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人的义务(收集3篇)
非遗传承人的义务范文篇1
我国是—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各族人民长久以来创造和积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丰富厚重。我国于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较早加入此公约的国家之一。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此全面开展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和保护工作。今天,图书馆的文献资源保护和利用呈现多样化、现代化、立体化的发展趋势,民族高校图书馆更应重视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份珍贵的文献资源,使之成为图书馆文献资源保护中最具有特色之亮点,为图书馆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开拓新的前景,为图书馆建设特色馆藏,研究本地区的文化及协调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民族高校图书馆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2.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高校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
图书馆承担着保存、弘扬与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职责,民族高校图书馆是地区文化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除了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保障之外,还肩负着为保存地方文化传统、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支持地方建设的社会职能,民族高校图书馆在发挥其教育职能的同进时,也肩负着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民族地方文献建设的重任,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科研成果与现代科技应用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2.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弘扬和发展民族文化的过程,是民族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的灵魂所在
民族高校图书馆作为社会的信息中心和教育中心,拥有最得天独厚的地方文献优势,其馆藏地方文献,是在内容上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文献,很大一部分还是当地少数民族的珍贵文献,民族高校图书馆收集、整理流失的民族文献资料不仅是大有可为的,也是本馆工作特色的重要体现。保护和传承好民族传统文化,既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族高校图书馆加强少数民族文献的收藏,既是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也是对民族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的丰富和充实。
2.3有利于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弘扬水平
民族文献是民族高校图书馆民族特色馆藏的重要标志和真实体现,是民族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的民族文献资源,是开展民族教育事业和民族研究工作的强大支撑,也是民族文献得以有效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措施。同时,民族高校图书馆所具有的教育职能和服务职能,为其更好的发挥社会职能奠定了良好的文献基础和专业技术基础,能够更好实施本地区民族文化的抢救和开发工作,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3民族高校图书馆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3.1重视馆藏民族文献资源建设,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族高校图书馆身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地,具有相应的馆藏优势,图书馆在收集、整理、制作民族民间文化资料方面作了大量工作,长期以来,系统地收藏了丰富而且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声像资料、实物制品等,从而形成本馆的馆藏特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图书馆要建立健全馆藏制度,建立完善采集系统,承担起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源的义务,建立独具特色的馆藏资源,为其保护和开发作出应用的贡献。高校图书馆只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科研教学方向,收集大量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献资料,制定适宜的保存策略,才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传承作出贡献。
