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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管理(精选8篇)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1 手机浏览

农村社区管理篇1

摘要:通过农村碳排放社区管理模型及其扩展模型的构建和分析后发现:社区共管是管理我国农村碳排放问题的最优途径。

关键词: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社区管理模型;社区共管

中图分类号:F327;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409(2013)10-0121-05

Research on the Community Management

of Rural Carbon Emissions Problem

WEI Huilan, ZHAO Songsong

(School of Economics, 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730000)

Abstract: This paper, through the rural carbon emissions munity management model and its extension model's construction and analysis, proves the theoretic model propositions、 Finally, it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on rural carbon emissions munity management、

Key words: rural carbon emissions; negative externalities; munity management;munity anagement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碳排放对农村社区的作用力也随之增加。目前农村碳排放态势一是农民碳排放行为负外部性较强;二是农民低碳行为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能力相对较差。这是农村碳排放管理面临的两个基本困境。因此,运用外部性理论来解释农村低碳路径就显得更为合理。从实践来看,解决居民行为负外部性的途径往往是政府治理,但政府治理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以致于国家通过强制手段来管制人们的资源使用行为时,其能力是有限的。另外,由于农村社区碳排放量的产权较为复杂且难以彻底私有化,因而也难以依靠市场机制来解决。

社区管理途径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可行思路[1]。本文通过农村碳排放社区管理模型及其扩展模型的构建和分析,试图证明,碳排放社区管理不仅能促使私人利益与社区利益的统一,还可以借助于政府、市场等途径构建社区共管模式,实现社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最终提高社区碳排放负外部性内部化的效率。

二、碳排放社区管理理论分析

社区管理是指在政府指导下,社区职能部门、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对社区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基于本土知识特定治理结构的自我管理[2,3]。将社区管理含义的边界扩展,其基本含义是与以社区为主体的保护,并拥有社区资源的自我管理权;同时又可向另外两个主体延伸:向上可进入政府的保护活动中,向下又可进入实施碳排放产权私有化的范围。

碳排放社区管理是建立在降低社区居民碳排放负外部性之上的双赢管理模式,其本质特征在于降低碳排放负外部性。然而,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含义告诉我们,由于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存在,即农村社区居民不必弥补外部成本而获得碳排放收益,使得农村碳排放快速增加。实际上,农村碳排放的负外部性理论比上述要复杂得多,表现在社区农民的行为集合使所有相关方的成本-收益函数被动地发生了改变[4]。不同内容的负外部性,其影响程度和范围是不同的,根据碳排放负外部性的程度和社区管理交易费用可将其分为社区内、社区外以及整体性影响三类[5],如表1所示。社区内负外部性即社区居民对另一居民产生了影响,使其收益降低。非本社区负外部性表面社区居民对非本社区居民也产生了影响,使其收益降低。而其他负外部性产品是指过度的碳排放会导致其他“坏公共物品”的产生,如秸秆燃烧、砍伐树木等消耗碳汇而增加碳排放的行为,会导致气候变暖等“坏公共物品”。

合理管理模式的选择, 取决于负外部性程度和交易费用的高低[6]。而兼顾降低碳排放负外部性和交易成本优势的碳排放社区管理,不仅会促使社区居民碳排放的私人利益、社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共赢,还会通过以下几方面降低农村碳排放的负外部性。

表1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的分类

负外部性种类负外部性程度社区管理

交易费用社区内的

负外部性社区居民间的负外部性强度大、范围小小社区居民对农村农业系统的负外部性强度小、一定范围小农村碳汇服务能力的下降强度大、范围小小非本社区的负外部性社区居民对非社区居民的负外部性强度小、一定范围大农村对城市的负外部性强度小、范围小大其他负外部性产品坏公共物品的产生强度大、范围大大(一)农村社区管理中的合作

社区管理的基本特征是社区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其所代表的文化机制。这一核心观点可分解为社区文化价值与社区社会机制。社区文化价值方面,碳排放上涨会导致降低碳排放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增加,两种价值共同引导人们的合作倾向。社区社会机制方面,包括社会关系纽带和社会声望体系,也会促进合作。社区管理实际上会使社区居民产生一体化倾向,因而在碳排放社区管理的模式中,搭便车问题会得到缓解[7]。

(二)农村社区管理中的激励机制

除合作条件之外,还需要另一个条件:社区如何使用自身的碳排放选择。社区管理的激励机制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碳排放增加会给社区带来长期影响,且碳排放选择收益为农村社区居民拥有[8]。正是特定地理空间的聚集效应,从而塑造了低碳问题上的利益共同体——社区,使低碳选择在社区层次上具有“产权私有且可收益性”的性质,碳排放社区管理的激励机制便产生了,进而使居民产生低碳选择,最终降低了碳排放负外部性。

(三)农村社区管理中的本土经验

与现代科技为基础的经营管理相比,社区成员在长期与自然环境的互动中发展出来的传统知识,颇符合现代生态学原理,为某些人类生态学者认可,称之为生态智能[9]。社区居民对社区资源的使用已成为一种社区生存机制,并以口头知识、传统、宗教等形式表现出来,形成了人与自然较为和谐的互动关系。这些关系会降低社区居民碳排放负外部性的产生以及强度。

(四)农村碳排放社区管理的双向扩展性

至于碳排放社区管理的含义,可将其边界向政府保护活动和市场私有化扩展,成为社区共管模式。政府方向上,社区共管包括政府制度化的参与、协作管理、公共物品管理转移和以环境管理等。私有方向上,则可以利用市场机制进一步影响社区居民的碳排放选择。

三、社区管理与农村碳排放量模型假设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社区居民碳排放行为使居民间产生了负外部性特征,而碳排放社区管理的提出,为社区居民碳排放的共赢模式提供了一个可行途径。由此提出研究假设。

假设1:社区管理可以通过降低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进而降低碳排放量。

假设2:社区对于降低碳排放具有长期的管理者地位。

假设3:社区居民可以从低碳选择中获得收入。

假设4:社区居民与非社区居民生产、消费的各种产品和碳排放产品均存在于完全竞争市场。

社区管理在改善农村碳排放问题上具备有效性,但也有不足的地方。我们来分析一个简单的模型[10,11]。假定在农村碳排放市场中只有3个参与者:产生碳排放的社区居民1、负外部性接受者的社区居民2和非社区的居民3。

(一)社区管理的有效性——社区自我管理

首先分析社区内负外部性,假定在农村碳排放市场中只有2个参与者,产生碳排放的社区居民1和作为负外部性接受者的社区居民2,社区居民1产生QCO2的碳排放。令社区居民1的成本函数为C1(Q1,QCO2),其中Q1是社区居民1生产消费的所有产品,QCO2是社区居民1生产消费Q1产生的碳排放,这里把碳排放量看作一种产品。则社区居民2的成本函数是C2(Q2,QCO2),其中Q2是社区居民2生产消费的所有产品,QCO2是社区居民2接受社区居民1产生的碳排放数量。社区居民2生产消费Q2取决于社区居民1产生的碳排放量。假设碳排放增加了社区居民2生产消费的成本,碳排放降低了社区居民1生产消费的成本。同时假定他们的成本-收益函数是已知且相同的,最后假定,碳排放的产生是一个单向负外部性模型[12]。

社区居民1的最大化问题为:

maxP1Q1-C1(Q1,QCO2) (1)

社区居民2的最大化问题为:

maxP2Q2-C2(Q2,QCO2) (2)

社区居民2只能接受社区居民1产生的碳排放量, 社区居民1可以选择任意的碳排放量。

关于3种产品分别求导可得,社区居民1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P1=C1(Q1,QCO2)Q1 (3)

0=C1(Q1,QCO2)QCO2 (4)

社区居民2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P2=C2(Q2,QCO2)Q2 (5)

上述3个条件表明:在个人利润最大化点上,社区居民生产消费每种产品的价格应等于其边际成本。对于碳排放QCO2来说,假设它的价格为0,进而得出:社区居民1产生的碳排放会引起社区居民2生产消费的成本随碳排放的增加而增加,这是社区居民1生产消费导致的部分社区外部性成本。可以预期,社区居民1会产生更多的碳排放QCO2。

通过简单的模型分析社区管理模式下的碳排放成本-收益状况。假设社区居民1和社区居民2的生产消费活动在社区管理的指导下,进行Q1、Q2、QCO2的生产消费活动,这样社区负外部性就内部化了,原因在于如果碳排放交由社区管理,那么它在选择社区利益最大化计划时,会综合考虑社区居民1和社区居民2之间的相互影响。

社区管理后的社区利益最大化问题为:

maxP1Q1+P2Q2-C1(Q1,QCO2)-C2(Q2,QCO2) (6)

社区管理后的社区利益最大化一阶条件为:

P1=C1(Q1,QCO2)Q1 (7)

P2=C2(Q2,QCO2)Q2 (8)

0=P1=C1(Q1,QCO2)QCO2+C2(Q2,QCO2)QCO2 (9)

式(9)表明,社区管理后,整个社区会同时考虑碳排放对社区居民1边际成本的影响和对社区居民2边际成本的影响。也就是说,社区居民1考虑到了自身经济活动产生的负外部性。

社区管理之前,碳排放的最优数量由式(4)决定,对式(4)进一步推导可得:

MC1(Q*1,QCO2*)=0 (10)

社区管理之后,碳排放的最有数量由式(9)决定,对式(9)进一步推导可得:

-MC1(Q*1,QCO2*)=MC1(Q*2,QCO2*)>0 (11)

