过程。在深度专业校企合作模式下,与中兴共同制定校企一体化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方利用中兴通讯企业资源和优势,对通信专业面向的岗位群进行调查和分析,对岗位技能进行细分,总结出适应市场需求和学生长期发展的核心课程,实现课程及教学内容与岗位的零距离整合。图1为企业岗位需求主导的人才培养方案序化整合过程。在此基础上形成如图2所示企业主导的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几年来,每年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几经修订,但始终遵循企业主导的核心课程体系基本不变。借助合作企业中兴通讯新思教育平台,我校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可以做到按当前企业需要培养人才。

(三)合作构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实践教学体系

在与中兴全面深入合作后,按照工学结合,产学结合的思路,我们遵循“市场需求、就业导向”高职办学要求,主动适应、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构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实践教学体系。二年级下学期安排三周时间3G核心课程集中实训(实践),三年级一开始安排八周职业技能集中式综合实训(实习)。这些集中实践教学可在校内进行,也可以在校外进行,让学生有的放矢地提前进入企业顶岗实习,这样在解决企业用工困难的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岗位技能和就业能力。对于这样的实习,学校有一套严密的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创新办学模式,实现“做学合一、工学交替”,保证学生的课程学习与顶岗实习两不误、双丰收[2]。

(四)合作打造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优质教学团队,实行双主体管理

(1)双师型师资团队的组建与培养创新:校方教师送到企业定制化培养,校方师资需要通过企业讲师认证。在满足企业、学校双方需求的条件下,师资调整灵活化,混编师资的协议一年一签。(2)专业课教学过程管理体制创新:NC学院、教研室和教师三个层面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管理”,共同构建校企合作优势互补的教学团队,确保教学的优质实施。

(五)引入先进的中兴NC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实施双主线教学

(1)专业核心课程推广MIMPS任务驱动教学法:中兴通讯NC教育管理中心携手清华大学教育学专家,运用最先进的“ICARE”教学理念设计出的一套适合通讯专业实际教学的MIMPS教学法。如图3所示,MIMPS代表5个核心思想,即Modularization、Interlacement、Mission-driven、Practical-research、Self-evaluation。(2)按企业职业素质线+职业技能线实施双主线教学。其中,职业素质线对应三个阶段三类课程,如图4所示。在行业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工种分析,提炼知识点和技能点,确定本专业所需开设课程类别,最终形成职业技能线。

(六)努力构建社会、行业、学校多元教学评价体系

由原来单一的最终评价转化为全程评价;由教师单一评价学生转化为学生自评、学习小组互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模式;由学校单一评价学生转化为校企共同评价[3]。同时,在围绕职业技能开展专业建设中,嵌入中兴通讯S.M.A.R.T职业模式,做好移动通信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通过学校和中兴企业共同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三结语

总之,在这种深度专业校企合作模式下,我们双方共同搭建起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支撑平台,包括中兴实训平台、中兴企业教材、中兴实习基地、专兼结合教师、合作专业学生、任务驱动模式、教学网络资源、中兴NC认证和多元评价体系,并取得了一些改革经验与教学成果。今后,我们将按照高职院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大胆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推进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共赢,培养更多企业和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通信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赵海婷.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动因、障碍及促进政策研究[J].职教论坛,2016,(9):46-50.

[2]孙文缘,戴聪腾.校企合作下的技能型、应用型翻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上海翻译,2016,(3):72-76.

通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篇2

第一条为推动云南省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把我省信息通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我省信息通信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规定,结合我省通信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全省(含地、州、市)从事信息通信技术岗位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组织审查,推荐参加评审。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经信息产业部人事司批准,云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建云南省信息通信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评审云南省信息通信行业工程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条云南省信息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统一领导。云南省信息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通信学会,负责处理评审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按照信息产业部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南省信息通信行业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安排部署日常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是对从事信息通信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管理和设备维护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在云南省信息通信行业内设立的信息通信工程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定为:高级工程师。

第四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信息通信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负责我省信息通信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机构。

第七条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由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其中,中青年专家占二分之一以上。评委会由25人组成,所有成员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职不少于1人。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评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应适当调整成员,每次调整人数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同时为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调整人数不应多于三分之二。

第五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状况良好,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副高)任职资格的条件:

1、获博士学位,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2、获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并担任工程师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并担任工程师五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九条推荐评审通信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专业之一:

1、通信类;

