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6篇)
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篇1
关键词:普惠金融;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省际面板数据
一、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发展,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业也在近几十年来有了长足进步,但同时,金融危机频发暴露出当前金融体系存在的内在缺陷,如今金融发展水平地区差距不断扩大、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长期存在、农村金融发展滞后,这些问题导致传统金融不能很好地回应时代和环境提出的要求,使得金融体系需要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为了解决传统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一种强调一切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群体都能以其能承受起的价格享有相应金融服务的普惠金融体系应运而生。这个最早由联合国在宣传2005年小额信贷年的时候提出的普惠金融体系是一种能够打破二元金融结构、消除金融排斥,是一个强调金融的全面性、公平性和包容性,面向所有人群、惠及所有人群的新型金融体系。
虽然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被党的十写入报告成为未来几年内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普惠金融的研究并不充分,且大多局限在理论层次。仅有少数人对普惠发展水平进行测度,但都存在着各种局限性。例如普惠金融发展广泛应用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而现有指标测度仅仅局限在银行业的数据上;再比如基于现如今网络如此发达,网上支付占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应该在测度指标上有所体现。本文希望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个较全面且符合中国国情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度方法,对中国各省的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及其发展变化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计算方法与指标选取
(一)计算方法
本文采用Sarma(2008)借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变质人类发展指数HDI的计算方法构建了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计算方法。
假设普惠金融有n个评价维度Di(i=1,2,…,n),每个维度的权重Wi,最大值为Mi,最小值Mi,Ai为第i个准度的实际值。每个维度计算公式为:Di=WiAi-miMi-mi
由于每个维度的权重(0≤Wi≤1),因此,最理想的是当Dn=(W1,W2,…Wn)时,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达到更高。而构建普惠金融指数就是计算各个维度的测算值和最理想值之间的差距,并把所有差距整合形成一个测度结果,公式为:
IFI=1-(W1-D1)2+(W2-D2)2+…+(Wn-Dn)2(W21-W22+…+W2n)2
由上面公示可见,测度普惠金融指数的关键在于确定各个准度在计算普惠金融时所占的计算值。因此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准度的权重。
各准度的权重计算方法为:Wi=Vi∑n1Vi。其中Vi表示各维度的变异系数。Vi=SiAi。Si表示标准差,Ai表示均值。
(二)指标选取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目前在国际上并没有完整的指标体系,目前使用较多的体系是Beck在2007年从银行服务的可获得性和银行服务的使用情况两个维度8个指标体系、金融包容全球合作伙伴组织(GPFI)在2012年提出的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3个维度9个指标内容的指标体系,以及金融包容联盟(AFI)提出的由金融服务可获得行和金融服务使用情况两个维度5个指标的指标体系。
本文在借鉴多种普惠金融发展程度与指标体系的构建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金融业的发展状况,并且考虑到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提出了如下指标体系。
1.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其中包括网点数量、人员数量两个二级维度,每万平方公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家/万平方公里)、每万平方公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人/万平方公里)、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家/万人)、每万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人/万人)四个指标。
2、金融服务的使用情况。其中包括存款情况、贷款情况、账户情况、支付情况、保险情况、证券情况六个二级维度,金融机构各项人均存款占人均GDP比重、金融机构各项人均贷款占人均GDP比重、每人拥有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户/人)、网上支付金额占总支付金额比重、保险密度:保险收入/人口数量(元/人)、保险深度:保险收入/GDP、从股票市场筹资额占GDP比重七个指标。
3、金融服务的质量。其中包括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两个二级维度,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农户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两个指标。
其中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从金融机构的设置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配置上衡量了需求者从金融机构获得服务时面临的潜在障碍,其中金融机构不仅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包括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金融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能更好地衡量金融机构的渗透性和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其中创新地引入了保险和证券的相应指标以及近年来使用范围越来越广的网上支付指标。金融服务的质量能够反映金融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和程度,尤其是对符合我国国情的三农以及小微企业的服务。
三、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度结果与分析
本文考察了全国31个省和直辖市2008年到2014年的数据,每个指标的观测值都是217个。各个指标的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国金融年鉴等数据资料。
