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莹(明朝时期大臣、刑部尚书)简介_樊莹的个人资料
樊莹是明朝时期的大臣、刑部尚书,是天顺八年的进士,但因为有病,未能做官,知道明宪宗时期,才担任行人,后担任监察御史、南京工部侍郎等职,弘治时期,因病辞官,授徒讲学,被召回升任南京刑部尚书,明武宗继位后,辞官归乡,因被刘瑾诬陷被削为平民,去世后直到正德后期才平反昭雪,追谥为清简
樊莹
宣德九年(1434年)出生,字廷璧,号澄江,常山人。
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引疾归养。
成化三年(1467年),应知县李溥之聘编纂《常山县志》。
成化四年(1468年)授行人,出使西川,不受地方馈赠,民建“却金亭”以彰其德。此后,历任山东道监察御史、云南巡按、松江知府、河南按察使、应天知府、南京工部右侍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等职。惩贪官、精吏治、赈济灾民,不遗余力,为民爱戴。
弘治八年(1495年),因病辞官,授徒讲学,长达七年。
弘治十六年(1503年),云南景东卫地区地震,天灾频仍,贵州亦多灾异,又被推荐授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按云贵,弹劾镇巡官之罪,罢撤不称职文武官员1700人。还查清指挥吴勇侵吞府库钱财,图谋逃脱罪责,虚夸灾情一案,威名大震。前后三入云贵,虽年已古稀,犹跋涉于穷崖绝险瘴疠毒侵之地,查访政治利弊和民间疾苦,深得民心,升任南京刑部尚书。
正德元年(1506年),辞官回乡。时刘瑾专权,莹在任时曾忤瑾,瑾以会勘隆平侯争袭事诬陷,又追究任松江知府时为苏民困而减征官布之事,削籍为民。晚年,常于农忙时,坐竹轿戴笠帽,子孙抬行田间,谓非徒视庄稼,而欲子孙习劳。
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十八日病故,葬博望乡大尖山。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昭雪,追赠太子少保,谥清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