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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精选8篇)

来源:网友 时间:2023-07-03 手机浏览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1

机构组建和基础性工作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机构组建。各直属局、分局按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监管职能的要求,加强对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设专人负责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各工商所(基层分局)要配强、配齐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执法设备。

(二)抓好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根据监管食品流通的职能要求,采取分类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安排食品抽样检验技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操作规程等业务培训。一季度,重点针对一线执法操作人员,突出操作和技能类培训;二季度,组织“两项制度”信息化培训;三季度,围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抽样检验,组织岗位技能竞赛,调动监管积极性,提升监管水平。

(三)抓好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深入执法一线调查研究,调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了解执法一线存在的困难,总结推广基层的成功经验,推进指导全局性工作。2011年,市局食品处与市工商学会拟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的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理论研讨,并以润州局、丹阳局、句容局作为工作联络点,定期调研了解执法一线的工作,用调研的成果指导面上的工作;各直属局、分局要围绕市局提出的调研方向采取基层调查、专家论证、学习借鉴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市局将在三季度召开研讨会,并采纳好的做法在全市推广并报省局食品处向全省推广或向省学会推荐刊用。规范加强信息采集、分析和利用,为日常监管提供支撑;各单位每月上报不少于两篇的工作信息,市局进行整理编辑向全市推广;信息上报和使用情况纳入年底条线考核。

(四)抓好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日常考核与集中考评相结合,重在考核日常工作的办法,强化日常工作落实力度;通过定期督查、对口互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督查考核,对被检单位实行实地指导、现场点评、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考核反馈。探索研究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绩效考评办法,推动各单位学习先进,查找不足,掀起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加强食品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以组建食品监管机构为契机,立足于抓基层、打基础,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帮助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思维层次、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队伍。

二、以规范、及时、高效为目标,完善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体系

(一)强化软件建设。结合省局要求,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的指导意见,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以规范、及时、高效为目标,制订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从组织机构、操作程序、报送标准、信息等各环节对应急处置提出规范化的统一要求。

(二)强化应急演练。各直属局、分局要按照应急处置的硬件、软件建设要求,加强应急演练。二季度,市局将选择一家单位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观摩现场会向全市推广经验做法。各地在年底前必须组织一次应急实战演练。

三、以主体监管、行为监管、质量监管为内容,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为方向,构建食品流通环节的科学监管体系

(一)抓好市场主体准入和食品经营主体动态监管。

对食品流通许可核发工作进行调研、探索,指导督促各地找出符合当地工作实际,方便经营者申报的证照核发办法,完善许可证软件的使用,使计算机记录信息更能符合监管工作的需要;按照《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单独审核,细化和完善对乳制品流通许可的要求;继续按照总局《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的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特别标注,推进信用分类监管。

(二)加强基层工商所(分局)食品执法机制建设。

基层食品执法水平,决定全系统工作的成效,2011年从三方面加强基层工商所(分局)食品执法机制建设:一是以满足基层监管需求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完善意见,使网络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更能贴合工作实际;二是以明晰职权责任为线索,指导构建职权清晰、配置合理、责任明确、执行有力的以工商所(分局)为依托的食品执法单元(责任区);三是以依法、规范、科学为目标,逐步完善基层工商所(分局)食品监管标准规程,推进食品监管的精细化。市局将选择成绩突出的单位召开现场推进会,推进全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科学、高效的食品执法机制的建设。

(三)强化食品流入源头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两项制度”。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强化食品批发商和食品总经销(总)为重点的食品流入源头监管,依法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大中型超市、卖场的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修订和推广食品批发企业统一式样销售凭证,着力解决小食品经营单位建立落实“两项制度”覆盖率低和质量差等老大难问题,建立可靠的流通环节食品溯源机制。市局将在二季度前会同丹阳局与电信部门通过开通数据接口等方式,完善本地区系统的功能并向全市推广,确保2011年底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到90%。

(四)加强食品检验体系建设,强化对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监管。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总局有关规定和制度,认真执行当地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安排和省局的统一部署,按照《省流通环节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二是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使用,依法支付购样及检验费用,用好用足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确保检验任务落实到位。各直属局、分局要加大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争取经费、政策上的支持。

三是建立健全重点突出、行为规范、技术可靠的检验检测体系。各单位要对商品抽检程序、方法、文书进行思考研究和整理规范,市局将以“抽检工作包”等载体指导和规范基层的抽检工作。对符合执法实际、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的检验体系,将在全市总结推广。

四是要加强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通过快检和法检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运用,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执法的权威性,促进源头治理。

(五)强化案件查处。要充分行使《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探索食品安全案件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查处。

