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6篇)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篇1
今天,县委、县政府展开全县建设省级卫生县城暨拆迁建设号召会议,就是要号召全县各方面的力量,在全县掀起一个群众性建设省级卫生县城活动的热潮,把全县城镇化创建和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的跨越进程搭建平台,为建造和谐社会、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夯实根基。会议进展得很好,很及时。刚才,同志就建设省级卫生县城暨拆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很好的动员;两位主管领导就建设省级卫生县城,加速推动城镇化建造进程及重点项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部门、乡镇和拆迁户代表各自作了表态发言。期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各自的工作职责。下面,就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及城镇化建设工作再讲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作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首先,要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解决我们党员干部群众的认识问题,统一思想,形成万众一心的强大动力,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一线带动,两翼齐飞"的城镇化战略目标,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以地生财,聚财建城"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跑项目、筹资金,对县城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和改造,相继实施了广场建设及周边开发工程、商业步行街开发工程、大街改建工程、县城街广场改造工程、南路拓宽改造和城区背街小巷治理及道路硬化、客运停车场建设等一系列基础建设工程,使县城框架进一步拉大,城市品味明显提高,城镇辐射功能不断增强,县城整体面貌发生了一定变化。这些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受到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拥护和欢迎,更进一步激发了全县干部群众在这项工作上更高层次的愿望和要求,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县城整体建设步伐和层次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县城绝大部分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较差,相当一部分村庄还不如我们抓的新农村建设典型村。总体来说,全县县城总体规划、环境、卫生、居住条件与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很不适应。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适应新农村建设的任务要求,实现县城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任务。第二,我们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推进城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有了一定的基础,有了一个很好机遇。中央在全党全国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政策、资金以及整体工作部署点上都向农村倾斜,向县域发展倾斜,这为我们加快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抢抓机遇,积极主动,向上争资金、跑项目,抓住这一大好的发展机遇。如果错过了这个机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就将滞后,就会愧对19万人民群众,愧对生活在县城的干部群众。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有利机遇,加大工作力度,有规模、有力度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加大改造和管理力度必将会把全县城镇化建设尤其是新农村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第三,去年以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议,要求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在人大、政协两会上,农村基层代表提出了许多相关议案、意见和建议,这充分体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关注城镇化建设的强烈愿望,我们不能在这项工作上再迟延和犹豫,更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走路,要加快步伐,加大力度,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尽快做好,确保人民满意,取得明显成效。
二、把握方向,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创卫、城建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关系,推动创卫和拆迁建设工作平稳发展,取得实效
首先,要处理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加快改造步伐、实现重点项目推进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方针政策,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举措。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部署是一致、是密不可分的。加快县城改造步伐、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重点在于提高城市化管理水平,我们是以农业和农村居民为主体的小县城、小农村,改造县城、建设县城,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全县上下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具体落实。二要处理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加快改造力度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关系。一个地方的发展,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必须依靠中心城镇带动辐射。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对我们来说,就是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城镇化开发、新农村建设上,当前要重点抓好城区八村道路、排水、拆迁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和带动作用,进而改变城乡根本面貌,达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各项目标要求。