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利用的重要性(6篇)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篇1
[关键词]循环经济;投融资;现状困境;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2013)10-0022-03
一、循环经济的发展特征与金融支持的重要性
(一)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
首先,循环经济以资源的减量化为首要原则,而要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就必须依靠规模化生产。只有实现规模经济,企业在规模扩大的同时才能实现长期平均成本的下降,循环经济才能实现良性循环。缺乏规模经济效果的企业或产业难以推行循环经济。同样,循环利用资源也必须在废弃物排放具有规模化循环利用的可能时,才能实现成本最小化,才具有生命力。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只有排放的废弃物“足够多”时,企业才具备独立对其进行循环利用的经济可行性,才能实现企业内部的资源循环利用。如果循环利用资源的规模达不到成本最小化,与利用新资源相比没有经济优势,循环经济就没有生命力。要想实现规模化生产,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是不可能的。
其次,循环经济对技术水平的要求较高。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中的任何一个原则的付诸实施,都需要依靠科技进步。在制度环境一定的情况下,减量化原则意味着减少资源投入能够带来同样的产出或者同样的资源投入可以带来更大的产出,即提高资源生产率;再利用原则意味着对于理性的企业而言,某种原料的循环使用至少不亚于直接取用某种原料所花费的成本;再循环原则意味着依靠废弃物作为原料的投入能够带来净收益。实现这些目标的前提都是技术进步。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才能做到发展循环经济比发展传统经济更加少投人、低成本、高效益。而技术创新无疑离不开强大的资金支持。
最后,循环经济产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效应,投资成本常常大于投资收益,无法单靠市场自发力量吸引投资,企业缺乏自运行的动力。因此,对循环经济加大金融支持,不仅需要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部门的有效参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财政的大力投入。只有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才能全面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化的金融需求(杨明基,2011)。
(二)金融支持对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
金融支持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不仅包括资金的支持,还包括金融政策的扶持。金融机构通过其“绿色”投融资行为,使资金向污染小、资源利用率高的行业流动,改变投入产出的组合,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郭永冰,2007)。以银行实施的差别利率政策为例,对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客户,可以结合其对银行的综合同报,给予适当优惠的贷款价格、期限及放宽担保条件;对于客户无视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随意投资行为,应该通过执行惩罚利率、提前还款等限制性条款,迫使客户履行必要的环保责任。
二、中国循环经济投融资的发展现状
(一)国家对投融资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循环经济投融资是指社会各主体以保护资源、改善环境为目标进行的各种投资和融资活动(沈燕华、张兆同,2011)。2010年4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根据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特点,加强人员培训,引进有关专业人才,努力提高金融机构对涉及循环型企业和项目的授信能力,同时借助第三方评审和外包等方式,提高对循环经济实施信贷支持的能力。同时,下一步将建立四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实现政策、法规、技术、项目信息、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部门负责筛选综合效益好的循环经济园区(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并推荐给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各级银行业等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明确了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包括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示范化及循环经济示范推广等工程,总投资额达2,3666万亿元,其中,节能重点工程9820亿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5680亿元。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又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从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角度加大对循环经济投融资的支持。
(二)投融资主体日趋广泛
循环经济的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资,投资主体多元化是保证循环经济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用于循环经济建设,而且可以通过竞争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起始阶段,政府是循环经济的投资主体,随着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全国范围铺开,企业、社会民众以及外来资金也加入投资者的行列。目前,中国已逐渐形成政府、企业、民众以及外来资金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格局。今后,政府还应选择一批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作、联营、参股和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使循环经济的投融资主体更为广泛。
三、循环经济投融资所面临的困境
(一)长久稳定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
国家对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然而,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研发投入较高,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目前,国家还没有形成稳定、约束、制度性的循环经济投资机制,没有建立循环经济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支持政策,没有设立专门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基金,没有制定涵盖银、证、保的综合性金融支持循环经济专项优惠措施。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尽管国家已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但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仍不完善,再加上循环经济的高风险、高投入、外部性等特征与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不符,因此,各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很难对循环经济项目提供充足稳定的资金支持。从近年来中国金融机构贷款的结构和类型上看,贷款仍主要用于热门优势行业的长期投资和工业企业生产运营资金所需,稳定的循环经济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
(二)企业融资门槛较高
中国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法人的90%以上,中小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到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但行业中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财力有限,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十分有限。循环经济的发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信贷风险,如技术、市场、政策风险等,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出于风险考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往往设置较多门槛。目前,主要商业银行在循环经济相关产业的贷款投入相对较低,仅7%左右,部分只有3.29%。与此同时,受政策机制不完善、担心风险回报等因素的影响,大批民间资本不能也不敢注入这个正在蓬勃生长的产业市场。
(三)循环经济投融资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的循环经济投融资仍以国家财政为主,一些投资不是建立在市场运作基础之上,导致投融资效率低下。例如,在一些国家投资建设的生态园区,为了维持园区的正常运转,政府注入大量资金,企业“被”安排进园而不是自愿被吸引,导致园区运作成本巨大且效果不理想。还有一些企业受国家投融资政策支持的影响,盲目上马循环经济项目,形成中央和地方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也容易导致过度恶性竞争。投融资政策的科学可行性还需提高,主要表现在资金在投放前缺乏科学全面的可行性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工程建设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项目结束后缺少评估机制,使投融资无法维持自身“融资一投资一还款”的良性循环,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齐悦,2010)。循环经济投融资政策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完善一系列相关的配套政策,由于相关配套政策(如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政策)的滞后,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搭便车”现象严重。
(四)缺乏专门的循环经济投融资数据统计体系
