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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6篇)

来源: 时间:2024-04-16 手机浏览

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篇1

关键词:公共急救设施存在问题改善设计

近几年来,我国在急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赢得了不少伤、病员的宝贵生命,但我国的急救专业底子薄,力量弱,仍须向更高层次发展,如呼救系统的建立、空中急救、航空运送等。

1.我国公共急救设施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地考察,对杭州、苏州、无锡、上海四个具有代表性的南方城市的公共设施进行集中考察调研,对上述地区的公共设施现状及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因天气炎热,容易造成中暑晕倒等情况,也因降雨频繁路面湿滑而出现滑倒、擦伤等突发状况,却无法及时找到能够紧急治疗、紧急救助的公共设施,只好打车到附近的医院,在人力物力精神上都损失不少。这一警示,让人们强烈地感觉到,我们必须设计出简单快捷、建设方便、随时随地都能够得到有效紧急救助的公共急救设施,在紧急情况突如其来的时候,我们没有过多时间浪费在去往紧急救助医院的路程上,更不可能坐以待毙。

目前,最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就是建设简单快捷方便的公共急救设施,建设覆盖率广、节省政府建设投入、急救器械较丰富,公众利用率广泛而且使用率高的公共急救设施。重点突出简洁化、实用化、规范化,美观大方的标准,进而设计,目的就是希望在实际应用中,能够被急救患者最大限度地利用,给公众带来方便而贴心的照顾,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公共设施的设计本身就属于室外设计,所以在设计过程中,必须考虑到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统一,设计的作品必须融入自然环境中,使人在室外环境中仍然有舒适之感。

在考察中,我们看到了一些设施在设计中寻在的问题。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并作为警示,在公共设施设计中尽量避免这些问题。例如:

(1)苏州市古城区公共电话亭

公共电话亭的设计本身是利弊兼有的,它可以方便人们随时随地联系他人,方便通讯。但是它也存在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使用公共电话的人繁杂,所以如果建设了公共电话亭,那么政府应该做好公共电话亭的定期消毒措施,以防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在进行公共急救设施设计的时候,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2)苏州古城区候车厅

候车厅外部是木制的,因为江南地区多雨的气候,使得油漆褪色、起皮,木制的建筑长期处在室外经过风吹日晒,雨水湿淋,腐蚀老化。在进行公共急救设施设计的时候,应该注意设计材料的问题。

2.公共急救设施的改善设计

公共急救设施设计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在设计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公共急救设施在急救中所发挥的医疗积极作用,又要考虑到它的外形特征,即功能与美观于一体的公共急救设施。应该考虑以下几点内容。

①设计材料。在考察走访中,我们发现因为江南地区多雨的气候,使得油漆褪色、起皮,如果政府没有实施周期性粉饰,公共设施就非常不美观。而且木制的建筑长期处在室外,经过风吹日晒雨水湿淋,会腐蚀老化。所以,作为室外的公共设施,自然环境对材料的影响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材料的选取上,要选择防潮、防晒、防锈的材料及环保新型的材料。

②设计尺寸。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人体平均身高比例,构想中的设计尺寸目标大小是:高1.75米,长2米,宽0.5米。

③设计包含的内容。我设计的公共急救设施包含内容大致有:多种医疗急救器材、急救躺椅、急救担架、多角度旋转遮阳棚、GPS卫星定位系统,等等。将规范化、简洁化、普遍化的性质充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降低设计制造成本。

在整个一体的设施中,包括公共急救躺椅,可折叠担架,可折叠海绵垫子,标有“医疗急救”的大型立体急救箱,可遮阳遮雨的挡篷。运用的材质为铁、彩色透明树脂。其中,公共急救躺椅的总体长度为220cm,可提供被急救人员急救休息用的长度为180cm,急救躺椅的宽度为75cm,高度为50cm。为了减少制造材料的消耗,在设计中,我将急救躺椅的床板设计成规则排列的横梁,这样设计既减少了制造过程中材料的消耗,又使整个设计更加轻巧美观方便,更能把被急救人员固定好。

在急救躺椅的背部,另外设计了一个可供放置折叠担架和折叠海绵垫子的空间,这个空间的高度为30cm,宽度为60cm。

在急救躺椅的最前端,就是我们特别设计的带有“医疗急救”标记的大型立体急救箱,急救箱的高度是175cm,宽度有大有小,中间最宽为60cm,上下两端为最窄宽度,宽度为45cm,急救箱的厚度为30cm,急救箱的两边长呈圆弧状,一面带有“医疗急救”的标记,夜晚可发亮,提示公众。一面在100cm到150cm的空间处放置急救药品及急救仪器,这个空间是镶嵌在急救箱里面的,高度为50cm,宽度为50cm厚度为26cm,敞门式,分为左右两部分,左边放置急救仪器,右边放置急救药品。在距离镶嵌空间10cm处,有特别设计的红色急救按钮,之所以说它是特别设计,是因为它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公共急救设施实施监控,当患者正在被急救的同时,距离此公共急救设施最近的医院会接收到此处的急救信号,以最快速度到达急救现场,病情严重者将以最快速度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遮阳遮雨的挡篷呈椭圆形,椭圆形的长半径为60cm,短半径为42cm,可达到充分遮阳遮雨的效果。运用的材料为彩色透明树脂,美观实用。在急救箱与挡篷之间有一圆柱形连接物,这样挡篷可以根据人们的需要而自由转动。

