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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6篇)

来源: 时间:2024-04-23 手机浏览

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篇1

应急预案新阶段新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信息管理部预案处张明和大家交流了应急预案工作的经验与思考,并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以下简称“88号令”)进行了解读。

应急预案“从有到优”新阶段

2003―2013年,是我国应急预案“从无到有”的阶段;2013年以后,工作的重心逐渐调整,应急预案步入“从有到优”的阶段,“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应急预案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应急预案编制出来以后,大家都把它放在文件柜里,预案不好用、不实用,大家也不去看、不去用。”交流中提到,“从有到优”就是将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优化。“这里的优化不仅仅是指预案文本的优化,更强调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并通过应急预案各个环节的落实(如培训和演练)来实现应急能力的提升。”

新《安全生产法》中重申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的职责。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四大类应急预案作出了统一规定,对应急预案的定义、分类、编制过程、报备等都作出了新的要求,是88号令修订的主要思想和依据。

应急预案的普遍问题

近几年一些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教训暴露出了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如天津港“8・12”事故,暴露了企业和救援队伍之间信息不告知、应急预案不衔接的问题;宝源丰“6・3”事故,暴露了企业应急预案流于形式、不培训不演练的问题等。

交流中还提到了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和政府应急预案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在企业层面,用者不编、编者不用,上下一般粗、内容繁杂,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培训、演练不到位;在政府层面,衔接要求不具体、备案主体不清等问题。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功能定位上,重预防、轻准备,概念目的、作用认识有偏差;在层设计上,将应急预案与救援方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混淆;在预案编制上,成立小组、风险评估、资源调查等程序不落实;在预案衔接上,政企衔接要求不具体、多头备案管理;在预案实施上,执法检备案、轻培训演练;在主体责任上,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待强化。

应急预案管理新要求

修订后的88号令,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如在第五条中进一步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和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职责;在备案申请表中增加了企业对真实性承诺负责的内容。

针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不明确,不好用、不管用的问题,第七条明确了预案编制原则必须符合实际、注重实效,以应急处置为核心;第十二、十四条明确了预案编制必须基于风险评估,结合企业实际,决定是否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合理确立应急预案体系;第十九条强调必须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针对预案编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第九条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前必须成立工作小组,并由相关负责人担任组长;第十条明确成立工作组后,必须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针对预案之间衔接不到位、风险告知不落实的问题,第十一条明确安监部门预案应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限转移、警戒疏散等衔接要求,企业落实;第十七、十八条明确了企业预案编制应当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与政府、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预案衔接,并要求企业应当将相关事故风险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

针对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第二十二条删除了评审时应邀请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第二十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备案责任;第二十八条明确告知性备案,仅作材料核对,杜绝变相审批,明确受理时限,逾期不予核对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避免行政不作为;第三十七条明晰应急预案修订后需重新备案的条件,简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程序。

针对修订不及时、培训演练等实施工作弱化的问题,第三十三条要求企业制定应急演练计划,针对风险定期开展相应类别的演练;第三十四条强调必须对演练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第三十五条废除三年强制修订要求,改为三年至少对预案评估一次,并对是否修订作出结论,更加科学合理;第四十条明确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要求,其中也应对预案是否修订作出结论。

针对检查缺位、处罚范围较窄、额度偏低等问题,第四十一条将企业预案实施和落实情况作为执法的内容之一,纳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执法计划,规范并强化日常执法检查;第四十四、四十五条依据新安法,细化处罚内容,提高罚款额度,将编制、演练、风险评估、评审、备案、告知、评估、修订和保障措施落实作为处罚重点,实现预案工作全过程监管。

应急管理与演练新探索

莫特森应急响应的实操培训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消防服务培训学院院长莫特森介绍了如何通过实操培训和教育课程来应对21世纪应急人员面临的挑战和需求。

