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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精选8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0 手机浏览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创新发展;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发展背景下,以传统金融业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和竞争的激烈性,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或业务互联网化,从而来适应人们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新需求。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运行模式。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行业相结合的产物,互联网以“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优势不断向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并产生根本性影响。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要远短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截至目前,互联网金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0年-2005年左右的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5-2011年前后的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而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以来至今的互联网实质性金融业务发展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二)特点

互联网金融能够得到快速发展得益于自身商业模式带来的一系列优势,也尚且存在一定不足。

1、运行成本低。一方面可以减少网点建设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尽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资金供求对接及时有效。

2、工作效率高。通过计算机系统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轻松实现客户无需排队等候,批量处理,速度快且用户体验更好。

3、覆盖范围广。客户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在互联网上寻找到更多所需金融资源,服务更直接,可供选择空间更大。

4、发展速度快。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伴随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

5、管理可控性弱。一是风控弱。成熟的信用体系尚未成熟,以及互联网金融在网络环境中存在一定不可控性导致风险控制难度加大。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尚处起步阶段,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健全技术安全方面也时刻存在巨大隐患。

(三)发展趋势

1、可以更好地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为客户建立新型的支付体系和交易平台,使海量的金融供求信息在平台上集合,满足投资者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投资理财、交易融资的金融需求,使金融资源在信息对称、交易成本极低的基础上,实现合理配置。

2、移动支付逐步取代传统消费支付方式。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支付的重要形式,集支付、理财等一系列消费功能,将成为普及应用的支付方式,并形成有价值的大数据资源。

3、大数据的分析与挖掘优化服务提升价值。随着数据终端与平台的快速发展,依托数据挖掘技术,可以帮助金融企业发现客户需求点,完善金融营销方式,提高客户体验满意度,提升营销与广告的精准性、发现新商机、拓展新业务。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传统商业银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助商业银行降低运行成本并提高运营效率。商业银行与各大电商进行贷款业务合作,形成互联网融资供应链,使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之间高度融合,同时借助互联网对贷款实施在线监控,促进贷款效率和安全性的大幅提高

2、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助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在企业贷款、消费贷款业务中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并逐步形成网上金融消费习惯。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对客户网络活动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对广泛、全面、冗余的个人或机构信息筛选、再加工及组织形成针对性、标准性、动态连续的金融信息,为商业银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提供决策参考。

(二)挑战

1、传统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思路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面对的客户将是追求方便、快捷、个性化服务的企业客户和年轻消费者。而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相应业务未能做到针对客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趋势做出调整,特别是技术引进和技术安全方面投入缓慢。

2、网络金融信息安全问题面临巨大挑战。网络金融市场上金融交易的运行必须依靠计算机,依靠网络,所有交易资料都在计算机内存储,网上信息的传递很容易成为众多网络“黑客”的攻击目标。网络安全问题是网络金融市场的突出问题。商业银行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技术和设备更新速度较慢,不仅影响到信息安全问题,也制约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

3、缺乏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互联网金融时代的竞争,实际上是基于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的竞争,不再需要大量业务娴熟的员工,更需要新科技研发能力超强的科技人员。对于目前传统商业银行的人才队伍结构来说,全面实施互联网金融战略存在不小的难度。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传统商业银行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就是金融行为的互联网化。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其核心是要在业务经营中注入互联网元素,要将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思维融入到未来的业务经营中,要使针对客户的大数据分析对业务经营起到真正的支撑作用。由此可见,商业银行要顺势发展就业把握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脉搏,既要把握本质,又要创新发展,严格控制风险,保证安全。

(一)创新发展方面

1、转变思想观念,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商业银行首先要充分认知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积极向新型金融行业企业学习最新的商业模式,尽可能寻求合作结合点,在合作竞争中寻求最大发展,并不断全面学习和提升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为传统的商业银行培育出互联网基因。

2、搭建具有生态系统功能的互联网交易平台。传统商业银行首先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尽快搭建起集支付、理财、融资、消费信贷等生态系统功能完备互联网交易平台。传统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好自身资源,整合支付等功能,利用原有的优质客户群,在金融互联网时代继续发挥信用中介功能,力求成为各类电商的交易支付平台。

3、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自身金融服务和产品。互联网金融具有尊重客户体验、交互性强、平台开放等新特点。因此,传统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与时俱进地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完善自身金融服务和产品。一是建立智能化网点。将物理网点作为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要阵地,重新规划和设置网上银行、掌上银行体验区,并配备专门的讲解人员,使客户在网点既能享受柜台服务,又能切实感受到电子银行的方便、快捷。二是不断优化网银、掌上银行等自助平台操作界面,设立客户体验部,收集客户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调整。三是整合业务流程和产品。打破传统的部门局限,以存款、贷款、汇款、支付、银行卡、理财等多业务为基础,充分整合客户多账户、多币种、多投资等信息,通过数据分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优质金融服务和产品。

(二)风险控制方面

无论商业银行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始终都面临着客户信用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两大难题。商业银行必须从客户信用采集、风险控制体系设计、技术设备投入、人才储备保证等方面进行全面地控制风险。

1、严格控制从客户到运行体系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延续传统的线下实名信息采集录入方式,确保真实性。这样有利于网络信用环境的形成,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的对接,构建出真实有效的信用体系。二是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商业银行必须在线上交易高虚拟化的形势下不断优化现有的风险防控体系,不仅要灵活面对客户需求,还要对发生的金融交易实时风险监控。三是设计多元化的风险控制组合。互联网金融时代支付的最大特点是客户自我交易程度较高,这需要商业银行在支付环节为客户提供更为安全丰富的支付工具,让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支付金额大小,进行安全手段的选择或风险控制组合。

2、加大科技、设备投入,提高金融信息系统的技术水平。在思想认识到位、风险控制体系设计合理的基础上,商业银行还必须通过强大的软硬件设备作支撑,才能够确保各项互联网金融业务顺利开展。商业银行要专于金融业务创新,还要善于利用好网络安全相关的最新技术和设备。在自身不具备研发和生产大型、高端的信息安全设备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向世界级专业提供商进行定制相关设备,保证信息安全的软硬件设施可以最大限度防御外界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2

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

一、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首先,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在国内取得巨大进步,网速的提高及网络安全性加强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其次,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在为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能力较为薄弱,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再次,在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以及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改革红利都体现了国家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

二、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资产业务是其资金运用,收入来源;中间业务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互联网金融具有基于大数据的网络信息平台,快捷的支付系统及灵活的产品设计等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模式,结算模式和支付模式等对传统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造成巨大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弱化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地位

商业银行服务于实体经济主要是以资金融通体现的,其在传统的金融业务中处于金融中介地位。首先,商业银行具有融资中介的职能。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连接了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实现了资金盈余部门向资金短缺部门的流通,同时商业银行的规模优势和专业化降低了融资成本,使得商业银行成为间接融资平台。其次,商业银行又具有信息中介的职能。商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其有较强的能力收集、处理、分析客户信息,能够匹配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的信息,能够缓解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正是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融资中介和信息中介的职能,其才能够扮演金融中介的角色。然而,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及发展,弱化了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地位。

具体来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获取变得容易,资金的供求双方不再通过商业银行来匹配,而是通过互联网企业提供的搜索平台快速便捷地找到双方,不对称的市场信息和交易成本将大大降低,此时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职能被弱化了;在后续的资金交易过程中,由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平成资金转移,而脱离了商业银行这一融资平台,从而商业银行的融资中介职能也被弱化。互联网金融使得商业银行金融中介功能边缘化。

