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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6篇)

来源:网络 时间:2024-02-20 手机浏览

特殊教育篇1

1.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以一定数量的特教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特殊儿童在普通班级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1]。但是,从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历史可知,民办特殊教育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民办特殊教育是我国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状况。这些年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特殊教育需求的增加,民办特殊教育也得到迅速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杨团等人对北京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现状的调查研究证明,民办特殊教育已成为公办特殊教育的有力补充,为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作出了贡献[2]。然而,杨团等人的调研也反映出我国民办特殊教育在教育质量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因此,如何通过提高民办特殊教育的教学质量促进民办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提高民办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民办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战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现状、应对策略值得研讨。

2.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现状

我通过对现有研究文献的搜索、查阅发现,现有研究中针对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研究较少,几乎无人问津。但是,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存在的数量、分布区域和发展趋势看,开展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相关研究刻不容缓。现有研究和新闻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整体现状不容乐观。

2.1监管体制不明确,缺乏培训平台。由于我国相关管理体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或缺失,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存在较为严重的身份认同”问题,即机构自身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归属于哪一个政府部门管理,从而出现了不同的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在教育、残联、民政、工商等部门多头登记、多头管理”的现象[3]。由于多头登记、多头管理”,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普遍缺乏行业规划、行业指导和行业规范。因此,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也相应地陷入了缺乏有效监管体制的困局。监管体制的缺失必然导致培训平台的丧失,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也就呈现出由各机构各自为政、各显神通的混乱局面。因而,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丧失了监管体制层面的保障。

2.2资源匮乏,缺乏有效支持。首先,对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其运营经费来源主要有服务收费、项目支持、政府补贴、慈善捐款等。但对于绝大多数中小型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服务收费仍然是该机构的根本经济来源。而中小型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又恰恰是我国民办特殊教育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在特殊教育高教育成本这一客观事实面前,大多数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很难在经费上保障教师的在职培训。这一现状使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陷入缺乏有效经济支持的困局。其次,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特别是中小型机构,由于其以服务收费为主的运营特性,势必迫使机构在人员配置上追求人力资本的最小化,即每个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很难有富足的教师可供抽离出来参加培训,特别是参加一些日程较长的集中式培训。然而,这种日程较长的集中式培训又恰恰是教师需要的,也是能实际解决教师专业成长需求的培训。再次,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的客观现状,也使机构负责人在教师培训方面有所顾忌,不敢或不太愿意在教师的在职培训方面投入太多。因此,这一尴尬现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办特殊教育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工作的开展。第四,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匮乏和分布不均,严重影响了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对特殊教育专业资源的获取。我国现有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师资力量实属有限,远不能满足其在职培训的需求,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并且培训平台更多地建立在一些设有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中,而且上述资源多属公办特殊教育资源或主要面向公办特殊教育单位,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较难共享上述资源。最后,由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与公办特殊教育单位间相对隔离,且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与机构之间大多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彼此间缺乏沟通与合作,严重阻碍了民办特教机构及时、畅通、有效地获取特殊教育专业资源,进而限制了有限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3培训模式单一,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在大多民办特教机构中,特别是中小型民办特教机构,其教师的在职培训基本以机构内部自我培训的校本培训模式为主,其基本的操作模式是:机构管理者或教学主管人员根据机构服务模式、教学要求、教师原有业务水平等具体情况,对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其培训方式主要以经验分享、个案讨论、专题讲解为主。该培训模式带有浓厚的师徒传授制”色彩,其培训目的功利性较强;培训内容极易缺乏系统性、持续性;培训质量基本取决于培训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时间随机性较大,缺乏有效的监管保障。相对校本培训,民办特教教师校外培训形式主要以短期专题讲座或报告为主。一方面,讲座或报告式的培训模式往往会因为受信息来源不畅、时间不匹配、教学任务紧、岗位人员有限等因素的影响,较难满足民办特教教师专业成长需求。另一方面,专题讲座或报告式的培训模式均具有信息量大、知识面宽,重理论(观念)轻操作技能等特点,必然要求听众具备一定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该模式对于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特别是没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新教师来说,其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必然受限。因而,该培训模式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4学习动机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我国民办特教机构在教师薪酬方面较多遵循按岗取酬,按劳分配”的薪酬原则,因此民办特教教师往往受制于薪资压力,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完成教学任务中,无心顾及专业学习或培训。机构在运营中迫于经费、成本等压力,较难在经费和制度上保障参加培训的教师的薪酬不受影响,即教师不会因为参加培训又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而减少工资。另外,除薪资外,大多数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均较难在职务、职称等方面满足教师个人发展方面的需求,所以教师参与在职培训的积极性不足。此外,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受经费、教师流失、资源匮乏等因素困扰,机构在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激励机制方面也极易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p#分页标题#e#

