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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例(12篇)

来源: 时间:2024-04-12 手机浏览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1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采取正确和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影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和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化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1.2.1本预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是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文化广场等建筑物,以及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院(场)、影院等场所。

1.2.2本预案所指文化活动,是在本预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1.2.3本预期案所指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的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建筑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拥挤踩踏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1.2.4境内涉及外国驻公款文化机构、来华文化团(组)人员、境外涉及我驻外文化机构、出访文化团(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由文化部牵头并担任总指挥部办事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和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国家处置涉外文化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和救援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1.3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安全知识的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2)依法管理:公区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属地负责:按照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条块结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处置公区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政府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文化部指导协调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是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成立的、负责事件处置的决策领导机构。

2.1文化部应急指挥部

文化部设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文化部部长担任。

2.1.1文化部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仿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2.1.2相关业务司局的工作

(1)文化市场处在分管厅长的领导下牵头负责研究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伯和发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的突发事件。

(2)社会文化图书馆司牵头负责研究处置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3)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文化事务司)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在国内举办的中外文化交流演出展览活动或在内地(大陆)举办的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交流的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协助文化市场司研究处置涉外和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营业性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艺术司牵头负责研究处置大型节庆演出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5)机关服务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

(6)机尖党委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叻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1.3文化厅应急指挥3文化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文化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由文化厅办室承担。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

2.2设区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

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比照文化部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文化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3.2.2公共文化场所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主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3.2.3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务案。

3.2.4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并负责当地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

3.2.5大型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和场地出租单位共同负责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负责事前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负责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2.6大弄文化活动的主办单位必须在举办文化活动之前主动联系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3预警支持系统

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训别标志;在售票处、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4突发事伯等级划分

4.1特别生大突发事件(I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4.2重大突发事件(II级):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中毒、重伤50—90人的突发事件。

4.3较大突发事伯(III级):已经或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大,或中毒、重伤30—49人的突发事件。

5应急响应

5.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在24小时内上报文化部。文化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启动本预案,并上报国务院,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1.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在4小时内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视情启动本预案,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1.3III级突发事伯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处置工作,文化部及时掌握信息。

5.2信息报送

5.2.1基本原则

(1)迅速

突发事伯发生时,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及时向当地省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文化部应争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4小时。文化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2)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5.2.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伯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2.3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当地省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文化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文化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5.3指挥和处理

5.3.1文化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票据事件的性质和严惩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5.3.2文化系统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参与南场应急工作,在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并随时向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的情况。

5.3.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文化事务司)、艺术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局等相关司局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5.4信息

严格按照党中国共产党、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6后期处理

6.1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6.2事件处理结束后,文化部及时起草报告报国务院。

6.3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提出修改或补充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6.4奖惩有关人员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务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各地建立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

7.3人员保障

文化部系统各有关部门应组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

7.4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篇2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建立统一、快速、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事发前要采取防范措施,事发后要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严密监测,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加强群防群控,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4.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事故分级

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出现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O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

4.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国务院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不良反应发生人数30人以上5O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的;

4.出现死亡病例的;

5.省政府或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定的其它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

1.事故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

2.超出事发地县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2O人以上3O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4.市政府认定的其它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的;

2.药品(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应急指挥部

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1.市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组成。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

(5)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拟定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调查、裁定、处理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新闻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报道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控制的措施及处置情况,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教育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必要时及时封锁有关现场,搞好交通疏导,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处置的车辆、工作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

(6)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预防和控制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相关预算和资金。

(7)市卫生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病员救治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裁定工作。

(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在本预案启动后,决定成立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1.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由事故调查与咨询、行政监管、医疗救治三个工作小组组成。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按预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实施应急处置,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药品(医疗器械)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事故调查与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并在事故结束后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造成的影响,提出事故防范的意见。

(2)行政监管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救治措施。

(四)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一般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应成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有关成员单位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业务技术机构

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上市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信息收集、评价、上报与技术组织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市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与结果上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相应工作。

四、预警与报告

(一)预警

1.监测网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状况、发展事态;要加强日常监管,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不断完善网络建设,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2.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监测到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环境条件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危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信息通报

对有安全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及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对于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联系市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新闻发会,向社会公布,借助多种渠道和方式对药品(医疗器械)可能引起的安全性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务必使公众了解身边可能存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

(二)报告

1.报告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戒毒等机构发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在接到较大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2.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存在隐患、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和请示解决的问题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初次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阶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发生或可能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由事发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二)分级响应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的情况,达到一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启动县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达到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标准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必须立即启动县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政府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事件处理情况。

2.市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评估预测,药品安全事件达到重大、特别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标准的,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报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启动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本预案启动后,市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预警

1.市、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监测、得到报告或专家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根据该事件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及等级,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预警信息。

2.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3.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台、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公告方式。

(四)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药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五)响应终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咨询评估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政府或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一)医疗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行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响应,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经贸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工作。

(二)技术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和相关领域专家承担。当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时,受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立即开展检测、评估工作,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三)经费保障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给予合理保障。处置药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资金,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

(四)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演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六)宣教培训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造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与奖惩

对参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

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

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

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

4.妊娠控制。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3

关键词:桌面推演档案应急处置档案安全

银行档案是银行在经营管理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确定、具有完整记录与凭证作用的固化信息,它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银行档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因为此,确保银行档案的安全至关重要。然而,目前组织大规模的全面实战模拟演练,存在准备时间长,耗费人力物力多、场景单一、演练成本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所在单位率先提出以桌面推演的方式进行档案应急处置演练。文中所涉桌面推演较早用于军事演习,当时被称为兵棋推演。20世纪后期,使用计算机进行推演成为兵棋推演的主要发展方向。随着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逐步推进,时至今日,桌面推演在全国各地的应急预案及其演练中正不断发展创新。借鉴桌面推演在其他领域的优势后,笔者所在单位于2015年年末,以桌面推演方式组织了文书档案应急处置演练,既检验了现有档案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又使文书档案人员较为清晰地掌握了档案应急处置流程,为日后更好地进行档案应急处置演练奠定了基础。

一、桌面推演在档案应急处置演练中的流程设置及其注意事项

桌面推演作为应急处置演练的重要方式之一,将其延伸到档案领域,主要是指组织专职档案人员、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以会议的形式,模拟各种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火灾、水灾、地震、遗失、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处理与防范措施,并据此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来验证应急处置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发现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档案应急处置预案。一般来说,桌面推演主要涉及前期准备工作、正式演练、演练结束后的总结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演练过程中,要尽量运用多媒体、远距离视频等技术。演练结束后,务必要由主持人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士作出点评,让参演人员充分讨论,以便对原有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全面验证、评价和完善。除此之外,以下事项也要给予高度重视。