三要处理好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加快县城改造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目前,我们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县城拆迁改造,虽然触及一部分群众的利益,但从全局和长远角度考虑,我们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们所做的这些工作也是大部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为了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对拆迁户群众要进行思想动员,说服教育,相互交心,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维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让群众心悦诚服,乐意接受。通过拆迁改造,使广大拆迁群众感受到,今天所拆迁的房屋,给他们眼前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从长远考虑,则是为他们改变居住环境和今后更好地发展打造了平台,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篇2
一、扩大农民的知情权
当前,城中村农民在拆迁补偿方案上相互攀比,要价过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知情权不够造成的。要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拆迁改造的组织形式,全面推行拆前听证,扩大城中村农民在拆迁改造中的知情权。首先,要告诉广大农民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其次,帮助农民算好账。容积率既定,地块面积既定,房子就只能盖这么多,如果大家所要的拆迁补偿过高,可能就没有开发商参与开发建设,自己的居住环境就没法改变。在扩大农民知情权的同时,如果各市能够进一步加强对城中村拆迁补偿方案的指导,适当降低城中村拆迁补偿成本还是能够做到的。
二、城中村改造与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相结合
相当一部分城中村处于城市的中心区或者历史风貌地区。大城市的中心区由于城市职能过分集中、土地开发强度过高,需要在规划建设过程中逐步疏解,以缓解空间拥挤、交通拥堵的压力。历史文化名城城市,为保护城市的传统风貌,需要对开发建设的高度、体量、容积率进行严格控制。在这些地区,如果城中村改造采取就地平衡的方式,势必与城市用地布局调整的方向相背离,不利于完善城市的整体功能。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建议各城市政府特别注意引进品位一流、业绩优秀、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城中村改造,对相邻的城市重要地段进行集中成片的开发建设,在保证城中村开发建设品位的同时,实现城市用地布局的优化调整。二是建议各城市政府把城中村改造项目和新区开发的项目统筹运作,打捆进行招拍挂。三是要切实加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管理,严格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进行改造,严格依照国家技术规范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设计条件,切实保证城中村开发建设的空间环境。
三、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新模式
在近年来城中村改造的实践中,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一是村集体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自行组织开发建设。除部分土地用于安置村民住宅以外,规避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对其余土地进行变相的房地产开发,向社会出售。这种模式虽然有利于调动村集体和村民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但既违反国家的土地和住房政策,又造成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比较强的城中村,自行组建开发企业进行改造。三是由开发企业独资或者由开发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四是名义上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拆迁,实际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企业垫资拆迁,开发企业、土地储备机构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三方协议,形成净地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出让后再用土地出让金支付原开发企业垫付的资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开发企业自行组织开发建设。上述四种模式,普遍存在一个严重的弊端,就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没有真正能够实现土地收储,不利于合理把握市场上的土地投放量,不利于持续促进城中村改造,不利于从根本上改造城市环境。为此,我们建议积极探索新的城中村改造运作模式:实行政府收储后统一拆迁安置,净地招拍挂后由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这种模式有利于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城中村的拆迁安置和实现土地收储,也有利于政府合理把握开发建设的节奏,实现村民赢环境、开发商赢利润、政府赢形象。
四、城中村改造要实现四个转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空间形态的转变是城中村改造的基础,但城中村改造绝不是单纯的空间形态转变。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统筹解决好村民住宅的补偿安置、村民就业和生活来源、村民生活的社会保障、集体经济积累的合理处置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广州在本世纪初的城中村改造,就是首先解决这些城中村改造的关键问题,先改制后改造,合理确定村民住宅补偿标准,采取留地和政府扶持等多种方式解决村民就业与生活来源,统一将城中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范畴。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份固化,保留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分配权,解除了农民城中村改造的后顾之忧,形成了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新机制。承德的雹神庙村拆迁改造速度很快,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这四方面关键问题解决得好。
城中村改造在实现空间形态转变的同时,还必须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向城市国有土地、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