对循环经济的投资并不等同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现有的循环经济投资的数据大多以环保投资为依据,两者的数据经常混用。环保投融资主要用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如治理企业污染的投资。而对循环经济的投资更注重资源的节约、重复利用,两者存在交叉但并不等同。清洁生产是环保投资的重要部分,与循环经济减量化原则相一致,可以归到循环经济的投资中。然而,城市的同林绿化、集中供热等环保投资,明显不属于循环经济投资的范畴。国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针对循环经济投融资的统计渠道与统计体系,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缺少科学的引导,无形中增加了开展循环经济的难度。
四、破解循环经济投融资难题的机制措施
(一)建立稳定的循环经济投资渠道
国家要在明确循环经济投资范畴的前提下,采取诸如“成立国家循环经济基金”、“稳定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等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循环经济投资增长机制。还可在“国家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下建立“中小企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之更多地向中小企业倾斜,用于中小企业长期发展循环经济。在国民经济账户中还可以建立循环经济投资的专项,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可以避免循环经济投资与环保投资交叉的困扰。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定长远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强化循环经济的预算投入,加大循环经济投资的比重。
(二)创建多元化的循环经济投融资模式
1政府要发挥信用担保作用。循环经济产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业中的企业规模较小,商业银行害怕承担风险。政府应成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沟通的中介,发挥信用担保作用,出资成立针对循环经济企业的引导基金、担保基金或专业的担保机构,为商业银行指明融资对象,减少银行业的风险损失。
2银行要强化绿色信贷责任。一方面,要严格把握新增贷款投向,实行差别利率政策。对于能够体现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自然环境要求的企业或项目以及国家确定的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单位,积极给予信贷支持,给予适当优惠的贷款价格、期限及放宽担保条件。对能耗、排污等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项目贷款进行严格审批,对技术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工业企业,限制或不予信贷支持,通过执行惩罚利率、提前还款等限制性条款,迫使客户履行必要的环保责任。另一方面,由于企业在日常的经营中环保等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持续跟踪监测机制,将环保、节能降耗等情况纳入日常贷后管理工作中,跟踪监督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并进行全过程评价和风险监控,确保信贷资金投入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
3企业要创新融资渠道。企业自身要突破传统的融资思维模式,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通过股市募集的资金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的开展,也可以申请发行循环经济债券,吸纳社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银行业要积极开发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信贷创新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国家还可以在资本市场中建立循环经济创业板市场,推进循环经济产业的市场化与规模化发展。
4政府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中国循环经济的投资以政府为主,今后应动员社会的力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因此,完善社会资本和外资介入的多元化高效投融资机制十分必要。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也要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等循环经济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和技术示范产业化项目,采取直接投资或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投资力度,吸引社会投资向循环经济领域倾斜。也可以发行循环经济福利,吸纳社会闲散资金用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对许多国外投资者有巨大的吸引力。为此,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时机,按照国家产业导向的要求,开放市场,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为国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循环经济产业创造条件(刘鹏,2009)。
(三)提高循环经济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率
首先,要严格按照政策标准筛选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避免资金的低效使用以及企业盲目推进、重复建设。政策制定者也要对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特征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消除短期成效观念,做好循环经济攻坚战的准备。其次,每项政策的出台要经过严格科学的成本效益分析,对不符合成本效益分析的项目要严格禁止。同时,对于在建或已建项目,要强化监督和跟踪机制,保证资金利用程度最大化。最后,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企业扫清政策、制度障碍,为循环经济投融资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针对企业融资面临的贷款审批程序繁琐、时间长的难题,建议国家成立专门针对循环经济贷款审批的机构,提高企业贷款效率。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篇2
关键词: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经验
循环经济是新常态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自2005年国务院六部委批准设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来的十年,青海循环经济发展逐步从园区扩大到产业,由经济领域拓展到全社会领域,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条资源循环可利用、生态环境可承载、经济发展可持续的道路。
一、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战略部署,立足省情发挥特色优势,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规划政策体系,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有效推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也使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由探索起步推进到了科学发展阶段。
(一)循环经济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2005年10月,国务院六部委正式批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成为全国首批13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之一,由此青海循环经济发展的序幕正式拉开。2008年1月,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步伐进一步加快。2010年3月,《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已从地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于资源赋存丰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走出一条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全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了循环经济在青海的战略地位。随后,相关政策和全省的“十三五”规划等都将发展循环经济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进行部署。循环经济在青海,已经不仅仅是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已经充分上升为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
(二)循环经济支撑体系逐步健全
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技术、人才等支撑体系日趋健全。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确定了“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行”的目标任务。全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将建设循环经济先行区作为“131”布局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强化了循环经济规划的引领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和推出了价格和收费、财税、信贷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一直以来,全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大了投入和攻关力度,在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等领域研发、推广和应用了一大批先进技术。