(二)互联网金融冲击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

商业银行依赖于债权债务活动中人们在时间上的不匹配或者空间上分离而具有支付中介的职能。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讯设备、无线通讯技术来转移货币和清偿债权债务,从而商业银行不能再垄断线下支付,其垄断收益将被分流。同时,第三方支付除了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服务,还能够提供自动分账、转账汇款、充值及代缴等服务,并已经张有很大份额,对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造成巨大冲击。

(三)互联网金融倒逼商业银行改变经营理念及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功能使其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这将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造成严重冲击。网络平台、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竞争基础,可以使客户的需求、期限、风险和定价等业务流程变得简单。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不再满足于标准化金融服务,其消费习惯、投资方式和价值诉求发生改变,要求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同时,随着年轻一代逐渐成为对消费具有影响力的群体,其更加倾向于快捷、方便、参与和体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客户需求的改变倒逼商业银行改变其传统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四)互联网金融威胁到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利差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然而,网络借贷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其贷款利率不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管制,和其成本较低的特点使得商业银行的客户流失;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和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运用使得其有机会在商业银行的业务中分一杯羹,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互联网金融的崛起凸显价格发现功能,推动利率市场化,加剧了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同时,互联网金融的高效、便捷、低成本将商业银行的客户吸引过去,对商业银行的盈利状况有严重影响。

三、面对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的应对措施

在短期内,互联网金融在交易金额、资产总量、市场地位等方面难以动摇商业银行的地位;但长期来看,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将倒逼商业银行进行由上至下、由内而外的改革。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带来挑战和冲击。

(一)实施互联网金融发展活动战略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要有危机意识,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和竞争优势,改变目前相对零散和迟钝的应对方式,有计划分布实施互联网金融行动计划,确定参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竞争策略和战略定位,快速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先机。

(二)转变商业银行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应该时刻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转变经营理念。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未来发展带来的挑战,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所有层次和整个系统,都要改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要将互联网金融作为核心业务来开展,积极开拓新用户。

(三)调整商业银行经营战略

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巨大冲击,应该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战略来积极应对。在战略规划和战略定位方面应进行调整,并且考虑是否要和互联网金融达成战略联盟,同时还要考虑到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改变是否应该结合互联网金融的思维和经营模式。参考文献:

[1]谭天文,陆楠、互联网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的对比分析[J]、中国市场,2013(46)、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3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全球的金融业。不过,互联网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后台(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早、最为成熟且应用领域最广的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 “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所谓“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

互联网公司灵活而激进的运作模式,扰动了传统金融企业固有格局。它们正在倒逼着传统金融企业运营的市场化,以及利率的市场化。不过,中国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金融的本质没变,也没有产生可以叫做“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

如此,“互联网金融”恐怕是一个伪命题。对互联网进行研究,应该认识到其作为技术的本质,及其作为技术的普遍适用性,包括在传统金融企业的运用。作为技术,互联网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延展金融服务的边界,并帮助实现“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理念,“互联网金融”则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 美国为何没有“互联网金融”

美国是金融和互联网都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说法。

这缘于互联网作为技术的本质。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本质上就是机器与人力资本的冲突,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人力。而这种冲突自金融诞生之初就一直在进行。在这点上,互联网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

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对标准化、数字化内容传输的便利性和规模化。在金融领域,这类信息(如交易数据)和流程多为业务的后台。难以标准化的人力资本(如商业关系)则储存于个体之中,很难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在历史上,金融领域的技术进步已经对人力资本进行了多轮淘汰。但有些信息注定难以用机器处理,而这往往是金融最重要的部分。

交易市场因为交易数据是标准化海量数据,因此受到互联网技术影响最深远。比如股票买卖,在业务处理上就是对股票所有权的登记和转让。这种所有权信息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便于以互联网的方式传输。美国的洲际交易所(ICE,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时,就是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能源交易市场。发展到今天,洲际交易所已经将纽交所合并而成为世界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在交易市场上,互联网还促生了Ameritrade和etrade等基于互联网的股票交易平台,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散户进行股票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对传统的券商交易平台产生很大冲击。

支付领域的数据则更加单一和标准化。以货币为例,除了手中现金,大部分货币以银行记账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货币,绝大部分是数字化的借记和贷记关系。这种记账关系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也非常便于以互联网方式进行传输。发展中国家在推广小额贷时,广泛应用的智能手机的支付转账功能就借助了移动互联网。

金融领域的其他信息,如信用信息和经济、行业及公司的研究报告等也多以数字化方式制作并传播。

那些基于互联网的社区和互动技术,则促进了市场参与者彼此交流,使交易变得更加容易,增加了交易的流动性。这同时还加强了金融交易本来就有的网络效应。西方交易所一直都积极采纳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技术。交易系统不断演化,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在不断地跨国和跨市场兼并后,少数全球性大型交易所(比如洲际交易所)出现,能够多品种、多区域、24小时交易。

可以说,在过去20多年,互联网技术全面深刻地改变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业、尤其是金融交易市场的市场结构。不过,互联网对西方金融业的影响只能说是“静悄悄的革命”。金融在后台提高了效率,但在更多时候并没有喧宾夺主被注意到。而金融在经济体中执行的六大功能(支付、融资、配置资源、管理风险、提供价格信号、处理信息不对称)从未改变。互联网并没有派生出新的金融功能。从这点看,它与对音乐、电影等行业的影响并无本质区别。

以洲际交易所为例,它推动了美国交易市场的巨大变化,甚至吞并了最能代表传统金融的纽交所。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将洲际交易所视为互联网公司。而合并后的交易所也没被称为“互联网交易所”。

再以股票的网上交易平台为例。Ameritrade等网上交易系统和交易所系统直接相连,减少了中间环节,从而降低了费用,增强了用户体验。但从股票投资者的角度看,后台交易系统的技术改进更便于实施既定的投资策略,但是他的投资收益来源依然是所司(股价变动和分红)。

股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也没有因互联网而有任何改变,投资者依然是根据公司运营和收益前景来决定投资与否。同样,对研究而言,互联网改变了研究报告的传递,但互联网本身并不能产生研究报告。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美国的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并且产生了深刻影响。但互联网并没有产生新金融。这种认识上的清醒,使得西方市场没有产生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为何盛行中国

互联网在中国金融业的应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由招商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但互联网在中国金融界真正发力,也就是最近几年。

当前热炒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更多是指P2P平台、余额宝以及移动支付等领域。它们的发展,主要源于制度因素。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所描述的 “金融压抑”之中,利率受到管控,资金主要由银行体系进行配置。而逐利的市场,必将试图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产生的套利空间。这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基本逻辑。互联网在其中只是个技术手段。

“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其实有着积极意义。这些企业和服务在客观上推动了传统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甚至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由于其业务主要是面向低净值客户和小微企业,它们还帮助解决了中国金融体系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不愿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存在的根本,还是利用监管空白而进行的监管套利,而不是互联网。它们没有依靠互联网而产生任何新金融。

以P2P网上借贷平台为例。P2P借贷平台在美国有Virgin Money以及Kiva(2005年,小额贷)、Prosper(2006年)和Lending Club(2007年)等。中国的P2P平台则有宜信和拍拍贷等。但是,除了Virgin Money和拍拍贷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所谓web 2、0的纯平台基础上,其他的P2P平台都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基本都还是承担着传统银行的中介功能。

