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收集3篇)
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范文篇1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素质较高、筹资渠道畅通、政策措施配套、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社区,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以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主,改扩建和新建为辅,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坚持综合改革、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评、购买服务的分配制度。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完善财政补助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协调发展。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和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政府举办为主,按照3-5万居民规划设置。在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的社区,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主体可多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选择社会力量举办。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之中,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要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或用地不少于1000平方米,做到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未规划预留用地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在人事、业务、财务单独管理的条件下,在医院内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其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统一由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医疗机构,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可以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镇卫生院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序列。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分工的协作关系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要选派主治(管)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落实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二级以上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探索改革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引导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到基层执业,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加强对全科医生服务质量的监管,逐步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取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
(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培养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卫生医疗单位,要主动承担社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任务,一方面要无偿接收社区人才进修培养,另一方面要每年分批派出专业技术骨干到社区服务3个月以上。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和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提供便利,享受相应待遇。凡到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聘任中级职称时可免予下乡,免于外语、计算机考试。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重点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的兑现补偿和奖励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考核任务与绩效工资挂钩。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将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确保医药安全。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要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在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
三、落实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
全面落实省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完善对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的暂行办法》,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
1.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等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拨付。
2.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列入财政补助范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区常住居民数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或综合)项目补助定额,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服务效果挂钩,在严格监督和考核评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核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灾害防疫等工作所需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核定。
3.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按项目支出情况核定补助。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进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滚动项目库,由市财政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所需经费,市财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离退休的人员费用,由市财政根据离退休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核定补助。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由服务收费补偿。对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市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5.政府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项目,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经市发改委综合平衡、审核批准后,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由市发改委核定安排。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纳入我市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其基本建设按规定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财社〔〕22号)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机制,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纳入预算外管理,全额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市卫生局可实行收入统筹政策,对综合效益较好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年统筹上解一定额度资金,由市卫生局统盘考虑使用,作为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及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年末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可按60%提取专用基金,剩余40%部分转入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提取和用途按《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
市编办只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其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再核定人员编制。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按每万居民4.5-5名配备。要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要充分利用退休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毕业生资源,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三)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要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并逐步将家庭病床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的比例要低于二级以上医院,具体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三区、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卫生局、民政局、建设局、规划局、人口委、食药局等部门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形成多部门协作共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部门各司其职
