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收集3篇)
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范文篇1
【关键词】出院病案;延迟归档;原因;对策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5.745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5-2985-02病案延期归档直接影响病案编码、整理装订、质控签名、上架归档入库等后续工作,统计工作也无法进行,使病案中的医疗信息不能被及时、有效地利用;给病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被动,医患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原因分析
1.1监管力度不够《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常规》中明确归档,出院病案三日内归档,死亡病案七日归档。我院根据以上规定,制定出适合我院有关病案归档的规定和奖惩办法。病案管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碍于“面子”怕得罪人,对延迟归档病案的科室不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奖惩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1.2病历无法按期完成①科主任审签不及时,管理意识不强,对出院病人数量不了解,时常外出学习、开会、会诊,不能及时审签出院病案。部分科主任认为治疗、手术不能耽误,归档病案晚几天无大碍,没把审签病案作为日常工作,当病案堆积较多时一次审签,影响出院病案的按时提交。②死亡病历病情复杂,病程记录需在抢救结束后完成,对死亡病人死亡讨论记录后交予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审批,过程相对繁多;而日渐增多的法律问题,医师在书写病历时,反复推敲,谨慎措词。这些原因致使死亡讨论记录和审签无法及时完成,导致病案延期归档。③医生重临床轻病案书写,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完整,在病案归档过程中发现,病案首页常有错填漏填项目,病历缺少手术记录,病程记录缺项等诸多问题。反复修改浪费很多时间,造成病案归档延时。④电子病案系统存在缺陷导致病案归档延迟,个别病案因系统故障、突然停电等原因,造成电脑中病案信息丢失无法还原或来不及归档,医生要重新书写病历,拖延归档时间。
2管理对策
2.1病案质量管理的力度对无特殊原因延迟出院病案归档的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约束相关责任人员,认识到病案的重要性,才能做到病案及时回归。医务处及质控组,除了监控终末病案质量外,还应注重环节病历的质控。定期下科室检查环节病历的书写质量及完成情况。每月召开医疗质量讲评会,公布检查结果,并与医务人员考评挂钩。
2.2建立健全科室管理制度①由科主任、护士长共同把关,出院病案的归档做到每个病区由专人负责管理,有专门出院登记本,与病案室建立严格交接登记手续。病案统计室人员每天统计前一日出院病案,提高24小时的回收率。②改变催交方式,未按期归档的病历采取电话通知催交,医生常倒班、会诊、外出不能及时找到,既烦琐又浪费时间,效果也不理想。我院为监控病案质量,各科增设病案质控联络员,负责病案质量的有关问题,病案管理人员只需与各科联络员进行沟通,通报该科病案归档情况,具体工作由联络员负责落实,配合督促回收病案。③提高病历书写能力,对新调入年轻医师进行岗前病历书写的培训,使临床医师充分认识到病历的法律性、时限性、主体性、真实性、完整性、责任性。④完善奖惩制度,对检验及病理需多日出结果情况下视作特殊情况不予扣罚;对于因费用纠纷,患者为三无人员,或未办理出院手续,或中途结账而延迟归档的情况,对其缓扣罚;由主任审签不及时、医师书写不合格、医师重视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病案延期归档,按照规定,予以适当经济上扣罚。病案管理人员在对科室进行统计时,将病案归档情况与月联查同步进行,把结果公示在院周会公布,对超出归档期限属于应扣罚情况的科室以延期归档的病案数目为标准进行经济处罚。每月组织专家评审对病案质量打分,并与奖金、年终考核、职称晋升挂钩,奖励书写质量优等的医师,处罚书写质量不合格的医师。
3讨论
在详细分析延期归档的原因后,采取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使得病案按期归档率得到显著提高,保持相对良好的水平。医院领导要重视病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善落实病案归档机制,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采纳病案管理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不能及时归档病案的现象,引起足够重视。病案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变被动为主动,做好病案归档的重视程度,主动配合此项工作。避免因病案延迟归档带来的不良后果。
参考文献
[1]刘爱民主编.医院管理学.病案管理分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满意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考核方法
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定期与平时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内容
1、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制度执行情况。一是每年组织一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等工作情况的检查,提出评估整改意见;二是每年组织两次医、护人员依法执业以及变更注册工作检查,对违法违规者提出警告和处罚;三是每年组织两次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准入情况检查,对违法违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相应处罚。
2、医疗质量管理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医疗质量突击夜检查,重点检查医院总值班、值班医务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对当日病危、病重病人是否熟悉,是否有无执业资格的人员单独值班;急诊通道是否畅通、急救药品是否齐全、急救设备是否性能良好;毒麻药品管理是否规范;病历、处方书写是否规范;核心制度、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等内容。对突击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通知并限期整改到位。
3、“三基”培训工作成效。每年分别开展一次医护人员“三基”知识随机抽查考试和团体竞赛活动。以加强基础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强化“三基三严”训练。
4、住院及门诊病历、处方质量。不定期组织对各医院住院及门诊病历质量、处方质量进行抽查(各医疗单位每年至少被抽查一次),组织专家进行质量评估、量化打分,以进一步促进“三合理”规范、核心制度的执行和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的提高。
5、其它方面检查。检查各医院临床用血情况是否规范,是否制定成分输血的相关制度;检查各医院是否建立医患沟通制度,是否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是否有医疗纠纷重复上访到市、区卫生局等。
四、奖惩措施
1、各单位日常考核的结果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
2、建立医政管理奖惩制度。设立先进集体一、二、三等奖各1名,设先进个人3名,由局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分别奖励院长、副院长和医政工作负责人。
3、当年度有违反人员、设备、技术准入和医疗广告审批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年度评优和医政管理奖励资格、医疗机构暂缓校验1至6月(待整改后办理校验)。
4、对日常考核中发现存在严重违反病历、处方书写规范及诊疗操作规范的医务人员,其行为写实记录在案,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缓办一次职称晋升,达到《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考核不合格情形的,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停薪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5、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管理不到位,甚至的相关医政管理人员,分别根据所负责任大小、主次,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取消单位、集体和个人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降职或调离管理岗位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医政管理工作组织,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督查指导职责;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要抓计划、抓协调、抓落实,保证医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医务科(组)长是具体责任人,承担各项医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任务,要严肃、严格、认真负责。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医政管理小组成员,对工作无热情、办事无效率、管理不踏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教育仍无改进的要及时调整岗位。