式(11)中,MC1(Q*2,QCO2*)>0,这是因为碳排放增加会使社区居民2的成本增加。社区管理后的社区居民1会在-MC1(Q*1,QCO2*)>0的地方进行生产,也就是说,与社区管理之前相比,社区居民1产生的碳排放降低了。

结论一:社区管理下的碳排放最优条件为两个社区居民关于碳排放的边际成本之和等于0,如图1所示,-MC1=MC2,在这种假设条件下,社区管理之前产生的碳排放水平由Q2降低到Q1。

(二)社区管理的不足和扩展——社区共管

社区管理在降低社区内负外部性具有一定的有效性,但对于农村碳排放产生范围较广的负外部性问题,社区管理的成本-收益优势就丧失了。换个角度来讲,社区管理在降低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的作用还可以扩展,除了社区完整拥有降低碳排放的权利之外,向上可以与政府治理接壤,向下则与产权私有契合。将非社区居民3考虑进来,对第一个模型进行扩展,假设与扩展前的假设相同。

假设社区居民1、社区居民2和非社区居民3共同组成了社会成本-收益,社区居民1和社区居民2组成了社区成本-收益,自变量均为碳排放减少量,令非社区居民3的成本函数C3(Q3,QCO2),可构建社区共管的社会最优效果为:

TB=P1Q1+P2Q2+P3Q3-C1(Q1,QCO2)-C2(Q2,QCO2)-C3(Q3,Q1CO2) (12)

从式(12)可以看出,虽然社区居民1的生产消费活动引起了非社区居民3成本函数的变化,即非社区居民3在做经济决策时需要考虑Q1CO2。对式(12)求导并等于0,并进一步推导可得:

TB′=(MSB-MSC)-(MCB-MCC)=0 (13)

其中MPC代表居民为生产、消费碳排放所支付的成本,MSC是农村系统中生产、消费产品的全部成本,MPB为农村系统中个人降低碳排放所带来的收益,MSB为农村系统所获得的总收益,MEB是碳排放减少所带来的正外部性收益。式(13)可转化为:

MAXS=[(MSB-MSC)-(MPB-MPC)]=[(MSB-MPB)-(MSC-MPC)](14)

则社区管理解决农村碳排放外部性的最优结果为:

MAXS=(MEB-MEC) (15)

由图2可知,式(15)可理解为MEB和MEC两个线的交点。其中MEC为 碳排放造成健康和财产损失的成本,包括碳排放所引起经济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健康、人们的幸福水平等。MEB为碳排放减少所带来的正外部性。如图2所示,Q为社区居民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碳排放减少量,Q2是碳排放为0的点。对于Q2这一点,MEC值很大,则负外部性较强,即碳排放减少量不能降低太多。在Q1点,MEB=MEC,即降低农村碳排放的边界负外部性成本等于其边界负外部性收益,可使农村社区与社会实现降低碳排放的帕累托改进,Q1为最优农村碳排放点。接下来面对的问题,则是碳排放边际外部成本如何由边际外部收益来支付。 对MEB进一步分析可得:

MEC=MSC-MPC (16)

MNPB=MPB-MPC (17)

根据式(15)、式(16)和式(17)可得:

MEB=MEC=MNPB (18)

式(17)表示社区居民的个人净收益等于边际个人收益减去边际个人成本。如图3所示,社区外部面对Q2数量的碳排放负外部性。根据帕累托改进的原理,当碳排放减少Q2时,此时碳排放减少最多,但MNPBMPB,表明存在帕累托改进。在Q1>Q>Q2时,MNPB0)从成本减收益来看,这个负外部性是最优的,此时边际外部性成本等于边际个人净收益。

结论二: 式(18)表明对于社区外的负外部性影响,需要通过社区管理的扩展,即社区共管模式来降低碳排放[20]。具体策略是降低碳排放获得的个人净收益,由享用降低碳排放的边际外部收益来支付,即可以达到降低碳排放负外部性的目的。

四、夏官营村:半干旱农村社区案例

(一)研究区概况

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村地处榆中县中部,黄土层深厚,年平均气温657℃,四季分明,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均降雨350毫米,共有农村户口16133人。2004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80元。夏官营村距兰州中心城区大约46公里,与榆中县城距离大约为13公里。距离市中心较远,这是西部大多数农村的特点基于百度百科夏官营镇基本情况的叙述与笔者调查所得。 。当地植被覆盖率低,植被和农田防护林数量在逐年减少。

(二)农村社区碳排放与社区管理

夏官营镇温室气体账户应该考虑三个关键排放源。农村碳排放的碳源种类主要有3个方面:分别是村镇生态子系统、农业生态子系统、自然生态子系统。村镇生态子系统主要包括:①人口:这里主要指常住人口。②能源:本地区的生活消费能源主要为煤,汽油在交通运输中叙述,同时汽油使用量较小,秸秆在农业系统中叙述,在本地区使用量较大。③交通运输:主要能源为汽油。农业生态子系统:首先农业变化很难预测,这主要是因为农业系统本身的不确定性,即便没有全球变暖、虫害要素禀赋差异,气候同样也很敏感,而这些因素无法准确预测,只能尽力试图预测农业的碳排放,包括:①化肥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导致的碳排放,主要是生产过程、运输过程和使用过程中耗费的化石燃料所导致的碳排放,同时化肥的过量使用改变了土壤结构、形成了环境污染,也会产生碳排放。②农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碳排放。③由于农业机械运用而直接或间接耗费的化石燃料所产生的碳排放。④灌溉过程中耗费的化石燃料产生的碳排放。⑤农作物秸秆资源作为农户生活燃料或露天焚烧造成的秸秆碳排放[10]。自然生态子系统主要包括草地植被等自然系统形成的生态过程。在调查过程和分析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化肥、农村土地结构所引起的N2O的增温潜能是CO2的200倍左右,氮引起的温室效应问题在未来几十年会更加严重。

针对夏官营村的三个关键碳排放子系统及其碳排放负外部性基本状况,本文对其进行了基本的社区管理分析:合作、激励机制较适用于社区内负外部性和非本社区的负外部性,社区共管下的双向扩展功能适用于其他负外部性产品;对于农业生态子系统来讲,合作、激励机制较适用于社区内负外部性和非本社区的负外部性,双向扩展功能适用于其他负外部性产品;而对于自然生态子系统来说,合作、本土经验较适用于社区内负外部性和非本社区的负外部性,双向扩展功能适用于其他负外部性产品(如表2)。表2夏官营村的碳排放负外部性及其社区管理

子系统

负外部性村镇生态子系统人口、

能源、交通运输农业生态子系统化肥、农药、

农业机械、农药灌溉、秸秆 自然生态子系统

草地植被社区内负外部性强度大、范围小强度小、一定范围强度小、范围小非本社区的负外部性强度小、一定范围强度小、一定范围强度小、一定范围其他负外部性产品强度小、范围大强度小、范围大强度小、范围大社区管理功能合作、激励机制、双向扩展合作、激励机制、双向扩展激励机制、本土经验、双向扩展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对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的社区管理模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社区管理主要通过社区自我管理和社区共管两种降低农村碳排放负外部性机制,进而对降低农村碳排放产生影响。

根据结论一可知,社区自我管理可以实现农村碳排放的降低,实现了帕累托有效的碳排放量。但这种管理模式在实际管理中的运用会遇到一定障碍,比如基于碳汇交易的碳排放市场仍未完全建立起来,以及社区居民生产消费各种产品的市场和碳排放市场为完全竞争市场假设的影响,因此社区管理模式的实行是建立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之上的。

根据结论二可知,社区居民降低碳排放的边际外部性成本,可由降低农村碳排放的边际个人净收益来支付。这一研究为构建降低农村碳排放的社区共管模式提供了有效思路。

此模式目前面临的状况是农村居民降低农村碳排放的收益严重不足、降低碳排放的边际外部收益不清晰和难以统筹管理,可以采用的方法是政府划定个人净收益范围等政策来为社区创造降低碳排放的收益机制,这样降低农村碳排放的社区管理模式才是可持续的。在更大程度上,政府应当通过订立契约、立法、补贴、税收政策等手段将一部分公共物品与服务的生产管理让渡给社区组织承担或者支持社区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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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哈尔 R 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八版)[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1、

农村社区管理篇2

关键词: 社区教育 农村社会发展 管理创新 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社区建设及教育功能发挥正日益成为全国上下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和积极探索的重点问题。农村广大基层组织不负众望、全力施为,一方面认真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社区教育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另一方面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自身现有资源,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奋力拓新,正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实力和潜能日新月异般地显现出来。令人惊喜的是,农村社区教育功能越发加强,不仅为基层社会经济建设带来无限活力,而且为农村区域政治和文化等领域焕发勃勃生机。本文从农村社区教育和创新社会管理角度试简要阐述。

一、农村社区教育的主要基本功能

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①政治功能。这是由它的社会属性决定的。相对于政治和经济制度来说,农村社区教育是“来自于斯、服务于斯”,而后者的社会实践已经对其政治功能做出了事实上的诠释。如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伦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各类诚信教育等即是如此。②经济功能。“社区教育同其他教育一样,是社会生产力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要条件,它发挥着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能力,进行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社会生产质量的作用。”③文化功能。通过社区教育传播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促进社区全面和谐发展,提高社区成员的思想、身心、科学文化和劳动技能等素质,以及价值观念、劳动态度、合作精神、创业意识等。④聚合功能。社区教育充分发挥载体性作用,逐步建立以志向、兴趣等为纽带的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共同体,把社区居民有效聚合起来,把社区发展和个人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逐步实现社会、社区与人的共同发展。⑤整合功能。把社区内的政府、单位、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种教育因素有机整合起来,并形成较强合力,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这种整合功能是其他任何一种教育形式都根本无法做到的。

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内涵和根本目标

所谓“创新社会管理”,主要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通过现有资源和经验,依据社会运行规律主要是相关管理理念和社会规范,积极研究并充分运用新的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元素,对传统管理模式及其方式方法进行“三改(改造、改进和改革)”,从而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相应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一种过程性活动。根本目标就在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和谐性因素,同时减少不和谐因素,以解决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从而有效确保社会发展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个方面:确立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准则;维护社会秩序,激发社会活力;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顶层设计与重心向下。

三、正确认识社区教育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关系

总体来说,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依靠社区教育,社区教育必须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一言以蔽之,“服务与依靠”就是社区教育与创新社会管理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社区教育功能呢?

