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照(一等功烈士)简介_李伯照的个人资料
李伯照是一等功烈士,出生于解放前,早年入伍,后加入共产党,在部队多次立功,后奔赴西南边防前线参战,因功受奖,后担任湖北省咸宁地区武警支队支队长,身患疾病的情况下坚守岗位,因病牺牲,被追记为一等功。
李伯照
1944年出生,临海市山项乡横楼村人。出身贫苦家庭。读小学期间品学兼优,曾任少先队中队长。后因家庭生活困难辍学随父学木匠。16岁时担任生产队会计,公私分明。
1964年应征入伍,不久提升为班长。
1966年末,随部队去安徽丹阳湖参加围垦工程,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年,任解放军某军区“大功连”连长时,率领全体官兵扑灭安徽泾县森林大火,险遭烈火吞没。
1975年8月,河北省舞阳县境内被特大洪水包围,带领全连战士冒险奋战20多个昼夜,安全转移8000名群众,受总参、总政通报表扬,全连荣立集体二等功,个人荣立三等功。
1979年2月,代理团参谋长职务,奉命赴西南边防前线参战,因功受奖。
1989年,调任湖北省咸宁地区武警支队支队长。身患乙型肝炎,仍坚守岗位,守卫蒲圻铁路大桥,堵截携枪逃犯。终因病情沉重,经多方抢救无效逝世。追记一等功。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