3.开展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的对策

3.1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教育、民政、残联等政府部门应加强联系与合作,明确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有利于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平台的建立。加大财政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投入与支持,更多地向社会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国特殊教育事业。

3.2构建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合理格局。我国教师在职培训的模式主要有:短期非学历培训、长期函授学历培训、校本培训模式等[4]。因此,结合我国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现状和特点,以及综合分析影响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因素,势必要求我们形成以校本培训为主,辅之以短期非学历培训、长期函授学历培训等校外培训的民办特殊教育教师在职培训格局。

3.3加强校本培训,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师资培训的水平直接关系到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师资培训的水平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政策和举措、培训目标、内容,以及师资培训机构本身的水平等多种因素[5]。对于民办特殊教育机构而言,师资培训水平直接影响其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该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校本培训以特殊学校为基本单位,可以让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能力,既不受规定课程教材的束缚,又能避免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端,不受地域和时空限制,是一种经济、实效、灵活的教师在职教育方式,可以提高学校教师的整体水平,应该成为特教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模式之一。[6]所以加强校本培训,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关乎我国民办特殊教育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3.3.1建立、完善校本培训机制是加强校本培训的措施保障。机制的建立首先是平台的建立,综合民办特教机构运营和管理特点,搭建以下校本培训平台。

3.3.1.1教研活动。每周开展教研活动,将教研活动作为每周例行性事务,并将其建立校本培训的核心平台。借助该平台,以个案讨论、教学重难点剖析、教学心得分享为线索开展研讨式学习,学以致用,提高教师在职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1.2专题学习日。每月抽出一定的时间开展专题学习,在培训时间上提供更充分的保障。专题学习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目标,组织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如:针对教育诊断与评估、个别化教育计划、ABA、TECCH、PECS、感觉统合训练、语言治疗、音乐治疗等专业知识、技能开展专题学习。

3.3.1.3自主学习。引导教师拟订专业成长计划,并主动为其提供必需的学习资料和信息,鼓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从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的角度提高教师学习积极性。

3.3.2制度的确立与落实是校本培训机制的动力所在。制度的确立即校本培训要求的具体化,从管理条例的层面对校本培训进行引导,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约束性与积极性。如以自编教师培训手册为契机和载体,明确教师培训目标、要求、内容,以及实施方式,规范校本培训的实施。

3.4丰富校外培训模式,构建支持网络。校外培训是提高民办特教教师在职培训水平,丰富培训内容,促进同行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共享社会资源,获取专业支持的主要渠道。

3.4.1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资源共享。由于国内特教资源的有限性,因此资源共享,资源利用最大化势必成为获取专业支持的必然趋势。各省市或地区的民办特教机构必须敞开大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如:在进行教师在职培训时,可对各自的优势资源进行组合或共同承办专题培训,互利共享,共同促进教师在职培训水平的提高。这种沟通与交流不应局限在民办特教机构之间,还应拓展至民办与公办校之间。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应主动与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或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以争取获得更大的资源支持,从而实现在不增加运营成本的基础上获取更多的师资培训资源的目的,进而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机构间的沟通与交流需要一个有效的平台作保障,所以各省市或地区成立相应的民办特教协会(社团)组织极有必要。该组织的建立不仅是促进机构间沟通、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而且在加强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化,扩大社会影响力,获取社会支持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特殊教育篇2