3.结语

公共急救设施本着规范化、简洁化、实用化、美观大方的标准而进行设计,目的就是希望在实际应用中,能够被急救患者最大限度地利用,给公众带来方便而贴心的照顾,真正实现手中的急救设施工具,尽早并准确地急救自救,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运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公共急救设施监控的技术进行公共急救设施设计。

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篇2

关键词:宜居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新思路

在宜居城市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公共空间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从很多方面上来讲,我国在公共空间的设计过程中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一个城市是否符合人们的生活以及居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空间质量的好坏,公共空间的设计实际上是为了满足人们在精神上交流以及身体上的放松,所以在当前的宜居城市评价体系中,居住环境的舒适程度直接影响着宜居城市的建立,为了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及对空间的舒适度需求,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本文重点探讨了这方面的内容,并且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希望能够在今后的城市发展与建设中让公共空间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1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重要性

在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过程中,能够促进人们生活水平质量的提升,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忽视了对公共空间的设计,因此直接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制定一个合理的目标构建宜居城市显得十分必要,这就需要相关城市规划工作者正确对城市公共空间有一个恰当的认识,并且充分的发挥其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这样才能让人们过上更加舒适以及令人满意的生活。随着我国城市的发展建设,宜居城市是一个崭新的发展目标,这一目标的建立实际上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现代化的发展脚步相适应,所以必须要正视起当前公共空间的建设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我国的城市,构建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新生活。

2宜居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城市公共空间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存在的问题是空间的分布并不均匀,通常情况下,空间体系的建设主要是由区政府负责管理的,由区政府具体的规划空间以及进行维护与管理,但是不同的区政府在发展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有些区政府的发展较好,所以能够提供的可支配资金就多,而有些区政府的发展相对滞后,因此能够提供的可支配资金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这种不平衡的状态下,不同区域在建设公共空间的过程中所表现的情形也就各不相同,这也是造成城市分布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城市的发展建设中,想要解决公共空间分布不均的问题,就需要处理好这一情况。

其次,从等级分布的角度来看,我国城市空间在分布的过程中主要分为三个等级,即大型、中型以及小型,通常情况下,小型公共空间主要是位于邻里间的,中型公共空间主要是在社区中形成的,而大型的公共空间则主要是针对城市的发展而言的,而想要举办一些大型的活动需要较大的场地空间,这时候公共空间就应该发挥其作用了,如果缺少了大型公共空间的建设,那么城市的形象也就无法进一步的展现出来。另外一方面,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也是为了能够让市民所居住的生活环境有进一步的提高,更好的满足服务方面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宜居性的公共空间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这方面的建设不到位,势必会影响到城市的发展。在传统领域的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过程中,主要局限在小型的公共空间建设方面,反而忽视了对大型公共空间的建设,或者是过分重视大型的公共空间,在中小型的公共空间建设中却不尽人意,这种不均衡的状态势必会对城市的整体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就阻碍了城市更为广阔的发展。

3宜居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的新思路建议

在新时期、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应该运用崭新的思路朝着更加长远的方向发展,因此在建设城市公共空间的过程中,首先就应该构建起这样一个舒适、宜居型的公共空间建设体系,不仅要满足区域性的空间需要,同时还要满足广阔的城市空间需要,保证小型、中型以及大型的城市公共空间共同发展与建设,这是需要一定资金支持的,所以需要对传统公共空间建设过程中的思路进行转变,引入社会资本,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在建设城市公共空间过程中的例子,从空间的不同作用入手,构建出具有不同建设特点的城市公共空间,在建设以及管理的过程中,均由政府统一出面指导,采用合作开发的模式吸引资金,以便能够更加顺利的完成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为人们的宜居生活作出积极的贡献。

对私有公共空间制定公共正常进行引导和规范。在城市公共产品建设中促进社会资本投人公共政策引导是其主要途径。为建设宜居城市和构建新型城市公共空间体系提供保障,就必须建立适应的政策机制来对私有公共空间的建设进行引导。一是要λ接泄共空间制定激励性政策来引导规划建设。市政府可以通过激励性措施鼓励私人资本投人到公共空间的建设中,变“消极的控制”为“积极的引导”。市政府应该对激励性政策进行完善,使激励性政策的使用对象进一步扩大,对社会资本可以通过转移开发权、奖励容积率等手段引导投人到建设中小型公共空间中,从而对宜居城市的建设起到促进作用。二是对私有公共空间通过细化激励性政策来规范规划建设。首先对于公平与效率激励性政策必须要兼顾,保证私人开发商通过私有公共空间获得利润是实现激励性政策的前提,但是又要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因此市政府要选择合适的奖励额度来实现政府、公众和投资者的利益最优化。再者,激励性政策要细分内容,对不同的私有公共空间应该达到怎样的标准及投资者或者怎样的奖励额度等都要规定明确。同时还要不断的完善和调整激励性政策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结束语

