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6篇)
驾驶员培训篇1
项目名称:职业健康教育专项培训
项目任务科室:办公室人事办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人员:
项目起止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项目背景
我公司共有驾驶员
(二)目的
⑴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认知度和提高其应用水平。
⑵在培训过程中,开展互动教学,加强我中心对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便于更好地开展实际工作。
⑶通过该培训工作,加强我中心与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沟通。⑷通过该培训工作,增强我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⑸通过被培训人员的工作,将其所获得知识普及给更广泛的劳动人群,促进我区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内容
⑴计划开展宣传活动≥2次。
⑵印发宣传品≥3种。
⑶宣传栏出刊数≥3次。
⑷举办对企业管理人员或职工培训班≥2次。
⑸采用科普稿件的形式通过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3篇。⑹工作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工作结束要及时做好总结分析。
(四)阶段计划及阶段目标
⑴五一前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固定宣传栏、工业区、社区设点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⑵大运会前结合全市大运会安全保障的总体部署,会同监督所对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监管。
⑶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印制各种职业卫生宣传折页,小物品等,免费发放给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提高他们防病治病的意识。
⑷每季度以辖区常见职业病为内容做一期宣传栏,宣传内容应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
⑸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不定期的撰写职业病防治科普稿件,多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⑹为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开展,拟定于下半年对辖区内社康中心医务人员举办一期职业卫生培训会议。
三、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
(一)预期成果
⑴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扩大我区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⑵大运前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可以使企业更加重视大运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证大运会更加安全、平稳的进行。
⑶通过对社康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增加医务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可以发现更多经由社康中心诊治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减少误诊和漏诊率,及时救治职业病病人,提高医疗水平。
驾驶员培训篇2
随着国家对汽车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强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汽车已经逐渐进入普通百姓家庭成为日常代步工具。驾驶技能不再成为人们的谋生技能而演变成了一种普通生活技能,由此而引发了社会学车热。但是各类驾驶培训学校由于集约程度低,教练员的职业能力参差不齐等因素,造成了驾驶培训行业规模小,通过率低,有效竞争力不足,恶性竞争加剧,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从企业的发展角度看,驾驶培训行业要发展必须逐步调整产业结构,降低驾培成本,提高培训质量,加快驾培行业发展步伐。
在现行的驾驶培训教学模式中,从驾驶培训教学的主体看:教练员在教学实施中所起的绝对主导作用在逐渐弱化;从实际教学结果看:资深教练的传统经验优势明显在减弱,年青教练员更易接受新的培训理念、适应新的教学模式。现行的驾驶培训教学模式,对教练员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一定教学的经历,有足够的工作责任心,就可以满足正常的驾驶教学。合理地安排训练项目、科学地分布训练时间以及训练时间的有效保证是完成驾驶培训教学的前提。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严师出高徒”等传统的理念也为当前的学员所摈弃,他们更为关注的是教练员的服务意识、教学态度。所以,一个学员由一名教练员带到底,是不是最佳教学手段,值得探讨。如果在不同阶段、不同项目适时安排不同的教练员,有利于教练员更及时地发现学员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更有利于技能的形成和提高。所以作为教学模式的改革之一的模块式教学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模块化教学模式即集中预约、分散教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模块化教学按现行教学大纲的要求将整个培训过程分为三大模块,每个模块配备相应的教学人员。随时满足不同训练时间、不同训练阶段学员的训练需求,突破了以往传统的“单师单车带徒”模式,在提高学员驾驶技能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突出了服务理念,顺应了驾驶培训理念发展的大趋势。在满足学员需求的同时,模块化教学更有利于对培训的整个过程、培训质量的监控和保障,也有利于新颁布的教学大纲的真正贯彻落实。学员在每一模块中必须完成相对应的教学内容且达到大纲规定的学时。练一块熟一块,驾培机构通过对本模块的测试、鉴定来决定学员是否已达到培训要求,是否已具备进入下一模块训练的技能。模块化教学模式进行点单式教学,由学员自主选择教学人员,从而确保学员的利益真正得到体现。实际操作根据学员预约的训练项目安排相应的教学模块,打破一个学员跟一个教练学到底的传统教学模式,不同教学阶段的训练项目由不同教练来完成。教练员在相对固定的教学模块中完成教学任务,可以使教练员在某一模块的教学中积累丰富的经验,对不同的学员施以更为有效的教学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据现有的教学模式,一步到位形成模块化教学有一定的困难。主要表现在,驾培机构的经营模式是以教练员自主招生为主体生源,分散单个组织培训为主体教学模式;教练员的组织培训是以突击型为主,即考试前组织强化训练,不利于驾驶技能的形成和保持;所以,模块化教学对于教练员和学员来说有个适应的过程,驾培机构在组织教学过程中需做一些调整。为此,笔者认为要实现模块化教学的前提,是以集体经营为主体,驾培生源统一安排,教学统一组织,区域性地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需分几步进行:第一步,以四辆教练车(或四个教练员)为一个组合,实现统一调度车辆、统一安排时间、统一组织教学;初步实现模块化教学的雏形。第二步,驾培机构的整体进入模块化教学模式,学员由驾培机构统一组织教学,所有车辆统一调度,教练员在相应模块接受教学任务,每一模块都有一定数量的教练车和教练员在恭候,形成模块化教学模式。
