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会计工作计划(6篇)
工地会计工作计划篇1
这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经过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会议的各项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这次会议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也是贯彻落实县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以及刚刚结束的“两会”精神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也是全面总结经验,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部署二00四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县委书记××同志就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县计生办党支部书记××同志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二00三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会议主题突出、任务明确,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鼓舞了士气。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不断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稳定的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既是我们过去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我们做好今后工作重要保证。县委、县人民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推动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积极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坚持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一起抓,有力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近几年来,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已连续八年在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荣获第一,二00三年被国家计生委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其他县(市)追赶的目标,这些成绩的取得,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领导得力,认识到位。
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其他县市也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追赶的势头非常强劲和迅猛;如果我们稍有放松和懈怠,就会被其他县(市)抢得先机、后来居上,形势逼人,刻不容缓,不进则退。因此,要增强忧患意识,戒骄戒躁、居安思危,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多为计划生育部门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目前,正在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和政府转移支付的渠道,全面落实“四个确保,一个提高”。确保税费改革后乡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确保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待遇及工作所需开支;确保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提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为计划生育部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确保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需要不断创新。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立足县情,抓好落实。
(一)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国家、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条例的颁布实施,构筑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体系的框架,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将“一法三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列入“四五”普法规划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县、乡、村计生工作中,推行依法行政公开栏,公开执法依据、程序、优惠政策等,使计生工作全程透明,全程亮相,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坚持抓好基层,巩固工作成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在基层,难点在流动人口。要稳定来之不易的低生育水平,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认真落实“四个确保,一个提高”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要确保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的稳定,积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依法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公约,完善合同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搞好对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做到既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又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要继续做好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责任,确立社区在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随着我县经济建设不断深入,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以及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流动人口将增加。县计生、公安、建设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将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范围,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加快建立和完善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工作管理机制。要协调劳动、工商、卫生、民政等部门,加大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力度,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做好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以人为本”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广大育龄群众的迫切要求,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以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最终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相关法律知识,大力宣传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知识,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等科学文明进步的观念,倡导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倡导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要通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巩固部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成果。
(四)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在于要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队伍。今年,我们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通过进一步推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在计生系统内部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励和鼓励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精干、高效、高素质的计生工作队伍。要继续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计生战线上的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想群众所虑,急群众所难,帮群众所需。在计生系统大兴学习之风,切实抓好在职人员的教育、培养。使用和监督,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新晨
三、加强协调,强化措施
工地会计工作计划篇2
【关键词】人大计划审查监督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
计划监督是人大经济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与预算监督相比,受到的社会关注较少,走过场多,督促落实少的问题更为突出。文章拟对制约人大计划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做初步探讨,以促进这方面工作的完善与发展。
人大计划监督工作概述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划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客体是本行政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五年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以下统称为“计划”)。在表现形式上,计划草案主要以表格、数字的方式体现,描述了未来一段时间内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失业率、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指标的预期值,除了计划草案外,还另附政府关于编制计划草案的说明。
人大计划监督的主要职责包括两方面:一是审查和批准计划草案及其调整。根据监督法,人代会举行的一个月前,政府将计划草案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人代会在会议期间对计划草案进行审议并表决。计划批准后,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政府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样,五年规划经过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也要提请审批。二是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于年度计划,分为半年和全年监督两种。在年中和下一年年初,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告上半年、上一年度的执行情况,常委会对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议,交政府研究处理。政府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做出书面报告。同样,五年规划在实施的中期阶段,政府也需要将中期报告提请本级人大常务会审议。
多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认真开展计划监督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计划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不够,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制约人大计划监督工作的主要因素
长期存在的认识偏差。部分同志包括人大工作者自己对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思想倾向:
一是畏难情绪。计划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包含了社会经济主要领域的关键指标及相关产业的重要数据,受关注度高,比较敏感。更为尴尬的是,计划草案往往先提交同级党委委员会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人大审查。不少人大工作者认为在现有政治格局和权力架构之下,对已由党政机关尤其是党委决定通过的计划草案,任何评论和质疑都是不合适的,会被认为是不够尊重党委、政府,也有争权之嫌。因此,不少人内心里认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下过场罢了,没有必要较真①。
