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收集3篇)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范文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关于“全面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的精神为指导,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依据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可及、适应需求、公共财政、资源共享”和“平战结合、群专结合、防治结合、远近结合”的原则,满足疾病控制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水平的健康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总目标是:以建设健康城市为载体,以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采取城乡同步规划,同步发展的总体战略,用3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以城区为中心、农村为腹地、与我区经济社会地位适应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建立区预防保健中心,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和具体任务的实施,做好基层预防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质量考核;承担一般传染病、中毒、污染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五大卫生的现场检测和微生物常规检测;负责疫(病)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负责基层卫生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产后42天检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与随访服务、儿童六一体检等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开展预防医学诊疗服务。
(二)建立镇预防保健所(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其主要职能是协助政府制定区域性的预防保健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负责儿童健康检查、免疫接种、产后访视、计划生育咨询与随访服务等工作;负责有关预防保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疫情、中毒及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传染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协助上级业务部门调查处理;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预防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建立健全基层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主要职能是面向基层,面对家庭,提供“六位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开展群防群治,按规范实施基层的预防保健工作;开展基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协助、配合卫生院预防保健所(科)开展预防保健工作,负责预防保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负责儿童的健康检查、免疫接种、产后访视、计划生育咨询与随访服务及有关预防保健信息的收集和报告;疫情、中毒及有关突发事件的报告,传染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主要措施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疾控体系建设的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健康城市、提高生活质量的必备条件。要根据“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要求,各地要成立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把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尽快形成城乡联动、盖边沉底的疾病预防控制组织领导体系,实施新型管理模式。
(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履行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能。要进一步贯彻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随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其增加的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年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全部列入全额预算拨款的单位,其基本建设、设备添置、日常运行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公共卫生产品,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重大灾害防疫,计划免疫、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健康关产品检测,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监测与控制,环境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测,预防医学应用研究等公共卫生服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所(预防保健科)的预防保健经费补助,按所需人员经费和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卫生部等八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区、镇政府辖区内服务人口,各按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购买其公共卫生服务,以后逐步增加。以上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同时切实加强效率、效益评估与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专业技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加强疾病预防专业人才队伍及严格控制新进人员的质量,逐步调整专业人员结构,加快建立以卫生专业为主,结合多种学科的科技、管理人才队伍,科学合理地配备专、兼职人员。同时,要改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运行模式,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区级按服务人口的1.2—1.5/万配备,镇卫生院预防保健所(预防保健科)、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服务人口的2/万安排预防保健专业人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每站设1名兼职预防保健人员。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所需的人员仍按有关规定配备。要着力提高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的素质,确保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心下移和服务的公平可及,适应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按照“平战结合、群专结合”的原则,实行征募制与预备役制,建立若干疾病预防控制的应急预备队伍。
(四)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日常运行效率和社会效益。卫生行政部门应本着满足城乡居民保护与促进健康需求,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经常分析研究其运转情况,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制定有利于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工作开展的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府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实行资源共享,合理利用区域内卫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推动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制定实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参与意识,依法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健康运行。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范文篇2
一、调整事权
(一)将现由市负责的两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事权下放给吴兴区和南浔区;
(二)将现实行一级执法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调整为市与区分级执法。
二、调整机构
(一)撤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吴兴区、南浔区分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吴兴区、南浔区分所;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整体移交吴兴区社会发展局管理;
