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馨(清朝后期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张集馨是清朝后期的官员,是道光九年的进士,在翰林院任职,后被外放担任知府,在各地做官,官至江西署理巡抚等职,因防御条件不力,被弹劾革职,光绪年间去世。
张集馨
嘉庆五年(1800年)出生,字椒云,别号时晴斋主,江苏仪征人。
道光九年(1829年)年中进士,在翰林院供职。
道光十六年(1836年)外放为山西朔平知府。此后三十年间,在山西、福建、陕西、四川、甘肃、河南、直隶、江西等省任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署理巡抚等职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张集馨在福建做道台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被任命为陕西粮道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张集馨任职陕西督粮道,兼署陕西按察使。
咸丰十一年(1861年),时任江西布政使的张集馨与英国参赞巴夏礼订立开辟九江英租界的约章《九江租地约》。
同治四年(1865年),因防御太平军北伐“出兵迁延”,被劾革职。
光绪四年(1878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