与P2P平台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小额贷公司,其贷款规模会受到资本金的严格约束,而P2P平台则规避了这种约束,在实际上进行着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问题是,同样是进行期限“错”配以赚取利差,P2P平台并没有任何制度性的保证以应对违约、挤兑等各种风险。可以说,在P2P领域,真正能够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所隐含的金融脱媒功能的平台并不存在。相反,其监管套利活动如果发展太大反而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

最近谈论最多的是阿里集团的“余额宝”,这与 “互联网金融”试图隐含的意义就更加偏离,也更易被误解。余额宝在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互联网只是其销售渠道。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的迅猛发展实际上倒逼了利率的市场化。对之分析,要回到货币基金和银行业务的本质。

货币基金的产生,源于美国政府当初对利率的管控。大萧条后,美国政府推出Q法规(regulation Q),规定银行不可向活期存款发放利息,以防止银行为争夺存款而发起恶性竞争。货币基金的出现,就是为了规避Q法规。作为存款账户的近似替代品,货币基金可以支付利息,从而成为银行的竞争者。

与银行功能相似,货币基金也是将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放贷,包括向银行提供资金。货币基金在发展起来之后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在投资领域只能投向低于六个月期限的流动性好的高评级债。美国政府曾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向货币基金提供保险,引发银行不满,认为会导致储户将资金转走。

货币基金在中国同样是银行的竞争对手。余额宝就是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货币基金。作为渠道,余额宝起到为其背后的货币基金融资的功能,使默默无闻的天弘基金几乎瞬间增加了超过2500亿元的规模,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

余额宝强大的融资功能,引发众多关注及误读。其实,与股东、债权人和储户一样,作为银行竞争者的货币基金,同时又是银行融资渠道之一,在为银行提供融资服务。银行与工厂相似,同样是拿原料(资金),来做出产品卖(发放贷款),从而盈利。银行的资金有几个来源:股东、债权人(比如货币基金),还有储户。其中,从储户获取的资金成本最低。在中国现在具有“金融压抑”特征的金融体系下,老百姓的钱以极低利息放银行里,银行则从中较为轻松地赚取利差。

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吸引老百姓的钱,然后再投到银行去,从而改变了银行融资结构。由于资金更多来自市场而非储户,银行的融资结构被改变,融资成本被提高。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可以说是利率市场化情况下银行不可避免要做的转变。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共生关系,与所谓“互联网金融”无关。

从基金的本质进行分析,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其所进行的投资,比如短期国债等。余额宝的收益并非来自互联网。如果投资不力或风险没有控制好,其收益就会受影响。作为基金,余额宝带来的风险与收益(这正是投资者所需求的)并不会因互联网而改变。

与其他货币基金有很大不同,余额宝拥有阿里巴巴的巨大影响力,而且可以利用互联网很便利地吸引众多小额投资者,从而大大扩展了其客户来源。互联网,准确地说阿里巴巴,为天弘基金提供了一个其他货币基金都不具有的销售渠道。对余额宝进行的任何讨论,都必须围绕着它本身即是个货币基金的事实来展开。将之作为“互联网金融”,从而掩盖了其作为货币基金的事实,已经在众多讨论中产生了误导。

阿里巴巴挑选货币基金合作,亦有其道理。货币基金是最适合以互联网作为渠道来进行销售的基金产品。货币基金投资于流动性高且相对安全的产品,是所有基金里最具同质化的产品。货币基金因此收取费用低,在传统的基金销售渠道(银行券商等)中不受青睐,也很难向小额客户推广。阿里巴巴已经拥有众多客户,获取基金客户的边际成本趋于零,从而可以迅速做大。

余额宝为这类“互联网金融”产品,本质上是基金,互联网只是销售渠道。

对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剖析,同样要回归“传统”金融的本质,而互联网只不过是其在技术上的运用。这些“互联网金融”服务没有创造出特殊的,完全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新金融。

互联网公司惯有的以烧钱来博眼球的运作方式,与传统金融所秉承的理念完全相反。金融在本质上是对风险进行经营,多遵循审慎原则。比如,投资可以说是以 “赚钱”为唯一目标的行业,但同样遵循首先是不输钱,然后才是赚钱这一原则。这与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规则有根本性冲突。这种冲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刺激了传统金融企业,使其更加面向市场和客户。另一方面,它的一些做法违背了基本的金融风险管理规则,可能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甚至积累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并非科学提法

迄今为止,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都集中于技术层面。这在中国更是如此。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提法。这等于将后台的技术改进与前台的金融功能混为一谈。

正如上文所述,在互联网和金融都最为发达的美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因互联网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其学术界和业界都从没出现过“互联网金融”这个说法(用谷歌对Internet Finance进行搜索,你会发现其结果全部是有关中国的)。原因就在于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尽管提高了效率,但并没有产生新金融。将二者放在一起谈所谓“互联网金融”,从而将之当成一种新的金融形态的分析,是中国独有的。而在中国,之所以会有大批所谓“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存在,根本原因是金融管制形成的监管套利空间。

更广泛来看,在互联网商业化发展的20多年的历史中,互联网能真正产生冲击的都是渠道。那些因渠道被冲击而消失的企业,也都是那些经营着已经商品化了的无差异产品的企业。互联网可以将更多的内容提供者带入市场,也可将产品推向更多使用者。所谓颠覆式创新的互联网公司,也集中于渠道。比如谷歌,就依靠搜索而获得巨大成功。相对于一个特定商业领域的核心功能来说,消费者关心的终究是内容。渠道本身并不能产生内容。

以互联网冲击最大的领域音乐为例,互联网的下载功能改变了音乐的销售渠道。但对一个歌手(或唱片公司)而言,创作出受欢迎的音乐永远是获取成功的关键。在金融的支付领域,互联网使支付变得快捷方便,但它依赖的还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整个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比特币就因为获得不了中央银行的支持而屡遭挫折)。而支付背后的经济关系(如债务的产生和消除)更不会因互联网本身而改变。

媒体方面,互联网使新闻的传播更为快捷和民主,但当新闻已经同质化后,媒体最终赖以生存的还是内容。好的内容和分析才会真正吸引顾客,这从美版的《华尔街日报》和《经济学人》的演化就可以看出。同样,研究报告的传递因互联网而改变。但互联网产生不了研究报告。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传统银行 发展策略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以互联网技术为主要支持的互联网金融业开始迅速发展,并以其独特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模式,迅速获得了用户的认可。与传统的银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业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其中介服务的功能,而且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能够带给用户更为良好的人性化体验,这直接造成了传统银行业大量客户的流失,给银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冲击和影响。

由于现阶段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业仍然属于发展起步阶段,还有很多不够完善之处以及重要的技术性缺陷,尚未全部取代传统银行业,成为国内金融市场服务的主体。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冲击,传统银行业必须立足自身优势,制定科学的发展策略,实现融合式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业的含义及主要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业的含义

互联网金融业是指以依托于云技术、支付平台、社交网络以及互联网搜索引擎等一系列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功能的全新金融业态形式。正如前文所述,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了与传统银行业在管理模式、资金运行、客户服务等方面的显著区别。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之中,客户足不出户即可满足传统银行业的各项服务功能和需求,这就极大地影响到了传统银行业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新型产品比比皆是,从早期的支付宝到余额宝、安心贷再到如今的微信钱包,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业态形式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用户也由最初的观望迟疑发展到了忠实支持。

