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6篇)
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篇1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权利任务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及任务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阶段监理工程师没有参与权。由于招标过程中,业主受自身能力及主观意图的影响,所选择的承包商,未必是综合素质最高的。施工承建单位的综合素质是决定能否全面覆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目标的根本保证。选准一个守信用、重合同,综合素质较高的施工队伍是保证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一个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不相适应的不合格施工承包单位,监理是难以通过控制来实现合同目标的,能做到的仅仅是通过监控把合同风险减少到一定程度。因为社会监理性质属于技术服务和咨询而不是承包,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它的责任是通过科学的控制促进合同目标实现,而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而且,通常,由于暗箱操作等潜规则的存在,一些承包商与业主代表之间存在不正常的关系,这势必使得一些承包商轻视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2.工程项目的业主对监理工作还不够重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内投资商对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按计划经济的模式相应成立一个具体实施项目的管理班子(即业主代表)。从政策处理到选择施工单位及工程施工时的质量、进度控制和资金支付管理统一自行负责,现在要转移给监理工程师来具体实行全方位管理,还不很放心,仅出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才使工程监理制度逐步实施,但对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大部分业主认为对工程施工实行监理制度是为了应付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有的采用内部监理)。他们把工程监理人员作为业主管理工作班子中下工地蹲点的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来看待,目的是为了加强业主方的技术管理力量。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监理工程师是独立、公正地按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工程技术标准、经济法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为依据行使监理职权开展工作的。由于业主对工程监理制度认识上的差异,给监理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
3.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利的体现方面,国家的有关部委所规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中虽然提到这方面的内容,但还不够明确,大部分行业的工程监理规定及办法只提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洽谈监理合同时具体商订,也没有讲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与义务要进入工程的施工合同。国内目前尚无统一的土木工程施工监理规定,有的省市各部门还另作规定,这方面的要求很少提及。例如国内的有些监理规定中讲到监理工程师有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的职权,但实际上在一般的工程监理合同中不可能出现。所以在大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中没有明确体现监理工程师的应有职责权利,而有的就根本没有进入施工合同文件。这样就给实施职责时产生较模糊的概念,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工作很难开展,工地上碰到什么间题,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都得随时向业主代表汇报。监理工程师也无法独立、公正地来处理施工合同规定的有关事项,体现不了其应有的监理作用。
4.近几年来大部分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都是拼盘的,资金到位很困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的领导整天忙于筹集资金,并千方百计动脑筋省钱,把不该省的监理费用也想省,招聘或委托监理工程师时也尽量压低监理费用,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服从业主代表的统一管理调度。有时工程的资金支付不出来,他们就请监理工程师出面想办法去应付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也出于无奈只能找工程施工上某项程序还不当等为理由而推迟签字,从而来达到推迟付款的目的。为了支持业主的工作和维护业主的威信,有些监理工程师也做了些违心的事,失去了监理工程师应有的公正性。
5.行政领导的干预,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难以适应。特别是工程的工期变更。承包商按照合同工期安排了较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有些行政领导出于某种政治上的需要,很关心工程的进度,经常提出要提前完成。这样多次变更工期就打乱了整个工程的施工计划安排,使承包商的压力过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包商的利益,而且还不能提出索赔,只有想办法全力以赴去抢进度。业主代表也为了抢进度想出办法搞劳动竞赛,以工程进度的快慢排名次来进行奖罚,这样就势必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既无权阻止业主工作的随意性做法,也无权为承包商的利益着想提出其应有的索赔,同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也只好有所放松,否则就会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而受影响,承包商和业主都不会满意。
6.监理工程师自身素质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的应有职责和权利的体现。有些监理工程师的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工程设计和施工方面的经验,同时还缺乏工程经济、财务、法律和金融贸易等相关知识,所以在具体工作中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例如在管理中碰到施工单位做的程序不当或工程设计上本身的问题,可自己却搞不清该如何去判断处理,提不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有个别人由于政治素质上的因素,工作责任性不够强,从而使业主和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信任度的下降。
二、完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任务的几点建议
目前各行业的工程项目建设普遍要求建立工程监理制度,而且已从内部监理逐步规范到外部监理,政府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的质量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但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懂专业的业主行政干预过多、施工队伍水平较低等现象。要真正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工程质量,就必须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等条款,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严格执行。
1.我国监理相关法规必须规定监理机构在招投标阶段介入工作。
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篇2
【关键词】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综合能力;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表明总监理工程师是权利主体,也是责任主体,对内向监理企业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企业的能力和信誉的载体,是监理目标控制的全面实现者,因此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综合能力主要包括: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合同管理能力等,下面具体谈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