二是无用论调。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作用越来越突出,这使得一些同志对计划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弱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计划性,也有人认为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在内容上相近,提出计划可以并入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必要再经人代会的审查和批准。
对计划进行审查监督所固有的难度。第一,计划的宏观性对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提出了挑战。计划具有前瞻性、宏观性、战略性的特点,确定的是今后一段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如何实现宏观计划同实际问题解决之间的有效对应和结合,使计划既能突显重点,又避免空泛,不仅是计划编制需要解决的问题,更是计划审查监督中绕不过去的难题②。不少人大工作者在实际工作往往感到计划监督工作抓手不多,无从下手。
第二,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难度。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经济经历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职能也在逐步转变。摒弃了教条、机械、死板的指令性特征,现阶段的计划管理更宏观,更具指导意义和前瞻性③。同时,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元,准确研判和把握未来经济发展态势的难度不断增大。这些对人大计划监督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人大计划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监督审查的角度、原则和策略上做出对应的调整,特别是审查思路如何把握、审查的重点包括哪些、原则和标准如何厘定、监督的具体手段方法如何,这些都是新时期开展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现有监督思路和方式的局限。一是监督思路重审批轻落实。在整体思路上,监督缺乏过程监督的思想,监督工作头重脚轻,重审查和批准,轻跟踪落实。一旦计划经过大会批准,就觉得工作已经完成大半,监督意识有所放松,至于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最终落实的效果,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是审查监督手段单一固化。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的手段并不少,比如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特定问题调查、听取专题报告。如果能综合运用这些手段,必然有利于推进计划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实践中创新突破较少,主要还是通过会议的形式,组织代表、委员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报告,进行交流讨论,形成并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组织形式的局限,这种传统监督方式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是,计划审批一般采取的是一张大表,一揽子审查、一次性通过的形式,尚未建立分类讨论、分项审议、逐一表决的程序安排,监督无法深入,很难做细。二是,会期只有十多天或几天的时间,在议程多、任务重、会期短的情况下,人大代表很难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难以提出高质量的审查意见。三是,计划编制过粗、说明解释较少,一些指标不够全面,部分统计数据不够准确,代表们据此难以判断经济的运行效益到底怎样,这也都使得监督决策缺乏详实、准确的参考和依据,影响审议效果。
经济工作问责机制的缺位。探究影响人大计划监督工作实效的本质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我国尚未建立经济工作问责机制。对于计划目标没有实现的、偏离计划指导思想和方向的,或者没有落实人大监督意见的,到底谁来负责,负什么责任,承担什么后果,都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严重损害了监督工作的震慑力,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在以往的实践中,一些领域的计划指标并没有按照计划安排如期按质完成,但是事后并没有看到哪一个部门主动站出来,对此做出解释,也没有看到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做出汇报说明,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没有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保障,计划指标就只是一纸空文,计划指标的执行落实就无从谈起。
改进和完善人大计划监督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认识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新时期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仍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不澄清模糊认识,势必会对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一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宏观调控在现代市场体系中下仍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现阶段,必须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不断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④。作为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手段,计划承担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挥棒的职责,通过编制科学的指标体系,可以有效弥补市场调节手段的局限和弊端,有利于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稳定市场预期,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因此,各级权力机关应认真行使职权,切实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
二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人大计划监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主政治活动,是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主要途径⑤。在计划编制阶段,通过组织周密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民主科学论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广泛采集民意、集中民智,促使计划编制更加符合党的路线政策,更加符合当今的发展实际,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执行落实环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增强对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公开计划执行情况、加强代表议案办理等方式,确保反映人民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证人民权益的各项指标和政策,最终能够得以全面完成和正确实施⑥。
加强计划审批监督的法制建设。虽然,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对计划监督工作做出规范和指导,但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后,发现目前的规定比较分散模糊、不少问题有待于明确,不少细节有待规范,整个计划监督尚未形成一个全面完整清晰的制度体系。一些地方人大进行了一些探索与尝试,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容易出现随意性大、不规范的问题。
提高计划审查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必须要以法制化为引领,在立法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可参照预算监督法,汲取借鉴近几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经验,制定《经济监督法》,并设专章对计划的审查监督工作进行规范。或者先出台计划法或规划法,对计划的法律效力、监督落实等问题做出规定,以便于更好地开展计划监督工作。
立法需要明确三方面问题:一是明确计划审查监督的效力,明确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这一点对于增强计划工作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至关重要,也是提高计划监督实效性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二是强化持续监督的意识,将计划的执行情况与批准,与跟踪监督、绩效评估、经济问责结合起来,构建三位一体,更为全面、严格、有效的工作格局和制度安排。三是明确计划审查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对计划的编制、执行及调整,重大经济事项、重大项目等的监督程序和方法做出更加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只有约束有力、权责明晰,操作有据的立法,才能更好地指导和规范计划监督工作。
改进审查监督工作的方式。改进审查监督工作需要开拓思维,把计划监督工作放在经济监督工作这个大的工作格局中,把会前、会中、会后的审查监督作为整体考虑,把调查研究、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手段与听取审议结合联动起来,努力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一是会前提前介入,做好前期准备。人代会和常委会上的审查时间有限,要审好计划,必须将工作重心前移,做好计划的初步审查工作。通过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专家论证会、组织专题调研活动等手段,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做好基础性的研究分析,增强科学预判经济走势的能力,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科学筹划会议的组织形式,提高会议实效。各级人大在实践中都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适当增加会议时间,留出专门时间供代表研读计划草案和相关报告。再如,安排政府在审议前对计划草案进行专题解读。在人代会审议中,可探索推行分项审议表决制度,对其中某一项进行专门审议、逐项表决,强化审查力度⑦。三是会后加强会议成果的转化和跟踪监督。计划监督工作要克服“上会一通过,工作画句号”的思想,应按照相关要求将人大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政府研究处理,督促政府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并结合预算监督和立法工作,选取一些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座谈等活动,用活、用好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提高审查监督的质量和水平。计划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必须在提高监督质量上下大力气。一要明确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是计划的主线和灵魂,它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计划作为的宏观调节手段是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在审查监督中首先要看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否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否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是否摒弃片面追求产值速度,盲目铺新摊子的老路子,是否把指导思想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和质量、改善和加强民生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二要有的放矢,紧紧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逐步增加对重大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的专题审查力度。三要注重执行和落实。一个完整的计划,除了要有好的思路和鼓舞人心的指标外,还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这就要求政府关于计划草案的报告必须侧重计划的落实与执行。在审查计划时,要重点对比每个指标是否在政府报告中有相应的工作安排和配套措施,这些政策措施是否切实可靠能否落到实处⑧。四要提高监督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加强财经委的自身建设,提高有关专委会组成人员构成中的专业人员的比例,加强经济形势分析方面的日常专业培训。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其他相关专门委员会在计划监督中作用,邀请专家顾问、咨询机构、学校科研参与审查监督工作,借助“外脑”,弥补人手有限、审查力量薄弱的问题,吸取更多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结语
提高和完善计划监督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而富有开创性的工作。它涉及观念的转变、法律制度的完善、监督机制的优化、监督手段的改进,也有赖于监督主体监督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被监督者自觉性的逐步增强,在这方面,我们不能期望一蹴而就,但更不能等待观望,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