总而言之,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发展与建设是当前社会变迁的重要内容,除了上述的建议以外,还应该重视起对私有空间的管理,使其能够恰当的发挥出自身的作用与价值,这样才能更快的实现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本文重点对城市空间的设计思路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探讨,希望在今后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不断推动城市建设的脚步,更好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参考文献

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篇3

关键词: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S21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5(a)-0123-02

据统计,2000年至2010年我国城镇建筑面积增长了2倍,年平均增加13.3亿m2,增速为11.3%[1]。城镇建筑面积的快速增长,建筑能耗必将对我国的能源消耗造成长期影响。2010年的中国能耗总量为32.49亿tce,其中建筑总能耗(不包括生物质能)占全国总能耗的20.9%,约6.77亿tce。我国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的耗电量是居住建筑的5~10倍,是建筑能源消耗的高密度领域。由于大型公共建筑的主体功能、各设备系统复杂,其运行节能管理相对比较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其中使用者和物业管理方的运行能耗管理水平影响较为突出。因此,这类建筑能源浪费现象较严重,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必须依靠节能管理手段来实现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

1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的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现有建筑大部分是高耗能的,而近些年来随着建筑节能标准以及行政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建筑供暖系统的节能、灯具和其它电器效率的提高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1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存在的关键问题

有研究表明,上海办公楼建筑能耗一般在120kwh/(m2a)的水平,北京市办公楼建筑一般在l00kwh/(m2a)的水平[2],相比于气候条件大致相当的日本同类建筑,能耗要比日本的高出将近40%。由于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面积较大、功能复杂而且各种设备多,其运行节能管理相对比较复杂,节能潜力巨大。关于目前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如下几类主流观点。王玲等认为[3],建筑节能存在问题的关键是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不完美,执行不力等,具体表现在:强制性节能政策缺失,经济激励政策缺失以及强制性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建筑节能是一个市场机制部分失灵的领域,单靠市场调节机制不能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它需要政府引导并采取强制行政手段。重庆大学李百战等认为[4],目前我国公共建筑运行节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公共建筑各利益主体节能意识不高,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不力;建议设置必要的运行管理的主体物业管理从业门槛,提高从业人员的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水平。

1.2大型公共建筑中央空调节能制约因素

根据我国当前建筑能耗以采暖和空调能耗为主的实际情况,因此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的重点应放在采暖和降温能耗上。综合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结论,建筑中央空调节能存在的问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设计问题,不合理的建筑设计与建筑通风导致空调冷量过高。(2)空调设备系统问题,不合理的系统和设备选型以及运行方式,导致空调系统效率过低。(3)围护结构问题,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越好,即传热系数越小,辐射透过率越低等,冷热耗量越小。(4)运行管理和使用习惯问题,不合理的运行制度导致空调系统的运行时间过长,如下班不停止运行,不需要时仍继续使用等原因造成极大的浪费。(5)自动控制水平。

2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策略

当建筑竣工交付使用后,设备系统的硬件水平已经确定,其建筑节能只能靠建筑运行阶段的三方面主体加强管理才得以实现,即业主、物业管理及使用者。

2.1业主方节能管理策略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节能既得利益方能主动实施节能措施和加强运行管理,而没有利益方节能管理工作就缺少了长期的生命力。因此,探讨参与各方合作机制和收费模式,平衡利益关系就显得相当重要。建筑类型繁多,但收费模式有一定的规律可寻,笔者建议如下固定租金+直接收费模式。

(1)固定租金——含公共能耗费用(公共照明、电梯、空调等)。

(2)各用户独立的能耗费用——如用户的办公用电、用户的照明用电等。

具体解释:空调能耗、电梯、公共照明能耗等直接收费不现实,采用含在租金中由业主、物业统一支出管理的方式;另外,用户直接使用、可独立控制的办公用电、照明用电等能耗费用,采用直接计量收费的方式。

该模式可以激励业主和用户的节能主动性。如果建筑运行管理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则需要采取措施来激发物业管理公司的节能积极性。通过有效监控来约束物业管理的节能管理行为,或者依靠节能收益分担机制来激励物业管理公司进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2.2物业公司的节能管理工作

采取能耗分项计量,把不同系统的能耗分开(如电能、燃料、热能和冷量等),以落实节能责任人,有利于节能管理的开展,提高节能积极性。条件允许的还应实时地采集能耗分项计量结果,分析各系统能耗进行有效的监控、审计和诊断,了解各设备用能情况,实现动态控制,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节能管理工作实际中,应多注意以下几点。

(1)照明系统的节能运行管理除节能灯具的使用外,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节约,即减少不必要的开启时间和照明强度。合理降低公共区域照明密度,合理控制照明时间,制定严格的公共区域照明时间表,严禁“长明灯”现象。改造旧的、高耗能的照明设备,采用照度控制、感应控制等技术手段,减少照明能耗的浪费。

