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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6篇)

来源: 时间:2024-04-17 手机浏览

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篇1

一、总体目标

“”期间,全州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15%,节能量34.97万吨标准煤。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70万吨以内,在年的基础上削减0.12万吨,削减率6.5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1.54万吨,在年的基础上削减0.19万吨,削减率10.98%。年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4.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铁合金33600KVA,水泥熟料8万吨;不计增量,全州完成削减化学需氧量0.079万吨,削减二氧化硫0.01万吨。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以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为方向,以工业为重点、企业为主体、技术为支撑、项目为载体,大力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咬定目标、毫不松懈、继续努力,确保全面完成我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任务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12号)和《省年节能减排目标和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县、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年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组织开展对各县人民政府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并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工作。同时,督促各县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

3.年全州和各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年上半年全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年全州和各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

4.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县进行责任追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到“”末,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5.年,淘汰铁合金4台矿热电炉共15900KVA、水泥机立窑8万吨、4条1万吨小造纸生产线。全面完成“”期间我州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6.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7.对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环评、安评、土地及节能评估审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省、州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8.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业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四)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

9.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支持,用活我州差别电价经费,推动全州节能减

工作。

(五)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0.着力抓好节能工程项目的实施。完成对年滚动实施的4户省级100项节能示范项目的核查、总结和绩效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年滚动实施的4户省级100项节能示范项目。

11.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广水泥窑低温余热发电、矿热炉烟气余热发电、电机系统节电等节能减排技术。

12.配合省级部门做好推进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

13.按照省研究制定的合同能源管理一系列措施办法,积极开展我州合同能源管理,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六)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14.配合省级节能监察机构开展专项能源监察审计。组织各级节能机构对我州重点用能单位年度和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费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

15.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省级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用能单位,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用能单位,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用能单位,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监管机构制定加价标准执行。

16.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17.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清理取消各级政府或电力企业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

18.按照国家、省的统一安排,在全州逐步推行阶梯电价,在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基础上,对超过部分实行分档递增的电价政策。

19.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对重点用能企业,按照产值、能效、效益等实施有序用电,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实施高载能行业的生产运行调度,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电网运行负荷曲线。

20.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21.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大力推进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工作,有计划地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2.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强交通运输调度,不断降低运输单耗。

23.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沼气、节柴省煤灶、小水电和太阳能建设。

24.推进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的创建工作,加快资源回收站和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建设。

25.创建一批节能示范机关,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调查,抓好一批典型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八)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

26.按照的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年),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电机产品。继续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电机、节能灶具、节能插座等节能产品。

27.年全州推广使用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25万只,重点县和有条件的县政府所在地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全部淘汰低效能照明产品,全州县级及以上政府机关全部更换节能灯,第3季度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专项检查。

28.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组织开展低碳城市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29.建立健全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开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

(九)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

30.加强对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积极开展能效对标管理活动和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活动。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1.按照州人民政府与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的节能减排责任书,组织开展年度节能减排专项督查活动。

32.严查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按照省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责任书要求,确保我州重点项目按时限要投产运行,并完善配套管网,提高进水量和污水处理率。加强对重点企业减排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性监测,确保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一经发现并查实企业污染减排设施存在无故不正常运行或者设施不完善,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有关软硬件系统及运行数据造假等行为,要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予以严厉查处。

33.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

34.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七彩保护行动。

(十一)推进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35.研究制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领域有关节能法规政策。

36.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对高耗能行业生产系统达不到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不办理产业政策认定,并限制生产。

(十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37.各县节能减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活动。

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篇2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壮志,全力以赴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漂亮仗”及市政府“痛下决心、背水一战、合力攻坚、决战全胜、务必过关,举全市之力打一场节能减排综合的、立体的、全民的攻坚战”的要求,督促各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扭住关键环节,强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战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节能目标

1、各县(市、区)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达到全年目标的以上,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率指标比上半年明显好转。

2、各县(市、区)能耗增量控制在全年可用增量的以内。用电量控制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月用电计划内,全市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亿千瓦时。完善市、县用电月会商制度和用电量及增速月通报制度。

3、个市级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建成投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部按要求推迟投产,拟建“两高”项目停止核准、备案,违规建成项目停产。

