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精选8篇)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1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3A-
0069-01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指出:品德课旨在促进学生良好的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因此,品德教学要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加强课程与学生生活实际的密切联系。优化德育教学情境,则能很好地吸引学生在课堂中学习知识。下面笔者以《认识广告》一课为例谈谈如何优化情境教学。
第一板块:感悟生活情境,明晰广告认识
情境德育的核心理念之一是:社会生活就是道德生长的源泉,品德教育应当回归到生活世界,与生活融为一体,让道德知识在生活情境中生成建构。
上课伊始,我以猜谜的方式激发学生对本课的学习兴趣。谜面是卡通人物聪聪兔说的几句耳熟能详的较为经典的广告词,比如“再看,我就把你吃掉”等,让学生猜一猜谜底,再请学生简要说说为什么猜得这样准。接着通过语言描绘,将学生带入生活情境:每天,当我们行走在大街上,漫步于小区里,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广告就扑面而来。你们看到听到哪些广告呢?让学生充分述说,从而感知广告无处不在,与生活密不可分。然后,教师再相机点评出广告的种类――视听广告、印刷广告、户外广告、现场销售广告等,并小结出广告的形式多样。
再通过学生迅速阅读教师编写的广告演变的小资料,补充有关广告悠久历史的相关知识;通过播放一段海飞丝广告的视频,引导学生了解广告内容;让学生介绍一则自己最熟悉的广告,说明它宣传的是什么。学生可以说一说、唱一唱、演一演,由此总结出广告内容的丰富多彩。
最后在前面的基础上,我提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广告呢?启发、引导学生思考广告有何作用,通过统一油巧用广告赢得丰厚利润的例子来表明宣传的魅力;以“点灯篇”为例,了解公益广告的特点,并让学生交流自己欣赏的公益广告,从而引发出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这一类别。
这样,学生就感知了广告形式的丰富多彩,了解广告的分类和作用,感受广告是与生活密切联系的,初步了解广告文化的内涵。
第二板块:创设辨析情境,深化广告认知
情境德育的核心理念之二是:社会是儿童学习活动不可缺少的资源,让学生在其中感悟、观察、体验,思辨,学会以多元角度看问题,辨析真与假、美与丑、善与恶。为此,本节课应该深进一层,让学生在初步认识广告的基础上,深化认知。
于是,我创设了一个辨析情境:领着学生到“商业街”上“走一走”。教师语言描述:是不是所有的广告都是好的呢?咱们组织成几个“辨别广告”小分队,去大街上走一走,看一看吧!通过教师语言的描述加上精心选择的图片、视频,将学生带入了具有典型意义的辨析情境。
接着,队员们小组内讨论交流对于各种广告的看法,推荐代表回答,别的小组进行补充。在学生充分发表看法之后,教师告诉学生:面对铺天盖地的广告要理性对待,认识“真”是广告的第一要素,做广告要有社会责任感。同时,面对玩弄文字游戏的广告,要学会甄别,从而培养学生判断广告的能力。
最后,在前面引导学生辨析后,进一步强化学生已形成的道德认知,让学生根据广告信息,合理地进行选择。最后,回归生活:咱们已经知道了要理性地去看待广告。那么,你们会利用广告有效地获取信息吗?从广告中,你了解到哪些信息?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喜好和需求,你喜欢哪一种广告?为什么?让学生懂得理性地利用广告来选购适合自己的商品。
在辨析情境中,始终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从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活动内容的层层递进,学生多角度、全方面地交流,从而在讨论、思辨中增强了探究意识,进一步深化了道德认知,形成情感道德价值观。
第三板块:模拟体验情境,亲历广告实践
情境德育的核心理念之三是:要使德育活动成为展示儿童生命力量的最广阔的天地、最有效的途径,就必须凭籍美的巨大魅力。要注重儿童的创新实践活动,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儿童在特定的情景中和热烈的情感驱动下进行创新实践。
第一环节:了解了广告的优劣之后,我首先设置了经典欣赏这个环节。通过播放一则视频商业广告――加钙饼干,一则平面公益广告――天堂伞,以唯美的画面、独特的创意、幽默的言语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接着让他们赏析经典广告的绝妙之处。第二环节:我模拟创设了两个生活情境:(一)春天来临,请你为花草设计一条公益广告,为春天增色。(二)家乡南通准备举办“南通风情”的展示活动,请你选择一样特产,如西亭脆饼、蓝印花布、白蒲茶干等设计一则广告,让它们闪亮登场。可以编写经典广告词、画广告宣传画、情景表演,可以独立思考,也可以合作设计,力求做到“真、特、美”。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2
关键词 广告产业;专业化;专业主义
中图分类号G209 文献标识码A
非专业化成为当前阻碍我国广告产业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导致了广告产业现状中的各种经济与社会效益问题。非专业化的根源在于缺失专业主义,因此,解决广告非专业化问题的根本路径是广告专业主义建构。专业主义的价值在促进专业本身的发展、提升专业的社会经济与道德价值,符合现性发展的世界趋势。为一种保障专业权力与专业地位的制度系统,广告专业建构主义包括专业意识形态与专业权力两个方面。下面,本文将按照这个逻辑路线展开分析与阐述。
一、我国广告产业发展中的专业化问题
通过媒介技术这个桥梁,现代广告越来越广泛地影响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然而,经过了30年的高速发展后,在重大的国家经济文化发展使命与良好的外部环境面前,我国广告产业发展却遭遇了自身专业化问题的瓶颈。武汉大学教授张金海指出,广告企业的高度分散、弱小、低集中度与泛专业化是中国广告产业的两大核心问题。泛专业化实质上就是非专业化,意即广告行业的专业化程度低。事实上,这两个核心问题是互为因果的。正是因为非专业化使得广告产业进入门槛低,才造成高度分散弱小与低集中度的局面,而这种状况又反过来又加深了广告行业非专业化的程度。非专业化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广告市场的同质化无序竞争;庞大的产业规模使市场供应远远大于需求,但是潜在的结构性需求又开发不足。非专业化问题带来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广告道德伦理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行业歧视问题。从这个角度,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博士生导师黄升民认为,中国广告业存在的两个核心问题是行业歧视和媒体垄断。所谓媒体垄断,就是广告市场上的媒体组织与广告主抛弃广告公司这个中间环节而直接进行交易。媒体垄断使广告公司的市场功能与价值被边缘化,这事实上是行业歧视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尽管在国家政策文件里,广告产业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但是大量存在的广告道德问题却无法扭转公众及政府官员本身对广告行业的偏见与不信任态度。因此,非专业化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广告产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道德问题的根本原因。
在广告产业分析中,研究者们倾向于诉诸宏观产业规划以及外部生态环境建构来解决经济效益问题,而诉诸广告监管与自律体系的建构来解决社会道德问题。对广告产业发展而言,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构成了整体广告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广告的经济效益与道德效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一对辩证矛盾结合体。因此,单纯从一个方面人手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将两者纳入一个体系里来解决,这个体系就是广告专业主义。可以说,专业主义建构不仅是解决产业专业化问题的唯一路径,也是推动我国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力量。
然而,这条更为核心更为直接的分析路径却被广泛地忽略了。笔者以“广告专业”为题名在《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进行搜索。在上千条文献目录中,只有2篇专门探讨广告专业主义的文章,即发表在《中国广告》2007年12期的《广告专业主义的核心内涵与实践价值探讨》和《新闻与传播评论》2011年00期的《建构广告专业主义——基于社会责任的广告发展之道》。作为业界代表,卓越形象的CEO贾丽军在第十二届中国广告节高峰论坛上做了题为《广告专业主义与创意伦理》的报告。这三篇文章都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强调了广告专业主义建构的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分析者都把广告专业主义等同于某种抽象的理念体系,而没有对专业主义的制度结构进行分析,从而使分析在某种程度上缺乏了逻辑有效性。尽管也有很多学者在这里或那里提到了专业知识体系和行业评价体系等相关的问题,但是既未就此深入讨论也未涉及广告专业主义建构的议题。总之,我们需要更重视广告行业的专业化问题,更广泛地认同广告专业主义的价值、更深入地分析广告专业主义体系、更严谨地探索广告专业主义建构的理论路径。
二、我国广告专业主义的缺失
大多数人把专业主义理解为一套包含专业精神、专业理想、专业价值等在内的理念体系。然而,职业社会学家弗雷德逊指出,专业主义是所有专业共享的一种制度系统,它为专业权威与专业身份提供了经济支持和社会条件。(Freidson,1986)这个制度的基础是一套围绕特定专业伦理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制度的核心是被专业知识体系组织起来的专业权力。也就是说,完整的专业主义包括两个要素:专业意识形态和专业权力。专业主义制度就是专业意识形态和专业权力之间的特定组织方式,在这里,专业规范与专业权力在某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中运行。专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专业权力的运行,因此专业主义制度实质上就是专业权力制度。然而,作为权力的前提与条件,专业意识形态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另一方面,专业意识形态作为核心理念,规定了专业主义的制度框架与权力运作方式。