一、组织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的总负责人,是组织和带领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的核心人物,是项目监理工作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因此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每个项目监理机构都是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要求临时组建,合作的时间有长有短,使各专业人员快速组织起来,集中力量于共同的目标,和谐地相互依赖、相互支持的把工作做好,是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能力的体现。总监理工程师首先建立一个人员结构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及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定期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赏罚分明;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消除工作中的冲突和矛盾;定期召开监理例会,组织学习、专研业务、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施工阶段需收集整理的资料有工程开工报审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工程报验申请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设计变更资料及会议纪要,监理日记,指令性文件等资料要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各阶段工作结束后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机构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如一盘散沙,就不会有1+1>2的效果,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和团结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对他们高度信任、诚心尊重、主动关心、热情帮助,激励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个成员的能力得到充分利用,集思广益,各尽所能,人尽其才,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潜力,高效、有序的开展监理工作。
二、协调能力
协调就是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使各方配合的得适当,使各方一致以实现预定目标。协调工作贯穿整个建设工程实施及其管理过程中。协调是化解矛盾的能力,是聚分力为合力的能力,可见协调工作是总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调包括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抓好人际关系的协调,做到在人员安排上量才录用,人尽其才,在工作委任上职责分明、在成绩评价上实事求是。工作方面的协调,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部门、各专业的相互关系,使监理工作处于有序的运行状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调解和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协调管理,首先要明确建设工程的总目标,理解建设单位的意图以及对监理单位的要求;以项目监理机构良好的工作作风及形象,赢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尊重建设单位,有问题及时沟通,涉及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工程暂停、工程变更等问题,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协调处理。
与承包商的协调:承包商是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者,监理的目标控制与承包商息息相关,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协调是工作量最大、内容最复杂的一项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做好与承包商的协调,一定要以相关合同为依据,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的态度和切实可行的协调方法,建立与承包商的沟通制度。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应加强联系,共同研究协调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协调影响进度的有关因素;总监理工程师还要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于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合同争议问题的协调,一定要以建设工程合同为依据,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总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商的协调工作中,还涉及到分包单位的管理,施工现场平行、立体、交叉作业,。总监还要经常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在监理过程中,总监作为公正、独立的第三方,必须善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行为的公正性。在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对合同有异议时,总监应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独立冷静地思考、分析问题,依据合同条款公正地作出判断,在与双方分别进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力求使双方意见趋于一致。总监在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宜时,要顾全大局,讲原则、方法,既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又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使各方携手实现共同的目标。
其他单位的协调: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合同,总监在工作中应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施工中发现设计问题要及时地按照程序向设计单位提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问题处理时,要做好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交流和协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应督促承包单位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力争使事故损失最小。
多年的监理实践经验表明,有的总监理工程师虽然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但不善于协调,至使监理工作开展不畅,可见协调能力的重要性。总监理工程师掌握并灵活运用组织协调能力,就能够指挥自如、控制有方,协调人力、物力、财力以获得工程建设最佳效果。
三、业务能力
工程监理业务是高智能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的负责人,既是行政负责人,也是技术负责人,必须“一专多能”,即要熟悉的掌握一门专业技术,还要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还要了解项目涉及的其他专业的知识。如果总监理工程师没有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技术,在技术上就没有充分的发言权,难成为项目监理机构乃至整个工程的核心和权威;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可预见性的做到事前控制;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其专业分析判断能力强,在解决实际问题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和处理问题;