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只是一个相对的指数,用于同一地区纵向事件序列和同一时间横向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指数数值本身并不能代表普惠金融发展程度的大小,只能定量说明不同时期或者不容地区之间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差距,即使如果测度出来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达到1也不能说明该地区普惠金融已经发展到最高水平。同理,若测度指数为0,也不能说明该地区普惠金融没有发展。
横向比较各地区之间的测度结果,发现我国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以2014年为例,发展水平最高的上海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测度值为0.7,而最低的仅仅只有0.028。如此巨大的差距并不是个例,整体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在地区之间呈现出东部居上,东部居中,西部居下的格局。2008年东中西部各省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平均值分别是0.1512、0.049和0.0368.而到2014年,东中西部指数均值分别为0.238、0.0826和0.0715。可见这种格局并没有改变。东部地区在普惠金融发展程度上遥遥领先于中部和西部,而中西部的差距并不太明显。
指数测度值最大的五个地区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和浙江,而最小的五个地区分别是广西、宁夏、新疆、青海和。这与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具体关系见图。图中以2014年各省人均GDP作为体现该省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将人均GDP的排名和2014年各省普惠金融发展指数排名进行对比。从图中可以看出,普惠金融发展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符。特别是东部各省份,除海南外其余10个省份全部排名靠前,这与其人均GDP排名基本相符。在西部各省中,重庆的排名最靠前,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各方面都酷爱书法展,各项指标均没有明显的短板。而普惠金融发展排名明显落后于人均GDP排名的内蒙古和宁夏。可能是因为其地广人稀且经济较大程度依赖于资源主导型产业,而金融发展水平相应比较落后。
纵向按时间序列比较各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各地区从2008年到2014年的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基本都是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且增长程度巨大,31个地区中这九年间平均增长了2.1倍,由此可见,当前国家提出的切实落实完善三农金融服务的优惠措施、提高金融覆盖率、降低金融准入门槛的政策是十分成功的。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青海,这九年增长幅度达到了3.25倍。总体来看,中西部地区这九年普惠金融发展程度要大于东部地区。究其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因为这些地区原本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较低,但另一方面也是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这些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提升程度是有目共睹的。
四、政策建议
第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扩大普惠金融规模,加大金融服务深度和广度
提高各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各级政府和金融部门应该切实落实和完善“三农”金融服务的优惠措施,提高金融覆盖率,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以改善部分地区金融覆盖率低、金融效率低、长期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的现状。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要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与监管,使之合乎规定上网民间资本阳光化,并相应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的制定与测评卖给与有金融需求以及信用评级良好的中小企业的以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以发展提升普惠金融水平。
第二、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建立适合普惠金融发展的监管政策
尽快完善普惠金融体系的法律制度,比如微型金融、小额贷款机构这些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机构,比如村镇银行、从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引导他们参与普惠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并根据这些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发展阶段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引导其健康、良性发展。
第三、根据趋于差异化现状,推行差异化政策
正如我们实证研究所显示,中国金融包容性状况在各个省区表现千差万别,程度高低迥异,各个地区提升金融包容性水平的目标和任务也会有很大差异。因此,对于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不能简单的全国一刀切,应该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现状以及自身特征,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安排。比如针对东部地区,其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本身就较好,应加强其普惠金融发展深度,提高消费者、中小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实际利用水平,让消费者以合理的方式和价格获得急需的消费金融服务、让中小企业得到所需要的发展资金,并且通过已较成熟的金融体系带动新型金融体系的发展,形成良性发展模式。而针对中西部地区,应大力加强普惠金融发展的广度,使得各广大群众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带来的切身好处,做好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将更多人纳入现代支付体系,获得其所需的金融服务,同时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普及金融知识,切实通过资金以及政策扶持改善“三农”问题,从而有效提高其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王婧、胡国辉,2013.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金融论坛(6):31-36.
