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椿年(清末民初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赵椿年是清末民初的官员,为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三十一世孙,光绪二十四年考中进士,担任江西巡抚署文案,升任农工商部参事等职,清末参与筹备资政院,担任议员,民国后担任北洋政府财政部次长,支持袁世凯和张勋的复辟,晚年自制闲居,整理旧文自娱。
赵椿年
1870年出生,字剑秋,又字春木,晚署坡鄰。武进县城(今常州市区)人。
1888年举人。
1889年,会试未中,被礼部留下,历任内阁中书、侍读、国史馆校对、玉牒馆分校等职,并兼中书科,诰敕房事宜。
1896年奏办五城团防。
1898年年中进士,任江西巡抚署文案。义和团运动后,江西推行新政的政令、法规、章程等条款均出于他之手,后被提任瑞州知府。
1903年,朝廷创设商部,调部任郎中。
1906年工商二部合并,改任农工商部参事,并兼度支部币制局提调和盐政处咨议等。
1909年参与筹备资政院,任议员,兼京师自来水公司监督。
1911年辛亥革命后,随唐绍仪赴沪,与南方革命军谈判。
1912年3月,议和告成,继任农商部参事,11月改任财政部次长。
1913年5月署税务处会办,后调安徽任芜湖关监督。
1916年再任财政部次长,兼北京崇文门税务总督。
1917年又任农工商部右侍郎,不久闲居。
1920年应徐世昌之聘任审计院副院长。
1922年任偿还内外短债委员会副委员长及整理外债委员会副委员长,负责债务整理。另外,在审计院长庄蕴宽回常州探亲和养病期间,皆由其代理院长,主持日常事务。
1928年辞去一切职务,闲居北平。余暇以撰文整理旧作自娱。
1942年去世
主要作品
著有《覃研斋石鼓》10种、《考释》、《诗存》3卷、《一沤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