4、各县(市、区)完成市下达的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后装置(设备)全部关停或拆除,对存在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审批等问题的小炼钢、小拉丝、小铸造、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在月底以前全部关停。

5、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以上,实施项目完成率达到以上。

6、省节能监察中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7、节能减排的舆论氛围更加浓厚,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对“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进行了持续、深入的跟踪报道。

(二)减排目标

到月底,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率达到全年任务目标的以上、二氧化硫由升转降,年底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节能工作

1、启动高耗能企业限(停)产预案。对列入全市年高耗能企业限产计划的家企业,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所在地政府按月拟定用电量和用能量红线指标,逐月下达生产计划,落实政府、主管部门、企业三级责任人。按照实现全年目标的要求,各县(市、区)算好能源消耗帐,可再增关停企业和限产企业。

2、坚决关停(限产)违规建设的高耗能项目。一是省专项监察通报的违规建设高耗能项目的家企业实行限产、停产措施。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角钢技改项目、第一轧钢厂年产万吨角钢技改项目,实行停产整顿。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角钢项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铸件项目、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角钢技改项目、钢铁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扁钢、实业有限公司万吨玻璃生产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吨间氨基苯磺酸项目、食品有限公司万吨淀粉生产线、纸业有限公司万吨瓦楞纸生产线,实行限产。二是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的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吨铁粉项目,先停下来,完善手续。三是各县(市、区)、区、开发区对一批违规建设手续不全、违法、违规审批小炼钢、小拉丝、小铸造、小玻璃、小水泥、小化工、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月底前坚决予以关停。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全市计划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线、落后生产设备,在月底前全部淘汰完毕。对省节能监察中需淘汰的电机台、变压器台和其它电机设备台,在月中旬淘汰完毕。

4、控制高耗能项目投产。对年内建成且影响节能目标实现的高耗能项目,一律采取暂缓投产措施,对即将建成的高耗能项目要调整建设进度,将投产日期延至明年。

5、加强用电监管。一是建立县(市、区)用电月会商制度,从基层做起提高用电数据统计质量。月份全市全社会用电量控制在亿千瓦时以内,各县(市、区)用电量控制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下达的月用电计划内。二是建立新建竣工项目供电报批制度。用户容量在及以上的工业用户申请报装时,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容量及以上的工业用户申请报装时,报所在地节能办公室。三是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石化局、供电公司参加,月份开始实施差别电价。

6、开展工业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效对标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能效对标培训,月底完成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对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落实征收惩罚性电价政策或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7、加快节能技改重点项目建设力度。依据年市节能技改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对已完工的个项目,狠抓正常运营,切实发挥投资效应,确保形成节能量;对在建的个项目和结转明年的个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计划竣工的个项目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8、开展专项督导,为十月份开展预考核奠定基础。抽调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个成员单名处级领导,名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按照市年节能计划和按月下达用能、用电计划,对各县(市、区)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以及重点节能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通报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月份开展预考核工作。

(二)减排工作

1、叫停一批不利减排任务完成的新(扩、改)建项目

提高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对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报告。停止受理燃煤电厂、钢铁、焦炭、煤化工、食品加工酿造、制药、造纸等高排放行业生产设施试生产申请;对未经试生产批复擅自投入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试运行时间超过3个月,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年底前,计划新投产的电力、钢铁、焦炭、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一律暂缓投运。

2、挂牌督办一批有问题的重点减排项目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政办字〔〕号)要求,对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减排效果的重点减排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切实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对已挂牌未按时间要求整改到位的,核减减排监察监测系数。

3、严格监控一批重点排污企业

环保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远程监控和在线监测等高科技手段,对企业实施小时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整改、严厉打击。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和整改期间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产治理,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监察监测体系,严格按照减排要求频次和规范,对全市个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现场监察、监测率达到。同时,按时汇总上报减排监察监测系数,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为国家和省组织减排核查奠定基础。

4、建成投运一批污水处理项目

一是提前介入,确保试运行的县的污水处理厂顺利通过验收,月份形成减排能力;尚未建成的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要确保月份完成验收,月份形成减排能力。二是督促已建成运行但尚未完成出水升级改造的市区化工园区家污水处理厂,按照要求完成出水升级改造工作。三是确保近期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确保减排量的认定。