(六)按照总局、省局、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做好食品监管的各类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各地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严格质量监管与抽样检验、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全市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等专项整治。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四是深入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继续突出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五是深入开展食品经营主体清查行动。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掌握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数量及相关信息,对全市食品经营主体确实做到主体清,状况明。六是开展校园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中学小学内部食堂、商店的管理,实行一店一证一照,明确承包人责任,建立有效的台账资料。对紧靠学校周边经营食杂店、小吃店,要严格前置审批条件,确保证照齐全。

四、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为核心,推进食品安全诚信自律体系的构建

(一)强化行政指导和宣传培训制度。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普及工作,督促指导经营者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制度;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列表的形式具体化,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培训标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制度,市局采取现场指导、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培训。

(二)将两项制度信息化作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两项制度,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重要抓手和工作平台。坚持自愿原则,通过宣传、引导、激励手段,逐步扩大两项制度信息化的覆盖率。坚持企业经营管理需求和执法监管需求相协调,增强信息化工作的可操作性。在2010年工作基础上,将信息化系统建设从有条件、有基础、有专业人员的食品批发单位以及总经销、总批发、大型商场、超市,逐步扩大到一般批发商;在调研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从单机运行、全市联网,到全省数据标准的统一和监管资源的共享。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2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高度重视整规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充实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落实职责。结合《年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一体〔〕12号),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目标任务分将落实到了相关科室、中心、大队。一是执法大队牵头做好组织协调与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二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初级农产品种、养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监管指导;做好畜禽及其产品的防疫检疫及质量安全抽样送检工作;做好蔬菜、水果、食用菌三类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工作。三是水务科具体负责水产品养殖过程中投入品使用的日常监管指导;做好水产品检疫及抽样送检工作。继续完善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制度

(一)健全监管机制。健全落实了“监管岗位责任制度”、“专项整治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监管举报投诉制度”、“违法企业记录及曝光制度”、“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承诺制度和台帐记录制度”等整规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了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落实监管制度。1、落实农资经营诚信制度及承诺制度。印发了“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农资商品进货制度”、“农资商品销售制度”、“商品撤柜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等农资经营诚信制度及“农资经营公开承诺”、“农资经营服务公约”等农资经营承诺制度到区内农资经营门市,并要求其在显著位置张贴,进一步推动了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2、落实农资生产、经营可追溯制度。一是印发了农资产品进销档案到区内农资经营门市,强调了严格落实进销台帐登记等可追溯制度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其进一步完善农资进销台账,并切实加强了对进销台账记载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结合日常和集中整规监管检查,向全区7个农资生产企业(全部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强调了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及产品留样观察等可追溯制度的重要性。

三、突出重点,加强执法监管

(一)加强农资市场执法监管。一是农资市场日常调查核实。经调查,截止目前全区共计7个农资生产企业(全部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3个农资经营网点:包括2个种子经营点、8个农药经营点(全部兼营肥料)、2个兽药经营点(全部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个渔药经营点(全部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对全区范围内农资生产企业及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为确定我区农资市场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二是农资市场日常执法监管。对农资生产经营市场每月实施日常监管检查2次以上,小春及大春种植暨农资使用高峰期每月实施日常监管检查4次以上。截止目前,对农资生产经营市场开展日常监管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三是农资市场专项执法监管。按照市上安排部署,7月20日-8月20日对全区农药经营点销售的农药产品标签标注内容及有无销售“六六六”、“滴滴涕”等禁用农药情况组织开展了“农药标签专项整治月行动”;7月下旬-8月中旬对辖区内所有获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产品标签组织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9月10日-9月30日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经专项监管检查,未发现有制售违禁、假劣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农资市场执法监管实效。经执法监管,未发现生产、经营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农资生产、经营户坚持履行进、销台帐登记及生产、经营记录制度,继续健全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二)加强初级农产品市场执法监管。一是农产品(果品)批发市场执法监管。重点对区内农产品(果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不按规定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及销售者在果品保鲜、储存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等情况开展了定期执法监管。同时结合执法监管,依法督促八里庄果品批发市场和驷马桥联谊果品批发市场按要求建立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并建立健全了进销记录,极大地促进了我区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蔬菜、水果生产、经营市场农残速测。截止目前,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的1197个蔬菜样本及“世纪联华八里店”、“好又多新鸿店”、“北京华联双桥店”、“百佳2号桥店”、“沃尔玛SM广场店”、“鑫红星双建店”等本区范围内6个大型超市的690个蔬菜样本开展了农残速测。同时督促驷马桥及八里庄果品批发市场对市场营销的1165个水果样品进行了农残速测,抽检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防疫。我区检疫人员每天坚持到岗到位,重点加强对市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胴体验讫章的监督检查,并坚持每天对市场进行动物疫病消毒。经监督检查,未发现逃避检疫和经营病害、病死畜禽产品及不符合动物产品卫生防疫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整规工作。一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重点对农资市场是否有生产、经营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初级农产品市场是否有非法经营病害、病死畜禽、水产品、逃避检疫等违法违规情况开展了执法监管,进一步推动了重大节日期间农资及初级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了《世博会期间食品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完善了世博会期间农资及初级农产品市场整规措施,进一步推动了重大活动期间农资及初级农产品市场规范化管理。