1、丰富社区教育内涵就是深化创新社会管理。农村社区教育经过最初阶段的发展,已不再是青少年学校教育的简单延伸,也不再仅限于老年人的娱乐和保健教育。新时期的现代农村社区教育,已全面涉及科学文化知识、生产劳动技能、公民思想道德、文化价值理念和闲暇娱乐生活等众多领域。社区教育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同时,由此产生不断丰富的社区教育内涵;社区教育内涵的不断丰富,日益扩大自身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2、扩大社区教育功能就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随着社区教育的创新和发展,丰富多元的开放教育、远程教育、数字化学习、各类组织学习和各类社会培训等现代化模式,已经成为其发挥影响力的良好载体和重要手段。理论和实践充分表明: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为主要目标的社区教育,有效促进社区内成员的自主化发展、全面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和终身性发展,提高整体性生活质量,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与此同时,加速社区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进程。随着社区教育功能的不断扩增,它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必将更明显与突出。

农村社区管理篇3

关键词: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管理

一、杨舍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目前,杨舍镇开发建设及开发区、市城司移交管理的拆迁安置社区(小区)18个,从调研情况看,杨舍镇拆迁安置社区管理历经多年的探索实践,呈现了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

(一)社区管理体制逐渐理顺

从2008年初开始,针对拆迁安置小区管理体制中谁主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杨舍镇提出了“三属地一统一”的管理意见,即在镇、办事处、村属地统一领导下,实行条线指导、块状管理、责任包干。从反馈情况看,通过近三年实践,所有的农村社区均明确了责任主体(属地行政村)、责任人(行政村或多个行政村协调后委派),实行了“谁分管(条线工作)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镇、办事处对社区指导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各级管理层的责任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各项职责有效落实、工作扎实推进,推诿、失责现象基本消除。

(二)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从2008年开始,杨舍镇围绕“高标准、高品味、高效率”全面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原先硬件设施较为薄弱的晨阳社区、江帆东西区、新丰苑社区、新农社区、赵庄社区、白鹿社区、景巷社区等8处社区用房均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升级改造,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功能更加完善。

(三)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职能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社区工作逐渐趋向规范,救助解困、社区再就业、医疗保健、绿化管护、保洁卫生、治安防范、计划生育等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入住安置小区的城市认同感、归属感明显提升。

(四)社区文化活动逐渐丰富

大部分农村社区都能关注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地制宜加强文体阵地和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居民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形成了“一区一品”特色。

(五)社区环境面貌整体较好

在“三属地一统一”的管理模式下,爱卫办、绿化办等部门条线均深入实地开展工作,村和社区彻底转变了短期卫生突击的思想观念,建立了小区保洁队伍,加强环境长效管理,提高了保洁水平。

二、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三属地一统一”管理模式下,依靠属地主责、三级组织、条线指导的齐抓共管,杨舍镇拆迁安置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面貌整体焕然一新。但调研中也发现,杨舍镇18个农村安置社区工作进展不平衡性仍比较突出,社区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七个“不够”。

(一)社区管理责任还不够到位

少数属地村领导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构建新型社区的意识淡漠,存在着推一推、动一动的思想,没有很好的履行“三属地一统一”职责,不能充分发挥主责牵头作用。甚至一部分合并社区少数村不按镇文件要求分担相应的管理资金。

(二)管理、服务职责区分不够清晰

除南湖苑、东兴苑等小区外,大多数动迁安置社区缺乏长远规划,实际上是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运作,工作职责不清,存在管理矛盾、纠纷隐患,不利于社区可持续发展。

(三)少数社区工作者素质还不够高

虽然社区配齐和充实了管理力量,但大多是抽调和兼职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比较陈旧,有的甚至对社区职能不清楚,工作方法和方式还完全是过去抓村里工作的套路。与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相比,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知识结构、业务能力亟待提高。

(四)载体功能发挥还不够好

从调研情况看,社区服务平台基本到位,但开放度、利用率比较有限。社区活动室存在室内多、室外少,老人的多、孩子的少,形式的多、实用的少,关的多、开的少等共性问题。一方面是社区工作没有全面、深入铺开,另一方面是群众(失地农民)与社区有陌生感、距离感,直接影响了载体功能发挥。

(五)社区管理的力度还不够大

极少数社区管理特别是长效措施没有到位,卫生保洁管理松驰,返潮现象时有发生。少数社区疏导引导不够,农村不文明生活习惯未得到根治,车库住人、乱堆乱放、乱挂乱晒等现象仍然存在。

(六)群众参与面还不够广

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社区或多或少忽视了群众建设社区、管理社区的积极性,缺少调动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参与社区管理的有效办法。一些被拆迁农民在居民角色转化中对承担一部分物业管理费有极大的抵触情绪。

三、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建议

针对动迁安置社区管理、服务中还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改进如下。

第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巩固和完善“三属地一统一”模式,进一步强化各条线、办事处(街道)、行政村、社区的认识。村级基层组织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本村失地农民的利益,在拆迁安置社区管理中发挥牵头主责作用,承担必要的管理服务经费。

第二,进一步理清关系。要理清社区管理与物业公司职责分工,独立建制,双轨运作,协调配合。鼓励村级基层组织(或多村联合)设立物业公司,对拆迁小区内入住的非安置住户,实行市场化运作,按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

第三,进一步建好队伍。牢固树立以城市社区的标准建设动迁安置社区,职能部门要加快成熟小区社区居委会的筹建步伐,要继续招聘、稳定、充实动迁社区管理队伍。同时,通过加强队伍培训、城市社区与动迁安置社区干部实行双向挂职等形式,密切社区间交流合作,激活动迁安置社区的内在活力。

第四,进一步加强管理。城管、绿化、计生、社保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对接,抓好动迁安置社区管理工作,如城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城管进安置社区”的有效模式。相关职能部门要会同办事处(街道),参照城市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制定动迁安置社区考核工作方案和细则,考核内容主要侧重班子的工作状态、工作成效及为民服务举措,通过征求居民其对社区干部的建议意见,获取客观公正的实绩信息,与年终报酬挂钩,从根本上推动社区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第五,进一步完善功能。要充分利用好现有阅览室、健身房等载体,开展契合动迁社区特点的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让群众在娱乐中提高素养,在活动中增添友情,潜移默化改造群众思想,塑造群众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六,进一步调动群众。要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人头熟、情况明的优势,千方百计挖掘辖区内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尤其要强化社区内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起能干事的小组长、楼道长、健身、文化等不同群体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努力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社区自治模式,共同把动迁安置小区建成文明祥和、温馨舒适、安全有序的新型社区。

第七,进一步重视建设。要广泛宣传建设好动迁安置社区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置小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提高动迁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标准,科学设置篮球场、停车场、儿童活动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在小区的合理规划建设社区服务用房增强社区造血功能;政府要加大协调力度,努力促进安置社区照明电价按居民用电价格收取,降低小区管理成本;要重视小高层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从集约用地的角度,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适当加大镇、村两级扶持力度,努力探索“政府贴补、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物业微利”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四、结束语

农民集中安置社区是城市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社区发展的新生事物,是对农民居住方式、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一次变革,它将推动中国农村社区的管理由社会控制向社区治理的历史性转变。但由于中国历史和现实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和运行机制的独特性,农民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问题又独具特点,这是社区治理各行为主体必须认识清楚和认真对待的。政府在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一种切实可行的社区治理模式,合理调配社会资源,充分考虑到“新市民”的初期可能存在的水土不服现象,完善相关社会保障体制,实现平缓顺利的过渡,完成这一次牵动亿万人口的社区革新。

参考文献:

1、宋言奇、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建设个案研究[J]、城市问题,2008(9)、

2、郑风田,傅晋华、农民居住集中现在、问题域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7(9)、

农村社区管理篇4

关键词:卢曼;社会理论;农村

社区管理由于近年来城镇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导致现有农村社区结构与传统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发生冲突,阻碍了农村社区管理事业的发展,在基于卢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农村社区管理,对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卢曼社会系统理论要点

1、1强调社会系统客观存在

卢曼认为:“人类的生活与活动,导致了系统的出现。”抛开卢曼学者的这一定论,我们也可以从生活中有所体会,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会潜移默化的以“系统”概念来作为分析、处理问题的工具和手段,也就是系统伴随着人们的生活活动而存在。故而,社会系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1、2强调系统与环境、封闭与开放的关系

