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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专项工作汇报(精选3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1-27 手机浏览

第2篇1

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5月14日股份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资委《关于全面加强中央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污染专项检查,发现一些问题,我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开专项会议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解决,落实到人。现将排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结合贵州茅台酒扩建工程工程特点及实际,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安全环保部、工程部、综合办公室、物资部及各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污染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环境污染保持管理工作,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仪登海副组长:王常文

成员:刘文斌刘元一李平任明辉马振前马江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工程环境污染专项保护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各部室环境污染专项保持工作职责:

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环境因素调查和评价,确定重大因素和管理方案,制定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并督促落实。督促指导各工区制定施工环保与水土保持措施,组织现场环保与水土保持工作和内业资料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部驻地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工程部:负责编制本工程环保污染保护持措施方案和方案的组织实施。

物资部:负责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工作。各施工队:负责本段施工现场具体环保工作。

二、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

我部结合有关管理办法及制度,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污染保护体系,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与污染整治工作的持续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与污染整治工作。

(一)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目标

节约施工临时用地,降低材料和能源消耗,严格按设计要求作好施工弃碴清运整理,及时作好施工生活垃圾和生产生活废(污)水的收集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地表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二)施工环境保护有关管理制度

1、施工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两不”原则,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不留后患、不留尾巴。

2、严格执行有关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关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强制性条款。

3、建立“三级”检查落实制度,即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实施层抓具体落实。

三、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日常管理

(一)培训教育工作施工中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环保、水保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制度,宣传有关环境污染保持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关于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条款,并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就施工应注意环境污染的事项进行了培训和技术交底,提高了管理及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做到环境保护工作人人有责,把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施工中采取的环境污染整治措施

1、项目施工前依据工程特点及有关工作量,统筹考虑,合理制定土石方调配方案,充分利用弃碴并减少工程弃碴。

2、临时用地依据现场实际进行了统一规划,采取地面硬化、封闭施工。

3、中华片区临时驻地进行了挂网喷锚防护,同时修建了临时排水沟,并与既有排水系统相顺接,确保排水畅通无阻。

4、弃土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弃土场在弃土完成后进行平整,并做好排水,防止雨季冲刷漫流造成水污染或水土流失。

5、施工排水及生活废水净化处理及保护地下水资源措施,生活区和施工废水经排水沟排到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以免污染周围水环境。

6、裸露土体、易扬尘物料进行防尘网覆盖、超过3个月要进行绿化,避免大风扬尘。

7、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过往车辆必需进行冲洗方可上路。

8、横一路、横二路设置道路喷淋系统保持道路湿润避免扬尘,同时在临时道路使用洒水车对道路洒水降尘。

9、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10、在扬尘较大地段使用,雾爆机降尘。

11、在施工现场进行环境污染应急演练。

(三)在施工中依据有关环保污染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关于环境污染保持的强制性条款和本项目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环保污染检查,及时查处违章事宜,把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扩建工程六分部

2018年6月10日

晒水车冲洗道路

洗车池

污水沉淀池

道路喷淋系统

污水沉淀池

裸土覆盖

雾炮机降尘环境污染应急演练

环境污染应急演练动员会

向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接仁怀市环境保护领导督查小组通知我市受建筑工地扬尘影响PM10的监测数据已经超过应急预案启动规定。

启动应急预案:“赶紧封锁现场,立即启动喷雾设施,洒水降尘,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不能敷衍了事,必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

启动雾炮机降尘

晒水车降尘

指挥清除道路淤泥

第1篇2

x镇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委办[~]97号)及全县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本着打造平安xxxx、构筑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从8月下旬开始,对全镇的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集中开展了一次排查和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污染基本现状及问题我镇现有排污企业25家,其中印染企业18家,今年1-8月印染企业产值达到28.8亿元,占全镇工业总产值的32.1%。现阶段,我镇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工业污染问题突出。xxxx、xxxx流域地处鉴湖水系上游,所处位置较为敏感,而该地域又是我镇印染等污染企业主要集中之地,个别企业由于设备、厂房陈旧,偷漏排现象时有发生。2.畜禽养殖污染较为严重。全镇现有112家规模以上养殖场,其中57家养鸭场,55家养猪场,由于这些养殖场特别是养鸭场全部靠河建造,对河面污染较为严重。3.生活污染不容忽视。由于全镇生活污水尚未接入排污管道,全镇现有3.9万常住人口、近2万外来人口的生活污水基本都排入河道。全镇虽已建成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全镇生活垃圾,但个别村及个别地段还确实存在污染死角。⒋河道多年未清理,积淤严重,个别地段达到1.5米左右,严重影响水质。