5、抓好一批重点减排措施的落实

切实抓好《年耗煤企业控制燃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计划》和《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攻坚方案》的落实,加强对已运行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已实施减排项目的运行监管,降低增量,提升减量,确保完成省政府布置的月底化学需氧量削减率达到全年目标,二氧化硫削减率由升转降的任务目标。

(三)强化舆论引导作用

组织主要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会战九月份,决战四季度”节能减排专栏,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及时编发《会战动态》,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增加节能减排常识、问答和竞赛等宣传频次。

(四)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要在明显位置张贴开展节能减排大会战的宣传标语、匾牌、图片,定期更换专栏内容,街区、村镇要采取向居民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有关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等知识,加快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领导

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上下结合,条块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会战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区会战活动的实施。

(二)建立责任体系。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开展“节能减排会战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负总责。要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完不成会战目标任务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督导检查

组成个综合巡视组,由发改、环保、统计、工信、石化等部门主管领导参加,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和赵国权副市长、副主席分别带队,对全市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巡视,检查各地节能减排工作和督导检查组工作进展情况。

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篇3

就说这节能减排吧,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而且还是有里儿有面儿的好事。但好事得往好了办,办不好就又没里儿又没面儿了,外带丢人现眼。

再说收税。收税,说雅点儿,“税收有利发展,发展有利富民”;说俗点儿,就是要人掏腰包。掏腰包,总不是让人高兴的事,即便最后的结果又回来了――富民。但如果这腰包掏得有面儿,那就另当别论了。谁让国人都是爱面子的人呢?如果这面儿还挺高尚,那国人这腰包就掏得更痛快了。

未来的车船税,就是相关部门为纳税人定了很高调门儿,看上去很高尚,掏起来很有面子的税――因为这税的头上戴着一顶名叫环保的桂冠。人大审议车船税草案

10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此乃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第一次针对地方税种进行立法。

同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车船税法草案作了相关说明。据介绍,新税法将一改目前我国乘用车车船税统一计税的“―刀切”做法,针对不同排量分级征税。具体如下: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9%左右的排气量为1.6升至2.5升的中等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的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车,比现行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草案与此前流传的方案相比,1.0升及以下排量车型车船税额明显低于预期,“扶小(排量)抑大(排量)”的思路更为明显。

此外,草案还规定,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可以按国务院的规定加收车船税。

草案还进一步体现出了对节能环保汽车及农民的扶持。草案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减、免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解读谢部长的“说明”,专家、草民都明白了:车船税法草案在给车船税定位为“财产税”之外,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高扬起了“节能减排”的大旗。

节能减排,看上去很美

车船税草案,―石激起千层浪。节能减排,看上去很美,可惜,人们并不买账。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国家有收税的权利,百姓不可以抗税,但可以抗辩!

车船税,名不正言不顺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车船税草案的起草者可谓深谙此中道理,他们不仅为车船税正名日“财产税”,而且还顺理成章地为车船税戴了顶推动“节能减排”的桂冠。只是,这一切在公众看来,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人大常委会讨论该草案,众委员议论纷纷。乌日图委员认为,车船税既然定义为财产税,就应该以价值来评估,而且,通过价值评估也并非难以操作。汽车上牌照时或登记时,都可以收这笔税。“现在按排气量操作不公平,比如国产红旗3.0排量的汽车,价值30多万元,合资的奥迪3.0排量的车,价值70多万元。70万的财产和30万的财产,一年交同样的税。合理吗?”

方新委员则认为,汽车作为财产,价值应随着使用年限折旧。德国的办法是:第一年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第二年以后每年递减10%,到第10年只收最低的25元钱。这种征税方法才能体现出是财产税。

说到财产税,我们就不能不谈谈与汽车有关的另一个税种――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也是一种财产税,而且是按照车辆评估价值的大小征收的,大约占到了车价的10%。既然车主购车时已缴了车辆购置税,那车船税同样作为财产税,是否有重复纳税的嫌疑呢?唯一能解释的就是,车辆购置税是国税,而车船税则归地税。

既被冠之以“财产税”之名,却又不按价值评估,更没有折旧一说。如此看来,这车船税确实有些名不符实,让人摸不着头脑,“无所措手足”了。更何况,现在评价一辆车是不是环保,单纯看排量已远远不够了。涡轮增压、可变进气等技术在汽车上的广泛应用,已使得能耗与汽车排量之间的关联性大大降低了。一辆安装了1.6升排量的自然氢气技术发动机的汽车,未必比使用增压技术的1.8~2.0升排量的涡轮增压的汽车更节能。因此,单纯按照排量确定汽车是否环保,并据此立法收税,便显得尤为不合适、不靠谱。

至于对高能耗、高污染的车船加收车船税,就更难避唯利是图之嫌了。既是要弘扬“节能减排”,又岂能凡事都以钱来解决?治理高能耗、高污染,除了加税就别无他法了?加了税就不污染,就节能减排了?

