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申报材料(6篇)
农家乐申报材料篇1
据介绍,“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旨在向我省欠发达地区因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探索我省教师救助新模式,推动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政府支持、慈善组织运作的教师救助新机制。
按照方案,首期救助从今年开始启动,首期的救助范围覆盖全省21个重点扶贫开发县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013年以来,遭受自然灾害、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即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降到3093元以下,或无力支付公费医疗和商业医疗保险报销费用以外个人承担部分。
救助申请须由教师本人提出,每年的1月15日和7月15日为申请受理日。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教师的申请材料,县教育局会同县扶贫办审核教师情况,同时在申请教师所在学校予以公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提供意见并汇总后,于受理申请日前报广东省扶贫基金会审核确认,并抄送省教育厅,广东省扶贫基金会根据资金总额和申请需求,研究确定救助人选和救助资金的支付。
据了解,省扶贫基金会负责此项目的规划、资金筹措和项目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省扶贫基金会和省教育厅均会在其网站公示救助信息,建立救助档案,争取建立救助农村贫困教师的长效机制。
附:
1.广东省21个重点扶贫县
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龙川县、和平县、连平县;韶关市: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阳山县、连州市;梅州市:五华县、大埔县、丰顺县;揭阳市:惠来县、揭西县、普宁市;潮州市:饶平县;汕尾市:陆河县。
2.确定家庭人均年纯收入降到3093元以下的依据
农家乐申报材料篇2
一、奖励范围
各镇(街道)、旅游行业单位、向我市输送团队游客的外地旅行社。
二、奖励标准
(一)达标创建奖励:
景区创建为3A、4A、5A级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创建为省旅游强镇、特色村、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饭店通过改造升级被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被评定三星、四星、五星级旅游餐馆的,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创建为三星、四星、五星级农家乐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1.5万元;旅游商品研发,在省级以上旅游局举办活动中获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旅行社创建为3A、4A、5A级的,市政府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4万元、5万元。
(二)景区奖励:
1、凡我市A级景区,年度经营收入(注:经营收入为景区门票、餐饮、住宿、会务、游乐项目、旅游商品销售收入之和)高于500万元的,奖励该景区2万元;年度经营收入高于5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3万元;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5万元;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10万元。年度经营收入不足500万元,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1万元;同比增长5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2万元;同比增长100%(含)以上的,奖励该景区3万元。
2、凡我市A级景区根据市旅游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媒体投放形象广告,经市旅游局审核,按实际宣传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万元。
(三)旅行社奖励:
1、对旅行社实施地接奖励,奖励标准为:年地接游客2000人次(含)以内的,奖励0.5元/人次;年地接游客2001人次—5000人次(含)的,奖励1元/人次;年地接游客5001人次—10000人次(含)的,奖励1.5元/人次;年地接游客10000人次以上的,奖励2元/人次。
2、学生团、老年团、军人团奖励标准减半。
3、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为5万元/旅行社。
4、外地送团与地接不重复奖励。
(四)财税贡献突出单位奖励:
对税收贡献达到100万元的旅游企业,奖励1万元。
(五)市以外旅行社向我市输送团队游客奖励:
1、年送游客1000人次(含)以内的,奖励0.5元/人次;年送游客1001人次—3000人次(含)的,奖励1元/人次;年送游客3001人次—5000人次(含)的,奖励1.5元/人次;年送游客5000人次以上的,奖励2元/人次。
2、学生团、老年团、军人团奖励标准减半。
3、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为2万元/旅行社。
4、外地送团与地接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请奖励的单位必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内向市旅游局申报2013年度奖励,按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原件审核后退回),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因同一事实申请多项奖励的,以最高奖励为准,不予重复奖励。
(二)旅游景区申请奖励所需材料:
1、经营收入奖励:
(1)旅游景区月报表(每月10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
(2)景区提供由市财政、税务部门审核出具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经营收入、税收证明,不能提供的一律不予认可。
2、媒体宣传奖励:
(1)媒体宣传合作协议书;
(2)宣传费用发票。
(三)旅行社申请奖励所需材料:
1、计划单;
2、行程单;
3、地接社名称;
4、租车合同;
5、发票(注明游览景区名称和游览时间)。
本地旅行社申请地接奖励材料一团一档,每月10日前报市旅游局(联系电话:)。
(四)审核:
市旅游局、财政局成立专门审核小组对奖励单位和奖励金额进行共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
四、奖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工作要求
农家乐申报材料篇3
李福年:耄耋老人的“二次创业”
今年78岁的灵石县静升村农民李福年一生痴迷泥塑。他自幼学习泥塑,一手红胶泥捏的像模像样,即使在田间地头干农活儿也是手不离泥。李福年把自己的泥塑称作“乡土派”,因为其作品大都取材于农村和反映农村生活。随着当地文化旅游产业的兴起,灵石王家大院把李福年请进了景区作泥塑表演,并免费为他提供了一间工作室。年近耄耋的李福年开始了自己的“二次创业”。
张俊才:第一巨人的经济价值
近日,“中国十大高人”排行榜出炉,山西省定襄县的张俊才以身高2.48米居榜首,与互联网上报道的世界第一高人土耳其的苏姆·柯森相比,还高出0.02米。他意识到身高也是资源,之后积极申报吉尼斯“世界第一高人”称号,并且在事业上,开办了自己的文化传播公司,活跃于全国各地电视台,客串主持、参加访谈、代言产品。而生活上,他醉心于书法、茶道,连器具也颇为讲究。宜兴紫砂大师顾景舟的女儿特制一壶,上镌“亚洲巨人雅赏”,赠他把玩。
李昌昱:在太原创业的韩国小伙
李昌昱,这个在中国已生活十三年的韩国小伙,举家来到太原柳巷开了家正宗的韩国料理店——李家韩国料理。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他,在天津邂逅了如今的太原女朋友,现已和全家生活于太原,并有意定居。料理店由母亲做大厨,他与父亲负责日常运营。据他本人说,韩国的工作压力大,而曾经待过的北京、天津,由于生活成本高、韩国人多,他的店并不占优势,而在太原,开这样一家店的成功率会比较大。
资讯
胡润财富榜上的山西富豪
8月14日,《2013胡润财富报告》,这份40页的研究报告详细剖析了目前中国富裕人士的数量、地域分布情况以及投资方式、消费方式、媒体使用方式等内容。报告中数据显示,山西省目前有千万富豪14800位、亿万富豪1300位,也就是说,山西拥有千万以上富豪16100位。其中,太原市以拥有3300位千万富豪和330位亿万富豪的成绩进入了全国富豪主要分布城市之一。
山西焦炭价格为何上涨
8月份,山西省主要焦化企业焦炭价格提高30元至50元/吨,优质焦提高90元/吨,这是焦企年内首次上调焦炭价格。山西焦协副秘书长刘太来表示,此次上调焦炭价格,主要原因是钢材市场与煤炭市场近日有所反弹。进入7月份,受钢材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钢厂对焦炭市场打压的动作有所放缓,再加上炼焦煤价格开始企稳,焦化厂故借机上调焦价。另外,棚户区改造、铁路投资及城镇化建设将成为下半年至今后较长时期内国家投资的重点,必定会增加用钢的需要,将进一步助推焦炭市场的回升。
图片
农家乐申报材料篇4
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助力全县“精准脱贫”,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助学---助力精准脱贫,寻找寒门学子”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体系,拓展助学内容,创新助学方式,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助学时间:
2017年7月1日起——9月1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特别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20名(如父母双亡,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大疾病失去劳动能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三)入围条件:
1、2017年应届高考考入国家二本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
2、品学兼优,奋发图强(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质);
3、具有xx县户籍;
(三)资助范围及方式:
1、从入围的学生中选择5名家庭特别困难、本人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其他15名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3、获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方式:
1、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持如下相关材料向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提出申请: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2)低保证(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3)户口簿及学生身份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4)二本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农民工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经核对及复印后退回)
2、经初步认定后,领取、填写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表格到县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领取,地点位于县影剧院前门大厅,联系人:尹xx,电话:xx);
3、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8月15前)上报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过期不再受理。
4、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初选名单,报主席会议审定,审核通过后制作影像资料并在xx有线频道播放。
(五)助学活动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中旬——8月14日,各基层工会应做好助学活动宣传、摸底工作并协助对象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为调查核实阶段。时间为8月15日——8月20日,期间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将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人逐一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第三阶段为审核、审批及资助金发放阶段。8月20日——9月1日,期间县总工会对资助对象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及发放资助金。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助学活动相关要求
1、全面开展,分级负责。全县成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采取分级负责方式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抓好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
2、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基层工会要摸清本单位今年参加高考学生及考上二本以上困难学生情况,做到符合助学条件的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帮扶救助方案。
3、广泛动员,多方筹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发扬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可以采取行政支持、企业赞助、个人捐款、工会补贴等措施,广开筹资渠道;可以采取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努力形成工会主导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大格局。
4、严格管理,依档帮扶。助学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助学救助程序要规范,资金管理要严格,坚持依档施助,先建档后帮扶原则,杜绝人情助学、关系助学,同时要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发生。
5、强化宣传,弘扬爱心。要做好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在社会大力宣传金秋助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助学先进典型,宣传助学感人事迹。如:家庭困难、品学兼优、学有所成的学子以及长期坚持、无私奉献、关爱学子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宣传,激发更多学子“为中华之崛起”而刻苦学习,动员全社会关注困难学生,形成全社会广泛积极助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对今年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其它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农民工家庭子女予以资助。要对今年的“金秋助学”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务请于9月1日前将本级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县总工会。邮箱:xx
农家乐申报材料篇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乐至县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四个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食安委发〔2022〕1号)文件要求,我镇持续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除险患,早防范”全覆盖检查,做到全面到位,不留一丝隐患,在此期间,我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着力推进“除险防患”工作进程。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通过镇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书记、镇长亲自部署食品安全自查相关工作,对自查内容和方向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做到了职责分明,奖惩有度。每季度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确保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及时充实调整组织机构,完善了镇、村、组三级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镇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宣传到位,让群众入脑入心
我镇在多个集市场镇上通过经常性宣传点位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及问答,旨在增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除拉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外,我镇制作了食品安全相关音频、视频短片、食品安全简要知识库微信网页版等有效宣传资料,通过音箱、电视、手机微信浏览来达到宣传目的,确保食品安全知识能够有效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学习。
(三)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与南塔市场监管二所联合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执法,针对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原材料、违禁食药品等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都能够做到明厨亮灶,无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
同时,对我镇11个村(社区)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阅各村(社区)会议广播记录、家宴备案资料,听取汇报,问题交流,走访群众等形式,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双申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聚餐管控,落实申报备案制度