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三区要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设施保障;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入户调查,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和社区调查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对经费收支及社区卫生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市民政局要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市医疗救助中的作用。
市编办负责按程序办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关事宜。
市建设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施建设,并依法进行监管。
市规划局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在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范文篇2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社区与人们的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社区建设与服务越来越受国家和政府关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实际出发,并结合相关理论针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区医疗社区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区居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十八大报告提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由此可见,国家的长远目标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社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则是基础,因此,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资源,也可以减轻国家和病人压力。
随着社区建设和社区保障体系的完善,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发展的同时势必暴露出重重的矛盾和问题。本文从实际出发,并结合相关理论针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以期改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现状,为社区的建设和居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帮助。
一、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现状
随着2009新医改的提出,我国逐渐将社区医疗卫生改革放在了首要位置,对于社区医疗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大提高。医改实施三年来,中央投资630多亿元,支持了3.3万所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数已超过13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我国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2013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要求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持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1.政策、制度、法律的不完善
第一,法律的不完善。政府对社区的管理缺乏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的约束有利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无向健康完备的方向发展;政府对其监管有利于缓解医疗腐败,有利于政策制定与制度建设。第二,政策的不完善。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虽不断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中央对地方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从而导致财政投入不够,社区卫生医疗设备以及医务人员培训不够;此外,地方政府对社区的建设规划不详,没有严格落实中央政策。政策的缺失是阻碍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因素之一。第三,制度的不完善。社区还没与公立医院之间建立起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和协作机制。医疗救助机制能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在短时间内做到及时受理、即时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标准及时给予救助,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2.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化团队的缺乏
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政策、制度、法律的不完善严重制约着社区医疗团队的服务水平及发展。因此,促进社区医疗服务与发展,需要在医疗制度、政策、法律完善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对医疗团队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及监督,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医疗队。
三、提升我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路径
1.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
(1)加大对社区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不足直接阻碍着社区医疗的发展,对此,中央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同时,通过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而促进其发展。各地方政府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基础医疗卫生设备,并对社区一线医务人员的培训给予适当补助,根据各社区人口比例、质量及相关成本核定预防保健、服务数量和项目等给予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2)制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规划。各级地方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通过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等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在各社区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政府制订社区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诊所、护理院、医务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机构,应加以完善和补充。要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
(2)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的友好关系。调整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与承担。预防保健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实行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区各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建立分级医疗与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的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3.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制度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社区医疗救助制度,创新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制度。一方面,推进医疗资源的共享。将公立医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移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实现内部管理一体化;将检查设备共享,实现设备与技术一体化;将社区居民的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实现健康管理一体化。医疗资源的共享使社区卫生服务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公立医院可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诊疗能力,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同时,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格局,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首诊,将危急重症、疑难杂症送往医院,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性就医模式。
4.建立专业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团队
构建高效能专业化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将社区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加强对社区医疗全科医生的培养,实现与世界先进医疗水平的对接,完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晋升、考核机制,并制定激励机制和年终绩效考核机制。发挥每一位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团队精神,为社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医疗服务。
总之,社区医疗服务是全国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医疗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因此,当务之急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这对建立新型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对优化城市以及全国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社区卫生服务政策范文篇3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可行性;实施效果