二、开展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战略,以控制污染污染为主线,依靠环境法治、社会监督和市场手段,突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清淤力度。继去年xxxx上游完成清淤后,今年我们把清淤的重点定在xxxx下游(清福桥至下马湾),从8月份开始,分二段实施清淤,总投资近一百万元,清除的淤泥量达3万方。第一段的清淤已于本月中旬完成,第二段的清淤工作也将于下月中旬完工,从第一段清淤情况看,水质改善较为明显,清淤效果十分理想,得到了沿江群众的肯定。二是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今年来,市县二级环保部门加强了对xxxxxxxx沿岸污染企业的检查,镇环保站也经常性地开展对污染企业的检查,环保站人员除白天经常到污染企业看看外,又经常在晚上组织突击检查,镇政府主管领导也时常带队参与,对污染企业的检查督促力度比往年大大加强。同时,我们还通过组织镇人大代表、污染企业厂长经理实地观看xxxxxxxx水质,进行座谈评议等形式,加大管理力度,使今年xxxxxxxx水质总体比往年有明显性改善。三是开展冷却水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广印染企业冷却水回用技术,全镇已有毛纺染整、第二印染、第八印染和丝绸印花一厂等四家企业做到了冷却水的回用,其中第八印染有限公司更是实现了冷却水的零排放。这样,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了污水渗入冷却水排入河道的可能。四是严格规范沿江企业的污水排放。确保工业污水无一直排,我镇对沿江企业开展逐个调查摸排。摸排中,我们发现有一家企业尚有少量污水未接入外排管网而直接排入河道,为此,我们立即对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目前该企业已经根据要求,争取排污容量及安装管道,并于近日投入运行。今年1-8月,全镇排污企业排污量为117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8.09%。五是着手解决镇内禽畜养殖污染问题。今年来,我们在县利康科技中心的帮助指导下,在我镇最大的xxxx鸭种场实施利用粪便开发沼气及养殖污水净化工程,现已基本完成,效果十分理想。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全镇养殖户中逐步加以推广,以有效减少养殖业对xxxxxxxx的污染。六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镇印染、皮革、化工类污染企业进一步完善环保责任制,配备环保工作分管专职(兼职)领导和具体环保工作人员,严格污染考核机制,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考核到人,同时经常性对这些环保人员开展学习和培训;要求企业经常性清理场地,打扫卫生死角,检测设备,以防止故障造成污染的发生,努力从源头上控制xxxxxxxx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任务为巩固现有成果,推动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1.加强宣传抓整治。环境整治工作将是一场持久的、艰巨的攻坚战,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开展环境教育,发展环境文化,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和环境道德水平,引导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我镇的环境保护事业。2.健全制度抓整治。一是充分发挥镇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并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抽查、监测。二是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做到敢抓、敢管,经常性、不定期地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健全各类卫生村的长效保洁制度,在增强清扫人员责任心的同时,经常教育广大村民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3.突出重点抓整治。进一步明确重点,切实抓好对全镇生态环境建设影响较大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重点水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一如既往地把xxxxxxxx的水质保护工作作为全镇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xxxx清淤的后期工作。二是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尤其是对历次检查、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的企业,要逐一列出进行重点监管。三是高度重视环境卫生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对全镇的环境卫生现状作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存在的一些卫生死角,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常年保洁。4.着眼长远抓整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染整革命”的号召,鼓励和支持相关污染企业转产改行。二是加强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扶持一些污染小、资源省、效益高的新兴产业。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污染的预防工作。四是积极实施生态镇建设规划,根据已经编制的《xxxx镇生态

镇建设规划》中明确的指标体系,分年抓好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中提出的各项目标的实施。