一、我国特殊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资源匮乏,教育质量低。我国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较少,对特殊教师进行培训的机构也较少,社会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对特殊教育的扶持力度低,从而特殊教师的就业面比较窄,很多特殊教育的教师找不到适合的岗位,造成人才的流失,导致大量非专业人士的介入,造成特殊教育质量的下降。(二)特殊教育机构少,经费不足。从当前特殊儿童的义务教育看,大陆地区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生为340621人,接受特殊教育服务率为4.53%,这与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中"视力、听力言语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到80%左右"的目标和我国大陆普通儿童98.7%的入学率相比尚有一段距离。由于特殊儿童康复所需的器材和对特殊儿童的服务所成本很高,政府对各地的拨款不能满足需求,而社会力量办的福利机构又经常缺乏持续性的资金来源难以持续。(三)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中国建国以来虽通过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力和特殊教育的实施做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都不是专门的特殊教育法规,对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特殊教育实施的细则都规定得不够具体,因此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使特殊教育实施既缺乏明确的指导,又缺乏应用的法律保障。此外,我国普通学校殊教育的专业化组织体系和专门化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从组织制度和人力,物力上难以保证特殊教育的顺利进行。(四)家庭、社会观念落后。目前,在社会和绝大多数家庭中存在这样一种观念:特殊儿童不同于正常儿童,他们达不到正常儿童的水平,接受普通的教育存在着极大的难度,接受特别教育难以找到相应的学校和教师,并且费用高昂,即使接受教育之后,他们也不能达到正常水平,所以,有一部分群体认为特殊儿童接受教育是不必要的。

二、我国特殊儿童教育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普及特殊儿童的相关知识,提高人们对特殊儿童的认识。导致特殊儿童教育工作难以长期持续大范围进行的原因之一就是人们缺乏对其了解。所以,社会应积极地普及特殊儿童的相关知识。如特殊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1.智力障碍儿童:由于智力障碍他们大脑受到器质性损伤或由于遗传因素的染色体畸变和基因突变等造成的大脑发育不全,导致了他们认识活动的障碍和全面的心理活动障碍。2.视觉障碍儿童:由于视觉障碍儿童的视觉感知能力的缺陷,导致了视觉障碍儿童的空间感知能力和判断能力相对较弱。3.听觉障碍和言语障碍儿童:由于听觉障碍和言语障碍儿童身体行动迟缓,反应迟钝,动作不协调,缺乏节奏感,空间定向能力差,导致了他们交流能力差,感知能力不精确,分析和判断能力差。4.自闭症儿童:由于自闭症儿童语言发育迟缓和不正常,导致他们不能和他人建立起正常的社会关系,极度孤独,语言简单和重复。(二)国家加强对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多方融合资金。近几年,我国特殊儿童教育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特殊教育本身发展比较迟缓的特点,所以,政府应该深化体制改革,将特殊教育融入到大教育体系中,切实加大对特殊儿童教育的经费投入。特殊儿童的发展也始终是政府和养成机构的关注所在,对他们的教育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一个社会的进步水平。然而,特殊儿童教育仅仅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积极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关怀特殊儿童,是特殊儿童教育达成社会的共识,从而,达到多方法融合资金,减轻国家的负担,共同使特殊儿童教育事业健康、良好的发展。(三)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特殊儿童的教育质量。特殊儿童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特殊儿童教育质量的高低,目前,我国特殊特殊教师队伍还十分薄弱,应加强特殊教师队伍的建设。首先,在高等师范院校应增设特殊教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从而,向特殊学校输送专门的高素质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其次,在普通学校增设特殊班或扩大规模招收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并且,组织专门的培训,提高教师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技能;再次,要提高特教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以保障特教教师队伍的持续发展和壮大,从而为特殊儿童教育提供更加稳定的师资保障。(四)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只是在相关的法规中涉及到特殊儿童的条目,尚未有专门的关于特殊儿童的法律法规。多层次的特殊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可以确保法律法规更具有操作性,以保障特殊儿童的基本权利。我国应尽快完善有关特殊儿童教育的法律体系,确保特殊儿童教育有法可依,提高特殊儿童及家长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特殊儿童教育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国特殊儿童教育起步晚、发展慢,特殊儿童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想使特殊儿童健康、良好的成长,不仅需要国家的支持,还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才能为特殊儿童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刘云廷单位:吉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特殊教育篇3

我们班上有个小朋友叫郭浩哲,昵称浩子,刚开学时我们发现他在很多方面都跟不上同龄孩子的发展进度,具体表现为:

案例一

我们班的孩子在小班上学期开始就养成了良好的就餐习惯,很少把饭粒掉在桌上和地板上。可是,每次午餐后,浩子的桌面上和座位下都很脏。

案例二

每次散步时,其他小朋友都知道排好队一个跟着一个走,但浩子就是不排队,老师告诉他好几遍排队的要求,他还是我行我素;没有到游戏时间,他一个人就开始玩起了区域游戏,所有的玩具被撒了一桌一地……

案例三

午饭过后,小朋友们按照我的要求纷纷脱去外套准备出去散步。只听见洗手间里又传来开柜门的声音,一会儿就有小朋友来报告:“高老师,郭浩哲在里面开柜子。”我闻声跑去一看,真的是他。“小浩子,你又在这干吗呀?”他结结巴巴地解释:“我……我发现外面没……没有卷纸了。我来看看,拿……拿卷纸给小朋友们。”听了他的话,我又好气又好笑,真是一个聪明的“怪”孩子!

“不着急慢慢说,那你找到了吗?”我又问到。

“没有。”

“可能许阿姨没领吧,我这里有一包餐巾纸,可以先给小朋友们用。”

“不对,我看见许阿姨放在这里的。”他似乎还要继续找。

案例四

下午家长快来接孩子的时候,我们正忙着帮小朋友整理衣服。只听见“啪”的一声,孩子们立刻叫了起来:“老师,郭浩哲把花盆打碎了。”我急忙跑过去看看有没有小朋友受伤。小浩子连忙解释说:“我……我到……到窗台上拿围兜的。”看着他着急可爱的样子又生气又好笑,于是我开了一句玩笑:“怎么办呢?你打破的是祝巾文带来的花盆,要赔的。”他听了不声不响地走开了。

第二天早晨,小浩子拉着妈妈的手来到班上,只见他妈妈端着一个崭新的精致的西瓜花盆。笑眯眯地对我说:“浩子说他昨天打碎了一个小朋友的花盆,非要我买一个和原来一模一样的带来。在街上转了一圈,只买到了这种,您看行吗?”我笑着告诉她,其实是和他开玩笑的。

反思与分析

虽然小浩子有时看起来很不守纪律,但是他的思维方式总是与众不同,他有较强的观察能力,有点我行我素。其实站在孩子的角度想,他也没有什么做的不对。

对于这种特殊幼儿的特殊教育,我们利用家长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和浩子的妈妈进行了沟通,浩子很聪明,上课时他看似心不在焉,可是提问时他总能把儿歌一字不差的念出来。他的缺点在于没有集体意识,没有规则意识,所以针对这样的幼儿我采取了以下措施:

特殊教育篇4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管理教育对象特点原则

一、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特点及原则

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一般无二,但是因其教育对象的不同,在日常管理及教学中需要进行相应的教学策略、管理策略调整,从本质上来讲,特殊教育学校与全日制学校的办学宗旨都是教书育人,因而在实践中前者可向后者适当借鉴经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大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身心缺陷,在日常的教学、管理中难度相对较大,如何求同存异则需要教学管理者进行不断的摸索和求证。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本着人本主义、民主性、可实践性、创新性等原则来进行。这里的以人为本既包含了学生也包含教职员工,尊重每一位学生和教师,给每一位教师提供较好的学习机会,只有教师团队时刻保持生生不息的文化吸收,学生才能接受到更好的教育。特殊学校的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有权利受到尊重和关爱,作为特殊院校的教育者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帮助学生快乐的成长与学习。同时做好与社会的接洽,创新教学理念及方法,让学生多接触外面的世界,积极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

二、从教育对象特点看特殊教育学校管理

(一)加强“生活化”教育。根据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特殊学校将生活教育和职业教育作为学校的教学特色。在教学活动中,各位教学老师要充分的体现知识的生活化内容,为学生创造一个接近生活的学习空间,将生活情境在教学中重现,教会学生基础生活所具备的、常用的和实际的知识技能。同时,要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生活,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技能应用到生活中,从而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比如,教师对智障学生进行回家路线、打电话、写名字、说出家庭住址和做饭等基本生活技能的训练,并让学生的实际场景中训练,使智障学生具有基本的社会实践能力。