解决好四方面的关键问题,同步实现四个转变,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户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必须在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一套专门班子,形成一套完整的改造规划,并区别不同情况,在政府指导下做到一村一策。
五、合理把握城中村开发建设目标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篇3
距此地仅10公里,位于西北的白云区棠涌片区,辖区内如小坪村、棠涌村等多个历史逾千年的古村,也同样做着CBD梦。
眼下,梦的轮廓已经显现。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官网的最新消息,计划将棠涌片区打造成下一个“珠江新城”的改造方案,已经获得广州市长陈建华的肯定,并被市政府寄予厚望。作为2015年广州市城中村连片改造的试点,“白云新城”正式被提上政府议程。
距离小坪村村民委员会门口的不远处,生活垃圾堆积成山,散发着刺鼻的恶臭。村内多家服装代工厂也已开工,主干道上大小车辆驶过,尘土飞扬。依然有住户在对自家建筑“修修补补”。
本刊记者来到棠涌村时已是正午,但见狭窄而阴暗的握手楼间,各家店铺纷纷亮起了照明灯,泥泞的路面上污水横流,头顶杂织的电线搭起黑网。
在此之前,白云区城中村长达5年的改造效果并不理想。
密密麻麻的城市“集中营”
2014年底,白云区内一处当年加盖至六层高的危楼倒塌,造成2死7伤。事发后不久,国务院总理到访白云区永泰村,考察危旧楼的改造进程。
“不怕改善少,就怕不改善”,永泰村的围墙上,居民写下迫切心愿。如今,这块总占地面积92.02公顷的永泰片区改造项目,被列为白云区“三旧”改造试点之一,并与附近陈田片区实现“连片改造”。
近20年来,广州市内的大小城中村中,由村民自建、加盖的多层建筑,陆续拔地而起。由于占地面积有限,楼间距过窄,“握手楼”连片。广州上百个被称作“城中村”的旧村,早已失掉原貌,成为一处处密密麻麻的城市“集中营”。
棠涌片区“三旧”改造项目的一位负责人告诉《t望东方周刊》,村民大肆盖楼的主要动力,来自租售房屋的高额利润。
自1995年起,现年52岁的陈平生就在小坪村出租一栋100多平方米的私宅,而后又加盖至5层,房租收入成为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陈生告诉本刊记者,这笔收入在20年间翻了20倍。
他说:“一直想找机会再建,但被政府明文禁止。”
“包租公”、“包租婆”遍布城中村,而且有“年轻化”的趋势。
本刊记者走访了解到,棠涌片区内多数老年人依靠退休金、社会保险或者配股分红,能满足日常生活。因此,祖宅成为最值钱的传家宝。
作为小坪村的“90后”,黄义军从技校毕业后待业在家,靠收租为生。他说,村里的年轻人多数情况相同: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经验,常年蜗居在村里。
无功而返的改造大军
想要改变城中村的,不光是村民,还有蜂拥而至的改造大军。
在小坪村经营诊所20年的黄殿桢,保存着近5年里由小坪村民委员会统一下发的2本《小坪村城中村改造方案》,以及1本来自开发商佳兆业的改造设计图。
本刊记者发现,这3份文件中,方案拟定人、时间,项目拟建周期等均未被提及。
根据黄殿桢回忆,最近一份材料下发于2014年初,所提到的改造方案在小坪村中曾产生热议。该方案计划在小坪村与在建的广州地铁8号线北延段之间,先建起一处“新小坪村”作为临时安置区。至于小坪村原址如何改造,方案并未提及。
因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被认为“很不合理”,半年之后,该方案在村民会议上遭到多数反对,随即被搁置。
一位小坪村村委会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同意的村民占七成,现在根本拿不出能超过九成同意的方案来,众口难调。”
除村委会外,开发商也在努力。黄殿桢介绍说,开发商曾多次组织部分村民去深圳、珠海、粤北等地“旅游”。
一村民告诉本刊记者:“去的地方,都是佳兆业的楼盘。”他说,开发商组织“旅游”的主要目的,是想鼓动村民在改造方案上签名,但最终并未实现。
开发商走后不久,村委会与经济联合社也曾数次下到基层,为改造方案宣讲动员。一位负责人还在最近某次会议上,与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的相关人员“偶遇”。
“听说更新局的人来了,我想去反映情况,结果上前一看,还是‘三旧’办那些人,就算了。”这名负责人说。
僵局为何难打破
根据广州市“三旧”改造的相关规定,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村民必须经过两轮集体表决,同意改造户数达90%以上,才能启动改造。
有内部人士分析,多个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案例表明,由于前期征地拆迁补偿的利益诉求尚未完全解决,直接进入村民集体表决环节,最终导致诸多改造方案付之东流。
自广州市2010年组建“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以来,针对旧厂房改造的成功案例最多,而面向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却举步维艰。
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公布的信息,截至2014年10月,广州全市业主申请“三旧”改造项目已批复253个,其中旧城改造方案1个、城中村改造方案31个、旧厂房改造方案221个。
利益主体过多、众口难调是城中村改造艰困的主因。以率先启动改造的杨箕村为例,由于部分“钉子户”抗争,拒绝拆迁,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耗时三年之久才全部达成。
自2009年广州市加快开展“城中村”改造以来,白云区辖内含14条街、4个镇,共有170条村,其中城中村52条,旧村118条,依次分批被纳入广州市“三旧”改造的重点区域。然而,白云区“半城半乡”的区域特征,以及近乎涵盖城中村改造全部难点的现实情况,让这处改造重镇颗粒无收。
截至目前,走在白云区最前列的,是位置最佳、发展最快的三元里村。而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便支持人数最多,三元里村改造方案的支持率也仅过80%,仍未达到90%的要求。
早在2010年,包括白云区三元里村、萧岗村、棠下村等多个城中村的改造方案已获正式批复,但方案批复不等于最终执行。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城中村是城镇化发展过于迅速的畸形产物,加之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土地的区位价值,使得城中村村民的利益诉求急剧增加,利益纠纷难以调和,直接导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进程缓慢,举步维艰。
会从白云起步吗
在广州5大老城区中,白云区的城中村数量最多。
2015年,广州加大对城中村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在官方公布的整治名单中,白云区有25个城中村上榜,列广州首位。
另一方面,2015年“城市更新”的大风向,也给拥有大面积存量土地的白云区,插上了重点改造的旗帜。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此前白云区“三旧”改造的总面积为132平方公里,而全区建设用地总量仅有263平方公里。也就是说,白云区“三旧”改造的用地量占全区建设用地总量的50%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篇4
各位选民代表:
本人在21选区被选举担任玉环县第14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积极行使和履行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现述职如下:
一、忠于职守,热心为民鼓与呼。三年来,我在会议期间,由我本人领衔的议案、建议21余件,绝大部分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会议期间,我自觉参加审议讨论,积极发言,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前城北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引起县委和县政府的关注,县人大常委会专门研究城北发展问题,玉城街道专门组织召开城北发展大会。闭会期间,我先后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1次,参加县代表视察5次。三年来,我参与县代表小组活动12次,记录选民和征集建议意见50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履行了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关注城北的发展
三年来,本人着重围绕城北发展的问题、关注弱势群体、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其他社会问题,积极向政府进柬纳言。
1、城北发展必须解决集体土地股权量化,其关键是如何解决利益格局平衡,调整各村的关系,统筹城北社会发展,建议设立由土地入股的土地银行或公司。
2、集聚城北发展的推动力量,特别是要经常组织城北发展的活动,设立城北企业家协会或城北农村发展协会,针对撤扩并以后,需要有一个长期推动机制,城北开发的组织推动问题。
3、提出城北发展可打造“一园五中心”即高效农业生态园、三产中心、教育中心、市场中心、居住中心、文化中心,集聚城北发展小城镇功能。
(二)关注城北弱势群体
现城北目前还有824户,共1770人需要社会帮扶。本人曾经对专门撰写建议,提出解决方案,主要采取项目帮扶、社员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教育医疗帮扶、培训就业帮扶、金融服务支持、社员援助关爱等。具体操作上选择3-5村试点,试点完成后,逐步推开,以城北34村为覆盖地,将收入水平定为2007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根据低收入农户调查数据,到2007年底,城北34村,符合这个要求的农户有824户,共1770人。目标上,着眼于增强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提高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瞄准扶贫对象,针对致贫原因,开展有针对性扶贫,提高相对困难群众的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能力。因此,要细化目标,分类扶持,要根据年龄、劳动能力、家庭状况和区域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
(三)关注新农村建设
1、新农村建设最关键是村级班子,今年人代会提出议案试行民主治村模式,实施村代会制度,全面加强村级党支部为核心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县农办领导肯定,并准备在港北一村开展试点。
2、建议政府对“双违”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不能一手软一手硬,做到对待群众利益的平衡。
3、九山四村内直径范围小、居住相对集中,建议政府对九山四村规划四村尽量减少重复建设,功能多用。
4、新农村建设和环保问题,东青村弹药仓库迁移的问题,按照弹药仓库800米不得建民宅,13届代表已经提出要求迁移弹药仓库,在本届内已经2次提出,其答复均为不满意和基本议案;针对九子岙村山上中青领瑶岙村村民养猪造成废水乱排放,造成饮用水污染,玉城街道人大代表工委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督促环保部门予以解决。
5、撰写新农村与社区组织建设和建立“九山社区”的实践与思考,刊登在玉环县人大网、中国乡村网和搜狐网,并收录《农民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一书,并邀请在河北省青县召开的“全国新时期农村组织建设”学术研讨会,与全国著名三农学者交流农村的发展问题。
(四)开设人大代表博客。
写博客41条,其中关于城北发展问题18条,人代会期间与选民沟通5条,关于九山区域9条,其他9条。博客中《正确看待城北发展和亟待调整的心态》一文访问量3264次,博客总访问量80477次,网民参与评论41条。
二、勇于开拓,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
通过推动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解决群众的生产发展的所需要资金。发展选区内社员111户,募集资金186.6万,为选区内农户发放473.2万创业发展和资金。
1、为选区内农户提供创业资金,2008年7月以来,针对选取区农民创业无资金,我和九山文明促进会理事会商讨,利用国家放宽农村地区金融准入的政策,由18名选区内农民和九山文明促进会理事会成员共同发起组建九山农村资金互助社,截止2009年11月30日,共募集股金1200万。并得到上级的高度重视,市县政府领导多次调研九山农村资金互助社。
2、落实与试验区团委开展农村青年小额贷款,为支持农村青年加快创业发展,按照“保本微利”的运营方式,利率执行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浮动50%,农村青年贷款利率半年期月息6.05‰,一年期月息6.3‰。低收入农村青年贷款利率半年期月息4.05‰,一年期月息4.425‰。
3、对低收入农户提供帮助,推动出台扶贫牵手工程政策性文件出台;根据以往的经验,本次“两社合一”扶贫模式改变原有的方式,采取“扶勤不扶懒、扶贫先扶志、输血为造血、低息不免息”的指导原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式上,项目扶贫、低收入农户子女大学生贷款计划和低收入农户子女奖学金制度、设立低收入农户大病医疗保险、社员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制度。
三、不足之处和今后工作
1、自身学习不够。由于工作关系,对城北的关注比较多,对一府两院工作联系不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计划等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因此在听取报告和审议时不能提出有质量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
2、调查研究不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平时工作坐堂办公,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少,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少,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才能帮助政府多做改进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篇5
一、认清发展形势,为城乡统筹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城乡统筹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万州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同时也积淀了一些社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相对突出,特别是农村不少地方还存在群众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基层政权运转难等问题,由于历史的、传统的、环境的多方面的原因,使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趋势。通过改革发展方式和管理体制,努力缩小城乡差别,将乡村发展统一纳入国家发展的战略框架已势在必行。万州是重庆市“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一个缩影,172万总人口中农村人口占70%以上,3457平方公里的地域面积农村占了98%以上。