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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职责(收集3篇)

来源: 时间:2024-07-25 手机浏览

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职责范文篇1

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列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七大行动之一,作出了重要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此,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中央15个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印发。

一、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一场关键战役。、总理多次谈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指出因病致贫是各种致贫原因中最高的,也是导致脱贫工作不可持续的主要原因,一些群众“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有1256万户,占贫困户总数的42.4%。(此为扶贫办调查数据,受访人自报因病致贫超过50%的省份有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四川等,低于20%的有海南、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其中,患大病的有417万人,占4.7%,患长期慢性病的有1504万人,占16.8%。在各种致贫原因中,因病致贫在各地区都排在最前面。“小病扛,大病躺”,结果“小病拖大,大病拖炸”,深陷贫病交加之中不能自拔。因病致贫家庭也因此是脱贫攻坚的一大难点。

调研发现,导致农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治疗费用负担重。白血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等大病治疗费用负担高。在湖南省安化县,2014年,大病治疗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有1万多人,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近4600人,而该县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才6000多元。由于现有医疗保障政策不够完善,新农合筹资还处于较低水平,新农合对县外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较低,贫困人口大病的实际报销水平不到60%;同时,受限于医疗救助资金规模,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还没有覆盖农村全部贫困人口,且实际救助水平较低。

安化县2014年医疗救助资金规模1007万元,申请救助对象有38000人,为应对“僧多粥少”现象,安化县将医疗救助对象门槛从自付医疗费用标准2万元提高到8万元,实际救助对象不足8000人,实际发放救助资金960万元,每人平均救助标准只有1200元左右,可谓是“杯水车薪”,难以发挥“托底”作用,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另外,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肾病、胃病、冠心病等长期慢性病需要长期用药,医治费用负担重,也加重了这些患病家庭脱贫的难度。副总理讲过的例子就是这种情况,河北省阜城县的两个因病致贫贫困户,刘玉岭患大骨节病,王连甫患高血压。当地虽然有20种慢性病可通过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给予补偿,但刘玉岭所患大骨节病,不属于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病种,王连甫所患高血压病情未达到高血压三级。因此,按照阜城县门诊报销政策,二者病情都不符合慢性病补偿标准。因而2000多元的医药费用只能报销50元,医疗负担很重。

二是患病相关生活开支大幅增加。由于人才匮乏、设备陈旧落后,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尤其是诊治大病的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县内群众的就医需求,导致大病患者外转率高。因此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较平时成倍增长,贫困家庭负担沉重。如安徽省颍上县2014年患者外地就医比例高达60%。

三是患病家庭稳定收入减少。因家庭成员身患重病,导致患者本人劳动力丧失,且需要家人照顾护理,家中其他有劳动能力的成员也因需要照顾病人相应减少甚至放弃外出务工的机会,导致家庭收入锐减,陷入贫困。

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主要目标和政策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事关贫困人口脱贫的健康问题,采取更加精准的超常规举措,调集最优势的医疗卫生行业资源,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凝聚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努力实现健康减贫的阶段性目标。即通过五年的努力,实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的“三保障”之一“基本医疗有保障”,即到2023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医疗保障主要包括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逐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0/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每个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医院(含中医院,下同)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健康扶贫工程主要有9项重点任务,包含的政策很多,核心是要让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综合施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具有暂时性、间歇性特征,只要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问题,这部分人就可以通过发展生产或外出务工做到脱贫。对此,健康扶贫工程指导意见提出的政策思路是“保”和“控”,“保”就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控”就是控制医疗费用。

总理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6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从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在医疗保障方面,很多地方都加大了政策调整力度,进行了成功的探索。贵州省开展健康精准扶贫,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等“三重”保障政策,将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兜底保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值得借鉴。贵州的具体做法是:一是精准认定健康扶贫对象。根据贵州实际,明确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备注:扶贫办认定的因病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11类人群为健康扶贫对象(11类人群: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以上11类人群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由各级民政、扶贫、卫计等部门分别审核,共同认定后,通过各自信息系统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对认定人群进行精确标识。截止2015年底,贵州省已认定27个县的11类农村医疗保障救助对象259.83万人,到今年4月底将全面完成全省623万农村贫困人口认定工作。二是精准制定保障政策。对11类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精准设计系列保障政策:第一资助参合政策。对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合,个人应缴费用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对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合,个人应缴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合,由民政部门给予人均不低于30元标准资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老年人参合,由民政部门给予人均不低于10元标准资助。第二取消住院起付线政策。取消建档立卡11类贫困人口经转诊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减免具体政策;第三实施“三重医疗保障”兜底政策。“第一重”是完善新农合普惠报销政策,提高11类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报销水平,提高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增长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点;“第二重”是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政策,降低11类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在新农合报销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的比例;“第三重”是在落实前两种报销政策后,仍不能解决剩余医疗费用的11类农村贫困人口,实行计生医疗救助和民政医疗救助。实施半年来,已有23.55万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到“三重医疗保障”政策补偿,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新农合报销65.8%,大病保险报销13.2%,医疗救助再报销11%。实施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以来,贵州省各地新农合基金和民政医疗救助基金都保持在合理支出范围内。