(一)桌面推演方案的设计原则

由于桌面推演主要采用仿真学原理模拟重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在进行相关方案的设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原则:

1.模拟的事故或者灾难处置场景具有代表性。在场景设计中,模拟的事故或者灾难事件不仅要具有现实发生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要具有代表性。以突发事件中的火灾为例,由于火灾对档案的损害是毁灭性的,火灾一旦发生,既涉及档案安全转移的先后步骤,又涉及受损档案的统计和修复重整,因此档案人员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具有代表性的事故或者灾难作为桌面推演应急处置的场景,不仅可以突出档案抢救等重点环节,而且可以扩展至紧急救援的启动、组织协调、运作等全流程,便于有针对性地完善档案应急处置预案。

2.场景变化过程的合理性。在设计场景时,尽量注意事态发展变化的合理性,使场景的演变符合客观规律,便于操作。例如:档案库房遇水侵害时,需要考虑的是可能引发的二次事故(危机电路)、事故的蔓延(影响周边库房),甚至某种偶发事件、事故的性质变化等,从而确定应急等级发生变化的措施。

3.事故后果危害的严重性。尽可能地考虑到事故造成的严重危害,例如在设计档案遗失、盗窃场景时,可以将档案类型假设为档案,这样相关部门和档案人员能够结合突发状况引起的连锁反应,更清晰地检验应急预案的严密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而使桌面推演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二)桌面推演方案的编制

桌面推演方案的编制,主要包括要件:演练依据、背景设定、演练级别、演练形式、演练时间、演练地点(通常选用单位的会议场所)、演练人员和前期准备。具体来说,演练依据是《××单位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背景设定则是对虚拟突发事件背景的描述(不局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案卷实体遗失或偷窃等情况)。依据单位性质,演练级别分为集团演练或单位个体演练。依据是否提前对演练内容有所掌握与准备,演练形式分为有脚本式和无脚本式桌面演练。演练人员主要包括《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一是演练主持人,通常为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专兼职档案人员;三是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物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医疗救护人员等);四是单位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相关人员;五是特邀参加演练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在上述要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前期准备环节。首先,应对《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要求进行全面学习。其次,根据模拟的突发事件制作相关PPT,以增强演练的生动性。再次,将推演过程中预设问题制作成答题卡。同时根据实际安排撰写演练通知。最后,提前对所用会议场所内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等。

二、桌面推演在档案应急处置演练中的具体应用

(一)无脚本式桌面演练

案例:某单位分行中央空调水系统故障,导致档案库房空调口出现冒水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

1.背景设定:某单位分行中央空调水系统故障,档案库房空调口出现冒水情况。

2.演练级别:集团演练――总行机关+12家分行。

3.演练人员:总行办公室主任、文书档案室经理;12家分行(各家分行办公室主任1人+3名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特邀北京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工作人员1人参与演练指导。

4.演练方式:解说、问答式(利用全行视频系统)。

5.演练简要过程如下:文书档案室经理作为演练主持人,在参演人员不知道演练内容的前提下,通过播放PPT,介绍本次系统演练的模拟场景“某分行档案工作人员在看到空调口冒水,情况紧急,水量较大”。抽选北京、天津、深圳等3家分行,口述应急处置过程,上海、济南、南京3家分行口述本案例应急处置结束后,向总行提交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其他分行现场回答总行预设的相关问题。如图1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这种演练方式适用于下属单位较多的集团式企业,特别是对档案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基层单位,建议至少2-3年安排一次类似的演练,以便适时示范与督促。二是由于参演人员范围较大,且事先不知道演练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在有效时间内取得预计效果,主持人应严格把控演练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时间(整个演练以2小时左右为宜),充分做好前期准备,避免人为因素导致演练时间过长。

(二)脚本式桌面演练

案例:档案库房周边漏水事故的应急处置演练

1.背景设定:××银行总行机关文书档案库房周边卫生间漏水

2.演练级别:个体演练――办公室演练

3.演练人员:办公室主任、文书档案室经理、办公室档案员2人、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物业管理人员2人。

4.演练方式:解说、问答式。

5.演练简要过程如下:文书档案室经理作为演练主持人介绍本次演练的模拟场景:保洁发现周边卫生间漏水,通知办公室人员查看档案库房,并通过播放PPT画面,展示卫生间与库房的位置关系,随后宣布演练开始,办公室档案员、后勤服务中心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围绕预案处置程序,分别以口述形式先后模拟应急处置过程。

文书档案室经理作为演练主持人就应急处置过程中库房遇水后电器设备连接电源使用的注意事项和档案受潮后的处理要点进行提问,后勤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分别回答问题。

随后,办公室主任对应急处置方案的完整性、处理方式的可实施性进行评估。

最后,文书档案室经理作为演练主持人宣布演练结束。如图2所示。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4

建立健全渔业防台风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台风灾害,保证渔业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海洋局的《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漳州市防台风暴雨洪涝应急预案(修编)》以及《漳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全力抢险。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台风灾害、海洋灾害时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应急处置台风灾害和渔业灾后恢复生产。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镇级的防灾抗灾行动。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镇成立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渔业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2.1.1人员组成

组长:王海金

副组长:郑益清、杨义忠、邹嘉铭、郭清龙

成员:由镇农经办、镇安办、驻村工作队长、村(居)主任组成。

2.1.2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镇渔业防台风工作,对本镇防台风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分析、判断,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决策建议。

(2)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确定我镇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台风应急响应方案,督促全镇海洋与渔业系统按照相应的预案展开工作,督促和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

(3)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渔业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向涉渔村(居)传达、通报相关情况。

(4)指导和协调灾后渔业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海洋与渔业系统力量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持;负责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

2.2镇渔业防台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台风办”)。

2.2.1人员组成

由镇农经办、镇安办、党政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2.2主要职责

(1)负责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负责安排和落实应急值班(包括双人双岗值班)。

(3)负责保持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的联系;负责组织渔业防台风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及时传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项渔业防台风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报告全镇海洋与渔业系统应急工作和全镇渔船回港避风、渔船上人员转移等情况。

(5)负责协调相关人员赶赴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负责防台抗灾救灾相关信息的收集、归档;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3镇抢险救灾应急队(以下简称“镇应急队”)

2.3.1人员组成

由镇抽调相关人员和涉渔村(居)驻村工作队成员组成。

2.3.2主要职责

(1)负责防台风期间渔业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急处置和重大险情的抢险救助工作。

(2)承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镇台风灾后渔业恢复生产技术服务队(以下简称“镇技术服务队”)