长期以来,医药卫生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看病就医问题已成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全面启动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社会各方的高度认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医改的关键。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当前基本药物制度未能出台,最重要的原因是围绕基本药物零差价及其补偿机制所产生的难题仍未解决。如何完善补偿机制,如何继续发挥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网底的医疗卫生保健职能,很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好的服务,急需我们研究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补偿机制,并为党和政府提供好的建议。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基本药品零差价政策情况分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使用的药品均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价销售。常用药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药品采购价格销售给老百姓,配送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成。在药品采购价格整体降低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取消了15%的药品批零差价,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采用政府打包采购的方式,压缩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取消药品的批零差价,将药品价格降低,让利于百姓。这种做法叫做零差价[1]。
根据调查,92.6%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认为药品零利润政策较好,能够降低居民的药品费用,并对药品零利润政策的前景较为看好。通过对1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调查发现,机构目前收支平衡甚至略有结余;人员收入自实
行药品零利润政策、工资全额拨付以来持续增长,不低于以前的收入水平甚至部分机构人员的收入超出上级医院的人员收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较为满意当前收入水平。但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对零利润药品质量层次的不满导致了医务人员客观上慎重使用零差价药品,持否定态度。但是,我们同样看到,只要零利润药品接近医务人员的用药习惯,并能够保证质量上乘,零利润药品很快就得到医务人员的青睐。
同时,对于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言,药品零差价政策仅仅只是一项工作;而对于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言,药品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则意味着机构的药品收入将减少,甚至会动摇了机构本身的运营。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价政策是可行的,对于非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差价政策也可以实施,但效果不好。
二、政府实施的补偿措施
推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即按照药品的进价销售,政府补贴药品的管理和销售成本,这事实上也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政策的一部分。新的“收支两条线”政策是指,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医疗、药品等收入及时全部上缴区县财政专户;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人员待遇由财政予以保障。其目的是切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的直接联系,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同时为了保证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避免效率低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需进行人事制度改革,采用人员聘用制度,医务人员不再是机构的固定人员;同时制定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机构的奖金分配。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各地实际各有不同,不过原则上采取与工作数量和质量及居民满意度挂勾的方法,其中尤其加大了公共卫生服务数量的比重。从理论上,重新设计的收支两条线政策改变了医疗机构的补偿方式,建立内部竞争机制,激励医务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
以前公立医疗机构属于差额补助单位,大部分运营成本需要业务收入补贴。在这种体制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倾向于从事可以获得收入的医疗服务,对于没有收入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慢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没有动力去提供,而且在缺乏监管和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的催生下,诱导需求现象极为严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主要表现为我们平常所说的“大处方”现象[2]。而收支两条线政策设计的核心就是切断业务收入与机构运营开支及人员收入之间的经济联系,转由政府全部补偿这部分费用。可以预想的是,届时医务人员没有动力再开“大处方”,而是按照机构制定的绩效考核权重提供服务。而药品零差价政策是在收支两条线政策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仅对机构的药品进行补偿,从患者角度是对药品进价销售,表现为药品的价格降低,从医疗机构来看,其影响表现为药品的差价由政府补偿。政府对药品的补偿可以从补偿方式、补偿时间和补偿力度三个方面来比较。各地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对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采购药品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支付,上缴的收入和下拨的预算都不单独分立药品帐户;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县政府仅对范围内药品金额的15%进行补偿,由机构自己支付给药品供应商货款。各地卫生局对于“零差价”目录内的药品都是按照销售金额的15%来补偿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对零差价药品销售差额的补贴如果不能够及时到位,势必会影响机构的药品销售,产生药品短缺,断货等情况。
三、政策建议
通过对各地药品零差价政策调研分析,可以得出药品零差价政策在理论上、在实践上都是可行的。但是如何更好地实施药品零差价政策,应该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药品遴选依照质量优先,兼顾价格的原则
药品是人们用来治疗和预防疾病的产品,其重要经济学特性就是比一般商品的价格弹性小。人们在购买药品的时候更多关注的是它的效果和品牌信任度,而不是它的价格。尤其对于经济较发达、医疗保障力度较大的地区,居民对于药品的价格更加不敏感。通过调研发现,零差价药品与当地居民用药习惯的差距问题是阻碍零差价药品被居民利用的主要因素。
因此,为保证零差价药品被居民充分利用,降低居民的药品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居民看病贵的问题,各地在遴选零差价药品时应尽量符合当地居民的用药习惯,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兼顾价格,尽量选取国内较大型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尤其是经济发达、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力度较大的地区。
2、选择合适的招标对象
面向生产企业招标还是面向流通企业招标,应根据各地区不同经济情况与市场容量进行分析选择。招标的目的在于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优质的药品,同时,也要明确,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吸引它们前去投标的主要因素是市场容量够大,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市场相较于医院和药店市场来说,只能说正在发展,而零差价药品市场在社区卫生服务药品市场中也只是一部分。而流通企业具有属地性,每个地区均有相当数量的流通企业,对于大部分流通企业来说,当地流通配送市场是它们的主要业务。
因此,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可以面向生产企业招标;但其他药品市场容量不是很大的地区在采购零差价药品时,应尽量面向当地大型药品流通公司招标,不仅可以保障零差价药品的供应,也有助于在减轻卫生部门的工作负担。
但是,无论面向何种对象招标,保障一定程度的药品利润是必不可少的,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均是市场的一份子,其存在的目的是盈利,不能一味追求压缩生产环节和中间环节的利润,只有把握好这两者的利润的度,才能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的三赢[3]。
3、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的实施应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为前提。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其含义是指将其开支由政府预算,收入上交财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内部医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使医务人员通过完成政府规定的服务工作从政府拿到适宜的报酬,其核心思想是取消机构和人员收入与业务量及业务收入之间的关联。这将保证医务人员的待遇水平,促进基本药物零差价的良好效果。如果政府只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进行差价补偿,那么医生开大处方的激励变小但没有消失,因为长期来看为了维持机构的生存,还是需要从药品中获利[4]。如果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将减轻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负担,减轻他们从药品中获利的激励机制,让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更多的投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去。
对于实行收支两条线有困难,又一定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高零差价基本药物的补偿比例,并保证补偿专项经费的及时落实到位,这将直接导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积极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政策。目前政策实施的市、县都存在补偿不及时的问题,造成了机构资金运转困难,药品缺货断货的问题。
四、结束语
人们期待已久的新医改方案已经出台,涉及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多个领域。新医改方案指出,通过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和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使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将有所缓解。同时,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推进、“药价虚高”、过度治疗等不合理行为将得到抑制。只有重视公共卫生,从源头上预防疾病,让老百姓平时少得病,才是解决全民健康问题的治本之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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