3.2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民族高校图书馆依靠丰富的多载体性文献资料,可以做到使民族课程教育和图书馆的馆藏相连接,这样不但可以激发出大学生的求知欲,还可以培养大学生的洞察力。为少数民族大学生配合教学内容、拓展课堂知识提供了文献资源保障;为少数民族大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培养兴趣、激发灵感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图书馆可通过开展读书月、优秀图书推荐、新书通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他们阅读大量的民族文献,使他们认识本民族的灿烂文化和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深刻意识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意义,并将所学到的知识用于造福民族、强盛国家的伟大事业中。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对非遗的认识,引导他们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3.3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特色数据库,服务于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危机,亟待抢救与保护,缺乏集中数字化管理等问题。因此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特色数据库成为解决当前问题的有效途径。民族高校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科研氛围,图书馆也积累与收藏了许多彰显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文献资源,而且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特色数据库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人才、技术、环境等优势。地方高校作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拥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现代化设备,这些是实现数字化保护的基础,图书馆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可以与有关机构进行合作研究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数字化存储和保护,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和关心非遗,同时为专家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原始资料。
4结语
非遗传承人的义务范文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列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第三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国范围内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该项目的具体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并定期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每年十一月底前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交保护规划本年度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度保护工作计划。
第六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第七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负责该项目具体保护工作的当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九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作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交该项目保护单位悬挂和保存。
第十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给予资助。
第十一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完整掌握该项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二)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第十三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传承义务;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应当按照程序另行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怠于履行传承义务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或者展示场所。
第十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等级标准和出入境标准。其中经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的,适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相关实物资料的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实物资料,防止损毁和流失。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鼓励、支持通过节日活动、展览、培训、教育、大众传媒等手段,宣传、普及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促进其传承和社会共享。