【注释】
①张玉民:“人大计划审批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人大建设》,2001年第12期,第28~30页。
②吴元增:《我在人大十年》,北京:红旗出版社,2012年,第155~158页。
③周同跃:“试析国家权力机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时代主人》,2005年第10期,第33页。
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⑤叶春涛:“地方人大对政府工作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分析”,《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第88页。
⑥陈斯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概论》,北京: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08年,第288~289页。
⑦粟绿墙,罗含生:“经济形势分析视角下完善人大经济工作监督制度的思考”,《人大研究》,2014年第10期,第11页。
工地会计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把计划生育工作全方位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加快工作方式转变,把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目标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区、街、居三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网络,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成立**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区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全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委。
(二)各街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辖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计划生育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把计划生育作为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区、街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本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为方针,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为目标,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本着"巩固发展,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工作原则,建立"单位负责,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建立健全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
进一步深化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依托社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对街道继续推行人口目标管理制度,将各街道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中,年终由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列入《人口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按规定严格兑现奖惩。街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坚持街道党工委与社区党支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形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社区助理三位一体共同抓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特殊人群等全面纳入现居住地管理。全面推行社区居民自治,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年初根据群众需求,制定相应计划并向居民做出承诺,认真付诸实施,抓好落实,年底向居民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居民评议监督,把居委会工作情况好坏的评判权交给居民,建立起"承诺-实施-报告-评议-监督"的社区计生工作的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和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活动,加强街、居两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依法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居三级计划生育计算机网络,实现科学管理。各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面纳入管理范围,贯彻落实《**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自觉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并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活动。
(二)以搞好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为目标,努力提高宣传教育整体水平
要做好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区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办公室、国家计生委等十部委下发的《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基层示范项目工作,大力实施生育文化进社区工程。根据群众的需求,丰富进家入户生育文化宣传袋传递内容,进一步明确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生育文化进社区、进家入户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受益,使新型生育文化得到普及;规范街道、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广告画,制作部分大型、现代化、高质量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牌,形成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两级人口学校、社区党校、社区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多种社区资源,面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及预防性病、艾滋病科普知识宣传,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促进家庭文明幸福。宣传、计生、卫生、文化、教育、城建、科协、老龄办、工青妇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生育文化宣传同本部门基层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同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相结合,同有关社会活动相结合,积极实施"精品工程",突出"计生国策,情系万家"的品牌效应。根据全区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意见,各单位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改革中进步,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为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区工作,要认真考核评估,形成激励机制。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评估,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根据群众的意见,实事求是的评估,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评选先进的标准,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改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我区生育文化进万家活动向高层次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育医结合优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目前我区已建立起了区、街、居三级育医结合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优质服务工作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枢纽,以社区居委会优质服务工作室为辅助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网络。针对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后,人们选择医疗卫生机构趋向多元化发展的状况,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街、居两级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与社区卫生形成优势互补,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尊重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主人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家庭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认真实施病残儿母亲再生育优生监测,街道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站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社区对外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跟踪随访和知识讲座,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水平。同时要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充分利用社区人才资源的优势,规范社区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协调各方人才广泛参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社区居委会开设优质服务工作室,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咨询,中介服务,组织无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查体,搞好知情选择,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做好优生监测的上门服务工作,促进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全面开展,把社区内的群众纳入服务范围,把多层次计划生育服务送进社区,送进家中,全面提升社区计生工作水平。
(四)强化"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职能,将流动人口、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作为街、居两级计生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坚持"月协查、季巡检、半年集中清理"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制度,不断加大部门综合治理的力度。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掌握社区流动人口动向,随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主动做好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社区民警要主动发挥在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协助作用。各街道办事处每月定期召开由公安、工商、市场建设中心、社区保安队等部门参加的月协查通报会,做到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提高流动人口的建档率、办证率和查验率。全区每季度由计生委牵头,组织公安、工商、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保安队人员对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进行季度巡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工作经常化。同时,继续强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将公安部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场服务中心摊位租赁、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教育部门办理外来人口子女入托、入学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相结合,做到分兵把口、联合执法,进一步形成综合管理的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流动人口各项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区街道、社区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规范》的要求,自觉承担在特殊人群管理中的职责,街道对本辖区所有无业、下岗、流动人口、再婚不符合生育政策者和农村媳妇等特殊人群要全部纳入现居住地管理范围,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做到特殊人群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社区居委会要做好对特殊人群的日常跟踪服务,针对物业小区逐步增多的状况,主动加强与物业公司的协调,与物业公司共同搞好对入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通报各类特殊人群出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证投入。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直接关系到基本国策的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深化,区委、区政府将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要逐级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街道党政一把手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将其列入街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落实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人、财、物支持。区、街两级要把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工地会计工作计划篇4