2015年5月,副总理在贵州赫章县调研看望了两户贫困户,对实施“三重医疗保障政策”、实现兜底保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通过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控制贫困人口大病治疗费用,有效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二)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重点是要对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中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近2000万人进行有效救治。2000万人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疾病情况又是如此复杂,如何组织、如何治疗,这项工作难度极大。关键是对象要精准,要精准到户、到人、到具体病种,重点是要实施分类救治,让患病的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治疗。

(三)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农村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边远山区、深山区、石山区等交通闭塞地区,就近“看得上病”,可以让他们患有的疾病得到及时有效医治,并有效减轻因看病就医而增加的交通、食宿等生活开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必须要想方设法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方便贫困人口看病就医。

(四)让贫困人口“少生病”。一方面就是通过环境整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防治结合,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贫困地区整体健康水平。举个例子,有人得了传染病,好不容易治好了,一回家,人畜同室,还得生病。有人算过账,在预防上花1元钱,可以节省9元药费,100元抢救费、误工损失、陪护费。在贫困地区抓预防保健更重要,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我们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

三、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工作安排

中央层面,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2个部门分工负责,制订政策,保障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目前,我们正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进行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我委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委内工作方案,明确了每项政策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将健康扶贫工程纳入部委党组医疗改革联系点制度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每个党组成员联系若干个省份,运用调研指导、座谈推进等机制,督促各地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和部门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健康扶贫工程顺利实施。

(二)进行全面部署。今年4月,我委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健康扶贫工作会议,对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作出全面部署,核实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工作。

(三)抓紧出台政策。2016年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四)落实保障措施。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十三五”时期,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卫生计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的支持力度,有效改善医疗卫生计生条件。并明确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取消贫困县以及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我委将对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作为卫生计生财政投入的重点,在研究项目、制定政策、安排资金、落实工作时,将把健康扶贫作为首要考量予以倾斜支持。我们确定了“三个必须”的原则,即普惠政策必须对贫困地区和人口重点支持,试点政策必须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中先行先试,没有明确政策的必须积极争取专门支持措施。

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职责范文篇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健康扶贫工作,提高贫困人员的健康水平,紧紧围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攻坚五年达标,完成全乡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到2023年,全县农村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患病得到有效的治疗,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农村贫困地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的控制。妇婴死亡率降低,人的预期寿命提高。我乡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提高,使农村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得病,不得病的期盼基本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重点任务

充分发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及大病救助的三重保障作用,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的重病患者,60岁以上老年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因医疗自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实行政策倾斜,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切实减轻负担。对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不用缴押金,一站式信息交换出院即刻结算。

加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优秀的卫生人才到贫困地区去工作,提高医务工作者待遇,落实好艰边地区的津贴,乡镇补助等,落实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政策,对贫困地区医务人员晋升职称予以大力倾斜。

对医院实行对口帮扶。与妇幼保健院签定帮扶协议,妇幼派来大夫为我院第一副院长,建合科室建设,提高医疗水平。

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职责范文篇3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和体制机制。重点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策性亏损等经常性投入政策,履行政府办医职能。制定医院责任目标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办医方向、公益性职责履行、合理用药、费用控制、运行效率、医疗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二、加快实施县医院迁建项目。县医院迁建项目已完成围档工程和规划许可证、人防图审等各项手续,基础施工正在有序进行。目前主体工程招投标已于2019年1月7日进行挂网,待公示期过后,即可组织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计划达到工程进度。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物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二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的风险分担机制。

四、精准扶贫,落实贫困患者就医政策。一是精准帮扶。开展“一二三”服务工程:一是依靠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积极开展签约、履约服务活动;二是“技术、设备双下沉”,依托县级医院优势资源,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提供支持,更好的服务于贫困患者;三是实行“三上门”服务,由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结合村医,为贫困患者提供“上门宣传、上门体检、上门送药”,让贫困患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二是精准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档案内容格式,统一档案盒样式,全面提升县乡村健康扶贫档案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三是精准识别。采取“扶贫部门+卫健部门、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的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县级部门把握政策,各乡镇卫生院配合乡镇政府,组织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及包村干部定期上门逐户核准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掌握贫困人口动态,对我县新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救治信息逐一进行核实,依据住院和门诊收据填写《唐山市贫困人口救治信息登记表》,及时将医疗费用和报销金额录入《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

五、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工作,保证全县公共卫生安全。一是深入实施规划免疫管理。进一步完善规划免疫管理网络,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消除免疫空白点,提高免疫接种率,全年一类疫苗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二是强化妇幼保健工作。加大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两癌筛查等妇幼卫生项目,提高妇儿健康水平。三是推进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入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加强对传入性和新发传染病控制和管理,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的监督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