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篇2
关键词:民间借贷;农村金融服务;金融创新
一、引言
民间借贷,是一种相对于正规金融模式的非正式的金融安排,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民间借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体制背景,随着民营经济的升级转型,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要求金融格局相应的发生转变,但由于垄断国家大部分金融资源的商业银行及其相应的金融体制并没有发生实质上的变化,因此,在现有金融格局条件下,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可能得到有效满足,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成为空谈。但民间借贷以其特殊的竞争优势,如期限灵活、手续简便、信任较高等,在一定程度上融通了社会闲散资金,缓解了资金供求之间的矛盾,活跃了城乡经济。同时,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决定了它对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命脉,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转型中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而现阶段,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现代化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出现缺位等诸多问题。因此,在这一历史背景条件下思考并积极构建符合“三农”发展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国民间借贷分析
民间借贷的存在完善了金融体系,尤其对一些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不足,加速了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但不规范的、盲目的民间借贷向各行各业渗透,一有风吹草动,很可能瞬间瓦解,对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借贷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可能危及资金安全。民间借贷的特点在于借款期限较短,能够灵活周转资金,比较倾向于短期高附加值的产业,一旦有相应的市场金融风险,往往快速远离这一市场。这是民间借贷的优势所在,但快速抽离市场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恐慌情绪,致使风险进一步扩散,影响后期的资金的有效回收,形成一大批金融坏账,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因此,民间借贷的盲目性不仅导致市场风险,还可能引发社会法律风险。
2.民间借贷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可能影响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一方面,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国家限制,民间借贷利率却可以按照整个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合理设置借贷资金价格。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贷款利率,民间借贷存贷款利率普遍比较高,高利润和高回报会诱使一些社会资金流行民间借贷,客观上会影响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当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相应的贷款融资支持时,会将申请到的低息贷款转手高息放贷,牟取利息,这使得银行资金游离到银行体系外循环,其潜在的金融风险会很大,而对于那些既有银行贷款又有民间借贷融资的企业或农户,出现金融风险时,往往会优先考虑偿还民间借贷的资金,对于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则实行能拖就拖的策略,这就给正规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带来不确定性,从而不利于银行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
3.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之外,一旦爆发金融风险,很可能破坏社会稳定。首先,民间借贷大多是亲朋好友之间或有生意往来客户之间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一般没有正规的借贷手续,大多凭借借贷双方的信用或口头承诺,若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没有有效的反制措施,会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对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产生负面影响。其次,大多民间借贷处于地下经营状态,不受国家的金融监管,内部经营没有正规的管理程序,进而有人利用这一地下经营状态的隐蔽性,采取放高利贷的形式谋取高额利润,为得到高回报率不择手段,这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再次,民间借贷大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未订立书面协议,缺乏有效的担保,无法做到有效的公证,使得大额可疑资金能够逃避监管,容易为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方便。
三、农村金融服务分析
我国农村金融是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应有之意,应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基石和保证。但我国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远未达到这一要求,无法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的支持,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短缺。现如今,随着大型商业金融机构为追求高额的利润而转向城市发展,遗留在农村的金融机构成为向城市输送金融资源的储蓄池,致使原本就缺乏的农村金融资源显得更为短缺。正是在这一既有的金融体制格局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始终存在着金融短板,始终发展不起来。
2.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及产品结构单一,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整个社会商品经济的进一步提升,要求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能提供咨询、等各种新的金融服务功能。但目前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还远远没有跟上农村经济发展转型的脚步,提供的金融服务远远达不到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如目前的贷款方式还比较单一,各种支持向农村借贷的服务体系不健全,针对适宜农村经济发展的如农村住房贷款、生活消费贷款等农村消费信贷业务还比较少,无法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
3.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不健全,各种监管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自身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陷,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各种金融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其整体协作性不强。此外,农村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过窄,农村信用社未能完全按其宗旨为农民服务,因农村信贷需求的特点,单比农村金融支持成本比较高,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需求不积极。目前来看,农村金融服务市场还处于分割严重的状态,各个地区之间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利率差异,无法形成统一的信贷市场。
四、政策建议
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将会进一步提高,民间借贷的兴盛,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滞后。一方面为了规避民间借贷的弊端,压缩民间借贷的空间;另一方面,不断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建设是其应有之义。为进一步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其建设服务的功能,我们认为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1.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意识。鉴于农村经济不发达、金融总量不足和金融资源外流的事实,目前可以适时调整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一方面加强现有的正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可适当将民间借贷合法化,使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形成合理竞争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三农”机制建设。此外,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加快邮政储蓄的机构体制创新,可依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适时推出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举措,如短期回购、金融债券、票据贴现等,争取将来自于农村的金融资金还用于农村自身经济的发展壮大。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农村金融服务自有其较为明显的特殊性,即大多数农村金融业务盈利性不高,导致追求商业利润的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资金支持,因此,也就相应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填补这一空缺。目前,可以将农业银行目前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划转到农业发展银行,真正实现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分离,进一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加大农村金融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可以创新农村金融衍生产品,尽快推出各种农业保险、农产品期权、期货等农村金融衍生品,从而有效分散和规避农村信贷和农业生产风险。
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各金融机构需要加强自身质量建设,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以应对市场的各种变化。可以适时推进渐进式的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的渐进式指导来推进农村金融利率向市场化利率方向转变,进而可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合理配置资金需求,实现金融资源有效率配置。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优势,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宣传力度,创造具有农村特色的金融文化氛围,从而使农村金融服务市场更加完善,更加贴近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地区经济金融的协调健康发展。
4.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金融的监管力度。可以进一步完善目前的农村金融服务规章制度,明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为各种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资金投放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一方面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放心贷款,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农民能够安心使用贷款。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要立足我国农村金融实际,提高农村金融监管效率,健全完善金融同业工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信息披露,加强社会监督,为农村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邰子龙.我国民间借贷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J].中国市场,2010,(6).