四、合同管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建成工程项目。总监要明确合同的内容及各方的义务,为开展监理工作打下基础。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涉及的是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内容:分包单位的资质的管理,审查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竣工验收的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的内容:支付的管理,处理索赔,工程变更的管理。总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的内容:工程延误或延期,施工进度管理。总监理工程师要透彻的通晓合同内容,运用合同条款处理问题。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总监依据合同条款明确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原则、程序,把各项工作做好。一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仅具备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还不够,还要有良好的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执著的敬业精神,较强的法律意识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准确、精炼的表达和概括能力,要有坚强的意志、知人善任、不断探索、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我国的监理事业已走上了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能力强的总监理工程师正在建设工程监理事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廷炎.略论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能力.建设监理,2001(6)
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篇3
【摘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不管是对于监狱还是罪犯来说都是一项“厚积薄发”的工作,现阶段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正处于一个积累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监狱只有在观念上解决一个“浅”字,态度上纠正一个“偏”字,实践中克服一个“盲”字,效果上防止一个“虚”字,力量上解决一个“弱”字,才能最终实现心理矫治工作“滴水穿石”的功能,促进罪犯重塑健康人格,最终成为社会守法公民。
【关键词】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突出问题
1981年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提出对罪犯心理进行研究的要求,1985年开始在监狱运用心理测量表来测量和研究罪犯,正式拉开了中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践的序幕。1991年黑龙江省率先开始了罪犯心理矫治试点工作,此后,辽宁、山东、上海等省市也先后开展试点工作,一些成功矫治罪犯的案例证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矫正与教育改造罪犯的过程中,显示出了其帮助罪犯消除违法犯罪心理、养成健康人格的独特魅力和价值,收到了其他改造方法无法达到的效果。但是由于受各监狱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罪犯心理矫治效果的差强人意,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部分监狱一直处于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状况,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思想认识不够统一,理解把握不甚到位;研讨多、实践少;学习多、应用少;喊得多、做得少;虚功多、实工少”等现象,有的监狱甚至还存在“只听楼梯声不见下人来”的情况。笔者作为一名战斗在监狱基层一线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人员,深感当前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遂就此抛砖引玉,谈点个人浅见,以资同仁斫正。
一、思想观念上应解决一个“浅”字。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适应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劳动逐步由室外向室内、由分散向集中、由农业向加工转移,有心理问题的罪犯呈增多趋势的新时期监狱工作的新特点,突出教育改造质量,深入坚持依法治监、科学管教罪犯所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其反映了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客观规律,顺应了监狱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样的大历史背景下,笔者有幸参加了司法部在扬州大学医学院开设的第一批全国监狱系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通过历时半年的学习和7年的心理矫治工作经历,深知此项工作立意高远、深思熟虑,对监狱和社会的发展极具战略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监狱警察甚至参与过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警察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缺乏应有的深度,一知半解、人云亦云、上云亦云,推崇“心理矫治万能论”有之,片面夸大罪犯心理矫治效果;鄙于不屑者的有之,认为只不过是解决女警安置,迎合上级机关的“花架子”;缺乏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正确认识,简单、片面、盲从。由于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缺乏有深度的理解和掌握,故而此项工作在有些监狱开展的也是装装门面、勉强应付,而其效果也就可想而知。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概括起来可以用“起步晚迈步急”来形容。从1981年提出开展罪犯心理研究至今,短短的30年时间,全国监狱系统经历了体制改革、布局调整等翻天覆地的变化,犯情狱情随着中国社会的历史巨变更加复杂和多变,“稚嫩”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注定要经历“好事多磨”的过程。存在不足与问题并不足为怪。关键是要认真的加以解决。特别是针对警察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认识浅薄的问题必须从警察的心理健康教育入手。这不仅仅是有效缓解目前警察心理压力过大、心理调适方式欠缺的需要;还可以让全体监狱人民警察从心理健康教育中感受到心理矫治工作的魅力,让其将自己所学应用到矫治罪犯的实际工作中,形成监狱心理矫治工作“助人自助”的新格局。笔者通过学习之后发现对自己的心理成很有好处,在日常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时,我经常与罪犯分享这些心理成长故事,形成与罪犯的共鸣,促进了矫治效果;在警察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一点是可以让警察深刻体会到警察心理健康与罪犯心理健康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双赢”关系,这样可以有效深化警察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深刻领会其是区别于传统三大改造手段的第四种教育改造罪犯的有效方法,并可以有效促进监狱整体工作的提升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工作态度上应纠正一个“偏”字。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在警察的工作态度上,如果全体监狱警察都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思想高度统一、工作态度明确,重视有加则会自觉行动。只有这样,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才有原动力,才能有坚实的警察基础和工作基础。当前,警察中还明显存在工作态度上的误区和偏颇。有的警察认为搞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领导和业务科室的事情,与基层警察关系不大,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的警察认为罪犯心理矫治目标过高,可望而不可及,纸上谈兵,落实不了;有的认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不过是迎合上级领导“口味”,体现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的演示手段,“中看不中用”。诸如这些工作态度上的偏颇认识直接影响到警察投身心理矫治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难以把这一科学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转变成警察的自觉行动,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上面喊破嗓子,下面不甩膀子”的状况。“态度决定一切,态度决定你事业的高度和人生的高度,”态度上的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行动上的步调一致。一定要教育引导警察特别是基层一线警察,克服障碍,跳出误区,提高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执行力,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配合业务科室和心理矫治工作人员,做好罪犯的日常心理辅导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身体力行投身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