(二)强化“个性化辅导”。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别和年龄阶段制定详细的教学内容,比如针对智障残疾学生,教师对低年级的智障学生进行游戏教学,在智力游戏中开发学生的智力,增强交流的积极性,对于高年级的智障学生进行读写训练、阅读训练和讲话训练,突破智障学生的语言交流障碍;对于聋哑学生,低年级学生要进行手势语言的学习与游戏活动,高年级学生要学会使用手势语言交流、口语和动作语言的交流,还要学习写字训练,从而提高聋生书面语表达的能力。所有特殊学校的学生参与各种不同的训练学习和文化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既要学习好文化知识,也要做好专业训练。特别是对于脑瘫学生的训练,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加强身体平衡训练和微小动作的训练,提高大脑神经中枢系统的反应能力,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改变难度系数不同的动作,尽可能地让他们得到最优发展。

(三)重视安全及青春期教育。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寄宿,健全的值班制度是保证特殊教育顺利实施,防止校内事件发生的措施。学校为了确保残疾学生的人身安全,各项制度要细化管理,不定期的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加强残疾学生的青春期心理教育,针对残疾学生心理问题和青春期的叛逆行为应该采取集体教育和个别辅导的方式,根据学生的生理缺陷、心理特征和生理发展,进行生理、心理和性伦理教育,让学生能够正确自我认识,实现自我发展。

(四)加强术课程的教学。艺术课程的教学是特殊学校的主要教学内容,需要在学校和家长的支持下,利用本校现有的资源,充分的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力,开发学生的艺术细胞。学校开设了十字绣、泥塑、有话、珠艺、插花、编织等教学课程,并将这些作为本校开展素质教育的内容纳入教学体系中。教师根据学生的爱好教授课程,精心的指导学生掌握各种工艺技能,智障学生通过编织训练有助于提高智力,脑瘫学生通过串珠可以提高动作的和谐。近年来,我校学生通过老师的辛勤教导,共完成各类作品30件,其中十字绣6副,珠绣4幅,油画8幅,泥塑12件,而且部分作品作为艺术展品参加各类中小学艺术作品展,活动了奖项。同时,学校还开设了体育、舞蹈和美术课程,对一些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培养,特别是体育运动方面,我校深挖和培养残疾人运动员,进行专门训练,经过培养的3名运动员多次代表学校参赛,并获得优异的成绩。

(五)注重“社会人”的培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学生也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我们不能把他们仅仅看作是残疾人,而是把他们看作是发展的社会人。残疾学生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不能像健康人一样在融入到社会的各项事务中去,由此,他们产生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因素,逐渐形成了孤僻、狂躁的性格,不利于个人的健康成长。因此,特殊学校的教育不仅仅是技能训练,也要进行潜能的开发,正确的引导学生自我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开导学生对生活要充分信心和阳光。学校要利用各种资源,进行残疾学生的拓展性学习与教育,正确认识社会、正确认识人生、努力做好事情和加强身体训练等,加强社会经验的积累,鼓励学生乐观的走向社会,成为一个适应现代生活的社会人。

三、结语

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需得到高度重视,基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在进行日常的教育管理中,教职工应明确自身的职责,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在尊重青少年成长学习共同点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满足特殊院校学生的个性需求,尊重、爱护每一位学生,帮助其走出心理误区,积极、阳光、正确的去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尽可能的为特殊教育对象营造较好的学习环境。

参考文献:

[1]张建英.谈谈了解残疾人心理的重要性[J].课程教育研究,2014,(31).