(三)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通过产业间的横向耦合和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基本构建起了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初步形成了盐湖化工、金属冶金、油气化工、煤炭及新型煤化工、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循环型工业体系,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明显减少,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在农业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沼气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沼气为纽带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畜禽污粪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快速推进。通过绿色消费理念和模式的宣传和推广,全省服务业发展正在向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迈进,绿色交通、绿色出行、绿色装修等绿色消费逐渐成为主流,现代、绿色、高效、便捷和循环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形成。
(四)园区循环化改造步伐加快
为不断优化全省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先后组织申报了4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我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工业园区及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东川工业园区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累计落实中央资金5.25亿元。这些园区不断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了各具优势、关联互动、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示范带动作用显著。通过循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不断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资源、产业间的循环特征进一步凸显,园区间、上下游产业间、企业间的循环链条进一步搭建,固废、污水等静脉产业进一步发展。
(五)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
自2005年以来,我省加大了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并强化了宣传和培训工作。尤其是随着对青海在生态上、发展上以及Y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方面战略地位认识的不断深化,把循环经济理念转化到发展的重大战略,细化到了具体工作实践中,不仅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更是将这种理念拓展到了流通、消费及服务等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使得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到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工作生活中。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以及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引导全民培养绿色消费、文明消费、节约使用、循环利用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激发和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各阶层参与循环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凝聚共识、戮力同心,致力营造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氛围
一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知度和参与度。以广泛的宣传推介为抓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和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及召开全省循环经济大会等多种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理论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让循环经济理念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着力提高政府、企业、园区及居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循环经济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界的认同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提升战略地位明确发展理念和方向。立足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欠发达地区、生态地区、资源型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以及治青理政的重要方略予以安排和部署,并在省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三区”建设,将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作为今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升了发展循环经济在青海的战略地位,从更高的层面上统一了认识,明确了发展方向和重点。
三是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循环经济战略实施。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战略的具体落实,通过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重点等,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地区、园区和主要负责人加以落实,从上到下构建了统一的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体系和戮力同心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保障更加到位,确保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绿色引领、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最优化。结合我省的产业和资源的比较优势,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全省的园区内逐步形成了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有色冶金、特色生物、新能源开发等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特色产业体系,实现了园区层面的循环。
二是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开展重点招商工作。尤其是针对园区企业间关联度低、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不高和大量副产物或废弃物无法利用等突出问题,合理规划设计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并围绕产业进行补链招商,引入补链企业,布局和建设关键项目,补齐产业发展的缺失链条、增强发展的薄弱环节。
三是推进资源利用高效化。深化“四节一利用”,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企业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生产模式,培育一批节能示范企业、节水型示范企业和废弃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在园区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一批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与新能源。
四是推进污染治理集中化。通过强化计划约束、综合调度、督导检查、设施监管、要素配置、目标考核等措施,大力实施火电厂脱硫脱硝、水泥厂烟气脱硝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涉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中水回用、落后产能关闭淘汰等减排工程,有效控制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实施废水集中处理,加快了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工业园区水循环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立法、完善政策,着力构建循环经济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一是以系统的规划体系强化指导。始终把规划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结构和发展基础,精心组织各方力量,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西宁部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等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相关配套规划,基本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规划体系,明确了展的思路方向和重点,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是以完备的法规体系强化保障。在出台《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定位,又出台了《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并在每年制定和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年底工作要点,各地和园区也制定了本地区和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指导意见等构成的较为完备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强化了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
三是以健全的制度体系强化支撑。专门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青海省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着力解决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充分发挥省内各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全面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设立了15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地区,鼓励这些地区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发展循环经济。
