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例(3篇)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不断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按照“和谐邱隘”创建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主要街区(道路)影响街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善环境、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不断提升全镇街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为我镇“拆迁、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整治目标
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不规范营业行为极大改善,无照违法经营店铺予以取缔,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帖、乱吊挂、乱拉接现象和跨门经营等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经营户门前挡阳伞、广告牌(架)逐步规范,流动摊贩摆放定点有序,街貌得到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年6月27日至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邱隘镇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街区(道路),具体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兴路、盛莫路、方庄路、邱隘大道、文卫路、东港路、百丈东路延伸段、镇中路、引发路、青年路、邱宁路、邱隘菜场及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地段。八条街面和进出通行路口和一个市场周边,即,镇区内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场周边。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三差、三乱"现象。“三差”,即:卫生行为差、环境行为差、交通行为差;“三乱”,即:经营场所乱、交易行为乱、市场秩序乱。
(一)整治“三差”
1、整治卫生行为差包括: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乱贴乱画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牛皮鲜”。整治后达到保洁道路打扫一天二次以上、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河道无漂浮物、河道两岸无垃圾堆积、无乱涂乱贴。
2、整治环境行为差包括: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经营户门前不规范搭建物、“挡阳伞”和乱设的广告牌。整治后达到镇区主要道路两旁无临时摊贩设立、无茶水锅炉设立、无乱堆放、无占道经营、无乱设广告牌等。
3、整治交通行为差包括: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公交车辆不按时发车、不停靠站点,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遵章守规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以及人力三轮车的外观影响街貌。整治后达到机动车按规定在停车位内停放,人力三轮车有序排队停放,外观整洁,交通井然有序。
(二)整治“三乱”
1、整治经营场所乱包括:经营户证照不全、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等,重点是治理和取缔“无照经营”、扣罚无照(套牌)人力三轮车辆。2、整治交易行为乱包括:制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商品价格不实,计量称量不准,短斤少两,欺诈欺骗消费者等,重点是整治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和人力三轮车辆票价乱问题。
3、整治市场秩序乱包括:店铺摊点布局乱和经营过程中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重点是治理和解决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区年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整治活动实施时编设指挥组、维稳组、报道组和整治组:
(一)指挥组。由党委副书记任指挥长,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整整治力量,处置解决重大问题。
(二)维稳组。由派出所所长组长,巡逻中队队长副组长,镇区各辖区民警、综治大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组成,负责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报道组。由党委宣统委员姚刚毅任组长,镇宣传部门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对问题突出的“三差”、“三乱”现象,特别是对重点人(户)要进行公开曝光亮相。
(四)整治组:共设二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和一个机动组。对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八个路段分两组开展联合整治,以镇中路为界,南北分成二组,镇中路为南边一组,每组联合整治组由9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城管3人,维稳3人,工商、交警、安监各1人。机动组由城管中队、路政中队、卫生监督所、交管中队、邱隘派出所派员组成,对重点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围进行巡查治理。
六、责任区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各办、各成员单位、驻镇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协同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对涉及到本单位(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导,及时解决。
(一)综治办、督查组:负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以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加强对主要街区(道路)两侧各种违法违章建筑(包括其它构筑物)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拆除,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需要设置清卫设施及标牌标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宣传、镇团委、文化站、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环境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电、宣传窗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街貌观念。
(四)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协助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所、卫生监督所、公共安全(环保)监督所:以工商所为主,负责清查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加强卫生监督和公共安全监管。
(六)盛垫交警中队:负责整治主要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和套牌、无照的人力三轮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停车、有证运行和道路畅通。
(七)交管站:负责协调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杜绝街道路口摩托车辆停车。
(八)路政中队:负责主要道路两旁的秩序和规范化广告牌设置。
(九)方庄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及驻镇区各村:做好分管辖区内的“三差”、“三乱”专项整治工作。
七、实施步骤
镇区年街貌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年6月27前):制定方案,落实准备。主要是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编组人员,并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准备、舆论准备和物资准备。镇宣传部门应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城镇”、“平安邱隘”创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城管中队应核查、排摸整治重点,选定、设置禁止设摊标志牌和许可设摆位置标线。交警中队应事先排查、选定镇区街路许可停车位置并标线,在盛莫路转向的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进口和振兴路与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标划黄色网状线,在万龄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标设禁止停车牌,并对镇区内已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维护。各社区、驻镇区各村要发放、张贴《关于开展镇区年街貌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和镇区街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年6月27日至7月31日):突出重点,实施整治。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事项和任务区分,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为每日两次,分别是上午7:00-9:00、下午4:00-7:00,包括双休日。整治行动开始应以宣传、劝导为主,之后应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整治;年7月31日后,由各组负责轮流巡查,对治后又复原的地段要延长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及至达到整治目的、效果为止。