特殊教育篇5

国家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教育公平的角度讲,残疾人群与普通人群在教育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无论是在教育权利、教育机会,还是在教育资源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1特殊教育资源布局不合理特教学校分布城乡差异比较大。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50%,但乡村地区特教学校数量仅占5.50%,50%以上的特教学校集中在大城市地区,特教资源基本聚集在大城市地区。农村残疾学生去特教学校上学,则大多需要住宿。尽管大多数残疾儿童也享受国家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但远远不足以支付残疾学生上学所需支付的费用,不少家庭因贫困无力支付学生的教科书费(例如盲文、大字版教材成本都很高)、辅助用具费(盲版、盲笔、盲杖、盲文打字机等)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造成一部分残疾儿童因贫失学。中西部特教学校建设仍难以满足残疾学生需求。2007年,国家实施的“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基本保障了30万以上人口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或综合类的特殊教育学校,但目前仍有589个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属于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这些地区的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面临很大的困难。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不足。目前至少有一半在校残疾学生是在普通学校就读,但由于我国特殊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基本上投向特教学校,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严重缺乏经费。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其教师需要培训,教育教学环境需要适当改造,需要建设提供教学干预和康复的资源教室等,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此外,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教师资源极为缺乏,很多普通学校无法配备具备特教知识和技能的特教教师,且缺乏相关专业支持。

1.2特教教师数量少,负担重,待遇低国家至今没有制定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许多特教学校教师教学负担重,且严重缺编。调研数据显示,2010年,75.6%的特殊教育学校提出教职工数量无法满足日常教育教学需要,导致有些学校不能开足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中的课程。当前,特教学校招收的学生残疾程度越来越重,对教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相应的待遇却未提高。1956年,《全国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工资改革的指示》提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享受“基础工资+职务工资”15%的特教津贴。直到上世纪80年代,特教津贴工资可以占到教师工资总额的12%左右,对稳定特教师队伍起到很大作用。但该项政策50余年未做调整。2006年教师工资结构改革后,教师的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下降,15%的特教津贴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也降至4-6%左右,特教教师平均每月仅能增加200-400元左右,远不能体现出特教教师付出的辛劳。此外,大量在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未得到相应津贴或补助。

1.2经费投入总量不足,投入结构有待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但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财政投入仅为0.46%,比例仍然偏低。我国台湾地区比例则达到4-5%,发达国家比例更高。2006年美国联邦政府拨给各州的特教教育资助从1977年的不足2.5亿美元增至2000年的50亿美元,及至2006年的120亿美元,这些经费还不包括各州投入的特殊教育经费*2011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财政投入提高到76.7亿元,但特殊教育经费主要投入给了特殊教育学校,而接纳了52%在校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普通学校却没有获得相应特教经费支持,国家特教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

2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

为了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简称《提升计划》)。针对当前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重要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随着《提升计划》的实施,残疾人受教育机会将会进一步扩大,县(区)级特教学校运转困难的问题上也可以得到解决或缓解,课程和教材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必将会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的教育质量。此外,《提升计划》中设立的一系列项目如“医教结合”实验项目、对薄弱特教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等也能提高特殊学校招生能力,有效提高特殊教育的整体教育质量。因此,《提升计划》对整体推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政策的实施还需要国家各个相关部门广泛沟通和协调后才能真正落实,因此还需要出台针对性政策或专项项目才能保障《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2.1设立部级全纳教育实验改革基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要“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但缺乏政府层面推进全纳教育的具体举措和规划。全纳教育是特殊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世界上许多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都大力推进全纳教育的发展,我国政府也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承诺消除普通教育体系中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歧视。但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看,普通教育体系对残疾人的入学歧视仍然存在,近5年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人数比例也逐年下降。如果国家在不采取确实的行动,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人数还有可能继续下降,会严重影响基本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为了扩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质量,确保全纳教育在中国得以健康发展,国家应该适时设立国家全纳教育实验区。因此,建议选择2-3个县或区设立全纳教育实验改革区,推行无排斥、无歧视的全纳教育理念,加快构建普特融通的教育体系,以便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奠定基础,也可以减少国际社会对中国残疾人政策的一些指责,为世界全纳教育的发展做出中国的贡献。

2.2推进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制度残疾和贫困往往交织在一起,一个残疾孩子可以拖垮一个家庭。很多残疾学生来自于贫困家庭,这些家庭通常因为无法支付学生食宿费或交通费或教材费等不得不让残疾孩子辍学在家。因此,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获得教育,有必要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分阶段实现残疾人免费教育的目标。首先,尽快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和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同等对待)教育全免费,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文具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适当补助残疾学生的辅助设备、用具等费用,以便减少残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为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所承担的经济负担。其次,残疾人高中教育已经被纳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应逐步实施高中阶段残疾人教育全免费。第三,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学前阶段免保教费和食宿费。第四,逐步实现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加补助政策,即免学杂费、补助食宿费和就业保障费。第五,实施残疾人高等教育免学费政策,并使残疾人大学生人人享有助学金。