直辖建区以来,万州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综合经济实力逐渐增强,城乡面貌总体上发生了改变,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社会事业长足进步。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综合经济实力、工业化水平、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整体形势不容乐观,交通条件差、水利设施陈旧,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制度缺失,城乡间、工农间、市民农民间差别明显,从2006年万州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5:1,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达3.6万人这些情况可以看出我区农业弱质、农村落后、农民弱势的城乡二元结构并未根本上改变,也决定了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首先在农村。不解决这些基本问题,城乡统筹发展就难以顺利推进,统筹兼顾就难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成为一句空话。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谋求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处理城乡矛盾的最好决策。建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是构建和谐万州、和谐库区的必然要求,是建成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庆第二大城市、率先在渝东北片区实现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发挥全区人民的聪明才智,万州区各级人大理当责无旁贷,全区各级人大和人大工作者应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改革意识,充分认识到城乡统筹发展这一历史任务的艰巨性,坚持与区委一个调,与全区工作一盘棋,与“一府两院”一台戏的工作思路,当城乡统筹发展的参与者,献策者,谋划者,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城乡统筹发展这条主线上来,树立必胜的信念和勇往直前的勇气。
二、创新监督理念,为城乡统筹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城乡统筹发展,是组织者、实施者大胆改革、探索试验的过程,制定的政策、作出的决定、建立的措施等必然要发生制度碰撞,甚至是法律层面的碰撞,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解放思想,树立全新监督理念,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并存的特殊区情,决定了万州区城乡统筹发展、改变二元结构的难点是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而土地流转、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和教育、卫生等制度障碍,是造成我区城乡人为分隔、发展脱节的重要制约因素,只有通过改革,破除这些不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做法和政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才有根本保证。但这必然要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传统体制的影响,涉及各阶层的利益调整,问题非常复杂,这就需要区人大主动为区委、区政府分忧解难,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创新举措用好决定权,大胆决定、谨慎决策,让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既有利于我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施行,又确保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制度体系不越法律的“红线”。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是“试着干”、“摸着干”的探索完善过程,难免会出现失误甚至是犯点错误,区人大作为监督机关,就要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把监督工作的着眼点放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来,用支持的理念考虑监督、部署监督、开展监督,帮助减少失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城乡统筹发展政策、措施和区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围绕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特别是农民工问题、土地经营权流转、产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户籍等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好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搞好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区人大要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城乡统筹发展这条主线,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使人大履行职责的过程成为攻坚克难,推进改革的过程,要充分理解,真心支持,高度关注,鼓励和支持区政府在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大胆探索、敢闯敢试,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区人大要主动参与和支持改革试验,多出主意,少出难题,发现问题,及时交流,主动沟通,多提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在履职中做到支持不干预,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努力找准人大工作与城乡统筹发展的结合点,共同推动改革试验工作取得成效。
三、搞好调查研究,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庆第二大城市,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献计献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化解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人大应发挥自身优势,搞好调查研究。城乡统筹发展是一场事关万州长远和全局的重大战役,区委、区政府是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人大机关应当好推动者,发挥人大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优势作用,切实搞好调查研究。首先是要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开展调查研究。