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明朝中期官员、水利学家)简介_潘季驯的个人资料
潘季驯是明朝中期官员、水利学家,是嘉靖二十九年的即时,后在江西、广东任职,后多次担任总理河道都御史,主持黄河和运河的治理,前后长达二十七年,官至工部尚书,在治理水患中,发明“束水冲沙法”,为古代治理黄河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潘季驯
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二十三日出生
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初授九江推官,后升御史,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寻以丁忧去。
隆庆四年(1570年),河决邳州、睢宁,起故官,再任总河,塞决口。
隆庆五年(1571年),报河工成,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去。
万历四年(1576年)夏,再起官,巡抚江西。
万历五年(1577年),召为刑部右侍郎。
万历六年(1578年)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九月,兴两河大工,次年工竣,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
万历八年(1580年)春,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
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改刑部尚书。后张居正身死被抄家,他上疏明神宗,被弹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
万历十三年(1585年),御史李栋、董子行分别上言,认为潘季驯“罪轻责重”,均被神宗罚俸处理。其后多次有人推荐潘季驯。
万历十六年(1588年),黄河大患,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复官右都御史,总督河道。
万历十九年(1591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
万历二十年(1592年),以病辞休。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四月十二日,潘季驯逝世,享年七十五岁。
治河成就
潘季驯在长期的治河实践中,总结并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黄方略和“蓄清(淮河)刷浑(黄河)”以保漕运的治运方略,发明“束水冲沙法”。其治黄通运的方略和“筑近堤(缕堤)以束河流,筑遥堤以防溃决”的治河工程思路及其相应的堤防体系和严格的修守制度,成为其后直至清末治河的主导思想,为中国古代的治河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主要著作
《河防一览》《两河管见》《宸断大工录》《留余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