第三阶段(年7月31日以后):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总结,并根据分工和各自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集中整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明确镇、责任单位和经营户三方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建立由督查组牵头协调,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卫生监督、文化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巡查组,对镇区范围内停车、经营秩序实施长效管理。
八、几项规定
(一)自整治开始起,整治区域内各经营户及沿街道(路)单位,改建、装璜门面和搭建挡阳伞等需经镇村建设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未经审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区域内未审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清除。
(三)现有不规范的档阳伞、门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间一律予以拆除。
(四)对在禁止停车、设摊地段停车设摊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予扣车、没收摊物。
九、工作要求
(一)人员到位。各责任单位应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和今后管理需要,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办理专项整治事务和长效管理责任。在联合整治期间,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调整安排参加整治活动的人员,保证整治力量全员到位。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三沿五区”(即沿铁路,沿国省道、县乡公路,沿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集中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各类散墓的专项整治工作,绿化造林,恢复生态;加快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乱埋乱葬;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根据这一目标,2007度我县殡葬整治的具体任务是:
(一)全面完成乱埋乱葬整治工作。今年我县各乡镇“三沿五区”应整治的范围是:
1、碧阳镇
⑴S218省道(渔际公路)沿线两侧。
⑵环城公路沿线两侧。
⑶工业园区周围。
⑷旅游景区周围。
⑸X029县道(黟七线)沿线两侧。
2、宏村镇
⑴S218省道沿线两侧。
⑵宏儒线沿线两侧。
⑶宏村到泗溪公路沿线两侧。
⑷旅游景区周围。
3、渔亭镇
⑴慈张线沿线两侧。
⑵皖赣铁路沿线两侧。
⑶S218省道沿线两侧。
4、西递镇
⑴石皮线沿线两侧。
⑵西递到鸳鸯谷景区公路沿线两侧。
⑶旅游景区周围。
5、柯村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6、宏潭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7、洪星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8、美溪乡:县乡公路沿线两侧。
(二)大力推进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重点是以村(自然村也可以)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必须完成村规划数的50%以上。
(三)抓好青山陵园公墓园林化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倡导科学文明祭祀新风尚。推行文明治丧、文明祭祀、大力整治城区内乱撒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全面推行建焚烧池集中焚烧、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回归自然的祭奠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整治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殡葬管理文件精神和2005年《黟县开展整治乱埋乱葬工作意见》,结合各乡镇整治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对尚未整治的坟墓,明确提出自行整治的时间期限。对墓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进行坟墓整治的,经领导组核实验收后,由乡镇发给补偿金(水泥光化墓500元/座,土墓300元/座)。资金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列支。凡在自行整治期限内无故未进行整治的,由县、乡镇两级执法队伍强制进行整治。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2、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⑴各乡镇3月22日前将摸底情况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凡在整治结束,经验收后发现的遗漏和出现的新坟,必须限期整治,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⑵各乡镇3月30日前出台殡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县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⑶各乡镇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并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二)建设公益性公墓要求:
1、规划要求
按各村人口计算,500人以下的,公墓面积要达到2亩;500——1000人的,公墓面积要达到3亩;1000人以上的,公墓面积要达到5亩。对按时完成任务,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2、积极推行生态葬、草坪葬、树葬和花葬。墓地要选用荒山瘠地,不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棺木(骨灰盒)深埋不留坟头,草坪覆盖,墓碑平(卧)置。墓穴占地面积要严格控制,骨灰墓穴不超过1平方米,遗体墓穴单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穴不超过6平方米,间距不超过0.5米。
(三)大力倡导城乡居民采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开家庭追思会或开展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方式祭拜故人。
(四)积极推行火葬进程。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思想动员工作。稳步推行火葬。对农村五保户、福利院供养的三无对象中死亡人员和经公安部门认定的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葬。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在乡镇,落脚点在村两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各村委会也要落实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组织、人事、纪检、公安、林业、土地等部门要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于3月30号前报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殡葬专项整治工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书》的要求,把整治工作的重心落实到基层,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居)委会。
(五)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与乡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统一要求,一并考核。殡葬专项整治成果的评估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考核中占一定比重。未完成任务的,不能参加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的评比。
(六)规范殡葬管理执法队伍。县成立由公安、市容执法大队等机关部门组成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各自的殡葬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篇3
深入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是渝府发〔〕3号文件的明确要求,也是今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今年2月,市政府在召开了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2月2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规模之大,可以说近年来少有,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决心。回顾近半年来的专项整治工作,应该说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比较到位。上至区级各相关部门,下至各乡镇、街道乃至各村(居),都能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要求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工作力量比较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抽调了一定的工作力量,积极投入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相关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工作措施比较到位。通过各级各单位协同努力,对摩托车底数做到了基本清楚,上牌办证工作扎实推进,路检路查力度不断加强,促进了全区摩托车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摩托车行车秩序实现不断好转。四是宣传发动比较到位。