专业是指包含一套深奥知识体系与复杂技能的职业。弗朗德逊认为,专业具有三个方面的属性:其一,是正式的全日制职业;其二,拥有深奥的知识和技能,而这些知识和技能可以通过教育和训练获得;其三,向它的客户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无私的服务(Freidson,1986)。从这个角度而言,专业通常是指以知识与智力服务为主且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业,例如医生、律师、建筑师、记者等职业。然而,专业与普通职业的根本区别在于专业权力与专业身份。而且,专业并不是某种固定的东西,而是被历史性地建构起来的。专业化一词体现了职业群体将自己的职业建构为专业并形成专业主义制度的过程。专业化完成的结果体现在社会公众对该职业的专业身份、专业权力以及专业实践的社会价值的普遍认同上。在欧美国家,广告职业在20世纪中期基本形成了专业主义制度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因此,上海大学影视学院许正林指出,广告已从单纯的职业上升为一种专业,可以用专业主义来解决广告行业的专业能力不足与社会批评问题。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广告业已基本具备了现代专业的各项结构要素与制度。目前,我国拥有庞大的广告从业者群体,建立起了各级各类广告行业组织;我国已有300多个高校设立了广告专业本科教育,广告专业的硕士与博士教育也逐步确立,基本形成了全国性的广告专业教育体系;我国从1994年开始在全国行政推行广告制,从而确立了广告的服务业市场定位;2011年6月开始实行的广告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为广告人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然而,为什么专业化问题仍然是阻碍我国广告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呢?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广告行业缺失实质意义上的专业主义。如前所述,广告专业主义包括专业意识形态与专业权力两个方面。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广告职业群体对专业身份认同与专业权威的渴望与追求。在我国广告行业发展中,并没有出现这种集体性的专业自觉意识与专业主义的建构过程。作为专业发展基础的专业主义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我国的广告专业化就没有真正完成,我国广告职业还停留在非专业或准专业的层次。
缺失广告专业主义就意味着我国广告行业的专业权威与专业身份没有得到社会认同。弗雷德逊指出,资格的获得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专业权力的获得,这种权力建立在者拥有无法替代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之上。然而,我国的广告制是依靠行政力量强制推行的,而不是市场认同的结果。缺失专业权力,必然在和媒介机构及广告主的三者关系中被边缘化。专业身份不被认同,社会价值与功能必然受到误读与否认,职业尊严与劳动报酬也必然受到伤害,这又反过来促使了生存的艰难与道德理想的放弃。正如汪蓓和乔同舟所总结的那样,标准扭曲、角色异化、夹缝生存形成的恶性循环是我国广告社责任缺失的症结,而造成这一恶性循环的根由就在于广告专业主义的严重缺失。(汪蓓乔同舟,2011)从各个角度看,专业主义缺失确实是我国广告行业的现状,也是造成了当前整个产业发展瓶颈的核心问题。
三、我国广告专业主义建构的价值
专业主义的基础是以公共服务性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很多人认为广告业属于经济部门,主要为广告主的营销目标服务,过度强调广告的公共服务性会削弱它的客户服务能力与经济效益。然而,无论广告产生的目的如何,它的客观公共性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在今天的数字化媒介时代。而且,今天广告业的问题不在于太多强调社会道德而是道德水平远远低于人们的期望。因此,我们亟需专业主义来解决广告产业的核心问题,引导广告业的进一步发展。下面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分析专业主义建构的价值。
(一)“顾客的顾客”的价值
日本管理学大师大前研一在其《专业主义》一书中提出,应该考虑“顾客的顾客”的价值。所谓“顾客的顾客”,就是在B2B的世界里,你所服务的直接顾客(通常是企业或机构)的顾客(通常就是公众,或称终端顾客)。对生产商而言,消费者是他的直接顾客,同时也是零售业这个顾客的顾客;对医疗器械厂商和制药公司而言,医生和事务部门是直接顾客,顾客的顾客就是后者。大前研一指出,通过考虑顾客的顾客,企业(服务业)可以扩大自己的视野领域,为重新审视现有的方法提供了契机,并且有可能赢得机会,为直接的客户提供独特的价值。广告业不仅同属于服务业,它更是作为“顾客的顾客”(消费者)专家而获得资格。因此,充分考虑公众的价值与利益不仅在道德上是可欲的,在经济上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
(二)服务业的专业化趋势
如果稍加留意,我们就不难发现,专业主义理念现在已被应用在越来越多的服务行业中。例如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护理、演艺、经营管理等领域都在通过专业主义建构推动行业的发展。这种发展趋势体现了现代技术理性在人类服务业中的渗透,另一方面也日益彰显了社会责任意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价值。弗雷德逊将专业主义视为发达工业社会中职业组织的“第三种逻辑”,与市场(market)和科层制(hureaucracy)并列。而吉登斯认为,由技术成就和专业队伍组成的“专家系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机制”。马克斯·韦伯认为,专业化是职业者追求认同与职业尊严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合理化发展的必然方向。
“当面向个体开放的潜在的职责、职业和认同激增,社会交往范围增大的时候,社会专业化的发展为更多的个性和反身性创造了条件。”
据弗雷德逊的考察,20世纪初就有许多学者看到了专业化对公众服务的诸多益处,因而提出“产业应该专业化”的主张。专业主义是现代性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职业自我提升的必须途径。它不以职业的外部特征或直接目的为标准,而是以职业者的集体意识与行动质量为依据。因此,贝克曾精辟地指出:“‘专业’应指在当今的工作世界的政治中幸运地拥有并维持着这一荣誉称号的所有职业”。大势所趋下,建构广告专业主义既符合我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发展导向,也为我国广告产业承担国家经济转型的历史使命赋予更大力量。
(三)媒介的公共责任
在谈到新闻业时,很多学者都提到了媒介作为公共资源的社会责任。本文认为这种思想同样适用于广告业。广告作为大众媒介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占用了媒介资源,这就决定了它天然地带有公共责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陆哗和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潘忠党指出,传媒是社会的公器,新闻工作必须服务于公众利益,而不是仅仅服务于特定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广告产业与媒介产业的命运息息相关,因此,广告业应该与媒介共同承担公共服务责任,以此获得整个行业的合法性与权威基础。也就是说,通过积极承担公共责任获得必要的社会认同,广告业才能得客户(广告主)的信任、尊重与依赖。在广告与文化的融合趋势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广告如果不积极服务于公众的文化生活,就妄谈高质量地服务于广告主的经济目标,更不用说消极的文化作用引起的社会管理成本对广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抵消作用了。
四、我国广告专业主义构建的方法
广告专业主义建构关涉职业的道德、社会价值、尊严以及知识的权威问题。这些问题都可以归人专业意识形态与专业权力两个方面,因此,我国广告专业主义建构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一)广告专业主义意识形态
专业主义的基础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信念、看法和主张的集合,它的基本功能是解释及界定社会群体。专业主义意识形态是指包含专业的社会角色与社会价值定位以及围绕核心道德原则建立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在内的整套理念,是专业群体用以进行自我描述的基本内容。专业主义意识形态在高度的群体共识基础上起到解释与表征专业群体,为专业权威提供道德合法性以及内在地促进专业规范遵从的多重作用。阿尔文·古德纳(Alvin Gouldner)认为专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及其对专业自治的要求是新专业阶层的典型特征。也就是说,在专业发展中,意识形态并不是孤立与抽象的。正如弗雷德逊指出的,在政治经济体系中,专业主义意识形态涉及为某种职业的特权地位、职业成员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提供合理性。(弗雷德逊,2001)
专业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是围绕着道德原则建立起来的道德伦理规范。艾尔伯特(AlbertFlores)指出,任何职业如果要走向专业化,其价值理念必须高于职业目标本身。(Albert,1988)在英文中,“专业”一词的词源是“profess”,意思是“向上帝发誓,以此为职业”。由此可知,“专业”本身所具有的某种道德超越性正是专业化可能实现的社会共识前提,也是所有职业完成专业化的必经途径。因此,建构广告专业主义意识形态,就需要超越直接的经济目的与具体的实践层次,将广告职业上升到公共服务层面。在此基础上,确定广告职业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价值,并建立广告的核心道德原则与道德伦理规范。诚如马克斯·韦伯所言,这里的道德规范实质上是专业保障体系。
在一个具有共识之基础的规范下,他(团体成员)可以得到实质的促障,换言之,由于有一个为此目的而设置的“强制机构”的协助,他的理念或物质的利益得以确保。
专业化的最终完成有赖于专业伦理准则的确立。专业伦理准则并不仅仅体现在行业协会制定的规则章程中,更体现在专业知识体系和专业实践的评价标准中,作为专业权力的限制条件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二)专业权力建构
依据弗雷德逊的定义,专业权力是指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自主判断与做决策的权力,包括自主选择工作方法、控制评价标准的权力。不同的工作方法要求不同的资源运用方式,因此专业权力也就包括在工作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权力。专业权力不是外部力量赋予的绝对权力,而是制度化于专业知识体系中的工作权力。专业权力的特征是排他性,即专业权力只被赋予那些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并获得合法资质的专业人士或专家。这意味着专业具有一套不能被轻易掌握的知识体系与规范体系,没有经过专业教育与规训并获得职业资格的人不被认为具有同等的工作价值与工作能力。专业权力存在的社会共识基础是人们对专业知识体系的独特社会价值和排他性特征的认同。