医疗质量奖惩管理办法范文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yy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暂行规定》、《nn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规章和指南,制定本管理办法,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合理用药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实施的药物治疗。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和药剂科。
(1)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组长:(1人)
副组长:(若干)
成员:(若干)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医务处,nn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
组长::(1人)
副组长:(若干)
成员:(若干)
常设办公机构分别设于药剂科,ww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职责
(一)督导组职责: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决定召开会议,讨论药品使用管理和临床合理用药等事项;
3、制定医务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5、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6、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7、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和个人的奖惩决定。
(二)专家组职责:
1、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使用情况,掌握用药动态,为医院药品使用管理提供分析信息和改进建议;
2、临床药师定期参加临床科室查房,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3、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实施合理用药检查、考评,实施处方评价;
4、督促临床科室和医师对不合理用药限期整改;
5、整理、统计合理用药检查考评结果,及时上报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
第三章合理用药检查范围与判断标准
第五条检查范围:我院所有具有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门诊处方和住院部各病区的住院处方(结合病历),合理用药督导办公室在处方用药动态监测中发现存在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师为重点检查对象。
第六条用药合理性评价结论分为合理、不合理。
(一)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为合理,具体要求为: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三)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理:不合理用药处方包括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用药适宜性不当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6)重复给药的;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情况);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为超常处方:
(1)无正当理由的大处方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患者点药开具处方,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
(5)其他人情处方和无正当理由的严重不适宜用药的;
(6)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七条管理方式以总量控制(全院及各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分级管理、动态监控、定期通报、知情告知等相结合,落实各科室用药、单品种用药总量、医师用药情况、医师合理用药评价等监控,并通报监控情况。
第八条将全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0%以内。年初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比例审定后下发,并按所定比例执行考核。
第九条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并作为考核医师的一项指标。
第十条分级管理
(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收入的比例,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实施管理职责。
(三)药剂科负责监控全院用药情况,并定期将结果汇总上报。临床药师必须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报告。
(四)临床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疗程、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用药方案应强调个体化原则,要充分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五)临床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和剂量范围,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适应症和剂量范围者,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同时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六)使用贵重药品、医保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临床合理用药督导小组。
第十一条检查考核
(一)医院分月、季、半年及年度公示各临床科室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
(二)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每个科室的运行病历、出院病历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对象:
1、所有发生投诉的病人病历、死亡病人病历和病危病人病历;
2、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科室、用量过大有集中使用现象的药品、科室、医师;
3、实行“双十制”管理,即每月用量/金额前十位药品的品规和科室;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三)医院每年抽取各科室病历进行公示评比。
(四)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对抽查病历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评价,将结果向科主任反馈,发整改通知书,同时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审议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第五章奖惩
第十二条奖惩规定
(一)以年度为奖励考核单位,对于在考核年度内达到医院确定的比例的科室,予以通报嘉奖和年度医疗考核加分。全年无一次考核超标者,将予以专项奖励,按年终实际比例每降低0%,按年人均奖金的0.00系数奖励医疗组成员,科主任按0.0系数奖励。
(二)以季度为奖惩考核单位,按医院所定各临床科室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标准,对超出标准者作如下处理:每超过0%,按科室人均月奖金的0.0系数分别扣发科室医疗组每个成员,同时按科主任奖金系数扣发科主任0.0系数奖金,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年终年均药品使用比例未超标者,将全部返回所扣奖金。
(三)经专家组和督导组审议,对出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医师纳入年度个人医疗考核,考核年度内三次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年度医疗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年度内五次被评判为不合理用药的医师,或因不合理用药导致医疗事故者除以上处罚外,暂停医师处方权,并转岗医务处学习0月,转岗学习期间为待岗待遇。
(四)因不合理用药导致严重后果和纠纷者按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五)同一科室在考核年度内连续出现三次考核不达标者,将对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年终评优资格,科室科主任将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资格。
(六)每次医疗质量检查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处理。
(七)经督导组、专家组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按药品总价的00%—00%处罚责任医师。
第十三条申诉
对于“不合理用药”判定结果和处理有异议者,在接到处理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由所在科室向医务处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同放弃申诉权。医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复核,并由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督导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予答复,视为同意申诉意见。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凡因不合理用药引发纠纷的或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另行处理,与以前规定有不符或重复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