[2]王海平.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及规范方式探讨[J].中国商界,2010,(7).
[3]郭强.我国农业现代化转型中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创新[J].中国证券期货,2010,(3).
[4]刘敏,唐正朋.基于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分析[J].当代经济,2010,(5).
[5]李岩.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8,(1).
[6]祝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7]宋磊.试论农村民间借贷[J].经济理论研究,2006,(9).
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篇3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市场经济;企业建设
引言
小微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近些年来涌现出来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尚不成熟,与发达国家的相对完善的融资环境相比,我国小微企业的有效的融资渠道不多,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创造有利的融资环境,依靠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融资体系,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的现状,提出了造成融资难的诸多问题并根据问题,浅谈了部分解决对策:建立健全完善的外部制度环境;加强小微企业内部建设;建立高效的服务体系;充分挖掘金融机构的潜力,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普惠金融体系。根据市场失灵理论,政府通过发挥其规划、引导、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政府无论在金融机构发展,还是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引导投资、规范行为等措施,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空间。另外,我国金融机构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具有较大的潜力,金融机构贷款是小微企业间接融资的主要途径,它在小微企业融资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一、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综述
(一)最新统计数字所反映的我国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虽好于预期,仍处于荣枯线以下根据2015年12月“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显示当月小微企业总指数为46.5,从年度情况来看,自2015年5月小微指数至今,总指数虽有所起伏,但基本处于荣枯线以下,反映出我国小微企业运行仍有压力,这恰好与宏观经济数据形成呼应,表明小微指数对宏观数据具有一定的预测或佐证作用。从分项指标可以看出,目前小微企业运行特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小微企业运行情况好于预期。12月市场指数为43.8,较上月有所提升,绩效指数为45.8,与上月持平,说明小微企业运行下滑趋势有所缓解,特别是在年底企业融资的艰难期,这一点尤为难得。二是市场信心仍然不足,采购指数、扩张指数和信心指数分别与上月相比有所降低。三是融资成本上升,融资量仍有待提高,融资指数较上月下降0.3个点。
(二)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融资缺口,导致生存与发展受到限制
小微企业的主要特点是经营规模小,业务涉及范围狭窄,资金量较小,往往因此受到很多金融机构的歧视,这是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根据近些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具有较大的融资缺口,很多融资申请虽然符合条件,但是因此而被搁置。众所周知,运营过程中资金的流动性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相关,特别是对于自身资金实力不足的小微企业来讲,资金显得尤为重要,而不能获得有效的融资就会耽误生产的有序进行,资金链断裂会使得经营和发展受到限制。
(三)信用度普遍偏低,资信水平低,融资难
中国目前的企业贷款主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而这些机构出于对资金安全的保障会要求企业进行一定的自我保证,大企业实力雄厚,自身资金充裕,也能获得足够的贷款,而小微企业因为自身底子薄,能够获得贷款有限,进一步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和规模扩张,而目前,小微企业在中国具有一定的规模,其发展事关中国改革进程中经济的发展,因此,小微企业的贷款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注意。
“信用度普遍偏低,资信水平低,融资难”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频发的另外一个因素。小微企业在融资时,可以作为担保的资产不足,担保品的要求达不到金融机构要求,难以证明自身的还款能力,导致小微企业限于“资信水平低、信用度偏低”而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贷款,从而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
(四)社会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的服务体系仍待健全和改进
小微企业在我国占据着很大的比例,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规模越发壮大,但是社会对于小微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没有跟上,比如投融资方面的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经营咨询、税收筹划等方面的咨询机构极度缺乏,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偏高,融资难度加大。
二、完善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几点对策建议
本文以上部分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针对目前小微企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下面浅谈一些对策建议:建立健全完善的外部制度环境,优化小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加强小微企业内部建设,提高企业总体素质;建立高效的服务体系,促进多元化、多层次专业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充分挖掘金融机构的潜力,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外部制度环境,优化小微企业外部经营环境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配套措施和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弥补现有政策存在的缺失。政府应尽快健全和落实相关法规,完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应在制定小微企业政策时,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迫于短期压力而采取指令信贷、提供财政资金、监管干预等违背市场规律的政策,以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长远发展。完善对小微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和制度,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小微企业发展动态,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着力设计一个科学的小微企业融资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统计的实际覆盖面、效率和商业可持续性。为全面、准确、客观地掌握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政府可以定期进行需求方调查,摸清小微企业对于金融服务的真实需求和满足情况,从而引导供给方的政策。
(二)加强小微企业内部建设,提高企业总体素质