[关键词]企业计划生育;和谐企业;宣传教育
[作者简介]梁丽芳,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工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8-0021-03
一、和谐企业的内涵
一般认为,和谐企业是指企业内的各利益主体以其各自的权益为基础,在企业中形成平等的地位关系,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各尽其责、和谐相的局面。和谐企业的和谐关系包括:
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它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企业应该全面地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做好本企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企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企业要坚定不移地做好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企业既要当经济效益的明星,也要做环境节能的先锋。
企业与员工的和谐。企业要义不容辞地帮助员工提高对社会的认识,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认识,提高员工的职业成长和发展的技能,提高员工的薪酬待遇,端正员工生育观和幸福观。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概念
计划生育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后,为了适应自然环境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自觉地在全社会采取的调节生育的行为。为了社会、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龄夫妻有计划地在适当年龄生育合理数量的子女,并养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进家庭幸福,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包括两个含义:一是对国家或地区而言,政府应依据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政策,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指导,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适应。二是对家庭或夫妇而言,育龄群众应考虑自身和家庭其他成员以及后代的权益,自觉而负责任地行使计划生育子女的权利,以实现对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子女的责任。
三、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企业对员工的约束力减弱,员工流动性大,增大了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有的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撤并或削减了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致使计划生育工作于放任状态,企业员工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员工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对实行计划生育员工的法定奖励政策长期不落实等,这些问题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构成威胁,影响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企业的计划生育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只有建立规范的企业计划生育工作制度,企业才能科学健康地发展。企业应该从发展的战略高度人手,坚持以和谐促发展的战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这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又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本条件。因此,要充分认识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改革、稳定、和谐和发展。
四、和谐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做法
多年来,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水务集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注重利益导向,服务关怀,宣传倡导,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开展和谐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转变观念,做到“生产和生育一起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了企业和员工“双赢”,发展成果共享。公司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广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南宁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南宁市婚育新风进万家先进单位”、连续十年荣获南宁市江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下面谈谈该公司在建设和谐企业的过程中,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一)建立和健全制度
建宁水务集团在册员工2000多人,已婚女员工有650多人。公司管辖有15个户籍管理宿舍区,住户1340户,人口总数3290人,已婚育龄妇女总数723人,育龄妇女总数873人。而建宁水务集团负责的户籍管理宿舍区均分布在南宁市的五个不同城区,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同时也给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建立和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尤为重要。建宁水务集团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法人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单位员工的计划生育是由单位负责管理,单位户籍管理宿舍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是由单位负责管理。也就是说不管是单位员工或户籍管理宿舍区的居民,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计划外“超生”一例的都由单位负责,实行~票否决。
二是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宁水务集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单位认真抓的管理制度。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协会。企业各级领导亲自挂帅,由党委书记和总经理任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各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任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各基层共建立了15个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建设和谐企业和建设计划生育协会结合起来,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谐企业工作作为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
三是建立年终考核制度。建宁水务集团旗下设有7个全子公司,32个党支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制定了一整套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集团公司领导与各基层单位领导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基层单位领导和各班组、计生专(兼)工作人员、管理宿舍区的楼(栋)长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半年检查、平时抽查的管理考核制度,年终考核成绩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有违反计划生育一例的,单位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对员工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实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建立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基层单位有户籍管理宿舍区的要建立与各宿舍区户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双方都要履行义务为对方提供服务,管理一方基层单位要分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资料,建立宿舍区住户户口册、已婚育龄人员管理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领用册,跟踪随访人员登记册,办理计划生育证件登记册,全部纳入网络管
理,做到无一人遗漏,元一项缺漏。户主一方履行信息(登记结婚、怀孕、生育、房屋产权变更)告知义务,确保计划生育信息畅通。形成计划生育人人有责,计划生育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形成了信息反馈和网络管理一体化。
(二)重视宣传教育
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宁水务集团坚持从员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员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体员工思想观念转变。公司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新的生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引导员工群众按照国家和政府的人口政策、法规,规范个人的生育愿望和生育行为,改变婚育观念,帮助解决员工思想认识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提高员工实行计划生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男女员工自身健康和家庭幸福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宣传教育常态化。建宁水务集团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倡导婚育新风,提高广大员工生育、生活和生命质量。一方面,开展计划生育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聘请老师到企业来讲课,讲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通过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测验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企业内部刊物《南宁水务》报,OA局域网络、板报,报道公司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每年在宣传计划生育科普教育基础上,增加艾滋病、性病等一系列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的科普教育,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宣传教育的文明服务内容,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另一方面,结合传统节日,开展人文关怀,通过员工大会、中层领导干部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提醒和要求员工在欢度节日时不能放松计划生育工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到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使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自己在计划生育过程中所肩负的使命,以积极的态度参加学习,自觉履行义务,真正懂得了实行计划生育利国利民,达到“员工小家庭和谐幸福,单位大家庭稳定发展”的目的。