(2)大型公共建筑多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由于其具有设备多、结构复杂、用能集中等特点,就加强对它的节能运行管理,提高运行管理人员的操作技术水平,掌握实用的节能技术。

2.3使用方的行为节能管理

加强节能制度和行政法规建设,约束使用者浪费行为,加强使用者节能意识建设。在美国各级政府机构通过行政制度和法规强制要求加强节能工作,而且白宫以身作则,制定了详细的白宫节能计划,通过实施下述节能措施,估计能降低能耗3%~5%。具体措施如下:(1)为所有会议室的灯装上自控开关。(2)离开办公室时关掉窗户和空调设备的自动调温器,以及照明设备。(3)当室内照度已经足够时,不再使用更大功率的照明设备。(4)每天坚持在工作完成时关掉显示器,关掉计算机。(5)所有建筑物外景照明在天黑后再打开。(6)除非空调不能满足要求,杜绝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7)在工作、旅行或其他活动完毕后,关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8)关灯,拉下遮阳设备,关上未使用房间的门。(9)将热水器的温度设置为大约105℃。(10)关上不需要打开的窗户。

总之,使用者的行为直接影响能耗数据的大小,因此控制使用者的行为节能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而且不用任何成本就可以实现节能目的。

3结语

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发展较慢,政府在控制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要求的同时,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机构。针对我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浪费严重,节能潜力大的现实情况,需要提高使用者的节能意识和提高物业管理方的运行能耗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相建波.建筑给排水节能节水技术途径[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7):313.

[2]资晓琪.深圳市高层综合办公建筑空调节能诊断与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论文,2007.

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篇4

1.城市雕塑概念的界定。

城市雕塑(urbansculpture)是中国约定俗成的专有名词,自新中国第一个城市雕塑出现至今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城市雕塑的概念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随时间和城市空间、文化、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城市雕塑已从早期严肃的纪念碑形式走向了更加平等、自由、开放的公共艺术形式。并且城市雕塑的概念也走向了更加宽广的社会学、人类学与政治学领域。现在,我们面对1993年国家文化部、建设部颁布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对城市雕塑的界定:“本办法所称城市雕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公共建筑物及其他活动场地建设的室外雕塑”。会明显发现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①城市雕塑设置的空间范围已经超越了室外雕塑的范畴。室内外已经不能限定城市雕塑的设置域。城市雕塑的空间已经发展为城市公共视觉域的范畴,公共视觉域是一个公开的、开放的、公共的视觉领域,它包含面向公众视觉开放的所有私有空间、部分人共有空间和各种公共空间(包括室内、室外)构成的空间领域。如: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码头、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建筑物室内外设置的永久性公开展示的浮雕、圆雕等同样属于城市雕塑的范畴,他直接反映了这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和记忆,是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是城市雕塑的一部分。②对于居住处室外雕塑的管理权限问题,依据《宪法》和《物权法》规定,居住处属于个人私有或部分人共有之领地,不属于公共领地。业主有使用雕塑装饰美化自己家园的权利和自由,政府只能以提供专家指导或提出建议等形式出场,在法规的建设上需要区别对待,在管理上需要灵活执行。③其他活动场地的范围太泛。要具体分析和对待,在本概念范畴内的公共活动场地的室外雕塑基本上属于城市雕塑,而非公共活动场地的室外雕塑本身就具有私有性,如果其空间视觉域也不对公众开放,那么他并不具备城市雕塑的基本功能和作用。这也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2.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问题。

在《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八条中规定:“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必须由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承担。《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由国家城雕委审批颁发。未持有证书者不得承担城市雕塑创作设计。1”事实上,该条例的规定已经在法律上认可了城市雕塑并不是每个人、每个艺术家都能设计的。在“《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条例”中规定“证书”的申请条件:需要有过雕塑专业学习和实践背景及经历。那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建立又怎样调动其他领域艺术家参与城市雕塑创作的积极性?在国外,有一部分优秀的城市雕塑是由油画家、建筑师等其他领域的艺术家创作设计的,如:毕加索创作的设置在纽约大学的《侧影》《胸像》、麻省理工大学里的《人物剪影》、瑞典赫尔斯坦德的《女子头像》等等;建筑师萨里宁创作的长达l92m矗立于把美国一分为二的密西西比河畔的《拱形门》;涂鸦艺术家基思・哈林使用钢板裁成人的形状,弯成半圆,涂上色彩表现胎儿在母体内躁动的“爬动的婴儿”等等。这些也说明了不同专业背景的艺术家同样可以创作与设计城市雕塑。艺术创作是不受专业背景限制的,只有专业特性的区别。这需要我们在立法的过程中区别地对待。再者,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又怎样在法律面前保障公众参与城市雕塑创作与建设的合法性?这是否是行业创作垄断和职业垄断的开始?完全值得我们深思!还有一点是,对于没有资格证书的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的著名雕塑家能不能承担城雕创作设计?不能的话,这又与情理和法理的最终目的相违背。能的话,又会导致法律的不公平,这还涉及到对著名雕塑家的评定标准又是什么之问题。尽管,一个国家著名雕塑家不会太多,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同样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但是在本行业的国家法规上认可和尊重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也是法制和法治对人性关怀和对科学、知识尊重的一个体现。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不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更不能成为行业垄断的门槛,它更应该是对知识对技能的尊重和鼓励。因此,对于建立科学、健全与灵活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认证管理体系,既是目前的需要,也是未来发展的基础。

