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财产安全注意事项范例(3篇)
学生财产安全注意事项范文
(一)注重组织收入,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2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239222万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291218万元,增收717419万元,增长27.9%。我市地方财政收入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居深圳之后,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列第5位。财政收入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保持跨越式增长。在20*年实现561亿元基础上,20*年超越700亿元,比上年增收162.8亿元,增量超过了2000年的收入总量,现在财政收入基本上是2亿元一天。二是地方税税基得到拓宽、结构更趋合理。城市维护建设税等8个地方小税种增幅达32.4%,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4.5个百分点。契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超过20亿元。地方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三是县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鄞州区(含东钱湖和高新园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亿元,增长43.1%,列全省第二;慈溪市达到75亿元、北仑新区(含北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为70亿元,余姚市为63亿元,三个地区收入总量排名进入全省88个县(市)区中的前7位;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镇海区和大榭开发区财政收入超过30亿元;奉化、宁海、象山财政收入也首次全部突破了20亿元大关,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为构建公共财政、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注重收入精细化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各项地税收入呈现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地税部门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00.9亿元,增长26.2%,其中税收收入270.8亿元,增长29%。一是狠抓税源基础管理。加强税收收入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强化对367户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发票管理和纳税服务,强化了税源管理的基础。二是加强各税种征管。宣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流程。首次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全市已有5.97万户企业312.6万人试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其中,北仑、鄞州、海曙、江东、江北等地推广力度较大。加强货运、建筑等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统一全市城建税、资源税等税种征收标准,贯彻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促进了小税种增收。落实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实行二手房转让最低计税价格办法,既发挥了税收的调控作用,又加强了税收征管。三是充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增强社保费征管力量,推进税费“同征、同管、同考核”一体化管理模式。余姚、慈溪、奉化相继成立了社保费征收管理部门,北仑对自由职业者率先实行“分户管理、直接扣缴”的社保费征收模式。四是推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梳理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在鄞州、江北试点基础上,完成了“税易*”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了全市征管数据的市级集中,基本实现了税收征管核心业务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平稳运行,提升了税收信息化水平。
(三)注重依法治税,税收执法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开展各项税收工作。一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征管业务和工作操作流程,健全岗责体系。二是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三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248件,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依据,界定了执法职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推进税收秩序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案件,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全市共查补各项税款1.56亿元。五是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北仑地税局“税收在我身边”征文税收宣传活动获得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表扬。
(四)注重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向好的方向转变。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平台。一是按照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全市安排科技创新资金72572万元,重点支持工业攻关、高新技术重点研发、中小企业创新、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和软件产业发展。出台了软件产业财税扶持政策,支持软件企业、软件创新研发应用和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安排8000万元支持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合作,安排农业科技资金5000万元,促进了经济结构的优化。二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资金扶持重点向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品牌和节能产品生产倾斜,全市安排141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市级安排8500万元,支持114个重点优势行业技术进步项目建设和16项工业重点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财税扶持政策,大力支持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提升农业产业层次。三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和促进旅游、现代物流及商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花大力气做大三产,支持出口产品附加值的提高及产业升级,鼓励引进优质外资,推动企业“走出去”。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规范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整合支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全市用于各类节能和生态环保专项资金达27783万元,增长200.4%,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了较好的导向作用。
(五)注重保障民生,构建公共财政的力度不断加大。市级新增财力的73%用于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重点保障市政府提出的十方面实事工程和“解难创优”活动的落实。一是在教育方面,完善了帮困助学体系,城乡同步实施免除杂费的义务教育,全市62万名学生每年可减少学费支出约1.4亿元。鄞州、江北、东钱湖、高新园区对义务教育段学生实施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的免“一费制”义务教育。二是在医疗保障方面,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扩大到370万人,人均筹资金额达到129.7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99.7元。安排1亿元用于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启动30%以上乡镇卫生院建设。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支出7540万元,38724人次得到医疗救助,城乡社区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0元。三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全市投入就业再就业扶持资金5亿元,13.9万人得到政策扶持,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1560万元支持启动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16万人享受到了政府对参保的补助。