(三)转变工作方式
人口问题实质上就是发展问题。建宁水务集团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化,计划生育工作在管理实践中,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变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计划生育工作从过去单一依靠行政手段向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转变,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优质服务的态度解决育龄群众的需求,把依法管理与综合服务结合起来,把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把引导节育与自愿节育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为育龄群体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从管理中体现服务。建宁水务集团注重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双方利益。公司工会代表员工与公司平等协商有关劳动标准和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等方面问题,协商签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给予一次性生育金奖励、发放0-18岁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独生子女医疗费补助。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5%工资。使独生子女的待遇落到实。公司制定每两年组织全体在职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在职已婚女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妇科体检。公司要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不仅要懂政策,更要有热情,还要掌握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医学知识,为员工群众解疑答惑,把科学管理融于服务之中,科普教育融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服务中体现教育,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诚心诚意地帮助员工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文明服务和谐企业氛围。使全体员工积极为企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并热忱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去,形成了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
工地会计工作计划篇5
同志们: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新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存在的各种问题,研究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思路、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__主任将在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我首先向大家报告近几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几点要求,供大家研究和讨论。
一、流动人口的特点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
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表现,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一方面有利于农民剩余劳动力的重新配置,缓解流入地经济发展与劳动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也为流出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近年来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然而,在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作为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特殊的人口现象,我国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流动人口总量庞大,并呈增长趋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人口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正在形成流动人口的高峰。20__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达1.21亿,其中,省内流动的有7865万,占65,跨省流动4242万人,占35。到20__年,流动人口大约为1.4亿,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
第二,流动人口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镇。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__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总人数为4.91亿,剩余劳动力1.70亿,其中有1.14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23.2%,但农村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大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现象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存在。
第三,流动人口的主体是育龄青壮年。
在流动人口中,15-30岁的大约占同年龄组的70%,35岁以下的大约占80%。在跨省流动人口中,16-45岁的达3508万,占全部跨省流动人口的82.7。〖JP〗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处在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他们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有巨大的需求,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管理和服务的重点目标人群。
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与城里人相比,他们的教育水平、劳动技能、生活条件、保健意识、维权意识等各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流动人口也是疾病,特别是诸如性病和艾滋病之类的传染性疾病感染和传播的重点人群。近年来的调查结果显示,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婚前检查、妇女病普查率均低于户籍人口,而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则高于户籍人口。因此,如何向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成为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五,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亟待加强。
人口的流动促进了人们婚育观念的转变,也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目前,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违法生育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约占各地计划外生育总量的50-80,反映出对流动的育龄妇女在计划生育的管理上不到位,在生殖健康的服务上不到位。此外,由于管理上的疏漏和规章上的缺陷,导致流动人口比较容易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已成为直接影响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初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我国流动人口逐年增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流动人口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就必然会对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带来一定的冲击,也对传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提出了现实的挑战。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特别是对提高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持续升高,确保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深远影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局,我们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国家人口
计生委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早在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生委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1998年,经修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再次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新的《办法》按照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1999年,又出台了《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委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于20__年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部长令,又与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9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这些管理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规范,对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第一,确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近些年的实践经验证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是正确的。在此原则指导下,许多流入地积极采取措施,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常性工作范围;一些流出地则从源头抓起,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解除后顾之忧。各地还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多数流出、流入人口大省都相互签订了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和服务协议书,及时通报信息,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20__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理进一步明确强调,要“加快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和调控目标的落实”。
第二,各级党政领导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逐步提高。