3.公众参与问题。

城雕建设采用自下而上的分级管理机制是符合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规律的。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的形势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由于大部分城市雕塑使用公共资金,建设在公共空间。因此,公众对城市雕塑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将会越来越显得重要。而真正的城市雕塑建设,实际上就是政府(或投资人)、雕塑家、公众、时间这四个方面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一种博弈,尽管专家和政府在最后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历史最终的评价还是大众和时间。公众在城市雕塑创作设计中参与建设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然而,在城市雕塑建设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找不到维护公众参与权的法规。那么,在城市雕塑建设过程中我们有没有对公众负责?有没有反映公众对公共空间的呼声?公众的权益得到了公共空间的尊重没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立法者思考的。对于公众的参与还不仅表现在参与了没有,更重要的是参与者所提供意见和建议的代表性。因为,这种参与性在技术、空间、人力、财力、时间等方面很难做到让所有公众都参与进来,那么对于怎样选择最佳的公众及公众代表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最后,参与的公众或公众代表又以何种方式参与最能发出公众的真实呼声和对空间的精神诉求?如果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法规的约束,那么,在地方政府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过程中就会继续遇到诸如“长官意志”“政绩工程”“暗箱操作”等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阻扰了城市雕塑创作与设计的良性发展。因此,我们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公众的参与及其监督权利的保障,以激化公众潜在的巨大能量,促进城市雕塑在健康稳健中又好又快的发展。

4.标准问题。

这里主要指城雕创作与设计的评审标准、工程验收的标准。在《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中:关于部级和省级重要地段、重大题材和重要政治、历史人物雕塑的设计审批,分别由国家城雕委、文化部和省级城雕管理机构、省级文化厅(局)审核和批准。然而,在国家城雕委、省级城雕机构中并没有相关的审核标准来评定设计。而对于艺术的评审标准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评价系统,在目前暂时不能制定全国公认的艺术评价指标体系的情况下,对于制定行之有效的约束其评审过程的行政法规显得尤其重要!否则,就为学术腐败、行败及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留下便利的绿色通道。

5.招标投标问题。

在《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城市雕塑立项批准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设计任务,设计成果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分级报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2也就是说,在国家“招投标法”中规定国家重大城市雕塑必须采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而在《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中却可以使用委托单位或个人的形式进行,如果在《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中不加以规范,就容易构成法规与法律之间相互抵触的热点。其次,城市雕塑工程的招投标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完全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城市雕塑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需要一个重要的公众议标的程序,没有公众议标的程序,就容易造成“长官意志”和“行败”。在实际生活中,专家认可的,不一定是大众接受的。只有采用多边权衡的形式收集大部分公众议标的建议和意见,经过综合研究权衡利弊,最终由专家组做出决定。这种操作形式与其他工程招投标具有很大的区别,需要单独例条规定。

6.监管问题。

在以往的案例中,就有雕塑家接了城雕工程,让自己的学生和雕塑工人放大与制作的,雕塑家不动一丝一毫,最后却冠以自己的名字。还有的,直接使用分包形式,化整为零。更为出格的直接在五金杂货店购买圆球、飘带不锈钢配件组装所谓的“抽象城市雕塑”。这个过程又怎么来监管?以什么标准来鉴定雕塑家的失职和违约?这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再者,对于建设好的城市雕塑又怎么维护与管理呢?城市雕塑种类繁多,不同的城市雕塑对环境和维护管理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城市雕塑需要与大众接触以产生互动的语境,丰富雕塑的文化内涵。有的纪念性人物雕塑又站在高高的底座上不愿意接受众人的触摸等等,这些是管理面临的一种复杂性。另一个方面就是对雕塑本身的安全和保护,以及大众在与雕塑互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等。这同样需要我们在各个层面引起注意。

7.拆除问题。

在目前的国家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法规中,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拆除程序管理条例,而在现实中会遇到两个方面的问题:①违法建设的城市雕塑的拆除问题。在历史上违法建设的城雕分为早期管理与执行不力及缺少法制约束;近期表现为法制意识淡薄或者没有法制意识。这两种情况产生的劣质城雕,拆除的执行方式是不能一样的。然而,面对这些劣质雕塑,政府也很为难。这里存在两个难处:一个是劣质雕塑认定的机构和组成专家的资格没有法制规范,没有有说服力的劣质雕塑评定标准,不好执行。第二个就是,执行程序问题,劣质雕塑的拆除需不需要通过申请、审议、执行的程序?是否需要给业主方上诉和申请复议的权利?等等,这些问题都存在法制缺失。②依法建设的劣质城雕拆除问题。面对依法建设的劣质城雕拆除的难度更大。在这里,认定劣质城雕的标准、拆除程序与拆除补偿成为最大的难题,拆除的劣质城雕需不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及劣质城雕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来正视。而在实际生活中要想拆除一件劣质城雕,遇到的问题要复杂得多。以至于一些执行不力的城市,宁愿任其存在,也不愿铲除“垃圾”,整治自己城市的形象。