万州区人大机关要利用机关干部工作经历和阅历相对丰富,工作相对超脱的客观现实,发挥人大干部对法律法规比较熟悉的优势,及早安排好调研的相关课题,组织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参与调研,认真分析影响城乡统筹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找准我区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应该改革什么,改革的突破口在哪里,如何实施改革等问题,努力探索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最佳途径,并及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是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尤其要把关注的目光投向困难群众,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万州大量的富余劳力外出导致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土地抛荒等一系列现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就业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问题是我区城乡统筹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人大开展的调查研究就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想、所盼的问题入手,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带有普遍性、全局性、事关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展开调查研究,通过有目的、有重点、有计划的深入部门、企业、镇乡、街道和村社,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敏感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研,了解群众的真实愿望,倾听群众的诉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各项工作。再就是要围绕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万州的区情决定了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仍受制于土地产权、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和教育、卫生等制度障碍,解决不好农民工这个难点问题,解决不了土地经营权流转这个瓶颈制约,制度创新和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就是“纸上谈兵”,就不可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人大要通过对这些专项问题的调查,为区委、区政府的决策提供详实参考依据,促进我区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科学的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有利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支持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有利于加快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让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促使农民工真正从农村走向城市。
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为准则,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开发、规范建设、综合配套的原则,全面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使村(居)民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更有利于城市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和社区化居住的方向转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和谐发展。
二、遵循的原则
1、立足实际、因村制宜的原则。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区分村居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居住条件、经济实力、群众基础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改造时限、改造标准和实施办法。
2、规划先导、一步到位的原则。在新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高起点编制“城中村”开发改造的详细规划,坚持统一规划、成片改造、综合开发、设施配套,建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适宜人居、和谐统一的现代新型居住区,做到一步到位,不留遗憾。
3、重点突破、典型示范的原则。选择两委领导班子强、群众基础好、开发实效大的村(居)作为示范,摸索路子,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然后逐步推开,防止一哄而起,遍地开花。
4、公开透明、群众参与的原则。确定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居),要成立由村(居)干部、部分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工作班子,涉及到“城中村”改造每个环节的政策都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公示。要召开两委成员会、全体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层层宣传发动,做到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确保开发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好事办好。
5、依法改造、规范运作的原则。旧村改造涉及到的审批立项、旧村拆迁、土地供应、工程招标、回迁安置及补偿政策的落实等,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逐步对新一轮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进行开发改造。各有关乡镇和村(居)要根据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和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坚持先急后缓,每年确定几个条件成熟的村(居)进行改造。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将新一轮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村(居)基本改造完毕。
四、优惠扶持政策
1、“城中村”改造中用于居民回迁安置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墙体建筑材料节能费、绿化费、商业建设等规费;证件只收工本费。
2、免收回迁安置户的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初装费。
3、“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用于安置与开发的集体土地依法全部征为国有。经国土资源、公安、民政部门核准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其土地使用权属不变。用于居民安置及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采取划拨方式办理土地手续。