(三)吴兴区、南浔区可分别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为区社会发展局管理的事业机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与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分工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承担全市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2)承担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市麻风康复院的管理;
(4)承担市性病监测和犬伤门诊工作;
(5)承担全市职业危害的监测与评价工作;
(6)承担职业病从业人员体检工作;
(7)承担市、区两级卫生检验检测工作。
2.吴兴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区内(含**开发区和太湖度假区,下同)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承担区内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
3.南浔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市与区卫生监督工作分工
1.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承担全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执法的业务指导;
(2)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和监督的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承担中心城区市级部门直管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承担市级大型活动、大型会议重要接待的卫生保障工作;
(5)承担职责范围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饮用水污染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6)受理日常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查处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
(7)承担市卫生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
2.吴兴区、南浔区卫生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区内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四、人员调配
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从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共选调64名在编人员到两区工作。
(一)从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分别选调24人(含市疾控中心门诊部9人)和13人到吴兴区;
(二)从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分别选调15人和12人到南浔区;
(三)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以及街道卫生所的离退休人员留由市管。
五、经费划分和财产处置
(一)市疾控中心与两区疾控机构经费划分
1.以2005年财政补助收入为基数,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按在职人均为标准,财政专项补助收入按职能调整为标准,吴兴区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为52.32万元,财政专项补助收入为56万元;南浔区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为32.74万元,财政专项补助收入为52万元。
2.按照调整事权和职能的原则,鉴于业务相关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留市疾控中心等因素,确定吴兴区和南浔区分别上交市财政150万元和50万元,上交基数暂定三年,期满另行商定。
(二)市卫生监督所与两区卫生监督机构经费划分
1.以2005年财政补助收入为基数,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按在职人均为标准,财政专项补助收入按职能调整为标准,吴兴区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为39.40万元、南浔区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为36.50万元,财政专项补助收入不下划。
2.按照调整事权和职能的原则,鉴于业务相关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留市卫生监督所等因素,确定吴兴区和南浔区分别上交市财政70万元和30万元,上交基数暂定三年,期满另行商定。
(三)为确保两区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正常开展工作,市财政下划两区开办费各50万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范文篇3
关键词:疾控中心预防控制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1-0254-01
疾病控制档案是指在从事疾病防治卫生监测及其他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计算机磁盘、光盘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一、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档案主要是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以及各种文体事物中形成的档案材料。一是有关综合管理方面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各种传染病、计划免疫工作规划,卫生监督、监测质量的要求,工作规划、总结,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会议通知纪要等资料。二是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方面的档案。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如:儿童预防接种疫苗的管理材料,卫生监督材料,疫情、感染事故、食物中毒、个别违法案例分析材料,以及各种毒理检验材料、化验材料。各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的防治规划方案,控制措施及防治效果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个案调查、专题总结及传染病死因报告卡。常规“四苗”接种率的有关表、簿,以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和处理报告。三是卫生监督监测的各种法律文件和各种规范的文书。如:各种发放证照的书面申请、现场监测数据、样品检验、实验结果报告。开展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二、疾控中心档案管理体制及其职责
第一,档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由一名中心主任负责领导档案管理工作,并列入分管主任岗位职责。本中心设立档案室,负责中心文书档案管理,对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由各科所进行管理。中心档案室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建立健全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检查各科室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等
(2)负责中心文书档案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
(3)负责组织本中心各科所档案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档案信息交流。
第二,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设1-2名兼职档案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工作。
第三,将档案工作列入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范围,每个工作人员应做好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纳工作,将工作中产生的档案材料工作完成顺序,及时整理齐全,交本科室档案员整理后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三、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
凡是反映本中心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照片、录音带、光盘等不同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归档。
(1)上报、下发的文件及下级单位的有关资料,请示与上级的批复。
(2)本中心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条例、规章、制度、组织沿革、大事记等。
(3)本中心召开的党政职工代表大会,业务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会议材料。上级颁发的奖状、荣誉证书等。
(4)各种国产和国外进口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购买申请、批复、大型设备的招标书、合同、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校准证书、使用、校查、保养、随机软件等。
(5)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传染病和慢性病的流行病学调查、防治规划、总结和监测点的记录。
(6)计免、疫情、计划免疫方案,免疫效果观察和接种事故调查,疫情报表和统计分析。
(7)消毒杀虫灭鼠计划,实验数据标本,监督审批材料。
(8)空气、水和公共场所监测记录、报告。预防性卫生评价材料。
(9)农村改水改厕等调查评价材料。
(10)电离辐射防护与安全监测评价材料,防护措施研究材料。
(11)检测使用的各种标准方法、非标准方法及相关资料,检测报告存根。
(12)质量体系文件及质量体系运行产生的相关记录。
(13)宣传教育规划,宣传手册、照片、录像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