该学院摸索出了5步训练模式:独立自学,课堂讲座和模拟,教官指导讲解,全程、全速现场实战训练/练习,验证检查。其中实操培训主要侧重于战术、技巧的培养和应急流程的规范。实操培训分为多个模块,如:轨道消防及危害、汽车救援、农业救援、高层建筑及城市挑战等。并开设多项特殊救援技能培训课程,如:壕沟救援、高空救援、塌陷救援、绳索救援、封闭空间救援、结构坍塌救援、危化品培训等。莫特森认为,不论哪个专业(灭火、技术救援、危化品或者事件指挥),应急响应只能通过实操培训和教育来进行充分准备。实操培训能够安全有效地重塑现实环境及所需的技能,被国际标准认为是最佳的培训方式。

有参会人员向莫特森提问: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由于对事发地危化品种类和数量不了解,造成了很多消防人员的伤亡。当发生类似事故,美国消防人员如何应对?莫特森回答说,在美国,企业和公共救援队伍应当分享信息,消防人员应当在平时就了解当地社区和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如果事故发生后再进行了解则为时已晚。

石程涛实战型灭火救援演练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作战训练处参谋石程涛通过案例分析介绍了新时期实战型灭火救援演练。

2015年福建漳州“4・6”古雷石化腾龙芳烃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爆炸事故,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第一时间调集9个公安消防支队和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284辆消防车、123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公安部消防局紧急调集广东消防总队42辆消防车、28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增援。经过参战官兵68h艰苦奋战,将大火扑灭,保住了毗邻的72个储罐和大量油气管线及整个古雷半岛的安全。

他指出,这起事故救援后,消防队改变了原有的培训演练模式。如2015年海南、V东、广西“9・17”跨海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演练、2016年辽宁、吉林、黑龙江“7・19”跨区域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演练等。这类演练打破了原来的“脚本式”,超过48h连续作战,立足“最大、最难、最不利”设置灾情;建立“工艺加员工、专职队加现役队”的联合作战模式;贯彻“工艺处置与消防技战术相结合”作战理念;采取“随机导调、分段推演、现场研讨”的形式,不限时间、注重程序。

大木澳大利亚应急指挥系统(ICS)

德尔格安全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技术专家大木向大家介绍了澳大利亚应急指挥系统(IncidenceCultureSystem,以下简称“ICS”)。他强调了ICS的指挥官体系,即在一场事故救援中,担任不同角色的人分工明确,并穿有相应醒目标志的背心。通过统一培训,澳大利亚小到每一个社区,大到国家层面都使用同一体系,因此来自不同领域和部门的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都可以迅速认识到每个人的角色和功能,自动理解各种指令和标志,能够保证救援高效进行。

郭全瑞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更重要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安全应急主任郭全瑞分享了中海壳牌的应急管理实践经验。中海壳牌的应急响应团队由危机管理组、事故响应指挥组、现场应急响应队伍组成。危机管理组:负责指导和支持事故响应指挥组,专注于公司从事故中全面恢复的战略问题,以及事故产生的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运作、盈利和声誉的其他后果;事故响应指挥组:负责制定战略和战术计划,指挥现场应急响应队伍,全面控制应急响应全过程;现场应急响应队伍:执行事故响应中常规的急救、生命救援、工艺隔离、灭火、堵漏等。

在对应急值班人员的管理方面,所有应急值班人员的名单在公司内网可查询,并且开发了紧急呼叫软件,1min内可对所有的紧急值班人员进行呼叫。

在应急能力管理方面,对岗位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后,还要对其进行应急能力评估,存在差距的要建立个人差距弥合计划,按计划达到应急能力的要求。

在应急预案的培训方面,强调演练也是培训。演练的关注点:强调操作人员第一响应的重要性、优先启动现场固定的消防和应急设施。并且强调演练要总结――通过演练发现问题更为重要。

刘博图石化园区应急管理新模式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QHSE部代表、惠州炼化分公司应急经理刘博图与大家探讨了石化园区应急管理新模式。刘博图介绍说,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的应急队伍,由最初的政企联动,到企业互助,到企办政助和企需政办,再到政企合建,地企合作在提升企业应急能力的同时使石化园区整体应急能力也逐步提高。

在企业互助方面,园区企业专职救援队间签订了互助协议,解决了现场指挥混乱、信息传递不畅、应急设施接口不统一等问题,加强了彼此间沟通和协调。在资金补偿方面,设备和人员费用由提供救援的企业自行承担;可消耗的物资,如灭火泡沫等,则由事故企业向提供救援的企业进行补偿。