余姚、慈溪率先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人每月分别提高物价补贴25元和15元。四是在公共交通方面,加大了政府投入力度,市级财政公交投入达27681万元,增长145%,其中用于限价票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免费乘车补贴达9236万元。五是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全市共投入资金74.9亿元,启动86个重点示范村创建和357个村环境整治,完成清水河道建设295公里,新增造林面积35113亩,改善42万农民人口饮水,培训新型农民19.8万人次。六是在文化方面,支持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已完成53个偏(边)远山区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村村通”任务。2005年以来市县财政累计安排“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专项资金1735万元,对43940场电影和2855场戏剧进行了补助,提前实现了“一月一村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七是加大扶贫力度,支持欠发达地区完成1500户危房改造,实现下山移民2178户。市级安排南部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支持区域统筹。民生支出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学生财产安全注意事项范文
(一)单位范围:本区*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包括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发生经常性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的其他单位。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范围。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财政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
二、报送渠道与录入级次
1.部门决算报表应严格按照“一个单位执行一套会计制度、编制一本决算”的原则编制。预算单位按照上述原则编制后,报送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区财政局相关支出科室。
2.各单位当年收到的财政拨款与财政部门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在决算报表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反映。
3.对非财政预算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由拨款的预算单位代编。
4.主管部门在汇总过程中的应剔除重复计算的拨款数、支出数,以避免虚增收入、支出数。
5.乡镇所辖的预算单位可以以一级预算单位分户录入。
三、*年部门决算具体填报说明
1.封面按编制说明填报。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基本性质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本项可不填列。
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该表根据相关报表自动生成,包括行政事业类资金和基本建设类资金。
3.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结余分配等情况。根据单位行政事业账和基本建设账的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实际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需注意的是:
(1)“基本支出结余”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余(原“事业单位未分配结余”在此填列);
(2)“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填列单位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3)根据《关于制发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6]435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59号)等文件规定,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应进行结余分配。
4.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情况。根据单位行政事业账和基本建设账的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实际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需要注意的是:
(1)财政拨款项目填报的是和财政部门提供的对账单核对一致的财政拨款数,未纳入部门预算的市级特定大专项、中央专款等财政拨款由市财政代编决算,单位不需填报;
(2)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和事业收入中的预算外资金包括单位未缴留用的预算外资金,但需附说明;
(3)其他收入中的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是指不同部门之间财政资金转拨款,而非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财政拨款;
(4)单位由行政事业账转入基本建设账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包括结转自筹基建和转拨的财政拨款),根据行政事业账实际资金来源分别填入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栏目;
5.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需要注意的是:
(1)单位由行政事业账转入基本建设账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包括结转自筹基建和转拨的财政拨款),按照基本建设账实际支出数在“项目支出”栏下反映。
(2)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填列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主管部门在汇总决算时,应使用调整表对“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收入表中“附属单位上缴”、“上级补助收入”进行冲抵。
6.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需要注意的是: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需要注意的是:
(1)本表支出不包括应在“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中核算的各项支出。
(2)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3)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各级非发展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出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8.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存在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单位如无法区分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实际支出数,应按项目资金的构成比例计算填列。
9.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需要注意的是:
(1)表内指标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对应分析填列,具体指标填列方法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国有建设单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建设类项目,需在本表填列;
(2)基本建设支出拨款填列本年度由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类项目财政拨款;对于存在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单位如无法区分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实际支出数,应按项目资金的构成比例计算填列。
10.财政性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填列单位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财政性资金结转数;基本建设资金收入填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本年度基本建设账实际收到的用于基本建设类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支出填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基本建设类项目中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本栏仅反映基本建设账实际支出数。
1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1表)。需要注意的是: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190号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等于单位实际收到的本年预算财政拨款和结存在国库的本年预算指标之和;