2.4.1人员组成

由镇各驻村工作队组成。

2.4.2主要职责

(1)协助区级渔业部门深入灾区开展技术服务和组织指导灾后渔船恢复性维修,做好技术检修和质量把关。

(2)协助区级渔业部门组织开展灾后水产养殖生物病害检测预报和重要养殖区水质监测,为涉渔村(居)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3)承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3.1四级响应

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四级响应

区气象台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区;或近海出现热带低压,预计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区。

3.1.2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台风办到位值班,启动本应急预案。

(2)镇防台风办组织24小时应急值班,及时将台风消息通报相关涉渔村(居);加强与区气象部门、区防汛办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特别是通知海上作业渔船做好回港避风的准备工作。

(3)镇防台风办发出通报,向涉渔村(居)通报台风消息。

(4)可能受台风影响的涉渔村(居)接到通报后,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计出海渔船与人员数量,并与渔船上的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5)本应急预案启动后,镇直相关单位要根据镇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部署和本预案的有关职责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2三级响应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三级响应

区气象台台风黄色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有热带风暴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区。

3.2.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镇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工作。

(2)镇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镇防台风办轮流值班,落实双人双岗,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村(居)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

(3)镇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全镇出海船只回港避风范围、时间等方面的建议。督促全镇海洋与渔业系统按照相应的预案展开工作,督促和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

(4)镇防台风办及时掌握涉渔村(居)贯彻落实防台风部署情况,尤其是渔船回港避风、渔船上人员撤离以及内陆养殖渔民转移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相关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5)根据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总体部署,镇防台风办发出通知,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具体部署。

(6)镇应急队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7)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派员进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工作。

(8)涉渔村(居)按照镇政府的通知要求,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迅速启动本级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开展应对工作。涉渔村(居)驻村人员要检查各项防台风防汛工作,确保防御部署落实到位。

3.3二级响应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二级响应

区气象台台风橙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

3.3.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镇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工作。

(2)镇领导小组轮流值班,镇防台风办24小时轮流值班,落实双人双岗,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涉渔村(居)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

(3)镇领导小组召开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督促全镇海洋与渔业系统按照相应的预案展开工作,督促和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

(4)镇防台风办发出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涉渔村(居)在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海上渔船返港和就近进港避风、渔船上人员撤离及渔船锚固等工作;

在台风7级风圈到来之前,通知在海上作业的渔船全部返港,就近进港避风;

在10级风圈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所有44.1千瓦(60马力)以下的渔船全部撤离;

在12级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110.3千瓦(150马力)以下渔船上人员全部撤离上岸,110.3千瓦以上渔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余人员全部撤离。

(5)镇防台风办及时准确掌握渔船回港避风、渔船上人员撤离等情况,并及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6)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派员进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工作。

(8)各涉渔村(居)驻村工作队按照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

(9)海洋与渔业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渔业救灾船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3.4一级响应

3.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防台风一级响应

区气象台台风红色预警,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有强台风及以上等级的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

3.4.2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镇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工作。

(2)镇领导小组轮流值班,镇防台风办24小时轮流值班,落实双人双岗,并视情增加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及时掌握台风动态和各地渔业防台抗灾工作情况。

(3)镇领导小组召开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方案和措施,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全镇海洋与渔业系统按照相应的预案展开工作,督促和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

(4)镇防台风办发出紧急通知,提出防御台风要求,督促指导涉渔村(居)在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渔船上所有人员的撤离和渔船锚固等工作。在14级以上风力到达之前6小时,督促指导渔船上人员全部撤离。

(5)镇防台风办及时准确掌握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等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相关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台等渠道向渔民发送台风信息。

(6)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派员进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工作。

(7)各涉渔村(居)驻村工作队按照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局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领导小组。

(8)海洋与渔业抢险救灾队伍按照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渔业救灾船艇在保证船艇和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随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3.5响应级别调整或解除

根据市、区气象部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整台风响应级别或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由镇领导小组通知调整或解除。

4.灾后处置

(1)根据受灾情况,镇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2)镇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决定向灾区派遣灾后技术服务队,各组人员应于当天或次日赴灾区了解核查灾情,指导帮助涉渔村(居)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尽快恢复。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台风办应尽快统计出各地海洋与渔业受灾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镇财政所及时提出救灾、恢复生产补助项目、资金和物资安排的建议方案。

(4)涉渔村(居)要深入灾区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帮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提交灾后评估报告,制订善后工作计划。

(5)根据灾区需要,及时协调省内外有关部门,组织水产种苗、渔药、饲料等渔用物资的调剂,做好渔业生产的恢复重建工作。

(6)积极配合渔业互保协会龙文区营业部和渔业互保协会漳州市办事处,及时奔赴灾区开展渔业受灾理赔工作。

5.应急保障

5.1资金与物资保障

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5.2观测与预报保障

根据省海洋预报台对台风动态的监视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商,预测可能对我镇的影响程度,并将海洋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村(居),确保信息网络的畅通,及时开展灾后调查,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

5.3通讯与信息保障

要加强渔业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防台风应急工作中的电话(传真)、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加强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提高渔船防灾减灾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台风灾害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5.4宣传与培训保障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台风、风暴潮、海浪等海洋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通过渔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渔业生产尤其是渔船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政府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各村(居)要根据本预案落实好本区域渔业防台风各项应急措施。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

6.3名词解释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5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区应对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本区有关部门处置各类招商活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招商环境。

1.2工作原则

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人为本,力保安全。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在区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区应对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我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程序;

(3)根据重大招商活事件的事态发展,及时做出相应决策;

(4)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和有关请求。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

(2)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指挥联络和协调工作;

(3)收集、汇总、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协调区级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5)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应急处置情况;

(6)会同区委外宣办决定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新闻报道和接受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7)负责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经贸局

负责组织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区委外宣办

负责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区交通局

保障运送抢险、抢救等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交通畅通。

区财政局

负责本区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

区卫生局

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中的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

公安分局

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管制,确保社会稳定,组织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负责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招商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经贸局负责对各类招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2预警预防行动

(1)重大招商活动时应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

(2)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3)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3信息报告程序

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现场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活动现场负责人,活动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向区经贸局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情况等。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区经贸局有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在先期处置未奏效的情况下,由区重大招商活动应急指挥部组织派遣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4.2启动与终止权限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行动。

4.3基本响应

4.3.1应急处置程序

(1)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各指挥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各指挥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

(2)经贸局应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区属各有关部门;

(3)经贸局组织安排相关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4.3.2应急处置措施

区内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经贸局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制止事态发展;

(2)经贸局负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规模并上报死亡人员数量、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开展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4.4扩大响应

采取基本响应后,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仍在加剧,事态难以控制,超出区处置能力时,指挥部应及时提出来扩大响应的建议,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4.5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重大招商活动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当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善后安抚、财产损失评估、保险理赔、奖惩等后续事宜。