(二)互联网金融业的主要类型

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业的主要业态形式有如下三种:

1、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化。将传统的金融服务置于互联网平台之上,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早期发展阶段的主要特点,包括股票交易平台、网上银行等等,都是典型的代表。在这些产品之中,互联网实现了销售、服务和查询等功能。

2、互联网企业金融业务。很多从事互联网的企业将自身的业务置于互联网平台之上,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的另一种主要形式,阿里巴巴集团的支付宝就是典型的代表。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和第三方托管的资金交易渠道,用户和网络卖家之间实现了资金流通和货物交易。

(三)P2P业务

P2P业务是金融业结合互联网技术的产物,在这种模式下,资金需求方通过互联网将资金需求数量及要求等借款标的进行,资金供给方通过竞标的形式获得资金提供权,实现了传统借贷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成为了独立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借贷双方的行为没有干涉和管理权限。

(四)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点

国内理论界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具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1、互联网金融资源具有极强的可获得性。传统银行业在业务服务过程中,针对于一般客户及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需求响应不够及时,这部分客户由于得不到及时回应,往往就会转到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寻求支持。在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之下,客户可以便捷高效地通过网络寻求到类型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支持,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将大大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服务效率,并提高资金管理和运行速度。

2、互联网金融服务具有信息的对等性。传统的银行业在获得客户信息的过程中,往往会耗费较高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成本,客户信息的详细程度也会相对较高。而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客户信息获取完全可以借助网络加以实现,且所有客户信息之间都可以实现有机联系,这就信息的透明度更高,客户更加容易获取。

3、互联网金融的中介功能更为突出。在传统的银行金融服务过程中,投资方与资金需求方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很难在彼此之间建立顺畅高效的联系,急需要银行这种中介机构搭建信息沟通的渠道和桥梁。而互联网金融业态下的资金供求双方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信息搜索、选择、匹配及交易,中介的功能更加突出和有效,传统银行业的中介功能被迅速替代,这也成为了互联网金融业对传统银行业最大的冲击力和影响力。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的冲击和影响

(一)获得与传统银行金融业平等竞争的机会

在传统的金融业态发展格局之下,传统银行业的优势地位是难以撼动的。互联网金融业的兴起,不但可以有效拓展银行业的客户资源和获得渠道,极大地提高资金配置和流通效率,而且还能够倒逼金融市场实现自身改革,推动利率市场化以及传统银行功能的完善和革新。借助上述优势,互联网金融业就获得了与传统银行业平等竞争的机会。

(二)对我国金融业总体发展产生影响

从微观层面来说,互联网金融业实现了对传统银行发展模式的冲击,而从宏观层面来说,互联网金融业的兴起对金融行业监管体系造成了直接影响,也带动了国内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总体的改革与发展。

三、传统银行业的发展策略

诚然,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业仍然是一种不够成熟的金融业态,网络交易的安全技术问题、信息保密性问题、现行监管机制的缺陷等因素,都给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对于传统银行业来说,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冲击和影响,应当采取如下发展策略:

(一)切实转变发展观念,积极应对冲击影响

对于银行机构来说,应对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准确全面地评估互联网金融业的兴起和发展对自身的冲击和影响,并将其视为信息化时代来临的必然趋势。在此基础上,要牢固树立现代化服务理念,立足服务客户,要建立与互联网金融模式相吻合的以客户和服务为重点的新兴服务和管理理念,并逐步提高管理效率。

除此以外,传统银行业还应当有直面竞争的勇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优势所在,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方式应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冲击和影响。

(二)调整完善银行业管理模式

一方面,传统银行业应当对自身的业务管理模式进行全面完善和调整,重点增加一些覆盖普遍客户及中小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开发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鉴互联网思维,将更多的传统服务项目与互联网技术充分结合起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整合已有信息,开发客户资源

与互联网金融业相比,传统银行业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具有良好的客户群体信誉基础以及翔实、全面的客户资料信息。银行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既有的优势,对客户资料信息进行详细地分类、整理和归纳,根据整理结果定制一批适合不同客户群体需要的新型金融产品或服务,实现对现有客户资源的拓展和挖掘。

(四)坚持融合发展理念

笔者认为,无论是传统银行业还是互联网金融业,最终都会殊途同归,共同走上融合发展之路。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业与传统银行业的发展趋势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个论断。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进一步普及以及互联网金融业监管机制的逐步完善,传统银行业的大量服务项目都要借助互联网得以实现,而互联网金融业也将更多地借鉴传统银行业在信誉建设和客户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最终两者将实现有机整合。

参考文献

[1]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现代金融、2013(4)、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5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3-0027-05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崭新的数字金融时代已经悄然而至。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功能的融合逐步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业态和模式,并对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互联网企业等金融的“外行人”逐步踏入金融领域,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推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式,降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成本,改变金融的格局与环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基于各自的优势融合发展,为金融体系的完备、金融业务的丰富提供了新的思路,为金融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向,引导创造更加丰富的金融新业态。

一、互联网发展催生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

互联网发展产生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必要条件。

1、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物质基础主要包括技术基础、平台基础和客户基础等。

第一,以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新技术,深刻改变着传统金融模式,推进了金融深化发展,为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支撑。云计算通过分担电脑存储、计算及扩展等功能,提高了用户计算能力和信息服务能力,通过交叉配置服务时间满足服务需求时间分布不同的用户需求,提高服务响应效率。陈甚澍(2012)认为云计算技术能够降低银行业的成本、风险,提升其竞争优势。大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分析等方式创造价值,成为驱动创新、提高生产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基础。谢平(2013)指出,大数据为金融活动参与者的信用评级提供了支撑。在大数据技术运用背景下,互联网金融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违约概率。

第二,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用于匹配参与者双方的需求。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平台基础主要由三个层面构成:一是数据层,主要是运用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原始基础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二是规则层,主要由交易规则、运营规则、管理规则、安全规则等构成;三是应用层,主要是为金融需求者提供集支付、理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当在模式创新基础上的用户累积数量达到质变之后,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层、规则层和数据层会出现联动创新的局面,呈现出向综合化或横向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第三,互联网的客户基础强调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互联网的客户基础旨在汇集客户资源,覆盖长尾市场,这要求单个客户边际服务成本足够低和客户数量足够大以实现规模经济。借助于互联网服务渠道能够有效获取大量客户,同时降低单个客户的边际服务成本。二是互联网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差异化和便捷化的服务需求。随着市场用户信息的不断透明化,客户需求不断凸显个性化,借助互联网的金融服务能够实现对客户的细分,充分挖掘客户潜在需求,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从客户需求出发提升服务价值。

2、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

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功能基础主要包括支付功能、信息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其中,支付功能是金融的基础设施,信息功能是金融资源配置的基础,资源配置是提高配置效率的支撑。

第一,传统支付是对交易者之间、金融机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偿的一系列组织和安排。而互联网背景下的支付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技术为支撑,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制度与组织安排。以运营商为主体的模式下,运营商通常将用户手机账户作为移动支付账户,通过扣除用户话费进行支付交易。以银行为主体的模式下,银行通过运营商获得通信网络服务,将用户的银行账户与手机账户绑定,通过银行卡账户进行支付。在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模式下,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与运营商、银行和商家合作,共同完成支付交易,合作方权责明确,有效提高了支付效率。