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文件要求,要求做到一摊贩一证件。农村家宴集体性聚餐严格落实双申报制度,提前两天备案,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聚餐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监督指导工作,积极主动履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不足之处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需要专业人员多加培训。村一级对食品安全应急综合处置水平较为单一,有待改善和加强。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
1.严格管控群体性聚餐。结合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备案和申报制度,做到未备案不审批,未申报严格禁办,并要求承办者、举办者签订责任书。
2.加强坝坝宴承办者资质检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检查餐饮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且需要到镇政府办理食品摊贩证。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
1.每月逐一摸排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店、校园及周边经营店,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2.摸排结果做好记录台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复查。
农家乐申报材料篇6
一、基本情况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自98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当时有低保户28户,70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100元,具体审批程序是:由本人提出申请,下岗职工单位负责审查盖章后报民政局,民政局入户进行调查核实后审批。20*年5月《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下发后,我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不断完善操作规程,自20*年开始凡持有非农业户口、月人均收入达不到160元的城镇居民,可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居委会派两人进行入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调查员签名,并由居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后报社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由管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报民政局低保股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请局务会研究审批;对农村居住的非农业、人均月收入低于160元的困难居民,可向所在乡(镇)民政所提出书面申请,民政所派两人同村干部进行家庭状况调查,合格的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相关材料报民政所,由民政所调查员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所有相关材料及有关证件原件报低保股,由低保股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报请局务会研究审批。目前,我县享受城镇低保户待遇的城镇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群众共有1572户,4233人,占非农业人口5%。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我县对城镇低保户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年对全县低保对象逐一进行了年度审核,通过调查核实,对9户,19人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予以停保,对85户,210名符合城镇低保对象条件的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对有特殊困难的87户低保对象实施了重点救助,不同程度的提高了救助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字[20*]2号)文件精神,从20*年7月份开始,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人均补助由原来的5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20*年共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0万元。今年年初,为让广大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视频会议的通知》(冀民传[2009]2号)精神,我们积极落实资金,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50元,共发放补贴金64万元,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自*年开始实施,当时有低保对象258户,全年共发放保障金400320元,每户平均补差15元。自20*年开始凡持有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低于720元的,由本人向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研究,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批表,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民政所,民政所核查后把符合条件的由所长签字加盖公章报乡(镇)政府,由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相关材料报民政局审批。目前,我县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村生活困难群众共有7824户,12596人,根据《沧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沧民发[20*]30号)文件精神,20*年下半年平均补差由上半年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全年共发放保障金360万元。根据冀民传[2009]2号文件精神,1月份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元,共发放补贴资金94.6万元,春节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3、五保敬老工作。我县自*年开始对五保对象开始发放五保供养金,具体审批程序是:凡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村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由本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村委会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由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民政所审查,乡民政所长签字盖公章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民政局审批。截止20*年年底,我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2户,2172人,全年共发放五保金21.6万元。根据20*年11月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2009年1月份共为21*户,2199名五保供养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补贴100元,共发放补贴资金219900元。
4、*年县财政匹配城镇低保资金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万元;五保户资金54.3万元。
二、2009年工作安排
1、积极落实资金,提高低保标准,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从2009年1月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160元提高到22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年720元提高到870元,月人均补差41元。
2、确保敬老院按期投入使用。完成3座敬老院的扫尾工程,争取院民早日入住,逐步扩大集中供养率,同时抓好院长的选聘和聘用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
3、继续深入实施“六个一”联系制度、“手拉手”扶贫济困等社会化救助活动,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救助机制,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4、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爱心工程基金会”,每年筹集资金100万元,用于解决特殊人群的生活问题。最近,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正科级以上(包括正科级)领导干部对全县220名孤儿进行结对帮扶,每人每年帮扶钱物不少于500元。
三、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