专业权力是专业的本质,也是所有职业进行专业化的目的。事实上,专业一词可以被定义为“拥有某种知识体系与技能,并以此获得公共权威和合法权力的职业”。如果广告是专业,就必然拥有一套深奥的能为广告人带来专业权力的知识体系。那些经过特定的学习与训练,掌握整套广告知识体系与规范体系的人能够生产出具有独特价值的广告产品。至少在市场层面,专业与非专业的生产价值应该能够被轻易比较出来。这样才能够为广告行业带来专业权力。然而,现实情况是,我国广告行业几乎没有专业门槛,几乎任何知识背景与层次的人都可以从事广告服务。看起来,广告从业者的文化素养与受教育层次越来越高。然而,真正由广告专业科班出身的从业人员却并不多,广告专业毕业生相对于非专业毕业生在专业实践中的优势并不明显。根据北京联合大学就业研究平台课题组对北京地区广告行业的调查结果,广告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只有47、5%。庞大的从业军团稀释了广告的专业价值,使得专业化的智力行业某种程度上沦为“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专业权力与道德约束的缺失就必然导致我国广告职业者现在的生存状况:工作强度高、收入低、不稳定与声望差,在媒介机构与广告主的夹缝中生存,工作缺乏自主性。
专业权力的缺失一方面在于意识形态合理性基础没有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在于专业知识体系的排他性与权威性不足。因此,建构广告专业主义除了要建构广告专业主义意识形态以外,还需要业界与学界的专业人士打通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的隔阂,一方面提高专业实践的技术与知识含量,另一方面提升理论的理性层次与指导价值,最终建立起具有高度排他性价值和专业权威的广告专业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日)大前研一,裴立杰译,专业主义[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2):1-19、
[2]转引自Eliot Freidson、Professional Powers:A Studyof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Formal Knowledge、Chicago andLondon:Te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6、Pp、26
[3]Eliot Freidson、Professional Powers:A Study of theInstitutionalization Of Formal Knowledge、Chicago andLondon:Te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6、Pp、27
[4]刘思达、职业自主性与国家干预-西方职业社会学研究述评[J]、社会学研究、2006(1)
[5]马克斯·韦伯(Max Weber)著、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M]、康乐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318、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3
内容摘要:商业广告(以下简称广告)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几乎与空气对人的作用一样不可或缺,但它在舆论中得到的评价却多数是负面性的,本文因此对关于广告的常见否定性话语进行辨析。
关键词:商业广告道德负面评价
在广告这种经济竞争的表征性行业中,出于企业的利润追求,广告的创意、制作和传播活动往往与各种程度的“恶”结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频繁插播的广告打扰了人们对电视剧的欣赏便是这种“恶”的小例证),这实际上是企业的总体竞争战略的一部分。但如果我们承认,在世俗的日常生活中,竞争博弈是生存的自然行为,为了获胜,人们总是倾向于使用各种手段,则我们对各种恶的出现就不会大惊小怪了。关键是如何引导人们的竞争行为,并将其规范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在有关广告的负面评价中,相当多的话语都集中在以下四个主题上。
广告倾向于欺骗公众
这是广告最基本的罪恶,广告给人的最基本印象就是“无欺骗不广告”、“无谎不广告”。例子不胜枚举,麦当劳一则电视广告表现在各种场景中的人一边工作、玩乐,一边吃麦当劳汉堡,同时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Iloveit!我喜欢!”,但麦当劳的广告中从来不提它的产品包含着“三高”成分,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有着潜在的危险。无可否认,广告中的确存在着说谎,而任何人都讨厌被欺骗,但这里有必要将不可接受的说谎与可接受的说谎加以区别。从日常生活经验中人们也可以分辨出这两种不同的说谎,一种是恶意的,损人利己的,突破了最低道德标准的说谎;一种是非恶意的,或至少是一种惯常的行为、在人们可接受范围之内的,没有超出最低道德标准的说谎。在现实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没有人能做到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都不说谎,人们也知道无法以这样的高标准来相互要求,因此人们不是谴责任何说谎,而是谴责某种超出了最低道德标准的说谎,这种说谎已经越过了道德的边界,进入到法律的范围。所谓法律,简单地说就是以暴力形式强制人们遵守的最低道德标准,如不可杀人、抢劫、偷盗、作伪证,等等。
因此,如果明知其产品由于其成分和功能构造的特点,具有无可避免的直接危害其消费者的健康或经济利益的特性,却隐瞒不报的,这就是非法性说谎,因为它已经超出了最低的道德标准底线。如最近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中所报道的祛斑美容产品,宣称是使用法国配方,效果神奇,并无负作用,但实际却使得消费者得上了“白癜风”皮肤病,给消费者带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和损失。著名广告人大卫•奥格威在论及广告是否说谎时说:“我决不做不想让自己的家人看的广告。”其意思在于,他保证自己做的广告肯定能够符合一般人的惯常行为方式和道德标准,而对更高的要求,他则无法承诺。
现实中的多数广告,其说谎程度与我们各自生活中的行为状态颇为类似,因此大家习以为常,比如上面提到的麦当劳广告,一般公众并没有对它表示特别的反感,虽然他们越来越多地知道该产品有“垃圾食品”的嫌疑,但因为他们自己有判断力和自主决定权,因此他们倾向于默认该广告的说谎属于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但对麦当劳广告在儿童节目中的插播,他们则表示愤怒,因为儿童还不具备适当的判断力和自主选择权,将某种表面可爱的产品推荐给他们却不告诉他们其中包含的危险,这就是蓄意欺骗,从而也就超出了最低道德底线,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这里涉及到道德理想和道德义务的问题,在许多时候我们往往把道德理想混同于道德义务,并以此来要求一般的逐利者,在他们已经履行了道德义务的情况下,还要求他们把道德理想作为道德义务来履行,结果就容易由失望而愤怒,由理智而情绪化了。
广告使用有伤风化的形象从事推销
有一则洗衣粉广告用了极其暧昧的广告词:“你泡了吗?你漂了吗?你干了吗?”一家公司的床垫广告如此写道:“你愿意和我睡吗?”极尽“”、之能事,因而引起了公众的极大不满。最终迫于公众的压力,这些广告都只好灰溜溜收场。的确,广告的邪恶性在此暴露无疑,而公众的谴责则合情合理。
如果能从以下几个观察点注意辨析,则对上述问题的澄清将更有利。其一,性诉求广告的伦理判断往往涉及到文化的两个纬度:一是民族传统心理的积淀,二是技术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转变所导致的生活趣味的变迁,简而言之就是理解现代化与生活的关系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固执于一种模式或理想,而对现实的社会生活发展状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公众改善生活的需求与愿望不屑一顾。中国传统思想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但现代社会中谁又忍心对爱美女士的整容热情多加指责呢?我国服装从清代之严密包裹转到现代的自然袒露其性感特征,我们不也感到几多美轮美奂吗?其二,对某些商品与性心理的特殊关联性应该给予现实的认定,而这也是对现代人的生活感觉的肯定,比如时装、化妆品和某些药品的生产与销售,就与对性感的肯定与强调有着天然的联系,而成功的性诉求并不会令人产生反感,比如三源丰乳霜的“做女人挺好”,洁尔阴的“难言之隐,一洗了之”等等广告,既指明了产品的功能特征,又含蓄优美,堪称性诉求广告的典范。而那些遭人诟病的性诉求广告在许多情况下,恰恰是超出了特定商品的范围,牵强附会乃至无中生有地硬要把性拉扯其中,因而就难免给人格调低下而又欲盖弥彰的嫌疑。
广告鼓励奢侈糜费的生活方式
人们从根本上是难以抗拒生活的奢侈的,丹尼尔•贝尔所说的“需要”与“欲求”之间的界限其实很难区分。如果喝水是需要,喝茶、咖啡也应是需要。搓衣板、棒槌是需要,洗衣机也应是需要。除非与世隔绝,像美国的摩门教那样不接触任何现代文明,否则没有人可以满足于需要而不提出自己不断高涨的欲求,因为说到底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他能不断地提出、满足和发展自己的欲求才成其为人的。因此,“奢侈”糜费是必然的,这本身其实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在于由此可能引发某些社会问题,比如贪污盗窃,杀人放火等等,而这些问题实际上不是广告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其实在广告鼓励奢侈糜费的问题上,人们潜意识中最担心的问题并不是欲望的高涨和贪婪的无法遏制,而是由此而造成的节俭和谦让等传统道德的破坏,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社会不稳定乃至崩溃的前景,其中尤其是少年儿童的道德败坏,更是该问题的核心所在。合法的广告符合社会的最低道德标准要求,在该问题上就是可以鼓励人们购买和消费各种商品,甚至鼓吹以高标准的消费为荣耀,但是广告却不能以直接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为代价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尤其是不能以社会的未来希望——儿童的精神与身体的健康成长为代价来谋取私利,否则它就滑向了违法的边缘而将遭到谴责。
