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高中作文网,请分享给你的朋友!

当前位置 :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6篇)

来源: 时间:2024-04-29 手机浏览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篇1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作者简介]李艳萍,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会计师,广西南宁530021;李艳丽,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会计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F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8―0069―03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的自然属性,结合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共分为五大类:房屋和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医疗业务活动的特殊性使得医院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品种名称复杂、用途多样、其价值在医院总资产价值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一般要占医院总资产的60%~70%,其中专业设备占固定资产的50%左右。固定资产是开展医疗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其安全性、完整性、真实性对医院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影响极大,医疗收入中的60%来源于专业设备的使用,也是医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保证。因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于维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流动性及使用率、节约医院的资金、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

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存在相互扯皮现象;分级管理方面出现脱节问题,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不符。如部分医院只在财务部门设立总账,未设财产会计、无实物明细账,有些即使有明细账,也常因管理不严,未能及时与总分类账对账,从而使总分类账与明细账不符;管理人员更换时,不能完整交接账簿,甚至不交接账簿,造成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不符;在设备购置时,无专人验收且技术资料不能及时归档;资产管理人与使用人分属不同科室,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现象,因分工不明确,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盘点过后就元人过问此事;有的医院大楼已投入使用多年,但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财务无法入账,造成资产盘盈;资产使用后,因管理不善,卡片丢失,不及时补办,造成账卡不符;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科室间出借或转移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变动或调动时不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上这些情况都将导致资产实物脱离账、卡的监督,资产损坏或丢失时无人问津,从而造成资产流失。

(二)资产购置时没有充分论证,致使资产使用率低下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医院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都在不断地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和添置、更新仪器设备,但往往只注重设备的先进性,对其实用性、重复性关注不够,在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相互攀比、盲目购置,使高投入无回报或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医院在没有充分了解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在培训人员还难以达到操作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就购入仪器,结果造成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随着技术损耗和自然损耗,很快被淘汰报废,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直以来医院各科室申请购人的资产、设备基本上终身在该科室使用,直至报废或丢失为止。很少有人关心使用科室是否还在使甩该项资产,或是已闲置不用、根本无须再用,导致医院内某些资产、设备在部分科室闲置,而同样的资产、设备却又被另外的科室申请购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已购置的资产、设备缺乏流动性,导致医院的部分资产、设备利用率低下。

(四)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

如有的医院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宅并未根据房改结果相应调减账面价值;有的旧建筑,由于拆除或重建,原房产的账面价值已不存在,但财务账面上未作相应调整,导致虚增医院的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但许多医院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不完全,往往不计入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只按发票价入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加改、扩建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被拆除、更换部分的价值及变价收入后重新对固定资产定价,但许多单位简化手续将其作为维修费用直接列支。

(五)管理混乱

捐赠、上级拨入、外单位赠送、购医疗设备时配备或赠送的设备,入库不及时、人为不入库、入库时验收人员不到场,造成部分设备被遗漏验收入库,管理混乱。用政府或财政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难以全部入库,往往科研课题完成,课题组解散,部分资产如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手提电脑等变为私有财产,使单位和国有资产流失。

(六)资产处置随意、报废把关不严,导致资产流失

有的医院在固定资产调拨时只由双方约定,不经任何法律手续,资产随意转移,容易导致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有的医院资产出售时不审批、不评估、不公开;有的医院因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不注重日常维护,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其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和使用不当导致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尚达不到报废程度就人为地报废;有些资产入账、卡不全,或被保管人拿出单位,用于个人目的,随意申请报废。报废后对资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单位自行处理,如把关不严,极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医院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

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能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以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医院应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并加强对其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始终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只有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管理水平,明确岗位职责,才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

(二)建立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各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准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建立固定资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护医院的利益,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领导机构,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禁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在新增大型、高精仪器设备和改扩建维修项目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及进行公开招标购置。

(四)建立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医院要区别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对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上级拨入、随购买的仪器设备配备或赠送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与购货合同、发货单、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登记人固定资产账薄。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建立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部门有卡有物,使其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时掌握其价值变动的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增、减依据充分、计量准确,账务处理正确。

3.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提高使用效率。医院管理部门应对资产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4.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清查过程中,财务人员要协同财产管理人员到现场逐项清点,检查“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核对是否一致。对账外资产要及时查明来源,补办手续;对盘亏和毁损的资产,必须认真分析,查明原因,经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对科室间调入、调出未办理手续的要及时补办手续;对被盗、人为破坏的资产,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在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除盘点资产的数量外,还要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查有无长期闲置、不适用、多余的设备、资产,有无因使用不当、维修保管不妥而损坏的设备、资产。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投入使用。对闲置、多余的设备应及时调出,拨给有需要的科室,盘活现有的资产和设备,做到物尽其用,减少医院的资金占用,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篇2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财务行为,加强人防财务管理,提高人防经费的使用效率,依据《人民防空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人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行政经费应与人防经费分开管理,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纳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或相关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人防经费是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工作的专项费用,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人防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归口,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人防经费实行系统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受上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人防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人防建设的方针、原则及规章制度;

(二)筹措人防建设资金,组织实施经费供应;

(三)编审人防经费预算、决算、并执行预算,掌握和报告情况;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五)实施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六)管理人防国有资产;

(七)参与经济合同签订,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必须单独设置人防财务机构,配置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熟悉业务,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切实当好家理好财。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七条人防经费预算是指人防办公室根据人防建设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人防经费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预算表附后)。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平战结合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预算包括:新建工程支出、续建工程支出、加固改造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平战结合支出、其他支出。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经费来源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年度人防建设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经费预算应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留有余地。