5.2评估与总结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调查、统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亡情况,对处置行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区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通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的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本预案。

5.3信息公布

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各有关部门收集、整理、传递突发事件信息时,须准确、及时,不得漏报、迟报、误报;涉及秘密的信息,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4新闻

新闻工作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外宣办坚持把握适度,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确定新闻形式和地点;受理记者现场采访;对媒体报道进行必要监测。

6保障措施

6.l通讯保障

在各类招商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并与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

6.2资金保障

财政局负责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

6.3医疗保障

由区卫生局负责为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相关人力、物资和设备等。

6.4人力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急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6.5保险保障

举办重大招商活动时,区经贸局应办理各类招商活动意外险。在重大招商活动期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由保险公司及时、迅速承担赔偿保险金。

7监督与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

经贸局负责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外事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公众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

应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7.2责任与奖惩

对在本区重大招商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在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经贸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管理职责和本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8.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经贸局负责编制和解释。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1篇6

二、全面加强学校“三防”基础建设。继续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建设,配齐配足保安人员和必备的安防器械,加强监控视频、CK报警等技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构筑“三防合一”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学校上课期间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准入、低年级学生和幼儿接送卡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造成侵害。加强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口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配合保安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维护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全面加强校园警务室管理,建立校园警务室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校园保安队伍建设,提升保安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校园保安综合防范能力。对照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国家标准GB/T29315-2012),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建设达标工作,进一步织密技防网络,全面扩大技防监控覆盖面,做到学生出入主要路口、重要场所技防全覆盖,不留空白和盲区,全面提升校园技防水平。加强教育系统技防监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学校统一平台监控。

三、不断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乡镇政府,教育、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承运企业及驾驶员,学校、家长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群策群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落实随车照管人员,做到一车一人,一趟一人,持证上岗。强化随车照管人员工作职责,将随车照管人员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按照“一份运输合同、三份责任书”的规范要求,构建承运企业、学校、家长安全责任网络。加强乘车学生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逃生演练,强化安全监管,随时关注天气趋势,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四、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不断深化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每班每两周不少于一课时”的要求落实授课任务,确保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学生受教育面和课时落实率都达到100%。强化日常监测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督促各学校认真抓好实验区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日、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一系列专题宣教活动,使师生真正提升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增强防范技能。

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日查周结月报制度。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主动分析、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放在首位,学校每天落实专人对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堂卫生安全、用电安全、体育设施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周由校长室牵头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每月汇总安全工作检查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建好台账资料,有效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强化日常监管,将每月上报情况与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相结合,督促学校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六、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定期检查、更新消防器材,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合理设置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的安全管理,做到专室储藏、专人保管。

七、着力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健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对影响校园治安秩序的小商小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黑网吧、游艺厅、“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依法采取取缔、整治、管理措施,严打严防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和改进治安护学岗、交通护学岗建设,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下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防力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八、努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教育系统大气污染预警与处置工作预案》和《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预案,建立科学完善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防火、防溺水、防暴力侵害、防踩踏等应急疏散演练,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全面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7

第一条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给农村信用社造成的经济损失,维护金融稳定和广大客户的利益,确保农村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银监发〔20****〕4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5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关于印发〈×省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银监发〔20****〕25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通知》(×府办发电〔20****〕76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省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信联发〔20****〕79号)以及《关于印发×市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信联发〔20****〕68号)的精神,结合本联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原则

(一)坚持及时把握、及时通报、科学决策、依法处置、稳妥缜密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属地负责、维护稳定的原则;

(三)坚持自我救助为主、外部扶持为辅,内紧外松、及时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保密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县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具有影响乡镇、县或全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支付风险或突发事件。具体包括因机构调整(停业整顿)、违法违规经营、其他金融机构风险波及等所引发的突发性挤兑或支付风险事件,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原因所引发、影响农村信用社正常经营和正常金融服务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成立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联社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保卫科、组织人事科、稽核纪检监察科、信贷监管科、财务会计科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相对固定并随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联社办公室。

各信用社比照联社应急处置机构的组成,结合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领导机构。

第五条县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一)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三)协调政府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请求市联社决定重大处置措施;

(五)负责处置工作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六条县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信用社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拟订、修改和报送工作;

(二)督促指导建立辖内农村信用社风险预警系统,科学设定预警指标,做好监测工作;

(三)接收、处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收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

(四)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并与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就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

(五)组织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演练;

(六)完成县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信用社应急处置机构比照县联社应急处置机构,明确本机构职责;根据本预案,制定辖内预案。信用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应报县联社备案。

第三章等级界定

第八条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包括:

(一)支付风险事件。

(二)突发性事故和自然灾害。

(三)支付结算系统中断服务。

(四)聚众上访、请愿、静坐、示威、冲击、围攻事件。

(五)案件和重大责任性事故。包括:抢劫、盗窃、诈骗,运钞车、金库、营业门市被炸;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被绑架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农村信用社职工外逃、失踪或非正常死亡;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资料等。

(六)其他影响信用社经营的事件。如:恶意或故意造成信用社断水、断电、断路、封门等。

第九条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州,有可能蔓延到全省范围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有可能蔓延到全市州范围的突发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有可能蔓延到全县(市、区)范围的突发事件。

(四)一般性突发事件(Ⅳ级)

农村信用社发生的,只涉及一个乡(镇)、一个片区,且不会蔓延的突发事件。

第十条凡发生支付风险事件,无论涉及范围大小,一律界定为重大突发事件(Ⅱ级)。风险程度严重,符合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判定标准的,界定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第十一条凡发生案件和重大责任性事故,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银监办发〔20****〕54号)规定标准的,界定为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未达到标准的,一律界定为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的,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三条报告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信用社发生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县联社报告。县联社接到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判定等级,向市联社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告,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属一般性突发事件(Ⅳ级)的,在6小时内电话报告,48小时内书面报告;属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的,在4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属支付风险事件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12小时内书面报告。

(二)县联社接到信用社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判定等级,向市联社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告,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属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的,在4小时内电话报告,24小时内书面报告;属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12小时内书面报告。

(三)处置情况的报告。对一般性突发事件(Ⅳ级),县联社应将处置结果报告市联社,同时报告当地政府、银监部门、人民银行。

第十四条报告的主要内容

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报告应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性质、当前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的预测、造成的影响等情况。

(一)支付风险事件应特别说明参加存款挤兑的人数、被挤兑农村信用社存款变化、资产负债、头寸情况及风险蔓延情况。

(二)聚众上访、围攻事件应说明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事态发展趋势、现场秩序情况和造成的影响。

(三)案件、事故、自然灾害等事件有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特别说明伤亡人数和损失金额。

