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暹(明朝时期的官员)简介(个人资料)
方暹是明朝时期的官员,是景泰四年的举人,在成化年间,担任南海县知县,为官清廉,公正无私,后辞官归乡,屡次征召都不赴任,在家乡安然生活,直到去世。
方暹
字孔昭,方瑛之子
景泰四年(1453年)举人。秉性廉洁谨慎
成化初年(1465年)为南海知县。当时一个有权势的宦官出镇南海,横征暴敛,暹一次都没有应付他,并根据法令,把这个宦官的弟弟所夺民间女解救归家,宦官挟恨报复,而无隙可乘,只能责备方暹防海船不合规格。暹便称疾不干,屡次征召都不赴任。
囊空如洗,唯有教学自给。邑令尊重他的为人,时有馈赠,皆被暹谢绝。其他官吏到其家会见时,都以疾病推辞,亦不报谢。终年七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