(2)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结余资金应按照《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28号)规定进行核算并填列本表。单位本年如动用以前年度转入事业基金的住房改革支出结余,应在“本年支出”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栏目反映。
12.资产负债简表(财决08表)。需要注意的是:
(1)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2)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来源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已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如有基建借款,则借款金额需按比例扣减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资产应承担的基建借款份额后填列。
本表填报口径请参见《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
13.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表(财决附01表),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市、区级单位均应按要求填报。
14.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增减变动情况表(财决附03表)。需要注意的是:
(1)职工福利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中“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应在“本年增加”栏反映。
(2)住房基金:本栏包括事业单位自管住房出租收入、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利息收入、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支出等住房资金,不包括在“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中核算的由财政预算拨付和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改革资金。
15.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4表)。需要注意的是:本表根据单位有关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分析填列,不包括基本建设账的资产。
16.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5表)本表反映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征缴情况以及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收支情况。根据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实际征缴情况及有关明细账分析填列。
17.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6表)。需要注意的是:
(1)单位人员同时使用两个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开支人员经费的,机构和人员数不得重复填列。机构数应填列在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下,人员按实际开支基本工资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其他科目不再重复反映。合计行为单位年末实际机构和人员数;
(2)经费自理编制数填列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人数,包括经费自理编制人数和企业化管理编制人数。
(3)年末学生人数:填列经国家批准按统一计划招收的各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留学生、中等教育学生、初等教育学生以及干部进修和培训等人数。其中,干部进修和培训指三个月以上的中长期培训,培训人数按年度累计人次计算。
18.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7表)。需要注意的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或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应列为独立核算机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的单位,由于其作为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的主体地位不变,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决算;实行乡财县管,由乡镇中心小学集中核算的村办小学(不包括学校派出的教学点和教学班),可作为独立编制机构,而不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决算。
19.学生学员统计表(财决附08表)。需要注意的是:不包括干部进修、培训人数,应小于等于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6表)学生人数。
20.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明细表(财决附09-1表)。需要注意的是:其他收入填列单位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收入等;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收职能的单位,应将收费收入与上缴国库及上缴财政专户的数据逐一核对,并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代码分部门、分项目填报,项目编号可以从决算软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库中选择,主管部门应注意审核是否有漏报收费项目。地方预算单位在“其他收费”项下填数,则需对此进行说明(包括收费依据、资金规模等)。
21.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表(财决房补01表),本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填报。
22.中央单位填报的三张报表(财决行补03、04、05表)地方单位不需填报。
四、决算软件与决算编审
1.*年度部门决算继续使用久其软件公司开发的财政部会计报表软件,各单位可从网上直接下载。
2.*年决算的审核公式分为三个层次:基本平衡公式:必须满足;逻辑性公式:原则上须通过;核实性公式:考虑到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可酌情对待(合规性与真实性相结合),未通过计算机审核公式的需提供文字说明。
3.各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对所属单位的决算布置工作,对所属单位上报的决算应组织验审,在充分发挥计算机审核功能的同时还要加强人工审核。
4.审核程序:数据库维护-完全汇总-枚举字典检查-报表的完整性检查-全审;横向过录表查询及数据有效性审核。
5.重点指标、数据的检查。通过横向过录查询、数据有效性检查,查纠异常数据。
学生财产安全注意事项范文篇3
2004年完成财政收入16.4亿元,增长33.80;2005年财政收入超过20亿元,增长28.99,连续四年荣获省政府授予的“财政收入上台阶先进单位”称号。
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四年间财政收入总量累计达58.7亿元,年均递增34.7。2005年全市财政收入与2001年相比翻了近两番,占GDP的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镇(区)财政总收入突破10亿元,达11.1亿元,18个镇(区)中,有4个镇(区)财政收入超亿元。四年来,财政收入以每年净增4亿多元的规模高速增长,年年上台阶,4年迈出4大步。
在财政收入大幅增加的基础上,财力相应增长,财政支出规模也不断扩大。2005年,地方财力总额为14.94亿元,比2001年增加10.59亿元,增长2.43倍;财政累计支出42.7亿元,4年年均递增35.6。财政收入的增长和财力的增强,较好地保证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并实现了收支平衡。
服务发展意识增强,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明显加大
2002年以来,财政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富民强市”的思路,认真研究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4年来,安排企业挖革改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及各类贴息支出1.65亿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安排旅游发展基金500多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大力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为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会同税务部门落实好中央、省、市支持经济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执行好三废企业和福利企业退税、出口退税、财政政策性退税等各项退税,4年来,累计减免和退税26亿元,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同时,认真落实好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办法,为外贸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规范财经秩序,优化了投资环境。