(四)重要凭证、账簿、保密资料丢失或损毁及支付系统故障等事件,应特别说明可能引起的后果和拟采取的措施。

(五)恶意或故意造成农村信用社断水、断电、断路及封门等事件的起因、参与人数、影响正常经营的持续时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拟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五条处置措施

农村信用社发生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信用社要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同时按照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的等级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自救,在第一时间抓紧处置,尽量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一)支付风险事件

县联社。县联社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与当地政府、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密切配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做好资金调集、宣传解释、稳定疏导等工作。及时调剂资金对头寸不足的农村信用社进行救助。同时要密切关注辖内其他农村信用社的支付情况,做好资金头寸匡算和预测分析,适当增加库存现金,必要时可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

(二)突发性事故和自然灾害

县联社。县联社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受灾情况,进行初步分析评估,指导农村信用社做好库存现金、账表凭证的紧急转移工作,损失清理工作,发放救灾物资,慰问、安置员工及家属。若发生人员伤亡,还应做好受害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三)支付结算系统中断服务

县联社要责成专业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尽快恢复营业,同时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工作。

(四)聚众上访、请愿、静坐、示威、冲击、围攻事件县联社要派专人做好对上访群众的接待、解释、疏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要加强自身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农村信用社资金财产受到损失。同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制止散布谣言、制造事端等违法闹事行为。

(五)其他影响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事件,如恶意或故意造成农村信用社断水、断电、断路、封门等

县联社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立即协调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尽快恢复农村信用社正常经营。

(六)对案件和重大责任性事故,各级应按照本预案要求和案件报送程序进行双线报告,严格按照案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联社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协调新闻单位正面宣传报道,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对事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要密切关注,加强监测,严防出现反复。

第五章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措施得当,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和减少了农村信用社损失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十八条责任追究。农村信用社发生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责令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是党员的,还应按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一)故意隐瞒风险情况造成风险蔓延扩大和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

(二)没有对支付风险及突发事件提出处置措施或处置措施不当,落实处置措施不及时、不得力,酿成严重后果的;

(三)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限报告的;

(四)未经批准向外界泄露风险情况的。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九条通讯保障

(一)县联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集中掌握各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二)联社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应随时与政府有关部门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的沟通。

(三)联社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应与当地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保持必要联系并建立风险信息共享平台。

(四)所有通讯及信息共享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文电运转。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应确保文电运转高效、迅速、准确、畅通,不得延误。

第二十一条技术保障。联社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应确保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的软硬件技术保证,有关信息必须备份。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保障

(一)联社应急处置机构要害岗位人员,至少应有两名人员备用、替换,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影响预案的正常实施。

(二)联社应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利用突发事件的具体案例培训干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干部的应急处置水平。

(三)联社应定期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七章附则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8

关键词:克莱尔法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高校突发事件具有一般突发事件的突发性、不确定性和一定的社会影响性特点,也具有其特殊性:(1)主体特殊性。我国高校兼具行政地位与民事主体地位,在传统体制下,高校被看作是标准的“事业单位”,从法律地位上说,高校在民商事领域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民商事权利承担民商事义务。(2)管理人群特殊性。高校是大学生和教师的聚集地,既要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又要做好员工的管理工作。(3)突发事件类型的特殊性。高校突发事件的类型除却一般突发事件的常规分类:公共安全事件、事故灾难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其特殊性表现在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及其它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上。如2014年6月发生的河南杞县、通许县高考代考事件。(4)所涉权利的特殊性。财产性、暴力性、人身伤害性是一般突发事件的特性,但是高校突发事件除了对一般权利的侵犯还涉及对受教育权、教育公平权、知情权等的侵犯。如2014年1月哈尔滨理工大学MBA考点发生考试作弊事件。(5)应急权力的特殊性。高校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运用要区分行政紧急权与行政应急权,应该说行政紧急权对应的是宪法性权力,而行政应急权对应的是行政法权力。鉴于高校突发事件的紧急性、危害性其在应急权力的运用上势必涉及到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如强制医疗、隔离观察等措施运用,也会涉及到对法律程序与行政效率价值之间的关系平衡问题,因此有必要区分行政紧急权力与行政应急权力的界限,对其权力的行使范围做出分析。

1国外高校应急法制化经验

在高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上,国外发达国家比较注重其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设,将学校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是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功能和内容上的延续。从形式上看,国外一些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应急法律体系:如美国1950年的“斯坦福法案”、1992年的“联邦应急计划”以及2001年的“国家紧急状态法”;法国1955年的“紧急状态法”;英国2004年的“非军事应急法案”等等。从内容上看,国外一些国家对社会生活中突发事件高发环境制定了特别应对办法,如美国针对校园安全在1990年颁布了“克莱尔法案”。综合国外发达国家高校应急法制化的经验,主要特点有:

(1)为高校安全专门立法

以日本为例,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尤为突出的是在校园安全立法方面构建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如《日本校园安全协会法》、《学校保健法》、《学校供给饮食法》等等,分别从体育、保健、饮食供给等方面做出了立法规定。而英国作为不成文宪法国家,则通过判例形成了学校风险评价体系,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价,制定紧急应急计划,对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美国是政府应急管理机制和法制都比较完善的国家,其应急管理模式兼具统一和协作的特点,各州和地方政府根据联邦应急计划来确定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职责,其有对学校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权,联邦政府只有在学校突发事件超出州和地方政府应急反应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介入。在立法形式上,美国既有联邦宪法、州法律对校园安全制度做出规定也通过行政命令以及判例来规范校园安全,如1994年的《校园、社会禁毒及安全法》等等。

(2)立法确定高校有对外公布校园犯罪情况的义务

以美国为例,著名的“克莱尔法案”的颁布缘起于1986年大一新生JeanneClery被发现死于自己的宿舍,死前被、捆绑和殴打。在此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Clery一家向法院提讼,呼吁公众对校园犯罪应当享有知情权,要求两千五百万的赔偿,并要求学校拨款加强自己的保安系统。原来,在发生悲剧以后,Clery一家才发现在在之前的3年内Lehigh大学校园内总共发生了38起恶性案件,而Lehigh大学并没有将之公布于众,而是选择了掩盖。为此,1988年宾夕法尼亚州政府通过了第一个要求州内所有大学每年都要向公众公布3年内的犯罪统计记录。大学学生应该在入学之前获知该校的犯罪率,以检查校园安全。而美国许多高校将这一报告张贴在其网站上的治安或安全防范页面以备查阅。1991年8月1号,《校园安全法案》通过并生效,随后这个法案改名为JeanneClery法案,以此来纪念死去的Jeanne。此法案规定,如果全美的公立或私立学校违反了此项法案,将面临美国教育部至少27,500美元的“罚款”,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2007年美国东密西根大学(EasternMichiganUniversity)因未向校内师生警告该校发生的一起谋杀案,被联邦教育部以违反校园安全法处357,500美元罚金,创下校园安全违规罚款的最高纪录。