模块化教学的内容、项目、目标和教学时间:
第一,基础阶段(8~10学时):一车一教练,教练员负责进行基础阶段教学项目的训练,有条件的驾校可在上车前进行驾模训练(每个学员2小时),基础阶段要求教练员必须为每个学员完成8小时的训练,如学员要求应给予加练,并如实记录训练时间。原则上一名学员在一个阶段训练时由同一名教练员来完成,学员也可自主选择教练员,教练员必须接受学员的训练要求,并认真组织施教。
第二,场地训练阶段(18~20学时):教练员负责完成桩考项目和场内设施项目的训练。场地训练时间控制在18~25小时之间,否则按无效时间处理。要求教练员认真负责,随车指导。
第三,道路训练阶段(8~10学时):一车一教练,教练员负责道路教学项目的训练。训练时间以是否达到训练目标为准,学员超时训练或要求加练,按计时收费标准收取。
将整个实训教学过程分为三个模块,在每个教学模块中分配有相应的教练车和教练员,分别由不同的教练员承担,让各个教练员负责相对固定的教学模块的教学任务。达到学员随时到驾校来,都有相对应教学内容的教练车及教练员在恭候。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教练车辆的利用率,提高教学设施、设备、人员的利用率,减少了教学资源无谓的消耗。学员通过预约的方式,提前预约训练的时间和训练的项目,驾校给予编入某一模块训练。学员在每一个模块中完成相对应的教学项目,完成规定的学时,达到规定的训练目标。练一块熟一块,通过阶段测试来鉴定是否具备进入下一模块的技能。
未能达到要求,可继续在本模块增加训练学时,学员也可自愿要求增加训练学时,直到达到规定的训练目标为止。同时,结束本模块后,由学员来测评教练员的施教能力。
通过模块式教学运行后,在教学情况上可显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学员的训练安排得到了有效保证,只要学员有时间教练员就能及时安排训练和考试,教学质量得到了保证。(2)教练员在工作期间,训练效率得到提高,每次出车均安排两名以上学员训练,提高了教练车的实训率,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3)避免了单个教练在教学方式方法上的缺陷,也消除了学员对单个教练员教学的戒心。(4)模块化教学模式正常运转后,周转率明显加快,同时又减轻了教练员的劳动强度,学员的训练要求得到了充分满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促进了教练员之间的教学交流,使教练员的教学能力、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地提升;同时大大发扬了团队精神,加强了教练员队伍的凝聚力。
驾驶员培训篇3
【关键词】教练员职业教育对策
一、云南省推行机动车教练员职业教育必要性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主管全省驾培市场的交通部门,放宽了驾驶培训学校的审批权限,使驾校从2004年5月1日前的180所,到2016年增加到了500多所,驾驶培训机构的增多、教练员转行、自我淘汰等因素的存在,导致云南省教练员缺口严重,这样直接使许多驾校在选送人才上只注重资质而忽略了素质,大多数是教练员是从驾驶员队伍中来,文化程度,思想理论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偏低,导致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长期处于低层次教学的状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可非常清晰的界定出机动车驾驶培训活动属于职业教育的范畴。作为机动车驾驶培训体系中的重要组成――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即教师,下同),是教学的主导力量,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关键。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队伍的建设,严重滞后于培训事业的发展,普遍表现出文化水平低、思想素质和教学能力不高的情况。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非职业化。国家无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各类专科学校没有设此类师范专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改行进来,好的人才在这里又没有大的发展而留不往。二是,来源渠道有限。新招教练员的主要来源大多是驾驶员改行,文化程度低、未受过师范专业的系统培训,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合格的任教水平。三是,传统观念的束缚。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属于新兴的行业,但普遍认为机动车驾驶培训只是技能熟练的简单活动,有老驾驶员带着学习就可以达到合格的标准。然而,却忽视了中国机动车社会迅猛发展的大趋势,忽视了道路交通日渐复杂的严重形势,忽视了培训对象的多样性与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忽视了交通安全对驾驶技能掌握水平的综合要求,忽视了社会科技进步与培训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2009年11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上海召开第十二批新职业信息会,正式向社会我国生产操作和服务业领域近来产生的8个新职业的信息,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位列其中,设立“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规范这一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扩大就业、保证安全运输、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结构合理的教练员队伍,是确保机动车驾驶培训目标和任务的根本大计。教练员的工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教练员所从事的工作都要求教练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长期的专业训练,并具有专门的知识和能力才能胜任。为此推行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培训势在必行。
二、推动云南省机动车教练员职业教育对策
我省现在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来源主要是社会机动车驾驶员,而培养途径则全部是通过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短期培训班,再加之驾校内部的实践活动完成的。虽然在专业知识方面有一定的提高,但距离合格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还远远不够。由此可见,要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队伍,扩大人才来源渠道,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化是解决人才短缺的决定因素。
(一)机动车教练员职业教育要引起国家的重视