真是没法不让人质疑你的执政能力!

欲加之税何患无辞

按照草案的表述,为“扶小抑大”,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支持节能减排,“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58%左右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车,税额幅度降低或保持不变。”

58%,又一个看上去很美的数字。但这美丽的百分比后面隐藏的实际数字又是什么呢?

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信息:截至2010年9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99亿辆,其中汽车8500余万辆(包括1500万辆低速货车即农用车)。

而在这8500万辆车中,1.0升以下排量的车仅占10%。

根据草案所附的《车辆税税目税额表》,也只有这10%的车辆,其税额能获得减少。

对此,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说,“草案规定1.0以下排量车的税额减少,1.0~1.6的基本不变,1.6以上的都要涨。现在城市中的大多数私家车是1.6~2.0的,这部分车基本上都要多交税。按照去年汽车销售的情况,1.0排量车的仅占10%,因此,有90%的人都不会享受到相关的优惠。”

陈伟才建议,税负结构应该作相应调整。1.6~2.0的主要车型,税额应基本不变,使广大老百姓不至于因税负调整而增加负担。

陈伟才的意见得到了不少委员的赞同。任茂东委员表示,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1.0升到1.6升排量的汽车是我国目前乘用车的主体。这个主体在这次修法中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这有悖立法本意。

方新委员则提出,草案对于1.0排量以下的汽车给予税收优惠,对2.5以上的增加税收,但是,到底有多少人处于中间值?“车船税虽然是个小税种,但是却关系到千家万户。现在全国汽车

保有量大约有8000万辆,涉及到数亿-人,所以要慎重,要有更详细的测算,立法才能有科学依据。”

数字真是个好东西,有了数字才有说服力,玩好了数字更是能瞒天过海。很多时候,国人总是愤愤不平:中国为什么没有诺贝尔奖,尤其是数学!孩子们的奥数都白学了吗?

当然没白学。这不就用上了吗?

欲免之税何患无辞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我们都得说,尽管中国的“富民”之路才刚刚起步,但我国却是当之无愧的重税国家。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必须向百姓收税。百姓也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合理纳税,为国家作贡献。只是,令人不解的是,尽管百姓不断地纳税,但这税收却总是不够国家支配。于是,税收之外,百姓还不得不应付各种莫名其妙的“费”。但凡改革必收费,而收费的名头又总是千变万化。这中间只有一样是不变的,那就是交钱的人和收钱的人――百姓永远是交钱的,而官府则只管收钱,却从不交钱。

这一次也不例外。警车、公车、军车再次被“规定”免交车船税。即便是为了节能减排!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尖锐反问:如果为了节能减排,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同样排放了污染物,也同样要负责任,为什么要免税?

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篇4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研究制定了《蓬溪县xx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并将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日程。今年共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意识

我乡注重从抓思想教育入手,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共享”这一主题,注重科学合理,完善节能措施,树立低碳环保理念,结合办公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节能宣传教育,组织职工深入学习了《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等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活动中,共张贴宣传挂图3幅、电子显示屏1幅、设立宣传站1个,通过QQ微信群发送倡议书50余份,发放宣传单30余份,组织20余人参与长虹杯“节能有我.美丽四川”网络节能知识竞赛。

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工作成效

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篇5

1.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进行节能服务的约定,以此来帮助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合同的制定基于用能诊断、工程设计、资金筹措、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和验收、员工培训和维护保养等方面。节能服务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设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设计。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之前用合同的形式将目标和服务的内容进行约定,项目实施后用取得的节能效益回收投资,以取得合理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通过非行政手段的方式来解决高能耗问题的机制。虽然政府确定了一些节能减排的项目,但是很难推动用能单位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用能单位可以零投入进行节能改造,还可以减少投入的风险,在实现盈利的同时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节能服务公司也能够通过对能源的有效节约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双赢的机制。