当然,对于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也只是任何事物在发展初期必然会遇到的情况,它并不能取代中国城市雕塑跨越式进步的整体成就。但是,要真正保障中国城市雕塑未来良好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对于建设更加科学、完整、系统的适合中国城市雕塑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法规的制订迫在眉睫。对此,政府应该规划好行政监管部门、专家指导机构、法律执行等部门清晰的管理范围和职责。加强监管、指导、执行三大领域法规建设的进度、广度、深度与力度,解决好各部门各自为政、责权不清、执行不力的现象,协调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行政执行能力和执行效率,实施公众监督职能。并疏通各部门法规与国家法规之间的协调性、流畅性,使三者合二为一,以构成一个科学、系统、完整的法律系统,将城雕管理纳入民主化和法制化管理进程的道路,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防止任何长官意志与腐败犯罪行为。

其次,就是建构城市形象管理系统。城市雕塑只是城市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城市形象相关的园林、建筑、广场等公共空间建构物、建筑物、动植物等等都是一体的,由这些空间物构成的空间本身就具有空间交换与空间渗透的功能,只要一个部分出现故障就会影响其他空间的功能。城市雕塑设置在公共空间或私有空间中其本身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障。然而,对于构成城市雕塑的重要人文、空间环境等等却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如果这种空间与人文环境被人为的改造了,同样是对城市雕塑的重要损害,直至威胁到城市雕塑存在的生命力。反过来,与城市雕塑相关的建筑、园林及其相关附属物等等同样也少不了周围空间精神聚合物(如:城市雕塑、公共艺术品等)对自身的支撑和维持。因此,要想真正建立起良好的城市雕塑管理法制环境,就务必建立好系统的城市形象管理体系,对构成城市形象的整个系统加以科学、系统、完整的规划、设置与管理。

参考文献:

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篇5

城市公共设施的分类

城市公共设施指满足市民公共需求的设施用品,是伴随城市发展的融工业产品与环境发展为一体的公共物品或设备,主要分布于主题公园、广场、商业步行街、医院、学校、绿道、小区、快速公交等场所。从功能属性进行分类:健身类公共设施主要有小区、公园及广场健身设备;休息娱乐类公共设施主要有公园座椅;交通出行类主要有绿道、BRT快速公交系统、自行车租赁系统和停车场等;指示查询类公共设施主要有教育机构、行政机构、医院及道路的指示查询系统;照明类公共设施主要有小区及道路公共照明。其他人们经常享用的公共设施有:具备使用功能的电话亭和垃圾桶,具备精神审美功能的主题雕塑。

城市公共设施的功能及特点分析

城市公共设施由人类的生活需求发展而来,具备丰富的造型、多变的体量和多重功能,其内在核心功能是休闲和娱乐,在公共环境空间中解决社会大众实际生活中的住、用、行等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问题,因此综合反映出实用性、合理性、审美性和系统性等原则。经深入调研发现,当今国内城市公共设施并不缺乏细节特征和个性元素,但整体功能单一,机械乏味,使用体验欠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基于共享因素的公共设施再利用设计原则

优良精致的公共设施能直接反映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与精神价值,国内城市公共设施需要在现有社会问题的基础上再利用设计。所谓再利用设计,指的是并不需要大刀阔斧的革命性颠覆创新,而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重新改造,赋予产品新的功能和意义,需要从生活形态的角度出发,研究当今人们在公共环境中的日常生活行为和消费价值观,以及人、产品和环境空间的整体关系。

1.充分利用空闲资源建设休闲和娱乐空间

建设和美化城市空间生活环境,形成富有弹性和可持续性的居住环境是城市公共设施规划与设计的最终目的,因此不仅仅限于重复式的资源浪费型设计,而可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的空闲资源进行再利用。最经典的案例是丹麦BIG设计事务为美国东海岸城市曼哈顿所设计的防洪规划方案中,针对高架公路下方狭长而又昏暗的通道,充分的利用这块闲置的空间,在高架桥底下巧妙的设计了下拉式展板,内嵌灯光照明并表面涂鸦处理,环境的有效提升让附近居民能在此享受前所未有的健身,游览和购物乐趣。

同样可以运用上述思路和方法对其他公共设施加以利用,比如针对现今小车驾照学员急剧增多而驾照考场设置过少,导致驾照考试排队时间特别长的问题,则可以利用地处偏远和车辆行人稀少的公路段设置某科目的考场。城市路边的大量广告灯箱也造成定资源浪费,其空闲空间和温度如有效利用可提供给在恶劣天气中路人的短时居住。空闲资源的有效利用将使人们共同享受创新设计后带来的便利,同时能解决一定的社会矛盾问题。