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带来的新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20__年“关于做好20__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20__年国办《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下发后,各级党政领导更新观念,进一步提高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了本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为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第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制定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多数省(区、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作了专章或专条规定。各地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依据、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为核心,制定了一系列与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相配套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法规体系的初步建立,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依法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较多,仅靠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自身的力量无法做到管理到位、群众满意,必须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建立了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协同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群防群治组织,构建了流动人口合署办公平台,共同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初步形成了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第五,构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
多年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信息交流渠道不畅,时效性、准确性差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问题。由此造成了流入地与流出地管理责任不清,信息不通,交流不便,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到位。20__年“非典”期间,国家人口计生委利用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优势,依托延伸到村、组的计划生育组织体系,建立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暨抗非典网络系统”,为国家部署抗击“非典”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非典”疫情结束后,国家人口计生委抓住难得的机遇,整合资源,从实际需求出发,借助已经搭建的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建立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于20__年7月1日开始运行,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异地查询,提升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进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推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全国“一盘棋”局面的形成,为落实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第六,各地人口计生部门积极探索,创造了一大批值得推广的好经验。
近年来,各地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特别是20__年底,部长令和9部委文件下发后,各地本着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的思想,不断更新管理与服务理念,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总体规划中,以新的思路谋求事业的发展,以新的突破推动工作机制的创新,创造出了许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经验。
从流入地的工作看,主要是:
浙江省抓住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建立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摸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推行省内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结算制度;宁波市通过政府牵头协调,部门配合,创新机制,资源共享,提出了“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引导群众参与,探索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新路子;福建省泉州市计生协会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为重点,主动配合和协助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辽宁省大连市建立起了城市封闭住宅区计划生育“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户参与”综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广东省按照“五个有利于”的原则,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山东省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城市社区总体建设之中,强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青岛市和厦门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南京市坚持“五个融入”,立足基层社区建立起管理、培训、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深圳市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平对待、宏观管理、微观服务、推动自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运行机制,等等。
从流出地的工作看,主要是:
河南省近年来从“五个强化”入手,多策并举抓源头,依法维权上水平;重庆市通过立法明确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职责,赋予人口计生部门综合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权,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湖南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提高了管理效率,节省了行政成本,有效解决了流动人口信息不畅、不灵、不准的“瓶颈”问题;湖北省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为重点,清理清查各种乱收费现象,努力为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生育提供服务,受到进城务工育龄群众的欢迎;安徽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做好务工人员外出前、流动中、返乡后的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劳务经济健康发展,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其他地方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摸索出了不少好办法,创造了不少好经验。虽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然而随着人口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城市人口人户分离增多,使过去依托户籍制度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效率下降。而且,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新问题。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没有得到很好地满足,权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主要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五个不到位”:
一是认识不到位。在现有体制和环境下,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是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有些流入地对流动人口存在戒备和防范的心理,遇事推诿,不够尽职;而有些流出地则想尽办法,防止外出育龄群众计划外超生,轻视服务,不够尽责。受这些急功近利的狭隘思想影响的结果必然是重管理、轻服务。
二是政策不到位。在一些流入地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流动人口没有依法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未能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服务;而在流出地,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地方,为了减少计划外生育,侵害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人口流出地跨省、跨地设站进行孕检和搭车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对流出地强迫育龄群众返乡孕检和离乡时收取押金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比例较高。“十五”中期评估数据显示,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到50。
三是措施不到位。现有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特别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全国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单独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地(市)和县(区)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设机构分别为41和43,而乡级专设机构仅占25。
四是经费不到位。目前,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许多地方没有合理核定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支出成本,没有将涉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造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严重不足,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薄弱,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率低。
五是职责不到位。从跨省的角度看,一部分地方缺乏“全国一盘棋”思想,两地管理和服务职责落实不到位,信息交流反馈率低,致使管理和服务渠道不畅通,流动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得不到满足。从跨部门的角度看,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不落实,有些部门推出的改革措施,没有考虑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产生的负面影响,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难度,弱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力度。
三、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规定,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突出服务,继续探索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人口流动是我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不阻挡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动力。流动人口的增加对计划生育工作既有挑战,也有机遇,总体上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从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人口流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要正确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创新。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最终标准。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更新管理和服务理念,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工作安排,要亲自抓决策、抓协调、抓保障、抓考核,并切实抓出成效。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成立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业务机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通力协作,并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做到认识到位、决策到位、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第二,部门配合,综合治理
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抓紧研究论证,提出修订《办法》的具体意见,明确和完善各相关部门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与时倶进,顺应改革大局,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总体方案之中。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起部门之间联系、协查、配合、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把握相关领域改革的新动向,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责任区、出租屋管理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各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