第二,互联网的信息功能不仅优化了传统金融的“提供价格信息”的功能,而且使“价格信息”的内涵得以丰富。一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加快了信息的流动和资金的流动速度,从而使利率指标更加准确地反映资金的供需状况,引导资金的配置效率,为金融机构带来了价值增长。二是信息的流?影樗孀胖Ц痘疃?,对这些支付活动蕴含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挖掘,了解客户偏好、信用状况等信息,通过精准营销实现金融机构的价值增长。

第三,互联网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一是互联网技术对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均能进行科学高效处理,解决传统金融忽视的小微领域的信用评价问题,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二是互联网能够实现跨国界、跨时区和跨领域配置资源,拓展传统金融配置的范围和边界,为风险管理提供广阔的市场和完善的交易工具,可深化金融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二、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动力分析

互联网技术发展形成了金融的物质基础和功能基础,这是金融模式创新的必要前提。从国内实践看,金融抑制、制度变迁和信息不对称为互联网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了环境和空间,互联网金融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当前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新生态。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金融行业更为突出。信息不对称影响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并增大了金融交易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不能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不能确定企业的风险与风险成本,导致商业银行只能依据平均风险值来确定企业利率水平。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低风险企业由于借贷成本高于自身预期而退出信贷市场,信贷市场存在更多的是借贷成本低于自身预期的高风险企业。在此背景下,必将推动信贷市场利率上升,同时增加信贷市场的整体风险,从而造成大量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可被视为一种在信息技术推动下形成的“新金融中介”。互联网技术能够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使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更加透明和有效,缓解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善资金配置效率。例如,P2P、网络众筹等金融模式的出现,从市场痛点出发,有效弥补了市场空白,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发展。

2、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institutional change)是指新制度(或新制度结构)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变迁是以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替代原制度,突破原有制度的制约,解放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国金融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制度滞后。从金融制度变迁的层面来看,我国原有的金融体系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我国的金融体系逐步从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然而传统金融机构的牌照垄断、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忽视中小微企业等因素使金融体制改革整体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发展。

互联网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金融制度变迁。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法律层面,为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国务院及各省部委纷纷出台相关规章,鼓励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政策层面,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在征信层面,互联网金融与征信体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征信机构应运而生。

3、金融抑制

对金融进行过度管理会导致金融配置效率低下,甚至金融秩序无序。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导致形成金融抑制,使得金融资源不能发挥作用,从而制约了经济增长。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金融抑制的特征,例如政府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信贷资金流向限制、信贷配额限制、银行开设分支机构限制等。

金融抑制导致了金融服务缺口不断扩大,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土壤,金融抑制下的市场需求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大量的金融资源被配置到了政府项目及国有企业等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及一些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不足。互联网发展推动了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抑制局面的改变提供了支撑。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模式实现了金融行业内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效率的提高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和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将分散化的金融资源高度融合,推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方向

依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从经济社会属性、产业组织属性和功能属性等角度分析金融模式创新方向,为未来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指导。

1、基于互联网金融经济社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金融功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向前发展。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感知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的理念向传统金融持续渗透,成为互联网时代金融功能转型的内在驱动力。农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具有较强的自给性、区域性和封闭性等特征,此时的金融功能仅是货币功能。工业文明背景下,经济呈现出全球化、一体化特征,生产要素跨地区和跨国界流动,金融功能从支付结算到信贷功能,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文明背景下,互联网技术发展丰富了信息交流的空间和信息价值创造的渠道,信息数据出现了跨时空、跨虚实的交互。经济发展推动金融从服务生产功能向满足客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与价值创造功能转变。

在此背景下,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模式创新的出现,融合了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基因、创新思维和消费方式,创造出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改变了现代经济用户的信息获取方式和金融消费习惯。这在追求金融活动更加高效便捷的同时,也满足了广泛用户在支付、融资与投资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以关注用户体验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打上了关注内心、关注精神、关注感受的广义虚拟经济思想烙印,蕴含着社会生活价值重塑的社会经济生态变迁逻辑。

2、基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互联网金融产业属性演进方向表现为互联网系统与金融系统的相互交织和动态演变过程。互联网企业的跨界渗透和传统金融基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使原本不交叉的产业领域实现了跨界融合。这一过程不仅包括“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思维向传统金融机构渗透,而且包括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g推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金融模式创新本质上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各种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持续交织、耦合与互动,生成新模式的过程。从互联网金融来看,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技术,以电子化、信息化等方式进行金融交易,并融入以人为本、注重用户体验、满足用户心理价值和提供个性化服务等内容,具有形态虚拟化、运行方式网络化等特征。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需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强调满足用户心理需求,让其因享受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服务而感知价值。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通过对信息数据等无形资源的挖掘和分析,使价值形成方式摆脱了传统有形资源的路径。互联网金融将价值创造与社会需求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以金融民主化、普惠化为特征的产业组织属性和价值创造的演进路径。

3、基于互联网金融功能属性的演进方向分析

以长尾理论为基础,互联网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降低边际成本。互联网金融的边际效益递增规律使个性化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资金的时间、空间匹配边界和规模得以极大的扩展。互联网背景下的虚拟经济时代,新的金融产品、金融需求、金融服务以及新的交易关系不断出现,冲击并颠覆着传统经济基础上的传统金融模式与功能,使金融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和可能,并推动了金融模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壮大。正如林左鸣(2011)所强调:“正是此类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的规则变化和观念更新,使商业模式创新成为必要并且可能。”

虚拟经济重新定义了金融行业的价值分工和商业模式,让虚拟价值走上前台,利用新思维、新技术对传统金融商业模式和服务功能进行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将金融业态模式和本质功能加以网络化和及时化,是对传统金融功能进行的有益拓展,营造了新的金融生态圈及其价值创造方式。互联网金融精确对接用户的需求盲点,让金融回归普惠和民主化,让服务更加个性化和定制化,满足用户体验。互联网金融模式演进与功能拓展,既取决于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的渗透,又取决于现代社会大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更高层次的需求体验。通过金融模式创新与功能拓展,可向用户开放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制定权和所有权,为用户提供具备互联网基因的生活体验和全新的金融消费生态链。

四、互联网发展背景下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与对策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迎合了我国金融产业发展新趋势,带动了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改变着传统金融生态和模式,不断地促进传统金融的发展模式、运营模式和服务模式转型升级。

1、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

随着互联网技术产业的不断完善和成熟,互联网企业逐渐开始拓宽业务范围,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还在不断地创新和探寻新型的业务模式。未来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的路径有两类:一是依赖技术进步而实现的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二是依赖与传统金融合作而实现的综合性平台和智慧银行等。

第一,基于技术进步的金融模式创新。从技术层面来看,移动支付、大数据金融平台和直销银行等将是金融模式创新的新渠道。在移动支付方面,未来支付模式将围绕“金融+生物识别”开展。目前,利用指纹、声波、人脸、虹膜、指静脉等生物识别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集中在开户身份核验、缴费支付认证、自助机无卡取现等场景,如招商银行的“ATM刷脸取款”、民生银行的“手机银行指纹支付”以及阿里、腾讯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刷脸付”“声波付”“空付”等。多渠道探索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场景,是未来金融模式创新的一个重要途径。在金融数据平台方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平台+数据+金融”。利用大数据金融平台能够实现对用户数据的分析、挖掘,对用户信用进行评价,以及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等,推进金融模式深化发展。在直销银行方面,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直销银行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比如汇丰银行的直销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手机银行方式或其他电子渠道提供产品或服务。