(3)高校校园确立警察制度

美国最早开始实行校园警察是在1894年,为了治理耶鲁大学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学校借用了两名警察来协助校方的管理工作。到1960年代中期,以参与学校管理为核心的教育民主化学生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兴起,对学校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也正是这样的背景,1965年现代校园警察(ModemCampusPolice)制度在美国普遍建立。至1968年全美50个州除俄勒冈州外,49个州经州议会立法规定全部设立大学校园警察机构。据1995年美国司法部的统计,几乎每个拥有2万以上学生的大学都配备了校园警察队,而且95%的学校还聘用了武装警察。1990年9月19日,美国总统颁布了《校园安全法》即《克莱尔法案》,从而使校园安全治理有了联邦法律依据。该法主要是基于校园犯罪特别是暴力犯罪不断上升的趋势,试图通过建立犯罪案件的统计、安全形势的评估和信息的披露与报告制度,打击犯罪行为,重建校园安全信心。

2我国高校应急法制现状

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法制模式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2007)、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教育部与原卫生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处理办法》(2005)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整体领导、分散管理的模式。具体为整体上纵向领导:由中央统一领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程度不同,从高校突发事件发生地到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分散管理为在横向上,各地方政府、教育管理部门、高校及高校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其他专门管理部门(如公安机关、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等等)相互协作管理模式。

高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过程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生命周期分为四大机制:预防与应急准备机制、监测与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机制。这四个机制的建设将我国政府权力与高校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到应急突发事件的管理中来,并在具体预案上体现。教育部2009年制定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这些预案对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的设置及职责、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设置及职责、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设置及其职责都做了较为详细地规定。

3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应急法制之缺陷

我国现行高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法制化模式在管理模式上确立了整体领导、分散管理的模式,在应急预案的制定上对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进行了分阶段、分程度划分,但是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1)高校突发事件分散式立法,缺乏协调性

就目前来看,高校应对突发事件并无专门立法对其进行规制。在立法权力上,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相应法律,如《传染病防治法》、《防洪法》;也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还有各部委制定的专门实施细则,如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等,各机关、部门分头立法,法益交叉、重叠部分立法不一,造成法律适用矛盾;在立法规定上,法律多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作出原则性规定,需要下位法对上位法予以具体化,由于解释不一造成权力空白以及权力冲突问题;在法规种类上,有专门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也有针对事故灾难类事件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这些法律法规呈现出的特点是:种类多、属性一致,处理机制不一。应该说,我国对突发事件的立法遵循的是一种现实主义的价值观,即立足当前现实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现实问题。但在立法上缺乏良好的规划和统筹,对法规的设置和权力交叠之处没有做出有效的清理,使得高校在处理突发事件的法律适用上出现困难。

(2)高校与其他主体之间缺乏协作性

就我国高校现有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而言,高校过分依赖政府的力量。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正常运行与发展的基本职责,且政府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体更多的、大量的社会资源,因此,政府在多元主体参与的应急管理中应当处于主导者地位,其他社会主体履行协同参与义务。这不仅是我国一直以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践中政府的地位,也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一个基本精神。但是,政府虽然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其行政权力本身也具有巨大的能量,当现代国家进入市场经济后,“万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依靠政府一家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救济,其能力受到官僚体制的限制效率往往低下。因此,现代治理理论都倾向于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进行平衡的时候,市民社会也应发挥其效能,弥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不足。高校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因其在行政地位上的特殊性,十分依赖于政府的力量,忽视与周围社会力量的协作。如某省高校所处校区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围常常发生偷窃、抢劫事件,一到晚上尤其是女生就不敢出校门。尽管校方加强校内保安措施,但是出了校门高校却无力管辖。2011年11月一小偷在偷取该校一男生手机时被发觉,受害男生一边追一边高喊,引来无数学生围堵并对小偷进行了殴打,造成重伤,涉事学生被惩处。类似事件在高校突发事件中并不鲜见,高校应当与周围社区居民形成治安联防,对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预防。

(3)高校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缺乏自主性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2条规定所有单位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在信息报送上,法律做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上,高校的权限在哪里,是否仅限于报送信息、等待上级指示行动?在实践中,高校对于突发事件的发生通常出于对自身声誉和形象的考虑,对不良信息予以控制。例如,2011年某省高校女生被发现抛尸校园,之后被害女学生家长在校门口拉横幅求说法。针对此事件该高校没有予以公开回应,不久在校内及社会上就开始流传此校已经连续发生三起抛尸事件,惹得一时间校内学生及其周边高校学生、家长等纷纷问询,都对学生安全开始担心。然而,事实上在此高校发生抛尸案件之前,此省另外两高校也发生了此类案件,但是都未对社会予以披露,更没有对校内学生发出安全提示。因此,社会上以讹传讹,反而引起了事发高校及邻近高校学生的恐慌。

参考文献: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9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部队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0

关键词:教育管理留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际影响力的提高,来华留学生人数迅速增长。从2005年的141087人,2006年162695人,2007年195503人,2008年223499人,到2009年的238184人,短短5年间,留学生人数增长了将近10万人。留学生人数的急剧增长,势必给留学生培养的学校带来很大的挑战和压力。

留学生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各不相同的文化背景,宗教习俗和个人经历,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留学生的日常管理也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怎样合理而高效地进行留学生管理,如何预防及妥善应对突发事件都是摆在留学生管理人员面前的新课题。任何一件涉外事件,留学生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应对,妥善处理,及时解决,以免造成不良的学生反响和国际影响。

1涉及留学生管理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违常态并在人们没有任何思想准备或无法知晓的情况下,猝然发生的危及社会和个人人身安全的事件。留学生的特殊性使得其突发事件更加难以预料,处理起来也更有难度。突发事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1社会政治类突发事件。是指因国家,民族纠纷,等敏感问题引发的学生集会游行等活动。来自不同国家的留学生们,其不同文化和社会背境,造就其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他们的思想也因此会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也就会不可避免的在留学生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在留学生的日常管理中,最常诱发社会政治类事件的原因有民族信仰,种族冲突等矛盾,比如,伊斯兰国家间的冲突,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冲突等。

1.2公共危机型突发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或传染病的扩散等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公共财产和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事件。其中有主观因素造成的人为灾害,也有客观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预防这类事件,需要留学生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具有敏锐的预见性和应对措施的提前量。例如,针对留学生流动性大的特点,在SARS和猪流感流行时期,就应加强对留学生的出入境管理,尤其要强化出入境登记,做好备案,以免发生重大疫情的扩散和传播。