四、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健全、完善整规工作机制及相关制度。

(二)继续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市场执法监管。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加强领导,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调整执法工作重点,扩大执法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行为的监管,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以黄蓝两区;开发建设为契机,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市场发展环境,争创年建设市场规范年;。

二、工作重点

以规范年活动为目标突出两个规范;工作主题,一是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从提高领导重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创建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二是加强市场规范,从加大查处力度、深入市场内部、整顿市场行为等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同时,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基本建设程序为根本,执法范围不断延伸,一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行为、安全行为、经济行为延伸;二是执法范围由城市规划区向乡镇、工业园区延伸;三是将各参建主体的守信、履责情况纳入重点。

(一)加快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化进程。

1、以基本建设程序执法为主要任务,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通过施工现场严格开工条件,力争实现开发项目不取得施工许可证坚决不能开工,因土地原因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严格底线要求。

2、继续加大对县区的指导力度,协调各县区执法机构职能理顺、权限明确、工作联动,总结分析去年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继续加强对各县区的调度与交流,积极推广好的做法、经验,促进我市建设执法工作的共同进步、均衡发展。

3、以民生关注为重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引起的农民工上访问题,加强对各参建主体经济行为的监管;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管,将以上重点纳入创建和谐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认真组织好两次全市综合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好全市两次综合执法检查,以基本建设手续、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为基本内容,上半年的重点是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保障性住房建设,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下半年的重点是农民工工资落实、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市场、建筑节能。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

1、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主要检查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情况、外地企业进备案情况;施工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机构建立及备案情况,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备案及履约情况;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及现场管理;关键岗位、技术工人持证上岗率等情况;

2、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手续、资金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管理等情况;

3、装饰装修。主要检查建筑市场二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情况、队伍管理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4、建设监理工作情况。主要检查监理市场行为;监理合同备案情况;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到位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情况;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情况;主管部门监管情况;监理企业内控情况等;

5、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检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手续办理情况;图纸审查、设计变更、交底工作情况;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人员资格、到岗情况;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见证取样制度落实情况;

6、农民工工资落实。重点检查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支付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及落实情况,农民工维权及举报电话设立情况,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情况;

7、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市场。主要检查施工现场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情况;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等情况;

8、建筑节能。主要检查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情况,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情况,禁实;任务完成情况,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管情况。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执法工作考核办法,以日常监察为主要考核内容,结合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工作配合、综合执法检查整改、案件查处、档案管理、网站应用、信息统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重要依据。

(四)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城中村、工业园区、乡镇工程监管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执法工作、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及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参建各方守法、守信、履责。

(五)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人士中聘请10名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过程的监督,一是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二是见证被管理对象的行为,通过社会监督,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六)加强培训学习与交流。继续以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建设执法程序为重点内容,组织全市建设执法人员、各工程参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积极向省、市及县区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各工程参建主体的质量安全、法律意识,推动我市建设执法工作快速发展。

(七)建立诚信体系,突出联动机制。各个县区要以市监察大队网站为信息共享中心,加强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加大在建工程及各参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管理,建立全市企业诚信体系,促进内部科室、外部单位信息沟通,完善联动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管理目标。

(八)配合其他科室单位搞好专项检查。突出执法大队的牵头作用及行政处罚职能,做好上级及相关科室移交案件的处理工作,推动执法范围的延伸与深入。#p#分页标题#e#

(九)做好投诉、举报、上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以社会稳定为基础,协调好相关部门,认真、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根据本工作意见,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切实提高对建设执法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针对本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建设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二)抓重点、顾大局,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区要充分理解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准确判断执法现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握工作重点,结合点与面、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充分认识综合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与作用,学会借势用力,不怕暴露问题,不怕整改问题,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处罚力度,加快建设执法工作由理顺到规范的进程。

(三)建立学习制度、提高业务水平。各县区要制定培训与学习的计划和方案,定时组织执法人员及参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执法水平有提高,实际运用有效果,强化业务水平的应用与提升。

(四)建立监督机制,加快行业规范。各县区要加快与当地及国家、省、市等有影响的相关新闻媒体进行接洽,与记者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同时,及早确立社会监督员人选,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以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以群众力量加快执法工作规范化进程。