第十条中央政府预算拨款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人防办公室根据财政部批准的人防经费预算,向省、自治区、直辖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拨付。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预算拨款由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按批准的预算请领和使用。

第十二条社会负担的人防经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纳入人防经费预算统一管理。

财政专户存款利息要全部用于人防建设。

第十三条人防办公室对直属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的特点、事业的发展计划、事业单位的收支善及人防办公室的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办公室编报的人防经费预算,报经国家人防办公室批准后执行。上级批复的人防经费预算,由人防办公室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时,必须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为组织人防建设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人防经费收入包括:

(一)中央政府预算拨款收入。指人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从中央财政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取得的中央财政拨款。

(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收入。指人防办公室从财政部门或上级人防办公室取得的中央财政拨款。

(三)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入。指人防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收取的各项人防建设资金。

(四)平战结合收入。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利用人防国有资产,开展平战结合,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及经营部门缴纳的人防国有资产占用费。主要包括:

1.工程使用费收入,指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所取得的收入;

2.通信服务收入,指利用人防通信设备、设施为社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3.科研技术服务收入,指人防事业通过专业业务活动取得的科研、设计、咨询、定额、质检、劳务、专利转让等收入;

4.设备租赁收入,指利用闲置的人防设备、设施、库房、场地等出租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以外的收入,包括:损毁、拆迁人防工程的赔偿收入、库存物资溢价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其他收入。指除述以外的收入,包括:损毁、拆迁人防工程的赔偿收入、库存物资溢价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

第十七条平战结合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展成本核算。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单位事业单位进行人防建设和开展人防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人防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程建设支出。指新建工程、续建工程、加固改造工程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前期费、建筑安装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维护管理支出。指对平时尚未使用的人防公共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材料、水电、工具费和维护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下洞补贴、劳保用品、医疗费用等。

(三)应核销工程支出。指在人防建设中发生的不列入工程的成本的支出和非常损失。包括:报废工程处理支出、工程报废净损失、购置维修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前期准备费,抢险费、器材折价、盘亏及毁损、施工伤亡抚恤、坏帐损失、已完工程贷款的延期利息等。

(四)组织指挥支出。指开展人防组织指挥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人防指挥所业务建设、组织训练防空专业队伍、组织实施防空演习、购置和维修指挥车辆等项支出。

(五)通信警报支出。指开展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及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购置、安装和维修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线路租赁等支出。

(六)宣传教育支出。指开展人防宣传、防空知识教育和人防干部教育培训所发生的支出。

(七)科学研究支出。指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下达的科研项目进行研究试验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机构支出。指人防事业机构和编制人员必需的公务费及人员经费,开支标准执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支出。上述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包括:专业会议、技术档案、财务管理费用、管理人员下洞补贴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等支出。

事业单位工作生活用房补助,按中央政府预算拨付人防业务费指标的10%掌握,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经批准后使用。以后国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平战结合支出。指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创收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

(一)人员经费,指平战结合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下洞补贴、社会保障、公务费和其他费用支出。

(二)设备设施维修费,指维修更新工程设备设施所必需的材料及修缮费用支出。

(三)水电燃料费,指开展平战结合所耗费的水电费和煤气油等燃料费用支出。

(四)其他费,除上述以外的必要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上缴上级支出。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上级人防办公室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人防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每个建设项目支出要单独核算,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三条人防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确定,报同级财务部门和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

各类人员的下洞补贴标准由各大军区人防办公室确定,报国家人防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节余和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的结余应按拨入经费、社会负担人防经费收和其他收分别反映,作为事业基金全部结转下年度用于人防建设。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年终将平战结合收与平战结合支出对冲,剩余的净收按先上缴后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其中50%用于人防工程建设,20%用于人防业务建设,30%作为职工福利基金。上缴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人防事业单位的结余扣除专项拨款后,按照固定比例进行分配,其中50%转作事业基金,用于事业发展或弥补以后年度收支的差额;50%用于职工福利、医疗。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撮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指按规定规定的用于职工福利的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生活困难补助和福利待遇,以及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必要的奖励支出。

(二)医疗基金。指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三)住房基金。指用于职工住房补贴的资金,提取标准、管理办法和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对行政人员的规定执行。

(四)修购基金。指固定资产变价收和报废残值收及垆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从收中撮的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购置和大修理的专项基金。

(五)其他基金。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专用基金,其提取标准和管理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各项专用基金必须坚持先提后用,先收后支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力求节余。

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属于单位自有资金,由单位按本规定管理使用。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各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三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库存物资等。

库存物资是指为人防建设而储备的资产。包括:设备、工器具、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各单位应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加强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卷的管理,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出纳和会计必须分设,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严格现金收付手续,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二)对应收和预付款项应按户设立明细账进行核算,要经常清理结算,不准办理报销业务,不准无根据地冲转核销。

(三)对库存物资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积压物资应尽快利用和处理,对物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调账。

第三十二条财政专户存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中央和地方政府批准收取的并按规定存入同级财政部门专户的人防建设资金。

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要加强对收取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资金的管理,要依法执收、及时缴存;财政部门要保证其专款专用,及时按计划拨付,不准将存入财政专户的人防资金平衡本级财政预算或挪作他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存入财政专户的社会负担人防建设资金,是用于人防建设的专项费用。各级人民政府人防办公室收到财政部门拨回的财政专户存款,要全额用于人防建设。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人防固定资产分为:人防工程(含口部管理房和伪装房);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包括办公、生活用设备、工具等);专用设备(包括: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宣传教育、科学研究等设备,仪器、仪表及施工机具等)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第三十四条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台帐,定期盘点核对;固定资产报废或转让,应按规定权限报批;大型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经过技术鉴定,按规定报批;利用人防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应通过资产评估。