比如,当前的儿童电视广告中大量充斥着这样的广告用语:“我有,你有吗”给儿童的感觉是别人有的我也要有,以此刺激其消费攀比心理。又比如某奶制品广告,画面上是一个孩子吃着雪糕,这时响起画外音:“……有那么好吃吗”?孩子回答道:“不信你尝尝”,并将手中的食品递过去,可马上又缩了回来,转而送入自己口中。这则广告暗含着这样一种信息:好东西要独占独享。此种广告助长了孩子们的自私心理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惯,而与传统文化所颂扬的节俭与谦让的道德取向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给人一种直接颠覆生活的理想和做人的基本价值的印象,其反道德的卑劣性理所当然地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感与排斥。
低俗的商品宣传艺术形式降低国民的文化品味
这主要是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的观点,该观点从启蒙主义的立场出发,认为包括广告在内的大众文化,是资产阶级主导的文化工业的产物,目的是赢利,并以模式化、类型化,从而是扼杀创造性的文化产品来麻痹工人大众的思想,使之失去反抗性,以确保资本主义的长治久安。因此大众文化本质上是意识形态性的、摧残人性的“社会水泥”,是应该加以无情揭露的。霍克海默说:“一个人只要有了闲暇时间,就不得不接受文化制造商提供给他的产品……康德的形式主义还依然期待个人的作用,在他看来,个人完全可以在各种各样的感性经验与基本概念之间建立一定的联系,然而,工业却掠夺了个人的这种作用。一旦它首先为消费者提供了服务,就会将消费者图式化。”这是从精英立场对广告等大众文化的批判。对此也有相反的观点,如英国文化研究学派,就认为大众并非像大众文化理论认为的那样毫无抵抗力,其实对于传媒的暴力,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化解方式,因为当代大众文化并非传播的某一方可以操纵的,它是传播方与接受方共同创造的,其编码与解码的过程也需要两方面的共同参与,而观众对于电视的传播意图则可以有三种解码方式,他们或者遵从,或者协商,或者反抗,因此单方面的强制在现代的文化环境中将是无效的。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4
[关键词] 中国转型市场 营销伦理 道德
一、中国转型市场的营销伦理问题
我国经济刚刚步入市场经济轨道,营销伦理问题在转型的中国市场十分严峻。从总体上讲,中国营销伦理问题涉及两个主要的伦理法则:公平法则和诚信法则。不符合公平法则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营销领域的歧视问题、盗版问题、和垄断问题,而不符合诚信法则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假冒伪劣问题,价格欺诈问题、不正当交易问题。
中国营销伦理问题涉及营销的各个领域和层面,但问题最为严重的表现在产品和服务领域,现把违背营销伦理的不道德营销行为部分列举如下:
1、产品问题
产品中的道德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假冒伪劣产品。贴假商标,假冒名牌,欺骗消费者。隐瞒产品缺陷,以次充好。产品缺乏应有的质量,实际上提供的利益较少。(2)产品的安全隐患。企业有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披露与产品有关的危险。(3)不适当的包装。产品包装不能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或包装过度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及环境的污染等。(4)制造厂家故意保留已研发成功的新技术,采用细水长流的方式推出,促使消费者一再地更新产品,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
2、价格问题
具体表现为:(1)暴利。利用消费者对价格无知漫天要价,攫取超额利润,如撇脂定价。(2)价格差异。以不实的“厂价”、“批发价”和“成本价”大做广告。(3)虚假打折。在促销活动中抬高标价再声称特价优惠。(4)过度涨价、搭车涨价。营销系统通过巧妙的安排,使价格比合理的水平高出许多,商品价格中所包含的广告及促销费用过高。(5)垄断价格。某些垄断性行业对产品实行超额加成,获取垄断利润。
3、促销问题
在此,着重阐述广告及人员推销中的道德问题。广告中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为:(1)欺骗性广告。过度地夸大产品的功能效用,诱使消费者购买,这种广告在药品和保健品上表现得尤为明显。(2)误导性广告。在广告宣传中含糊其辞,故意利用易引起误解的广告语,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策。(3)广告污染。有意义的节目常受到商业广告的干扰,印刷刊物几乎整本都是广告,美丽的风景区也常为广告所破坏。这些广告过多地向人们灌输“物质主义”、“性”、“权势”以及“地位”等观念,对社会造成严重的文化污染。(4)对竞争者的攻击性广告。通过含沙射影诋毁同业来抬高自己企业和产品的地位。人员推销中的不道德行为主要源于对顾客的高压式推销,而不是由顾客主动按自己意愿购买。
4、分销问题
分销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源于企业与分销商之间的关系,生产者可能胁迫其所控制的分销商从事某种特殊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以谋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在业务关系中分销商处于主动的地位,分销商也可能这样做而产生道德问题。如非法传销;送回扣或索要回扣;行贿受贿等。
尽管对上述问题经济学界和伦理界并没有形成共识,然而,对于营销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我们必须引起注意。要使我国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对市场营销领域不道德行为的防范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市场营销不道德行为的防治措施
1、企业自律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社会物质财富创造的基层单位,他们在不断追求自我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消费者、对整个社会的一份道义上的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专业性很强,应该说,在对产品及提供服务的认识上,企业与普通消费者永远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普通消费者对于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性能的认识终究也不会超过生产经营者本身。所以,在杜绝营销不道德行为的问题上,企业自律是根本。企业必须认识到,不道德行为所能带来的利益只是暂时的,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树立自己在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才是企业发展的长远之计。
2、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
要防止市场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使自己免受侵害,消费者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在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面对强大的广告宣传攻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地去收集相关信息,做到理性购买,使不道德的企业及其商品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被自然淘汰。另一方面,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地诉诸法律,使不道德企业受到应有的惩罚。
3、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建立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法制经济, 要肃清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实现对消费者和整个社会利益的维护, 法律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目前, 我国出台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 然而法律的出台并不意味着大家都会自觉遵守, 现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使法律法规得以严格执行贯彻。
4、行业协会的管理
市场营销道德问题广泛存在于企业的实践活动当中, 尽管有的企业并非故意如此, 但由于习惯思维以及传统的做法等, 其活动中不免含有非道德因素。有的问题,尽管从法律的角度讲并不违法, 但确有不道德的一面。对此, 由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行业职业道德标准,对市场营销活动加以规范, 其效果会更好。
总之,市场营销道德问题广泛存在于企业的营销活动之中。在市场转型期只有早日重视,防患于未然, 才能沿着健康的方向稳步前进。
参考文献:
[1]潘建国王芳:要重视市场营销的道德伦理、中国商办工业,2001(4)
[2]刘又礼:关于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的研究[J]、经济师,2003 (2)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5
关键词:广告文化传播 负面表征 伦理建构
广告文化传播过程中具有显性的二重性,它既具有积极的社会功能,对社会正确的伦理道德的传播产生积极的助推动力;又包含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在传播过程中,如果广告存在伦理上的消极态势,那么,就会对我们的精神家园产生消极的负面效应,甚而还会成为精神文明的污染源。
鉴于广告文化的多元化功能,我们对广告文化传播中出现的伦理的问题尤应关注。因此,探讨和研究广告文化传播中出现的伦理缺失的消极功能,并构建科学合理的广告文化传播新的价值伦理,对于我们进一步全面认识广告文化传播,推进广告传播文化的健康伦理的确立与发展,无论对传播科学本身以及社会伦理价值的影响都将产生重要的积极意义。下面就广告文化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并由此产生的负效应以及广告伦理价值的建构问题谈些看法。
一
广告伦理是广告业在从事广告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和规范,在广告辉煌发展的背后,我们也付出了沉重的道德代价,作为一种商业文化的大众传播,广告业似乎也陷入了一种经济发展与道德失范的悖论之中。
广告伦理的负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误导思想观念
广告作为一种“文化快餐”,在某些或隐或显的广告信息传播过程中,或多或少把一种思想境界给呈现出来了,当然包括积极的正面的和消极的负面。推介消极价值观念的广告比比皆是,例如。有个广告语:“中国男儿三个梦,夺金牌,XXX,喝XX。”就存在明显的价值导向问题。把“喝XX"与“夺金牌”相提并论,不伦不类,更是贬低了其精神品质。