卢曼认为,“系统理论是以‘系统和环境的差异的统一体’为出发点的。两者之间是相互并存的关系,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界限,这种界限就是封闭与开放,其认为,系统先是封闭的状态,这样才能实现自我的组织、调节、指涉、再制,而后才能对环境开放,因为只有开放,才能使得系统不断的更新与进步。

1、3强调社会的自我指涉与自我再制

“自我指涉”与“自我再制”是由卢曼提出的,自我指涉强调了各个系统的自主性与差异性,是系统通过将其与环境不断区分开来的过程不断指涉自身;自我再制强调了功能系统只能实现自我的控制,但却无法由外部加以调控。在这一理论中,卢曼认为内在因素对事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并且正是由于这种差异,才形成了不同的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多样联系。

2社会系统下的农村社区特征

2、1农村社区客观存在

聚落的出现,标志着人类以进入文明时代,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之后,聚落逐渐演变成现在的城市与农村,而其中的农村则是优化成为现在的农村社区,社区形式的出现,让农民的生活、生产更加稳定。我国作为一个拥有强大基数的农业大国,要想真正的走向富强,就必须对农村社区这一承载着农业生产、生活等多种功能的社会系统进行完善,从而使农村地区得到健康、快速发展[1]。

2、2农村社区系统存在封闭与开放

社会学家卢曼将社会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归为封闭与开放两方面,这一理论对于我国的农村社区同样适用。一个特定的农村社区,必然在生活、文化、管理等方面有别于其他社区,这也是其保持自身特点,区别于其他社区的主要因素,这便是农村社区系统的封闭性,但这种封闭不是遗世独立,它与外部环境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如自然环境系统、生产资料市场系统等[2]。因此,要推动现代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兼顾内外两方面问题。

2、3农村社区的自主性与多样性

系统通过自我指涉和自我再制,形成和维护系统的自主性与多样性。如同一地区的不同农村社区,可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民风,有的彪悍,有的淳朴,这种现象的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不同社区对外部环境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不同而造成的。因此,在对农村社区进行管理时,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策略,通过科学的引导,使每个社区都能成为独立、完整的个体,并不断向前发展[3]。

3卢曼社会理论对农村社区管理的启迪

3、1重视农村社区管理:从边缘走向重心

从卢曼的社会理论可知,农村社区的客观存在,而从我国的发展历程来看,农村社区已然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必须要扭转思想,从中央到地方,都应提高对农村社区的建设意识,将重心回归到此处,构建一个多元化、多样化、功能齐全、发展有序的现代化农村社区,进而实现社会的安稳,经济的繁荣。

3、2完善农村社区内部治理:从稚气走向成熟

基于卢曼社会理论视角下的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在内部治理上应遵循以下几点:1)坚持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优化社区管理结构,完善社区中非政府组织的建设,并强化其在治理中的地位及作用;2)以现有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务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优化社区村民的利益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4];3)以引导形式增加农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尽可能的实现利于村民管理机制的完善,使农村社区管理走向成熟。

3、3优化农村社区外部环境:从标准走向多样

基于卢曼社会理论中提到的社会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要想实现农村社区的健康发展,就必须要对其外部环境进行优化,要摒弃传统的“统一、标准、一刀切”的思想,承认农村社区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对不同社区的生活、文化、管理给予充分尊重,并以此为基础,设计不同的管理形式、方式,进而促进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卢曼社会理论下的我国农村社区管理,要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必须要重视农村社区管理,完善其内部治理,优化其外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成福、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探讨[J]、时代农机,2017,44(8):138、

[2]曹发康、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困境与对策[J]、中国经贸,2016(11):126、

农村社区管理篇5

一、农村社区产生的背景及建设动力

(一)农村社区产生的背景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2011年,城镇化人口率达到了51%。农村社区建设问题成为国家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众所周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中央自2004年以来连续9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的,并明确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006年11月,回良玉在国务院召开的第12次全国民政会议上进一步强调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进一步挖掘整合社区资源,加强对农村的志愿服务,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

发展的社会理念证明,人们不必刻意用城市化;去消灭农村或村庄,因为在新型农村社区中,农村享有同城市一样的生活、福利和服务条件;不必刻意用城市化;去改变乡村景观,而可以在城市景观、乡村景观互相交融的空间上,实现城乡之间分工互利和共同繁荣。将城市的生活条件与乡村的优越环境相融合,这就是后工业化阶段理想的城乡一体化;。[1]

(二)建设农村社区的动力

农村社区是一个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村和现代城市社区的概念,一般是指在农村地域中结合而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农村社区往本文由收集整理往以某一行政村附近的地域为范围,组成主体为农民,并以多种社会、经济关系相联系。新型农村社区是中国实现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经之路。

从社区发展所需要素来看,农村社区建设动力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或其他组织以物质或资金的形式支持农村社区发展,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模式;另一方面是农村社区居民或组织自力更生,充分发挥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社区中树立自立、互助、合作;的精神,从而实现增强社区自治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主要表现为村民自治模式。[3]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推动,特别在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缩小城市和农村收入差距,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和良性循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需要政府作为。另一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也离不开村民自主。所谓村民自主,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4]政府不是万能的,农村社区的许多问题比如乡规民约、道德习俗、文明风尚等的形成政府不能越俎代庖,许多事务的管理要依靠村民自主解决。

二、政府主导模式与村民自主模式现状分析

(一)以政府为主导模式的现状

这种模式是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扮演了积极的引领者和行动主体的角色,在教育、规划和推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5]从政府的惠农政策对农业的补贴来看:2004年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是145亿元,到2011年这项补贴达到了1406亿元,增加了87倍;在新农合医疗、新农保制度及扶贫补贴等方面政府对新农村的建设均做出了巨大支持与贡献。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12月第28卷第6期辛璐璐,等:政府主导;与村民自主;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探析从当前农村社区建设的过程与机制来看,在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积极担当了建设主体的角色,充分发挥了动员、组织、引导、规划等一系列重要作用。首先,为更加有效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各级地方政府都成立了负责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小组,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层层负责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其次,在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投入方面,政府在增加财政支农、惠农扶持力度的同时,还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建设经费预算,从而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投入的科学化、可持续化和制度化。再次,为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一些地方政府还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民心工程。此外,地方政府还充分动员、鼓励、引导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吸收引进高科技人才来支持农村社区建设。

从实践来看,目前中国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于农村社区集中有限资源搞建设,有效凝聚全社会的发展意识,形成推进社区发展的合力,从而实现社区建设的各项目标。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组织,在配置社会资源上具有权威性和主导性。因此,政府主导模式的社区建设机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相对于目前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来说,政府主导模式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一是受地方政府和部门利益影响,农民群众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着利益受损现象。在当前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着重有形建设而轻无形建设的倾向,一些地方政府假借社区开发的名义圈地;,侵害农民土地利益及合法权利,从而在实践中激起新的社会矛盾,不利于农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二是村民参与不足,社区居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得不到发挥,不利于社区长效机制的建立及农村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民自主模式现状

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村民自治依然存在政府主导痕迹。虽然农村社区在开始时就被赋予了自治性质,但由于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体制改革基础上进行的,村民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缺乏自主性,自治权利难以落到实处,社区发展条件不成熟,村民参与度不高,这就使农村社区建设不得不带上行政化色彩。

村民自主管理模式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从村民自身来看,农民自身素质较低。如民为;意识不高、教育水平落后、文化及技能水平较低、人才数量相对匮乏等等。从体制机制上来看,农村非政府组织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仅数量少、种类缺且内部管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缺陷。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自主管理组织的创新和发展,不利于形成自主管理模式。

虽然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但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是涌现出一些村民自主管理模式成功的案例。以河北青县探索的村民民主管理的青县模式;为例,他们在村治结构、工作方法、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都探索出了新思路、新方法。

河北青县农村民主治理新模式的运行机制是:党支部领导、村代会做主、村委会办事。其基本做法是把村民代表会议建成常设议事机构。在治理结构方面,代表会议设立主席,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代表会议是决策、监督机构,而村委会负责村务管理,落实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这样就把村民代表会议变成了实权机构,党支部本文由收集整理就有精力考虑大事了,由过去管财、管物的事务型领导转变到谋全局、把方向、管民心上来。在保障支撑方面,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委会具有监督职能,村民代表会议对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建议,依法罢免。由此看来,这种村民自治模式已经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河北青县的这种模式为村民自主管理提供了参考,积累了宝贵经验。从青县模式中可以发现,农村社区是农民自己的家园,如何建设,村民作为社区的主人最有发言权。作为一种制度的创新和实践,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应由政府主导本位逐步转变为村民自主本位。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主导模式体现为民;、权为民所用;,在建设初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及合理性,而从长远来看,村民自主管理是民为;,体现的是社区的村民民主管理,在更大程度和层面上实现村民自主管理社区的事务,是社区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尊重农民在家园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政府理性与农民理性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最终实现更多更大层面上的村民自主管理。[6]

三、完善两种管理模式有机结合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村民自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现阶段有关农村社区建设的法规制度对政府与村民之间行为关系的规定过于宏观,具体操作起来有困难。如浙江省温州市某村,村民提出罢免某村委会成员,提案到了村委会,可是村委会却拒不召开罢免大会进行表决,不仅如此,该村所属的乡政府也拒绝帮助召集村民会议,并且宣布村民自行组织的罢免活动无效。这种做法脱离了村民自治的轨道,使村民的民主权利得不到落实。按照浙江省以及很多省市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在接到罢免要求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帮助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现实是多数省市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此却没有任何规定。村民自治在新的形势下必然会有新的内容,城镇化进程中的许多关系也与传统的乡村关系不同,在制度设计以及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肯定会存在一些缺失或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因此,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随着认识的不断提高,非常有必要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增补新的法律法规条款,以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乡村治理法律法规。