1.现阶段机动车教练员都是驾驶员半路出家的,驾校在招聘教练员都是在驾驶员中招聘的,只要达到机动车教练员资质的可以担任机动车教练员工作,为此没用经过系统培训的驾驶员无论是从职业道德、教学技能等都无法胜任驾驶培训工作,为此国家必须把机动车教练员纳入职业培训。
2.机动车教练员已经是一种职业形式存在,那么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培训是根据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按比例由国家全额出资,专业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负责培训,并将培训合格的教练员无偿地分配到各机动车车驾驶培训部门。实行统一招生和统一分配。
(二)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练员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作为驾驶员的引路人,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水平取决人教练员,引导社会各界逐步消除轻视教练员职业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人才的社会地位,逐步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型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健全面向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拓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教育的渠道,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建立健全以教练员就业和市场为导向的教育机制。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教育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明确自身定位,找准与市场的接口,与驾驶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一是针对行业结构、技术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劳动力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合理设置专业和课程。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三是加强教练员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五是健全职业资格确认和就业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保障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合法权益。
(四)校企结合是教练员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校企结合”,是指职业学校根据所设专业,积极与当地相关企业联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把学校办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形成学校与企业浑然一体的办学模式。
1、“校企结合”能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创新力。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姻,这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实习条件和难得的锻炼机会。在生产实践和管理实践中,学生会在老师与培训机构现有的教练员的带领、指导下,把学到的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之中,从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增强应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驾驶员培训篇4
关键词:电力机车;驾驶学院;培训改革
在当前阶段中,我国电力机车技术得到了大力的发展,而其在运行的过程中相比于传统的机车具有很多的优点。保护环境上,电力机车在运行的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是电力能源,这就减少了对煤炭能源的使用,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且行驶的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比较小;在机车的性能上,加速或减速比较快捷,同时速度还相对较快,这就使得在当前阶段中电力机车被广泛的应用。而随着电力机车的广泛应用,电力机车的驾驶人员就出现了不足。因此,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养成了当前铁路系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电力机车驾驶学员培训的要求
在对电力机车驾驶人员进行培训时,要保证学员具有以下几点要求:
首先,驾驶人员能够独立的对机车进行检查。这就要求其对机车机械部分的设备具有较深的了解,能准确地将每一个部件的名称、功能等阐述出来。在对机车检查时,能蚨雷缘慕行电气部分的检查,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实验等。其次,是对机车进行有效的操作,这一点也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这一要求中,就要保证驾驶人员具有较高的机车操作能力,在运行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大闸小闸,能够娴熟地运用机车上的监控装置,保证机车的安全运行等。最后,能够解决突发问题。在机车的运行中,很可能会出现突发问题,在这时,机车驾驶人员就要快速地将其解决,保证机车能够正常的运行。
二、培训大纲改革
在培训教学的过程中,培训大纲在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在改革教学方法之前就要对培训大纲进行改革。首先对培养目标进行了重新确定,由原来的所有驾驶人员变为了具有相关证书的驾驶人员;其次在大纲中对复习题库的重视程度加重了,要求在教学时应该加强与复习题库相结合;最后将上述的三个要求合理的加入教学方法中,加强对驾驶人员驾驶、检查、处理问题等技能的培养。还在其中规定了要对学员进行实践培训,以使驾驶人员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进行有效的结合等。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
1.加强与复习题库相结合
在对培训的驾驶人员进行考核时,考核的内容中复习题库的内容占了80%,因此,在对驾驶人员进行培养时就要加强培训与复习题库的结合。首先,就是要求培训教师在备课时要根据题库来编写,根据教学内容,将题库中的资料进行利用,在课堂上对学员进行提问,在课后对学员布置习题作业。在培训的过程中,教师还可以根据培训进度的进行,结合题库中的内容,定期地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这样可以更好地提高学员对习题库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了学员更好地背诵题库中的内容,有效地加强了学员的对题库的了解程度。
2.加强与培训要求相结合