(五)加强部门联系,推进执法联动。个别未使用大队网站的县区要及时登录,完善工程项目及企业信息,加快数据动态更新,确保准确及时。同时,各县区以网站信息为基础,继续完善内部联动与外部联动机制,建立案件告之制度,加强诚信档案管理,协调内部科室及外部单位进行联动办公,从而对建设市场进行全面规范。

(六)履行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今年,市监察大队将计划组织全市建设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检查现场观摩会,以传、帮、带;的形式对县区的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示范指导,对存在难点汇总讨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各县区也要根据新的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多方位、全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与行业规范,全面加快我市建设执法工作新步伐。

(七)做好应急措施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群众上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办各项任务。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4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4个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向“爱家超市”等30户食品经营单位授予“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二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统一制订和印发《高台县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汇编1600本,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范、关于实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对食品质量负全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人手一册。在2004、2005年度推行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在全县食品经营者中又认真落实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四、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2005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005年,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年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书、责任区和责任人分布图,有市场巡查和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登记簿,有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同时,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的意见,制定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强化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

五、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努力构建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因素,逐步形成“珍爱生命,关爱生活,杜绝伪劣,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我局不断整合社会资源,畅通监督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首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为依托,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跟踪督办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减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监管工作效能。第三,与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第四,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予以曝光。第五、积极发挥工商行政检查职能,组织行政效能检查组,日常监管、临时抽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强监管,并将履行职责的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与单位工作效能、个人工作业绩相结合,确保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六、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显得有些股单力薄。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加强与质检、药检、卫生、经贸、公安、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形成协调、统一、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在历次联合执法工作中,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作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责任落实到位,使联合执法行动去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我局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执法12次,涉足全县范围,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64人次,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食品经营,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我局在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5

一、紧扣改革方向,构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一)横向整合执法资源,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针对农林牧渔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执法队伍过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泰兴市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构建精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一是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实行行政处罚权“五权合一”。将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农委履行;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在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场监管局履行。二是整合检验检测职责,提升执法技术能力和运行效率。将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委、粮食局在市场流通领域的检验检测职责进行整合,由市场监管局履行。三是精简优化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撤销农林牧渔领域5支执法队伍,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市场流通领域5支执法队伍,组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商务、粮食等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撤销市场流通领域4家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市场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机构撤销整合后,共精简编制37名,精简比例为25、3%。原机构人员整体划入新组建机构,以人定编,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专业特长重新定岗定员。

(二)纵向下移执法重心,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为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监管,在农林牧渔领域和市场流通领域建立起了条块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和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推动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同步下移。一是下沉市级执法力量。市场监管局按区域共设置11个市场监管分局,核定行政编制152名,占总行政编制的77、1%;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按片区共设置8个稽查中队,核定事业编制35名,占稽查总编制的63、7%;人员按定编比例相应下沉到分局和中队。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农林牧渔行业设置5支执法中队,核定编制51名,占大队总编制的82、3%,并按片区划分人员和明确职责分工。二是落实乡镇监管责任。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助理,配备了2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置了农业助理和办事员职位,下设了农技服务中心,协助市农委做好农林牧渔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三是配强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359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均配备了以大学生村官为主体的专(兼)职监管执法协管员,由他们承担对村居的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对村民的宣传引导等工作,将综合执法的“神经末梢”连接到千家万户。四是健全镇村分级考核体系。制定了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由主管部门会同乡镇联合进行考评,并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三)创新监管方式和管理制度,构建运行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难点在于各项监管制度的实施。为此,泰兴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一是健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合理划分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权限。通过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督检查之间的配合。通过建立部门间的双向传送机制,实现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突破传统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和事后稽查等措施,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建立按比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尽量减少过于频繁的现场检查对企业建设经营行为的影响。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健全“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制度。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统一执法流程,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对事关发展环境、民生改善、政令畅通等执法缺位的突出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综合执法提速增效

(一)责任主体更加明确,解决了“推”的问题。试点领域原有监管责任主体较多,导致执法交叉、重叠,各自为政、各自执法的矛盾比较突出。推行综合执法后,随着同一领域执法职责和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以前由多个部门监管执法的事项,现在由一支队伍集中综合执法,原由单个部门执法力度受限、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多头管、管不全的顽疾有效破除。

(二)执法力量得以强化,解决了“弱”的问题。试点领域原有执法队伍众多,机构编制规模普遍偏小,导致执法力量分散。推行综合执法后,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不强的问题。一是整合执法队伍,实行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将五个手指攥成一个拳头。二是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混用在其他岗位上的执法人员全部划入综合执法机构,重新进行定岗定员,突出主业主责;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清退部分执法机构的临时人员。三是强化人员考核和培训。凡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均须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并强化对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考评。四是落实执法保障机制。为避免以罚代管现象的发生,综合执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三)监管范围不断扩大,解决了“窄”的问题。以前试点领域各部门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日常巡查走马观花,偏远乡镇只能是被动接受投诉。实施综合执法后,通过整合部门派驻力量,下移执法重心,明确乡镇监管责任和配强村居监管执法协管员,变单打独斗为合力攻坚,实施监管关口前移和执法力量下沉,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出击转变,由集中式整治向日常性高压转变,由单一工作创新向系统体制机制创新转变,有效破解了“镇村看得见的管不了、部门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