2、信息与电子科学类(电子学与信息系统、无线电物理学、电子学、信息科学、无线电波传播)

3、计算机科学技术类;

4、工业电气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

5、电子类(无线电技术、电子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光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

6、非以上专业者,必须有五年以上相关信息通信专业的工作经历。

第十条在职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任职资历从取得学历(学位)起计算。

第十一条根据人事部规定,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并取得《人事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云南省人事厅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方可推荐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六章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云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对参加评审人员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查,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提交云南省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首先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介绍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单位推荐意见,其次由专家阐述对论文的评价情况,然后评委对参评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评议,最后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17人)以上,投票通过方能有效。评审后,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填写评审结论,经评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字。任职资格证书由国家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印制,并加盖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公章后,由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发文公布,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二、为保持评审委员会结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评审工作不搞复议。

三、召开评审会议,到会的评审委员人数不得少于评委总数的三份之二,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

第十三条凡国家已统一组织开考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系列,本高评委不再进行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对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需跨系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在相关信息通信岗位工作满一年,经所在单位确认,并通过参评资格认定后,方可参加评审。

第七章破格评审

第十五条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格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经组织推荐,可破格参加云南省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六条破格推荐参加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大专毕业学历并在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累计工作20年(含20年)以上,具备中专毕业学历,并在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工作累计25年(含25年)以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二、已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履行工程师技术职务5年以上的优秀技术骨干,职称外语考试合格。

三、在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和重大任务中主要专业技术骨干或主要业务骨干;

2、有突出的发明创造或专业技术方面的重大建议,在实践中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国家或部、省组织的科学技术及其专业领域的获奖者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4、具有特殊技艺、技能,被省内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5、担任大、中型企业技术主管,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拟写过系统技术政策、法规或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促进了企业技术管理和设备维护水平的提高,经业界专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取得显著成效;

6、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或部、省级专业杂志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较高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

第十七条破格推荐参加评审高级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报省通信学会秘书处审核,方可推荐到评委会参加评审

第九章申报及申报材料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只接受单位推荐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单位推荐材料前,其人事部门应按照推荐评审规定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参评资格认定,要求进行认真核实,严格审定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力、确保真实可靠,复印件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条件审查表》。要求进行认真核实,写明推荐评审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交云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

第十八条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三份;

1、与现从事专业相关的论文,一式三份;

2、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5、推荐单位审核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条件审查表》,一式三份;

6、破格评审人员《破格评审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参加云南省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所需的评审费以及考试报名费等项费用,原则上由申报个人承担。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评审费应全部用于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不得挪做他用。

第二十条云南省信息通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十一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云南省信息通信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一、在政治上、经济上、道德品质上犯有严重错误,受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党(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不满一年或处分期未满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正在接受审查者;

三、工作中严重失误,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政治影响、经济损失者;

四、无故不接受组织决定,严重违纪或多次违反规章制度者;

五、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在评审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者;

六、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七、脱产学习、进修、出国一年以上,评审前不能返回复职者;

八、已办理离退休(退养)手续者。

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步调,要树立全局观念,不得各行其是,对在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各评委必须坚持"公正、合理、准确、保密"的原则,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标准条件,坚持标准,严肃纪律,突出水平、能力、业绩、贡献,不得随意降低条件。在评审本人亲属的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实行回避制度。对私自泄露评审情况和内容,说情拉关系,投人情票等重大违反规定的评委,取消其评委资格。

通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范文篇3

培养具有扎实信息技术知识、熟练信息技术能力、敏锐信息意识、正确信息道德观念的高职毕业生,是对高职院校信息技术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然而,对照这一要求,当前高职院校信息技术教育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忽视高职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性

对信息技术的内涵理解有偏差,将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同于信息技术课程,甚至等同于信息技术教育。而实际上,这两者虽有密切联系,但并不等同,前者只是后者的一部分内容。此外,随着部分院校积极开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改革的研究,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的课时已有减少的趋势,然而,针对专业的信息技术教育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忽视高职信息技术教育培养目标的统一性

一些院校信息技术教育培养目标还停留在计算机操作和应用层次,专业层面的信息技术课程培养目标不够明确,没有形成统一的专业信息技术培养目标,更没有形成专业人才培养的信息技术能力框架,造成信息技术课程设置相对孤立,课程各自为政、培养目标分散。