(二)加大对村民自主管理内容与主旨的宣传力度

由于村民对社区的自主管理是一个全新的事物,要想深入发展下去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必须要持续不断地对村民自主管理的内容、主要想法做法等进行宣传。但前期的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社区村民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上了(这样的宣传当然是必要的),而对村民主体或者说自身管理中的民主自觉性以及村民在自己社区所具有的尊严、拥有公共事务的主权地位、作为利益主体的不可侵犯性等宣传不够。社区的一切权力都是村民的,社区管理者的权力来源于村民的委托授予。现行的宣传在这方面做得显然不够,仍然存在传统的做法和习惯。这种宣传对于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于启发村民自身的民主自觉意识显然是不利的。提高村民的民主自治素质,任重而道远,因此,必须从更高、更深、更远的战略视角来认识和加强对村民自主管理内容及精神的宣传和教育。

(三)实现管理民主是村民自主管理的根本保障

在农村社区管理建设中,管理民主是根本保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村民自主管理模式最基本的两个方面,党中央对此十分重视。201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17号;文件,同年12月份召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又推出了全国各地村务公开所取得的在全国能够站得住脚的14条宝贵经验,如江苏省太仓市推行的村务公开三项制度;,福建省推广的村务民主听证会制度,以及重庆市开县推行的八步工作法;等。推进村民民主管理,需要重点抓两项工作:一是要改革村级组织体制,充分尊重基层创新,大胆突破。在这方面,可以借鉴 青县模式;中设立的村民代表会议主席机制,或者借鉴浙江武义县探索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新型村级组织构架,形成一种权力制衡机制。二是要创新民主管理的机制,不仅要学习借鉴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最重要的是要把成功的经验制度化,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的制度框架。[7]

(四)实现农民组织化是推进村民自主管理的内源基础

解决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村社区发展,根本途径来自农村社区内部。农民组织化是农民为了更好地实现、保护和促进

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联合起来形成各种经济和政治组织的行动和过程。[8]农民组织化将成为推进社区发展的、政府和市场之外的主要依靠力量。[9]首先,农民组织化能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增强社区发展的经济基础。其次,农民组织化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再次,农民组织化能够增强农民的归属感,有效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最后,农民组织化能够兼顾村民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有利于实现政府主导;和村民自治;两种模式的有机结合。

(五)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实现村民的有效参与

社区村民自主管理程度的高低往往是一个社区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农村新型社区的建设目标要求社区村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广大的社区村民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主体,同时农村居民也将直接从新型社区的建设中受益。因此,必须充分调动社区村民的积极性,使广大村民参与到新型社区的建设和社区管理中来,形成参与管理的自愿与自觉。社区建设要尊重村民的意愿,禁止任何强迫村民意志的行为。要拓宽村民参与渠道。组建社区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参与社区管理的一条主要渠道,要为各种村民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担任社区管理干部

目前中国农村社区干部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大学生村官;,二是乡村自己培养的干部。村官比例很小且很多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不懂管理业务,需要一个培养过程。乡村自己培养的干部存在的问题是文化素养和政治素质不高。多数农村基层干部有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处理乡村关系的意愿,但是却受限于自身的文化素养和民主政治素质。因此,培养高素质的农村社区管理干部变得极为迫切。除此之外,还要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严格的民主推选机制和罢免机制,既要保证推选的是高素质的人才,同时也要使社区保持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农村社区管理篇6

持续扩大的城乡差距使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惴惴不安。邓小平曾就农村问题多次讲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要解决农村问题。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②]“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们没有摆脱贫困。”[③]“如果不解决这百分之八十的人的生活问题,社会就是不安定的。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百分之八十的人口的贫困的基础上。”[④]现在,许多人都意识到必须在三农之外来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就是要减少农民,要迅速城市化,要把农民转化为市民。但社会的发展是连续的、渐进的,那种突飞猛进的社会跳跃所带来的恐惧感早已嵌入我们民族的仍时时隐痛着的记忆里了。城市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被称为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白皮书”的《2001-2002中国城市发展报告》认为,未来5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要从现在的37%提高到75%,每年需要大约有一千万到一千两百万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即便如此,届时仍有几亿人口生活在乡村。在如此长的时间段内如何缩小城乡差距,给那些远离城市的人们以不算匮乏的生活和平衡的心态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建国前,作为无产阶级最可靠同盟军的农民为中国革命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建国后我国长期推行二元经济结构模式,通过牺牲农村,限制农民流动来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推动了城市工业化,使城市成为一个人口集中,文教发达的社区,而广大农村则仍长期停留在传统的、封闭的落后状态。直到几年前为连绵不绝的通货紧缩寻找对策的时候,才发觉其主要原因是农民的收入太低,70%的农民消费只占到全社会消费总量的30%多一些;一个叫李昌平的乡党委书记终于向国家总理说了实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三农问题由此被抬到了一个从未达到过的认识高度。经过几十年的建设,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门类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也大为增强。现在,无论是在道义上还是从实际的经济建设和政治发展的需要上都已经到了工业返哺农业,城市关怀农村的时候了。我们认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可据以振兴农村的具体途径。

在这里,农村社区建设的含义是,在逐步改善外部宏观环境的同时,以输入一定的资源为契机,推动农民充分参与,自主,自为,以期最终建设起一个环境优美、人文和谐、可持续内源发展的农村社区。

以下就乡村社区建设的实质、内容与形式分述如下:

一、融入社会

农村社区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而聚集起来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其社会结构简单,封闭程度较高,日常生活通过其特定地域内的社会关系网络进行。在我国主要包括:单村或联村社区,村镇和集镇社区,其他因历史等因素形成的特殊社区。

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要为农民构筑起一个个世外桃源,相反,它的实质是使一个个孤立的农村社区融入整个社会。

二元化社会是后发外生型现代国家具有的特征,但是中国的二元化尤其典型。城乡隔离政策的施行导致了城市化远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的滞后带来的损失是双重的,一是制约了城市自身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人口的自然增殖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地的矛盾,农业无法产生规模效益。更重要的是,它所带来的社会伤害;农民首先不是一种职业,而成了一种社会或政治身份。打破户籍屏障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的外部条件。

只要我们到农村去走一走,就会发现有许多新建的房子根本没有人住,那些在城市经商或务工的农民一方面不得不每月缴着房租,另一方面自己的房子长年闲置,这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财富的浪费。当然制约农民移居城市的障碍不仅是户籍制和其他一些各具特色的歧视政策,还有一个因素是农村土地制度。由于人的禀赋和资源占有的不同,那些热爱城市生活并已经在城市中有着稳定收入的人是有能力成为一个地道的市民的。但是,模糊不清的土地所有权使他们仍然对土地保持着一种微妙的牵挂。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既有利于解决那些进城务工经商和以非农产业收入为主的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方便了城市工商企业投资于农村。如果说户籍制度改革为城乡一体化打开了一扇单向流动的门,那么对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探索就有可能为城乡一体化打开一扇双向流动的大门。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优化配置资源,而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恰好阻碍了对这种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体系,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是绕不过去的。无论是鼓励农民进入大中城市,还是就地发展小城镇,都和土地制度的变革有着紧密关联。政府应鼓励各地在具体的乡村建设中探索各具特色的有利于土地流转的制度创新。

在许多人的调查中,对农民的善分不善合有着诸多的描述和埋怨。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分田承包之后,每家每户都是一个微型的生产企业,每家每户都购置相同或类似的生产工具,采取相同或类似的生产方式,户与户之间基本上不发生生产联系,而提供生产资料和收购农产品的部门都是和农民无干的国家垄断企业。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精辟地论述了建立在这种生产方式上的社会组织的特征,“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⑤]现代的农民经济仍然是自然经济,只不过改善了生产工具,实现了地租和赋税的货币化而已。只要这种农业仍然是生计农业,仍然是建基于一块块土地被分割开来的农业,农村的这种状况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改观。

农民的这种不合作不止导致社区生活的死气沉沉,更要紧的是他们作为一个个孤立的个体已经被深深地卷入了市场,而不是作为一种有机的联系以在市场经济中进行有效的合作。以前,他们每个人都被限制在一个木盆里,没有扩大活动的余地,现在他们还是在木盆里,但是这个木盆连同木盆里的人已经被抛进了市场经济的湍流。

分散的、同构的生产模式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资财的闲置,在中部地区的农村调查中,特别是旱作区,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家庭都备有整套的农业机械,而这些机械能够发挥作用的时间在一年里也就是二十天左右。加之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的攀升以及苛捐杂税的沉重,狭小的土地已无法承负日渐增加的成本,一些农民已经抛荒而逃,“耕者乐田”的乡村图景渐行渐远。

农业产业化是解决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一个发展方向。目前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农户”、“专业协会+农户”、“股份合作”、“合作社”等。在以“公司+农户”为代表的农企合作过程中,分散的农户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合作社能使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改变弱势团体的谈判地位。合作社扎根于社区,实行“一人一票、民主管理”,主要目的是为社员提供服务而不是象企业那样仅以赢利为目的,所以不会轻易变更运营方向和地点,有利于促进社区的就业和福利,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的特殊经济组织。合作社是处于农户、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中介组织,它的存在有利于市场的发育,有利于社区融入更为广阔的社会联系中去。但目前,合作社在产业化经营组织中所占比重很小,其他各种农民合作组织也很少,这是由政府的治理方式以及农民的自组织能力所决定的。

