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雁南(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简介(个人资料)
李雁南是近代民主革命家,出生于晚清时期,早年倾心于革命,迁居缅甸,加入同盟会,广州起的时候,变卖家产充当革命经费,返回国内,参加光起义,被捕牺牲。
李雁南
1880年出生,名群,礼乐新民西宁里人(一说开平人)。家贫,性慷慨侠义,青年时曾当船夫,投身绿林遭清廷缉捕,避走香港,于香港加入三合会。之后举家赴南洋,寓居槟榔屿,任教于华人书馆。经革命党人薛南介绍,认识孙中山,遂倾心革命。继后从革命党人赴云南、缅甸开展活动,迁居缅甸经营小本生意兼垦荒种植香料。
1908年,在缅甸加入同盟会。
1910年冬,孙中山筹划广州起义。缅甸同盟分会组织李雁南、曹伯志、雷瑞庭等16人回国参加先锋队,其变卖产业充革命经费,携眷返国。
1911年4月27日,广州起义爆发。缅甸华侨先锋队归隶何克夫部,由黄兴统率袭击两广总督署。李雁南奋勇当先,义无反顾。战斗中,左手拇指被击断,只得撤出隐伏于梁镜球家。次日晨,被清兵发现被捕,押解至督练公所,壮烈牺牲。终年仅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