人防固定资产对外一律实行有偿转让,其收入转入专用基金的“其他基金”,继续用于人防建设。

人防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

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时,应当经过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记入平战结合收入;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记入平战结合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包括债卷投资)是指人防办公室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以实物、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单位对外投资应报经上级人防办公室批准,涉及境外投资,应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在建工程是指尚未竣工验收的各类人防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应按项目进行造价核算。建设造价包括:

(一)建筑安装费,包括: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及配套工程所支出的费用。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包括:通风空调、发电、供水、消防、电视监控、广播通信、音响等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费和平战结合所需的生产工器具、家具购置费。

(三)其他建设费,包括:勘察设计、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费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四)其他费用,包括: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工程质量奖、工期提前奖、贷款利息、竣工验收费、预决算审查费等。

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在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要及时转入已完工程。

第七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八条负债是指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九条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指从财政部门、金融部门、上级人防办公室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以及向单位和个人的集资款。

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股金不在其列。

(二)应付款项包括:预收款项、暂存款项以及未负的各种货款、劳务款、上交款等。

(三)应交税金指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应交未交的税金。

第四十条各单位在发生上述经济业务时要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帐务处理;对不同性质的负债要分别管理,单独核算;对各项负债要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

第八章划转撤并的资产清算

第四十一条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二条单位的资产清算,应当在上级人防办公室、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办理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划转撤并单位的人防国有资产经上级人防办公室批准,并根据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书关系改变,但仍属国家所有,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管理,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人防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核准处理。

(四)单位合并,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多余的人防国有资产由上级人防办公室和财务部门核准处理。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财务报告时反映人防办公室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各单位应当逐级、定期向上级人防办公室报送财务报表。人防办公室应当汇审本地区各所属单位的会计报表,报送上级人防办公室,同时抄送同级财务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本期收入、支出、节余、分配以及资产、负债的变动情况;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十七条财务分析的内容主要时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经费支出、工程造价等。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

(一)资产负债率,用以衡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二)经费支出比率,用以掌握经费支出的结构情况,按已完工程支出、工程维护管理支出、应核销工程支出、组织指挥支出、通信警报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科学研究支出、事业机构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计算。计算公式为:

某项费用支出比率=某项费用支出/经费支出总额×100%

(三)平战结合收益率,是考核人防平战结合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平战结合收益率=(平战结合收入-平战结合支出)/平战结合总收入×100%

(四)某项已完工程单位造价,是考核人防工程建设成本的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

单位造价=已完工程的全部投资/已完工程总建筑面积×100%

(五)某项工程造价比率,分析考核工程投资的结构情况。按建筑安装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其他建设费和其他费用分别进行考核。计算公式为:

某项费用比率=某项费用支出/已完工程总支出×100%

除上述指标分析外,各单位还可根据管理需要,增加或者细化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八条财务监督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检查;

(四)对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先进集体进行审核、检查;

(六)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篇3

摘要:中小学校的各类财产是国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中小学校长应了解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理念;掌握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的主要途径和内涵。

关键词:中小学校长财产管理途径财产常规管理现代教育装备

一、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的界定

1.固定资产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2.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在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购建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4)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按增加的实际支出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界定

所谓固定资产常规管理是指符合中小学校一般规律性的日常工作管理,并具备以下条件:有科学的技术规范与最基本的要求,按程序办事,有约束力和导向性,稳定连续性内容方式方法,年年如此,周而复始。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各种设备、器具等物资不分资金来源,不论购入、调入、捐赠自制或新建必须计价入账。因此,都应纳入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的范畴。

二、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资产常规管理的重要途径

针对中小学校现代教育装备资产管理现状和原因,中小学校长(总务主任)必须加大力度从以下几个途径做好工作:

1.加强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加大力度狠抓总务教育装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层人员群体素质,是搞好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的基础。从当前总体情况来看,总务工作人员文化素质不高,懂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多,根据现代中小学学校财产管理的特点,在选聘总务教育装备管理人员时要优先选“热心的人、廉洁的人、吃苦的人、能干的人”为学校教育发展保驾护航。要用人其所长,这就要求负责总务工作领导干部平时不但要善于培养人,更要善于发现人才,提高总务现代教育装备管理人员的群体素质。这是学校总务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21世纪基础教育对总务人员的要求。对此,校长应把总务队伍建设提到学校议程上来,加强对财产专职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利用校本培训,以会代训,集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确保这支队伍稳定,才有利于现代中小学学校财务管理。

2.建立完善中小学现代教育设备校产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校产管理机制,科学设置管理层次和配备管理人员。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应有一名主管校长负责这项工作,并对本校的全部校产总负责。要定期检查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在职权范围内审批各项大型设备的增减、损失等;总务主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计划的实施;做好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设置专职固定资产保管员1人(持有会计证人员为宜),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的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置分库保管员。规模较小的学校,也可以兼职,所有专职兼职人员在业务上统一在总务处(会计室)指导下进行日常财产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应力求相对稳定,以利于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

3.中小学教育装备实行全过程监控,树立学校形象

对固定资产及低值品实行全过程监控,对树立学校形象,防止经济犯罪都具有重要意义。树立中小学校科学管理形象。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形象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科学编号及标识是给人们留下的第一印象。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分类编号辅助账(财产名称目录为建账依据,它是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补充),是校产科学管理的必要手段。如:财产的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特点,对大型贵重的仪器要在编号前冠以校名,用标签粘贴,编号的标识,可采用铜牌、油漆喷号或不干胶号码等形式;图书,既要有总册序号,又要有分类号,固定位置,整齐划一。又如:对有重要意义的建筑设施要建立永久标志(楼志),教育后人,这样就给人们以严谨、美观、有序、一目了然、管理有方之感。