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还要加强与要求的结合,使学生在考核时,能够达到要求标准。在对学员的检查能力进行培训时,教师可以将机车中使用的一些部件、设备搬到讲堂上,使学员对其印象更加深刻。在当前阶段中,科学技术在不断地发展,因此,在进行驾驶以及问题处理的培训时,可以使用相关系统软件构建出相应的情景模式,根据不同情景模式教学来加强学员的能力。例如,在PL中建立机车运行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让学员使用学到的理论知识来对PLC进行操作,将问题进行解决,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院的故障处理能力。
3.实践培训
在驾驶人员培训的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加强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因此,不仅仅要对其进行课堂式教学,而且还要根据培训大纲的内容,对其进行实践培训教学,使学员在工作中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这就需要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选取与实际工作联系较为紧密的课程进行实践培训,在培训的过程中,要使每一个学员都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并且根据培训学员的数量来建立完善的实践培训方案,保证每一个学员都能进行实践操作。这样对学员进行培训能够有效地使学员将理论知识更好地与实际工作进行结合,进而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水平。
综上所述,在电力机车行驶的过程中驾驶人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培训的过程中,使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对其进行直观有效的教学。在当前一些地区的铁路系统中已经对其进行了一些改革,取得了相应成果,但是在电力机车不断创新的条件下,我们不能对此感到满足,要继续加强研究,力争在电力机车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参考文献:
驾驶员培训篇5
西安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是指以培训学员的机动车驾驶能力或者以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能力为教学任务,为社会公众有偿提供驾驶培训服务及驾驶员继续教育的活动。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工作。
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税务、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培训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实行分类许可。
第八条申请设立培训机构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培训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购置证明,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七)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八)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培训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标明相应许可事项的许可证件;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向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
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不得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能力、经营规模变更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培训管理机构交回原许可证件,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培训管理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件,并公示其培训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和教练员、教练车、教学场地的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十四条培训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报名服务场所,对学员集中报名提供服务,并对培训机构的招生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在经营场所外设立报名联络点的,应当向所在地培训管理机构备案。报名联络点不得开展招收学员以外的其他业务。
第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培训学时合理收取费用。培训机构应当持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向所在地培训管理机构备案,并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
第十八条申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证》的,申请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驾驶证明等资料,向市培训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初审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证》。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当聘用取得教练员证的教练员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培训机构聘用或者解聘教练员,应当在15日内向培训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市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并考核一次,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提高教练员的从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培训机构对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培训机构使用的教练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和统一标识,安装并使用学时记录仪,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教练车牌和交通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证》。
鼓励培训机构使用新型、节能、环保车辆进行教学。