1.3社会治安类突发事件。是指来自学校内部和外部的盗窃,突发重病和意外交通事故等,造成留学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这类突发事件是留学生管理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当今社会治安还不尽如人意,失窃案件时有发生,证件特别是护照丢失是较常见且棘手的问题之一。笔者所在学校迄今已处理过多起治安突发事件,包括学生丢失护照和第三国居留证,学生意外病故等。

2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例的启示

笔者先后参与了多起涉外事件处理,其中较具典型特征,处理难度较大的事件有两起。

2.1案例1。2009年4月,学校一西班牙籍留学生突发严重疾病,猝死于租住地。校保卫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分别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了口头汇报,同时及时上报所在地外事公安部门,并连夜成立了事件处理工作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对与死者生前有联系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讨论研究事件处理方案。联络并通知与死者生前熟悉的老师和同学提供调查情况,并迅即与西班牙驻上海总领事馆联系,通报情况,尽量取得对方国的理解和帮助,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在处理死亡事件中,在查找死亡者家属,告知突况和处理遗体等方面,都采取了一定的策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处理结果各方都表示满意,事件得到顺利解决。

2.2案例2。2010年3月,学校尼日利亚籍学生涉嫌贩运大麻,被苏州海关缉私分局刑事拘留,协助调查案情。经调查,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不熟悉犯案人且不了解状况的情况下,仅仅出于对非洲同伴的兄弟义气,提供学校地址并陪同犯案人去收发室领取包裹,致使作为贩运大麻嫌疑犯而被刑事拘留。学校迅即组成应急处理小组,配合公安机关做笔录,调查案情。经证实,学生与案件无重大关联,免于刑事处罚,但无端被牵连入刑事案件,给个人或学校都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以上两案例虽不具有涉外突发事件的普遍性,但非常具有典型性,为学校留学生管理部门和各相关机构提出了警示。“外事无小事”,一旦出现涉外事件,便是外事工作中的重大事件。我们应深刻反思,加强管理,完善应急处理体系,重在预防,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3建立涉外突发事件的学校应对机制

由于突发事件的发生通常具有不确定性,即使在平时也要时刻预防。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制度上应加强管理,需要制定强有力的规章制度加以保障和约束;其次,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有关部门就要反应迅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处理。

3.1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同时,学校应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国际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教育,尽量消除和避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让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技能,拥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1)加强开学初的宣传和教育。为了增强学生遵守我国法律和校纪校规的意识,学校每学期初,都请公安局外事警察给学生进行来华外国人入出境管理规定的法制教育,留学生管理干部也会分发相关材料,强调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生明确在校期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2)帮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突发事件时能从容妥善应对,减少财产损失,避免人身和生命安全。

(3)抓好日常的安全防范教育。大多数留学生年龄较小,生理心理都不够成熟,学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警示,把安全通知张贴到教室和宿舍。除了日常的安全教育,每当有特别情况,学校更有责任及时通知和警示学生。比如,别的高校宿舍发生火灾,学校应强调用电安全;世界杯开赛,学校提醒学生文明看球等。

3.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

绝大多数突发事件是无法准确预测的,完全预防的难度更大。因此,如何防患于未然,如何应急处理才是应对并解决突发事件的关键。

(1)学校应建立一个有能力的管理队伍,在组织上给予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组建以留学生办公室为主体,其他相关部门全面参与配合的应急处理体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个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各司其职,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尽量减少不良影响。学校还应与公安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外事主管部门等保持经常联系,在处理事件时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协助。在处理完突发事件后,各部门特别是留学生办公室要形成上报材料,并总结经验和教训。在可以公开事件的情况下,还应利用该事件对留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提高留学生管理人员的洞察力和反应能力。大多数突发事件在发生前总有一些先兆,如果我们能及时发现苗头,采取有效的措施,就可预防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这两种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平时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因此留学生管理人员应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自己对事件发生的敏锐观察能力、分析处置能力和迅速反应能力。

参考文献:

[1]王强,刘建平.试论高校突发事件及其应对措施[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5(3):99

[2]叶金福.建立和完善高校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1):78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评价

1.1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是建立应急体系和编制应急预案所必需的基础信息,通过对建筑施工危险源进行识别,力争从小的危险源中发现大的危机,避免其发展演化为突发安全事件,并对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对有可能演化为大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危险源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重点检测,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危险源识别是指从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物质损失、施工作业环境破坏、相邻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直接原因及其过程。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术和工具,这不但会提高识别效率,而且可以规范操作、不易产生遗漏。危险源识别技术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预测法、头脑风暴法、安全检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图解法等方法。。在危险源识别过程中,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这些技术和工具[1]。

1.2建筑施工危险源的评价

建筑施工风险源被识别后,要进行脆弱性分析,以确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最终提供这些信息:受事故严重影响的区域;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在进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评价事故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以确定风险源的严重性,否则无法为安全风险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决策层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危险源的分级评价。为了使分值尽量客观,减少主观方面的影响,参加评价的人员除项目决策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还应请项目外部人员参加,如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不仅有利于企业应用和分析信息,而且为今后的应急管理设立了良好的信息平台,使企业对项目的进展作出正确的预见。重大危险源信息库也是一种应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对项目的内外环境有比较清晰的认识,便于从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分析的结果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组织的机制和施工人员的不良行为。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能力来消除突发安全事件生长的土壤,这也正是应急管理所要实现的最根本目标[2]。

2建筑施工企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政府和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质、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基础,开展应急救援的底线”。它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不再无据可依、无章可循,有利于培训和演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工程项目风险分析的结果、企业应急资源的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己有的应急预案,以减少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通常,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第二,进行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将其分门别类,每种类型分成不同级别,分析这些事故灾难的机理,明确影响这些事故灾难的因素有哪些,最终识别出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灾难。施工现场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重大事故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第三,具体措施的制定根据前面分析的结果,针对突发事件涉及具体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可以采用标准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议形式。第四,应急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的确定预案编制过程中,人员职责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启动预案时,不同的环节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员去执行和实施。明确人员职责是成功实行应急救援活动的重要保证。第五,应急能力评估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己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和设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第六,评审与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可以由项目部及施工企业组织进行内部评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还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请地方政府有关应急机构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要履行批准手续,按有关程序进行正式和备案。第七,演练与调整应急预案经批准后,应急机构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从中查找问题并加以改进,提高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习应急预案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在应急预案的演习或实施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与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一个小环节上出现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因为小的失误也可能导致整个应急预案在实际运用中失败。施工现场在各个时期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危险源的状况会有所改变,人员也经常调整,因此也需要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定与修改[4]。

