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收集3篇)
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范文篇1
驱车进入临安境内,一幅“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城湖相映、林茂景优”的花园式森林城市景象,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76.55%的森林覆盖率,403万亩茂密森林,吸引了海内外多少惊羡的目光。
2007年5月9日,临安市市长王宏从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手中接过“国家森林城市”的证书,古城临安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县级城市,浙江省唯一的“国家森林城市”。
获此喜讯后,全市上下为之振奋。而在这张令人自豪的成绩单背后,是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持续有力的监督和推动。
一份被搁置的规划
临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还清晰地记得,在2003年7月21日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一项重要议程是听取市政府关于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报告。
那天,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完情况后,常委会组成人员便踊跃发言。
“临安和周边县、市比,良好的生态是明显的优势。因此,我们的城市规划要立足于临安的实际情况,突出生态特色,做好生态文章。”徐国水委员第一个发言。
“城市规划要重视森林覆盖率、绿地占有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指标,而这些方面,在规划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郑瑞云委员接着发表意见。
“城市公共设施的布局如健身场所、休闲公园等,在规划中没有明确,市政府要在这方面做深入的调研,一一加以明确。”邵亚飞委员说。
……
常委会组成人员你一言、我一语,尖锐地指出了规划存在的问题。
前来汇报的副市长神情凝重。
鉴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划的意见较多,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对规划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提交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分管副市长当场表态:“对今天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充分吸收委员的意见到规划中去,对规划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原本列入常委会表决的城市总体规划被搁置了,这在临安市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上还是破天荒第一次。
两个月后,临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方案修编情况的汇报。
在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认真审查后,委员们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因为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一一采纳了。如原来规划中休闲公园没有明确定位,现在位置确定了;原来群众健身场地标准不够明确,现在明确了……特别是规划方案第一次提出了“森林城市”建设的概念,使得临安城市建设特色更加鲜明了。
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后,做出了关于同意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
一幅体现临安山水生态特色的现代文明城市发展蓝图,从此开始分步组织实施。
临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森林城市建设上做文章,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07年5月,在临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到一条条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市政府投入5000万元建成了占地116亩,集休闲、文化、娱乐、集会于一体的人民广场;日处理能力6万吨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投资1.8亿元,完成了有临安“小外滩”之称的苕溪南路一、二期景观大道建设和橡皮坝工程,苕溪两岸真正成为人们健身、休闲、娱乐的理想之地;新(改)建道路60余条(段),银杏等一批珍贵树种在道路两旁显现……
视察:要让野生动物逃脱厄运
凭借良好的生态,2005年6月,临安市正式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2005年12月5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楼国富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他们意外地发现,许多菜市场里,一些摊贩在市场管理人员的眼皮子底下贩卖青蛙;在临安市某知名酒店,鳄鱼竟上了饭桌……
这些情况引起执法检查组的高度重视。检查组立即把情况写成报告。
2006年1月6日,一份关于临安市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会议上。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引起会议的高度关注。
“实施生物多样性工程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一环。保护临安的野生动物,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森林城市建设题中应有之义。现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部分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强。”方永耀委员开了头炮。
“乡镇政府在野生动物和林地保护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部分乡镇没有像重视土地资源保护一样,重视对野生动物和林地资源的保护。”纪立安委员尖锐地指出。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已刻不容缓,会议决定组织视察公安森林派出所工作。
2006年7月28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了临安市公安森林派出所,专题听取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的汇报。
“清凉峰部级自然保护区千顷塘区块,少数村民违法设置‘柴吊’(简易的狩猎装置),导致多头野生梅花鹿被猎杀;千洪烂坞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苏门羚(木羊)的主要栖息地之一,也同样有一些村民上山违法装‘吊’,今年也有多头苏门羚被猎杀……”森林派出所所长张柳杉的汇报,更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感到阵阵担心。
视察组成员一致认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做好此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视察组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等意见和建议。
临安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意见高度重视,公安、林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以“打团伙、挖窝点、破大案”为重点的破案攻坚战,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据统计,在整个行动中,公安共出动警力226人次,出动车辆56台次;林业行政处罚36人,林业行政罚款16.21万元;清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10处,清查野生动物加工经营场所225处,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活体1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为临安市的野生动植物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2007年4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收到一封来信,来信署名是洪勇来,是一位市人大代表。