第3篇3

2011—201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缓解城区冬季大气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市民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工业污染源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以工业污染源管控为主线,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坚定不移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战、攻坚战,全力营造开放开发的良好环境,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环境管理无死角、环境监察无盲区、环境监测无空白”的总体思路,坚持治标管控,通过削减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的排放量,有效缓解冬季大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源实行分类管控,全面落实“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一)加大城区三大燃煤电厂管控力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相关县区环保局

组织对热电有限公司进行24小时监管。重点检查企业燃煤的硫份、灰份是否严格控制在0.8%和20%以下,企业所有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是否正常传输,各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达标排放。督促企业兑现冬防污染控制承诺,降低5-10%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定期巡查、晚上突击检查、双休日和节假日抽查、暗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电厂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高限处罚。

(二)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管控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相关县区环保局

对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和工艺尾气净化设施运行情况,每天至少检查1次。加大对企业的现场监管力度和频次,采用经常性督查、随机性暗查、错时执法、抽查、夜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制度,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提请上级部门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或停产治理等措施。

(三)强化一般工业污染源管控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各县区政府结合各自特点,以重点耗能企业、污染排放长期不达标的小砖瓦、小铸造、小水泥厂为重点,近期开展一次一般工业污染源大排摸。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每2天至少检查1次,并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监管要点和达标措施,对多次超标排放、治理无望的企业由相关县区政府依法下达停产、关闭决定,对工业生产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生产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

(四)全面落实企业冬季停产措施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各县区对各自辖区内停产限产企业每周至少检查2次,全面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对检查中新发现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杜绝出现新的污染源。制定砖瓦企业搬迁计划,并尽快实施搬迁工作。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定期对企业关停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对组织不力、擅自违法生产的行为依法查处。

(五)开展污染源现场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比对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组织环境监测部门,制定冬季防治大气污染监测方案,开展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测、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异常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查办。各县区环保局配合做好污染源的现场监测和异常数据的查办工作。

(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对全市落后产能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设备和工艺,坚决依法予以淘汰。

(七)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用能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开展重点耗能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限额标准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效的,由工信、环保部门会同供电部门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督促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评、能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项目建设能评、环评门槛,强化源头控制,近郊四城区不再新建、改建、扩建高能耗工业项目。

(八)推进课题研究,指导科学治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进一步加快《空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进度,以课题为依托,做好冬季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空气质量的强化监测,编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排放清单,为下一步制定防治对策、完善空气质量达标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成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二)联防联治,合力治污。各责任单位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做到工业污染源管控不留死角盲区。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坚持和完善交叉执法、地企联合执法、错时执法、驻厂监察、驻区监测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工业企业监控。

(三)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开设宣传专栏和宣传专题,深入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用煤单位的煤质抽检、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承诺执行及守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处罚等情况进行媒体公示。充分发挥环保热线作用,发动市民为整治建言献策,动员和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整治标准、时限和要求,将任务分解到人,定区域、定人员。市环境污染治理行动指挥部将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考核监督,并采取快报等形式,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动态。对工作负责、措施有力、积极配合、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态度不积极,完不成工作任务,甚至推诿扯皮、为工作设置障碍的,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拖拉、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2011-2012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阶段性成果为依据,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全方位落实抑尘举措,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100%”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拆迁工地扬尘、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及生活扬尘源的日常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降低空气中总悬浮物浓度,缓解城区冬季大气污染状况,迅速改善城区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整治建筑拆迁及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各县区政府

1.2012年3月底前,除市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外,四城区其它建筑、拆迁、道路开挖等施工工地的土方作业全部停工,全面停止削山造地。

2.施工现场要全部实行围挡作业。市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车站四周施工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废弃渣土必须采用袋装收集,并密封运输。

3.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内部裸露地面必须采取硬化等抑尘措施。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配备自动洗车设备,对出入工地的施工车辆进行冲洗,冲洗台要配备相应的沉淀池,确保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

4.严格控制道路施工。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城区内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5.对城区内的各类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对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要取消其在城区的施工资格。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交警支队,各城区政府

1.建立渣土运输车辆准入制,所有在四城区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在城区进出口实行卡口管理,所有带泥运行车辆必须实行冲洗清洁后方可进城。