2.以物联网技术赋予传统公共设施新功能

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飞速猛进的背景下,各种生活电器和日用品都变得“智能”起来,与之相应城市公共设施创新应将信息技术与景观设计有效的结合,具体表现在智能交互和用户体验上提出新的解决思路。应该深入分析未来社会和生活形态的走势,洞悉人们在共享生活形态下产生的新需求和生活愿景。如城市中传统电话亭的通信功能已经大幅弱化,而智能手机续航时间短的问题逐渐显现,因此可将电话亭中植入精密传感器和物联网技术,从而具备语音拨号,网络化预约出租车和查询紧急信息的功能。公共座椅是人们需要休憩的必备场所,通过植入传感技术和APP技术,则能监测环境和天气,同时具备充电和称量体重的功能。在传统的景观灯设计中加入自动过滤系统和传感器,则能净化空气和实时监控拍照。通过以上设计思路分析总结:传统的公共设施有必要通过物联网技术给人类带来诸如安全和健康监控、环境监测、信息查询和手机电量续航等新舒适和便捷的功能,以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3.运用公共设施作为载体产生新能源

城市公共设施在提高人们生活品质的同时,也占用大量的公共面积和耗费了过多的资源。公共设施设计创新的内核和外延也面临多元的转变,以应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等日益复杂的问题,设计师有责任思考并提出全新的可持续性解决方案,以公共设施作为载体产生新能源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解决方案。2010年台湾光宝奖的金奖作品“GreenPass”将传统的三棍闸机进行再利用设计,将人通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动能转化为电能,以供给后面通行的人提供刷卡识别的电量所需,该套公共设施系统设计让世博会等大型赛事免去重新布置电源和线路而产生大量能源消耗。高速公路上汽车高速行驶所产生的风能和噪音能转化为电能,能提供路灯的能量供给。这种能量自给自足的设计思路在公共设施的创新设计中得以充分展现,带来的直接结果是为人类社会节约了大量的能源,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同时也为不发达地区的能量供给提供了新路径。

4.注重安全性的公共设施设计原则

安全性设计原则除了在设计中选择合适的材料、结构和工艺,避免给行人造成伤害以外,更需要迫切关注当今的社会热点问题:恶劣天气中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弱势群体缺少保护;暴风雨导致的路面破损;幼儿园和小学校车存在的安全隐患等。虽然一些城市的公共设施的设计中设置了残疾人通道、老年人马桶和盲人过红绿灯的声音提醒设备,但以上这些只是满足了人们基本的生活需求,在一些细微地方更需要努力创新并完善,如在电梯扶手上增加盲文便于盲人知道楼层;在斑马线上设置行人通过警示灯,在有行人通过时能最大化的阻止少数非文明车辆通行;在下井盖的洞壁上沿处增加光带,当雨水积累到一定程度并冲走井盖时能自动感应发光,防止行人掉进井盖的悲剧发生;在天桥下端设置一条专门为宠物通行的“小天桥”通道,避免宠物横穿马路造成的危险。所以,基于安全性的设计原则,城市公共设施中有大量需要改进和再利用设计的地方,能直接反映出未来城市的善意、和谐和高质量,也体现出对生命文化的强烈关注,对弱势群体和动物的高度人文关怀。

公共空间设计存在的问题篇6

关键词:公其空间再生绿色技术艺术表达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069(2016)01-0159-02

一城市公共空间的现有问题及绿色性,艺术性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空间品质的现有问题

随着当代城市的现代化的发展,各种行业建筑空间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各种废旧建筑被完全的遗弃,甚至一些具有文化属性的老建筑也难逃被毁灭的灾难。那么这些遗留的老旧的过时的城市工业废墟或是老街空间是否丧失了它们的全部意义呢?我们认为其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这些城市废旧空间正式一种承载着文化属性积极的城市公共空间。我们是否可以利用这些空间的特点将这一类空间的品质加以提升,将其升华到一个具有更高价值与意义或是具有艺术属性的空间层次上呢7

上文提到近二十年来城市的现代化水平正在飞速提高,这种发展主要体现在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剧增、城市交通的拥挤、建筑行业多样化发展等层面上。而这种发展给城市环境带来了无尽的灾难。而无节制地开发对自然资源能源地冲击也十分巨大。建筑能耗,汽车尾气导致的空气污染,城市热岛效应,对环境的影响已经愈发严重。除了工业的发展外,商业的发展也对城市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高密度的城市商业区,夜晚五彩斑斓的商业光环境,对城市绿地的不合理利用等等。综上所述,当代城市公共空间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追求舒适环境的要求。

(二)绿色技术在城市公共空间上艺术表达的意义

绿色的思想可谓源远流长,老子《道德经》中便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如今人与自然的关系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是人与自然的统一,人本身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依赖自然而存在;第二是自然与人的对立,恶劣天气和野兽等因素无时无刻不要夺去人的生命;第三是人与自然的对立,随着城市不断建设和发展,人类试图将自己从原有的自然界剥离开来,变革自然。三种关系之间是微妙的,联系密切,不能隔离来看,否定了改造自然的合理性,人类只能倒退,回到洞穴之中生存。若过分肯定这种改造,终将耗尽能源,无家可归。所以,就建筑和景观设计而言,需要设计师创造性地运用科学和艺术的手段来改造我们的生存环境,努力实现“天人合一”、可持续发展。所以绿色技术,便运营而生。

