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廷玉简介_苏廷玉的个人资料
苏廷玉是清朝中期的官员,其父亲精通医术,不久丧父,嘉庆十九年中进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的官职,后官至四川总督,后年老辞官归乡,回乡后依旧关注国事,后病逝于家乡!
苏廷玉
字韫山,号鳌石,晚号退叟,同安县翔风里澳头人。廷玉自幼父母双亡,励志读书,20岁补博学弟子员。
人物生平
嘉庆八年(1803年)补博士弟子员
嘉庆十三年(1808年)中举人
嘉庆十九年(1814年),苏廷玉成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后任刑部主事,勤审案,有能干之誉。
道光六年(1826年),擢刑部员外郎
道光七年(1827年),京察一等,拜刑部郎中。次年,律例馆记名以备用。外放松江、江宁、苏州等府
道光九年(1829年),补江苏松江府知府,未上任又调任江苏江宁府代知府。
道光十年(1830年),迁任陕西延榆绥道道员。
道光十二年(1832年),往丹阳代理江苏督粮道道员,再调任苏松太道道员,后任山东按察使,任山东按察使时,苏廷玉平多起要案。
道光十三年(1833年),苏廷玉调任四川按察使,署布政使
道光十四年(1834年),回按察使本任。
道光十五年(1835年),边境夷匪焚掠,布政使李义民督师往剿,苏廷玉兼理藩条,并捐万金以济军饷,道光帝赏以花翎。
道光十六年(1836年),擢四川布政使。
道光十七年(1837年),马边屏山雷波猓夷大出劫掠,总督鄂山调兵万余,两路并攻。苏廷玉进言曰:“师行逾万,而总督不亲往,事权不一,恐偾事。”鄂山以老病为借口,结果两路兵皆无功而返。
道光十八年(1838年)二月,处理成都米价暴涨事件,废寝忘食,活人无数,成都百姓感其德,纷纷送匾,但都被他婉拒。
道光十八年(1838年)闰四月,鄂山调任刑部尚书;七月,鄂山卒,四川总督宝兴调任刑部尚书。秋,苏廷玉署四川总督、加兵部侍郎衔。布政使由刘韵坷出任。后因为上疏朝廷用兵加税四川猓夷,被道光责备,降为按察使,拔去花翎。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苏廷玉奉命返京。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苏廷玉返京后,任大理寺少卿。同年,被命“休致国籍三年”,休官返乡,定居泉州府治老城区通政巷北边。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英军窥觎厦门,苏廷玉于福州五虎门招募地方民众,组织民兵,聘神枪手训练。此外,还捐资筑土堡于泉州海口,以防敌舰突袭。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撰写《泉州府学明伦堂立匾记》,以弘扬先哲、激励后代。
咸丰二年(1852年),苏廷玉卒,享年70岁,葬于同安新店镇澳头。
主要著作
《亦佳宝诗文钞》、《从政杂录》、《温陵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