4.编制可行的教育装备年度添置计划

认真做好编制可行的年度添置设备计划,这是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重要环节。学年(期)初,由各基层年级组、行政处室提出购物申请计划,由主管校长或总务主任复审后,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提出全校购置计划,重大项目必须经校长或校委会集体研究批准(甚至通过政府招投标采购形式);总务部门就要努力分期分批执行,以满足教育、教学及行政工作需要。

5.落实现代教育装备购物验收制度,把好物品验收入库关

认真落实购物验收制度,加大力度把好物品验收入库关。凡是购进固定资产需要凭发票及实物经保管员开据“入(出)库三联单”验收、登记、签章及总务主任审核签字,才可到会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对于精密贵重设备,要组织好有关处室的专业人员根据调拨单,合同验收,有发票实物未到时,不能履行验收手续,以防弄虚作假;对于外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捐赠本校固定资产均由总务处和财会部门负责收物、入账登记,再做安排使用。对于自制家具先验白坯,再做油漆,最后作价入账。

6.对现代教育装备总财产(文具)库实行每月报表制度

对学校总财产(文具)库实行每月报表制度。对库存的固定资产(尚未分配使用的教学多媒体、修缮材料、家具设备、五金工具、文化用品及体育用品等),低值品进行内部监控具体方法:学校统一印制《库存物资明细月报表》,既报上月未结存数量,本月收入数量与本月发生数量,又报月底库存数量。保证库存财产、物资数字真实性;同时,也为领导科学制定采购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财务财产上可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

7.对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实施“五定”管理模式

所谓实施“五定”管理模式,即定(管理)制度、定人员、定处室、定(期)检查、定(期)评比,促进固定资产常规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目标迈进。实施“五定”管理具体内涵是:

(1)定管理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管理制度是管理原则、规范、程序的总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运用行政的方法、经济的方法、思想教育的方法,制定必要的符合本校实际的管理制度是管好校产的重要保障。中小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总则;校园土地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奖励与赔偿制度;外借固定资产登记规定;各类器具使用与维修维护制度;行政处室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图书借阅管理规则;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学生宿舍财产管理规定;校办企业(厂、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处室班组固定资产安全防火管理规定;专(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

每一项新的管理制度一出台,要及时宣传贯彻,使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特别注意对每年入学的新生适时进行教育),在不断总结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学校将各项制度印刷成册,每人一份,遵照执行。要使“规矩”成“方圆”,重要是狠抓落实,做到有“规”必循,犯“规”必纠。

(2)定人员

旨在实行用物管物,责任到人。所谓用物管物,指各处室、教室、师生宿舍等都实行定人、定物、定管措施专人负责的岗位责任制。谁损坏谁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群众管理必须和专人负责相结合,只有群众管理而无专人负责,会使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必然形成群而不管,反之,只有专人负责而无群众参与,势必顾此失彼,事倍功半,解决日常管理的工作由一人具体承担,实践中要处理好这对矛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校现代化的教学、办公设备也逐步得到充实提高,中小学先后配备了中高档的专用设备(如电教器材、通讯工具),可采取登记造册,责成专人负责,总务部门应及时明确责任。

(3)定处室

旨在确定使用存放地点,划分固定资产责任区。总务处负责学校的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家具、水电器材、交通工具、清洁工具、医疗器材(校医室)、房屋建筑、树木及名贵花木等设备管理;教务处(教学处)负责实验室专用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档案和保密设备打印设备管理;政教处(教育处)负责广播、文艺宣传设备的管理;其他处室负责本处的办公设备和用具的管理;班级财产管理,主要聘用班主任、学生干部(生活委员)组织日常财产管理工作;对于固定资产使用分配方案一经批准,就要将物品及时安排到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不应将物品随意异地搬动;财产管理登记表挂上墙,确保学校固定资产有序地管理;特别是寒暑假开学前后,若需变更,如人员调动、办公室调整、物品的损坏,使用者要及时通知总务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增减财产管理登记卡片,保证财产卡片与处室管理的实物相符。总务部门的校产管理为师生员工的共同管理,维护国家和集体固定资产的安全。

(4)定(期)检查

旨在固定资产清查是重要的管理手段,它对落实各项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小学校长要组织好每年的清查工作。财产清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参加人员多,而时间要求又相对集中,总务处要牵头全面部署,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核实工作。清查的范围分为:

①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部清查时间一般确定在每年十一月份进行清查,结合年终清理,对各专管、兼管人员所经管的固定资产全面的进行清理。局部清查,时间一般确定在上半年六月份,结合本校实际,有重点的进行清查。

②清查的方法:主要采取“实地盘存法”。在实地盘存前,主管校长(总务主任)应及时研究清查工作,召开清查人员动员会,部署督促财会部门做好下列准备工作:把截止清查的日期前所有实物的收发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出余额,并核对账卡、账账相符;准备清查的财产物资应整理清楚,排列整齐;准备盘存清单,以便按盘存数登记。

在清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见物对账,按账卡清物,逐项、逐件进行核实,对设备是否完好,数量是否相符,做出明确无误的记载,为了明确责任,盘点时,实物保管员必须在场参加盘点,并由盘点人和实物保管员在盘存单上签字或盖章;特别是属于“债权、债务”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催还,并注明事由;清理要有秩序,切忌前清后乱,边清边乱。家具、树木类分布广,应逐项清点,点清了的要有标记,以免重记漏记,时间、力量要尽可能集中,正确核对增减、编制清册,及时调整账目,做好账实相符。在定期检查中,还要重视对定产房屋设施的检查,特别是平房校舍,要经常巡视,运用看、听等不同的检查方法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以便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对重点部位更要注意,防患于未然,千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上述情况都是在正常情况下保证账实相符而进行的清理。