3.科学实施清扫保洁工作,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蓬布盖严,严防二次污染。

4.严格落实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作业时间和垃圾清理、清扫、清运过程中的防尘、防垃圾遗撒等措施,将清扫作业由现行的“一天两大扫,全天保洁”调整为“一天一大扫,全天保洁”,大扫必须在7:30以前完成。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对市区所有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整治,及时清除杂物。动员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对所有楼房楼顶进行彻底清扫。

6.从严监督检查施工运输车辆,对违章施工车辆进行查扣。对防尘、防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禁止作业,并限期整改。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实施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煤堆、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沥青生产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达到厂区料场棚化、道路硬化、周围绿化、排放源有组织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整治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关停。

(四)整治生活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洁活动,集中对辖区城中村、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部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除,不留死角;对辖区内各类土堆、灰堆、煤堆、渣堆全部实行密闭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要敢于动真碰硬,对目无法纪、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各级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情渎法。

(四)加大督查力度。指挥部要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近郊四区逐单位、逐点源抓督促、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问责。

市公安局2011-201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切实改善城区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改善市民人居环境为落脚点,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注重源头管控,突出卡口管理,确保监管到位,切实减轻城区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管控举措,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科学疏导交通,缓解机动车怠速停驶现象,减少氮氧化物(NOX)和可吸入肺颗粒物(PM2.5)的排放量,从而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执法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

(一)源头控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把好机动车源头管控“三关”。一是把好机动车注册入户关。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头监管,新车入户要坚持逐车上网查询校验,严格审核机动车尾气排放指标参数,对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予入户挂牌;对外地迁入机动车辆,逐台进行检测,凡尾气排放达不到国Ⅳ标准的,一律不予核发牌证或办理转入手续。严格柴油车挂牌入户的准入制度,坚持“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审核制度,实行检测员、经办人、所长三级审核制度,有效控制柴油车数量。二是把好机动车定期检验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参加定期检验的机动车逐台检测尾气。凡尾气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一律责令维修改造直至达标,否则不予检验签证,并禁止其上路行驶。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检测行为,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取消检测资格。三是把好机动车报废回收关。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监管。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市所有在籍机动车进行全面清理,摸清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年限机动车的数量,及时发放机动车强制报废通知单,敦促车辆所有人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坚持逐台登记造册,逐台督促强制报废,逐台监督解体回收。报废车辆一律由经办民警现场监督,逐台拆解并拍照后,方可办理报废销户手续。对于已达报废年限,但车况尚好、按国家规定可以延期使用的部分车辆,要严格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对维修后尾气排放仍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不予延期,一律强制报废。

(二)卡口管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城区环保局配合。全面实行机动车卡口管理工作,通过外围卡、路面抓、严厉罚等强力措施,杜绝尾气超标车辆进入市区。一要坚决落实大型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公安交警部门要落实全市卡口控制岗位警力和各项具体措施,全天候加强对大型货运车辆的卡口控制工作,对尾气超标或冒黑烟以及严重超载的过境货运车辆,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二是切实加强农用车、拖拉机卡口控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的监管,全面落实卡口管控,坚决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在城区范围内通行。

(三)路检抽查。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四城区环保局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在主城区设置固定检测点位,以长途客运车、大型货运车和老旧车辆、农用车辆为重点,对过往机动车进行抽检。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据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予以处罚,并限期维修治理,直至尾气排放达标后,方准重新上路行驶。

(四)疏导交通。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适时增加警力,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减少交通堵塞,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量。积极倡导和推行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及“无车日”活动,减少市民自驾车和政府公务用车使用频次。

