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志礼(明末时期的馆员)简介(个人资料)
姜志礼是明末时期的馆员,是万历时期年的即时,担任建昌推官,后升任大理院评事,多次平反冤案,升任刑部员外郎,担任泉州知府,升任山东右参政,因福王骚扰当地,他上疏力争,最终被贬谪,后升任尚宝卿,因得罪魏忠贤,告老还乡,崇祯初年,官复原职,以年老推辞,直到去世。
姜志礼
字立之,丹阳蒋墅滕村人,性淳朴刚直
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进士,授建昌推官,后补衢州知府,升大理院评事。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时京师关押很多未结案囚犯,他上疏请从宽发落,审理平反了一些冤案。后为刑部员外郎,出任泉州知府。任职期间,修复数里长的万安桥,又为贫民夺回被豪强侵占的沙格澳渔利之地。
不久,调任山东右参政,守登、莱二地。时福王受封河南,赐田2万顷,遣太监检阅民田,骚扰登、莱二地。志礼上疏力争。帝怒,谪姜为广西佥事。离山东前,当地发生饥荒,仍布置募粟赈济饥民。后调江西参议。又调浙江副使。时有叶朗生叛案1宗,株连万余人。他只惩办几个为首者,其余一律开释。
天启三年(1623年),由浙江副使入为尚宝少卿后升尚宝卿,赴山西主持考试。刚巧中州进贡玉玺,姜逆魏忠贤私欲,上疏皇上。魏忠贤怀恨,欲诬陷,未成,姜乞求告老还乡。祟祯初,下诏恢复原官职,他以年老推辞。年90余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