2.3在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2007年,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基本保障了30万以上人口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或综合类的特殊教育学校。但目前全国仍有589个人口在30万以下的县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其中绝大多数位于中西部地区,是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最薄弱的地区,依靠本身的力量很难完成《提升计划》中规定的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0%,属于特殊教育资源“空白”县。为了推动该地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发展,需要在这些地区改造普通学校为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不仅可以接受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还可以为当地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随班就读教师提供咨询、指导、培训以及直接教学服务。

2.4提高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1956年《全国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工资改革的指示》指出,“盲聋哑中、小学的员工,除按中、小学工资标准分别评定外,对教员、校长、教导主任还应按评定之等级工资,另外加发15%,以表示鼓励”。国家又于1989年重申,盲、聋哑学校的教师、校长、教导主任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15%的特教津贴费。直至上世纪80年代,该项政策确实提高了特教教师的吸引力,15%附加工资可以占到教师工资总额的12%左右,对稳定特教师队伍起到很大作用。该项政策50多年未做调整。为了稳定特教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教教师职业,建议提高特教教师津贴费由15%提高到50%以上。此外,建议为残疾人中职学校和残疾人高等特教学院特教教师提供专项补助;为普通学校承担特教岗位的教师提供专项补助;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交通补贴。

特殊教育篇6

(一)交往合作

交往合作是人与人之间的最基本的社会化能力音乐活动的交往合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声乐教学。声乐教学活动中的演唱形式主要以齐唱为主、辅以独唱、轮唱等。“齐唱是两个以上的演唱者共同演唱统一曲调或同一首单声部歌曲(《音乐欣赏》)。”在齐唱中,学生们作为一个歌唱集体,大家都唱同一个旋律,通过亲身体验与参与感受,能产生出一种自然的心理满足感。这种心理满足感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参与教学活动。需要提醒的是.在教学活动中过分严谨的教师、呆板的课堂教学方式和不平等的师生关系是影响学生音乐教学活动中合作交往能力的重要因素。

(二)情感体验

情感体验是用感性带动心理悸动的体验性活动.是音乐教学中最基本的教学模式,在钢琴、声乐、音乐欣赏等课程的教学中作为非常重要的教学心理手段广泛运用。音乐类课程教学中,教师充分利用多种教学手段、预先创设富有感染味性的情景.引发学生尝试性体验学习的兴趣。其中,教师的个人魅力和良好的示范有助于消除学生技巧性训练的枯燥感,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与教学活动产生共鸣:使抽象的音乐理论知识更具化、有趣,便于学生学习掌握

(三)音乐的表现力

在音乐教学中最重要地就是对音乐表现力的培养。音乐的表现力是用音乐语言去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塑造作品的音乐形象。其音乐表现力主要是三个阶段的提升:首先是从官能上去聆听感受、欣赏音乐;其次是从感情上对音乐作品的基本情感有进一步的体验和把握;最后对作品、作者、思想感情、表现意义等作出分析,加以自己的理解演奏(或演唱等形式)展示。在音乐集体教学活动中,引导学生养成聆听的习惯,通过不同风格、体裁音乐作品的刺激,帮助学生学习掌握感受音乐美、理解音乐美和表现音乐美的能力。

(四)音乐的感染力

音乐是人类除语言表达外最有感染力的表现形式。音乐感染力可以直接影响人的情绪,其最关键的两个方面是吸引和影响。吸引力等够引起关注,通过美的音乐给大脑一个好的思维基础,可以让人充满无限想象和向往,使人的性情和心灵得到净化。而音乐的影响力则是用音乐的节奏、旋律、调式调性、和声等要素.改变他人的思想和行动的能力。通过研究,音乐能引起人快乐、悲伤、愤怒等情绪体验。通过研究,古希腊人就认为音乐的音调能够感染人,使人的情绪发生变化,为音乐赋予了具象的色彩。具体表现为:C调温暖和蔼、D调热情奔放、E调安定平和、F调放荡、G调浮躁、A调高扬激昂,B调悲凉哀怨。

特殊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学必须是是知识技能和审美情感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