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篇2

一、明确企业应急管理的工作目标

*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20*年底前,完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建立健全企业应急管理体系,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企业应急管理机制;组建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加强企业危险源监控,实现企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的有机结合。

二、健全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在*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下,各大型企业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形成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企业”)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为主”的分工,各区县政府全面掌握本区县内的高危行业企业分布、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队伍、救援基地、应急物资、道路交通等基本情况,加强与企业联系,组织建立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协调有序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中央在沪企业、市属企业集团要加强与其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指导,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预警信息,并按照所在区县相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联动处置。

三、推进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一)编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各企业要针对本企业的风险隐患特点,编制或修订本单位易发、常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内容要简明、管用、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生产企业要在预案中,明确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较差企业、产生或经营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和改革重组改制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按照区域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业部门应急预案及行业标准制定完善本企业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质量。

(二)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建立企业预案的评估管理、动态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所在区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备案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案内容的审查,实现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预案演练。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要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预案演练的指导,并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开展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各企业要积极参与跨企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和基地建设

(一)加强企业专兼职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应急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推进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小型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与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合作、联动机制;其他企业要根据需要,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对已经建有专兼职消防队的企业,其应急救援队伍应当依托已有的专兼职消防队组建。涉及高危行业的中央在沪企业和市属企业集团要建立现代化、专业化、高技术水准的救援队伍。各企业要切实抓好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管理,加强对职工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特别是要使安全生产关键责任岗位的职工不仅熟练掌握生产操作技术,更掌握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事件的处置方法,增强自救互救和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签订救援协议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协助协议企业排查事故隐患,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企业要予以配合和支持。充分发挥专家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指导作用,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

(二)加强企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大型企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建设专业特色突出、布局配置合理的应急救援基地,并在做好本企业应急救援的同时,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具备条件的中央在沪企业和市属企业集团要率先建立一批管理规范、装备先进适用、信息畅通、处置能力强的区域应急救援基地,承担起一定区域内的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的支持,充分发挥救援基地在区域救援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搞好隐患排查监管和应急处置

(一)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监管。各企业要组织力量,重点针对企业生产场所、危险建(构)筑物以及企业周边环境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对隐患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改革重组改制企业要特别重视矛盾纠纷和其他影响社会安全的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防范发生。有关部门要加强隐患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同时要加大隐患的监控治理和督促检查力度。

(二)搞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即时处置,并按照有关要求,迅速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源失控等可能对周边群众和环境产生危害的突发公共事件,企业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职工、群众发出预警信息。要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标明危险区域,组织、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救助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并采取必要措施,特别是要避免因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现象发生,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各级政府要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加强对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开展救援和疏散群众,搞好各项救援措施的衔接和配合。应急处置结束后,各企业要尽快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消除环境污染,并加强事后评估,完善各项措施。

六、强化企业应急管理职责分工和相关政策措施

(一)明确和落实企业应急管理责任。企业对自身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市应急体系框架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是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强化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的职能,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监管。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监督指导有关企业预防和应对其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把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监管企业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同特点,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的分类指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篇3

关键词:电力系统;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应急机制;应急预案;电力供应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M73文章编号:1009-2374(2016)25-0187-02DOI:10.13535/ki.11-4406/n.2016.25.091

1电力事故的危害

某年初,南方很多地区遭受低温降雪的侵害,很多电力设施遭到破坏,形成大面积停电现象。面对这些严峻形势,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号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完成电力恢复任务,确保了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稳定了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

在电力的使用中,“关爱生命、安全第一”逐渐成了人们的口号,也是社会稳定的时代要求,在一些突发事故或者灾难面前,如果预先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就会减少很多伤害。

2电力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关系

持续安全生产是企业对电力供应的最大要求,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刚性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生产生活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强,对电力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因此要进一步强化电力企业安全,保证为社会提供发展的动力和清洁的能源,为生产企业提供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灾难事故都是可以避免或减轻的,在一些无法预见的灾难面前,更多表现的是无可奈何,如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方案,保证电力可靠供应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在面对突然的灾难时能及时地解决问题并减少损失。电力的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因此做好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能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高事故处理能力,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