第二,合作基础上的金融模式创新。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方式从“大数据+电商平台”向“大数据+综合性平台”转型。商业银行通过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能够积累大规模的用户,并通过平台规则、互动机制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合作背景下形成的数据、平台和金融三位一体的运营模式,实现对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综合化管理,在此基础上能够为用户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包括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融资担保和财富管理等,实现互利多赢的全新商业模式。未来将形成三大模式:一是以浦发银行为代表,关注消费金融和支付功能,利用高效的平台处理终端,构建跨平台、跨币种、跨渠道的支付体系;二是以招商银行为代表,关注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构建一个提供资讯、金融产品精选、在线理财顾问的全流程财富管理平台;三是以华夏银行为代表,关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功能,打造立足于支付结算、现金管理为代表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创新的银企合作模式。

2、金融模式创新的对策

互联网发展与金融模式的创新深化,重塑了金融体系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应深刻认识互联网发展对金融模式创新的重要影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探讨促进商业银行创新的对策,为互联网发展背景下的金融模式创新提供支持。

第一,借鉴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体现为尊重用户体验、开放包容以及公平普惠等。传统金融企业应借鉴互联网思维,为其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提供方向参考。重视客户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细微变化,根据用户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通过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设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学习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化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流程,最大化地满足用户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运用互联网技术。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挖掘、整理和分析数据,把握产品发展方向和用户需求偏好,精准设计金融产品和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增强用户体验;线上线下方式相互配合,实现用户获取便捷化的金融服务。线下主要是进行获客和增加客户体验,线上主要是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便捷化。

第三,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金融服务或金融交易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在此背景下,传统金融企业必须瞄准金融服务趋势,推进服务渠道创新。通过开发各种软件,利用线上银行业务替代线下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比如郑州银行的“简单派”和“鼎融易”,通过自建或整合外部渠道,为其上下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利用广告宣传、新闻媒体和口碑等方式,推广渠道影响力。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

[DOI]10、13939/ki、zgsc、2016、31、124

1引言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衍生出 “互联网金融”一词,即将云计算、大数据、网络支付等互联网技术,应用于投融资等传统金融领域,而由此应运而生的第三方支付、P2P、众筹、互联网理财等新型网络金融模式,则被广泛地称之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弱化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中介功能,打破了传统的存、贷、汇渠道,并将对银行经营模式、技术手段、服务营销和内部管理产生倒逼效应。因此,深入研究客户在多种金融模式下的行为选择,以更高的视角再次审视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与不足,借鉴互联网金融信息化优势,优化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和经营理念,将对传统商业银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对比

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皆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要经营内容,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资金融通平台。但由于经营模式不同,二者的交易成本、信息成本、风险管理和价值增值功能同样存在区别。

2、1交易成本

传统商业银行资金规模远超于其他金融机构,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降低单位货币的成本,并实现多种类投资;由于其数量众多且经营内容相似,容易形成成本协同节约的范围经济效应。同时,传统商业银行作为专业的信贷中介,可以避免大量的客户信息搜集维护、资信调查评估和合同洽谈监督工作,具有专业化分工效应。

互联网金融借力信息化的优势,将资源配置的权利下放到投资者和融资者双方,重新构建了信贷交易模式。投、融资双方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完全竞争的方式选择交易对手,节约了金融机构的谈判成本和搜寻成本。但这种模式的适用范围小于传统商业银行模式,例如并不适用于风险厌恶型客户,也无法应对大量的流动性需求。

2、2信息成本

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并进行资金调拨,银行不仅能够掌握客户的时点资产信息,还可以了解到客户动态资金变动形式,从而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

互联网金融借助云计算和网络平台,减少了前期调研取证工作,降低了信息的人力搜寻成本。在信息共享方面,可以将信息公开透明地展现给投、融资双方,减少了剽窃问题。同时,互联网金融可以搜集到更多信息,将客户的风险偏好、消费习惯以数据化的方式展现出来,这是传统银行所欠缺的方面。

2、3风险管理

传统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中间接融资的主体,已构建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拥有独立的风控系统。多年的经营经验,使得商业银行有能力应对资本市场中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同时,风险防范问题尚不能有效把控。在网络平台上,金融交易的信息传播速度加快,数据交互性增强。客户的信用评级和交易记录在增强信息对称性同时,也加大了客户信息泄露流失的风险。同时,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尚短,风险问题不易显现,又缺乏全面的国家政策监管,风险管理水平无法与商业银行相提并论。

2、4价值增值功能

传统商业银行作为典型的金融中介,是专业的金融机构,在融资者和投资者之间充当着人角色,通过存贷差和中间业务赚取利润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商业银行的运作基于整体资本市场,在国家政策引导和规范的前提下,设计专业的金融产品,为资本市场实现更为优化的资源配置。因此,商业银行的价值增值功能更多体现为以优化资本配置为基础的客户服务和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在对客户数据信息综合利用的前提下,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出发点,在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等技术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衍生出的“一站式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所提供的投资理财、消费贷款、网络融资等服务,更像是以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体验为基础,在为客户创造消费、娱乐、交流的同时所设置专项金融服务,具有便捷、高效的产品特点。

3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

由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存在众多不同之处,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与发展,不可避免的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带来影响,尤其是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以及自身经营模式等带来影响与变革。

3、1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影响

资本具有天生的逐利天性,以“余额宝”“理财通”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与货币基金产品的组合,在保证客户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提供了较高的收益回报,使客户获得了良好的体验性。而反观传统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发展,由于受到利率非市场化的影响及刚性管制,且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的申购与赎回又存在众多限制,导致其很难在流动性、收益性、体验性方面实现有机的统一和高度的融合。

尽管目前受到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尚未成熟、互联网平台参差不齐,互联网金融负债业务仍具有小、众、散的特点。但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成熟、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大众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认可,其在未来将对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的发展构成现实挑战。

3、2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影响

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运行的核心优势,也是后续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互联网金融凭借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互联网技术,在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具有充分的信息基础的同时,大幅度地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风险问题,强化了其在资产业务中的信息中介功能。另外,信息化的核心优势也大幅度提高了互联网金融资产业务的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例如阿里小贷、京东白条、百度小贷、微众银行等,这种电商类互联网融资平台都是基于特定消费场景、特定支付场景而出现,其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商户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交易数据、行为习惯等数据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整合场景中的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风险点,提供便捷的互联网金融资产业务服务。

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类型正在逐步由个人信贷向中小企业、交易链金融甚至大公司客户领域扩张,未来有可能对传统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带来挑战,挤占市场份额,影响传统商业银行核心盈利能力。

3、3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目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弱化了银行的支付功能,从而对银行结算业务的中间业务收入造成影响。互联网金融的支付方式是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二是代销业务的发展,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竞争关系。互联网金融构建了统一的代销平台,代销各种理财、基金、保险产品,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自由地选择一种或者几种产品的组合。互联网金融代销业务的发展,分流了商业银行的市场,从而降低了中间业务的收入。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远不止以上两个方面,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重要前提是市场交易双方具有信息不对称性,而互联网金融利用核心信息技术,能够大大地降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从而弱化商业银行作为中间媒介的作用,金融脱媒的现象会日益显现。