四是以完善政策的体系强化推动。分别从产业、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制定出台扶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力求形成体系,有效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设立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近两年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我省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实行差别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及垃圾处理费等价格和收费政策。
(四)重视科研、创新驱动,筑牢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
一是加强循环经济研究。把强化研究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性工作,力求抓细抓好。成立青海省循环经济研究院,结合我省经济社发展的特点和阶段,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体制机制、法规、政策、统计指标以及重大技术、相关标准等的研究,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参考。各科研咨询机构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多个领域和层面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研究成果。政府相关部门和园区也积极开展政策、法规、项目等的研究和制定,有效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是设立科技创新平台。把强化平台建设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创新载体,力求抓实抓牢。增强了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争取将青海省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成功升级为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将“格尔木工业园”、“德令哈工业园”提升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引导重点工业企业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科技创新联盟,组建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青海省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青海省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科技攻关。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研究平台建设,建成了海西州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海西盐湖化工特色材料和西宁光伏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省现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组建了6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66家重点实验室,认定创新型企业3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3家、省级科技型企业205家。
三是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把强化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力求抓强抓准。围绕制约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技术难题,集中国内外科研力量组织开展共伴生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特色生物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在循环经济领域开发出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和产品,许多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推进了循环经济产业链向纵深发展。
四是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模式。成立青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已进入快速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以及初创型科技企业和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的新机制,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了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完善相关政策,通过金融创新助推科技创新,实现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2015年,省内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专利质押贷款达到3.45亿元,是2012年的115倍。
(五)重点突破、兼顾效益,协调推进不同层面上的循环体系
一是注重关键领域和环节。充分结合青海资源特色和地方产业特征,力争把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战略具体化到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间融合发展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具体化到产业、项目、技术、制度、政策和难点问题等关键点上,从最基础、最根本的环节寻求突破口,并积极创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和地区,以点带面,加速扩散,推进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
二是重视循环经济不经济问题。把发展循环经济与提升质量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循环而不经济的问题,在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链创新的同时,一方面逐步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制约机制等,增强企业推进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注重市场机制的引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废物再利用等问题,以市场的力量驱动循环经济发展。
三是统筹推进各层面的发展。高度重视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循环体系的协调推进。企业层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将全过程控制思想贯穿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园区层面大力开展循环化改造,在园区内部企业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实现物质能量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有效减少污染排放,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社会层面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大循环战略,推动产业之间、生产与生活系统之间的循环式布局、循环式组合、循环式流通,着力构建循环型社会,全面推进循环发展。
四是猿忠韵钅课抓手。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识,在选项目、报项目、争项目、引项目上下功夫,着力以项目扩大投资,以投资带动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我省资源条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着眼于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力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储备、申报及实施等工作,以项目实施促循环经济发展。
三、今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虽然,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存在产业间耦合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不够,科技创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不强,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欠缺等一系列问题。今后,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应主动适应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态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以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重点,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园区为载体,以产业为重点,逐步构建起更具青海资源特色、产业特色、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
(一)着力完善循环型产业体系