在生产日益社会化的今天,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培育农民自己的服务组织极为迫切。产前,产后乃至产中的服务可以依据产品的不同组成不同的专业协会。基于农民自身利益之上的专业协会是城乡市场的中介,是经济上融入社会的桥梁。应该允许农民经营目前还有利可图的生产资料供应和农产品储运加工销售,使初级产品增值的利润回归到农村社区居民手中。也应该允许农民成立自己的金融互助组织。只有农民才最了解农民的需求,而且他们的运作在成本上也是极具优势的。欧洲最大的银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起初就是由农业信贷合作社发展起来的。把积极构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乡村建设的持续和深入开展。

有农民面而无农民社会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非赢利组织的缺乏。应该鼓励农民成立一些社区内或跨社区的民间组织,诸如老年协会、公益协会、生产技术协会等等,这样,既丰富了农村生活,又和整个社会沟通了起来。马克思说,"一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交往的发展程度。"[⑥]乡村社区建设是一个培养农民合作精神与合作技能的过程。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要求,而推行农村社区建设正是对这一要求的实践。全国县级行政区划2861个,除去市辖区共计2073个,国土面积900多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4%,县域内人口数9、4多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73%,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县域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于繁荣农村,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至为关键。和大多数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中国是一个双二元社会,不仅存在着城乡差异,还存在着国有和非国有的差异。在计划经济时期,县域是薄弱环节,很少有国家投资的大中型企业,而民营经济却长期受到禁止和歧视,未能发挥应有的建设性作用,县域经济遭遇着双重困境。从这个角度来说,发展县域经济就是发展民营经济。改革开放之后,那些政府转变了观念、职能和经济体制的地区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比如浙江,2000年,全省县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10亿元,占全省的71%;该省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连续十多年居全国第一,这正是他们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结果。和大城市里民营经济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不同,在县域范围内民营经济的投资项目大多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调动和保护民营经济的积极性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繁荣农村经济的一条重要途径。农民经济实质上也是民营经济,只不过它比民营经济的待遇更为恶劣而已。能否在广阔的乡村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是推动县域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变数。至于在县域范围内,是就地工业化还是发展小城镇或者发展县城等中心城镇,只要存在一个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动的开放的市场,市场的主体自己会做出最经济的决定。如果说改革开放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外部创业的宏观环境,那么乡村社区建设就是在为农民内部创业提供契机。让农民成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

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不足,部分地造成了地方政府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施行分税制之后,中央财政状况得到了改善,而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却日趋窘迫,现在国家应调整宏观政策,真正把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以乡村社区建设为主要组织形式,大力投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包括通讯、电力、广播电视、文教以及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农村融入社会的物质基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不仅是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基础工作,也是推动乡村社区变革的契机和初始力量。韩国政府自1962-1971年实施了第一、二个经济发展5年计划,扶持重点产业和扩大出口,但在此期间工农业发展严重失调。为解决这一问题,韩国政府自1970年开始发起了“新乡村运动”,并设计实施了一系列的开发项目。政府为新村运动的顺利进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1980年4月的十年间,政府投资总额达到了27571亿韩元,兴建了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市场体系、能源设施等,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超出预期目标的效果,实现了一个发展中国家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的模式。[⑦]

我们在借鉴韩国经验的同时,可赋予它更为丰富的内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并不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全部,甚至远远不是,乡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永续的创新过程,它不断为本地居民提供重新评估和规划自己生活的机会,不断唤醒被惯常的生存伦理所催眠的创造力。但是首先由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仍然是一个可由之展开的具体的切入点。对农村的公共工程投资以社区生产生活为中心,以吸收地方劳动力为主。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社区居民调查分析社区的资源和自身需要,自主提出革新计划与合作方式,自主参与项目的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这样就为社区与人共同发展提供了可能。

运作模式可因地而宜。比如在县一级,可以成立一个由政府相关部门、研究机构、非赢利组织(NPO)、社区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的乡村建设委员会,它从政府预算中获得资金,但是不在政府编制序列之内。该机构按照现代NGO模式运作,施行透明管理,每一财政年度,由政府审计局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交叉审计。

任何一个村都可以与专业组织或研究机构联合申请社区建设项目。项目申请书必须是社区居民充分参与下的结果,它既包括实体工程的计划,也要有未来全村的发展设计,它必须体现出村民合作的清晰脉络。乡村建设委员会根据提交上来的项目申请,实地考察,评估村民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质量以及后续的自我发展能力,决定是否投资。如果予以否决,必须给出详细的理由和改进的建议。

关于人才。县乡财政负责中小学教育实质上就是农村为大中城市培养人才,即便是由国家为农村教育买单,在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培养出来的人才也还是要留在城市。这样的单向流动必然使农村智力资源得不到相应的增长,从而进一步造成农村的衰落。现在,有许多人在谋得了安稳的生活之后,愿意为农村提供一些服务,包括许多在城市中长大的人也有这种愿望。农村社区建设要为这些真诚的想为农民作点事的人提供一个有序参与的组织化平台。追逐着利益的城乡互动是一种常态,是必需的、是基本的;基于关爱的奉献是弥足珍贵的,这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种方式。

把各种行有余力的人都引入到能够增加农民福祉的具体的建设行动中去,在农村社区内发现新的增长点(物质的和文化的),培植它,发展它。由于参与的力量来自不同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他们带着不同的信息和不同的思维方式去和农村社区的居民交流,在比较中发掘社区的特色和优势,并在持续的交往中建立起城乡之间的诸多网络。

农村社区建设同时也是基层政府转变职能革新自身以适应农村现代化的过程。

居于城市之外的农民虽然没有尝到多少现代化的物质果实,却在传媒发达的今天日益被现代的文化食粮所滋养着。传统的“生存原则”被现代性解构之后,农民对民主,平等,权利的意识逐渐清晰了起来,甚至非常敏感。农民的法制意识也随之上升了,行政权威以及政治动员权威的效果下降了,靠传统的方式已经很难再动员整合已经分化了的社会。从近年不断增多的农民的各种表达符号中似乎也隐含着一条寻求基层组织制度重构的逻辑线索。

这是一个利益分化的时代,利益愈是分化,就愈是要求一种整合。政治发展就是一个不断适应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但现在,有些地区的基层政府已经失去了利益整合与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功能。在计划生育情况好转之后,臃肿的基层政府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钱。要钱难就再增人,再增人就需要更多的钱,甚至动用黑社会的力量。日益紧张的干群矛盾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使党的权威损失殆尽。正如总理在谈及农村税费改革时所强调的那样,“要改革农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最重要的是要精简人员”,他在回答记者问时还引用了古代《大学》里面的一句话,“生财有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

农民的负担不只来自直接的税费。费改税之后,政府为弥补缺口,加紧了对集镇商贸和游走于乡间的小商小贩的盘剥。须知,盘剥商业就是盘利农民。正是这些商贩为农民提供了市场信息,把他们的产品运送到一个价格更高的地方去。销售日常用品的商贩受到盘剥之后不得不抬高价格,最终还是转移到了农民的头上,而且这些商贩本身就是兼业的农民。另外还有一些有了点资金、积蓄了点创业冲动的农民因这种不良的市场环境而不敢轻举妄动,脆弱的草根经济生态不得不在权力的寒霜冷雨中一次次遭受摧残,什么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统统落花流水而去。即便从这么狭小的范围来看,三农问题也的确不是在三农之内所能解决的。农民负担只是表面现象,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⑧]转变政府职能乃至改革基层政府的组织架构都是十分迫切的,基层政府不能成为阻碍农民融入社会的障碍。建立一个公平、开放、打破城乡分割和免除行政干预的全国统一市场是农村社区融入社会的基本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农村需要休养生息,它已经不能再提供经济乃至政治的资源了。

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城市放开,农村放手。

二、差异化发展

正如贫穷的具体原因各各不同一样,发展的具体道路也是多种多样的。农村的每个社区都大致相似,但每个又都独一无二。现代化不是一种僵硬的发展模式。任何一种成功了的现代化都是结合了本地的特殊性并把这种特殊性转化为现代化资源的过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这么一个鲜活生动的农村现代化过程。

乡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新的资源组合过程,在它的初始阶段并不需要一个固定的可操作化的主张,它倡导的是一种探索,是当地民众充分参与下的充分发挥了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探索

乡村社区建设并不要求立即全面展开。首先是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尝试,然后根据积累的经验,选择那些能够提供由全体居民充分参与下制定出完善的社区发展计划的村进行投资。这样的示范作用会带动起临近村子居民参与本村发展规划的热情,所有村民行动起来以民主协商的方式掀起建设自己家园的热潮或许能由此颇为壮观的形成起来。

差异化发展的其中一个层面是,每个社区都有其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社区建设的切入点。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亟需首先解决的问题,这就是社区居民共同利益所在,也是他们能够积极参与的起点。