小微企业自身也要努力提高经济营收能力,提升总体实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积累科学的管理经验,拓宽市场空间,推进技术、管理创新,注重资金的积累,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资金管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真实披露企业的经济活动,不作假账,提高自己的信用水平,加强与银行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其次小微企业还要强化信用意识,严格小微企业的诚信经营水平,并提供给一定的资信证明。便于银行准确的了解企业经营的真实动态和资信水平,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三)建立高效的服务体系,促进多元化、多层次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协调发展
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是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培育土壤。加快完善以国有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为引导,多元化、多层次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主体为支撑的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信息服务,协助其获得各类专业化服务支持;支持国有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服务主体的紧密合作,通过联合、加盟、合资及经费补贴等方式,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的专业服务。鼓励社会服务主体参与小微企业服务,给予参与小微企业服务的各类企业经费补贴、融资支持、税费减免、政府采购优先等支持政策,提高其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促进专业性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发展重点支持各类专业性小微企业服务机构的发展,使其成为政府和小微企业的中介人。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适合小微企业征信体系与评价体系;依托地方性行业协会,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小微企业共性需求的能力;通过公开征集、定向招标等方式,推动建立专家志愿服务队伍,尽快形成服务体系的骨干队伍。与此同时,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资金配置和政府项目申请上给予专业机构倾斜和支持,促进各类专业机构不断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的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产品的性价比。
(四)充分挖掘金融机构的潜力,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因此,未来还需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并有针对性地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第一,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升级小微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有着内在优势:一是突破传统银行服务中时间与空间的局限,能够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金融供给。二是容纳了海量客户,规模经济凸显,单个客户边际服务成本足够低,甚至接近于零。三是借助智能技术,银行能够以前所未有的精准度来持续跟踪客户情况,比如可以了解客户的消费偏好、市场区域化差异或需求波动等信息,进而提高对客户预期收益、资产价值和整体商业价值的准确评估,帮助客户完善市场定价、实现精准营销,这便能够有效解决小微企业风险不易把控、收益却相对较低的问题。因此,传统商业银行需要及时整合业务资源,推出专为小微企业客户定制的小微网上银行及小微手机银行产品,精简查询、支付和理财流程,为小微企业主提供集企业信息管理和个人财富管理于一体的全面金融服务。
第二,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债券融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除了依靠商业银行开展制度机制、产品服务创新,还要逐步改善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方式单一的局面。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出于对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的考量,商业银行容易出现惜贷、惧贷情绪,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但债券市场则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若企业可以直接发债,便打通了联系密切的市场主体间资金拆借渠道,更有利于借出方对借入方的监督。虽然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模在日益扩大,但将小微企业纳入其中还有待时日,目前可以发展地区性、产业性债券市场为主,提高小微企业债券融资量。
第三,尽快推出针对“双创”型企业的专项贷款和专项基金。“双创”型企业不仅是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小微企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金融政策方面也应加大对其支持力度,制定期限灵活、价格灵活的信贷制度,设立专门用于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开展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投融资活动。
三、结语
小微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尚不成熟,小微企业的有效的融资渠道不多。我国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融资的改革措施,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的现状,提出了造成融资难的诸多问题,并对应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结合政府2015年提出的普惠金融政策,提出了个人的一些浅显的见解,旨在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空间。根据市场失灵理论,政府通过发挥其规划、引导、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政府无论在金融机构发展,还是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引导投资、规范行为等措施,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空间。另外,我国金融机构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具有较大的潜力,金融机构贷款是小微企业间接融资的主要途径,它在小微企业融资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蔡丽华.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及对策探讨[J].西部财会,2012,08:4952
[2]马章良.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导刊,2012,Z1:5859
[3]舒威.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与对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2011,12:34
[4]罗荷花.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4
[5]郭田勇.多措并举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D].中国经济网,2016
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篇4
Abstract:FinancialserviceoutsourcingisadirectwayofChinatoinvolveintheworldeconomy,thefinancialindustrycouldreducethecostofoperationandbuildcompetitiveadvantage.Xi'ancityhasricheducationalresourcesandgeographicaladvantages,startingoutsourcinginfinancialservicesprofessionalcouldimprovetheregionaleconomicanddevelopmenteducation.Inthispaper,accordingtothefinancialserviceoutsourcingdevelopmentstatusandtrends,combiningtheadvantagesofvariousaspectsofXi'anCity,bythewayofanalysisthenecessityandfeasibilityofXi'anareaofferingfinancialserviceoutsourcingprofessionalandforwardingthemode.
