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焕(晚清时期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秦焕是晚清时期的官员,是咸丰十年的进士,担任户部主事,光绪年间,担任桂林知县,后生梧州知府,组织法国人修建教堂,中法战争期间,因援助有功,加二品头衔,官至广西巡抚。
秦焕
嘉庆十七年(1813年)出生,字文伯,江苏山阴(今淮安)人。
咸丰十年(1860年)进士。曾任户部主事、工部宝源局监督、员外郎、郎中等职。
光绪五年(1879年),授桂林遗缺知县
光绪六年(1880年)补桂林府。时临桂县因清查粮赋操之过急,引起县民反抗,焕单骑前往劝阻,事态得以平息。
光绪八年(1882年)调任梧州知府,坚决阻止法国人建教堂。
光绪十一年(1885年)复任桂林知府,兼盐法道。中法战争期间,因援助围攻谅山有功加封二品衔。是年,适逢漓江洪水暴涨,桂林一带遭灾,特“奏请蠲免粮赋,并出资收埋骸骨”。次年,桂林一带又发生大饥荒,焕设厂施粥,开仓平粜,并派人到全州、广东购米,拯救灾民数十万。
光绪十五年(1890年)升广西巡抚。在桂十多年,严于吏治,鼓励农桑,疏通沟渠,体恤孤寡,设置书局。
光绪十六年(1891年),奉旨进京入觐,桂林士民为表怀念之情,建“望来亭”,又为其立德政碑,额书“民不能忘”四字。著有《剑虹居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