第三,群众参与,村(居)民自治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关键在于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融入村(居)民自治活动中,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步伐,引导流动人口积极行使民利,参与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有关决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进程。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民自治组织、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劳务市场、集贸市场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拓宽信息、管理和服务渠道,进一步完善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配合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属地管理,优质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工作管理职责,做到两地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建立“双向管理”协作制度,加快构建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各地要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为跨省流动的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
第五,建立机构,保障投入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切实解决符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际需求的工作保障条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尤其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更应该积极争取,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并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争取将流入人口数量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所必需的经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所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应计入现居住地户籍人口经费需求总额,由现居住地财政一并安排。各地要积极推行和建立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和药具经费统一结算制度。
第六,考核评估,正确引导
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务实的考核评估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基层工作的引导、规范、保障和监督作用。要尽快制定出科学的指标体系,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家和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之中。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抓紧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试点工作,尽快制订跨省流动人口双向考核评估办法和制度,促进两地管理职责和“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工作原则的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要定期对各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制度。
第七,信息管理,资源共享
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立,作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创新的一个突破口,加快了户籍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反馈的速度,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流难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要继续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加强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目前,各地推广使用平台工作发展不平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加强信息交换平台建设作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项基础性工作,与改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加快推广应用的步伐,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信息共享。
第八,依法行政,维护权益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树立以民为本、公开透明、诚实信用、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理念,对流动人口要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生育权利,依法获得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在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强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需求,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地要严禁要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流动人口户籍地跨省设立孕检站点乱收费,严禁户籍地无正当理由拒绝承认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接受服务所出具的情况报告单。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禁止并认真查处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侵权案件,把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作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抓实抓好。
同志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至关重要。面对机遇,我们要因势利导,趁势而上;面对挑战,我们要知难而进,积极进取。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会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工地会计工作计划篇6
同志们:
刚才,田绥同志代表常务理事会做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07年省计生协工作,提出了2008年工作建议,赖耀南同志传达了中国计生协六届三次全国理事会暨先进表彰会精神,部分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张枫同志也作了很好的讲话,通报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做好计生协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我完全赞同他的意见。现在,我想就计生协应如何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发挥优势和作用,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任务服务,讲几点意见。一、抓机遇,找准协会工作切入点群众团体的最大特点是贴近群众,深入基层,方法灵活,随时能够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作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服务的群众团体,计生协必须时时牢记自己的宗旨,必须善于在实践中抓住机遇,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更好地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广大育龄群众。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新一轮大发展中进一步明确和发挥计生协的社会角色和作用。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省委号召全省要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我认为,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必然包含社会自治理念和社会志愿服务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新一轮大发展必然包含社会自治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社会自治机制的不断完善。这也是我们党坚持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发展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各种途径,特别是群众团体和社会自治组织的力量,加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在人们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的情况下,在人口数量、结构、分布问题日益凸显、计划生育工作日趋艰巨和复杂的形势下,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群众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必须以更大热情培育和壮大非政府组织的力量,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放手让他们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独持优势,组织和动员群众。作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群众团体,计生协必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使命,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任务,为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贡献,切实起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当好利益调节者、矛盾调处者的角色,发挥好社会倡导和服务的生力军作用。加强和完善以基层群众自治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为计生协等群众团体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为我国的四大政治制度。这一阐述为最广泛地动员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为群众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证。计生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协助政府加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强化基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群众工作,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也取决于群众参与、支持的程度。而要得到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需要有效的组织和动员。多年来,计生协认真履行服务与维权的两大重要功能,通过会员的示范作用,引导和组织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调动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下移,巩固了基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效果。计生协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计生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表现。在新的时期,计生协要不断增强自治功能,继续发挥群众组织的首创性,积极探索基层群众自治的新途径,通过推进基层计划生育的群众自治,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以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目标的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为计生协更好地参与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提供了机遇。