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景初(北宋时期的官员、诗人)简介_谢景初的个人资料
谢景初是北宋时期的官员,和诗人,也是黄庭坚的第二任岳父,他是庆历六年的进士,担任大理评事,后担任余姚知县,在任期间,发动民工,修筑堤坝,缓解海潮冲决之患,兴办学校,培养人才,后益州路提点刑狱,因反对熙宁变法,被罢官,以屯田郎致仕
谢景初
天禧四年(1020年)出生,字师厚,号今是翁,宋富阳县人。谢绛子。初以父荫为太庙斋郎。
庆历六年(1046年),授大理评事。知余姚县,筑海塘以捍海潮,禁豪强侵湖为田,严盐政之课,尤以办学蜚声吴越。景初后任山西汾州通判,上疏揭露和籴之弊。旋调山东海州通判,废毁淫祠300余所。历官湖北转运判官、成都路提点刑狱。
熙宁初(1068年),朝廷推行新法。景初上疏反对青苗、免役诸法,被劾罢官,以屯田郎致仕
元丰七年(1084年)去世
谢景初诗作赏析
《观余姚海氛》
海上风与雨,未朕先气升。泽卤杂山云,蓊郁相薰蒸。
交语面已障,安辨丘与陵。衣濡带革缓,臭腥殊可憎。
自非昌其阳,疾疠得以乘。君子却阴邪,何必医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