关键词:西安;金融服务外包;专业
Keywords:Xi'an;outsourcinginfinancialservices;professional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7—0177—03
0引言
金融服务外包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将自身的业务流程或服务等,由原来依靠结构自身完成,转变为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交由外部企业制作或直接处购买的经营方式。外包战略的实质是银行重新确定其经营策略和市场定位,将资源集中于最能体现比较优势的业务领域,降低经营成本,构筑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近年来,由于金融业日趋复杂的内部整合与外部衔接,以及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的影响,许多金融机构纷纷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
1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与趋势
1.1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现状与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经济结构升级日益深入,全球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欧美国家金融机构30多年的实践表明,金融服务外包是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提高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减员增效、凸显行业核心竞争力和优势的必然选择。金融服务外包自20世纪70年代出现,90年代后迅速发展。2011,全球服务外包市场规模为944亿美元,其中金融服务外包就达到313亿美元,约占全球外包总规模的30.2%.近年来伴随着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在岸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10年在岸金融服务外包市场达到450亿元人民币。目前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包括:埃森哲、IBM、惠普、印度企业INFOSYS、塔塔。与此同时,我国境内服务外包企业也加速发展扩张,涌现一大批如恒生电子、东南融通、南天信息、炎兴科技等专业服务外包公司。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求主要集中在国内各大金融机构,外包业务由低端的信息录入、呼叫中心外包,逐渐向后台服务发展,信用卡中心、数据中心、清算中心业务发展,外包需求逐渐向市场释放。金融危机爆发后,随着印度等离岸外包业务大国经济环境的恶化,跨国金融集团为应对成本大规模上涨的压力,国际金融外包业务逐渐向成本更低的国家迁移,这给中国承接金融外包业务尤其是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遇。
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篇5
【关键词】金融体制农村经济
一、概述
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十相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更好、更快地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已经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历程
金融体系是指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建立适应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加快金融创新,对于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建立
1951年至1957年,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建立。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民间出现了高利贷。为了规范这种借贷行为,多种形式的信用合作组织开始试行。从1954年开始,信用社建立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二)农村金融体系在艰难曲折中发展
1958到1978年,这个时期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困难时期。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了重大改革,其管理权也发生多次变动,这一时期,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滞后,同时由于缺乏竞争,没有得到有效发展。
(三)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与发展
1979年至1996年,这一时期我国恢复和成立了新的金融机构,形成了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明确了金融体系改革的思路和目标。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四)农村金融体系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1997年至今,在亚洲金融危机和1997年通货紧缩以后,各大金融机构越来越向着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形式发展,农村金融供给矛盾日益凸显,金融抑制现象严重,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完善、有竞争力、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迫在眉睫。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发展不健全,资金供给不足
前在农村地区,我国国家金融体系主要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农村信用合作社四大金融机构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主要负责农村信贷业务,但是随着股份制改革和商业化的进程的加快,其服务重心发生转移,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和网点逐年减少,支农的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农业政策性银行,它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中央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和发行少量的债券。但是,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仅限于某些方面,不能直接贷款给农民和农户个人,因此也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农村资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时间较晚,信贷业务刚刚起步,缺乏经验,同时业务经营能力与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不足,在农村经济活动中的金融服务能力不强。目前,在农村金融供给中,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为我国农业事业建设提供主要的资金,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比较落后,运营机制缺乏灵活性,加上信贷经验有限,服务功能不完善,因此其对农村经济建设及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金融支持,也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多元化、多层次发展的需求。
一方面,国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能力的缺失,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增长较快,由此在农村产生了大量民间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与国家金融机构中的服务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是金融的交易快捷、低成本、高成功率、信息源广泛、操作方式灵活、适应性较强,这些优势促使民间金融的信贷基金和活动日趋活跃。但由于民间金融没有形成管理规范,运行极不稳定,同时其存贷款的利率较高,因此存在着较高的金融风险。