4、村庄剩余旧址土地用于开发建设的,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使用权,拍卖土地的净收益由乡镇设专帐管理,按照拆迁进度分期返还村(居),主要用于拆迁居民的居住安置补助、建立村民生活保障金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5、统筹规划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商品房开发用地和村民安置用地。考虑到分户等原因,“城中村”改造安置规模应控制在现有户数的1.2倍以内,每户(现住户数)安置面积应控制在1:1的范围内。
6、“城中村”开发改造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地面附属物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腾空的土地由县政府依法收回,土地收益可视原土地使用单位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批准,给予原土地使用单位适当的补助。单位职工的回迁安置,可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7、“城中村”改造应先建设居民安置住宅,后商业开发。必须确保居民全部回迁安置,确不需回迁的居民,应及时给予货币补偿。在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上建设的商业设施,必须作为集体财产统一管理,用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不得对外销售,若违反规定擅自对外销售的,一律不予办理房产证,并停止享受“城中村”改造的一切优惠政策。
8、房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村庄旧址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其商品房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规定办理。所开发的小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并按照回迁安置楼工程造价的20%向指定银行缴纳投资保证金,待完成规定的开发任务或完成旧村改造任务后,予以退还。
9、按照规划需进行村庄整合的村(居),小区内的幼儿园、卫生医疗点、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和建设资金,由相关村(居)按照商业建筑面积与居住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10、经县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若不能按时完成旧村改造目标任务的,停止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五、审批程序
1、县城规划区内的村庄,经村两委研究、形成书面申请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查后,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经与会绝大多数人员同意后,形成书面材料报乡镇党委、政府研究,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报经县政府批准,方可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
2、严格界定“城中村”改造与一般开发建设的界限。凡被县政府确定“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居),必须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城中村”改造安置用地预审手续,并由乡镇负责组织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
3、“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完备后,须报县建设局审查,然后报请县政府批准,下达批复意见。
4、旧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所在村庄作为改造建设主体,负责制订旧村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征得全体村民同意后,报乡镇党委和县发改、建设、国土、房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县“城中村”改造建设指挥部与乡镇、乡镇与村居分别签订《旧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5、县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建设、房管部门与乡镇、村(居)共同商定“城中村”旧址土地招拍挂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告,严格按照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规定公开竞标确定合作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确定后,村居要依据公告条件与中标的要求,将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报经乡镇党委和县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共同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约,未经批准,严禁村居擅自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否则协议内容一律无效。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城中村”开发改造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城中村”开发改造建设的具体实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旧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镇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村(居)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开发改造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单位、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和村居要切实加大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全面详细介绍“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措施,营造城区居民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浓厚氛围。
3、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本实施意见下发后,停止办理“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村民住宅新建、改建和扩建审批,对擅自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增强拆迁评估透明度,对查处或群众举报出的违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