参考文献

[1]王兰宇.常见建筑风险的防范[J].科技资讯,2006,14

[2]王红星.建设工程风险管理[J].安徽建筑,2007,6

[3]李乐.建筑企业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探讨[J].知识经济,2010,4

[4]姜国庆.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09,11

涉外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12

塞韦索指令的发展沿革

埃里克介绍,在欧洲19世纪80年代产业化期间,发生了约700件重大事故,直接损失达数十亿欧元,大量人员伤亡,对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尤其1976年意大利小镇塞韦索(Seveso)的一家化工厂泄漏6t二氧芑气体(又称二恶英,其毒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不仅具有致癌和致畸作用,还具有生殖毒性和遗传毒性)事故,对附近居民生活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产生了现时和长远的影响。

埃里克在演讲中谈道,如果没有进行风险分析和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的支持,有组织的应急救援便无从谈起。伴随着化工行业和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这些灾难性事故,欧洲也逐渐建立了法律法规来支持应急减灾工作。

基于对塞韦索事故的反思,本着减少和控制危化品事故风险、保护人员安全、告知社区民众危害信息,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目的,欧共体于1982年6月颁布了第一份欧洲工业安全规章,即SevesoⅠ指令(82/501/EEC)。随着1984年印度博帕尔事故、1986年莱茵河污染事故的发生,欧共体改进了该指令,使其成为针对化工企业更具体的规章,并于1992年颁布,称为SevesoⅡ指令(92/82/EC)。2003年欧盟又了SevesoⅡ指令修正案(2003/105/EC)。

目前SevesoⅢ指令(2012/18/EU)(以下简称“塞韦索指令”)已于2012年8月13日生效,并于2015年8月13日强制实施。

塞韦索指令主要规定

危害和风险分析

塞韦索指令规定,评估有关危险物质对人体的健康、身体和环境危害属性的信息,应包括:列出评估危险物质可能会造成对人体健康、身体和环境危害的全面清单,危险物质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有关物质的特定运行条件(例如储存、使用等)的信息等。

安全报告

如果某厂区内存在规定数量的危险物质,运营商应向主管当局提交安全报告,证明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并准备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安全报告应包含有关厂区的详细信息、存在的危险物质、安装或者存储设施、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情况和风险分析、预防和干预措施,以及可用的管理制度以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风险,并且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限制事故后果。如果有关厂区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应该同时考虑自然灾害因素。

强调重大危险源管理中人的角色和责任

埃里克介绍,塞韦索指令强调重大危险源管理中人的角色和责任,主要包括两个主体:经营者方面,企业要有安全规章设计;政府方面,要有责任保护人员和环境安全。

为此,该指令要求企业安全经理和政府消防负责人双方必须开展密切的合作:政府要对企业经营者提交的安全报告进行风险控制;政府应当根据经营者提供的生产信息,向公众调查,公众必须给出反馈及建议;经营者还需提供应急预案设计,政府配合其开展预案准备;经营者有义务避免风险向厂外扩散,政府则对建筑物进行限制,开展土地使用和自然资源管理,一旦政府许可了安全报告以及企业经营,就要时时关注工厂周围的土地使用。

应急预案

塞韦索指令要求,如果有关厂区内存在大量的危险物质,在准备应急方案时,有必要建立内部和外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确定相应的程序,以确保必要时测试并修订应急预案,并在重大事故可能发生或者确实发生时实施应急预案。

经营者的应急预案包括风险评估、预防政策、内部应急预案、事件准备、通知居民,以及与消防人员合作;政府需要控制土地使用,如划分无人区、非居住区、限制居住区与可居住区等,制定外部应急预案,以及组织居民演习。其中,内部应急预案应参考有关厂区的员工意见,并考虑承包商的因素;外部应急预案应参考公众的意见。

埃里克进一步阐释,当工厂发生事故时,由经营者制定公司应急方案,当地消防队需要配合采取措施;一旦事故影响扩散到工厂外部时,经营者也要制定内部应急方案,同时,当地政府应当制定外部应急方案,由内部和外部应急方案形成综合的整体方案,并由企业员工和政府部门配合完成。

“应急预案有着优势和不足。比如,有利于了解风险水平,做好风险防控,更好地保护居民等;但也存在不可避免的不足,比如冗长的程序、经受社会争议、涉及企业交易和行业秘密,以及难以应对突发的恐怖袭击等。”埃里克补充道。

经营者还需要建立应急响应队伍,由志愿者或专业人员组成。无论公共部门还是私有部门都应当依据风险程度保证专业能力,应当根据设定的场景准备应急措施,“这些应急措施需获得政府许可,包括培训的水平、应急团队都是由成员国政府决定。”埃里克强调。

避免事故“多米诺骨牌效应”

埃里克讲道,有关厂区所在地可能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或者以类似方式增加重大事故的可能性,或者恶化事故后果,塞韦索指令明确提出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即一两个事故影响到其他。

为了减少“多米诺骨牌效应”风险,运营商应共同合作、交流有关信息,并告知公众,包括可能受影响的邻近厂区。企业负责事故不出厂区,负责安全的公共管理部门则负责事故一旦超出厂区应当马上采取措施保护环境、保护民众。

信息告知

埃里克说,塞韦索指令针对化学品的储存和生产,并适用于所有工厂。当某一工厂发生化工事故,对周围工厂也应负责,而且相邻单位要开展合作,实施救援。

经营者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后果、并采取恢复措施。

经营者对附近居民的义务包括:告知居民相关事故后果,以保证附近的居民能够获得预防和准备的措施;将发生的事故,正在进行的演习,以及企业应急预案的变化及时告知居民和工人。

对当地政府的义务包括:提供关于工厂内危险物质的充分信息,以使主管当局核实有关厂区设施、存在的危险物质与潜在的危险;及时向当地公共部门提供最新的应急预案以及发生的事故信息。

危化品应急救援法国实践

塞韦索指令对欧盟27个成员国生效。在应对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方面,埃里克分享了法国实践。

在法国,省级消防部门主要执行单位是法国公共安全应急局,开展全面调查和研究,由各省风险综合调查决定救援队伍装备水平。一旦发生危化品事故,大规模净化去污装置由国家提供。

应急救援体系划分为三级响应。一级是地方响应,包括市级响应,由市长或城镇负责人组织;地区级响应,由中央政府驻地级行政辖区代表负责;区级响应,由中央政府驻省级代表负责。

二级是国家响应,由内务部公共安全应急局负责。

三级是国际响应,则由欧洲公民保护体系响应,即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应急响应协调中心(ERCC)。成员国可申请协助,ERCC全天候响应和支持,必要时会派遣相关专家赴现场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