(四)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解决了“慢”和“怨”的问题。综合执法工作实施以后,通过市乡村三级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镇村主动管理、协助监管执法的热情被激发,熟悉当地情况的镇村监管责任人员有条件、有能力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大大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管控查”三结合,尽可能把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试点领域违法问题发生的可能和频率明显下降,违法问题总体数量明显减少。通过综合执法流程优化和监管方式创新,群众投诉举报得到较好解决,执法扰民现象基本消失,形成了社会参与、政社联动共唱“同一首歌”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执法效能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三、抓好关键环节,确保综合执法落地见效

(一)严管“开头”,加强顶层设计。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注重听取部门和基层的意见,使改革举措更具可行性、操作性。泰兴市在深入调查和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拟订了改革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了相关乡镇、部门和上级编办的意见,提请市委常委会专题讨论研究后,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改革方案,为实施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严管“过程”,突出优化调整。泰兴市在总体部署上,将改革分为先整合后融合两个阶段,分级负责、分段实施。在细节流程上,每个阶段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统一日程安排,统一动作要领,实施挂图作战。相关部门在贯彻执法方案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落实的具体办法。同时,综合执法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6

局党组:

根据《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赴上海市考察学习的通知》精神,按照局领导的安排,我很荣幸地代表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随队到上海市考察学习了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现将考察学习期间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学习的基本情况

为学习借鉴上海市环境执法先进经验,提高我省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上海——云南20xx年环保合作工作备忘录》及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环境监察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20xx年6月7日—11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各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前往上海考察学习不同行业现场执法特点、技能与技巧以及学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措施及方法。在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活动中,主要参观考察了白云港污水处理厂、御桥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海化工区(赛科)、太古升危废处置单位和上海市环保局在线监控中心,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执法交流座谈,在座谈会上,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就上海市的环境监察工作情况及环境执法理念向我们作了详细介绍,云南方就有关排污收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环境执法、污染纠纷调解、减排项目环境监察、现场环境稽查、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以及如何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广泛交流。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到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感受到昭通与上海市之间的差距,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宝贵经验,也进一步增强了我认真履职的决心和信心,有效提升了我的思想意识、宗旨观念、工作思路以及业务素质,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二、考察学习所取得的收获

通过与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相关人员的广泛学习和交流,他们的工作经验和执法理念有几点值得我在今后工作中去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健全了一个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现有编制61人,有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综合执法科、热线科、稽查科和法制科共一室六科,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职责,设置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总队长负责全总队的工作,两位副总队长协助开展工作并负责督促落实各自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把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责任到人,责任科室领导负责科室工作的具体督办,科室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能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确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结合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科学发展,争创全国一流”的主题,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确立了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召开了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精细化监察”为主题的专题研讨会,重点突出了部门职能调整组合,组织开展了干部竞聘上岗活动,加大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加强了全体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全市辖区内推行了精细化监察和实行了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现场取证、制作笔录等公文文书,就如何解决环境监察和信访工作中的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探讨,在全市尝试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成功地打造出了上海市环境监察的声势,较好地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三)注重打造一个环境执法品牌。一是以加大执法力度为立足点,通过媒体曝光和加强后督察等执法手段,实行执法建议书制度,逐步解决了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的问题;二是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着力点,试行精细化监察和开展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针对企业违法排污问题,采取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以关注民生改善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注重环境执法规范化和解决单为环境信访而信访的问题;四是以增强服务意识为结合点,注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尝试公众参与执法,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五是以注重素质培养为支撑点,开展执法交流和撰写调研报告,全面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以狠抓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干部竞聘上岗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注重落实环境稽查制度和体现政风行风,逐步解决了个别人员不认真履职的问题。

三、通过考察学习,对下步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对照我市的环境监察工作,使我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监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自身在履职过程中也还存在创新精神不强,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我将以此次考察学习为契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加以改进。

(一)要注重加强支队班子建设。在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搞好班子内部团结,增强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在两位副支队长的协助下 ,充分调动全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彻底解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逐步探索开展环境稽查工作的思路,通过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和环境执法等实战演练,逐步提高支队全体人员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送出去和请进来等相关培训手段,全面提高全队人员的业务技能,逐步扭转个别人员履职不主动的问题。