2、玷污中华美德
有的电视广告承袭着迂腐的封建观念。例如,有则广告:“毛脚”女婿上门,岳父母大人不屑一顾。待到“准女婿”拿出某广告宣传的产品时,老岳父母才嬉笑颜开,塑造了贪财轻义的势利岳父母的形象。
3、毒害少年思维
广告文化传播过程中,往往强化享乐倾向,宣扬极端消费。这往往会误导青少年甚至影响他们的独立人格的健康发展。
例如有个广告:爸爸下班回家,偷偷地喝了儿子的饮料,儿子发现之后便不依不饶地大叫起来,爸爸一脸的委屈和惶惑,说道:“我难道就不能喝吗?”还有一种儿童食品的广告语:“你一口,我一口,酸酸甜甜小俩口”等。这些广告给判断力缺乏的孩子们造成极其不利的坏影响。
4、损害民族情感
为了标新立异或促销效果,有的人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践踏受众的民族情感来创作广告语。
有广告在POP上声称:“本产品惟一的缺点就是国产率低”。广告人在创作或创意这些广告语时是怎么思考的?令人痛心。
5、造成信息污染
广告信息漫天铺地,呼啸而来,其中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人们不断接受和储存很多芜杂的信息,而形成“信息污染”。
那些传播虚假信息与具有欺骗性的广告,就是“广告垃圾”。它一直是广告传播领域的痼疾。不良广告既污染视觉环境,又污染生活方式和精神环境。这将极大地危害人们的心身健康,对社会的精神领域中必将造成严重的危害和后果,应该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
6、祟尚玩世不恭
广告“通常是以运作为中心的,并且依赖于感觉、感情和情绪的建立,以及品牌与感觉、感情及情绪的联系。…所以,宣泄友情的脆弱间接地引导人们失却亲情友情,广告对青少年的影响更是尤其强大。
前些年,在电视台反复播出的某“火腿肠”广告,就是一则典型的文化负效应的广告。广告的最后一句“戈玲是谁”,形象地反映出“冬宝”为了一节火腿肠,就把刚才还痴迷想念的人抛却九霄云外的现象。这个广告流露出一种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体现了对亲情好友见异思迁、不负责任的态度。体现了一种消积的广告文化。
7、助长浪费习气
广告宣扬超现实的消费观念,并且导致享乐消费行为的观念愈演愈烈。广告利用消费者的“攀比”心理致使个体从现实的境况中提升出来,进入一种超越现实的“魔幻文化”的情境中去。
广告通过制造和召唤新的需要不断打破消费平衡的需要状态,出现新的消费层次,并且不断随波逐流地跟着消费潮流飘浮,满足享受。这种消费观念代表了人们对心理地位的竞争态势,从而人们便陷入了消费至上的泥潭。
8、名人广告泛滥
近年来,名人广告,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的报道常见诸媒体,而时下,各路名人在广告中频频亮相,名人广告的泛滥和庸俗化已日甚猖獗。有意思的是,好些名人与所做的广告产品在形象与气质上缺乏必要的关联,大多风马牛不相及。“如果广告中,人物的模特儿与内容无关或关系很弱,那么,由它引起的注意,就会离开广告的产品和品牌,而集中指向于模特儿本身,其结果广告至多不过成为一幅供人欣赏的作品,根本起不到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如今,国家已推行名人广告连带责任的法律法规,正说明国家对这些广告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
9、鄙视女性形象
不少广告有性别歧视的倾向。广告中的女性不是家庭主妇,就是紧随老总的女秘书等。特别在形象塑造上,要么搔首弄姿;要么丰腴露点,刺激受众的感官。这种用视觉形象来吸引人的做法,是对女性的极大的不尊重。
有则广告语是:“女儿婚后不吃苦,陪嫁一台‘小保姆”’。这里更隐含一种职业歧视的观念。
10、媚拜域外文化
国内许多厂家把自己的产品起上一个洋名字而沾沾自喜。而一旦形成这样一种价值观念,对于培养国产产品的消费者是不利的。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人们传统的审美观念与外来的审美文化标准的不一致有直接关联的。在这种观念的矛盾的中,我国的消费者产生了一种“媚外”的畸形的消费观念。它的基本特征之一即“月亮是国外的圆”。
11、糟塌传统文化
在许多情况下,各种经典的传统文化被割裂、揉碎后镶嵌在广告文化中。那些汉语成语和一部分诗词名句的悲惨命运就是典型的案例。例如,“衣衣不舍”,“谈股论金”,“默默无蚊”,“乐在骑中”,“一明惊人”,“无胃不治”,“饮以为荣”,“食全食美”,“有杯无患”(磁化杯)等等。把经典的文化的精髓消泯。
我们分析研究广告文化传播的负面效应,并不是要否定广告文化在传播过程中的积极功能和合理性,而是要进一步全面认识广告文化传播的价值,充分发挥它的积极功能。
下面谈谈广告文化传播过程中伦理价值的构建问题。
1、广告必须真实、诚信、公正
广告必须真实、诚信、公正。真实性是广告文化的生命线;诚信性是广告发挥良好文化效应的基础;还要遵从社会公德和商业营销的行为规范,不能见利忘义,不能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是广告起码也是基本的伦理守则问题。广告在传播运动中,必然自觉不自觉地传递着某种文化意识,引导着人们的行为与生活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思想和 伦理价值观念。就广告的表现而言,虽有它自身独特的风格,尽管可以运用尽管可以运用象征和夸张等的修辞来表达广告内容与涵义,但诚信是广告起航的决定物,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的根本支撑,“好的产品可以因诚实的广告而畅销。”
广告在文化方面的追求目标,应该是达到真、善、美的统一。然而,如今广告的真实变得甚为微妙,危害极大:它破坏了公平、公正、诚实、真实等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规范,肆意践踏中国优良的传统文化,还,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向上的发展。因此,“坦诚、客观和富于理智的诚实是专业广告人必备的素质。”
2、广告媒介要秉持独立的品格
媒介要履行好“把关人”的角色,善于传播精美的大众文化。媒介首要的问题是要处理好广告主和受众之间的关系。尽管媒介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但归根到底,广告刊播费的高低与媒介自身的收视率、发行量、覆盖率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但,如今的媒介管理层往往以“收视率”为节目成败的关键,为此,媒介各部门绞尽脑汁,为提高广告收入。往往按广告主的意图来设置节目内容,媒介节目却反而成了广告的附庸品,颠倒了媒介节目与广告的主次问题。
媒介应正确处理广告客户和受众之间的关系,始终把受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改变受制于广告主的局面,树立自己独立的品格。媒介应加强自律,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做好“把关人”工作,向广大受众提供精美的媒介产品。
3、明确广告人的社会文化责任
市场经济中,广告人较为关注的是广告的经济利益而忽略广告的社会效益。这直接导致了问题广告的产生与传播,对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造成了很大影响,严重的还影响了青少年一代的身心健康。事实上,作为一种文化的广告,无孔不入,无处不在,对社会起着巨大的文化影响和导向功能。然而,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浮躁思想的干扰:广告人往往忘记了自己肩负的社会文化责任。
必须通过教育和法律等手段,让广告人担负起传播社会文化的责任。广告传播可以而且应该在传承文明、繁荣现代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方面有所作力,广告文本中应该深深地烙印着广告人的价值理念和人文意识。
因此,“一个社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积极向上、文明进步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也就是说离不开美好的社会形象和健康的人格模式,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引导,这是广告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
4、培养受众的广告素养
培养受众的广告素养就是要培养受众对广告的批判意识。广告文化在传播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负面效应,除了广告人创作上存在的问题之外,受众对广告及广告所承载的文化缺乏独立的批判意识有很大的关系。
受众批判意识就是要求受众对广告作品所显现出来的思想与文化采取多维的剖析,并进行价值评判,当然,受众评判能力的提升也进一步刺激促进广告人不断创造出高水平的广告作品。所以,培养受众对广告的批判意识在广告传播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培养受众的独立批判意识,离不开整个社会良好的广告素养的艺术熏陶,作为广告人要向社会提供精品广告,受众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审美文化与伦理道德水准,拒绝和批判格调低俗的广告作品,而广告评判家的努力也是提高整个民族广告创意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随着受众欣赏水平的提高和广告批判意识的增强,那些低劣的广告作品也就失去了市场。
5、完善广告管理法规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采取多种举措来消弭广告在传播过程中的消极影响。比如,我国制订了《出版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
除了制定出这些法律法规之外,还应提高广告人的法制观念和伦理素质,自觉维护广告法规的严肃性,保证广告健康发展;自觉规范和抵制那些制造和传播不良广告的缺德行为,明确各种广告管理和处罚的措施;
作为广告的监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监管细则,既要监督广告的商业行为,更应重视监管广告传播过程中的社会责任问题。
前些阶段虚假广告的泛滥,这与我国《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不足有较大的关系。有些名人疯狂进行虚假广告的代言,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与后果,然而即使被抓了处罚力度也不够,不过,随着新的针对虚假广告的连带责任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并且实施,将会出现更大的绿色空间。
6、健全自律机制、加强自我管理
广告伦理问题的解决,很重要的一步是广告行业的自律。1991年,我国通过了《广告行业自律规则》,但由于广告协会及广告从业人员自身存在的种种原因。广告的社会监督在我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力度不够,监督体系不完善。
我国可以参照美国、日本等广告监管的成功经验,建立广告自律机构,加强自律机构在监督、审查、仲裁方面的权力,使其能够解决广告行业中的很多实质性问题,赋予广告监管机构裁决权,使消费者不用诉诸法律也可以解决因虚假广告而受损害的问题。所以,我国必须健全广告社会监督体系,形成一个多元的社会监督机制。