3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电力的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应急体系的建立是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应急预案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主要

内容。

应急体系的建立是以电力企业的管理模式、组织系统、生产规模等方面的不同为依据的,这些依据的不同对建立的应急体系也会不同。电力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和实际生产情况,依据岗位类别、部门到班组等制定相对应的应急预案,这些预案相互之间联系形成体系。电力企业需要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分级进行负责、区域结合并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应急预案是建立应急体系的基础,对事故的危害程度或者事故类型做好详细的调查,对应急管理明确责任,采取的应急措施正确有效,实施方案迅速及时,统一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应急机制质量。同时也要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应急组织体系、预警系统、物资储备、应急实施团队、领导指挥等方面,以提高电力的应急综合能力。

3.1编制健全的应急预案

编制电力安全的应急预案是生产企业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口号进行贯彻和执行,使电力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对风险的发生和事故的突然出现提高防范能力,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

3.2应急预案的种类和数量

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应急预案的合法性是安全管理的底线,因此电力企业需要认真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再进行编制应急预案。电力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的内容应该含有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所有内容,这样才能有效地处理各种灾难的发生,同时也要根据企业发展的自身情况来编制应急预案的数量,针对一些特殊情况也要编制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或者应急预案。

4加强预案编制,加强应急管理

企业的健康稳定生产遵循的原则是珍惜生命、安全生产,要尽可能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生产的过程中,一些常规工作必须按照规范制度进行操作,对于突发性的事故就要采取应急方案。编制预案一定要常规化、系统化,在实际的工作中要把预案的编制化为工作质量的考核范围内,企业也要经常组织演习,在演习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补充应急方案。

在电力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中,要建立应急方案编制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了解并结合所在企业、所在部门职能类型,确定编制工作任务,不断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通过职能分工,结合企业实际生产需要,制定工作计划,使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针对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制定电力安全应急预案需要收集各个方面的资料和详细信息,也要借鉴国外的应急管理措施和经验,然后进行风险判断和分析,对自身情况做出风险分析、排除事故存在隐患的基础上,找出企业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原因、事故的类型以及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分析风险存在的大小,最后形成分析报告,将这些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编制的资料。通过以上程序介绍,对可能会发生的、危害性比较大的事故要编制与之相适应的应急处理预案。电力企业之间应该经常组织交流,互相吸取对方的先进技术或者管理方法,但不可以照抄照搬,应该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现状,有所取舍,借鉴同行的经验及管理方法是非常宝贵的,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分析,避免发生同样的错误。在实施应急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5应急管理的实行

5.1建立三个保障体系

在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的过程中,需要三个体系标准加以保障,即目标体系、组织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目标体系是对应急管理工作在实际的推进中要达到的目标。组织体系是明确各个部分或者各个层面的管理者,能够承担领导责任,在工作中不断的提升管理意识,提升工作质量,同时也要将各项工作按标准化落实到各个工作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是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推行采用的考评办法,依据考评内容核实工作质量,通常使用的是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评方法。

5.2加强风险管理

应急管理工作的推行也要加强风险管理,比如加强风险识别体系、风险预警体系、紧急处理体系以及应急公关体系等。2010年,在渤海出现的“麦莎”台风,给周围临海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一些卸船设备被台风刮入大海,这就是风险管理没有做好,对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预计不够,台风造成周围电力系统的损害的预警系统没有做好。

5.3人员工作素质

在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因素。现代社会倡导的“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使企业更加重视人才的重要性,企业领导者对人才的培养和管理要树立正确的认识,在工作中实行人性化管理,培养和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激发工作人员潜力,使工作人员处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并要求员工有安全生产意识,使工作人员面对紧急情况都有应急处理的能力。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认真实干,掌握工作主动权,对工作认真负责,提高事故预警分析能力,提前将一些不稳定或者不安全的因素扼杀在摇篮里,工作时保持头脑清醒,时刻警惕,使电力的安全运行状态时刻保持,使企业安全稳定发展。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四川某一电厂机组破坏非常严重,电厂及时采用应急方案,工作人员在艰苦的条件和不顾个人安危的情况下投入工作状态进行抢修,使机组顺利恢复运行,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奥运会举行期间,南方很多地区遭受台风以及洪涝灾害,电力设施受到严重损坏,各地区电力企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实行应急预案,在短时间内使电力恢复正常运行,使人们的生产生活损失减少到最低。