三、实践过程中要克服一个“盲”字。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周密规划、精心准备才能卓有成效。但由于其“起步晚迈步急”的原因,现在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仍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和形成共识的普遍经验,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从1981年开始至今短短的30年时间,理论研究还很欠缺,实践操作还存在很多弊端,专业技术培训粗糙,专业技术人才奇缺。虽然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了主要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但仍旧还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对监狱一线的心理矫治工作缺乏可操作性的措施和意见。监狱应大胆探索,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之路。“存在即合理”,“适合自己才是
最好的”,目前有的监狱形成了“监区、科室、监狱”三级罪犯心理矫治网络,实行心理咨询师派驻工作制度,每个监区都有1至2名固定的专业心理咨询师,罪犯可以预约谈话。监区在基层具体负责罪犯的心理辅导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科室进行专业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和对监区的业务指导,监狱负责总体工作督导和对疑难杂症的集体攻坚,三级机构环环相扣、丝丝相连,每月召集一次心理咨询师业务讨论会,每季召集一次疑难杂症攻坚会,每年一次总结研讨大会。但由于受现实监狱工作环境影响和专业理论水平的限制,其组织架构上的优势还是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四、工作效果上要防止一个“虚”字。
在罪犯中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其目的在于强化对罪犯的服刑指导、关注罪犯心理健康、培养罪犯健康人格,提高罪犯服刑素质进而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促进监狱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而不是为了图形式、搞花架子,应付上级领导检查.因此,监狱必须讲求工作实效,确保矫治质量。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是存在很多“务虚”的情况。一是下的功夫“虚”,嘴上汇报一套套,计划总结一本本,应付上级检查的本本齐全,实践操作的案例很少;二是上级检查“虚”,现在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还没有一套统一规范的检查评比衡量标准,仍旧停留在“指标数”考核的水准上,即每年从数量上完成多少名罪犯心理矫治即可;三是上报材料“虚”,统计上报材料掺假、浮夸应该不是个别现象。这些“虚头吧脑”的做法对罪犯心理矫治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监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认真对待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干预、个体矫治、团体咨询只要适合罪犯心理矫治的,有利于监狱安全稳定的都要>:请记住我站域名/
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篇4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管理
一、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学习《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掌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熟悉,以及监理行业规定,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其次必须掌握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主要包括施工图、招、投标文件及答疑、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回复意见、地勘报告、施工、监理合同等,掌握了这些文件才能对本工程的监理做到心中有数,处理问题有理有据,事半功倍。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监理机构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落实岗位、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就是强调团队精神、加强责任感。以规范为依据,建立起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层层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各施其责、各尽其责,责任范围即不重叠,也不空缺。有利于机构内部的管理与协调。另外强调监理机构内部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各个专业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全民族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给整个监理工作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
三、事前控制是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工程建设中很多事情和问题在实施之前虽无法检查,但是工程中常犯的通病都是可以预先防范的,因此我们必须力求主动,要防范于未然,事前控制是关键:
认真阅图,参加本专业的设计交底,组织施工图会审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或难题,以提交多方协商处理;对发现图纸中存在的设计错、漏、碰、缺,通过建设单位积极主动向设计部门联系,及时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是否结合本工程特点,是否突出关键工序,对特殊要求的工序是否有专项的施工方案。目前很多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普遍的模式化、样本化,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审查,提出中肯意见,使其更加完善,真正让施工组织设计成为切实可行具有指导意义的操作蓝本。
根据已有监理规划,有关图纸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编制各专业具体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流程、控制要点、目标值以及具体方法和措施,用于指导各专业自始至终目具体的监理业务,确保各项工作按规范程序进行,使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强调先自检后报验。目前很多承建单位不加强自身的检查,配的质安员形同摆放,把监理工程师当他们的质安员,工序一完甚至没有完不经过自检就报验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忽略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致使出现问题责任不清,造成施工单位一种依赖心理,施工时麻痹大意、随心所欲,容易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就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合格后再报验。层层把关,事前控制,不容易出现问题,工程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
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过去发生的问题作总结对今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难点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研究处理的对策。
四、加强安全监理
施工单位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监理重点: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监控。首先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事故预防、应急求援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其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项目经理部对各工种班组纵横向安全管理组织。随着工程进展,建立完善总包对分包管理、分包自行安全管理的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并组成由总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水电安装、消防采暖通风、幕墙、装饰装修)专职管理员和安全员参加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增强安全管理力量。在管理措施上制订了总、分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安全资料、上岗人员资质、施工用电、机具管理、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隐患、违章违约等采取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各专业分包单位责令专项整改,并与安全保证金挂钩进行奖罚。