(二)金融机构城乡布局不均、区域性分布失衡
农村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农民收入低,国家金融机构由于追求高额利润,越来越向着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形式发展,他们逐步从农村地区撤离到大中城市,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设立的金融网点大量减少,加剧了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地域分布不平衡性;同时由于农村金融需求的季节性、风险性、长期性、零散性和低利性,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将闲置资金投放到周期长,自然风险大的农村,而是更多的偏向城市、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必要的资金保障,影响了农户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
(三)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缺乏创新
目前,农村国家金融机构的服务范围十分狭窄,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发展缓慢,金融产品匮乏、服务方式缺乏灵活性,加上目前农村金融还处于市场化初级阶段,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意识不强,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缺少前瞻性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管理不规范,金融环境较差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在管理上还缺乏规范性。一方面监管制度设计上存在局限性,在农村经济区域性、多样性、复杂性的背景下,难以有效发挥监管效用;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力量少、任务重,监管效果不明显。农村金融环境相对较差则表现在:首先,农村生产力落后,生产模式多以小农经济为主,缺少金融需求的产业优势,由于金融主体生产规模、产业化程度、信息化水平、管理水平、市场化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其承受的贷款能力弱,贷款条件差。其次,农村金融信用体系不健全,农村整体对金融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民间借贷行为缺乏正规的管理、规范和正确的引导,使得民间金融存在着比较大的潜在风险。另外农村基础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补偿和分担没有得到充分的支持,再加上国家的政策性支持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农业保险和商业性的农业保险的萎缩,这样就导致了农业和农民的信贷风险很难得到分散。
四、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农村金融规模的扩大可以增加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使得农村经济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和使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扩大农村金融规模,增加其分布网点、服务产品与业务,通过农村金融机构的聚集和分配资源的功能,不仅可以引入外来资金,增加资金的聚集,同时可以将现有的资金合理的分配到农村农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达到资金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步伐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当前农村经济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农村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正在逐渐提高,因此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迫在眉睫,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家金融机构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变其资金来源单一和不稳定的状况,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其次要充分调动农村四大国家金融主体机构的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和“三农”贷款力度,加大对农业生产、农业项目、乡镇企业的支持,提高农业贷款资金的运用效率。同时建立国家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相结合的多元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充分发挥国家金融机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规范、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活动,推进民间金融机构的补充的作用,为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合理规划农村金融机构区域布局
为更好的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需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增加农村地区各类金融服务机构的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尤其是在比较偏远落后的地区,更要建立起有效的、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机构,同时允许一些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三)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需要深入研究当地不同层次农户生活和不同周期农业生产的金融需求特点,拓宽业务领域和范围,持续推进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的创新。对于民间金融机构更要利用自身优势,打开思路,寻找突破,因地制宜的提供灵活有效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之间要扬长避短、强调错位竞争,提供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方式,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
(四)加强农村金融监管
农村金融市场需要政府部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有效监管才能稳定、有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首先需要明确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其次各监管主体需要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研究,针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服务,此外还必须加强与金融监管相关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法规的建设。
(五)完善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风险补偿机制
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周期长、风险性、季节性的的特点,需要加大对农村金融的风险管理。首先,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结合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一方面继续贯彻我国已经制定的农业保护政策,另一方面制定与农业保险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其他技术作为辅助,使政府充分发挥发展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其次,对农户宣传普及关于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知识,努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的主体,引导更多农户参与到期货的市场交易上来,积极利用农产品期货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保障。
参考文献
[1]彭红利.金融抑制下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J].农村经济,2007,(8).