6应急管理在电力使用中的重要性

电力企业建立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顺利发展的需要,使事故减少发生率,对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有效提高。电力应急管理实行的优点有: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满足企业的安全基础设置;在突发紧急情况出现时,减少管理层的干涉或者中间环节简化,以免逐级上报情况而耽误时间,有利于安全管理控制;改变传统的管理层比较多或者垂直管理模式,将信息的上报通道尽量缩短,以提高工作效率,越及时地解决问题越能减少伤害。比如,在台风冲击电厂时,如果紧急管理工作做到位,就不会出现很大的损失。2008年年初的一次暴雪中,贵州中部地区电网受损严重,电路故障频频发生,很多电源点都无法发送,多数地区面临停电,在这种情况下,电力公司召开紧急会议并实行应急管理方案,使贵阳多数地区在短时间内恢复电路,这就是应急管理工作在实际的运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7结语

通过以上各个方面的分析,笔者对电力的应急管理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和思考。虽然目前电力的供应和需求还会存在很多无法预料事故的威胁、自然灾害时常会发生、电力设备使用机制不健全等都会对电力的安全使用形成威胁,但是只要做好电力安全管理工作,电力工作人员提高职业素养并不断学习现代电力管理知识,对事故的风险预测能力不断提升,就能保证电力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因此,建立全面有效的电力应急机制,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人们的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磊.电力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措施分析[M].北

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2]谢楠楠.电力企业安全与应急管理的几点思考[J].科

技日报,2014,(12).

[3]雷奕明.浅析电力的安全使用和应急管理措施研究

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篇4

1.2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机构组织与职责

3.1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工作职责

3.2.1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应急处置措施

5.1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汲取“7.18”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教训,以举办第十一届全运会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城市工业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和“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突出防汛任务早部署、防汛物资早准备、安全隐患早排查,变被动防汛为积极迎汛,积极做好城市工业防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工业防汛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工业安全度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经委是全市城市工业防汛综合协调部门,市区行政区域内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的防汛管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可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针对全市防汛应急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采取应急措施。

市经委成立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全市工业防汛应急指挥工作。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总调度室主任兼任。

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上级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应急措施(或预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应急协调任务,确保专项应急措施和规定任务的完成。各有关处室、有关单位和各区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三、工作重点

全市各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工业企业要做到防汛工作“四到位”,即: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抢险队伍到位,确保城市防汛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一)完善部门和企业防汛应急预案。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抗洪抢险救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防汛和工业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形成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的防汛应急预案体系。预案一定要具体,可操作性要强。

(二)完善防汛指挥系统。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建立防汛抢险指挥机构,一把手负总责,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任务。

(三)完善防汛调度系统。各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各自的防汛调度系统,保持调度系统畅通无阻。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市经委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的汛情、险情和灾害事故及抢险动态。有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四)完善物资储备系统。各部门和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储备充足的专业防汛抢险物资。各级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对重点企业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五)宣传、培训及防汛抢险演练。各部门和企业要做好单位内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雨天工作要确保自身安全,并做好避险和互救工作。防汛重点企业要根据实际适时组织防汛抢险演练。

四、实施步骤

(一)汛前阶段。进行汛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完善修订防汛应急预案和各种工作方案,完成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落实各级抢险队伍,完善防汛调度指挥系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二是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工作,做好汛前动员,做好《应急预案》和有关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做好防汛抢险演练,做好防洪排水设施巡查,保证各项防洪排水设施安全运转;三是落实部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迎汛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和企业防汛第一责任人。

(二)汛期阶段。做好汛期的各项防汛工作,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调度、报告雨情、汛情,适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排水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随时出现的难题,做好防汛和相关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度汛。

