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华(著名的爱国法官、法学家)简介_郁华的个人资料
郁华是著名的爱国法官、法学家,出生于晚清时期,早年考取公费留学日本,在早稻田大学和法政大学学习,学成回国后后在外交部工作,民国时期考取法官,后长期从事法学工作,曾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九一八事变后,拒绝出任伪职,逃出沈阳,后在上海从事教育活动,保护爱国青年和进步人士,抗战时期,被汪伪特务所杀!
郁华
1884年出生,字曼陀,浙江富阳县富阳镇满洲弄人,自幼聪慧好学,十六岁参加杭州府道试,得第一名,补博士弟子员。
1905年考取浙江省首批官费留学日本,先后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师范科,法政大学法科,获法学士学位。
1910年学成回国,在北京外交部工作
1912年考取法官,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兼司法储才馆及朝阳大学刑法教授。
1929年调任大理院东北分院推事,司法部科长,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占领沈阳。日军要求郁华留在沈阳,并将委以要职。他得知这一消息后,连夜出逃沈阳,潜回北平。
1932年郁华调到上海,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并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教授。郁华坚持司法尊严和民族利益,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爱国青年和进步人士,打击汉奸、日寇。
1933年营救廖承志
1937年上海沦陷后,江苏高等法院二分院迁入法租界,成为当时保留在租界中唯一的中国法权机关,但处在日伪势力的包围中。他虽多次收到日伪特务附着子弹的恐吓信,但毅然决然留在租界,坚守他的岗位。
1939年11月23日上午,他从善钟路住所出门上班时,被预伏的汪伪特务枪击身亡,成为民国司法界在抗日战争期间为国捐躯的第一人
1952年追认郁华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