3、4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通过信息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以及网络平台技术,可实现快速的客户需求响应,在资产匹配、风险管理、业务定价等业务流程中,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管理操作体系。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客户的投资方式、融资需求、价值观念、服务诉求等都将发生明显变化,不再满足于标准化的金融服务,而是要求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且更加注重参与性与体验性。

客户偏好的改变,反过来会倒逼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加快商业银行的功能转变、流程优化与产品升级,对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乃至经营模式,均会产生重大影响。

4传统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策略研究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与发展,促使金融市场格局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尽管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借鉴互联网金融发展理念,参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潮流,对于推动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创新与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4、1深化合作,寻求共赢

一是要与优质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合作,利用平台用户数据及交易记录,提高精准化客户营销水平,另外及时掌握信用记录和实时交易动态信息,将信息流和资金流加以匹配和管理,实现对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二是与优质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利用自身发卡渠道广、结算系统完善的优势,拓展网上支付市场空间,共同打造网联平台。三是利用自身风险管理优势,依托自身信用数据库,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借助其大数据信息技术优势,共同打造线上融资平台,摆脱依靠物理网点的扩张模式,实现合作共赢。

4、2重视体验,提升服务

互联网金融依托自身开放性的网络平台、个性化的服务、交互式的体验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青睐。商业银行应充分借鉴互联网金融的操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一是要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人工处理环节与等待时间,增强组织效率,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二是要充分借助网络化、电子化金融手段,完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的功能,提升客户体验,提高离柜业务率,促进业务与客户的无缝对接,实现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4、3加快转型,打造生态

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应加快转型,打造线上以金融服务为核心,集消费、社交、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金融生态圈。一是建设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的消费场景,并可通过该电商平台向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管理、支付结算、融资信贷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同时也可与其他优质电商合作,共享资源,拓展业务。二是建立社交类平台,依托社交平台的客户圈加载金融服务和产品,或者与社交类媒体、互联网公司合作,向目标客户群体实施有效营销。三是建立生活服务生态圈,例如实现线上代缴水电费、手机充值、处理交通违规违章、购买飞机票火车票、预订演出等。通过打造线上以金融服务为核心,集消费、社交、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金融生态圈,可有效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关系粘度,深挖附加价值,实现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7

【关键词】传统银行 互联网金融 影响 原因 对策

从2016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上的抢红包,到“双十一”购物节的疯狂“血拼”,互联网已经越来越走进我们的生活,并在与我们的“钱包”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只是互联网金融对当今社会影响的一个缩影。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传统银行的影响尤其不容小觑。

一、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关系

传统银行指传统的商业银行,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最常打交道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中间业务等,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实践和有机结合,它依托互联网平台,形成了一种明显异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全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互联网金融模式众多,比较常见的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P2P网贷平台、众筹等模式。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对传统银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两者似乎应当是互相对立的,但在事实上,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传统银行的支持。例如,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它的成功支付必须有传统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相互绑定才能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也是互联网金融的主动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例如,招商银行早在1997年就推出了网上银行;时至今日,各个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互联网渠道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是对传统银行业务的有力补充和改进,同时也对传统银行业务产生了巨大冲击。

(一)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积极影响

1、提高了传统柜台业务的效率。传统商业银行面对大众的主要业务就是柜台业务,包括存取款、转账等繁杂事项。在以前,传统商业银行的柜台是最繁忙的地方。等候大厅中,顾客们手拿号码牌,或焦急或无聊地等待着自己的号码被柜台叫到。而如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渠道金融的普及,替代了传统的柜台业务。客户只需要轻触屏幕或轻点鼠标,便轻松地完成了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极大得提高了传统柜台业务的效率[1]。

2、降低了传统银行的运营成本。传统商业银行的诸多业务操作,往往会涉及到各种授权、身份认证等,这些都属于传统银行的运营成本。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互联网渠道金融,完全实现了无纸化操作,降低了传统业务的运营成本。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渠道金融实现了无现金交易,只是账户上数字的增减变动,降低甚至消除了现金业务的成本。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消极影响

1、冲击了传统银行的渠道和平台。传统银行通过网点分布掌握大量客户资源,进而掌控金融渠道实现垄断的状况已经不复存在。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数目庞大,仅支付宝一家就有超过8亿位用户,并且互联网金融的用户多为年轻一代,他们拥有巨大的财富潜力,更倾向也更习惯于互联网金融渠道。传统银行通过网点吸收的社会存款,是发放贷款的主要来源。而余额宝不仅有着比传统银行更高的存款利率,并且还可以实现24小时随时存款,甚至几十元钱都可以零存生息。互联网金融的方便、快捷、高息、低成本,严重冲击了传统银行的渠道和平台。

2、冲击了传统银行的支付和结算。传统银行通过兑取现金、柜台转账和银行卡刷卡等为顾客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近年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等模式将支付变得轻而易举,尤其是第三方支付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在线上支付服务上对传统银行的支付显示出了强大的优势。即使在线下支付中,第三方支付的优势也愈发明显,微信二维码扫描支付、支付宝扫码付款等结算功能发展迅猛。与传统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在支付和结算服务中无需支付(跨行或异地)手续费这一优势,让互联网金融在支付结算时更受青睐。

三、传统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对策

1、细分市场,做好传统业务。树立“互联网金融是无法完全取代传统商业银行”理念,指导传统银行细分当前金融市场,精益求精做好传统业务。一方面,针对人群进行市场细分。互联网金融似乎将一部分老年人排除在外,由于操作的复杂性和不可见性,老年人对互联网金融似乎并不“感冒”,甚至还带着戒备的心理,他们更倾向于传统柜台服务。传统银行应该为老年顾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柜台服务,简化办理流程,耐心细致解释,留住老年客户群体,而不是让老年客户流失到互联网金融中去。另一方面,针对业务进行市场细分。传统银行的很多业务,互联网金融是不可能提供的,比如银行贵重物品保管业务,传统银行的金库等硬件和保安系统等软件,可以让客户安心存放。此外对大客户的服务,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民营龙头企业的包括存贷款、客户开拓、市场开发等在内的一对一综合金融服务方面具有很大优势,这些条件都是互联网金融所不具备的。

2、转变思路,拓展互联网渠道。一方面做好现有互联网渠道金融。依托现有资源广泛布局互联网金融,拓展电子银行业务,逐步完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功能;简化操作界面,优化操作体验;添加小额消费即时支付、生活缴费等功能,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增加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便利性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安全性保护功能,这需要传统银行通过技术创新手段实现。另一方面拓展新的互联网金融渠道。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广泛合作,实现“互联网+”传统银行深度融合;通过传统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直接或g接的介入,使得传统银行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与互联网企业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发展[2]。

四、结语

在“互联网+”已经普遍存在且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只有主动拥抱互联网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时代。传统银行应该转变发展思路,以积极的面貌,用进取的精神,在与互联网金融的角逐中实现自我突破和发展。

参考文献: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篇8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众筹融资;互联网技术;第三方支付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国内各行各业均得到了极大进步。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政治诸多环境的完善,给当代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并打造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时代背景的影响下,国内企业的发展愈发迅猛。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下,不断催生了当代互联网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从而为国内各行业利用这一创新技术实现新的腾飞与发展带来了巨大契机。互联网金融是当前社会中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在原有传统金融行业的影响下,逐渐实现了原有金融行业经营范围、经营内容的拓展,从而更有效地盘活了当代国内资本市场。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还充分借助了互联网这一技术手段,利用其在信息传递中的便捷性提升了当代金融市场产品交易的效率,使国内金融市场的价值增加更为顺利。然而,由于互联网这一特定形式,制造了大量的虚拟交易环节和线上运营新模式,使得当前互联网络中经常出现一些不易监管的环节与模式,不但出现了较多侵权问题,更出现了大量的经济犯罪、诈骗等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治安环境的事件。这些问题的出现非常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只有不断加强当代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力度,通过对现有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及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发掘与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与审查制度,才能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更加有益的环境和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式与功能