(三)汛后阶段。全面检查防洪排水设施,及时排除各种隐患,总结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修订各种预案和工作方案。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形,市经委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情况,确定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提出应急协调措施建议,报市经委批准后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事件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二)应急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根据市政府的指示或市防指、城防指要求或收到暴雨红色预报时,市经委启动综合应急预案,在市经委应急协调指挥机构指挥下,采取全市性综合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产生的特别影响。市经委主任、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各负其责。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业企业出现防汛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经委报告,市经委向市政府报告。

Ⅱ级响应:根据市防指、城防指要求或收到暴雨橙色预报时,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相关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产生的严重影响。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汛情、灾情,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业企业出现防汛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市经委报告,市经委向市政府报告。

Ⅲ级响应:收到暴雨黄色预报时,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部门内专项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产生的较大影响。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指挥应急工作。有关方面及时调度情况。

Ⅳ级响应:收到暴雨蓝色预报时,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适当紧急措施,避免、缓解或消除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产生的个别影响。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负责指挥调度。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保障。建立健全防汛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指挥顺畅、上下一致、信息畅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资金保障。各区和企业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企业防汛设施投入,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三)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市城市防汛责任追究制度》、《市城市工业防汛工作报告制度》等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应急预案篇6

从无到有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章、标准和制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管理逐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全面展开,应急预案质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取得积极进展。2006年以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方面,共出台1个部门规章、2个行业标准和10余个规范性文件,整理编辑了9个重点行业(领域)799个现场处置方案范例。其中,为规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通则》基础上,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作为应急预案管理的第一个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此举推进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上报生产经营单位近286.8万家,编制应急预案总数达579.3万个,其中综合预案178万个,专项预案163.1万个,现场处置方案238.2万个。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预案覆盖率达到100%。但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也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应急预案功能定位、层级分类不够明确,实用性、针对性不强,风险分析、能力评估不到位,关键要素不统一,相互不衔接等。

针对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均对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衔接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从有到优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解决应急预案针对性差、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于2011年初启动了《导则》的修订工作。多次征求地方、企业及有关专家意见,大家普遍认为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广,跨行业经营较为普遍,应整合原有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通则》,并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修订后上升为国家标准。这样既保持了原来标准的延续性,又能提升标准级别,有利于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已由“从无到有”进入“从有到优”的新阶段。下一阶段,必须将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推动我国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导则》的这次修订,是在认真分析目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阶段性特点和问题的基础上,一方面系统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法规规范、方针政策及经验教训,吸收了国务院应急办组织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的重要成果;另一方面是国家对应急预案各环节工作规定和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导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存在的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相互不衔接等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等,起到了推动作用。

修订内容

《导则》主要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要素和内容等基本要求,在明确应急处置职能和程序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事故的风险管理,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调应急预案的事故预防功能。

《导则》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执行正确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是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的前提条件。《导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6个步骤: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评审。特别强调的是,很多部门和企业在编制应急预案时,缺少风险分析和应急资源情况的调查,没有进行科学的能力评估,应急预案情景设计与实际不符,可操作性无从谈起。因此,《导则》特别强调了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

《导则》对应急预案体系进行规范,是《导则》的重要特点。《导则》提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哪些单位应编写综合应急预案、哪些单位应编写专项应急预案、哪些单位应编写现场处置方案、哪些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导则》都对此进行了说明,并对每一类预案中应当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编制。风险因素单一的小微型生产经营单位,可只编写现场处置方案。这是一处重要的修订内容,突破了原来应急预案体系结构的限制,强调可以结合实际灵活掌握。

《导则》进一步明确各类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和内容要求。《导则》强调,综合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原则。《导则》强调了其指导性和规范性,规定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内容,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进一步简化了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强调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别,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差异性较大,很难以一个标准对所有单位应急预案编制进行强制性要求,因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议将其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供生产经营单位参考使用,给企业一定程度的灵活度和自由度,这样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特点对《导则》中部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落实举措

一部好的国家标准,出台不易,落实到位更不易。因此,下一步就要采取具体举措抓好《导则》的贯彻落实。

要抓好学习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专门下发了宣传贯彻《导则》的通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企业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制定《导则》的宣传培训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导则》的宣传。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会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把《导则》纳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培训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针对地方的相关部门及企业,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