学校由于撤消或合并时也必须进行全部清理,以便编制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5)定(期)评比

旨在抓典型,带全面,推动总务、财产管理工作。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班级财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把管理桌椅和配给的“儿童文库,少年文库,青年文库”好坏列为评比优秀班集体的条件之一,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好习惯。每学期末或开学初向全体师生公布评比检查结果,专门召开全校财产管理人员总结表彰会,由财产管理优秀集体及个人代表介绍经验,纠正管理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学校每年拨出专款进行奖励。在定期评比过程中,同时也要渗透政治思想工作,利用评比活动进行“育人”,同样也推动学校政教处的德育工作开展,只有唤起了师生爱护公物的意识,才能使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以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和“爱护学校财产就是热爱祖国,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环境氛围。

三、体会与思考

中小学校教育装备财产常规管理途径及“五定”方法是从总务管理实践来,它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合理运用“五定”管理模式,必然会结出丰硕之果,这个硕果就是保证现代中小学教育工作培养人才;保证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五定”管理模式之间相互联系。从固定资产常规管理主要途径及“五定”方式所述可以看出:“定管理制度、定人员、定处室”是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的基础工作,其各个环节规定及要求范围,具有程序性和导向性作用,是管理工作的开始,应下大力气做好;而“定期检查”过程则是固定资产常规管理重要手段,是对上述“三定”能否落实的督促与检验,是约束性、强制性作用的具体表现;“定期评比”是对上述“四定”在一定时限内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及管理全过程的肯定,起着稳定性和激励作用;“五定”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周而复始”。符合常规管理的一般规律。紧紧抓着财产管理的规律:做到“财产有账、卡片上墙、账物相符、守法遵章、定期检查、有奖有罚”,方法得当,效果明显,促进合理、有效、减少国家和集体资金的支出,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作用,就能收到较好的使用效益和走出一条适合本校财产管理的道路。

总之,还应依据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断完善补充中小学固定资产常规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内容,还有待于今后中小学校长(总务主任)在实际工作中继续探索与研究。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篇4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对策

医院的固定资产是医院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和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是反映医院经济实力、规模大小和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但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责任权利关系,促进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已成为医院管理者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一、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清

当前公立医院普遍存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够,管理意识薄弱,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缺乏相应的机构、人员保证,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绝大部分医院实行多头管理。财务科管总账、一级明细账;总务科管房屋、家具、基建;设备科管医疗设备;办公室管车辆。各部门没有明细账或明细账不健全,没有专人负责管理此项工作,也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各个领用科室无责任人管理资产,没有收发、维修、报废记录。

(二)固定资产闲置浪费,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公立医院为提高竞争力,在缺乏科学严谨的投资论证情况下,大量配置高精尖设备,盲目求新、求全,购置许多不常使用的设备,造成使用效率不高。有些医院的腔镜、钬激光年手术量仅仅几十例,设备的平均利用率不到20%,上百万的设备每月折旧近三万元,很难收回成本。闲置资产有些退回仓库但未调剂到其他科室使用,有些干脆堆在科室仓库无人过问,不仅占用了医院业务用房,还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三)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不及时

一是产权意识淡薄,不经批准擅自转让资产;二是为更新设备,达到报废目的,弄虚作假,未经评估,将不符合报废条件或尚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或转让;三是转让过程暗箱操作,人为压低转让价格,个人从中牟利。这些行为问题的发生,不仅造成了资产浪费,加重了医院负担,而且还容易产生腐败;资产处理不及时,已经报废或不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由于科技进步应淘汰的资产,却一直未申请核销,虚增了账面资产;闲置资产不能充分利用,及时调剂,大部分公立医院资产调剂机制、科室之间资产共享机制始终未建立,造成资产重复配置,利用率不高。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善,流失严重

公立医院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体现在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购置环节,有些医院未经充分的论证,未通过招标采购,购进质次价高设备,造成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使用环节,未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保养维护不及时,造成设备的加速老化,甚至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处置环节,未经鉴定提前报废,未经评估低价变卖,无偿出借等。

另外医院接受捐赠、赠送资产以及报废后再利用资产设备管理不当等问题也普遍存在。目前公立医院会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仪器设备,购买大型设备赠送的附属设备等,由于没有具体的交接手续,财务部门未在账面上反映。另外设备科将报废设备中可利用的部分进行重新组装后直接给有需要的科室使用,没有通知财务部门估价入账,也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的流失。

(五)改扩建工程核算不规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病人对就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陈旧的医院房屋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布局不合理,设施简陋,医院只能不断地拆除扩建、改建,财务部门无法对拆除部分价值确认,只能对二次装修及扩建的增值部分确认资产增加。改扩建工程审计报告通常按一项工程提报决算,未按病区或使用科室分类统计,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核算因改扩建工程使用科室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造成成本核算不准确。类似的还有CT、核磁共振、钬激光设备等大型医疗设备更换配件、返厂维修、升级改造等。

(六)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不及时、不到位

公立医院随着规模的扩大,特色专业的做大做强,经常将一个专业由一个病房扩张到几个病房。比如:原来心内科一个病区,由于病人太多,加床严重,逐渐扩大到几个病区,并单独核算,经常会出现病区、科室用房的调整,无法移动的空调、空气消毒机、吊塔等设备不能跟着科室调整,资产管理部门不盘点、不比对或盘点不及时,不及时调账,造成科室资产在用明细帐不准确。

