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鲲翔(清初时期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黄鲲翔是清初时期的官员,是顺治十一年的贡生,后担任教谕等职,升任广州府府学教授,因功升任为肃县县丞,但他不愿意去赴任,回到家乡,教导子孙。
黄鲲翔
字鹏翼,三洲街道伦埇村人。
顺治十一年(1654年)贡生,任四川万州州学辅助教员,转任四川长宁县县学教谕,后来升为广州府府学教授。在上述学校里任教有方,受到朝廷派往各省的主考官赞扬。
广州府府学任期届满后,升迁为河北安肃县县丞,他不去上任,请求辞职回家。回到故里,他督促指导诸孙子学习,寒暑不辍。在村前修筑150亩的金城塘,将此塘的收入用以祭祀始祖和请老师教族中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