1.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1)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项目审计、方案设计、融资和设备采购、施工测量以及运营维护和认证等都由节能服务公司统一负责,用能单位只需参与配合。(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需对用能单位培训,以确保在合同期结束后,公路隧道用能单位也能够自己管理节能设备,确保节能效果。如果节能服务公司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则在项目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节能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在和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好节能改造效果,将节能改造前后对比,其所消耗的能源的总量有预期的下降。(3)用能单位不用提供节能改造资金,节能改造的前期资金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来负责,有效降低了节能改造投入及风险。资金的来源一般有以下三个方面:通过租赁节能改造过程中需投入的设备;节能服务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融资;节能服务公司自己对该项目投入。

2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及特点

2.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的模式就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提供资金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节能改造,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享受节能的效益。节能效益分享型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用能单位以及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收益通过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合同期限以及分配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节能收益的分享比例分为固定式和不固定式两种。为了能够尽快的收回成本,节能服务公司一般都会在节能改造完成的最早的几年内,收取收益的比例较高,然后随着成本的不断收回逐渐的下调收回比例。如项目的节能改造完成投入运营后,收益分享的期限为十年,则前五年内,公路隧道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比例分别为30%和70%,第六年到第八年内,分享比例分别为50%,最后两年内用能单位和节能公司的分享比例为70%和30%。合同期满之后,所有的节能设施和设备都将无条件的交付给公路隧道用能单位。这种模式受能源价格影响比较大。只有能源价格保持不变或者价格上涨,才能保证项目的收益,才能确保总体的节能目标实现。

2.2节能量保证型

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过程中应向用能单位承诺节能指标,以此保证项目在后期运营中的收益,如果节能公司无法达到节能效益就进行一定的赔偿。同时用能单位也应在公路隧道验收合格后将所有的工程款立刻支付给节能公司。如果后期的节能效益没有达到节能公司在合同中的约定,节能公司应退回公路隧道用能单位的收益差额。这个模式的特点是由用能单位负责全部的融资工作,节能公司只是做技术上的改造。该模式能否开展,除节能技术本身外,还受用能单位的资金、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等因素的影响。其次,由于这种模式缺少节能监督机构以及保险机构,难以有效测定节能效果以及减少或转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能力。

2.3能源费用托管型

这个模式是指用能单位的能源费用都交给节能服务公司来进行管理,如果满足相应的规范以及使用功能,节能服务公司的改造和节约效益就都归节能公司所有。如该水电站库区公路隧道每年用电账单为1000万元,该水电站库区公路隧道以5年4000万元费用支付给节能公司,由节能公司代为缴纳电费。节能公司通过节能改造和管理,花去成本600万元,节电率达到40%,因此只用花用3000万元即够缴电费,利润为400万元,利润率为10%。而用能单位在五年中可节约1000万元。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避免用能单位在节能效率上的分歧,但是此模式对节能公司的要求较高。节能公司要对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改造的设计、设备以及材料的采购、融资和能效审计甚至是后期的测评以及运行的管理方案等一系列的服务,由于节能公司承担的风险变大,所以对该公司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要求也较高。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方案

3.1照明能效管理方案

(1)隧道照明设计说明。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照明方案设计严格遵照照明设计规范。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水电站淹没复建公路隧道属于三级公路,共9个隧道,隧道总长度约16km,隧道设计车速30km/h,隧道建筑限界为9m×5.3m,双向双车道,混凝土路面,隧道车流量较小。白天洞外环境亮度取3000cd/m2。原设计采用高压钠灯照明,能效管理系统照明设计选用高品质的飞利浦专用隧道照明灯具,灯具的光通保持性好,光衰小,使用寿命周期内可维持光衰量在20%以内。在整个灯具使用周期内,亮度值都高于标准值。(2)照明节能措施和节能原理。该系统主要从设备、工艺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节能。①设备节能。采用品质较优的LED照明灯替换传统的高压钠灯,可有效节能。②工艺节能。采用亮度传感器及时序控制,实现隧道的自动化控制,减少不必要的照明能耗,节约电能。③管理节能。建立照明能效管理系统,均衡照明灯具的使用寿命,优化控制方案。(3)系统功能。①系统组成: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由现地控制单元和通讯网络、LED照明灯具、检测传感器、照明能效管理系统等组成。现地控制单元以PLC为核心,负责对现地照明设备的信号采集和处理,通过通讯网络将照明设备的实时状态传输至相邻的现地控制单元,实现隧道内的数据共享和时序同步,达到节能的目的。②控制对象:控制对象为隧道内除应急照明外所有的LED照明灯具。③控制信号:控制信号主要有:亮度传感器、电参数传感器等。④系统功能:隧道照明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类。自动控制:正常情况下,系统根据控制流程自动实现照明灯组的开启和关闭。手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失效或者需要手动操作时,可以在各个照明段的现地控制柜上通过“开启”和“关闭”按钮实现各灯组的手动开关。

