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文件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并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省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起至2024年8月9日止。监督举报渠道:联系电话:0571-88008693(省教育厅办公室)0571-87052525(省人力社保厅工资福利和奖励处)传 真:0571-88008765电子邮箱:zjsjytbgs@163.com通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浙江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xls浙江省全国模范教师正式推荐对象.xls浙江省全国优秀教师正式推荐对象.xls浙江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xls浙江省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xls浙江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