(三)要创新管理机制。一是建议局党组为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以便将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20xx年9月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支队增设监察一大队、监察二大队、综合室三个内设队室,并以昭环通[20xx]32号《关于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设立内设机构及职能分工的通知》行文各县区环保局)。二是借鉴上海市环境监察总队实行的执法建议书制度和推行的精细化环境监察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和改进工作方法,逐步解决环境监管不到位以及以罚代管等问题,确保全市的环境安全。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7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全国工商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深刻学习领会“四个转变”、“四高目标”和更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入研究北京工商系统建设的主要经验、面临的客观形势和发展中的基本矛盾,按照总局工作会议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深入领会总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工商事业科学发展

周局长在工作报告中将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作为工商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30年来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科学总结,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周局长的报告完整清晰地阐述了工商行政管理建设的基本思路。“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高目标”构建了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框架,集中反映了总局党组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总体思路,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工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基本途径,使工商未来建设发展的思路更清晰,方向更明确,措施针对性更强,将进一步提高我们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二是“四个统一”的重要论述为总结工商行政管理规律,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四个统一”从哲学的角度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了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与执法职能之间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摸索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基本运行规律,蕴涵着深刻的哲学内涵,为全国工商系统进一步探索工商科学发展道路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三是“四个转变”、“四化建设”、“四高目标”从更高的管理境界科学地反映了工商未来发展的工作重点和运行机制,具有前瞻性的指导意义。在当前乃至将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不断遇到来自理论和实践的新挑战,“四个转变”、“四高目标”和“四化建设”为工商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标准,将对中国未来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和工商的市场秩序监管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在工商行政管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四是按照“基本要求”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设,将不断加强和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工商行政管理建设基本思路的完善和明确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基石。在这一重要思想指导下,全国工商系统的思想活力、创造力将进一步进发,发展潜力将进一步释放,全国工商队伍的现代化建设将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得到全方位大发展以满足社会主义大市场监管的需要。

五是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将在不断发展的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随着对总局工作部署和指导思想的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将在实践和改革中不断积累理论新成果,开创理论新境界,引领工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全国工商的行为能力和履职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工商在经济发展上的占位会更加充分,作用空间和领域会更加广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将攀上一个新的高峰。

二、首都工商系统近年来改革和发展的几点工作体会

首都工商在多年来的风雨历程中。营造了良好的首都市场环境,圆满地完成了奥运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保障等重要任务,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以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为基础的市场控制理念,有效地提升了工商履职能力。对市场秩序实现有效控制是工商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通过实施风险管理,对危害市场秩序的各类问题防患于未然,增强了工商监管的主动性和科学性;通过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提升了我们处理突发事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奥运期间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正是得益于风险管理、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确保了万无一失。

(二)坚持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理念,工商部门拥有广阔的空间领域。近年来,通过转变行政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形成了具有首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首都工商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地提升,服务型工商的内涵在实践中得以继续深化和拓展。

(三)坚持以数据、技术、网络系统为基础的工商现代化理念,工商专业化执法实现跨跃式发展。推进工商现代化建设,是监管首都大市场的客观需要。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们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促成了工商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奥运期间,多种高科技手段的应用为奥运保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有力地提升了工商监管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坚持以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化培训为重,最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发挥了首都工商队伍的整体效能,近年来,我们在岗位职责管理、执法资源的优化配置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始终致力于工商队伍专业化素质的提高,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准和较强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首都工商干部在奥运保障工作中展现出的良好专业素养,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五)坚持以“两甘精神”为核心的首都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念,塑造了首都工商独具特色的职业精神,“胸怀大局甘当主力,勇挑重担甘当苦力”的首都工商精神在奥运保障工作中得到充分彰显,以“两甘精神”为核心的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深入人心,对工作负责、对事业忠诚的首都工商职业精神成为我们这支队伍重要的思想基础,有效地激发了队伍的潜能。

三、首都工商监管面临的主要矛盾

在首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间内,首都工商监管面临以下几个主要矛盾。

(一)监管任务加重与执法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随着首都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监管难度不断提高,我们虽然在执法资源的有效整合、科学调配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但仍然存在执法力量相对不足、行政强制手段相对有限、专业技能相对欠缺的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商执法效能的提高。在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挖掘潜能、实现效能最大化方面,我们准备还不够充足,研究还不够深入,方法上还需探索和创新。

(二)监管领域拓展与传统监管理念的矛盾。我们

既要监管市场主体,又要监管流通中的客体,既要监管传统的实体经济领域,又要规范新兴的网络交易秩序。面对监管大市场的艰巨任务,我们一些干部仍然存在以惯性思维驾驭工作,采用单一、粗放和突击式的执法方式,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首都工商专业化、现代化建设还需大力推进。