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规范管理的必要性以及专项整治政策、措施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总体来看,大为改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和一些乡镇、街道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路检路查简单应付,致使摩托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二是一些社会群众特别是摩托车驾乘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淡漠,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要我安全”的层次上,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建立相关长效工作机制探索不够,规范摩托车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还不够完善。四是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还不很理想,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屡屡发生。今年上半年,全区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反弹,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1.25%和38.86%,因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几乎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一半,占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38%。如果照这样的形势发展下去,不仅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无法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也有可能难以实现。
今年是全区贯彻决定第一年,也是本届政府换届之年,张鸣书记在全区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绝不能因换届而工作有所松懈。抓好摩托车专项整治不仅是保持当前良好势头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此,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区政府决定将全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延长至今年底结束。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切实把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政府领导、联合行动、依法治理”的原则,形成全区“一个目标、一个声音”和“一盘棋”的整治工作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振作精神,进一步掀起专项整治行动的新高潮
(一)重申整治工作目标。继续按照《全区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5项总体目标和10项具体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对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不靠右行等四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摩托车不超员、戴头盔、有牌证、靠右行等四种交通行为守法率达到98%以上;向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发放《摩托驾驶员守法行驶、亲人盼你平安归来》宣传单的发放率达到100%;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警示语喷印或张贴率达到100%。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细化落实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二)再次开展排查摸底。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要联合辖区派出所,发动村(居)干部,对本区域内的摩托车数量再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各类摩托车实际保有量,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及时清理汇总上报区整治办(区交巡警支队)。区整治办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台账要进行认真核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确保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谎报的部门和单位,区整治办要及时通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三)切实突出工作重点。区交巡警支队与乡镇街道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后,各乡镇、街道就有了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大家务必按照委托书规定的范围和权限,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但是交巡警部门绝不能一委托了之,要切实承担起监督、培训、把关等职责。一要加强源头管理。全面清理排查摩托车销售点、维修点、二手车经营点等,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改装、盗抢摩托车,禁止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把住摩托车安全行驶的质量关。二要加强路检路查。提高设卡设栏和巡回检查的密度,严肃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不戴头盔、不靠右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维护路面秩序。区运管处等部门要对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三要坚持严处重罚。对发现的摩托车违规行驶行为,各执法单位要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拼装摩托车、报废摩托车要一律实施扣留,并依法从重处罚;对摩托车生产、销售、交易、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对应当收缴、没收、报废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没收、报废。
(四)尽快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摩托车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在手上,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作用的属地管理制度,强化协调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有奖举报制度,实施重点监控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夯实抓好严管区域和严管时段的日常监控机制,保持现场管控力度;夯实联合执法机制,保持执法威慑;夯实运力调控机制,压缩摩托车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五)统筹兼顾开展工作。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区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在深入推进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措施的同时,要坚持统筹兼顾,继续保持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加大对酒后驾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实现几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整治效果。
三、强化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各方职责。区整治办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职责,积极协调、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专项整治指导、协助、配合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履职,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路检路查等各项任务落实,特别是今年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较多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查找前阶段工作差距,充实工作力量,细化各项措施,坚决防控摩托车交通事故。在此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对李渡新区管委会进行了体制调整,请区交巡警支队牵头对进行研究,明确划分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范围等问题;李渡新区与李渡街道要加强衔接沟通,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切实避免漏管失控的情况发生。
(三)持久深入宣传发动。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区内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要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再掀宣传高峰,尤其要从专项整治行动对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的角度进行深入宣传,让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知晓、理解,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调动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要在辖区乡村道路每3公里设置不少于1幅的永久性摩托车整治宣传标语,在公路沿线创建1—2个摩托车整治工作示范村(居)。区整治办要继续实施举报奖励制,扩大社会参与面,共同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