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椿(明末抗清志士)简介(个人资料)
李之椿是明末抗清志士,是天启二年的进士,担任吏部主事,因直言遭到忌恨,最终卸职回家,明亡后,担任弘光朝光禄寺丞,弘光朝覆灭后,参加当地义军而被捕,出狱后继续从事抗清活动,担任永历政权招讨督师阁部,坚持抗清八年,最终被清廷所获,绝食而死。
李之椿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出生,字大生,号徂徕,南直隶如皋人。
天启元年(1621年)举人
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初任吏部主事,因直言遭忌,卸职回乡,在如城东南筑园一座,名为“指树园”闲居。
顺治二年(1645年)福王朱由崧即位于南京,起用李之椿为尚宝寺卿,迁礼部侍郎,督粮于浙江,后清兵攻下南京,李弃官还乡
顺治四年(1647年),如皋县民赵云、李七等举兵反清,自称都督,并奉李之椿为盟主。被捕,出狱后,之椿为联络海上义师和永历政权,远游闽西,后来又移居湖州以求接近永历、鲁王监国两政权和海上义师,后接受永历政权招讨督师阁部。
顺治十四年(1657年)家童谢庭兰至京师向清廷告密,父子均被捕,押解至江宁。默然不语,绝食七天而死。其子李旦被斩于西市,一同赴死者有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