3.2通风能效管理方案

(1)隧道通风设计说明。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的通风方案设计严格遵照通风规范,每座隧道均采用22kw的射流风机。(2)通风节能措施和节能原理该方案主要从设备、工艺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节能。①设备节能原理。采用变频器替代接触器控制,实现风机无极调速和高效运行,节约电能。电机系统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建设前、后长期工艺要求的差异和过载、重载启动、系统安全等因素,因此都留有一定的余量。这些电动机大多在满负荷下运行,电能利用率低、耗电量过大,浪费严重。变频调速技术已成为节约能源及提高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很多用户实践的结果证明,节电率一般在10%~30%,有的高达40%,变频调速技术作为高新技术、基础技术和节能技术,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中。采用变频器进行变频调速,可使电动机回到高效运行状态,变频器通过降低电机转速减少输出功耗,实现按需供能。设备的转速降低后,可减少磨损,延长使用寿命,节约电能,获得可观的间接经济效益。使用变频器进行交流变频调速,并与PLC、CO/VI传感器等进行配合,可以实现高精度控制,提高通风效率,有效节能,使隧道空气质量明显改善。②工艺节能原理。采用CO/VI、风速仪等传感器,实现隧道通风的自动化控制,节约电能。该系统采用PLC控制,根据传感器对隧道内CO/VI浓度实际检测情况进行风机转速调节,确保通风条件、空气质量良好的状态下,最大化的提高节能效果。③能效管理节能原理。建立隧道能效管理系统,实现智能控制、无人或少人值守,节约管理成本。采用最新的设计理念对通风设备的状态进行综合监测,如对风机运行状态监视,运行时间监视、运行次数监视。在这些监控数据的基础上,自动调整各各组风机的运行时间和次数,需要启动风机时,优先启动运行时间短的风机,延长风机的使用寿命。(3)系统功能。①系统组成:公路隧道能效管理系统由现地控制单元、通讯网络、风机、检测传感器、通风能效管理系统等组成。现地控制单元以PLC为核心,负责对现地风机设备的信号采集和处理,通过通讯网络将通风设备的实时状态传输至相邻的现地控制单元,实现隧道内的风机数据共享和时序同步,达到节约电能的目的。②控制对象:控制对象为隧道内的所有的风机。③控制信号:控制信号主要有:CO传感器、VI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电参数传感器等。④系统功能:隧道通风分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类。自动控制:正常情况下,系统根据控制流程自动实现风机的开启和关闭。手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失效或者需要手动操作时,可以在各个现地控制柜上通过“开启”和“关闭”按钮实现各风机的手动启停。

4水电站库区公路隧道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体会

(1)从技术方案的角度,考虑到目前新了《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和《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后续能效管理系统的通风、照明节能改造要满足新的规范要求。在照明调光控制上,还可以采用无级调光的方式控制LED照明灯具,比该项目更节能,更加满足运营安全的需要,在以后的照明改造中可以选用无级调光控制LED照明灯具。该项目节能效益良好:节能改造初步估算投入600万元,年节约电费193.46万度,年节约标准煤696.44吨,年减排CO21855.23吨,年节省电费125.75万元。(2)传统照明均采用高压钠灯,其初期投入相对较低,但耗电量高、灯泡易坏,维修工作量大。LED灯具供电安全等级高,其为冷光源,无热辐射,无危害人体健康的紫外线辐射,无有害金属汞,可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温室效应和能源消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维修工作量小。在进行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改造的投入、能源审计、方案设计、融资和设备采购以及运营维护和认证等工作,公路隧道用能单位只需参与配合。节能服务公司需满足安全运营相关规范要求,承担合同期内安全运营风险,这就促使节能服务公司选用品质较好的LED灯具和先进的控制方式,以达到运营安全、节能的目的。