结合全省农牧业生产的区域特色、资源特点及组配规律,因地制宜,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种植业、生态畜牧业,推行设施渔业清洁生产及农业产业园建设,着力构建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牧业体系。以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方向,进一步加大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巩固和提升盐湖化工、金属冶金、油气化工等已有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在着力做好“三去一降一补”的同时,以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方向,大力发展新经济。以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为方向,通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绿色物流业、电子商务、绿色金融等产业,以及开展“绿色行业”、“绿色企业”等的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二)加快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加强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着力推动废旧机电产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汽车、家电等再生资源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即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通过严把设计关、强化施工监管和稽查及严格执行节能专项验收等,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和引导农牧区利用户用太阳能,提高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比重。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篇3
关键词:城市水循环经济
一、城市水循环提出的重要性
水是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但是,近年由于人们多注重水资源的经济性,忽略其循环的自然规律和健康性,导致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21世纪是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世纪,人类社会只有建立起物质循环型的城市才能持续发展。张杰院士认为,社会用水的健康循环是循环型社会的基础,通过实现健康水循环,可以使水的社会小循环与自然大循环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维系良好的水环境。
城市是人类生存环境给自然系统所加的最重负担。城市水生态环境是一个建立在自然环境之上的高度人工化的环境,既具有自然环境的复杂性、易变性、难于恢复性,还具有人工环境独有的人类活动主导性,易受外界干扰性的开放性,输入输出不均衡性。城市化的进展直接或间接地改变着水环境,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利。据预测,到2022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0%左右。为此,必须深刻地研究城市化对城市水循环要素的影响,采取科学的对策,健全城市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需处理好城市水循环与城市发展的关系,搞好城市水资源开发及保护以确保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循环经济具有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三大操作原则,即3R原则。减量化属于输人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的流量;再利用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再循环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水循环也要遵循这三个原则。水循环经济是指运用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循环运动规律重构水经济系统,使水社会循环能和谐地纳入自然生态系统的水循环过程中,形成健康的社会水循环,建立一种新形态的水闭路循环流动性经济。其内涵是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水循环经济性的社会。把经济社会建立在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上,改变过去水资源——使用消费——污水排放的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变成水资源——使用消费——污水再生处理——水再循环,形成水资源在经济——社会——环境复合生态系统中的往复循环流动的闭路循环经济。
二、影响城市水循环的因素
(一)人口规模的增大对城市水循环造成影响
人口规模的扩大对用水需求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影响。人类饮用、清洁都需要淡水资源,人口增加首先增加的是生活用水,这一用水量的增加基本上与人口同比例增加。而且,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生活用水量的增加可能会快于人口增加的速度。二是间接影响。现代社会人口的增加往往还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无论工业、农业还是服务业,其规模的增长都会导致用水量的增加。不过,这种规律只反映了人类发展的一般进程,具体到一个地区,鉴于不同产业对水资源消耗量的差异,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会对间接用水产生较大的影响。在特定地域、特定阶段,因人口规模扩大导致的产业发展进而造成的用水需求变动的方向是不确定的。
在水资源需求方面,北京每年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约为34.5亿立方米(2006年全市总用水量为34.3亿平方米,2007年为34.8亿平方米,2008年为35.1亿平方米),40亿立方米供给,34.5亿立方米需求,北京的水似乎够用。但近年来北京降水量明显减少,入境水量也连续9年减少,从10亿立方米逐年下降到7亿立方米,与常年平均数据16.1亿立方米相差甚远。供给方面,北京可利用水资源往往不足40亿立方米;需求方面,随着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北京,用水量也在随着增加,导致北京地表水流出量少于流入量,以及地下水逐年减少。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北京市采取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措施,农业用水、工业用水都有所下降。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节水空间已经非常有限。况且,人口扩张,工业、服务业等生产用水也会随之增加。同时,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要求提高,生态用水也应当得到足够保证。就目前形势,一旦北京遇上连续干旱,情况就很危急。
(二)城市化的发展对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影响
(三)生活污水对城市水循环的影响
中国.coM城市污水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传统的污水管理模式业已导致我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遭到污染。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在以每年6.5%的速度增加,预计到2022年城市污水产生量将达到600亿吨以上。因此,必须加速我国城市污水管理模式的转变。工业废水资源化理念是对传统工业废水末端治理的革命,是工业废水治理的新方向;而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则可考虑变集中处理为分散处理,分散处理的主要场所可设在居民住宅的屋顶。通过在城市建立中水系统将生活、生产污水处理之后再次使用,从而节约大量的日常用水。经过处理的回用中水,可用于冲厕、浇灌花草树木、清洁道路、清洗车辆或基建施工、设备冷却、工业用水及其他可接受其水质标准的用水。污水资源化应是我国21世纪城市水循环经济发展的着眼点,目前需要大力研究污水处理技术和提高污水资源化的应用水平。所谓污水资源化,即将污水视为一种资源,通过各种处理技术,使其净化达到某种用水标准,从而实现大部分净化水的循环再利用,同时减少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在解决水资源短缺的对策中,应当将节水和污水资源化放到首位。通过节水,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通过实施污水资源化,实现水资源的重复利用,从而缓解水资源紧张问题。污水资源化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必由之路。三、实现城市的良性水循环
(一)改善城市下垫面状况,涵养水源
城市下垫面状况直接影响到降水的入渗及其对地下水的补给,增加城市下垫面的透水性,可以改善城市水自然循环的条件,涵养水源。对于城市来讲,应尽量减少不透水面积,降低污染,如在人行道和停车场等地应采用多孔地面和草皮砖充分利用降水,增加人类可用量来促使水形成良性循环。加强对科技投入的力度,加速科技产业化进程。科技进步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起到关键性作用。政府部门应引导和鼓励企业对科技的投入,推进科技产业化进程。采用新型建筑材料,建设透水型人行道,增加雨水入渗量。采用各种雨水渗透设施间接利用,削减城市雨洪径流、减轻城市热岛效应和污染,主要通过透水地、渗透沟、渗透管、渗透槽、渗透池等加大对雨水的就地下渗量,让雨水回灌地下,减少水涝、海水倒灌和缓减地面沉降等城市问题。
(二)着力发展污水处理行业
积极扶植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水平条件下,加大人力、物力在污水处理技术上的投入,控制水污染,这是发展水循环经济的基础。对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扶持,包括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政府要大力支持污水处理厂继续研发新的污水处理工艺,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同时,注意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政府也要给污水处理行业一些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如较合理的低价格的电价,污水处理费要按照排出废水的水量和水质实行综合指标计费和收费等。
(三)扶持循环再利用水处理技术行业
由于市场对循环再利用水处理新技术的认可度较低,且新兴行业往往投资风险较大,人们是否接受循环再制水,都有一个认识过程。为了尽快实现水资源循环再利用,政府可以筹资建设示范工程,授权经营,在示范工程的运行过程中积累经验,检验新技术并用于宣传教育,提高对水资源的稀缺性、节水必要性、循环再利用等的认识,为培育循环水市场创造条件。同时,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城市循环水开发和利用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循环水项目的财政投入和补贴政策等,鼓励城市高层建筑、办公场所、社区内部、娱乐场所、运动场地及绿地浇灌等进行循环水利用以及工厂内部的循环水利用,有关部门还应出台明确的强制性政策推动循环水的利用。
(四)努力拓宽城市再生水的利用渠道
(五)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价体制
依据水资源的价值,合理的水价应该从自然水价值、可供利用的水的价值和已利用过的水的价值等方面来决定。其中,自然水的价值决定水资源费、可供利用的水的价值决定供水成本,已利用过的水的价值决定污水处理费,这三者共同构成了能够反映水资源稀缺性的水价。水资源费体现水资源的稀缺性,它是为防止水资源的滥用而使水资源使用者付出代价的货币表现;供水价格是通过具体的或抽象的物化劳动把资源水变成产品水,进入市场成为商品水所花费的代价,包括建设工程费、管理运行费和其他费用的代价;污水处理费是指经使用水体排出用户范围后污染了他人和公共的水环境,为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所需要的代价,也是为达到某种水质标准而付出的水环境经济补偿。应尽快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水价,同时,根据水资源稀缺的供求情况,尽快制定出反映水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的价格政策,发挥价格机制对水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水意识