第十八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依存的文化场所划定保护范围,制作标识说明,进行整体性保护,并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可以选择本行政区域内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名称和保护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进行复制或者转让。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域名和商标注册和保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利用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艺术创作、产品开发、旅游活动等,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防止歪曲与滥用。
第二十二条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含有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密级,予以保护;含有商业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或者捐赠资金和实物用于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对在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情况的检查。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其保护单位资格:
(一)擅自复制或者转让标牌的;
(二)侵占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的;
(三)怠于履行保护职责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称或者保护单位的;
(二),致使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文化场所及其环境造成破坏的;
(三)贪污、挪用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经费的。
非遗传承人的义务范文篇3
1.服务项目构想。
本项目以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介入富宁县那能乡那瓜村社区开展云南壮剧传承人才培养服务为个案,通过对服务实践过程的研究,探索出一种以地方高校民族研究机构为服务主体,借助科研平台发挥专业服务优势,向校外遗产地社区提供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的社区与社会教育传承服务实践模式,以便为地方高校服务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拓展出一项新的服务领域,并为相关的研究和服务积累有益的实践经验。
2.服务主客体的选择。
第一,作为服务主体,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应发挥自身的专业服务人才资源优势,在服务地方文化保护与发展领域,主动参与少数民族本土文化教育传承保护的科研服务和教育传承服务。在研究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发挥非遗保护研究及服务人才优势,依托两项部级科研课题的平台及其经费支持,在边疆少数民族非遗教育传承研究中探索出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服务实践项目,重点关注遗产地非遗传承人才培养的科研模式和教育服务模式。第二,对那瓜社区服务平台的选择。那瓜村位于云南省富宁县那能乡的东部,距乡政府驻地18公里,主要居住着壮、瑶两种民族。社区文化资源丰富,有部级(云南壮剧)和云南省级(陇端街①)非遗保护名录两项,二者在活态传承方面相辅相成的关系,体现在“陇端必有戏,无戏不陇端”的民间习俗中。再次,那瓜戏班和那瓜风流街活动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具备本项目开展研究探索的条件和现实基础。第三,服务目标及服务对象。重点面向那瓜村小学自愿参与学习传承云南壮剧的业余爱好者,服务过程中也会涉及家长、戏班传承人、导演、村组长和活动组织者等服务对象。保护服务的目标重在促进戏班传授者与学员之间教学的良性互动关系,以便更好地通过培养云南壮剧遗产地传承人、壮剧爱好者等相关者自觉参与本社区本民族非遗传承和保护的能力,实现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的可持续发展。
3.科研服务和教育服务的方法选择。
项目服务者应坚持研究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研究中服务,在服务中研究。首先,服务前中后期的研究资料收集方法,涉及现场观察法、半结构问卷法和访谈法等。其次,服务过程中社工助人自助的方法,涉及个案、小组和社区社会工作方法。
二、社区与社会教育服务的个案实践过程
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实际问题出现和解决的先后为序,并按“问题分析能力研究服务介入服务反思新的问题出现”的过程进行循环,待阶段性问题得以解决后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直至服务总目标的达成。为期一年半(2012年6月~2013年12月)的项目服务,分为六个阶段。
1.第一阶段:初期阶段的研究服务
(1)问题分析。第一,如何在遗产地社区找寻可传承的对象?春节前一个月,在外打工的那瓜戏班成员赶回村中搭建木板戏台,排练风流街活动的壮剧剧目,锣鼓声和唱腔吸引了那瓜村小学生到戏台边观看。一方面,戏班传承人和导演有寻找接班人进行土戏传承的需求,另一方面,那瓜村小学生中部分学生对土戏感兴趣,有学戏的需求。于是,通过现场观摩和戏班导演技艺的传授,在自然情景中完成了师徒间教与学的第一次互动。但需要以某种相对正式而固定的方式确定其师徒关系,避免技艺传授的偶然性和片面性。第二,戏班传承人与那瓜村参演学生之间的师徒传承方式,在社区教育实践层面是否具有可行性?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2)服务介入。第一,针对戏班传承者的服务。在老戏台排练休息空闲时,通过教唱腔的方式激发围观学生学唱唱腔和学演壮剧的兴趣。并通过个案、小组社会工作方法的综合使用,认同并敬佩传承人和导演为壮剧传承工作的付出,提升其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第二,针对校方的服务。邀请村小学校长关注和支持那瓜小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与家乡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云南壮剧的技艺传承活动。