差异化发展的另一层面意思是,虽然社区居民在公共资源的占有上是平等的,但社区的机制决不限制个人的独具风格的发展;因为每个人的禀赋和个人资源的拥有是有差异的。在公平规则下的其中一部分人的快速发展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福利,反而会为他人创造更大的空间,这也是人类文明能够持续进步而不是停留在低水平零和博弈上的原因之一。农民内部的分化也是真实的现状,那些逃离了“把生存作为首要目的”[⑨]之困境的农民如果得着了一个好的环境,他们是有条件转变为一个面向未来发展之熊彼特式企业家的。这些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转变了的农民一方面退出农业经营从而减轻农业内部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其他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其实,这种变迁就是在削弱农业内卷化的机制。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涌现了许多这样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家”,虽然他们的前面还要加上农民两个字(当然,这些企业家的数量比起庞大的农村人口的基数是微不足道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社区建设就是在营造一种创业氛围——一种鼓励个人创新发展的氛围。“农民”是被赋予的,它既是国家的定义又是历史演绎和社会结构的界定。“农民”,作为内化了的历史与社会现实结构,同时也是一种行为方式和经济伦理;在城乡整合以及乡村社区内部革新过程中这些沉淀了的惯习势必要被创新的潮流所冲刷并反过来促进农村社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关于乡村生活的形式、意义或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虽然乡村建设所欲达到的其中一个目的是使农村社区居民过上一种在价值上和城市生活“相等或差不多的”的乡村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价值理性就是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倾向于并能够清楚地计算出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成本仍然是人类主流文明的主要行为标准,目的理性仍然要贯穿到人的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人不是为了文化而存在,恰好相反,文化是为了人而存在。狭义的文化是一套行为系统,其核心是由一组传统观念,特别是由价值系统所构成。乡村文化是中国农耕文化的大本营,它是适应农耕生产制度的产物,它已经深入到了人格系统,使知足、拒变、守旧成为主流,同时也养成了人们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传统作风。一百多年来的西风东渐不只在器物和制度层面上而且也在文化上侵入了“停滞的乡村生活”,特别是上个世纪的几次历史巨变早已使乡村文化支离破碎了。旧的没有去除,新的尚未建立,尴尬的文化生态使人们无所适从,社会失序与失范乃至道德滑坡在农村几成普遍现象。渗透进来的商业精神既找不到立脚的坚实的经济基础,又无时不在权力的威压下缩头缩脚,破碎了的传统文化也不能提供自我保护,这真是一种痛楚的过程。安身立命的文化重建远急迫于寻求“亚洲的意义”或“中国的意义”,虽然后者在文明的层面上或更为宏大,但是,就从来就没有从容过的中国现代化和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来说却颇多奢侈的味道。破碎的乡村生活中仍然残留着逝去的朝代的基因,不管它们会发出什么样的新芽,只要是在各个具体的社区建设中获得了自然的发育机会,而非某种思想运动的催生,它就具有了成长的内在的合理性。千差万别的社区的实际状况在具体的建设中生发出多样性的社区文化或可预期。乡村社区建设就是为这些有差异的也因而丰富多彩的文化重生提供机会,但它极力避免统一的思想指导,它不寻求那种最高抽象的文化结果。

中国是一个大国,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各地都差异巨大,试图用一个方案来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最起码在方法上是不合适的。但是,我们却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走出过这么一个怪圈。

农村社区建设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始终开放着自身的变迁过程,是一个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它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效益优先,权益平衡,多元一体。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探索过程。一个极其严肃的,建基于满足民众不虞匮乏和获得自尊为目的的过程。它不是一种理想主义下的狂躁的运动,而是一种脚踏实地的一个个具体的充满着艰辛和创造幸福的生产与生活实践。

三、政府及各界的作为

农村社区建设试图从困扰整个中国健康稳定发展的三农问题上打开一个缺口,以期迈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可以看做是一个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再动员。这是一个宏大的工程,是一个需要许多人,许多机构共同参与才能做好的工程。但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这一点是其成败得失的关键。

政府。政府是乡村社区建设最有力的推动者。但对政府的挑战也是最大的,挑战不是要它从预算中拿出一大笔钱来,更不是额外增加了它的工作,而是角色的转换。政府要从一个支配者、控制者转变为一个合作者,一个在社区建设中和各参与者平等的角色。当然在当前的政经格局下如果没有一群具有宽阔胸襟和革新观念的官员作坚强后盾,推动乡村变革也是困难的。

研究机构及知识分子。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时期的梁漱溟认为中国当时最为迫切的问题是个人权力和生命财产的稳定和保障,中国民族的富强和中华文化的复兴关键在于全体国民生命意识的甦醒。只有生命意识的甦醒才能使“人的个性伸展”成为可能,他在《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中指出:“个性不立绝不是健全的社会组织,个人在社会中地位的尊重,毕竟是永恒的真理”,个性的伸展以及社会对个性的尊重和保护从而使民族获得勃勃生机。解决中国问题的主体是农民,但愚昧、贫困的农民却缺乏这样一种自我意识,梁漱溟认为,知识分子到农村去促进农民自我意识的觉醒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的命运。我们现在提倡知识分子积极参与到乡村社区建设中去,并不是要他们去促进农民自我意识的觉醒,这个任务已由上个世纪的波澜壮阔的革命运动特别是七十年代末开始的市场经济变革所基本完成了,虽然对自我意识的满足仍有极大差距。当下知识分子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和协调,是传送知识和信息(在客观上也起着弥合社会裂隙的作用)——传送适应现代生产方式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知识以及生产技术知识和相关信息等。

城市社区。繁华都市与偏远乡村的差距很大,这同时也意味着前者可以在许多方面帮助农村的发展,提倡城乡两种社区可以结对建设。当然不是那种流于形式的捐钱捐物,而是一种有专业机构参与了评估和建议的长久的互动的平等的伙伴关系。这种合作有助于开阔视野和心胸,有助于消除社会隔膜。

农村社区管理篇7

关键词: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构建

社区是社会的组织细胞,也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国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又以新型农村社区为战略基点,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表明我国乡村社会治理方式及基层组织、管理与服务体系的重大转型,从村民自治过渡到社区自治、从行政和生产共同体迈向社会生活共同体,管理方式也逐步从政府主导的单中心治理转变为政社分工与合作共治的多中心治理。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概念

所谓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通过集中规划,按照统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内搬迁合并,统一建设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和调整产业布局,组建成新的农民生产生活共同体(也称为“中心村”),形成农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务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并在此过程中让农民主动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从而让农民既不远离土地,又能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

二、随着农村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社区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思想观念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许多干部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还比较陌生,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认为农村社区建设是图形式走过场。许多农村社区并没有专业的管理机构,多数还是以村务管理老办法来对待,社区管理不到位。大多数村干部没有受过社区管理的相关培训,甚至从来没有接触过社区管理,容易以老眼光来看待新问题,缺乏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2、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有些地方在农村社区运行机制上,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弱,没有形成便捷有效的社区建设的参与机制。

3、公共服务薄弱,服务水平不高。城市居民通过城市社区享受到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服务。与城市相比,农村社区还没有纳入市政管理范畴,不能享受城市社区待遇,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上仍显不足,如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以及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便民服务资源相对比较薄弱,没有从根本上实现乡村管理服务向社区管理服务的转变。

4、社区意识淡薄,居民文明程度不高。社区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管理办法和创新意识,且“行政化”色彩较浓,其管理方式、活动开展、服务实效等均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虽然不少地方都配备了大学生助理,对社区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所提升,但仍不能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的需要。

5、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于城市。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投入与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不足。一是政府投入不足。二是村级投入不足。三是社会投入不足。

6、社区文化缺失,业余生活单调。

三、实现农村社区有效管理的创新及路径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以生活方式转变带动生产方式转变,因此,新型农村社区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就在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对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路径选择。深入推进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

1、建立健全农村社区领导机制。要将农村社区建设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2、积极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以村民自治为基础、将村民自治引入社区建设,使村民在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社区建设活动中享有话语权、参与权,这样必然有助于调动村民的参与积极性,切实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水平。

3、培育公民意识和社区文化中有所作为。在社区管理模式上,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管理于自治之中,发展公民意识,培育社区文化;社区一般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娱、体育、科技、教育服务;社区环境整治。并使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的服务、文化活动和协调、以促进社区内的公共参与,从而培育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和社区文化,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的幸福感。

农村社区管理篇8

一、江苏农村新社区的三种类型

根据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直接动因,大致可划分为“征地拆迁安置型”、“耕地整理安置型”和“康居示范型”三种主要类型,且各种类型特征鲜明。

征地拆迁安置型新社区。以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是典型的城市化、工业化的产物。主要特征是:第一,新社区规模大。第二,居民社会身份改变。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以“双失型”居民为主体。绝大多数居民已完全失去了原有承包耕地(包括自留地)和农村宅基地,其社会身份特征已经彻底“非农化”,其生存形态也已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第三,居民原有的社会组织隶属关系被彻底打破,基层社会组织必须重新构建。

耕地整理安置型新社区。通常以“万顷良田工程”等大规模农田基本建设为抓手,在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下形成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有以下主要特征:

第一,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新社区绝大多数居民仍保留原有集体土地承包权和自留地经营权。但在承包地经营方式上,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苏南多数通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类土地流转平台,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具体经营方式上,以大户承包经营为主,部分为农业企业承包经营,少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市、镇两级政府为鼓励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往往实行政策性财政补贴,每年每亩补贴规模经营者300元左右。在苏中和苏北地区,则基本上仍维持原有的分户经营方式,有些地方政府为解决农户集中居住后耕作半径过大、路途太远的矛盾,每年给农户发放一定数额的农业生产交通补贴。

第二,居民社会身份未变。与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相对应,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居民的农村户籍身份没有改变。对于非整村拆迁的新社区居民而言,虽然居住地离开,但与原行政村仍保持着所属关系,特别是经济上仍保持密切联系,如村委会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也都要回到原行政村参加。在社会保障方面,苏南大多数进入各类企业的职工基本上已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而仍留在农业上的劳动力及农村老人绝大多数只能参加“新农保”,目前每月每人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标准为60元。在我们调查的吴江震泽镇,农村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60元。