无论从水量的角度还是从水质的角度来说,水都是任何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水量的减少和水质的下降都将对生态系统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们认识到水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社会和环境价值,使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掌握科学的用水知识,改变落后的用水习惯。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的需要,坚持开源、节流与治污并重,节流优先的原则,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
水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城市的发展必须有足够(水量与水质)的水资源作为支撑。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应遵循城市水循环的规律,完善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及效益,加大污水的深度处理及回用,真正做到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使水资源的可再生性得以体现,建立起城市水健康循环,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达到人与水的和谐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控制人口过度集聚增长,建设组群式城市结构,既能减少集中开采与需水压力,又能减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从而减轻对水资源环境的过度开发和污染。在控制人口的同时,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压缩耗水量大、污染重的产业,严格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的开发,强化源头和过程控制,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发展节水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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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篇4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循环经济制度保障体系,且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已经包含和体现了某些有关循环经济的内容。比如,2005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从我国循环经济的立法现状看,循环经济法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对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一定作用,但过于原则,距循环经济要求实现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目标相差甚远。但在实践中,循环经济已经受到了重视。金昌市作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示范性城市,正在探索循环经济之路发展之路。
二、我国循环经济制度还很不完善
(一)政府强制性制度缺乏
1.我国现行有关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规主要以末端治理模式为立法核心,不适应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的要求。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摒弃对废弃物被动的“末端处理”的思想及生产模式,转换为在生产和消费的源头进行“源头预防”为主的模式。因此,要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对现行末端治理思想为指导的制度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废除。
2.我国现行环境和资源制度没有具体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缺乏更加具体的专项法规。细则比较笼统,缺乏系统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普遍偏轻,极少追究刑事责任,可操作性和强制性都受到极大的制约。如《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可再生能源法》等,都没有具体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缺乏强制力。金昌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企业对环境污染的责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地方政府的强制性制度供给意愿和能力不均衡,阻碍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全面执行。虽然我们国家表现出强烈的循环经济制度供给意愿,但是由于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往往采取过度消耗自然、环境资源的方法以求得经济发展、就业增加、收入提高,至于经济运行是否符合循环经济要求,实践中常被忽略。比如,前几年金川公司过于强求对有限资源的开采,忽略了对自然的破坏。
(二)市场诱导性制度不健全
1.资源定价机制不健全。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健全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使资源价格真正成为利益范畴,使它的变动对企业利益的增减有直接影响,具有较强诱导力量而能左右企业活动。其完全可以通过控制资源的价格,进而改变企业利益来促使企业主动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但是,目前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我国资源定价制度不健全,使得市场机制无法发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
2.市场产权制度不清晰。科学的产权制度是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可以促使产权拥有人和产权使用人愿意为循环经济投入发展成本。由于我国缺乏市场化的产权制度,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和环境是作为一种半公共产品来使用,因而存在着严重的搭便车行为,从而导致环境使用(污染)和资源开采的低成本,不仅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也造成了资源的紧缺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3.技术创新制度落后。由于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是废旧资源的回收和利用,更重要的是资源综合利用率的提高。目前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制度发展落后,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制约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此外,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还缺乏有效的制度保护,也限制了企业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技术的积极性。我市辖区内的金川公司在冶炼中,排除的一氧化硫的利用上要进一步研究。
三、进一步构建循环经济制度体系
(一)构建发展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体系。完整合理的制度保障体系是发展循环经济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前提。它是规范各个行为主体,明确消费者、企业和政府在循环经济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使其按照循环经济的规律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约束和依据,同时将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问题统筹考虑,解决目前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相互分割、环境执法和资源相互脱节的问题。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应包括基本的循环经济法规、专门性的循环经济制度、其他相关法规中能够充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定等。
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篇5
【关键词】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层次分析评价方法;现状
循环经济是以生态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经济,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闭循环过程,强调产品的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和废次物高效回收。同传统经济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流向的线性经济有着本质区别,能从根本上消除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尖锐冲突。目前,我国铜冶炼可利用的资源比较有限,为保证精铜冶炼,再生铜冶炼企业必须做好废铜、再生铜等资源的回收与利用工作,实施循环经济,这是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刚刚起步,很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予以支持,以便客观而全面的反映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因此,进行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评价研究是重要的,现实意义巨大。