五、重视协调管理
监理规范中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了“一协调”的工作,这一点在工程的实际管理中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监理工作不是单一的技术管理,而是要求综合能力高的“多面手”。协调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好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各方的纽带和桥梁,做好协调工作,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组织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地是交流沟通的、语言艺术问题。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监理工程师及时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也是协调工和一种常见形式。
六、注意索赔管理
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篇5
一、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监理工程师工作应以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学习《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管理制度;掌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理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熟悉,以及监理行业规定,这是做好监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其次必须掌握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主要包括施工图、招、投标文件及答疑、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回复意见、地勘报告、施工、监理合同等,掌握了这些文件才能对本工程的监理做到心中有数,处理问题有理有据,事半功倍。
二、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监理机构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主要目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落实岗位、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就是强调团队精神、加强责任感。以规范为依据,建立起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层层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力和义务,各施其责、各尽其责,责任范围即不重叠,也不空缺。有利于机构内部的管理与协调。另外强调监理机构内部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监理工作往往是由各个专业多个监理工程师协同完成的,监理工程师的全民族协作精神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给整个监理工作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工程师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
三、事前控制是监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工程建设中很多事情和问题在实施之前虽无法检查,但是工程中常犯的通病都是可以预先防范的,因此我们必须力求主动,要防范于未然,事前控制是关键。(1)认真阅图,参加本专业的设计交底,组织施工图会审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质量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或难题,以提交多方协商处理;对发现图纸中存在的设计错、漏、碰、缺,通过建设单位积极主动向设计部门联系,及时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中。(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是否结合本工程特点,是否突出关键工序,对特殊要求的工序是否有专项的施工方案。(3)根据已有监理规划,有关图纸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及时编制各专业具体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流程、控制要点、目标值以及具体方法和措施,用于指导各专业自始至终目具体的监理业务,确保各项工作按规范程序进行,使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4)强调先自检后报验。目前很多承建单位不加强自身的检查,配的质安员形同摆放,把监理工程师当他们的质安员,工序一完甚至没有完不经过自检就报验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忽略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致使出现问题责任不清,造成施工单位一种依赖心理,施工时麻痹大意、随心所欲,容易出现问题。
四、加强安全监理
施工单位是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监理重点: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措施和资金投入监控。首先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事故预防、应急求援预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其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项目经理部对各工种班组纵横向安全管理组织。随着工程进展,建立完善总包对分包管理、分包自行安全管理的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并组成由总包和各专业分包单位(水电安装、消防采暖通风、幕墙、装饰装修)专职管理员和安全员参加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增强安全管理力量。
五、重视协调管理
监理规范中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了“一协调”的工作,这一点在工程的实际管理中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监理工作不是单一的技术管理,而是要求综合能力高的“多面手”。协调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组织协调好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使参建各方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是监理工程师能力的体现。监理工程师作为合同各方的纽带和桥梁,做好协调工作,为各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合作氛围。组织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地是交流沟通的、语言艺术问题。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监理工程师及时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也是协调工和一种常见形式。
六、注意索赔管理
监理工程师心得体会篇6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素质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2月6日
一、我国监理业现状