第三,社会管理上双重架构。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规模通常较大,同一社区内往往集中了不同行政村的居民。事实上新社区居民的生活居住地与村民自治组织往往形成了空间上的分离。一方面,由于其与原行政村在土地承包等经济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另一方面,当然也要接受现居住和生活所在新社区的管理,这就形成了新社区居民受原行政村和新社区组织双重管理的态势,原行政村管理职能在经济、政治生活方面占主要地位;新社区组织着重负责社区治安、生活服务和社区环境保洁等,居相对次要地位。

康居示范型新社区。康居示范型新社区,是目前全省各地最为常见的农村新社区,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它有以下主要特征:首先,新社区规模相对较小。由于并非是行政指令性的大拆大建,而以农户自由选择为导向,入住农户规模多在100户左右。第二,居民社会关系不变。社区居民原有土地承包权属关系不变,自留地隶属关系不变,新社区居民与原有村组自治组织的隶属关系也维持不变。第三,新区建设统分结合。即新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统一建设,以优越的环境条件吸引村民自愿落户新社区。居民住房则按规划的地点和宅基地面积由农民自建为主,农民自建房较少有政策性补助,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负担较轻。许多地方对农户旧房翻建有强制性规定,即必须迁建到规划的新社区。第四,社区管理村社合一。新社区建设规划中,各地通常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地点、村民生活服务网点设在新社区。

二、江苏农村新社区管理的困境

管理体制不顺,“管不着”与“不服管”并存。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大型农村新社区,居民跨区域居住、与原基层自治组织空间上分离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集中居住的村民仍要在原村进行选举、获得集体资产分红、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等,因此他们与原村的关系很难割断,心理归属也倾向于原行政村,户籍关系留在原行政村。理论上新社区管委会与原行政村对社区居民实行双重管理,但两者管理职能上难以有效整合,双方的责、权、利难以协调统一。原居住地村委会往往因“跨界”管理不方便而“管不着”。新社区村委会则因不是本村的村民,管理起来总觉得名不正、言不顺,加之集中居住的村民又觉得居住地村委会不会给自己什么利益,往往也“不服管”。还有部分在集镇购房定居的村民则出现“无人管”的状况。

拆迁安置政策前后不一,居民长期积怨影响安定。征地拆迁安置型新社区,通常是边拆迁、边建设,居民拆迁工程也是分期、分批进行的,往往是建到哪拆到哪。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缺少连贯性,使得新社区干群关系“先天不足”,给新社区管理者的日常工作及和谐社区建设带来很大麻烦和阻力。

社区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维修难。总体而言,目前农村拆迁安置新社区的房屋质量远不如商品房,居民意见很大,新社区管理人员每天为各种问题消耗大量精力。此外,新社区建筑质量不高,维修压力自然就很大。而农村新社区物业维修难,没有物业维修的经济承受能力,而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则难上加难。据了解,农村新社区基本上不可能申请到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权。

社区管理经费无着落是最大的问题。无论是苏南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苏中、苏北农村新社区,至今未见靠收取物业费维持社区日常运转的。目前不同类型的农村新社区,物管经费筹措的来源也不相同。康居示范型新社区,居民来自同一个行政村内的一个或相邻几个自然村落,实行村社合一社区管理体制,也即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社区管委会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物业管理经费来自村集体经济收入。100多户规模的康居示范型新社区,每年的物管经费在15—20万元之间。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目前的物业管理经费通常由地方财政承担。

居民对新社区归属感不强,民主管理亟待加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足,社区凝聚力不强。部分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不能有效落实,村干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设流动票箱、拿钱买票的现象也不鲜见。此外,部分社区表现出较为明显的行政化色彩,管理干部与居民之间的关系较为疏远,居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有限,社区民主管理和居民自治流于形式。

新社区管理者工作强度大待遇低。原行政村比较而言,已建成的农村新社区,尤其是以拆迁安置为主体的新社区普遍规模较大,社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十分繁重,社区管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大、强度高。当前社区管理人员中大部分由原行政村干部转任,与所承担的繁重管理工作任务比较而言,社区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建立江苏农村新社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尽快理顺新社区管理体制。要在积极借鉴城市居民小区管理经验的同时,较好地适合农民集中居住的特点;农村新社区管理也不能是单一模式,应针对不同类型农村新社区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社区管理模式。对康居示范型新社区,由于新社区居民与基层自治组织的经济纽带和社会组织关系没有发生改变,现行的管理组织体系也无需变更,需要重新适应的是新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方式,还有新增加的社区物业管理成本的消化。对征地拆迁安置形成的农村新社区,其居民身份、生存状态已完全城镇化。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建立专职、稳定的社区管理队伍,管理人员部分从乡村干部中分流,部分采取面向社区和社会公开选聘;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教育农村居民改变原有不良生活习惯;三是针对失地农民建立创业机制,帮贫扶弱,提供公益性岗位,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四是努力丰富小区居民文化生活,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对耕地整理安置型农村新社区,一是要建立专职、稳定的社区管理队伍(包括明确职级、报酬、经费来源);二是要加强新社区组织与原行政村相互间理解、沟通与工作交流,努力探索并建立制度化、高效率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纠纷处理机制;三是组织筹建物业委员会,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和自我管理能力;四是社区管理人员目前以原有村组干部为基础,今后应逐步引进年轻新型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

明确扎口统筹管理部门。农村新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涉及许多政府部门。如建设局负责小区规划、选址、审批、施工许可、验收以及房屋维修基金管理;民政局负责社区居委会设置、审批、选举、公共服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培训、上岗、使用考核,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等;农工办负责统筹新农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整治、农民收入等;小区所在镇政府则具体负责农村新社区的投资施工建设。根据当前部门工作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农工办比较适宜担当这样的扎口统筹管理部门角色。

加强长效管理工作制度建设。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的城西花园社区,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完整地制定了一整套社区工作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社区居民公约、社区民主自治制度、社区民主理财制度、社区门卫值班制度、创建工作奖励制度、公共秩序(保安)管理制度、绿化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治安调解工作职责、学习培训制度、志愿者工作制度、独居老人居家养老工作制度,等等。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水平不同,不能要求各地建设统一的新社区管理和服务硬件设施,但加强新社区长效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度软件建设,应引起各地更多的重视。

积极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努力消解居民怨气。拆迁安置和补偿政策缺少连贯性,是各地较为普遍的现象。各地应认真吸取这一深刻教训,保持不同时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可比性、连贯性,充分保护被征地拆迁农户的应得利益。各地基层政府和新社区管理人员,要通力协作,不回避矛盾,积极调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真心实意地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现实中的切身利益问题,努力消解这部分社区居民的怨气。

培育“造血”功能,构建良性物管经费保障体系。目前,全省各地农村新社区物业管理经费筹集渠道单一。康居示范型新社区物业管理经费通常完全是由村集体买单;征地拆迁安置型农村新社区,物管费基本上是由地方财政买单;耕地整理安置型新社区物业费,通常由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集体共同承担。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8个乡镇,2011年用于全区拆迁安置新社区物业补贴投入高达3000万元。随着农村新社区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完全由政府和村集体承担的物管经费筹措方式,不仅会日益加重村集体和地方财政负担,长期下去难以为继,也不尽合理和缺少效率。努力培育农村新社区物业管理的“造血”功能,多渠道筹措物业管理经费,是今后必由之路,也是当务之急。鉴于农村新社区居民在转型期处于“城市居民生活方式,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城市贫民社会保障”的弱势地位,不应照搬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模式,积极探索建立一个“社区居民交一些、社区商业配套用房赚一些、政府财政补一些”的良性社区管理经费保障体系,比较符合当前社会现实。

而由新社区管委会通过出租社区商业配套用房获得租金收益,是培育农村新社区物业管理“造血”功能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但不少地方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开发商,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将社区商业用房全部买光了,使得社区居委会接手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对此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严加防范,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安置型农村新社区,大多数位于城乡结合部,社区居民身份绝大多数也已转为非农业户口,可以在这类社区进行“社区居民交一些”的先行试点。努力引导居民转变习惯性思维,确立付费获得服务的观念,并随着物业管理质量的不断提升,向住户收取一部分物业费,逐步减轻政府负担,努力形成良性可持续的社区物业管理经费保障体系。

努力引导和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与城市居民小区相比,农村新社区的管理有其特殊优势。一是与城市居民小区常见的邻里甚至对门邻居老死不相往来不同,农村新社区是一个熟人社会,或沾亲带故,或来自同一个村组的邻里关系,熟人好办事;二是农村新社区有大量原村组的老干部、老党员等组织资源;三是农村新社区有大量刚刚失去土地的中老年闲置劳动力资源。新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在社区管理中应充分利用这些特殊优势和宝贵社会资源,把热心的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努力引导他们开展民主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亲和力和凝聚力,达到实现充分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如淮安市城西花园社区将整个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网格有几幢楼,充分利用原行政村的老党员、村组老干部资源,聘任他们担任“格长”和“楼长”,参与小区的管理。要求格长每天走访辖区内两户家庭,既了解民情,又广泛听取小区内居民对社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该社区还组织社区热心公益的居民,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社区校外辅导站”、“社区志愿者工作站”等群众组织,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有序开展各项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前述社区家庭困难居民以提供绿化、保洁和突击性劳务抵消物业费的方式,也都是很好的自我服务形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