二、对策

(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公立医院应建立国有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占有使用部门和责任人等管理层次组成的资产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不同部门和有关人员,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承担不同的管理责任,并拥有不同的管理权限。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专职职能机构,代表医院对医院的资产施行综合监管。财务科是固定资产管理牵头部门。医院的设备科、总务科、办公室等为医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医院的各级科室负责人是科室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科室应明确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占有、使用资产的安全、完整,办理本科室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账、卡,配合财务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清查盘点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明确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二)严把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效杜绝资产流失

公立医院应从固定资产计划采购列入年度预算到可行性论证、采购审批、评估、信息公示、组织招标、签订合同、技术测试、验收入库、建档、使用、保管、维修、养护、清查、处置等各个管理环节都建立明确的管理规范和要求。

对各科室提交申请采购设备要实行分析论证制度,要求科室提出书面采购可行性报告,提交医院技术委员会集体决策。技术委员会对其社会效益(即业务开展的依赖性、先进性、可持续性)、经济效益(即患者来源、收费、各类成本、利用率)、技术支持(即一定时间内,对设备性能的掌握、操作使用的熟练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国有资产领导小组审批;设备采购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必要时外请专家,对设备进行考察、分析,对设备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进行评估,确定设备选型。根据市场考察、评估情况,编制采购信息,向社会公示。根据考察、评估情况编写招标文件、竞价议价表。需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变卖的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处置申请,报各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固定资产处置小组。资产处置小组组织论证、鉴定并出具处置意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处置意见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属医院所有,纳入医院财务管理。

(三)加强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和提取折旧,与绩效工资挂钩

医院建立健全全成本核算制度,将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费纳入科室成本核算,与绩效工资挂钩。对改扩建工程,按病区或使用科室分类决算,便于财务部门准确的将改建工程增加的固定资产按病区和科室核算在用固定资产价值及科室成本;对捐赠固定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好交接手续,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对报废后再利用的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设备备查帐单独管理,并给予设备维修人员适当奖励。通过以上措施,加强科室的成本意识,引导科室重视固定资产的引进、管理和利用,扭转盲目购置、闲置浪费现象,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建立正常的清查盘点制度

对科室调整、病区调整前后各实地盘点一次,摸清情况,对不能移动的房屋设施、设备做好科室之间交接,固定资产在用明细账及时在科室之间作调拨处理。对于基建工程、改建工程工程量验收,由国有资产办公室派专人监督跟踪审计共同收量。医院对固定资产完整情况、管理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检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建立严肃的奖惩制度,对丢失、毁损行为予以经济赔偿、行政处分。

(五)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账薄体系之间形成严格的勾稽关系

财务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国有资产办公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国有资产办公室每月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从而对固定资产实行多维度控制、全方位提供信息。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

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不断地在实践中升级改造,综合运用计算机、数字照相、条码识别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任一资产的任一时间、任一部门、任一地点、任一使用人等所有信息的动态管控,彻底改变过去手段落后、信息滞后、工作繁重的传统手工操作方式,解决传统模式下带来的对账困难,差错率高、管理效能低下的难题。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篇5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高校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在财务处,由财务处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应收款及暂付款,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亏盘盈及时调整。由于流动资产管理单一,责任明确,在此不再赘述。本文研究的资产主要指高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投资校办企业或后勤集团的经营性资产。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教育投资力度愈来愈大,高校国有资产的来源从单一的财政拨款发展为多渠道、多元化筹划资金,具体包括外界捐赠,科研经费购入,高校内部各部门自筹资金买入、与企业联合办学等,这就给高校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增加了许多困难,容易出现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家底”难以摸清等现象。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资产管理意识淡漠,管理力度不到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以某高校为例,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方式是:固定资产采购、报废,先到设备处或后勤处登记、核销,然后到财务处入账,以便增减固定资产账面金额。由于管理意识不强或部门沟通不及时,财务处入账时间,特别是报废固定资产销账时间常常滞后于设备处、后勤处,而固定资产登记信息又滞后于实际情况的变化,固定资产使用人退休、离职、转岗及学校机构变动的信息不能及时变更登记;财务处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仅限于固定资产分类与总金额,设备处与后勤处的固定资产明细清单可以视同为财务的辅助账簿,但这两部分账簿未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主要原因是设备处、后勤处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财务处则按照财政部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登记,两种方法没有协调。截至2004年12月底,该校设备处、后勤处报废固定资产1650万元,财务处账面报废固定资产637万元,二者相差1013万元。

固定资产多头管理,重复购置,资产资源浪费严重

某高校现有固定资产由设备处、后勤处、财务处等管理机构分散管理,信息不流畅,管理方式不同,无法知道全校固定资产的整体情况。全校各单位都从自己使用方便出发,追求“小而全”,设备重复购置,特别是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相关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职务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高校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誉及非专利技术等,这些特殊的资产被视为无形资产。它们虽然没有实物形体,但属于高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对这些资产缺乏科学、严谨的管理办法,致使有些科研项目开发成功后,科研人员不经学校同意,擅自将科技成果转让,收益变为己有;有些科研人员则将职务发明转化为非职务发明,独占科研成果,致使学校无形资产流失。浙江工业大学完成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中抽样调查显示,最近5年,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在学校科研处下设专利科,45.5%的高校明确学校科研处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人负责专利管理工作,但仍有18.1%的高校既无专门的专利管理机构,也无专人管理专利工作,10%的高校没有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学校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界限不清

