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赉明(明朝时期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高赉明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天启二年的进士,担任新喻县令,后调任安福县令,官至河南道御史,因劝谏被贬谪,南明时期,担任刑部郎中,后官至工部右侍郎,昆明失陷后回到家乡,后病逝。
高赉明
字孟良,新会县荷塘镇(今属蓬江区)马滘霞村人
天启元年(1621年)中乡试,
天启二年(1622年)中进士,授职作新喻县令。后调任安福县令,任职期间,他留意民间隐情,为官刚直,不阿附权贵。魏忠贤毁天下书院建生祠,安福县有复古、复礼在册,赉明抗言曰:复古祭祀王守仁、湛若水、邹守益。皆本朝之大儒,毁之则得罪天下名教虽死不敢为。力争之,书院得免。迁河南道御史,以建言被贬归家。与陈子壮复修南园社。
永历元年(1647年)明昭宗即位,起任刑部郎中。李成栋反正,李元胤推荐为太常少卿。改大理卿。从车驾扈南宁。清军追之急,百官散去,赉明不走,昭宗幸安龙,升工部右侍郎。
永历十五年(1661年)昆明失陷后归家,家甚贫,纸袍糠饵,安之若素,未几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