5结语

照明节能减排的方案篇6

论文摘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节能减排的步伐,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召开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对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财政补贴的意义

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实现我国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转变。2007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327%.节能8980万吨标准煤;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466%和314%,首次实现双下降。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实现五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我国是照明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照明用电高达3900亿千瓦时,相当于英国一年的用电量。在我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基础好潜力大,见效快.是一项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在十一五期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可累计节电290亿千瓦时.少排放二氧化碳2900万吨、二氧化硫2g万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加快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重要内容。我国从1996年开始组织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将其列入”九五”、“十五节能重点领域,以及”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支持。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推动了照明产品标准、认证制度的建立与相关政策描施的实施.加快了高效照明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产品性能和价格更具竞争优势,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增强了公众的节能环保意识.为改善照明质量、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的重点是:推进照明行业结构调整,提升照明产品技术水平,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推广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加快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重要措施。

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2006年国际能源署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如果从现在开始在全世界逐步淘汰白炽灯,到2030年全球可节约38%的照明用电,减排二氧化碳166亿吨。2007年2月,澳大利亚政府首先宣布最迟于2010年开始在本国禁止使用白炽灯,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计划禁止使用传统白炽灯的国家。随后.一些经合组织(OECD)国家加入”禁用白炽灯”的倡议加拿大、美国部分州府也陆续宣布考虑出台类似法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全球环境基金(GEF)等国际组织积极支持在全球范围内淘汰白炽灯。作为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我们已经在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面对全球淘汰白炽灯的浪潮.将采取更加积极稳妥的办法,加大推广力度,研究逐步淘汰白炽灯的时间表及配套措施为全球减排温室气体作出贡献。

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的有效途径。照明产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既节电、又省钱,看得见、摸得着,效果直观.易于被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便于宣传和普及。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助于消费者养成自觉选购节能产品的良好习惯.影响消费者的长期消费行为.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改变不合理的消费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着力解决的问题

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产品初始投入大、市场不规范、社会认知度低等市场障碍,需要政府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以引导和规范。实践表明实施政府财政补贴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去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财政补贴推广节能产品的一个机制创新。我们已将首批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下达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如果组织实施的好效果显著,十一五”推广量将会超过15亿只为使这项政策落实好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中应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产品质量。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最终受益对象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这是~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高效照明产品的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产品质量的好坏是推广工作成败的关键,要确保推广使用的照明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能效标准,节能认证条件政府采购有关技术要求。同时,要进一步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完善销售服务网络.做强做大,树立品牌。

二是质量承诺。质量承诺是针对照明产品使用过程中对寿命的特殊要求提出来的,目的是降低消费者购买照明产品的风险扩大市场份额,解决老百姓反映较多的节能灯”节电不节钱”的问题。我们要求承担推广任务的企业认真履行质量承诺,推广的照明产品质量保证期大宗用户不少于1年、城乡居民用户不少于2年。工作中要在解决与质量承诺相关的机制上下功夫产品出现问题必须以快捷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确保质量承诺落实到位。

三是示范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涉及到的终端用户数量多、地区覆盖范围广,而各地工作基础参差不齐,实际推广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先行示范.选择那些白炽灯及其他低效照明产品使用相对集中、组织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大宗用户、社区或行政村进行示范及时总结.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广工作积累经验。

四是监督管理。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政策的~个显著特点是注重后期核查和监管确保高效照明产品安装到位后企业才能申领到补贴资金。国家将组织力量对推广情况进行抽查,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推广任务落实确保补贴到位。检查结果将作为安排承担下~批推广任务和选择推广企业的重要因素。

具体措施和要求

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第一,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发改委或经贸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地区承担的推广任务量和具体调查统计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并据此组织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工作。实施方案制订过程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集中在1~2个地市或行业先行,同时要与承担任务的推广企业充分沟通,确保方案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推广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要协调妇联等单位参与进社区的推广活动:要加大力度搞好宣传和培训,努力完成此次下达的推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