(三)社会需求多元化与公共服务方式和手段相对有限的矛盾。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趋势,更加注重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我们虽然在便捷准入服务方面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肯定,但面对当前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和不同层次的公众需求,我们的公共服务内容还不够丰富、渠道还不够广泛、质量和效率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形势发展要求与队伍素质能力的矛盾。当前北京特大型消费城市、投资主体多元化等特点愈加凸显,竞争环境、消费环境更趋复杂,对工商执法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首都工商这支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首都大市场的客观需要,部分干部在法规适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专业监管系统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四、按照“基本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服务首都发展战略

2009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到“四个统一”,切实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努力实现“四高”目标: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优化队伍素质,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推进科学准入、信用监管、专业执法、“数字工商”的基本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认清形势,积极履职,围绕首都发展战略统一思想。

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在蔓延,我国经济发展遇到严重挑战,市场监管压力进一步增大,具体表现为:企业生存环境日趋严峻,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营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大量企业盈利降低,就业形势严峻,需要在增加就业。鼓励创业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由于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公众购买力下降,社会利益群体多元化需求不平衡性进一步凸显。一些群体性消费纠纷和传销、欺诈等违法活动成为影响首都社会稳定的隐患: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呈下降趋势,首都工商改善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北京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提出了首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任务。为贯彻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政策措施,结合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求,工商部门必须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方式改革,提升工商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创新体制机制,从政府的要求和百姓的期待出发。实现更有力的行政执法和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为促进首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工商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重要论述,从哲学的角度诠释了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和监管与执法之间的辩证关系,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指导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四个统一”重要论述明确了结合工商职能更新发展理念、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框架:市场监管作为工商基本职能,是我们各项工作的基础;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公平,是工商履职的首要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我们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最终目标:实现为民服务是监管的宗旨:维权是工商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定内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工商实现监管目标的根本手段。

按照“四个统一”指明的发展方向,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工商职能任务,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置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为首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环境。

(三)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强化科学监管理念。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在首都工商改革与发展进程中,我们的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不断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网格化监管、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监管、市场秩序风险防控等监管措施和手段的应用,推进了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监管首都大市场的客观需要,促使我们逐步摈弃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监管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依法的监管理念转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加强监管工作的统筹,科学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资源,促进监管机制更加科学,监管手段更加有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

(四)强化依法行政理念,积极推进“四化”建设,着力规范工商执法行为,

行政行为规范化、法治化是公共权力有效运行的内在要求。工商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始终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作为工商执法的基本准则。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具体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工商对内、对外的各类行为之中,是工商完善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增强执法权威性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在近几年规范执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我们要继续深化推进首都工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标准,加强监督评查,切实做到工商执法行为规范,履职到位。

(五)全面推进首都工商专业化、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四高”目标。

总局提出的“四高”目标,为工商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新的建设目标和行为标准:建设高素质的队伍是工商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运用高科技的手段,是工商适应形势和监管对象发展变化,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支撑;实现高效能的监管,是工商履职到位的根本要求:达到高质量的服务,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满足百姓期望的自然需求。

积极推进首都工商专业化、现代化建设,是实现“四高”目标的必由之路。要通过倡导工商职业精神,用不断发展的事业去凝聚人、激励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优化系统资源配置的经验,建立高素质的首都工商专业化队伍:要继续扎实推进首都工商现代化的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强化技术支持、提高信息资源整合利用能力:要结合监管首都现代化大市场的需要,认真研究推进工商现代化的空间和领域,积极构建工商技术网络平台,为市场秩序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促进首都工商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市场监管执法总结篇8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

来宾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管大比武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园区分局,二层机构:

现将《2021年来宾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管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来宾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管

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局党组《关于在全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及2021年度干部队伍培训计划,决定在我局开展学党史 练技能 强素质;活动。经研究,将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监管大比武作为活动重要内容之一。为推动大比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法治市场建设工作要求,落实总局和自治区局强化监管执法的工作要求,按照干、练、学、比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培训、练兵、比武、评优;一体化的干部队伍技能培育机制,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良、纪律严明、行动快捷、能打硬仗的高素质市场监管执法队伍。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有序开展,现成立2021年来宾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2021年执法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莫若锋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苏 朔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仁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晓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崇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丽珍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如涛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何建川 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局长

黄龙云 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支队支队长

成 员:廖文荡 兴宾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志军 武宣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莫恒鑫 象州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小平 忻城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韦学胜 合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覃毓桂 金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桂宁 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科长

庞 龙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

卢春玲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科长

宋 永 市市场监管局双反科科长

蓝同生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科长

陆 磊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科长

廖丽艳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科科长

周晓丹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廖胜华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稽查专员

邓 斌 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覃 斌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科副科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市局各科室临时抽调人员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仁鹏、黄如涛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谭桂宁、庞龙、宋永、蓝同生、卢春玲、覃斌等,负责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的总协调和日常事务。