7、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广告素养的一种好办法。我们要建构广告伦理的价值标准问题,不是仅凭单方面力量可以办得好的,必须是多维核力的推动与融合,这要求我们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体、广告监管机构等单位共同坚定道德理想,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自觉抵制不道德广告的出世。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6
关键词 青少年 道德教育 网络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的道德教育是指借助文字、声音、图像等多媒体艺术表现形式,传播社会道德文化信息,使认识主体在社会化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其伦理观念、道德信息,形成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培养道德自信、道德意志,养成道德习惯、道德行为。”①对于经常使用网络进行信息获取的青少年来说,网络无疑是对其进行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所以,互联网业应该担负起维护和引导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通过网络公益广告发挥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功能。
一、利用网络公益广告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的原因
网络公益广告就是通过网络广泛传播某种公益理念,倡导公众关注社会问题,并以符合社会利益的准则规范自身的行为,支持和呼吁社会事业或风尚。
首先,网络公益广告具有广泛的青少年受众基础。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2年8月的《2011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中国青少年网民规模已达2、32亿,占整体网民的45、1%,占青少年总体的64、4%。②这说明青少年网民成为了中国最大的网民群体之一,并且普及率很高;其次,网络公益广告的广泛性和社交性、互动性、非强迫性、低成本性等特征会使传统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功能得到发挥;最后,青少年对网络资源不加节制的使用以及网络本身生态环境中的嘈杂信息,给青少年很多负面的影响,逐渐歪曲了青少年群体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所以要运用一些方法和途径改善网络生态环境,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获取氛围。
二、青少年道德教育视域下网络公益广告的问题
在网络公益广告中,因为传播方式的使用不善,严重制约了网络公益广告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功能的发挥。笔者认为目前网络公益广告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传播方面主要存在以下这些问题:
1、网络信息过载,公益广告分布不均衡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2012年8月的《2011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青少年使用网络主要是满足听音乐、看视频、玩游戏等娱乐需求,即时通信的交流沟通需求以及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的信息获取需求。③在这个大环境下,为数不多的公益广告淹没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通过网络观察分析得知,网络公益广告主要是在一些商业网站或专门的公益网站上,降低了青少年与其“不期而遇”的机会。
2、公益广告缺乏创意,与青少年观念契合度低
目前的网络公益广告在主题上与传统媒体基本相同,多涉及环境保护、社会公德等方面,并且在形式上创新不足,缺乏人文关怀。青少年网民具有年轻、充满活力、重视审美、喜欢挑战和接受新鲜事物并且渴望群体归属感等特性,这些缺乏创新的网络公益广告与青少年群体观念的契合度低,难以激发青少年点击网络公益广告的欲望。
3、公益广告互动性差,青少年参与难度大
网络公益广告最大的特点就是交互性。青少年群体喜欢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新鲜的事物并进行参与,形成一个信息互动圈,找到自己的社区归属感。有研究调查显示,青少年对参与网络公益广告制作的意愿也比较强烈,有70%的人表示愿意参与到公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传播中来。④但是目前的网络公益广告在设计的时候并没有明确指出受众互动的途径,交互性在广告创作中没有得到有效普及。
三、增强网络公益广告对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对策
由于网络公益广告在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所以要发挥网络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道德影响功能以及净化网络生态,就必须从网络公益广告创作本身和传播环境两个方面展开。
1、提高网络公益广告的创作质量
在互联网中,青少年往往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兴趣来主动选择符合自己价值观念的信息,包括包罗万象的广告。因此,网络公益广告在选题、内容上必须符合青少年的心理需求,从而起到教育作用。
(1)选题新颖,迎合青少年心理。 “只有公益广告传达的主题、信息与受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时候,才会导致高投入的关注,从而带来强有力的说服效果。”⑤对于青少年来讲,他们比较关注的是与他们自身相关的日常生活、学习等热点话题,所以网络公益广告要加大这些题材的投入,并且大胆突破、精益求精。网络公益广告在宣传语、画面和色彩使用上,要突出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迎合青少年的心理。比如,语言要借助网络流行语,富有感染力;画面(动画)采用中国剪纸元素或沙画形式,富有视觉冲击力;形式上采用创意微电影的方法,富有强烈的吸引力等。
(2)借助“娱乐”,符合青少年需求。 “娱乐是消除日常生活中不满和紧张情绪的手段。”⑥青少年本身就有很强的逆反心理,他们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倾向于通过游戏、视频、虚拟社交等进行娱乐。由于这些载体具有互动性强、“粘性高”以及娱乐性强的特点,所以网络公益广告可以以游戏、微博、各种视频终端等为载体传播网络公益广告。
(3)加入“偶像”,促进青少年模仿学习。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很多学习行为的产生,除了亲身经历以外,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而进行模仿,并得出媒体所营造的符号环境的示范效果更大。随着时代的发展,青少年模仿的对象趋于多元化。所以,网络公益广告可以邀请大多数青少年崇拜的明星或“草根”担任代言人或形象大使,这样有利于青少年对他们的外化的公益观念进行模仿学习。
2、开辟网络公益广告新的传播渠道
过去的网络公益广告通常在政府网站、企业网站或者公益组织网站上,这就导致了青少年在上网的过程中接触到公益广告的概率很低。所以,要开辟网络公益广告新的传播渠道,扩大网络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影响。
(1)青少年互联网应用之“先锋”:搜索引擎。由于网络搜索引擎具有方便快捷的特性,所以对于青少年群体来说,他们比较喜欢从搜索引擎上获取信息和资料。因此要在各种搜索引擎上加大公益广告的覆盖面积,当有青少年网民搜索“公益”、“公益广告”等词汇时,把有价值的的公益广告的网站或网页的链接放在搜索首页,并且以新奇的视频或动画甚至悬挂横幅的形式呈献给青少年,以吸引他们点击。
(2)青少年手机上网通讯之“新星”:微信。目前手机成为青少年网民最重要的上网终端。根据《2011年青少年使用互联网络行为分析》数据表明,截止2011年12月份,中国青少年手机网民规模达到1、85亿人,占青少年网民总体的80、0%。⑦随着腾讯公司在2011年推出快速、便捷的聊天工具——微信,其用户大幅度上升,截止到2013年1月15日,微信用户达3亿,目前仍不断上升。青少年是个喜欢接触新鲜事物的群体,当他们在网络上看遍了微博、社区、网站等公益广告之后,偶然间在微信上看到了公益广告,给他们眼前一亮的感觉,就会进而加入学习公益广告的行列之中。
(3)青少年上网阅读新闻之“蹊径”: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广告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不受时空限制,内容更加详实和灵活多样,在的灵活性和受众数量易统计、低成本等方面,都具有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⑧比如,在传播形式上,新浪网站上有流媒体广告、对联广告、视窗广告、导航条广告等。在信息获取方面,青少年除了使用搜索引擎之外,就是使用网络新闻应用。所以网络公益广告可以借助于新浪、腾讯、网易等门户网站的平台具有与该平台定位相符合的公益广告,使青少年在阅读新闻时可以对公益广告进行点击学习。
3、优化网络公益广告的议程设置
随着网络媒介的出现,传统媒介“把关人”的角色也随之发生变化,目前政府、媒介和受众都在充当着把关人的角色。因此,要通过政府、企业、公益组织机构三方面来扩大网络公益广告的曝光程度。
(1)政府要大力提倡和控制网络公益广告。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要建立健全有关网络公益广告活动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公益广告信息和内容的真实性进行适当的筛选和控制。另外,政府也可以在政府官方网站上设置关于青少年公益广告版块或专题,提高公益广告教育的说服度,最终实现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功能。
(2)企业要重视青少年网络公益广告,培育长远受众。青少年群体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未来经济消费的驱动力。对企业来说,通过企业网络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群体进行品牌宣传和引导,是一项重要的长远投资。由于网络公益广告的低成本性,企业可以通过新颖独特的公益宣传得到青少年的关注,并且使其在内心深处对该企业产生好感,并在未来的消费中优先考虑这些负责任、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