落实“三农”政策,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4年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继续保持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按照财政支农支出“两个高于”的政策,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的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的结构;加快培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开拓农产品市场。2002–2005年期间,财政对“三农”领域的各项投入达到8亿元,重点支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农桥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外向型农业和农业三项工程等,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积极调度资金,注入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推动农业投入。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改革成果。实行农业税免征政策,4年来累计免征农业税0.8亿元,安排0.25亿元,落实对农民粮食生产实行直接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筹措农村转移支付资金1.4亿元,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实施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筹集资金0.47亿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参保率达86.5。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农村五保户“关爱工程”建设,提高了五保户供养标准。完成农村改水工作,农村受益人口66.8万人。完成了农村草危房改造工作,改造草危房1194户。巩固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成果。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全市1499人享受了政府奖励扶助。多方筹措资金,基本完成了农村道路建设。开展了农村“三清”工作。从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公共财政的财政支出安排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财政支出,在保“吃饭”、保运转的前提下,继续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安排政府的重点公共支出需求。认真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积极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注重对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安排,促进科技进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4年来,教育经费累计支出9.5亿元,2005年,教育支出达2.9亿元,比2001年翻了一番多。建立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积极消化义务教育负债;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教育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于此同时,相关文化政策按规定得到基本落实。
加大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支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促进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等社保体系建设。加大了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征缴机制,确保了全市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4年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累计达5.2亿元,至200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1.9亿元,进一步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累计安排卫生事业费1.03亿元,安排基本医疗保障经费1.01亿元;建立了公共卫生应急准备基金;支持农村卫生院建设,改善了镇(区)卫生医疗条件;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坚持开拓创新,财政改革取得明显成果
2002年以来,市财政局根据逐步构建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化了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改革和完善镇(区)财政体制。2001年对镇(区)实行了“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的新体制,确定比较宽松的收支基数(收入基数递增比例为15、13、11,支出递增比例为7、6.5、6),改进了收支挂钩方式,明确了超收财力全留的办法(除上交省20和所得税中央60部分)。2004年又适时进行了完善,适当提高了收入基数,进一步放宽了收支基数的递增比例(收入基数递增比例为11,支出递增比例为6.5等),新的镇(区)财政体制调动了镇(区)当家理财、增收节支和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镇(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部门预算改革。2003年,实行了部门预算试点,2004年全面推进了部门预算改革工作,至2005年,部门、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已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部门预算编制框架体系初步形成,细化了预算编制,规范了收支行为,强化了预算约束力。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2002年,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确保了市级单位和教师工资的及时发放。从2005年7月1日起,在市级机关选择5个部门9个单位进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实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管理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全面建立了镇(区)财政结算中心,增强了镇级财政的调控力度,提高了镇级财政的管理水平。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2005年政府采购目录增加到39个,并将工程采购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使采购规模逐年扩大。4年来,累计完成采购金额1.43亿元,节约资金0.18亿元,节约率为11。
积极参与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工作,规范操作,不留尾巴。2002–2005年期间共完成近300户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通过改制,激活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构建预算外资金管理新体系。初步建立了新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启用新的非税收入征管网络信息化系统,完善以“收支脱钩”和“票款分离”为核心的管理办法。
坚持以人为本,团队建设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是财政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几年来,市财政局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全面推进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有力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近年来共荣获各级授予的荣誉称号达28项。2002–2005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先进党支部”;2005年被市委评为“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先进集体”。
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几年来,市财政局硬化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财政干部的学习、考核、奖惩和任用机制。紧密联系财政干部的思想现状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个代表”、服务宗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爱祖国、爱财政、爱岗位教育,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珍惜热爱财政工作岗位,忠于职守脚踏实地地为社会主义财政事业勤奋工作,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服务于发展大局;同时,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了在财政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