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而言拥有着诸多特质,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形式与功能上:

(一)金融货币支付

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促进了依托移动终端新型货币支付模式的诞生。如:支付宝钱包、微信钱包等众多现代互联网金融产品。这些产品的产生给予了现代消费者新颖与便捷的体验,不但减少了携带钱包、零钱的不便,而且开始逐渐改变现代居民的生活与消费习惯,使现代消费者开始尝试网上购物的消费模式。众多互联网络商城的出现也使现代居民消费者能够足不出户就可购买到心仪的商品,并能够利用互联网络平台实现自媒体的运营、O2O的创业等。因此,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一项重要表现形式就是金融货币支付手段的开发与应用。借助这一形式及其功能,激发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消费潜力,并且还利用这种新型服务业的方式,促使了上下游的物流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等诸多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二)金融货币融通

随着互联网与计算机技术的急速发展,现代互联网的辐射范围逐渐扩大,并且在国内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日益提升的基础上,互联网金融业逐渐走入了寻常家庭,并利用互联网这一广泛的传播渠道,实现了金融货币的融通。众筹融资和P2P借贷逐渐席卷全球,其借贷关系有效回避了傳统金融机构的审批环节,以第三方为渠道实现了贷款人之间更快的金融交易。这种新型的借贷模式相较于传统金融借贷而言,具有较多鲜明的特征。利用这些优点将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简便的借款渠道、投资渠道。例如: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手机客户端实现基金定投、股票买卖等,也可以借助客户端所具有的功能实现对众筹项目的投资等。金融货币融通的功能还增加了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机会。与传统金融债务融资相比,互联网金融以更为开阔的渠道,吸引了大量投资客户群体的关注,从而以更为简便的审批模式支撑了中小企业获得较为丰厚的融资额,并可以获得较多具有资金实力资产管理公司的指导与帮助。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

在2011年早期,我国银监会曾经了了《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简称人人贷P2P借贷)。在该部通知当中对当前国内从事信贷服务的公司进行了的相关规定,并指出了当前从事此类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企业中存在的潜在问题与风险因素。在银监会的调查当中显示,当前我国从事P2P金融借贷业务的企业主要面临着三大巨大的核心风险:第一,一对多。P2P借贷平台当中经常会出现由一家平台主导的,多个合作借贷平台参与的模式。在这一模式当中,出现最多的问题在于平台总体的抗风险能力受到质疑,虽然存在有多个资本管理公司或银行为平台进行担保,但是主要的归责还是仅限于平台本身的。这就造成了一旦某些用户失信,就会使资金平台出现可用量紧缺的问题;第二,金额错配。用于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价机制并不会对用户的个人征信进行调查。只要使用个人身份证进行注册,或者是在该平台指定的渠道中曾有过消费,就会给该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但是,虽然较多用户在平台消费还款并没有逾期,却有大额消费贷款、信用卡贷款还款逾期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却不会发现事实的存在,因此造成信用资金借款的错配,并使整个平台流动资金的运营变得较为困难;第三,资金池期限。互联网金融资金池的使用较为简单,并且会随着企业进行多层融资后,快速实现自身规模的扩大。但是,由于当前国内出现了大量以P2P为主要运营模式的公司,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现代互联网金融企业容易出现投资方撤资的问题,且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本身的资金池期限较短,因此在进行外部业务合作时容易捉襟见肘。

众筹融资是一种比P2P借贷规模小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虽然其所出现的风险事件较少,但是也已经引发了市场中投资者和领域专家对该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探索。互联网金融兴起取决于民间借贷的流通,由于市场中经常会出现大量有着新点子、爱创新的社会人,但是由于自身资金实力不足原因,使他们更加期望能够利用捐赠的形式获得启动资金。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发展,在这一社会背景与群体需求的影响下,逐步催生了互联网众筹平台的产生。但是,该平台虽然能够满足多数中小企业,或是社会个体的创业梦的启动资金来源,但是同样也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风险点:第一,借贷信息不透明。众筹融资经常会承诺大量的产品或服务,以吸引热衷用户预付款投资。但是,却由于产品本身的价值与筹资期限不固定因素,致使最终众筹融资出现信息不透明的消费者用户沉没成本;第二,家族性管理。大多数已经涉足相关领域的企业加入了众筹行列,不乏存在大量的家族性企业;第三,短期借贷和长期借贷;第四,财务管理上混乱;第五,个别信用放款量大;第六,借贷资金去向不明。通过上文的研究,可以发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点,这些漏洞的存在致使个别非法投机个人和企业借用金融创新的名义实行非法集资。特别是大多数P2P借贷平台可以直接参与到个人和企业的借贷,从而给予了这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给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

四、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制度的途径

在货币融通和货币支付领域中,金融与互联网两者完美结合,并迈向深层融合,具有很好的时代前景。两者结合正催生着一场时代意义的变革,并推动时代金融快速发展。但是其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金融行业,其虽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但是也应当利用国家宏观调控无形的手来规范市场,使市场的可控风险降到最低,为投资者、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平台与氛围。因此,逐步加强互联网金融安全制度的构建就变得至关重要。在本部分当中,作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构建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

第一,构建委托机制,排除集合机制。委托机制的构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而言十分重要。委托机制的构建应当依托现有金融市场平台,利用传统金融行业多年来稳固的市场地位、良好的口碑来作为互联网金融新产品及服务推送的基礎,将更有利于投资者理性判断。与此同时,也可以借助长久以往所坚持的准则与规范,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与稳步发展。利用委托机制,还能够减少由于新产品、新服务出现后对市场产生的刺激行为,一旦产品服务承诺的利益较大,就会造成消费者、投资者的盲目跟风心理。为此,应逐步加强现有委托机制的构建,增加对互联网金融的管控。

第二,构建合法权益机制,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类产品与服务虽然能够承诺一定的报酬,但由于事前没有签订较为规范的合同,使得最终的承诺流于形式,或者是仅仅利用互联网推送不具有法律条文的简单协议所打的公告等。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类产品与服务经常出现的上述行为,应当逐步重视起这些问题,构建互联网金融合法的权益机制,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还能在一定基础上营造互联网金融良好的成长空间,减少市场中出现的恶意竞争和盲目行为。

第三,构建金融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另一问题为安全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各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但由于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十分之快,没有考虑实际情况的安全保护机制、缺乏实质性功能的安全保护机制等削弱了这些安全保护机制立法的功能性作用。为此,逐步加强现代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安全保护机制构建,能够保障借贷双方的权益,减少违规操作、互联网诈骗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的权益侵害。

【参考文献】

[1] 杨青丽、第三方支付的格局与中国愿景[J]、 清华金融评论,2014(08)、

[2] 李豪豪,张帆,吴越、第三方支付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J]、 商场现代化,2016(24)、

[3] 叶晓欢,杨林、第三方支付风险管理创新研究[J]、 财经界(学术版),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