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出来,高校用科技成果、资金、房屋甚至科研设备投入这些企业,将非经营性资产不知不觉地转入经营性资产中。特别是近年高校实行后勤社会化改革,又将食堂、车队、校内商业网点等划到后勤集团,而后勤集团属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这些被划转的资产,有的在学校财务账上的“对外投资”科目有所反映,有的是直接划给企业使用,根本没有办理划拨手续。另外,传统的校办企业包括实习工厂等,由于成立的年限长,长期占有学校土地、房屋等资源,无法理清资产的权属关系。上述原因,导致高校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混乱,界限不清,产权不明。

国有资产管理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从购置、登记、使用、到处置尚未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高校重视经费预算,而预算经费批复后,在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回来后,对固定资产的入账及时性、使用期间的安全完整、使用效益等缺乏考核。特别是实验室,是高校投资最大,资产价值最高,数量最多的地方,在经费预算时,将其作为重点投入,在实验室建设中,强调专业的特殊性,搞“小而全”,重复建设、重复购置现象严重,设备的闲置率高,导致资产严重浪费,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其进行约束。

重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想

对外投资的经营性资产与其他资产分离

高校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校办企业的投入,包括早期的校办工厂及其他企业,这些企业大多不景气,濒临破产。还包括近期崛起的科技型企业,成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如大学科技园的创立等。二是划拨到后勤企业集团的资产。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高校为后勤服务的资产无偿划拨到后勤集团公司,产权如何确定,尚无明确的法规出台。高校这些对外投资的经营性资产多达数亿元,分散在每一个独立核算的企业,高校行政管理中根本无法掌握其真实的经营管理状况,更谈不上履行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要加强高校资产严控管理,首先应认真清理高校这类资产,严格划分经营性资产与其他资产,并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产权确认与重新登记工作,分别加以管理。

建立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拉开了高校校办企业深入改革的序幕,要求通过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关系,理顺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完善校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校办企业成为承担有限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市场主体。2005年,教育部又出台了《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要求部属高校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并于2006年底前完成所有全资企业的公司制改革。这为高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铺设了一条阳关之路。各高校应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将所有校办企业及后勤集团公司囊括其中,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将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增值。

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保证非经营性资产的安全完整

打破高校资产“多头管理”的格局,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将高校用于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的固定资产,科技开发的无形资产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学校各类资产(货币资金除外)的产权管理,学校公用房屋使用权管理,学校固定资产计划、采购、验收、调拨、维修及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学校进出口业务的管理;学校各类物资招标的组织管理等。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采用“切块”管理的模式,可设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仪器设备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无形资产管理科、物资管理科、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科等。国有资产管理处不仅负责全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同时肩负着上下沟通、部门协调的作用,责任重大,任务繁重,需要明确的分工、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高度的责任心才能完成资产的有效管理。

强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建立科学管理责任制

对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即建立以国有资产管理处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在同级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切块”管理,即在主管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工作职责确定一个相对清晰的管理权限提供给科技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及各科研机构、学院等,经双方协调确认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书。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科研院所内部实行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条型”管理,层层落实,将管理责任直至分配到固定资产使用人身上。同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奖罚办法,定期检查,年终盘点,每年召开资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一年的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沟通交流,采用多种手段保障资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现在全国各高校都在进行数字化校园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也已在多数高校广泛使用。它是信息传输的桥梁,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和信息交流的有效途径。高校资产管理系统依托高校先进的校园网络平台,针对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全过程,包括申请、审批、购置、入库、配发、使用、调剂、维修、报废、捐赠、出售等信息,通过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行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科学化的安全管理和科学分析,从而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和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够提高非经营性资产的利用率,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高校资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

高校非经营性资产按用途分类,可分为行政办公用资产、教学用资产、科研用资产,具体主要指房屋建筑物、图书及仪器设备等。对于房屋建筑物,应按照使用性质分为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及商业服务用房,分别依据人员编制、学生人数标准等核定用房面积,制定相关的用房制度,超出部分,收取房屋资源占用费。以此严格控制房产资源,避免浪费及分配不公。对于行政办公用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相关的制度,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每年严格控制办公设备采购预算,节约使用,资源共享。对于教学,特别是科研仪器设备,其价值在固定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基本上都在科研领域,分置在各实验室中。宜采用量化考核指标,如资产利用率、资产收益率等,参照指标考核结果,把握实验室资产的使用情况,减少闲置、浪费,同时进行资产整合,对外开放实验室,实现相关资产资源共享,提高资产的利用率。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

高校在进行专利技术创新研究的时候,应注意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合作,这样,不仅可以更快更好地研究出新成果,还有利于高校的研究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另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是调整技术创新中各方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地界定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规范高校科技人员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专利申请上,还要强化专利申请的质量及实用价值。培养科研人员的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制度,特别是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篇6

长期以来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与预算管理脱节问题,并引发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在2015年新预算法提出的原则和要求下,建立与固定资产绩效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将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以达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将成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高校;固定资产;绩效;预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较于旧预算法,新预算法首次将绩效管理以法律的形式融于政府收支行为明确将提高预算绩效”列入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报告的内容,并补充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进行编制。与传统预算管理方法不同,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传统预算管理流程中,包括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方法。高校属于基层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高校固定资产的形成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分配的结果。按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固定资产利用的最大化。因此,建立与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实现存量与增量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是高校管理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1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校固定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物质保障,目前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普遍停留在看帐管资产的静态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财务部门主要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总务处、后勤管理部门、图书馆、科研处、实验管理处实行对固定资产实物的归口管理,具体使用和占有部门又在各科室、教研室和实验室。这样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多头交叉管理,但又无专一统筹管理部门,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从近几年财政部门加大对国有资产清查的力度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普遍存在,购置资产的不合理,报废手续的不齐全,随意处置资产,导致固定资产严重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1.1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不全面

