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必须招标、哪些项目可以邀请招标、哪些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那些工程项目适宜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般国家政府项目,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必须招标,前提是非垄断行业;如果项目潜在投标人较多,达到三个以上,可以考虑邀请招标;如果项目金额不大,或属垄断供应,那就可以申请不以招标方式采购。 各个省市地方,对于不同类型的招标项目会有不同的金额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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