第二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练车性能完好,符合教学和安全行车要求,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禁止使用非教练车或者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
培训机构增加教练车辆应当与自身培训能力相适应,并将拟增加教练车的车型、数量等资料报所在地培训管理机构备案,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教练车牌;培训机构减少教练车的,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培训管理机构备案。教练车报废的,应当在报废后15日内交回教练车牌和《道路运输证》。
第二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内容及学时对学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软件、驾驶模拟器、培训学时记录仪等先进的教学设备,提高培训水平。
第二十五条培训机构应当使用并如实填写市培训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培训记录》,对学员分阶段培训,分科目进行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机构应当将《培训记录》报所在地培训管理机构备案。学员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手续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培训记录》。
第二十六条培训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未经培训管理机构许可的教学场地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二)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
(三)以承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名招收学员;
(四)聘用未取得教练员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学员可以自主选择教练员和培训时间,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结业考试,对培训机构未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有权拒绝,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学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爱护培训设施、设备。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培训、考试工作联络机制和事故倒查、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九条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培训机构的质量信誉考评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情况和质量信誉考评情况。
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和投诉的电话、通讯地址,对受理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培训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妨碍培训机构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教学秩序。
培训管理机构和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第三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保管学员、教练员、教练车档案。并向培训管理机构报送行业电子统计报表。
第三十二条培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信息和公共信息服务网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训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二)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培训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培训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培训管理机构视其情节,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一)经营场所、教练车辆、教学场地随意变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二)未按规定悬挂经营许可证件的;
(三)未按规定聘用教练员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学员、教练员、教练车档案的;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培训管理机构备案相关事项的;
(六)未按规定对教练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八条培训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2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
(三)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驾驶员培训篇6
关键词:驾驶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5-0185-02
就目前来讲,国内驾驶员的培训工作仍然处于较为开放的阶段,在实现信息系统的筹划和管理时存在一些问题。其管理体系和有效信息的整合存在弊端,现有的管理办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时展的需求,成为影响社会生产的不利因素。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更新,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生产的关键因素,为带动驾驶员培训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效率的提升,促进不同驾驶员之间的相互协调,信息技术开始逐渐应用到培训员管理中,并成为其中的要点所在。
一、目前驾驶员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驾校数量的增加导致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开始出现办假证、买卖驾驶证等现象,与此同时驾驶员的培训水准也有下降趋势。