洪代表在信中写道:“昌化镇三星村的老百姓已多次向我反映,他们村有些人天天晚上坐着摩托车带着电瓶到附近的溪坑里电鱼,这是破坏临安生态的一种行为,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这件事。”
科收信后,立即与洪勇来代表取得联系,建议他以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二天一大早,洪代表就来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认认真真地填写了“关于认真抓好禁渔工作”的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把这个建议转到市水利水电局后,做好跟踪督办工作。通过多方努力,一个月后,洪代表的意见建议得到落实,市水利水电局结合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野生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宣传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积极保护野生渔业资源,维护了正常的鱼类生态环境。
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效监督,使临安的生物更加多样。目前,全市野生动物有7大类、231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有5种;野生植物有3000余种,列为部级保护植物的有35种。
执法检查:别让农家乐变为百家愁
近几年,临安市许多乡镇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农家乐”,上海、杭州等大都市的游客都慕名来到临安这个森林氧吧。据2006年统计,仅太湖源镇横渡村和白沙村就有农家乐67户,客房1612间,餐饮接待能力达到7710人。
随着“农家乐”规模的扩大和接待能力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对良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里畈水库库区‘农家乐’太火爆了,有些经营户向溪流直排污水,客铺被褥都放在溪流里洗,我们的饮用水源被污染了。”老百姓的举报信寄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科。
同时,俞国成等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关于要求加快建设临目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里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
群众的呼声,人大代表的建议,引起了临安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坐不住了:如果不及早落实预防和治理措施,导致污染加剧成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之路就会因水的问题而止步。市人大常委会把俞国成等人大代表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市政府办理。
2006年3月22日,正值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环保和生态省建设执法检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借这一东风,组成了执法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翻山越岭,踏遍了整个里畈水库库区。检查组成员发现,处于生活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太湖源镇白沙、横渡两村的“农家乐”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情况不够理想,和群众反映的情况一致。
检查组成员严肃指出:“如果任其发展、累积成灾,后果将会十分严重。市政府应本着对人民身体健康负责、对临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里畈水库水质的保护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科学、妥善地解决好这一问题。”
检查后,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里畈水库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书,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合理规划、适度发展、规范管理的要求,抓紧组织开展里畈水库库区“农家乐”重点发展区域环境容量的调研分析,科学测算和充分论证确定库区环境容量的上限,对“农家乐”客铺控制总量作出明确限定,以此保护饮用水源。
时隔8个月,执法检查意见到底落实得怎么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一抓到底、跟踪问效。
2006年11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的一项议程是听取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里畈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反馈意见建议后,市政府立即召集了建设、环保等单位对里畈水库水源保护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完成了里畈水库库区水环境容量测算及‘农家乐’发展导向调研报告。报告提出,要努力发展库区大坝外‘农家乐’,减轻库区内环境污染压力;将‘农家乐’经营的床上用品、客户衣服等集中拉运到临安市区统一洗涤;将‘农家乐’大户原有的三格式化粪池改为五格式化粪池,出水后进行纳管处理……”
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范文篇2
环境决策参与权的存在是环境保护的主体部分,法律只有赋予公众参与决策的权利,公众参与权才能得到保护,我国在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都有所规定。例如《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首先,笔者认为就本条立法原意而言,是为了防止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利用不合理的理由来否定公众的意见,然而却可能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本条只是单纯的规定了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公众意见进行审议,却没有明确具体的条款规定哪些是必须要进行审议的情形,从某种程度上放大了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不需审议的权力,从而不利于对公权力造成监督。同时也并没有规定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不考虑或不审议的后果,或者说不采纳应该给予什么反馈等等,而且该暂行办法只是一部行政规章,并不能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其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行为大多是公益性质的,即使是由于自己利益受损而提出的权力主张,也并没有条款去积极的进行保护,对于参与者个人来说,相比行政部门来说其是弱势群体,其权力不仅无法顺利实施,更会严重影响公众对自己行为结果的信心。也就是说,若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从国家层面来确定公众权利本位的心态是不容易建立的。
笔者认为针对以上问题,有如下完善建议:首先,在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应当规定有关机关无论是否同意,都应在几日内书面回复公众的要求,并需列明具体的理由,且结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几日内不服可以提起复议,以达到各法的之间的内部统一。其次,虽然《暂行办法》中有些关于公众参与权利受侵害的救济办法,但其只是部门规章,应该有更高层级的法律来予以规定,比如在《环境保护法》中列出一些救济制度并颁布相应的细则。
二、其他方面的完善
对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范文篇3
一封保护环境的建议书
环保局的各位领导:
以下是我为这个美丽的城市所提出来的建议,供你们参考!