再者,笔者认为绿色技术所主要解决的是形而下的问题,而艺术表达解决的是形而上的问题,更多是从精神上起到启示和唤醒的作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广场也好、公园也好,直接提供一套绿色运营系统,不如唤醒公民的环保意识影响的更久远,如果能二者兼顾便是最好的了。今天我们所要探讨的也正是二者的结合,一种所谓“空间新物种”的产生。

(三)基于新型绿色技术的城市新公共空间物种再生

综上所述,传统的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着过度废弃,环境品质差,艺术文化属性缺失等问题。那么采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使城市公共空间的品质得以改善呢?那么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人类对于大自然的探索,众多新型的材料、结构、科技手段不断更新发展,人们对于能源与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于新能源的开发以及对于环境优化技术的应用开始逐步重视。那么对于城市公共空间这种开放性的与环境相关联的空间类型,我们认为运用当代先进的绿色生态技术的角度是一个很好优化空间品质的方法。将技术生态与空间艺术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空间与自然,与人类的交融与互动,我们将这种空间营造姑且称作为城市新公共空间物种的再生”。

二以德国柏林国会大厦穹顶为例,探讨现有绿色技术在公共空间上的具体应用与艺术表达

(一)自然通风技术的运用

建筑物内空气流动主要有四个原因:风压、热压、风压和热压共同作用下的自然通风以及机械辅助的自然通风。通风塔、窗户、室内风道等建筑自然通风构建系统的联合作用可引起自然通风大幅增加。当然在北方的建筑,过度的自然通风技术的使用会影响冬季采暖,反而造成能源的浪费,所以在建筑设计的初期就应考虑自然通风的设计。

笔者认为德国柏林国会大厦是技术与空间、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典范。在建筑内部有很大比重是城市公共空间,全会厅上层三边环绕大量的观众席,普通公民可以在观众席自由地观看联邦议院的辩论。由于建筑进深过大影响自然通风的效果,如果使用大量的空调调节,不仅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还对人的健康造成影响。改建后的国会大厦对通风的技术要求非常高,而且同时从环保和经济的角度出发,要求尽量利用自然风、回风和小压差送风。新鲜空气从西门廊檐部的进风口进入,经由议会大厅下的通风道到达座位下的出风口,最后散布到大厅内。上升的热空气则向大厅顶部汇聚,并通过倒锥体内的中空风道导向室外。侧窗的通风既可自动调节,也可以由人工控制实现。大厦的大部分房间可以获得自然通风换气,新鲜空气的换气频率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每小时可以达到1-5次。外侧玻璃起安全防护的作用,内侧则由隔热玻璃制成,可以自动或人工控制开合与遮阳装置配合使用,能够有效屏蔽热辐射和减少热损失。

(二)采光照明技术的运用

采光照明技术包含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两种。在国会大厦的采光设计中设计师将二者相结合,通过不同的采光形式最大限度的接受自然光的射入,同时结合太阳能和电光源等人工照明进行采光设计。

在穹顶设计中,福斯特充分利用了自然光的变化特性,利用建筑结构将自然光在空间中进行直射、反射和投影,创造出不同的视觉体验,营造出极具美感的空间氛围。设计师结合采光与通风功能,在锥形体上设置了360片抛光的金属反光镜片,将光线反射到建筑内部和底层的议事大厅’使建筑得到了充足的漫反射光线。而且可控式遮阳板根据太阳的运动规律转动,产生的光影变化给空间带来了动态的美感。穹顶中带抛光镜片的倒锥形构件,在形体上具有极强的雕塑感。既满足了功能上的采光要求,又达到美观舒适的作用,而且成为公共空间的视觉焦点,足见设计师诺曼.福斯特对绿色技术、材料、空间组合的娴熟。

人工照明主要为太阳能电光源,这样减少了对能源的消耗。穹顶从内部照明,在夜空中熠熠生辉,从而为德国首都创造了一个新的城市标志。

(三)绿色技术的艺术性

相比解构主义的复杂多元、抓人眼球的形态,德国柏林国会大厦穹顶显得古朴而又含蓄。不过其形式与功能结合着实令人叹服,同时也做到了现代与传统的对话。半球形的几何化设计,简单有力,国会大厦这一古老庄严的外壳里包裹的是一座现代化的新建筑。这种现代与传统的对话,用于国会大厦这种政治性较强的建筑中显得既有历史的厚重又不失时代的轻盈感。(图1)

空间组织上,建筑底层及两侧的几层空间内安排着联邦议院主席团、元老委员会行政管理机构办公室以及议会党团厅和记者大厅,中央为两层高的椭圆形全会厅,全会厅上层三边环绕大量的观众席。这种竖向的空间布置,产生了更多的视线上行为上的交流,改变了传统公共空间水平嵌入主体空间之间的布局,使公共空间真正从纽带变成了设计中心亮点,同时恰好迎合了配套的竖向上的绿色设备,使整个设计顺理成章,极大提升了公共空间的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