1再生铜冶炼企业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再生铜冶炼实现了长足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随着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能源消耗大、资源利用率低、工业污染严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需求,这些问题成为制约再生铜冶炼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传统经济模式已经走到尽头。加之,国内铜价低于国际铜价,再生铜冶炼加工利润薄弱,使国内再生铜冶炼企业发展严重受限。在这种情况下,再生铜冶炼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是一种必然选择。对于再生铜冶炼企业来说,实施循环经济可以优化资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节约型方向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再生铜冶炼企业经济循环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1循环经济基本框架
在铜矿资源有限及加工费用持续低迷的当下,某再生铜企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通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环境质量一体化管理及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式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的基本框架,如图1所示。当然,实际上各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模式各不相同,但都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三个原则,基本围绕这三个原则来建设循环经济及其相关的技术措施。在循环经济下,某再生铜企业实行清洁生产,采用动力波洗涤、闪速熔炼、双转双吸、喷氮还原等技术工艺,选用清洁的原料,而且,注重污染防治与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污水、废渣等处理方案与环境管理方案,有效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降低了环境污染,对自身发展及国民经济、环境等都产生了积极效应。
2.2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可以看出,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主要包括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环境质量一体化管理、废弃物循环利用四个基本环节,这其实是从资源输入到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利用,再到资源输出的一个流程,是再生铜加工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情况的真实体现。为有效评价某再生铜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基于这样的一个资源利用过程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下面按照可比性、可量化、可行性、科学性、系统性、政策相关性等原则,结合资源输入、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资源输出三个环节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及具体的评价指标。基于以上分析与考虑,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目标层(一级指标)、准则层(二级指标)、指标层(三级指标)。目标层: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准则层:资源输入指标、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指标、资源输出指标;指标层:是资源输入、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资源输出各环节的具体评价指标。在资源输入上,评价指标具体有资本保值增值率、销售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单位产值新水消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值能耗、综合利用效益、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总利润、废焦粉回用效益。在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上,评价指标具体有能源利用率、能源利用效率、污水处理率、再生铜冶炼回收率、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废渣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率、废焦粉回用量。在资源输出上,评价指标具体有废渣排放量、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外部损害价值。
2.3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方法
循环经济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想要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其评价指标的建立与筛选都要讲究科学的方法,避免过于庞杂,又不可过少而遗漏重要内容,讲究总体最优或满意。为了做到这一点,建立并确定评价指标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在整个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理论分析、专家咨询、主成分分析、独立性分析是尤为关键的环节。通过理论分析,对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特征、基本要素、主要问题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能体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程度的一般评级指标;通过专家咨询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确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是评价指标完善与最终确立的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可以明确与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密切相关的目标,确定主成分指标,如上文提及的准则层中的二次评价指标;通过独立性分析,可以避免评价指标之间出现信息、内涵等方面的重叠,使每一个评价指标都具有独立的意义。按照所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必须应具备完备性、针对性、主成分性等特点,应客观而全面的反映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循环经济下各个方面的变化情况,这样才能根据评价指标去科学、正确、客观的评价循环经济。
3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的评价实例
3.1原始数据处理
对某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进行评价前,要利用模糊隶属度函数方法对各个评价指标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得到各个指标的模糊隶属度值,确定各个指标分属正向指标还是逆向指标。之后,按照公式计算得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数(Z)由资源输入、资源生产消耗与循环、资源输出的指数计算公式得来,具体的计算公式如公式(1)所示。Zki=nj=1ΣWij×LXijΣΣ(1)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C),由公式(2)计算得来。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是用来反映企业在评价期内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能力和水平的数据,是评价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状况的一个不可获取的数据。计算出来的发展系数应在0~1之间,当在0≤C<0.5时,表示循环程度弱;当在0.5≤C<0.8时,表示循环程度一般;当在0.8≤C≤1.0时,表示循环程度强。Cki=3k=1ΣWk×Zki(2)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H),由计算公式(3)得来。企业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是用来反映经济、资源、能源、环境和循环经济发展潜力五个子系统协调发展程度的系数。计算出来的协调系数应在0-1之间,当在0≤H<0.5之间,表示协调程度弱,当在0.5≤H<0.8之间,表示协调程度一般;当在0.8≤H≤1.0时之间,表示协调程度高。Hi=1-Si/F軈i(3)
3.2评价指数计算与结果分析
根据以上三个公式,收集某再生铜冶炼企业2013年间业务数据,从中提取出公式计算需要的相关数据,然后代入公式中计算,得到需要的循环经济发展指数、循环经济发展系数和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然后,再结合计算出来的具体数据,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及以上分析,对企业循环经济综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计算结果分析:2013年,某再生铜冶炼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系数C是0.53256,根据前文分析,说明2013年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处于一般循环状态;循环经济发展协调系数H是0.71932,说明2013年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处于强协调状态;资源输入指数是0.45721,资源生产消耗与利用指数是0.71253,资源输出指数是0.81342。从资源输入指数可以知道,某再生铜冶炼企业在2013年间的资源输入的评价得分偏低,间接的能够看出该再生铜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偏低,特别是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手段不够理想,存在一些资源浪费、能能消耗大等情况,应加快先进生产技术的应用与研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有效的把生产力、生产资源转化成为经济效益增长的驱动力,更好的施行循环经济。此外,企业循环经济处于一般循环状态也表示出资源回收与利用水平不高,所以这一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提高。要想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低耗能、高产出,唯有加大经济投入与科学技术研发,不间断的提高生产技术,应用最先进的技术、工艺才能降低资源与能源的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从以上结果分析可以得到:某再生铜企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尤其是绿色生产与环境治理方面缺乏先进的技术和工艺。