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今后一个时期行政改革的主旋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然向社会释出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也将有更多的行政资源为包括计生协在内的群众组织所利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但人口形势严峻,计划生育任务艰巨仍然是客观事实,绝不能低估这项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另一方面要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切实解决好实行计划生育后群众面临的现实民生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艰巨的任务和行政改革的要求,显然只靠政府一己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需要发挥包括计生协在内的群众组织的作用。政府完全可以发挥计生协在组织网络、志愿者队伍、知情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计生协在一些特殊的领域和人群中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只有通过实践让计划生育群众工作队伍壮大起来,让包括计生协在内的群众团体承担起更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任务,政府才能从繁重的管理和服务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制定和贯彻政策、监督执行政策。总之,计生协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各级计生协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使命,主动进取,能服务会服务,作新时期政府可以依靠、群众信得过的有作为的群众团体。二、紧紧围绕农村和流动人口两个工作重点开展活动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口多,人口形势严峻,人口计生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当前我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毫无疑问,当前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然在农村和流动人口,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和流动人口。在很大程度上,做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10年基本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目标的重要保证。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大,既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也与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有关,当然也与我们的工作方法有关。就农村而言,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大的症结包括:一是生育观念问题,如传统婚育观念还比较浓厚,农民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如农村社会保障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状态,这使农民心存疑虑,担心将来的生活和养老问题;三是管理问题,在农村基层,行政架构只能到乡镇一级,而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并没有相应的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和职能,因此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说,村一级是管理的盲点,只能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来管理计划生育;四是在生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涉及民生的普惠政策已经而且会不断推出,客观上增加了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样存在许多困难,如与庞大的流动人口群体不成比例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人口管理方式的逐步宽松,导致对所谓的“社会人”追踪困难;非公企业内部缺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机制,这都不利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计生协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多年来在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许多有效的工作经验,如在农村开展“三生”服务、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活动;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建立计生协组织,针对流动人口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对于促进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围绕农村和流动人口这两个重点和难点,通过发挥网络和队伍方面的优势,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计划生育意识。协会的宣传工作要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务使计划生育宣传到户到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是,当前,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对计划生育政策存在诸多误解或不正确的认识,特别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看法和讨论,通过媒体的扩散后容易误导群众,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甚至有可能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对此,省委、省政府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要求要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因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丝毫不能放松,要让群众和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要以关怀的理念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人群,以服务强化宣传教育的效果。农村地区的服务要侧重于满足群众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的需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群团的互联互补互动,整合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开展困难家庭救助活动,带动群众走少生快富、文明健康、和谐幸福的发展之路。实践证明,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建立以流动人口为主体的计生协组织,并通过计生协这个组织载体,把计划生育及生殖健康教育服务有效地延伸到流动人口,是计划生育工作方法的一个创新。面对艰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任务,各级计生协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在组织形式、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上进行创新,努力使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有新的发展和突破。流动人口的服务要侧重于生殖健康教育和权益维护,通过向流动人口提供他们需要的生殖健康教育及维权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意识。协会的服务工作要通过项目的形式,提高服务工作的效率,让群众享受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好处,切实感受到温馨计生、人性计生、优质计生。三是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中当生力军。实现农村计划生育的村民自治,将是农村计划生育进步和发展的一个很高的境界,意味着群众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意味着通过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达到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执行,许多问题和矛盾也会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得到化解。由于客观环境的制约,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计划生育权力还无法真正交给群众掌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计生协应当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组织和推动等自治功能的作用,努力做到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在自我管理中当骨干,在自我服务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协助村委会推进群众自治中,使生育政策和群众意愿有机地结合起来,巩固和提升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成果。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事机构素养计生协的优势能否转化为实际行动,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能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广大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性能否调动起来,社会资源能否有效整合起来为我所用,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办事机构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方法是重要因素。在去年底召开的省计生协常务理事会上,我就加强自身建设对省计生协办事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我觉得也同样适用于全省各级计生协。在此,我想再强调一下。一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品德的修养。各级计生协特别是县以上计生协办事机构是协会工作的中枢,承担着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的重任。因此,办事机构的效率、素养,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品德、思想道德的修养至关重要,当干部首先要学会做人,没有一定的思想道德水平谈别的都不行。一个干部的德至关重要。目前县以上计生协已陆续纳入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各级协会办事机构应该选拔和配备与管理体制相适应、能够承担重任的干部。二是要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计生协是群众团体,面向的是群众,组织和动员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和自觉性是自己的基本职责,因此,计生协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要牢牢树立群众观念,掌握基本的群众工作方法,热忱对待群众,依靠群众。我始终认为协会工作和计生行政工作是完全不一样的,行政部门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计生协主要是通过开展有特色的、便于群众参与的活动,通过提供服务和实施项目,把工作做到群众身上,使他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各级计生协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着力培养和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学会搞调查研究。协会的干部要学会发现和研究问题,善于通过总结推广经验促进面上工作。县以上协会办事机构的工作方法和基本内容主要是规划和组织实施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协会办事机构本身人员不多,要做到人人都会搞调研,人人都会总结经验,人人都会发现问题,人人都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我希望协会越忙碌越好,这样才能承担政府委托的工作。工作忙碌,多做工作才能锻炼人,才能真正把大家团结在一起,把精神激励到工作上来。有一句话叫“无事生非”,没有事干的时候,那个地方,那个群体肯定是是非特别多,因为没事干,有空就是闲聊,不会有什么好处的。计生协要做到全心全意忙工作,这样才能锻炼人,才能有所作为。县以上计生协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学习和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出去调研后能够拿出有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能够科学、专业地指导基层的工作,能够总结和推广经验,善于组织活动,只有把干部的素质提高了,协会的地位也才能得到提高。同志们,过去一年里各位理事积极参与省计生协的工作,通过计生协这个平台,为促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我对同志们的努力表示感谢!也希望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省计生协的工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