第三,针对社区活动策划组织者的服务。一是支持鼓励社区活动策划组织者,以举办村级陇端街活动为契机,传承云南壮剧。二是支持活动组织策划人、村组长及热心的社区居民自愿组队为筹集陇端街活动经费而外出拉赞助,争取在社区外工作的那瓜籍成功人士的资金赞助与支持。三是服务者共同参与讨论传承活动的相关事宜。(3)服务反思。首先,遗产地小学生参与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克服了戏班成员因常年外出打工导致传承活动无法常态化开展的弊端,由此组建的那瓜壮剧少年班的学员,可作为那瓜壮剧民间土戏长期重点培养的对象。其次,学校教育作为一种正式的文化传承渠道,却因师资、教材、校方认识不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现阶段并不具备壮剧进校园开展传承教学的现实条件。目前只能通过非正式途径的课外活动方式开展传承工作,但这种民间传承活动又面临种种现实的困境,需在服务实践中进行研究。
2.第二阶段:认知教育与认同教育服务
(1)问题分析。那瓜村参演小学生、戏班成员及其部分社区居民,对本民族的壮剧文化了解不够、对壮剧文化的传承价值和现实意义认识不足,需开展引导服务。(2)服务介入。第一,针对云南壮剧是什么的问题,组织服务对象集体观看文山州电视台录制播出的富宁土戏专题节目视频,帮助其系统认知和深入了解本民族的壮剧文化。第二,在第一次小组活动中通过参演意义和行为价值的呈现,引导参演者对传承本民族壮剧的行动赋予责任感和使命感。具体做法是将那瓜村社区参与部级、省级非遗传承的文化自觉故事进行研究整理,坚持就地取材的原则,结合图片、视频和文字分享等方式,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引导那瓜社区各类参与者思考传承价值和意义。一是在故事分享过程中创设一些问题引发思考与成长,如学员个体为何要来参演?参演有何价值和意义?家长为何要给予参演孩子鼓励和支持?导演传承人为何无私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来传授技艺?戏班成员为何愿意请一个月以上长假或辞职,并从打工地自付交通费赶回村参与排练和演出?媒体、壮文化学者等为什么会来关注传承活动?二是认可参演者参与传承的正能量,鼓励其坚持。第三,那瓜风流街活动结束后,通过社区居民走访、半结构问卷调查反馈和家庭入户访谈等兼顾社区宣传和调查的活动方式,为那瓜社区居民提供参与部级非遗(云南壮剧)和省级非遗(陇端街)传承价值及其意义的社区宣传,引导大家继续参与支持本民族非遗的传承和保护。(3)服务反思。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员缺乏自信,应开展鼓励教育服务。
3.第三阶段:鼓励教育服务
(1)问题分析。那瓜小学生在参演活动中暴露出的舞台经验不足、自信心不足等问题,需通过服务给予关注和解决。(2)服务介入。第一,那瓜村风流街活动现场的关注服务。一是在9名那瓜村小学生参演的壮剧唱腔节目演出现场,提供照片的拍摄和视频的录制等关注服务,为近期即将开展的那瓜村参演壮剧小学生的成长小组活动,收集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二是应主办方之邀与知名壮文化学者在颁奖晚会上为参演学生颁发奖品,给予行动鼓励。第二,为第一次上台参与壮剧节目表演的9名那瓜村小学生,提供学校社会工作成长小组活动服务,一是通过赠送组员珍贵照片(包括组员的演出剧照、颁奖照片、活动过程的花絮照片等)的方式进行小组热身,在正面强化其积极参与传承行为的同时,激发其荣誉感和自豪感,提升发自内心的自信心。二是倡导组员分享和思考参演壮剧过程中的收获与不足,学会理性的自我分析、自我肯定与鼓励。三是连结文山学院“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育”课堂志愿者学生的资源,并邀请两位大学生做现场分享与鼓励:一位壮族大学生以其多次参加壮族山歌比赛的经验,与小组组员们一起讨论交流克服上台紧张和不自信的方法;另一位楚雄籍的大学生通过介绍自己家乡的部级非遗(彝族左脚舞),启发组员理解不同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价值和现实意义,拓宽了小组成员的非遗视野。(3)服务反思。本次参与唱腔节目的表演,只是壮剧唱腔中的一个部分,若参演学生要从学唱简单的唱腔到可以演出壮剧剧目,还需要长期系统的学习。但是,一年一度的那瓜村风流街活动,从壮剧排练到演出结束,也只有两个月,时间无法满足壮剧少年班学员学习技艺活动的常态化需求。那么,少年班进一步深入学习壮戏的机会该如何去争取?又将以什么方式来带动壮戏的学习与传承?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4.第四阶段:动员教育服务
(1)问题分析。社区活动组织策划人,为那瓜壮剧少年班争取到暑假参加富宁县大型壮剧腔调展演活动的机会,但戏班导演是否愿意继续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担任技艺辅导工作?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是否会支持孩子到县城去参加壮剧展演活动?学生是否有足够自信从村级风流街的舞台走向县里更大的舞台去展演?(2)服务介入。第一,协助活动组织者在那瓜村小学召开那瓜戏班传承人、导演、参演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的动员大会,对活动参与者开展动员教育:一是宣读富宁县政府邀请那瓜戏班参加展演活动的文件,让家长了解活动的具体情况。二是服务者从青少年传承本民族部级非遗壮剧所具有的价值角度进行动员,希望能得到传承人、导演、参演学生、家长、学校及社区成员的支持和鼓励。第二,对参演学生提供第二次成长小组服务:首先,动员文山学院第二届大学生非遗保护志愿者参与公益活动,为那瓜小朋友收集祝福资源。其次,通过小组游戏和视频分享等互动活动(一是让组员选择彩色纸条并念读纸条上大学生非遗保护志愿者所写的文字鼓励和祝福;二是播放大学生非遗保护志愿者在课堂现场拍摄的鼓励视频),让组员感受外界对其传承行为的关注,激发传承动力,引发传承非遗的价值思考。最后,活动结束前邀请组员在彩色纸上写下对自己鼓励的话,进行旨在增强文化自信的自我鼓励教育。(3)服务反思。自信心的培养需要更多此类服务活动的强化,故需要在接下来的服务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以便在学员遭遇各种困境时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及解决问题的服务活动方案。
5.第五阶段:困境时的抗逆力教育服务