我国自提出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经历了准备阶段(1988年)、试点阶段(1989~1992年)、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以及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指引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数量和从业人员的规模逐年扩大,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为我国工程建设赢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然而,最初引进工程监理制度时是国有经济居于我国主体地位的国情,具体实施中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并没有采用与国际上通用的做法,以至于违背了当初引进工程监理的初衷。我国引入建设工程监理的初衷是为了实现项目管理,而现实中,工程监理长期以来都停留在对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上,并没有完全做到“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关系)。事实上,目前多数中、小型工程监理企业只有满足最基本的质量控制监理职能的能力,造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认为工程监理企业实际作用有限而将工程监理企业当成摆设,在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只考虑商务报价而忽视综合技术管理能力,很少让工程监理企业来承担“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中的其他职能。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建设领域与国际的接轨,建筑市场越来越国际化,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业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然而,由于先天不足和国际竞争压力的双重作用,我国的工程监理业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并不占优势。监理企业大多沦为停留在低层次上的“施工辅助单位”,监理行业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恶性价格竞争严重、缺乏应有的市场地位。截至2007年底,国内的工程监理企业还没有一家能够涉足国际市场,其中最关键的制约因素就是国内的工程监理制度和管理机制不被国外市场所接受。无论是发展相对成熟、平稳的欧美市场,还是正处于快速增长的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和中东地区,在工程项目管理领域都实行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普遍认可的项目管理规范标准。两大协会的会员国,如埃及、菲律宾等国尽管国内的建筑业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但由于其项目管理机制与国际相接轨,这些国家的一些项目管理企业便能够容易地在国际项目管理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因此,中国监理业要与国际接轨,还有一段路要走。
综上所述,由于存在建设监理缺乏市场主体地位、与国际惯例不接轨、监理范围过窄、监理取费较低等诸多问题,致使监理企业整体素质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尚未全面满足监理业务的高智能服务的需要。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我国建设监理企业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监理人员素质概况
监理在国际上被称为高智能人才,监理工程师代表着高的学历和高水平。在国外,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大专院校学历,而且大都具有硕士甚至是博士学位。如美国的兰德公司,在547名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占总人数的近70%,而且基本都是复合型人才。而联邦德国克劳伯康采恩系统工程公司,100名监理人员中,50%具有博士学位。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增长较快,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越来越国际化,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工程监理人才队伍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低的监理费用对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据统计,智力密集型的监理企业尚达不到劳动密集型施工企业的效益水平。监理费率过低影响了一些优秀的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的加入。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人力资源状况不容乐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人才存在的问题有:监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完善;监理人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有待提升。
(一)监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1、尚不能灵活运用经济与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知识;2、专业水平单一或较低,对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及验收规范未完全掌握或不熟悉;3、对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方面的知识尚不能灵活掌握:4、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普遍不足。由于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缺陷,因此大部分监理人员缺乏综合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经验。
(二)监理人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1、专业结构不合理。我国现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主要是原来从事现场施工管理的人员和设计、施工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的工程师多,经济师、会计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少,尤其缺乏集技术与管理于一身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2、年龄结构不合理。我国现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在年龄结构上,50岁以上或35岁以下人员居多,要么是从施工企业或设计院退休的技术员和工程师,要么是缺乏现场施工经验、刚走出校门的学生,中青年人才几乎断层。监理人员年龄结构两极分化问题严重,不适应深层次监理要求。
3、缺乏一支高水平的总监队伍。首先,总监的业务水平不高,真正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工程管理知识,又有较强的管理经验、协调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总监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得不到建立;其次,项目总监人才匮乏,总监的数量满足不了目前监理覆盖面的要求,总监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到位情况不理想。总监是总监负责制的责任主体,其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水平。显然,总监队伍的素质和数量制约了总监负责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建设工程监理水平的提高。
(三)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1、一些监理人员行为不够规范。个别监理工程师在未向本单位汇报和未经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承接监理任务。在没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的情况下,根据项目法人要求,出具该工程的虚假监理工作报告,使工程质量出现安全隐患。
2、部分监理工程师存在私下收取费用的现象。监理公司的利润与监理工程师的待遇不成比例,部分人员在相关标准面前就开始利用各种政策规章漏洞,以非职业的行为,实现非法的个人利益获得。
3、一些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监理工作不到位,等等。
4、部分监理人员不能摆正自己在工程建设中的位置,盲目自大。特别是在与承包商的工作关系中,以势压人,不能平等对话,以理服人,既损害了监理人员的形象,又使得监理效果事倍功半。
建设工程监理是以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为基础的智力型行业,人才是监理企业最大的资本,监理企业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如果国内监理企业人才的素质不能有较大的提高,国内监理工程师的素质不能与国外咨询工程师抗衡,那么国内监理企业在与国外咨询公司的竞争中就必然处于劣势。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素质
综上所述,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灵魂人物,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既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者,也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者和组织者,担负着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重要职责。对内,要向本公司负责;对外,要向项目业主负责。因此,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做到严格监理,才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可,胜任总监岗位。