(三)忽视高职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的关联性

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内容相对离散、安排不合理,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岗位需求相分离。在设置专业信息技术课程时,没有很好地结合不同专业工作岗位对信息技术的需求,造成教学内容与企业行业工作岗位关联性不大。

(四)忽视高职信息技术课程体系的系统性

高职院校普遍缺乏对信息技术课程设置的研究,对信息技术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信息技术课程设置的整体设计。导致开设课程单一、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忽视了课程体系的系统性。[3]针对以上问题,为了更好地体现高职教育为行业企业服务的培养目标,实现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劳动者的宗旨,需要结合实际工作岗位的需求,对信息技术教育进行专业化转型,以形成完整的信息技术课程体系。要使信息技术课程与专业的整体知识结构相交叉、相融合,使学生能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和处理本专业的需求,进行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应用,从而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综合运用能力,以及运用相关信息知识解决各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高职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化转型的一般路径

高职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化转型是解决当前高职院校信息技术教育存在问题的需要,同时,也是培养高职学生信息技术专业运用能力的需要。所谓专业化转型,就是结合相关专业对信息化人才的需求,重新构建一个融合高职、信息技术、专业职业特色的三年不断线的信息技术课程新体系。通过分析认为,高职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化转型应本着“三•三”的课程设置理念,其相互关系如图2所示。第一个“三”为“三个层面”,即:信息技术总体培养目标、信息技术教学内容、信息技术课程体系。需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分析人才的信息技术能力总体目标,从专业工作岗位、工作任务中梳理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内容,从专业总体的课程体系中考察信息技术课程的设置。第二个“三”是指在不同时期影响目标制定、内容选择和课程安排的三个因素,即:实际工作需求、信息技术基础、现有教学条件。(1)实际工作需求。在制定信息技术课程的总体培养目标时,必须考虑到实际工作需求,要从企业工作岗位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出发,制定适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信息技术培养目标;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职业发展的需求,对人才未来的职业走向具有前瞻性的预测,在制定时,应充分结合职业岗位群对信息技术能力的需求。[4](2)信息技术基础。在选择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信息技术基础,不同类型、地区生源的基础存在差异,比如,职高生在计算机操作方面就明显比普高生熟练。(3)现有教学条件。在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时,必须考虑学校现有的师资力量、硬件设施,在此基础上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基于“三•三”的课程设置理念,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立足于当前实际工作岗位的需求,充分考虑职业的未来发展需求,制定专业的信息技术总体培养目标。然后,根据总体培养目标,结合学生的实际信息技术基础,选择适宜的信息技术教学内容。同时,根据学校现有教学条件,统筹规划、设置和安排信息技术课程,形成有效的信息技术课程新体系,从而实现信息技术教育的专业化转型。

三、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化转型的初步探索

本文将结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实际情况,探索信息技术教育的专业化转型。市场营销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强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学习能力,能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营销策划、营销业务开拓、销售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管理等工作,精操作、善推销、会服务的高素质高端技能型市场营销人才。该专业分为连锁经营和网络营销两个工作岗位方向,以下将结合连锁经营方向开展讨论。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的需求,市场营销专业信息技术总体目标是:培养掌握营销相关信息技术知识,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处理营销信息能力,具有甄别、合理利用信息能力,同时,兼具良好信息道德的市场营销人才。

(一)信息技术课程体系的重构

在信息技术总体培养目标的指导下,对高职院校信息技术类课程设置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学校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梳理了市场营销专业工作任务中对信息技术能力的要求,如表1所示。同时,梳理了市场营销专业信息技术相关教学内容的情况,以及市场营销专业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设置,如表2所示。重构了符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特点的市场营销信息技术课程新体系,如图3所示,并提出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化转型的课程设置建议。在新的课程体系中,将信息技术课程分成三类:(1)I类是培养学生常见信息技术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使用能力的信息技术基础课程,如计算机应用基础、办公自动化等;(2)II类是面向具体专业、与企业工作岗位高度吻合的课程,这类课程应充分体现专业自身特色,如网络营销和专业信息技术等;(3)III类是贯穿整个大学的隐性信息技术课程,在这些课程中,信息技术内容与具体课程高度整合,渗透到课程内容,使得信息技术教育三年不断线,如市场调查与预测、客户管理、连锁企业物流管理等。I类、II类、III类课程相互联系、互为补充,根据学生的信息技术基础和学校条件合理设置课程,为专业信息技术总体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二)信息技术基础课程的“1+X”专业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