由于没有采用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环境治理技术,造成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治理能力偏低,根本满足不了可持续发展需求。为改善这样不利的现状,提高某再生铜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可以采取一些手段:①加强生产设备等方面技术研发;②增加资金投入,夯实科研的经济基础,使各项研发工作有序开展;③不断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与方法,使评价指标更细化,评价结果更全面,为循环经济模式的调整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循环经济是再生铜冶炼企业在可持续发展环境下的必然选择,也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再生铜冶炼企业要想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必须引入循环经济理念,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注重污染治理与废弃物回收利用,走节约型、精益化的发展之路。同时,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客观而全面反映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程度,找出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加以调整,以促进循环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最终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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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利用的重要性篇6
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经济发展转向新的模式,走一条循环发展之路。发达国家也认识到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长期矛盾,逐渐确立了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更用法律制度予以保障与完善。本文主要是借鉴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有效经验,提出了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几项基本性原则,并提出了构建我国特色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借鉴;经验;途径
1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有效经验
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长期矛盾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实的严峻性要求经济发展转向新的模式,走一条循环发展之路。发达国家早就认识到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长期矛盾,更在发展之中逐渐确立了国家循环经济的发展战略,更用法律制度予以保障与完善。世界上最早是德国率先对循环经济进行立法,在1978年,德国就提出了“蓝色天使”计划,并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1994年,德国就正式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物清除法》,在4年之后重新修订,就更加完善了循环经济的法制建设。除德国之外,其他欧洲国家也有自己相应的法律来保障循环经济的健康、顺利运行。瑞典在1994年就通过了有关废纸、轮胎等方面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并还制订了电子电器行业和汽车行业的生产者责任制的法律;丹麦也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挪威也在2003年通过重新修订电机产品管理办法,进而扩大电子电机产品生产主体的循环经济责任。其他发达国家在认识到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长期矛盾后,也相继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立法。美国《固体废弃物处理法》,在经过了前后共5次修订,逐步制定了更加完善的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法律制度。
2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需要遵循的基本性原则
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目的就是要确保环境安全和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主要是在预防优先、循环利用、合理处置和适当分担责任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建立、完善的。
2.1预防优先
预防优先主要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提倡进行有效的事前控制。在生产、消费等环节主张减少包装以及不必要的消费,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循环经济的法制建设的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要求简化包装、缩小产品体积、减轻产品质量以及增大产品现有功能,为了能够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预防优先强调了从源头预先防控危害环境和人体的废弃物。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的尖锐矛盾产生之前,早就有降耗的理论及实践。但是二者侧重点有所不同,之前的降耗理论及时间主要是为了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现在的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注重保护环境的安全。预防优先的重要有效途径就是有效物质实现循环利用、少生产废品、引导健康消费、预防优先是将潜在危险扼杀在凸显之前,它是现代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首要基础。
2.2循环利用
循环利用是我国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核心,循环体现了要提高资源的最大利用率,真正实现物尽其用。在物品生产的各个阶段以及它在成为商品的过程前后,都要尽可能地循环使用,直到利用最大化,失去了利用价值。在利用、循环、在利用、再循环、再回收、重组化、资源化这一过程就很好地体现了循环使用的原则。要在资源、产品的重复利用中,寻找到其最大化利益,降低消耗。
2.3合理处置
当循环使用,在资源、产品的重复利用中,寻找到其最大化利益之后,还是无法消除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就需要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置。废弃物并不是一开始就处置,要在充分利用之后,没法再进行利用、回收时,为了保护现有的生态环境,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减少甚至消除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或者进一步挖掘它尚存的利用价值。也就是循环经济法制建设要能够及时、合理处置废弃物,兼顾资源效率和环境安全。
2.4适当分则
适当分则是指在循环经济体系之中不同的主体要承担合理、恰当的法律责任。有效进行循环经济法制建设,必须要加强各类主体的参与,才能,兼顾资源效率和环境安全。循环经济体系建设的参与主体包括有政府、个人和公众组织。很显然每个经济主体都是不一样的,要按照他们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区分合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适当分则这一循环经济法制原则在各国的环境立法中都有体现,日本就强调了为了建设循环型社会,各个经济主体必须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采取措施所需要的费用。政府、个人和公众组织的行为都有各自的范围,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都要出力,但是要互不干扰、相互配合。
3构建我国特色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
3.1建立绿色GDP核算制度
循环经济建设不能同传统经济建设一样,只靠传统GDP数量说话。绿色GDP是指在扣除各项因大气污染带来的损失之后的GDP。理念上虽然可行,但是由于资源浪费、大气污染等货币折算形式并没有公认可行的措施,具体执行起来还有些困难。
3.2制定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规划
循环经济发展要以国家环境保护计划为前提。要在国家发展计划的指导性,对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结构进行重新调整,明确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逐步确定重点区域、行业,确保循环经济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
3.3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进行循环经济法制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还要效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市级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管理力度,更要实行新的政绩考核标准,不再只以GDP说话,追逐高大上的面子工程,要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3.4明确法律义务与责任
各个经济主体必须在合理承担各自责任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采取措施所需要的费用。
3.5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经济刺激制度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是一样。但是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经济刺激制度,循环经济市场经济制度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要看投资是否符合标准,还有技术、设备的国家规定和环境评估等多方面限制。当然,经济激励制度的使用应注意环境和经济的有效性、管理可行性、成本最小化和措施的可接受性,注意维护环境公平。
【参考文献】
[1]王彬辉.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见[J].时代法学,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