(1)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的管理思想僵化,缺乏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管理观念。某些驾校将目光投在获取更多的利润上,没有真正考虑到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培训,目光过于短浅。这些驾校的培训方式往往较为简单,在资源的合理调度上有很大程度的不足,难以给驾驶员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这对于驾校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通过降低成本的方式斫行培训,势必令学员对驾校产生不满,不利于以后驾校声誉的建立,培训质量的降低往往带给驾校的伤害是致命的,很难通过其他手段进行弥补。
(2)培训方法死板,驾驶员素质教育缺失。从国家交通管制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我国已经明确指出,驾驶培训考试的认定应该严格要求,对文明驾驶的要求不断提升。但就目前来讲,仍然有许多驾校采用以往的培训方式,在培训考试中只考虑学员的培训资格认证,没有真正认识到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将驾驶培训中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当做一个通过驾驶考试的过程,学员在实际的驾驶培训中也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只是牢固记忆考试内容重点,没有太大的实际价值。
(3)驾校办公完全手工化。就目前来讲,很多驾校的培训管理系统建设还比较滞后,没有较为简便的管理手段。大部分工作人员仍然以传统的手抄式记录为主,工作方式过于复杂,缺乏应有的效率,并且也给数据的记录带来很多麻烦。难以实现对驾校整体信息数据的记录,以及教学成本的考量。
(4)缺乏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当前的信息化技术手段仍然不够完善,在实现更多全新的驾驶方案时力有不足,很多针对性的技术手段难以实施。招生对策也是根据以往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没有太多创新活动,不能满足当前时代的发展需求,达不到驾校招生应有的标准。
二、提高驾驶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方式
为解决以上几种问题,驾校信息系统的管理手段应加以改善。从当前的先进技术手段入手,采用更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以可持续性的手段,使管理办法制定与驾校本身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为从整体上提升驾校的管理水平,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就应该调动各种因素,推广创新活动,通过更加全面的发展战略,更加合理的规划,摆脱市场竞争的影响,不断向前迈进。
(1)树立特色驾校企业文化,建立企业品牌。在驾校企业的发展中,应该始终与其企业内涵相适应,结合企业文化背景,制定更加具有特色的发展战略,带动全体学员学习质量的提升。营造多元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在创新意识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交流和沟通,找出驾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改进。
(2)改变管理模式,依托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驾校的综合实力。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更多先进的技术手段被纳入驾校管理系统的范畴中,并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在驾校管理系统中的发展非常重要,只有结合先进的管理办法,才能优化信息,资源共享,规避驾校运营中存在的风险,促进整体管理经营模式的完善。
三、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的内容
目前的驾校信息管理主要面向建立更加全面的先进管理信息系统,迎合驾校本身的需求,在实际的学员培训工作中充分利用管理信息。而驾校信息管理系统涵盖驾校信息管理、学员信息管理、职工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四、建立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
信息化技术手段已经广泛深入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即使小规模的驾校也必须借助信息技术来进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以下结合信息技术在驾校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优势进行详细分析。
(一)解放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人员在将学生信息进行录入后,就可以简单得到大批量的学生信息数据,并进行规范化管理,直至学生获取驾驶证。这对学生信息的管理来讲具有非常大的便利性,能够直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在进行学生信息的管理时有效减少误差,及时进行数据的更新,还能够提升驾校系统的综合管理水平。
(二)真正意义上实现随报随学
由于每个学员的学习时间都不尽相同,所以在以往的驾校培训工作中很难达成一致。但是按照信息技术进行调节,就可以有效掌握学员的信息,摆脱学期的概念,从传统意义上的驾校培训走出来,进行更加全面的管理,为学员进行培训考试做好了准备,能够实现更加完善的信息管理。
(三)为学员提供个性化服务
更加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无疑会给学员带来更多的便利,由于其中的档案数据都是经过信息技术进行综合管理的,能够非常便捷地整理出不同学员的实际情况,驾校可以按照这些情况进行针对性调节,采用合适的信息化管理方案,在数据的分析和整理下达到更为行之有效的方式。学生可以根据此类管理办法合理调节自己的学习时间,并按照对应的方式进行驾驶培训。
(四)为驾校提供市场分析决策
通过合理的信息管理系统的调节,在掌握学员的信息数据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便于驾校的高层管理者进行更加深入的招生方案的制订,并向外界展现出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及相比于其他驾校来说所具有的优势。进行全面的教学综合分析,充分带动驾校学员学习动力的提升。
五、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驾校教育的市场竞争体制愈加激烈。为保证良好的培训效率,展现出良好的驾校企业文化,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不落下风,驾校就应该对驾驶员的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加以考虑,进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培养,综合市场竞争体制,提升驾校管理水平,带动学员培训效率的提高,促进驾校的长足发展和进步,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付潇宇.探析驾驶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必要性[J].民营科技,2016(10):122.
[2]方慧.浅谈驾驶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必要性[J].企业技术开发,2016(12):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