第一,我们要做到讲究卫生,因为那样才能够保护环境!当然就是不能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制造噪音。
第二,我们要保护自然环境,那样万物才能共同生存在一个美好的家园。我们不但自己要做到,而且还得以自己的力量来提倡身边的人不猎杀、不使用珍稀动物和受保护的动物,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现在我们部分地方已经做起了这个活动项目:分类回收循环再用。我们不能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而是要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第三,我们一定要做到最重要的一个: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千万不能浪费我们的水资源!
以上就是我为这个美丽的城市所提出来的建议,希望环保局的领导能参考参考我的建议。希望我们的城市能越来越美丽!!关于保护校园环境的建意书
保护环境的建议书范文
全校的同学们:
为了从小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我建意学校的同学,伸出你们的双手,弯弯腰,让学校变得更加美丽吧。
一、买零食,随意丢包装袋。使整洁的校园变的东一处有垃圾,西一处也有垃圾。我认为大家不应该乱丢乱扔,应该爱护校园环境。
二、随地吐痰。你要知道痰里面含了许多细菌,风一吹,细菌漫天飞舞,这样很容易传播疾病。我们应该从小养成好的卫生习惯,做一个讲卫生的好学生。
三、最令人心痛的是攀摘花木。校园里总有些捣蛋鬼把花儿摘了,把草儿拔了,真可恨!我想我们应该采取些措施,对这些捣蛋鬼进行一些惩罚、教育。
全校的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创建一个更加美丽,更加洁白,更加干净的校园吧!
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书范文
尊敬的物业工作人员:
我是生活在这个小区的一名六年级小学生,这段时间内总是会在小区内看见许多破坏环境的不好现象。如在几个星期前的一天,那正是桂花盛开的时间,丹桂飘香呀!我看见一个男孩爬在树上折桂花,很快那棵桂花树变的光秃秃的了,一群好奇的孩子跑了上去看,也跑到桂花树上在那儿折桂花。一大群女孩子围在一起,用桂花在那儿做饭,弄的到处是残留的桂花;又如地上的香烟头到处乱扔,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个人就在垃圾桶旁还懒得走一步,直接将香烟头扔在地上,然后拍拍手走了;又如草地上的水龙头在不停地流出清澈的自来水,但是用水之人却不知了去向这些破坏环境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呢!
我想,这种破坏环境的现象,原因也有很多很多,可能是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也可能是别人不知道垃圾桶在哪儿便随手扔在地上,也可能是水龙头上了锈不好关了可是,这却都不是理由,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会让环境变得十分肮脏,所以,我建议:
1、每周在小区广场开展关于保护环境的报告会,使居民们增强一些环保意识。
2、如抓到破坏环境的人,一定得十分严重地罚款并加以严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