(一)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素质。现代工程建设涉及的领域较多,地质监测、规划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等均有涉及;建设中的技术复杂,要求全面,往往会涉及到诸如建筑结构、电气、仪表、设备及大型机组、工艺管线、防腐保温、吊装等方面;投入的人力资源众多,人员分工协作复杂。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实就是总指挥官。面对投资巨大、涉及应用科技门类广泛而工序和技术复杂的现代工程项目,如果没有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做基础,项目总监是很难胜任其工作岗位的。这就要求项目总监应当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因此,总监至少应是精通某一专业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同时对其他专业较为熟悉。只有这样,总监理工程师才能对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一种复合型人才,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水平,较高的交流沟通艺术,能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要能够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一个有经验的总监,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既交代任务,又提示方法。同时,总监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者,要使项目部监理人员人尽其才,善于识人、选人、用人,看其长、取其长、用其长,努力把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能够知人善用。用人取其长,教人责其短,同时根据工程进度合理调配相关专业人员进驻现场,以确保监理单位的人员合理运转。
在工程建设中的承包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是工程管理的三家主要单位,作为总监应发挥其组织管理特长,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例会、电子邮件、书面联系、谈话沟通等方式,确保工程参建各单位沟通畅通,并对工程情况及时掌握,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或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指令、命令和确认,同时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仅可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而且是重要的监理原始资料。在起草文件、下达指令、答复请示、做出决定时,应注意其正确性、完整性和严密性。有时有些监理工程师由于怕麻烦,不愿意发书面联系单,造成事后要承担责任的被动局面,这是极其不可取的。总监理工程师通过有效的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确保工程目标最终得以实现。
(三)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正当的社会职业的人们在履行其职业过程中在思想和行为上应遵循道德原则和规范。总监必须端正个人的思想品德,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凡事要以身作则,具备正直、奉公、高尚的情操,靠自己的人格力量来凝聚项目监理机构的每一位监理成员。首先,总监理工程师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执著的敬业精神。有了这种信念的支撑,无论面对何种环境、何种困难,只要总监带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道向着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努力,就一定能够业有所成、有所建树;其次,总监要始终保持正直、客观的立场。注意培养自己高尚的情操,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总监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对待利益相关方不偏不倚、客观公正,避免可能的利益冲突;再次,总监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重视工作总结。每个监理项目完成后,总监应要求每位监理人员提交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结,这也是考核监理工程师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各监理人员应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是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好的建议、心得体会等。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采用某种监理技术、方法的经验,也可以是采用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的经验,以及监理合同执行方面的经验,如何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关系的经验,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等等。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间的不断交流、学习和总结,才能提高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最后,要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监理结果对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往往监理人员的一个疏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只有在执行所有业务时都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才能避免监理失败。
(四)应具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在从事项目实施监理活动过程中,会面临多方面的风险,现代监理企业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地进行风险识别和管理,把风险的防范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总监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风险管理就是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拟定出具体应对措施,以消除、缓和、转移风险,利用有利机会避免产生新的风险。不少风险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潜在变为现实。作为总监要明确工程项目内部规定的风险管理,职能的分目标和总目标,明确风险管理部门的任务、权力和责任,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的风险处理,建立和改进信息渠道和管理信息系统,保证计划不受人事变动的影响。一个工程项目要成功,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风险管理工作。
(五)应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监理合同涉及监理工作范围、深度、要求等。可以想象,如果不熟悉监理合同,就会造成监理工作的失职或越位。工程承包合同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了如指掌。总监还应该掌握一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行为。
(六)应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理念。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其性质决定了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有善于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层出不穷,这些都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总监理工程师不能一劳永逸地停留在原有知识水平上,而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扩大其知识面,熟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学习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自己成为一个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保持较高的知识水准。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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