(五)预警应急。公安交警部门继续落实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有效削减城区道路日常机动车出行总量,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开展调研,提前制定预案,在市政府启动城区大气污染红色预警时,实行机动车单双日限行措施,超常规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总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联合作战,将机动车尾气检查检测和日常道路交通执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明确机动车尾气治理执法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辆拦停和监控检查,环保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尾气检测,为公安交警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深入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机动车尾气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公开曝光尾气超标车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了解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认识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重要性,全面发动群众参与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巡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加强专项考核,落实责任追究,督促机动车尾气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环保局2011-2012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燃煤及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遏制城区空气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结合城区大气污染总体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顺应人民群众呼声,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坚定不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战攻坚战,在短期内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的燃煤及面源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打造良好的开放开发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总体要求,加强全市燃煤和面源污染源监管,部门联动、区域联防,强化管控措施,遏制面源污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较好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严控煤炭质量1.开展煤炭市场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以全市从事煤炭经营的各类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包括型煤加工企业)为主,全面开展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全面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经销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等违法行为,所有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要全部封存,待冬季采暖期结束并进行技术处理确保达标后方可使用。取缔非法经营摊点,建立煤炭销售管理网络,督促引导煤炭经营户进入合法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2.提高煤质检测抽检率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对全市煤炭销售市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禁止含硫量大于0.8%、灰份大于18%的高硫份、高灰份劣质烟煤进入煤炭市场。市质监局要对各个堆煤场进行定期抽检,抽检比例每月不少于总数的30%,取得每月煤炭含硫量和灰份的加权平均值,对用煤单位煤质抽检结果进行媒体公示,为煤炭市场执法提供依据。

3.规范煤炭经营资质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对市区所有无煤炭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加工、经营煤炭制品单位限期取缔;对有证照的经营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两次不达标的,要收回相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二)加强燃煤锅炉监管

1.监督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城区环保局

对燃煤锅炉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检查入炉煤质是否达标,要查看燃煤进货渠道和煤质化验单,入炉煤炭硫份、灰份要严格控制在0.8%和18%的标准之内;检查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湿法除尘设施要及时补水,定时投入石灰液或其它脱硫剂,提高除尘、脱硫效率,防止因除尘设施缺水造成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检查煤堆、渣堆、灰堆等是否落实抑尘措施,杜绝发生二次扬尘污染;检查是否及时准确记录运行台账,是否认真记录石灰石投加剂量和添加时间,是否认真记录定期除灰情况。要采取平时定期巡查、早晚突击检查、双休日和节假日抽查、明查与暗查等方式,对燃煤锅炉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落实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高限处罚,并限期治理。

2.加密燃煤锅炉监测频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由市环境监测站指导各县区环境监测部门全面开展燃煤锅炉监测工作。主要检测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排放情况,每月对燃煤锅炉的抽测比例不少于总数的30%;市环境监测站要对县区管辖的燃煤锅炉进行抽测,并及时反馈监测和抽检结果,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

3.集中整治立式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对近郊及城市周边地区的立式燃煤锅炉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凡是生产性的立式燃煤锅炉一律予以查封,对带有供暖性质的立式燃煤锅炉,一律要求使用低硫份、低灰份的优质煤。

(三)强化燃煤小火炉管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辖区居民和街道市场使用燃煤小火炉的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对居民和各类市场内燃煤小火炉进行监管并登记造册,纳入管理范围。在居民和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采暖期城区集贸市场内小火炉实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式,严控市场小火炉燃煤污染。

(四)加强餐饮业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四城区政府

开展全市餐饮业煤油烟执法大检查,城区餐饮业、单位食堂的经营者,必须采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设置专用烟道等措施,防止油烟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对未按规定完成煤油烟治理任务的餐饮户,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关停。按照“凡煤必改、应改尽改”的原则,继续推进餐饮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主城区内餐饮服务业的饮食灶、茶浴炉全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新建餐饮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主城区外的燃煤炉灶必须使用洁净煤。禁止在市区道路、内街、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和设置店外炉灶。

(五)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监管,开展一次城乡结合部拉网式排查,采取“社会动员、街道管理、社区负责、环保监督”的方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产生异味、有毒有害气体的小作坊、小加工点等进行清理整顿,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六)杜绝焚烧垃圾、枯枝树叶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城区政府

城区严禁焚烧枯枝落叶和生活垃圾,防止烟尘污染;加强小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巡查,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冬防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和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燃煤和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全方位开展燃煤和面源污染整治工作。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整治工作无死角、无遗漏。要采取日常宣传、监督检查、严管重罚等多种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打态势。要进一步研究建立面源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做到强化管理不松懈,治理污染不反弹。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市环境污染治理行动指挥部将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各单位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动态,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大气环境污染工作汇报

畜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汇报

专项工作汇报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