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2014年各高校正式实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出了要求,但对于固定资产各大类(除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如何计提、计提年限等并未做明确要求,导致高校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普遍缺乏参照,甚者部分高校仍未开始计提折旧这项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不计入预算部门的当期支出,所以是一种虚提”方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解决了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直虚高的问题,但如果能进一步将计提折旧与各预算部门的当期效益挂钩,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将会更有益处。

1.2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重钱轻物现象突出

固定资产重分配,轻管理,争着要资金、要项目,支出形成资产后能不管就不管。固定资产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财政拨款,在目前经费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侧重强调控制支出增幅,项目可行性及预算增量的变化,并未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考量。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加上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单位在进行资产配置时,经费分配向置一些价高、档次高的资产倾斜,盲目追求资产设备的数量和档次,出现设备重复购置、闲置浪费的现象。目前财政部门普遍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跟踪,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资产购置的随意性[1],有些部门甚至为了保证预算完成率,在经费下拨之后,并没有将其用于当时申报的设备,随意调整预算购置明细。

1.3信息共享资源网络缺失,资产浪费严重

目前各高校普遍缺乏可以覆盖整个学校乃至其科研机构信息网络平台,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将校内资产配置情况及校外资源共享给其他部门,导致在预算申报时,各科室、实验室仅根据自己部门的需求进行采购,难以共享使用,导致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占有使用不公现象。大量前期购置的设备闲置任意摆放,由于昂贵的维修成本及日新月异的更新换代技术,闲置的资产使用年限遭人为的缩短,导致这些设备更容易遭到淘汰,资产浪费严重。

1.4资产处置缺乏监控机制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要求高等学校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由于目前高校资产普遍资产数量多、金额大,相应的预算监控机制缺失,导致这项工作难于开展。在近几年的清产核资审计中,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不当也是突出问题之一。很多部门当资产为自有物,随意处置,报废、减少、注销、捐赠也未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批。非经转经的固定资产也未按要求进行评估,出租、出借、转让手续不齐全或根本未办理[2]。资产被经营单位无偿占用和使用,资产的投入得不到合理补偿。

2固定资产使用绩效与预算管理模式相结合的必要性

预算法的修订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了预算分配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联系,并且将绩效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目前高校的预算编制需人大审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使得各高校在申报资产购置计划时也要谨小慎微,在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合规性均需要合理的说明,从而在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的年度计划分配及日常运维方面得到较合理、有效的控制。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利用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运用资产预算和统计报告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使资产的配置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使用部门的需求充分结合,从而实现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资产处置的合规性。绩效预算是预算改革的方向,是促进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寻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不仅是将各类资产的运行结果体现在预算考核的范围,而且要将资产需求与产出效益都能体现在整个预算系统中,有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资产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绩效考评,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

3基于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的预算管理模式的构建

3.1预算管理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需要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保障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预算管理机构包括预算的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3.1.1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为预算决策提供支撑的部门,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后勤、总务部门组成。财务部门主要把握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预算经费分配的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等;后勤、总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需利用现有校内、校外信息网,结合现有存量设备的利用情况,对各预算执行部门上报项目中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综合考量。两个部门形成综合意见后,反馈至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3.1.2预算管理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校内预算的决策机构,需要由一位固定、唯一的副校长牵头带领,避免出现资产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小组成员需包括图书馆、实验室、总务部门、科研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财务和内控审计。财务审计涉及到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加变动情况,账实相符情况;内控审计主要是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设备采购、处置的流程审批情况。图书馆、实验室、总务部门、科研部门等部门是资产使用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主要对校内预算反馈的资产购置意见进行核实,定期对占有和使用存量资产进行盘点等。财务部门是资金的分配部门,负责对整个学校的预算资金进行总体的额度控制,保证分配至各部门经费的合理性、可行性。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校内预算反馈的意见进行复核,对校内预算提出的资产购置意见进行核实、修正,形成最终部门预算明细及其资产配置调整意见,并将最终结果反馈至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可设立在财务部门。

3.1.3跟踪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校内预算管理办公室将控制数下达至各预算执行部门,并要求预算执行部门按调整后预算进行资产购置,根据现有学校资产配置情况实现资源共享。预算批复资金下达后,预算执行部门应严格将预算资金用于固定资产建设,并将采购的资产信息及时传递给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预算执行的结果,统计资产增减变化数据,为预算执行、调整提供参考数据。同时,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采购计划安排,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处置以及资产清查等工作。年度终了时,形成年末资产总体情况报告,与部门决算相辅相成[3]。

3.1.4固定资产绩效考评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设置,通过运用相应的绩效评价方法及评价体系,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固定资产使用的产出结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以便能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固定资产由静态管理转化为动态管理,为提高固定资产的绩效,实现资源的共享及优化配置提供依据。

3.2保障预算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3.2.1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共享平台是分析预算申报过程中资产购置是否合理、可行的重要依据。通过集合校内各使用部门的资源及校外共享平台,借助政府公共网络平台,实现内外部资源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所以,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多种类型平台建设,对高校资产专管共用、统管共用”的资产管理模式起着重要作用。

3.2.2部门保障机制

新预算法下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运作,要避免以往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统筹规划和管理的部门。如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全校专门负责校内固定资产的统筹规划部门,管理人员队伍需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技能保障固定资产的绩效运作。

3.2.3跟踪监控机制

以审计部门为主要承担主体,在源头及过程中对资产的使用行为进行监控,主要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审计及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是否符合程序,定期检查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资产是否存在非正常的减少、毁损及消耗,资产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

作者:陈芳单位:广州医科大学

参考文献:

[1]蒋泽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9(5):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