[2]李慧林.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3]高辰.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发展对策[J].对外经贸,2013,(3).
[4]王国荣.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5,(11).
[5]祝月.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缺陷及改革[J].经济问题,2009,(7).
[6]彭莉戈.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现状及改革的路径选择[J].经济问题,2006,(5).
[7]王德霞.对当前农村金融现状及改善对策的探析[J].时代金融,2014,(1).
[8]王双正.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深层次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8).
[9]张寒阳.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金融管理,2009,(6).
[10]王伟.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J].全国商情,2013,(11).
金融服务业发展现状篇6
[关键词]物流金融;现状;业务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物流金融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2.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实就是物流的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认为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务发展的内在的、客观的需要,同时,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融资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利用动产质押突破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缓解了贷款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有效降低企业50%的融资成本,加快了资金周转率;贷款企业利用银行的资金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缩短了销售周期、降低产品库存,加快了产品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银行。物流金融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的同时,也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培育了潜在的优质客户;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不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还通过银承贴现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银行通过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据有关银行统计物流金融的坏账率低于0.2%,大大低于银行现有业务的坏账率。
生产企业。生产商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运营成本;解决了下游经销商的周转资金,生产企业可以稳定并拓展销售网络,有效扩大了产能。
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物流企业通过融资物流业务,在获得物流业务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得到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是与融资金额或与货物价值相挂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资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务链条。
二、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UPS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2005年以来,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中国诚通集团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近100家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500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4000万吨,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500多家客户累计提供质押监管融资近20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①2005年12月22日,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开展监管货物、仓单质押、动产质押、指定付款买方信贷(保兑仓)等物流金融业务。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已先后与国内14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开发项目累计达到300多个。业务模式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1.代收货款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第三方物流企业收取现款后,由于时空、技术条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滞后一段时间向供方返款,随着不断的收款付款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的时间后就会积淀下相当规模的资金,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代收货款模式常见于BtoC业务,并且在邮政物流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
2.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模式是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存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以让双方放心。在垫付货款模式中,除了发货人与提货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还应该与发货人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发货人应无条件承担回购义务。
3.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典型仓单质押模式和综合仓单质押模式。
典型仓单质押模式是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库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即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融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根据质押物寄存地点的不同,对融资企业提供两种类型的服务:一是对寄存在本企业仓储中心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和监管服务;二是对融资方寄存在经过金融机构确认的本企业之外的其他社会仓库中的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必要时才提供仓储管理服务。
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这种运作模式把大部分的业务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业身上,金融机构只要负责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仓单质押业务通过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高利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
4.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一般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高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
5.物流保理
物流保理模式是保理市场迅速发展的产物,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同时进行。
ZHONG可指物流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从保理业务的服务内容来说,物流保理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无本质不同,但是其经营的主体由银行变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物流和金融流的联系更为紧密。
与金融机构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对客户的供应链管理中,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人的了解,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更为简捷方便,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控制之下,可以降低这一风险。
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无法追讨货款而将货物滞留,由于对该货物市场有相当的了解,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具有广泛的联系,在货物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使货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
参考文献:
[1]唐少麟,乔婷婷,发展物流金融强化供应链整合———物流金融系列研讨之一[J],物流技术,2006,(2)。
[2]林惠丹,第三方物流[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发展报告(2005)》,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2006。
[4]马克·格林布莱特(美),施瑞丹·蒂特曼(美),金融市场与公司战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5]林勋亮,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思考[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5,(6)。
[6]唐少艺.,物流金融实务研究[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5。
[7]傅新平,潘朝晖,我国发展物流主导产业的必要性与对策[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4(1)。
[8]刘士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7,(7)。
[9]戴湘荣,一种新型增值服务模式———仓单质押[J],物流技术,2004,(11)。
[10]陈祥锋,石代伦,朱道立,金融供应链与融通仓服务务[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6,(3)。
[11]谢鹏,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J],福建金融,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