(二)2021年执法大比武活动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如涛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庞 龙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

成 员:谭桂宁 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科长

宋 永 市市场监管局双反科科长

卢春玲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科长

覃 斌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科副科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活动场地的布置,活动所需道具的准备,协调安排各科室临时抽调人员的具体工作。

(三)2021年执法大比武活动物资保障组

组 长:苏 朔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晓丹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成 员:蓝同生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科长

陆 磊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科长

巫 曦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副科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保障,活动产生费用的支付,食品快速检测试剂的统一采购,活动所需资料、道具的购买等。

(四)2021年执法大比武竞赛评分裁判组

组 长:陈仁鹏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建川 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局长

成 员:宋 永 市市场监管局双反科科长

卢春玲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科长

庞 龙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科长

蓝同生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科长

覃 斌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科副科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竞赛活动项目内容的设定、总分及各单项赋分,组织对参赛队各项目的现场或卷面评分,汇总拟定各项目代表队得分评定等。

(五)2021年执法大比武活动宣传报道组

组 长:周晓华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廖胜华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稽查专员

成 员:韦立能 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华桢 市市场监管局人事科四级主任科员

黄英娇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一级科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活动宣传报道、现场拍摄、撰写新闻稿件的工作。

三、参加活动人员

(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市执法稽查支队共派出7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6人,包括带队局(支队)领导1名,5名业务骨干〔包含基层监管所2人(支队除外)、法规业务骨干1人〕,共42人。

(二)裁判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由市局各科室抽调14人组成,具体人员及工作分工另行通知。

四、时间、地点(暂定)

时间:2021年5月底-6月初

地点:待定

五、比武内容

本次活动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现场食品快速筛查、现场模拟执法办案、执法案卷评审四个部分。

(一)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20分)

1、考试范围:《行政处罚法(2021)》、《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目的是检验执法人员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基本常识和基本素养。由市局庞龙、卢春玲同志具体负责。

2、每个代表队各派出5名队员共35人参加,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由市局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标准、统一改卷评分。各队考试平均分数作为本代表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

(二)现场食品快速检测(20分)

各代表队派2人(基层所1人以上)参加,时间为1小时30分钟,完成4个项目共8个样品的快速检测,快检试剂和操作规程由市局统一提供,各单位需自带快检箱及配套工具。由市局蓝同生同志具体负责,陆磊、覃斌同志协助。

(三)现场模拟执法办案(50分)

各代表队派3人(基层所1人以上)参加,时间为3小时,根据模拟执法现场,从查找案源,样品快速筛查到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全程模拟办案演练,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制作执法文书,文书制作到调查终结报告后,直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参加现场食品快速筛查的人员不能再次参加现场模拟执法办案。由市局宋永、覃斌同志具体负责。

(四)执法案卷评审(10分)

市局随机抽选各代表队2件2020年来已结案装订的执法案卷,根据统一案卷评分规则进行分组交叉案卷评审,两个案卷的平均分为该代表队成绩。提交评审案卷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由市局庞龙、卢春玲同志具体负责。

六、奖项评定

(一)结果评定。大比武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现场食品快速检测设单项个人奖,各项目设单项及竞赛团体总分奖,分别评定奖励前三名。

(二)结果通报。市局将根据各代表队的评定结果进行排名,并下文通报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执法大比武活动是来宾市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后,首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能力的综合检验。市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局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和动员人员参加执法大比武活动。各参赛代表队要明确参加活动的带队领导和联络员,并于2021年4月23日前通过OA将活动参赛人员名单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

(二)加强培训、强化技能。各单位要本着练兵不走过场、立足实战需求的原则,认真谋划,组织抓好学习培训和练兵比武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练什么精什么;, 把参加大比武活动作为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的平台,认真遴选出本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业务骨干参加。

(三)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练兵,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不足,以大比武活动促工作、促提高,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市场监管执法能力,推动执法工作的开展,树立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本次活动由市局统一安排用餐,住宿及往返差旅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参赛人员统一着原工商春秋执法服装(暂定)。

执法大比武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龙,6699986,13878295018;覃斌,6699914,15877285726。

附件:1、参赛人员名单

2、活动日程表

附件1

参赛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带队领导

2

联络员

3

4

5

6

附件2

活动日程表

时间

内容

主持人

待定

上午

9:00-12:00

报 到

覃 斌

下午

15:00-16:00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试

庞 龙

待定

上午

9:00-9:30

开幕仪式

黄如涛

上午

10:00-11:30

现场食品快速筛查

蓝同生

下午

14:30-17:30

现场模拟执法办案

覃 斌

待定

上午

8:00-10:00

执法案卷评查

庞 龙

上午

10:00-10:30

颁奖仪式

陈仁鹏

下午

返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