(3)公益组织要利用网络公益广告凝聚青少年力量。公益广告组织应该提高其网站的知名度,增强互动性,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青少年关注,进而引发参与线下的实际活动。互联网就是病毒式传播的基地,青少年就是这一病毒扩散最好的对象。他们经常使用网络聊天公益、论坛、社区、微博等网络媒体,加上网络速度传播之快,符合他们共同价值观的公益理念和形式就会形成广泛传播,影响力不可小觑。
参考文献
①③⑦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1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调查报告》[R]、2012-8
②龚莹莹,《当代公益广告的情感诉求及社会功能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7
④邢江伟,《公益广告对青少年的道德影响研究》[D]、郑州大学,2010
⑤冯志敏、朱洁:《公益广告的攻心策略》[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⑥方建移、张洁,《大众传播心理学》[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11)
⑧屈慧君,《中国门户网站广告经营现状与发展策略》[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7
关键词:广告职业;轴心道德;道德推理;道德判断
广告活动作为一种信息传受活动,是一种属于经济领域的、为了追求一定的经济目标而进行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经济利益的满足是主导性的。由于在这一活动中存在着多个经济主体,因此,这一活动存在着不同经济主体间利益的交换、冲突甚至对立关系。而主体利益的交换,作为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实现活动,其中包含着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伦理的前提。这就是,这种交换必须符合主体间平等、互利的要求,体现出或至少不违背社会总体的道德目标和价值指向。因此,广告活动与伦理道德之间有着内在联系。也就是说,广告活动作为一种涉及边际影响的(面向社会、公众)求利活动,应当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但是,在现实的广告领域,由于其职业道德轴心原则的定位失当,导致了广告职业活动存在诸多的失德或不道德现象。
一、广告职业活动的道德特性
1 广告职业劳动是责任与权利的统一。从事广告活动是一种职业活动,具有职业劳动本身所蕴涵的合乎人类目的性要求的道德善性。劳动具有创造性,通过劳动,人创造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重要的是,劳动的创造价值不仅显示了劳动者自身的美德,即价值创造能力的优秀和成就表现,而且,每一种真正有效的劳动活动本身,也包含了劳动者对他人和社会的价值贡献(作为交换价值),从而使其劳动本身获得了社会伦理的意义,即价值为他或价值利他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劳动常常又是职业劳动,因此,劳动就具有了责任或职责的伦理维度。如果说,劳动的权利意义表达了劳动者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本身的价值创造意义,那么,“劳动的责任维度所表达的则是劳动价值的社会伦理意义以及劳动者在享用工作权利时所承诺的社会职责。”按照马克斯・韦伯关于责任伦理的要求,合格的职业人的前提是必须按照职业的要求去做,你才能是成其所是的职业劳动者。具体到广告职业劳动,其责任道德维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自身的劳动、提供服务、创造价值,一方面表现为要满足和完成这一特定社会分工所意味着的工作职责要求和劳动组织的制度化要求。
2 广告交易的互主体性。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原则,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从道德特性来说,等价交换原则所体现的是追求自我利益的自主主体之间相互人格的尊重以及诚信道德的价值。商品的交易是在追求自我利益的人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活动。但是,绝对追求自我利益或毫不考虑他人利益而追求自我利益的人,并不是想以等价方式来获取利益,而是在对他人利益进行否定的(比如诱骗、欺诈、利用、征服)方式下满足自我利益。等价交换是在“对对方主体的尊重的前提下,把对方看作与自己有着同样的主体性、同样人格的人时,才得以进行的交易。”也就是说,等价交换的交易是互主体性关系,“它表明的就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对等性价值关系。”因此,以等价交换为原则的交易过程就是一个道德过程。这一过程表明,广告活动(广告交易)作为广告信息的传一受活动,应该是一个互主体性的交往活动,它要求广告活动各方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如此,广告的传一受活动才能合乎道德地追求其功利目的。
3 广告信息传――受间的平等互利。广告作业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有着求取利益的基本动机和目的,在其是否正当得利方面,显示了其道德性。与一般经济活动的利益关系相比,广告活动又存在着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广告活动主体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广告活动的主要利益关系类型主要包括广告主、广告商、广告媒体、广告受众、社会监督机构等各自构成的关系,以及广告主、广告商、广告媒体等共同结成的广告信息传播方利益群体与广告信息受众群体的利益关系。按照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原则的道德要求,在所有的利益关系处理中,应当遵循交互主体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广告交易活动。然而,就广告受众与其他利益主体结成的利益群体的关系来观察,仅在广告信息的掌握与控制的角度上说,广告受众实际上处于劣势地位。也就是说,广告受众虽然具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所应具有的与其他各方相互平等的权利,但是,就其现实性来说,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某些道德保障。广告作为一种存在许诺的传播行为,其是否能够最终践诺,与传播主体的道德水准有着内在联系,因此,要保障广告活动能够既实现信息受方的权利也同时实现广告信息传方的相应利益,就必须先发性地要求信息的传播方按照不违背社会普遍利益及他人利益的道德准则而行动。
4 促进正当消费。广告活动的道德性还体现在其是否满足消费者正当消费的信息需求方面。广告活动的目的和利益实现,处于生产―交换―消费―这宏观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中,作为沟通产销关系的信息传播活动,其要实现自己的目的,必须促动广告信息受方产生消费动机,以使其采取消费行动。而消费,从道德上说,也存在正当与否的问题。只有当广告满足了消费者的正当消费的信息需求,广告才能取得正当的道德价值。消费,是与工作和劳动具有某种价值对应关系,如果说,劳动或工作代表着社会价值的生产或创造,那么,消费则代表着人们对社会劳动价值的享用或消耗。而从经济伦理的角度观察,消费行为的道德合理性在于,“当人们的消费行为不单是基于其基本正常的物质生活需求,而且也基于人们自足的物质供应能力――也就是说,他或她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和努力――来满足自己的这些基本正常的物质生活需求时,其消费行为才能够同时获得其经济和道德两方面的正当合理性;换言之,该物质需求和物质消费行为才能够得到经济伦理的正当合理性证明。”也就是说,合于经济理性且合于道德的消费,必须是满足人们的基本正常的物质需求且这种满足是基于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的。合于道德的消费,既不是糜费也不是吝啬,而是对正常物质生活所需的满足。那么,广告活动作为促进消费的信息供给或信息传播行为,其道德性就表现在是否在受众的实际需求范围内传播信息,促进其采取购买行为的。
5 广告职业活动的道德性还表现在其对文化资源的使用上。一般情况下,广告活动要取得既定效果,就要追求尽量广泛的覆盖域(指广告传播的地域范围)、尽量多的毛感点(总的视听到达率)、尽量大的广告信息注意度、认知度、记忆度。总之,必须被受众了解、理解这些信息,才能达到其所追求的效果。那么,这就意味着,每则广告都必须把信息尽量多地、深度地传达给受众。而一个被受众所熟知的广告,其广告表现中所负载的内容常常不是单纯的产品信息,它必须借助许多的文化符号,构成一个可供解读的文本,才能达到其目的。对文
化资源的使用正当与否,也使广告活动的特殊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间产生道德评价问题。也就是说,从广告活动的实际过程看,目标结果的利益或者功利善是广告活动追求的核心结果,但是,在追求这一具体目标结果的过程中,广告活动同时也对社会道德环境发生影响,这种影响,一方面来自广告的文化内涵中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来自广告活动过程中所必须面临和处理的伦理关系和行为价值取向,这也是广告道德性的一种表现。
二、倾斜的职业轴心道德
道德是在选择中,在发动行动的态度中,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从事商业广告活动者大多是一种职业行为,所以,广告活动过程的道德失范现象也就更多地源于职业道德的失范。
人们在广告作业过程中通常所面临的,不是道德概念而是具体的道德判断。人们无法逃避这一事实,即必须做出选择,只要做出选择,就无法回避道德价值,只要存在道德价值,就无法保持道德中立,只要无法保持道德中立,就必须做出道德判断。道德判断意味着:根据抽象原则或标准对既定事实做出评价。而当一个人做出道德判断时,都必须准备回答“为什么”并向自己和其他提问者证明这一判断。通过道德判断,人们维护自我价值的清晰性及所选择和追求的目标的合理性。
在相对复杂的情境中,为了选择,广告活动的从业者需要一种价值标准――其行为服从于这一目的并指向这一目的――定向引导。在这一特殊领域,“价值”预定了对如下问题的回答:谁的价值以及为了什么?行为的目标是什么?行为究竟是为了谁的利益?为了分析这一问题,哈佛神学院拉尔夫・波特教授专门设计了一个道德推理图式,这一图式显示,通常人们在面临某种道德境遇时,应该经过几轮比较选择,才能决定行动。但是,在我们对目前广告道德行为的探究中,似乎没有哪一个道德准则能摆脱一切不确定性。一般情况下,由于广告行为者行为的功利目标的直接驱动,人们常常难以(或不愿意)在力求精确和弄清事实的要求下而沿波特图式进行的第二或第三轮循环中加以考虑。在解决行为中出现的道德问题时,功利主义(实用)是右下方(原则)一栏中最有成果也因此最容易被选择为在行为中履行的原则。
但是,正如我们所了解到的,功利主义原则虽然是“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但它并未给出在具体的行为中,谁应该是最大利益的受益者,因此,在具体的广告活动中,广告从业者由于受到广告主的广告资本的控制和操纵,也就倾向于广告主利益优先(从而满足自我利益)的选择――由此,广告活动也就不言自明地确立了自己的以利益为轴心的职业道德原则。