(1)问题分析。在壮剧排练期间,出现了外出念书回村的小伙伴嘲笑参演壮剧学生“土”、少数学员退出和师徒教学互动方式不当等问题。(2)服务介入。第一,邀请外出念书的小伙伴一起做活动,通过分享照片、观看电视台的节目视频等方式,引导其了解那瓜村小学生参与部级非遗壮剧演出传承活动和外界对此的关注情况,激发其反思自己的语言歧视行为,并帮助其在认知的基础之上认同本社区本民族的非遗文化,支持其他小伙伴的传承行为。第二,针对学员退出事件,一是到退出学员家中做家访,并灵活开展家庭场域范围内的小组活动,引导退出者回归。二是帮助留下来继续参与传承壮戏的其他学员,进行负面情绪的疏导服务,即通过小组互动的方式对负面情绪进行疏导,如邀请组员匿名写下对已决定退出组员想说的话,然后由小组活动主持人大声念出来与所有组员分享,并进行灵活引导;三是邀请学员一起制定小组退出制度的契约,对不遵守制度约定者和无故退出者的惩罚方式进行小组讨论,强调任何组员都有退出的自由,但必须根据约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预先告知,经大家商议后方可正式退出。四是结合个别学员已退出的客观事实和原因分析,引导其他学员在尝试努力挽回无效的情况下,学会理解和尊重退出当事人的选择,但需说明退出者无故退出的方式是不恰当的。由此引申壮戏传承队伍建设的不易,希望组员加油坚持,抛出“一个也不能再少了”的活动主题,稳定继续坚持参与学员的情绪。第三,针对师生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教学方式、态度不当引起的小矛盾问题,一是通过个案辅导的方式,促成戏班导演、传承人对少年班学员的互动方式问题进行反思,并从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个人辅导,并提出改善建议。二是邀请师徒共同参与成长小组活动,通过传承游戏体验师徒合作的重要性,邀请学员现场分享感恩师傅的话,达成相互理解和谅解,为今后和睦的师徒关系奠定基础。(3)服务反思。作为保护教育的一个难点,学员参与壮剧传承的抗逆力培养,应以本土化方式强化其内心的认知和认同能力为突破点。
6.第六阶段:展演活动结束时的社区教育服务
(1)问题分析。一是展演结束后,如何强化参演学员的荣誉感和传承责任感,以便长期坚持传承下去?二是那瓜戏班的团结需提供引导服务。(2)服务介入。通过那瓜社区教育实现那瓜壮剧少年班成员参演壮戏过程中成长的仪式性认同。在壮剧展演活动结束的第二天上午,服务者在活动组织者的协助下,在富宁县广电大楼开展那瓜戏班成长的社区教育活动,邀请文山州壮学会会长、文山州壮剧团人员、富宁县文化馆人员、那能乡中学校长、那瓜村社区内外居民和那瓜戏班全体成员参与。活动从筹备到实施过程的要点,第一,连接第三届大学生非遗保护教育班学生志愿者的服务资源,为那瓜戏班所有成员制作成长像册,并在活动现场招募颁奖嘉宾,为那瓜壮剧少年班每一位参演学员颁发成长像册并口头赠言,由此提升戏班成员参与传承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从而强化传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鼓励戏班成员在传承困境中坚持将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进行到底!第二,邀请文山学院民族研究所壮族剪纸老师,以那瓜村小学生参演壮剧传承的故事为主题,构图制作大型壮族剪纸作品,并在社区传承教育活动中邀请州壮学会会长颁发给那瓜戏班,以间接促进那瓜戏班和全体社区内部成员的团结友爱。至此,以问题与能力解决为导向的服务目标已达成,服务告一段落。(3)服务反思。由于那瓜村服务个案所依托的科研项目经费有限等原因,不具备长期在遗产地社区开展此类服务的条件,那么如何才能将此类服务可持续地进行下去,需在后续研究中思考和探索。从服务效果角度看,本项目从培养传承人才的角度为那瓜村社区两项非遗的保护,提供了一次资源整合的社区教育模式探索并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三、小结
1.服务模式的特色
(1)服务模式的创新。首先,面对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目前招生难的困境和土戏传承人才培养的服务需求,基于地方高校在服务地方非遗传承保护中的历史使命和现实责任,以文山学院民研所专业人员为服务提供者,依托部级科研项目经费,完成了对“地方高校介入遗产地村寨开展壮剧传承人才培养服务的社区与社会教育传承保护模式”的探索研究实践,为地方高校服务地方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拓展出一项新的服务领域,并为相关的研究和服务积累有益的实践经验。其次,作为一种少数民族剧种,云南壮剧民间土戏的活态传承,需要节庆活动陇端街作为存续的文化土壤,两项非遗并存于同一壮族村寨社区,相辅相成。因此,对于两项非遗的保护传承服务,可以同时进行。通过服务项目从研发设计阶段到实践过程阶段“边研究边服务与边服务边研究”的互动实践,兼顾部级和省级两项非遗项目合作传承的那瓜村模式,为地方高校将学校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引入少数民族非遗社区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教育保护服务,提供了一项基于实证研究的个案实践。(2)服务方法的创新,即学校社工助人自助理念和方法的引入。本项目的服务和过程研究探索,是基于服务者主体与服务对象客体群之间的助人自助关系,以遗产地社区为服务实施平台,以地方高校介入整合开发遗产地村寨社区各类教育资源为重点,对非遗传承人才培养方面进行探索实践的社区与社会教育传承保护模式。(3)服务方式的适切性。首先,基于社区动员和社区营造的服务思路,本项目以整合地方高校民族研究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优势、戏班传承者的文化自觉传承能力优势和遗产地社区成员自觉参与的能力优势,对那瓜村爱好壮剧的小学生开展校外教育传承活动,在暂不具备壮剧正式进校园开展传承教育活动的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服务项目研发的过程,在初期经历了从计划依靠遗产地中小学教育的正式传承途径,到依靠社区与社会传承教育的非正式途径介入的转变与调整,即通过那瓜村本土传统节日活动和外出展演活动带动遗产地村小学非遗爱好者参与传承非遗的社区教育传承模式,比原计划进遗产地中小学开展教育传承服务更具针对性和适切性,服务效果更为明显,原因在于此模式可同时兼顾培育戏班传承者群体、参演壮剧传承的那瓜村小学生、社区内外成员等相关者关注并参与传承活动的文化自觉能力,并通过遗产地社区非遗文化空间的保护,为后续的可持续保护奠定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2.服务模式的余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