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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沂(明朝时期的官员)简介_刘之沂的个人资料

来源:其他 时间:2022-10-18 手机浏览

刘之沂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万历二十六年的进士,考中进士后担任盐城知县,不久担任江都知府,因办案公正,被列为江都名宦母后担任江西岑北道提刑按察使司副按察使等职,晚年辞官归乡,病逝于家中!

刘之沂

博兴县人,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考中进士,任盐城知县,寻调江都知府。

有一寡妇,家富足而无子,她与丈夫家族争财产,出一万两银贿赂之沂。之沂升堂将此钱财分散给了夫家亲族,圆满结案。刘之沂被列为江都名宦。继之,刘之沂调京任兵部主事。不久又出京任饶州知府,又迁江西岑北道提刑按察使司副按察使。

时有一杨姓与之沂为同年进士,求之沂为他杀一武将。他托病不再治理政务。由于一些官员的推荐,之沂被调任河南督粮道副使。不久,升任湖广武昌道布政使司右参政。他为政廉明,被列为武昌名宦。

告老还乡后,替百姓交纳丁税,焚烧了百姓贷卷,资助境内修水利,百姓有婚丧嫁娶,他都出资相助。死后,列为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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