我们知道,从职业发生学意义上讲,任何职业活动都有其道德的“轴心原则”,并在敬业精神感召下,放大为普遍认可遵从的铁律。常态下的职业追求,如果没有其他制衡机制的有效添加,那么为此而付出的哪怕是“不择手段”的劳动,也会得到来自业内某种程度的嘉许或认同。当职业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人的职业冲动就可能会在所谓职业意识的怂恿下,凌驾于人的社会意识之上。更可怕的是,这种凌驾往往还会以集体而非个人的形式出现,这使得职业行为与社会公德有时会处在一种紧张的或矛盾关系之中。这说明,某一职业群体内部的相互对待的应当关系,即伦理关系,“并不必然反映它与社会普遍善的价值关联性”,因为,“那种就一个狭隘的实体利益而言的善,如果不具有普遍善的意蕴,或者对普遍性社会的善造成危害,那只能说是社会性的恶而已。”当代中国广告从业者,某种程度上,确实存在着违背社会公利的广告行为,在广告活动中,往往为了广告主或者从业者自身的利益,而损害社会公利或消费者利益。
三、轴心道德原则掩盖下的失德
倾斜的职业轴心道德必然导致对职业行为道德性的偏失,这种偏失也必然引致职业行为脱离职业道德规范的规约。而出现这种行为的时候,行为者必然会以职业轴心道德原则来为自己进行道德辩护,从而掩饰这些行为的道德本质一不道德性。本文认为,在轴心道德原则掩饰下,广告职业活动的失德表现至少有下述几个方面:
其一,广告职业轴心道德原则导致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的利益满足为优先是正当的。这就意味着,只有在满足广告主利益的情况下,消费者利益(需求、欲望)才能满足,因此满足消费者需要,只是满足广告主的利益的条件和手段。广告实际上并未真心实意地去发现消费者“想要”什么,而是去发现消费者“从商业上可行的可供选择的商品中”想要什么。广告主把消费者放在心上是有限度的,即消费者的期望必须符合广告主所欲求的利益。这种行为违背市场经济平等互利的道德要求。
其二,职业轴心道德原则导致广告存在消费歧视行为。广告把消费者分为高、中、低三种类型,瞄中高、中端消费者手中富裕的金钱,更重视高、中端消费者的消费欲求,产品附加值增大,价格增高,低端消费者要么为满足对核心产品(即产品使用功能。在营销学中,一般把产品分为核心产品、形式产品、扩大产品三个层次)的需求而付出超过其实际需求的难以负担的价格,要么忍受消费价格低、品种少的低质产品,低端消费者实际的、基本的消费需求受到歧视,利益遭到贬损,由此,可能影响社会生活和谐、公正的道德目标的实现。
其三,职业轴心道德原则导致广告策略执行带有对受众的强迫性。广告主和广告商进行广告调查,希望获取的信息能够帮助其更好地说服受众,使广告产生预期影响力,但没有和未来的受众形成一种一致的意见,即消费者同意作为受众接受广告,因此广告主广告信息传播具有强迫性,广告受众是被动的,由此造成的对广告受众的一切利益损害,应当由广告主承担。广告主为广告所付出的费用绝大多数用于对价格高昂的产品进行广告,那些不具备消费能力、也没有获取此类信息要求的人们不得不接受这类广告的袭扰。
其四,职业轴心道德原则导致广告行为违背市场博弈原则对各方理性能力的要求。广告主实施广告,其正当理由之一。是认为广告诉诸人的正常的理解力和常识判断,但是,实际上许多受众群体是缺乏或暂时缺乏这种能力的,比如儿童(至少是低龄儿童)、时间有限的人、情绪不稳定的人、老年人等。即使是正常的成年人,由于对可供选择的范围没有充分的了解或不具备相应的购物知识,那么,广告或其他营销手段就可能诱使人们购买自己不需要的甚或对他们没有益处的东西。这些人的处境,要求广告主实行更加严格的道德自律。
广告中的道德问题篇8
关键词:伦理道德 公益广告 集体主义 贵中尚和
一、伦理道德传承的必要性。
人创造了文化,文化即人化。人化是人类发展和整合思维系统、意识系统的过程。但人在发展过程中,却常常遮蔽掉了人的自然属性。随着人类欲求不断增大,造成了一种文化的异化,从而失去了“度”的伦理标准。这就要求社会需要有无形的力量来约束人的行为,防止文化的异化的现象。社会潜网便是这样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正式的行为规范,用包括风俗习惯、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意识形态等无形的力量来约束人的行为。所以说社会潜网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伦理道德是社会潜网的核心。那么什么是伦理道德?一般来说,伦理指人类行为语境中的价值判断。伦理价值支配行为规范包括限定人的选择标准、评价尺度及发展目标等行为。伦理通常被视为一种建立和调节人与人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伦理和道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用作同义词的。汤因比在《展望21 世纪》里有这样一句话:中国文化必有一种精神支撑着十几亿人口。而这种文化中稳定的结构便是伦理。的确,这种伦理价值有助于在祖先信仰中提高民族信仰力。我们知道中国大多数人口是农民,在这样一个极具“农耕文化”历史的国家更体现着一种伦理本位的思想。突出表现在寻根意识上。这种寻根意识可以发展演化为一种“民族精神”。而这种民族精神便成了十几亿中国人的共同信仰。所以说伦理的传承不仅是对中国文化的传承,更是解决现实危机和发展出路的一剂良药。
二、中国公益广告是伦理道德传承的最佳途径。
公益广告从根本上说,是借助了广告的传统形式,通过大众媒介传播健康的文化理念和生活主张,表现人类在推进物质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种主体自省意识的觉醒,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公益广告按其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针对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而出现的问题。近几年学界提出了“大公益广告”概念,主张将公益广告分为三类,一类是学理意义上的,从广告主身份到传播内容均无商业动机的公益广告。第二类是准公益广告。即现在大量存在的普遍采用的冠以企业标识或赞助者名称的样式公益广告。第三类是带有公益成分的一般商业广告。这类广告被划入公益广告较有争议。但这类广告在其传播目的和内容上是完全符合公益广告的界定,甚至从传播效果上看,这类广告的效果甚至要超过纯公益性质的广告,容易给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代意义上的公益广告诞生于20世纪40 年代的美国。亦称为公共服务广告或公德广告。后传入日本和欧洲,并迅速在发达国家开展起来。我国通过电视媒体传播公益广告,最早出现的是1986 年贵阳电视台摄制的《节约用水》
的公益广告。之后1986 年10 月26 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广而告之》栏目,揭开了我国公益广告新的一项。中国公益广告年轻而有为,在短短的二三十年已经渐渐的形成组织,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关注。传播内容也逐渐转为人为关怀。
公益广告作为广告的一种,具备一般广告的基本要素,广告主多是电视传媒组织,后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也陆续参与进来,的是关于社会公德、社会秩序方面的信息,又计划选用一定媒体传播广告信息。制定和播出公益广告的经费,初始通常是由大众传媒组织自行筹集,后来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中得到赞助。但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相比,也显出了极大的反差。尤其在中国,这种差距表现得更为突出。发达国家的公益广告总量占社会广告总量的10%以上,而中国的公益广告所占比例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不少公益广告主题之丰富、创意之独到、制作之精美、影响之深远多盛于商业广告。但我国公益广告整体制作内容水平还较差、公益广告的认识匮乏、运作的机制尚不完善。
三、伦理道德传承在中国公益广告中的体现。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精神是以伦理道德为支撑的。公益广告作为现实中的伦理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外化,也是伦理道德的最精确的传达。现在的广告人已经开始注重从中华文化寻找灵感,试图做到“本土化”。本土化绝不是加进去一些中国视觉元素就算是本土化,而国际化更非添几张外国人的面孔就算是国际化。本土化和国际化的结果应是精神深处的一种认同。寻找这种精神深处的认同便成了中国公益广告发展的关键所在。纵观中国近几年的公益广告,不难发现公益广告大多都是以传承道德伦理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可以分成以下几类:人与自然的互爱共存;人与家庭的和睦相处;人与集体的共同发展和人与社会的和谐进步。
(一)人与自然的互爱共存。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一个基本观念。各家各派都以“天人合一”为出发点和归宿,来揭示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并且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智慧。儒、道在此方面都有类似主张。儒家强调推仁爱之心于自然万物之中;道家思想强调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对自然的顺应。而现代社会,人们追求所谓的幸福和理想时,毫无节制,甚至掠夺赖以生存的地球。所以这种“天人合一”的伦理道德观念对现在正走向自然环境贬损的社会有较为深刻的意义。现在不少仁人志士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环保”日渐提上日程。
(二)人与家庭的和睦相处。
卡西尔的《人论》曾谈到:中国是标准的祖先崇拜国家,在那里,可以研究祖先崇拜的一切基本特征和含义。不同神学体系形成不同的民族心理。中国是一个伦理本位,家族本位为基础的国家。这与古希腊强调的“社会”性的诸神谱系不同,中国是以“家族谱系”为基础,强调一种“家族法”。“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这种家族的尚齿习俗是中国的“农耕文化”的产物。正是因为这种历史,中国对“家族”有着特殊的感情。
而家族则是以伦理血亲作为本质的。家意味着“意识情感”的保护层,也是精神的回归。同时又是社会的构成细胞。家庭伦理关系表现在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体现出浓厚的人情味。良好的家庭伦理道德关系,一直对家庭关系发挥着积极能动的作用,对社会安定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人与集体的共同发展。
中国“以人为本”的理念,并非西方近现代意义上的人本主义,而是中国文化固有的对人的一种基本理解,作为血缘宗法关系色彩浓郁的集体、国家主义的人本。儒家的“以人为本”将伦理政治关系作为社会核心和根本问题。人生价值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要求的是每个人大公无私,具有群体意识和责任感。体现在道德认识中,则是着重于价值观的培养,强调的是一种能群者居、爱群利群、公重私轻、明辨功利、正义明道的观念。这些都是中国文化中价值观体系中的基本构成内容。
(四)人与社会的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